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和諧社會調查報告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和諧社會調查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和諧社會調查報告

第1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一、 基本情況和做法

我所在的活動小組的主題是關注民生民情,共筑和諧家園。我系這次的社會調查實踐活動,從2010年7月12日開始至7月 14日結束,前后經歷了準備工作、實施部分、后續(xù)工作三個階段。

(一) 準備工作。2010年6月23日,長江師范學院《關于組織開展2010年大學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衛(wèi)生“三下鄉(xiāng)”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下發(fā)后,我系領導積極開展工作,確定活動主題,并把活動布置下來。2010年7月8日至10日,在系學生會、團總支的努力下,最后確定了總的活動方案,明確分工,共同行動,參與活動的志愿者積極熱情,收集相關的資料和圖片,形成宣傳材料。通過緊張有序的準備工作,為活動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二)實施部分。2010年7月11日,我們“長江師范學院經濟與法學系2010年暑期‘三下鄉(xiāng)’青年志愿者服務團”一行15人來到了酉陽的一個千年古鎮(zhèn)——龔灘鎮(zhèn),在歲后的三天時間里,我們積極熱情地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實地調查了當?shù)氐拿裆袂椋⑸钊氲疆數(shù)氐囊粋€模范村——艾壩村體驗了農村生活,體會了社會和諧的真諦。我主要進行了以下活動:調查民生之就業(yè)問題,了解當?shù)叵嚓P產業(yè)的發(fā)展以及外出就業(yè)、就近業(yè)的情況;調查民生之教育問題,著重關注“留守兒童”,對留守兒童進行心理輔導;調查民生之分配問題,了解居民收入狀況以及當扶貧工作的開展情況;調查民生之社保問題,前往當?shù)匦l(wèi)生院,了解農村醫(yī)療合作保險的情況了解當?shù)?a href="http://saumg.com/haowen/110192.html" target="_blank">和諧社會建設情況,并深入基層進行體驗;與當?shù)卣虼逦瘯?,了解當?shù)氐囊恍┗厩闆r,并做如實的記錄;在開展活動的同時,結合當?shù)厍闆r,做好宣傳工作。

我們在龔灘鎮(zhèn)艾壩村開展了改革開放30周年圖片展、禁毒、醫(yī)療衛(wèi)生、節(jié)能減排宣傳、農村農業(yè)政策宣講、農民工法律服務及咨詢、關注留守兒童等一系列有關民生民情的活動,在與該村村長、支部書記和文書舉行會談時,了解該村的一些基本情況,結合自身專業(yè)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建議,并在烈日下走進該村的烤煙種植基地,參觀了烤煙烘烤的烤棚,詳細詢問了烤煙烘烤技術。我們在龔灘鎮(zhèn)集鎮(zhèn)進行調查時,得到了鎮(zhèn)政府的大力配合,重點了解了當?shù)卣邶彏┕沛?zhèn)移民工作中所推行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在移民搬遷過程中處理突發(fā)事件的辦法,還訪問了當?shù)氐母锩锨拜?。為了進一步了解民生的醫(yī)療合作問題,我們走進了龔灘鎮(zhèn)衛(wèi)生院,在院長的幫助下,深刻地認識了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二) 后續(xù)工作。在活動結束后,整理在活動中獲取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活動圖片,并進行分析,做好統(tǒng)計工作;活動小組分工負責,撰寫社會調查實踐報告;召開活動總結會議,與同學們分享所見所聞、所得所感。

二、主要體會

自去年進入長江師范學院以來,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參加社會調查實踐活動。這項活動的開展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不僅能讓同學們得到了一定的鍛煉,更能激發(fā)同學們的學習熱情。在活動中,我們明顯感覺自己的知識結構還不夠完善,甚至是缺乏,這讓我們不得不在未來的學習中注意自己的知識的積累。這次活動能取得圓滿成功,得到了各個方面的支持,我的體會是:

(一) 領導高度重視。暑期派遣在校學生參加社會調查實踐活動,也成為高等教育體

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我們這次社會調查實踐活動,得到了院領導和系領導的關注的支持,系領導還專門給作了相應的部署。同時,我們也得到了龔灘鎮(zhèn)政府以及龔灘鎮(zhèn)艾壩村村委會的支持和熱情接待。

(二)活動組織開展工作嚴緊。根據院文件精神以及系領導的要求,我們充分的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在短短的三天時間里,按照事先的計劃,一步一步地順利完成了各項任務,采集了大量的資料、圖片,為最后撰寫社會調查實踐報告奠定了基礎。

(三)注重活動宣傳。在我們進行社會調查實踐的同時,我們系專門安排了一名同學(何智勇,院記者站副站長,系通聯(lián)部部長)進行新聞的宣傳報道,及時把活動的開展情況向社會公開。

(四)團隊合作精神十分重要。在這次活動中雖然采取了“明確分工,共同行動”的原則,但在活動的開展過程中大家一起行動,各取所需的資料,互相幫助,互相合作,順利地完成了各項工作。團隊合作精神在這次活動中體現(xiàn)的淋漓盡致,加深了同學們彼此的了解,也加深了彼此友情。

三、主要成果與收獲

(一)通過這次社會調查實踐活動,增長了同學們的見識與才干,開闊了同學們的視閾與眼界,也讓同學們更加清楚了認識自己,了解自己在學習中的不足,重新審視自己,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去完善自己。 1

(二)通過這次社會調查實踐活動,展示了我們長江師范學院經濟與法學系學子的風采,向社會傳達了我們在校大學生注重社會調查實踐的訊息,讓我們們從過去的觀念中解放出來,從書本知識里解放出來,注重理論聯(lián)系實際,走出學校,涉足基層。

(三)通過這次社會調查實踐活動,我們基本了解了龔灘鎮(zhèn)的民生民情,也親身體驗了和諧社會建設的成果。純樸的民風民情,讓我們?yōu)橹袆?;和諧的社會面貌,讓我們?yōu)橹璩?/p>

(四)通過這次社會調查實踐活動,我們了解了目前在基層民生問題中存在的問題,也了解了在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突顯的一些問題,在與政府及村干部召開座談會時,我們結合自身的專業(yè)知識,共同探討了其中的一些問題,也給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議。在座談的過程中,讓我們這些在校大學生更加認識到了現(xiàn)實國家社會管理生活中的種種困難,但我們相信,通過大家的努力,前途是一片光明的!

第2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關鍵詞:和諧社會,未成年,司法,人文關懷

世界各國在工業(yè)化、城市化的進程中,未成年人犯罪現(xiàn)象越來越嚴重,許多發(fā)達國家長期受此困擾;這一態(tài)勢發(fā)展中國家在現(xiàn)代化的過程中也日趨顯現(xiàn)。未成年人犯罪已成為一個世界性的突出問題,引起了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就我國而言,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有了很大發(fā)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較以前增加許多,涉及多種嚴重刑事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總量雖然只占整個刑事案件的10%,但由于犯罪主體的特殊性,其對社會的影響巨大。因此,如何更好地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是社會各界所共同面臨的一個嚴峻課題。

一、未成年人犯罪呈現(xiàn)出新的特點

從我院近年來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來看,數(shù)量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從許多方面都呈現(xiàn)出與過去及成年人犯罪明顯不同的特點。具體表現(xiàn)為:

(一)犯罪主體日益低齡化。由于發(fā)育年齡的提前和不良文化的影響等諸多原因,21世紀的前五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比20世紀80年代提前了2至3 歲,犯罪的高發(fā)期年齡在18歲左右,其中以14-16歲的更為突出,并呈現(xiàn)出越來越低齡化的趨勢。同時犯罪主體還表現(xiàn)為文化素質偏低的特點,如我院 2005年審結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未成年罪犯總數(shù)的96.72%。

(二)犯罪類型多元化。過去未成年人犯罪以盜竊為主,犯罪類型單一,而目前已向多元形勢發(fā)展。暴力犯罪和財產犯罪是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表現(xiàn)形式,并且暴力型等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日益突出。從我省的統(tǒng)計資料看,未成年人涉及的搶劫、盜竊、故意傷害類案件犯罪人數(shù)分別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數(shù)的42.5%、 26.16%、15.8%。

(三)犯罪組織團伙化。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足夠的體力、智力、膽量和經驗,單獨作案往往難以成功,結成團伙則可以互相壯膽,減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當前未成年人犯罪中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占40%以上。有的犯罪團伙甚至擁有嚴密的組織系統(tǒng)、作案紀律和反偵破措施,初步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雛形,這種團伙對社會危害極大。

(四)未成年人吸毒現(xiàn)象成倍增長。未成年人吸毒會誘發(fā)更多的犯罪,帶來嚴重的危害后果。許多吸毒青少年因毒癮所驅不惜采取各種手段斷攫取吸毒所需錢財。如在深圳、珠海等地查獲的吸毒青少年中約有10%的人有搶劫、盜竊等犯罪行為,至少有1/3的人加入勒索團伙,并有不同程度的敲詐勒索行為。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成因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心理變化是由青少年時期生理、心理發(fā)展及社會化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引起的。目前,我國犯罪學界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產生的原因有大量論述,主要可歸納為如下三種:第一種是青春期危機理論,認為人的發(fā)展是由本能的生物人向理智的社會人發(fā)展的過程,在相近似的環(huán)境中,青少年之所以比成年人更易于越軌,主要是身心發(fā)展及社會化程度的差異所致。第二種是社會失調論,認為社會結構的失調必然導致一批低文化青少年層的出現(xiàn),這是青少年犯罪率高的社會原因。第三種是不良環(huán)境決定論,認為由于青少年認識能力低下,富于感性和沖動性,自控力薄弱,在不良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下易于產生違法犯罪心理。本文主要從內在和外在兩個方面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內在成因。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必須與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聯(lián)系起來,因為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對其行為有重大影響。未成年人的心理體現(xiàn)了過渡年齡階段的心理特征,普遍充滿了復雜性與矛盾性,而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心理,是一部分未成年人在外界社會消極因素的影響下,與內部原有的不良心理因素結合發(fā)生相互作用產生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主體成因有青春期心理特點、主客觀心理矛盾和人格社會化缺陷等。首先,青春期心理特點決定了未成年人難以對客觀信息做出正確的選擇和評價,容易受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而違法犯罪。其次,滿足個人需要的主觀意向與滿足個人需要的客觀可能性之間存在著矛盾。未成年人隨著自我意識的不斷發(fā)展,希望獲得更多的自由,難免與管教自己的父母、師長發(fā)生爭執(zhí)與矛盾。在無力滿足自己的需要,求助家庭仍然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心理上難免產生矛盾和沖突,容易引發(fā)違法犯罪行為。最后,未成年人人格社會化存在缺陷。人格社會化的缺陷主要表現(xiàn)為強烈的自我中心,個人主義嚴重,反社會的需要和動機,反社會的人格特征等。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多數(shù)情形,正是在這個基礎上發(fā)生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外在成因。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除了自身原因之外,家庭、學校與社會因素也是不容忽視的,這些構成了未成年人心理形成的外在因素。

1、家庭因素。家庭是孩子成長的搖籃,父母是孩子們的啟蒙老師。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是一個人社會化過程的起始點。家庭功能是否能正常發(fā)揮是一個人順利實現(xiàn)社會化進程的基礎和先導。但是,由于環(huán)境的不同,導致某些家庭功能的缺失。在一項對未成年罪犯家庭環(huán)境狀況調查中發(fā)現(xiàn):未成年罪犯的家庭結構以不美滿占多數(shù),單親家庭、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的占51.67%。而且,未成年罪犯父母的素質、職業(yè)狀況也不十分理想。父母親文化程度低下,父親中57.1%小學文化程度、8.2%為文盲,而母親為文盲的有33.3%,小學文化程度的占41.5%;父母親的職業(yè)大部分為農民和工人,屬社會低收入階層。這直接影響未成年罪犯的生活態(tài)度、情緒和良好個性的形成。家庭矛盾性大,即家庭成員間傳遞情感的方式以表達憤怒、不滿,相互指責、貶低為主,導致孩子學會以此方式來解決所有的情緒問題,并以沖動的、攻擊的方式表現(xiàn)出來。父母教養(yǎng)方式不當是造成孩子行為差異、人格特征發(fā)生偏差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造成未成年罪犯不良心理特征形成的主要心理環(huán)境因素。所以,父母的某些錯誤行為都可能為他們所模仿,以至將來成為罪犯。

2、學校因素。學校在未成年人成長中的作用僅次于家庭,它是未成年人從家庭走向社會,從蒙昧狀態(tài)走向超越之境,順利實現(xiàn)社會化過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學校能否全面、完整地發(fā)揮其作用,是未成年人社會化順利實現(xiàn)的根本保障,同時也是防止他們違法犯罪的有利防線。隨著學校教育的逐漸完善,社會實際上幾乎將青年的生活完全納入到學校生活的軌道。青年制的生活實際上就是學校生活,其總是遵循這樣的軌跡,從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甚至研究生。學校教育作為一種社會性手段,從產生之日起對青年人才的培養(yǎng)無疑功不可沒。學校教育是為青年的發(fā)展而設定的,這本身也是一種社會性設定。它規(guī)定了青年的人生追求目標,同時也影響著青年的人生軌跡。學校如對學生在校受到的挫折缺乏正確的引導,就會產生不良的后果。例如學習上的失敗感所產生的后果,受校紀校規(guī)處罰而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教師心理素質低下,教學效果不良所造成的后果等。國外許多調查發(fā)現(xiàn),未成年罪犯往往是學習上的失敗者,由于學習成績差,甚至受到校方處分,常常會使他們對學校和社會產生抵觸和報復心理,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3、社會因素。在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中,社會又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呢?未成年人認知能力的缺乏,加之某些個人自我意識的極度膨脹,使得他們缺乏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而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與某些道德淪喪的行為又為他們的畸形發(fā)展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電影、電視各種宣傳媒體對暴力的商業(yè)宣傳,電子游戲、網吧對于暴力的傳播與虛擬化,使得未成年人對于暴力、血腥行為以及相應的后果與痛苦沒有清醒的認識,在給他人造成實際的傷害時,他們的感覺無異于玩一場虛擬游戲。因此社會媒體與公眾不但沒有起到監(jiān)督與督促的作用,反而變相地助長了他們的囂張氣焰。

三、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系統(tǒng)

從以上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原因分析中可以看出,社會某一環(huán)節(jié)的失調都會導致嚴重的后果。所以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是一項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統(tǒng)工程。本部分擬從法治角度來探索如何建立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機制,即如何建立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犯罪學研究表明:成年罪犯的犯罪意識有不少是在未成年時受不良影響而形成的,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與再犯罪存在密切的關系,即初始犯罪的年齡越小,進行再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工作十分必要。犯罪的未成年人作為行為人也要為自己所犯罪行承擔責任,但保護的前提應該貫穿司法實踐的始終,不論是審查起訴還是審理判決階段,對未成年人罪犯的處理應該與成年人有本質的區(qū)別。

(一)加強少年法庭體系建設。出于治理日益嚴重的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需要,1984年上海市長寧區(qū)法院在全國率先試點建立了我國第一個少年法庭。少年法庭一出現(xiàn)就以其獨特的視角、針對性的做法和良好的實踐效果引起了司法界的重視、社會公眾的認可和歡迎。截至1998年底,全國共有3694個少年法庭,基本上實現(xiàn)了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由少年法庭審理。200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作了統(tǒng)一規(guī)定,它使得我國少年法庭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

轉貼于

雖然我國在少年法庭建立之后,大大加強了未成年人立法工作,《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先后出臺。但遺憾的是這兩部全國性法律均未對少年法庭有明確的認可,更未對少年審判司法制度作必要的完備性規(guī)定;人民法院組織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亦尚未對少年司法制度,特別是少年法庭的地位問題作明確的規(guī)定和認可。對未成年司法制度予以規(guī)范的法律依據僅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是不夠完善的,甚至可以說我們的未成年審判組織“尚未得到法律的認可”。

未成年司法制度的不完善結果使少年法庭的地位得不到保障,少年法庭工作人員難以安心少年審判工作。由于少年法庭尚未得到法律的明確認可,少年法庭的存在都受到威脅,阻礙了實踐中一些對少年司法制度的有益探索。 (二)實施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我國的少年法庭從1984年建立起就一直堅持對被告人案發(fā)前的表現(xiàn)情況進行調查。當時主要是法官在開庭前通過到學校、訪家庭、去社區(qū)(村、居)等形式,對失足少年的家庭情況、受教育情況、交友情況、社區(qū)環(huán)境等方面進行調查,以便更有效地進行法庭教育、準確量刑。我們要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實行社會調查報告制度,要實現(xiàn)社會調查“主體社會化、內容公開化、程序規(guī)范化”。

所謂“主體社會化”,就是要改變以往調查工作都是由法官完成的做法,而由其他部門或機構完成。這是一項比較艱難的工作,因為國內的法律還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筆者認為,在當前形勢下要和相關部門做好協(xié)調工作,由青少年保護辦公室等部門來承擔,法官不再像現(xiàn)在這樣在開庭前過早、過多地出現(xiàn)在法庭之外。

“內容公開化”,就是法庭把社會調查員所制作的社會調查報告適度公開。即在開庭前向辯護人公開,也向法定人公開;在開庭審理時,向未成年被告人公開,讓失足少年知道法官掌握的其案發(fā)前的表現(xiàn)情況是否正確。開庭后的判決書中,法官也可有選擇地把調查報告中的內容引入其中,增強判決書的說服力。

“程序規(guī)范化”就是社會調查報告從制作到被司法機關采用都要經過規(guī)范的程序。如調查工作必須是兩人進行,調查完畢后應制作成調查報告;開庭審理時調查員必須到庭并向法庭報告該調查報告的內容;法庭要聽取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辯護人的意見;法庭也允許辯方出具類似的材料;等等。

社會調查報告為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時提供了一份非常重要的參考依據。我們實施的社會調查報告制度不僅要與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相銜接,而且要通過社會調查報告工作的開展,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對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強化司法保護的力度。

(三)推行暫緩起訴制度。暫緩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針對某些應當起訴的案件,本著預防、挽救、教育、感化與打擊并舉的原則,考慮到公共利益,體現(xiàn)刑事政策和案件自身條件,對一些特殊群體在一定考驗期限內,不作處理,期滿后再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的一項制度。2001年,石家莊市長安區(qū)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率先推出“社會服務令”,這一司法實踐的核心即為暫緩起訴。暫緩起訴并不是不起訴,而是附有一定條件的暫時停止起訴的程序,暫緩起訴因此并不是一個程序上的終局性處理決定,當考驗期滿后,它有可能導致起訴和不起訴兩種結果,因此它只是階段性的處理結果。暫緩起訴制度體現(xiàn)了起訴便宜主義(機會原則),有助于刑罰功能的實現(xiàn),從而真正體現(xiàn)懲罰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從有效追究犯罪、合理配置司法資源以及公務角度出發(fā),暫緩起訴制度的確立意義重大。

對于已構成犯罪并符合條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先暫不起訴,設置一定的考察期,讓其繼續(xù)就業(yè)或就學,對其進行考察幫教,待考察期滿后再根據犯罪事實、情節(jié)、悔罪、悔改情況(即結合其在考察期的表現(xiàn))予以不起訴。使其在良好的社會大環(huán)境中,自覺改正,同時通過有效的社會監(jiān)督,用寬大的政策,喚醒其感恩心理,培養(yǎng)其做人良知,使其改邪歸正,成為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人民的人。此外,暫緩起訴既避免了由于進入監(jiān)管場所而導致的交叉感染,也遏制了惡性循環(huán)的形成,又可以使他們從此慎交朋友,分清是非,做到預防、挽救、教育、感化與打擊并舉,更好地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并且通過對這部分人的處理,還可以感化其他未成年人,使他們充分認識到黨和國家對他們的特殊關心和照顧,從而激發(fā)他們更好地生活、健康成長。此外,法院對于那些犯罪情節(jié)較輕,社會危害性和影響較小,主觀惡性不深的未成年被告人極可能最終判決免刑或僅處罰金等的刑罰,從訴訟成本角度來說,實行暫緩起訴制度也可以節(jié)約訴訟成本,縮短訴訟時間,從而提高訴訟效率。

(四)實行暫緩判決。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暫緩判決的明文規(guī)定。暫緩判決是指少年法庭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經過開庭審理,對構成犯罪并符合一定條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先確定罪名,暫不判處刑罰,同時設置適當?shù)目疾炱谟枰詭徒坛C治,讓其在社會上繼續(xù)學習或工作,考察期結束后,再結合悔罪表現(xiàn)予以判決的一種審判方法。

筆者認為,雖然法律還沒有明確規(guī)定暫緩判決的地位,但其有明顯的法律價值以及社會意義。首先,暫緩判決有利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方式的改革。按照現(xiàn)行的審判制度,對那些經開庭審理并已經查明事實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只能在審理期限內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實行暫緩判決,少年法庭的法官就有時間區(qū)別和判斷各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同情況,最大限度地挽救犯罪少年,開辟了一條矯治犯罪少年的新途徑。其次,暫緩判決有利于少年法庭法官正確把握和適用自由刑。對犯罪少年適用自由刑是很嚴厲的處罰方法。鑒于犯罪少年是特殊的犯罪主體,是屬于保護和挽救的對象,對他們使用自由刑要慎之又慎。少年法庭的法官除了要追求刑法的一般目的,即保衛(wèi)社會的政治、經濟制度,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外,還要積極實現(xiàn)刑法的特定目的,即矯治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消除他們的犯罪意識,保護他們健康成長,這也是聯(lián)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guī)則(北京規(guī)則)》規(guī)定的“雙保護原則”的精神。在此,暫緩判決是“寓教于審”的進一步發(fā)展,是黨和國家對犯罪少年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過程中的具體化。最后,暫緩判決有利于調動未成年被告人改邪歸正的主觀能動性,變消極地等待判決為積極悔改,發(fā)揮家庭、社會在幫助犯罪少年方面的積極性。

(五)實行非刑罰化。當今世界輕刑化已成趨勢,長期或者終身的監(jiān)禁刑以及死刑受到限制或者逐漸被廢止,這一趨勢尤其突出地體現(xiàn)在各國少年司法制度中。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處理實行非刑罰化,已經成為許多發(fā)達國家的法律共識。一種全新的少年司法理念正在向我們昭示,在現(xiàn)代社會,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根本目標不是懲罰犯罪,而是預防犯罪、減少犯罪。

所謂非刑罰化,是指少年法庭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裁量刑罰時,不僅考慮犯罪性質、情節(jié)以及后果,而且考慮未成年人的生活背景事實和矯治條件等因素,在此基礎上作出矯治為目的的處理。非刑罰化要求在對案件作出處理時淡化刑事懲罰色彩,強化教育矯治含量,實現(xiàn)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與傳統(tǒng)刑法觀念相比,非刑罰化體現(xiàn)了新的價值取向,即把對已發(fā)生的犯罪的懲罰置于次要地位,而把對失足者的矯治以及對將來犯罪的預防置于首要位置。在現(xiàn)行法律框架內,非刑罰化尚不能導致消除刑罰,但是要求淡化刑罰,要求將刑法的懲罰作用限制在震懾犯罪和保護公共安全所必需的范圍內。非刑罰化還倡導以非監(jiān)禁刑、免刑代替監(jiān)禁刑,并積極嘗試各種非刑罰處置措施,探索矯治的新途徑。

第3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一、積極推行課程實踐活動

在教學中通過主題演講、專題研討、小組活動、研究性小論文、辯論賽、情景模擬等課程實踐形式,達到培養(yǎng)學生公民意識、提高公民參與技能的目的。如在歷史課的教學中,可以通過開展課堂討論、組織辯論會、舉行歷史故事會、舉辦歷史講座、進行歷史方面的社會調查、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觀看并討論歷史題材的影視作品等形式,來培養(yǎng)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參與意識;在政治課的教學中,可結合“和諧社會” 等問題的教學給學生布置實踐作業(yè):觀察三亞存在哪些不和諧的現(xiàn)象?為什么要解決這些不和諧的現(xiàn)象?請你調查當?shù)卣疄榻鉀Q“和諧”問題采取了哪些舉措?請你為當?shù)卣釒讞l解決這些不和諧現(xiàn)象的建議等,鼓勵學生自己定一些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按期上交調查報告和政治小論文。

二、廣泛開展班級實踐活動

一是民主競選班級干部和民主評優(yōu)評先。如班長競選,由任課教師推薦、同學推薦和自薦等形式選出候選人5名,候選人有一個月的試用期,由學生考查各候選人的表現(xiàn),試用期結束后候選人發(fā)表競選演講拉票,最后由全班投票,邀請任課教師監(jiān)督唱票并公布選舉結果。當選班長受教師和全班同學的共同監(jiān)督,任期一年,每個學期末作一次述職報告。通過這樣完整的步驟培養(yǎng)學生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的能力。這種形式還可以應用于民主評選三好學生和優(yōu)秀干部等。二是在班級管理中運用集體的智慧,要求學生自主管理,培養(yǎng)學生主體意識。如班規(guī)可在校規(guī)基礎上,發(fā)動學生自己制定,給學生充分的話語權,班規(guī)形成后要保證全體學生遵守,由班干部監(jiān)督執(zhí)行。利用板報、墻壁設計,宣傳公民知識,建設班級文化,讓學生在參與中體驗民主生活。三是利用班會和活動課等開展公民教育主題活動??梢愿鶕W生中出現(xiàn)的不良現(xiàn)象展開主體討論,如一些學生遇到過生日、評上“三好學生”、當上班干部等情況,為了“面子”,考慮如何請客以及請客費用如何而來等問題。通過學生小品表演再現(xiàn)情景的形式,引導學生開展辯論。讓學生在這一系列激烈辯論、思維撞擊的過程中判斷是非價值。通過這樣的行為訓練模式,引導學生在兩種或者多種價值觀中進行判別,對問題進行系統(tǒng)邏輯的思考,培養(yǎng)學生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三、充分利用校園實踐活動

一方面,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組建學校團委、學生會等學生社團組織,為每個學生提供參與民主決策的機會,使學生通過這些組織參與學校的管理之中,培養(yǎng)學生的自治和參與能力。例如,由團委組織校廣播隊,為學生獻上豐富多彩的廣播節(jié)目,愉悅學生精神的同時貫徹了國家和學校的教育思想。校學生會還參與學校的一些常規(guī)管理工作,如學校的衛(wèi)生監(jiān)督工作、檢查學生行為和儀容儀表等。另一方面,學校通過舉辦主題教育活動、藝術節(jié)、技能節(jié)、合唱節(jié)、體育節(jié)、科技節(jié)等大型活動,培養(yǎng)學生的參與意識,增進學生的愛國情感和社會責任感。比如,開展“我的中國夢”大型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包括“我的中國夢主題升旗儀式即啟動儀式”“主題班會”“板報評比活動”“演講、征文大賽”“校園文化節(jié)”等一系列實踐活動。通過師生的獨特視角和全新創(chuàng)意,對充滿激情、充滿艱辛、充滿希望的“中國夢”進行形式多樣的演繹,豐富“中國夢”的時代內涵,展現(xiàn)“中國夢”的強大凝聚力,增強了學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第4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摘 要 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刑事訴訟法》,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訴訟程序中,新設了附條件不。這是我國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的具體體現(xiàn),也是恢復性司法理念的現(xiàn)實運用。此制度的設立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要求,是我國對少年司法制度方面的創(chuàng)新,但該制度正處于實踐階段,還有許多不足有待完善。

關鍵詞 附條件不 條件 完善

一、附條件不制度

(一)附條件不的概念

附條件不,是指國家訴訟機關對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地位,依法可以不立即追究其刑事責任時,對其規(guī)定一定的考察期限,如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內積極履行相關社會義務,并完成與被害人及檢察機關約定的相關義務,足以證明其有悔罪表現(xiàn)的,公訴機關將依法作出不決定。

(二)附條件不的特點

1、檢察機關作為主體存在。附條件不是我國檢察機關公訴權中的一部分,其他國家機關均沒有行使的權利。因此,只有檢察機關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條件不決定。

2、只有在輕罪的范圍內適用。設立附條件不制度的目的在節(jié)省司法資源的同時也是對那些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確有悔罪表現(xiàn)的犯罪嫌疑人,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只有輕罪才可能有機會適用附條件不。

3、“附條件”是此制度的本質特征。附條件不,不言而喻,是附有一定的條件或期限,這是附條件不的本質表現(xiàn),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絕履行設定的義務,檢查機關就會對其提起公訴。這是與不最大的區(qū)別所在,不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犯罪嫌疑人也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義務。其次,不的法定效力是終局的,檢察機關一旦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決定,即終結訴訟程序,非經法定事由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然而檢察機關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并非是案件的終局,而是由“附條件”實施的認可度決定其發(fā)展的方向有兩個:一是不,二是重新。

(三)附條件不制度的作用

1、附條件不制度是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實踐體現(xiàn)。

我國在刑事司法實踐中主張“寬嚴相濟”,附條件不制度,正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其中的一項支柱。其體現(xiàn)的是 “寬”的一方面,是對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有效落實。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是更需要對未成年人進行審慎的處理,因為他們的心智尚未成熟、社會危害性也相對較輕,通過對未成年人施行附條件不,給其一次救贖的機會,使他真誠悔罪,重新回歸社會的大家庭之中。

2、附條件不制度是訴訟經濟原則的具體體現(xiàn)

美國著名學者波斯納指出,公正在法律中的第二個意義就是效率。訴訟經濟原則的含義是國家專門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在確保訴訟公正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用較少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消耗來完成刑事訴訟任務。其具體內容包括:1、從整體上來看,刑事訴訟的“投入”和“產出”的比率盡量少些,不能為了追究犯罪而不惜一切代價;2、在具體的訴訟過程中,為了實現(xiàn)特定的訴訟目的,應當選擇成本較低的方法。附條件不制度具有階段性的趨向,暫緩可以使那些危險性較小、侵犯公共利益可能性低的犯罪在審前階段以簡易的方式加以解決,這樣可以節(jié)約司法資源、羈押成本。社會日益進步的同時,各類刑事案件也層出不窮,尤其是輕微刑事案件的比重不斷上升。面臨的現(xiàn)實問題是,司法資源有限,難以解決眾多輕微刑事案件。附條件不制度旨在階段,用盡可能少的司法資源來解決未成年人輕微刑事案件,以實現(xiàn)司法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問題。

3、附條件不制度符合司法界提倡的便宜主義

便宜主義,檢察官面對具備條件,可以斟酌決定是否,這樣就是對公訴方的法律授權,公訴方可依此授權,基于刑事懲罰的目的和權衡各種利益對其所審查的刑事案件,選擇是否作出控訴或停止刑事程序的一定裁量權。附條件不制度正是便宜主義的表現(xiàn)形式之一。新刑訴法設立的未成年人附條件不正是我國試探適用不的積極表現(xiàn),附條件不制度使我國訴訟體制更趨于科學化,這也正體現(xiàn)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二、我國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關于附條件不制度適用的條件

國家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71條規(guī)定: “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guī)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條件,但有悔罪表現(xiàn)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人民法院在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p>

該條明確規(guī)定了我國現(xiàn)行附條件不的適用范圍:1、在適用主體上,只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有關未成年人的年齡劃分規(guī)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把18周歲以下的人規(guī)定為未成年人?!缎谭ā返?7條第一款規(guī)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笨梢娍闯?,附條件不只有對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適用。因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要負刑事責任的所犯的八種罪名法定最低刑都是三年,附條件不(要求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顯然不能適用;2、適用罪名上,附條件不適用于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利的犯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的犯罪和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中規(guī)定的罪名,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能適用;3、刑罰要求上: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犯罪。即可能判處管制、拘役、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案件;4、適用條件上,未成年人首先要符合條件,但因其具有悔罪表現(xiàn) ,檢察機關才考慮適用?;诟谋憩F(xiàn),未成年人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給被害人和社會公眾帶來的危害后果,并且愿意以自己日后的實際行動來彌補被害人的損失。但是在檢察機關作出附條件不決定前,法律規(guī)定要聽取被害人的意見,尊重被害人的想法。

三、我國附條件不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一)附條件不適用的范圍狹小。

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僅對于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利、侵犯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三章規(guī)定的罪名可以適用附條件不,其他章節(jié)的犯罪則沒有提及。作者認為可以適當擴大附條件不的案件適用范圍,充分發(fā)揮刑法謙抑的原則,對屬于過失和非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綜合考慮其因素,要求其犯罪情節(jié)較輕,確有悔改表現(xiàn),符合附條件不制度規(guī)定,都應當適用,不應該僅僅從罪名上進行適用的劃分。

(二)細化附條件不前的調查報告制度

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體現(xiàn)了刑罰個別化原則。而社會調查報告制度是基本價值體現(xiàn)。

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jiān)護教育等情況進行調查。”這一規(guī)定用的是“可以”,具有選擇性的詞語,司法實踐中的未年人附條件不,應當進行全面的社會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撰寫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的內容是決定未成年人適用附條件不的主要根據。未成年犯與成年犯的最大區(qū)別就是,犯罪動因,由于未成年人不成熟、意志力弱、容易被誤導,對違法性認識不周全,其犯罪表現(xiàn)一般具有沖動性和突發(fā)性,這也說明了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塑造性。對于處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應該立足于未成年人本身而不是其行為,全面了解本人,并結合其實施犯罪前的狀況、犯罪后的表現(xiàn)進行綜合評價。只有這樣考察機關才能制定出符合未成年人特點的考查內容,在考察期內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特殊教育改造。基于上述理由,應把法條中的“可以”改為“應當”。

(三)應當設立專門的附條件不考察機關

根據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272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附條件不的考察主體是人民檢察院。但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檢察院自身的資源有限,僅檢察院獨立承擔繁雜的考察工作可能會影響到附條件不實施的法律效果。因此,應當建立專門的考察機關,例如,現(xiàn)實司法實踐中的司法局,作為我國的司法行政部門可以考慮將其設定為考察主體,使附條件不制度的運用實現(xiàn)最佳效果。也有學界的專家提議,可由人民檢察院自發(fā)組成考察委員會,來專門制定考察方案。除此之外,人民檢察院可以委托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詢中心等專業(yè)心理咨詢機構對未成年犯進行心理矯治,并且按時向人民檢察院上交心理治療進展情況,人民檢察院就可以對未成年犯的心理狀態(tài)、義務履行情況有一定的了解。

(四)建立附條件不的監(jiān)督體制

法律賦予檢察機關附條件不的決定權,為了防止檢察機關對附條件不決定權的濫用,應該通過多種途徑建立對其監(jiān)督的體制。首先,應當建立聽證程序,在檢察機關對擬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前 ,集相關人員討論,在聽取各方的意見之后,再決定是否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實行附條件不。在聽證的過程中,應堅持不公開的原則,要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聽證程序,有利于把附條件不的決定過程處于陽光之下,提高決定的透明度與可信度,增強各方對決定的理解與支持。其次,檢察機關要設定審查程序,由決定附條件不的案件承辦人報請相關主管領導審批,之后再交由檢察委員會討論,在適當時候,也可以咨詢一下人民法院的意見,對人民法院的意見,應當給予尊重。

(五)考察報告的內容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心理特點來進行制定

按照相關的規(guī)定,附條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的內容有, 遵守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服從考察機關的監(jiān)督,根據考察機關的規(guī)定報告活動情況, 離開縣居住的市、縣,應該提前向考察機關報告,經考察機關的批準方可離開, 按照考察機關的規(guī)定接受矯正和教育。這種考察方式是根據成人犯的要求,和緩刑等成人犯的考察內容沒有區(qū)別,沒有體現(xiàn)出對待未成年人的“寬”的特點。因此,設置未成年人附條件不制度考察期的義務時,應考慮以下方面的內容:第一,對未成年犯的附加義務,應當是有利于未成年犯的心理矯治和改正教育,有利于修復其破環(huán)的社會公共關系;第二,對未成年犯所設置的附加義務,應當是未成年犯能夠履行的,有履行能力的義務;第三,要針對不同的未成年犯設定不同的、符合其自身特點的附加義務,要區(qū)別對待。最后,要對未成年犯設定積極的附加義務,例如,親自向被害人道歉或者主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精神等相關的損失賠償,以消除被害人的心理陰影和報復情緒,促進社會的和諧。

四、結語

附條件不制度是順應現(xiàn)代刑罰和訴訟理念的發(fā)展而產生的一種制度,在節(jié)省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恢復社會關系、改造犯罪人及預防犯罪方面效果顯著。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念以及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為附條件不制度提供了法理支持。它設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關系到偵、訴、審的整個訴訟過程。并且實踐運作還需制定詳細的適用范圍、調查評價制度、考察制度、監(jiān)督機制等配套內容。這樣才可使中國特色的附條件不制度更趨于完善。

參考文獻:

第5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關鍵詞:高校 語言學 教學策略

高校語言學屬于基礎課程,學好語言學可以極大地提升學生語言能力基礎。語言學還是學生在高級階段的知識課,其授課目標涵蓋了傳授系統(tǒng)的現(xiàn)代語言學知識、激發(fā)學生學習語言學的興趣以及提升跨文化交流的能力等。從課程內容來看,它緊密地連著各國文學、語法學、詞匯學、測試學、教學法、語音學、語用學以及各文體寫作等課程,而且還可以為有關課程提供理論支持。例如,有不少研究生入學考試中也都涵蓋了語言學內容,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所以,采用多種有效措施來提升高校語言學教學效果極為重要。

一、高校語言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語言學的難度非常大。在當前高校漢語、英語等專業(yè)課程的設置中,語言學教程被列入了這些專業(yè)的課程培養(yǎng)計劃,專業(yè)學生是授課對象,而且在專業(yè)等級考試和研究生入學考試中都會涉及到不少語言學知識點[1]。語言學的理論性很強,內容非常抽象、信息的輸入量非常大,同時顯得枯燥、乏味,而且學生很難理解相關內容。學生在學習該課程時普遍都存在著畏難情緒,而且教師也普遍認為語言學的教學難度非常大,教師自身在理解、表達和講解語言學知識方面尚且存在相當難度,非常容易陷入照本宣科的局面,也不能很好地體現(xiàn)教師的教學水平。

2.教學方式比較陳舊。從語言學教學方式來看,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都非常陳舊,而且在教學過程中不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只用單一的考試來評價學生掌握語言學知識的情況。學生的學習態(tài)度未能端正,積極性也比較低,學習語言學知識的方式非常傳統(tǒng)和老套,沒有充分運用自主探究以及合作的方式來學習,教師在教授語言學的過程中也較少關注學生的態(tài)度、情感以及價值觀等內容。

3.語言學教材少,教材內容比較陳舊。從最為廣泛使用的胡壯麟教授主編的《語言學教程》來看,所涉及到的最新語言學理論和研究成果比較少,而且學生普遍反映該教材的內容很難理解和把握,還有大量的生詞以及術語,這也為學習語言學課程帶來了很大困難,學生不太能夠理解相關概念。從許多老師教學的情況來看,他們也覺得難以教好語言學,自身難以深刻理解、熟練講解以及表達相關知識,不具備相當?shù)闹R深度與廣度,所以,很多老師不愿意教授語言學,也不具備語言學的教學經驗和教訓。

上述若干個問題造成了教師勤于教學卻無法取得較好的語言學教學效果,很多教師在解釋語言學理論時達不到專業(yè)教學大綱的相關規(guī)定。再者,很多學生也不知道學習語言學的目的,只是忙著記憶和理解生單詞、以及背誦術語和相關定義,這樣一來,盡管費了很大力氣,浪費了很多時間,卻忽視了學習語言學的真正目的。

二、針對語言學教學問題制訂解決措施

1.編寫和出版合適的語言學教材。教育部門和相關教學研究部門應該盡快編輯、編排以及出版適宜于高校本科生學習和閱讀的簡易語言學教材以及相關的配套讀物。要組織相關專家來編寫和出版輔導語言學教材和練習的輔導材料,還有供教師用的語言學參考用書,這樣就可以為教師和學生學習、理解以及運用語言學知識創(chuàng)造了便利,也有利于高校學生開展課外閱讀和自學性學習,拓寬學生的知識領域,使得學生能夠獨立地學習和思考。如今已經出現(xiàn)了張鑫友主編的《〈語言學教程〉學習指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以及侯國金主編的《英語語言學精要問答與考試指南》(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1998)。這些都為高校學生理解和把握語言學教材提供了較好的學習材料以及輔助參考書,為專業(yè)學生學習語言學提供良好的參謀作用。

2.改進教學方法、提高課堂質量。從語言學教學方法來看,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語言學的教學和學習質量、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學習興趣和效果等。為了能夠提升教學效果,教師借助傳授型以及討論型兩種方式,按照章節(jié)和內容的不同特點和難度,采用有所差異的教學方式[2]。例如,在教授語言定義、功能、特征、應用以及與文化和社會等題目時,教師在課堂教學要學生以討論為主,在教授語音學、音系學、句法學、形態(tài)學以及語義學的過程中,則選擇了傳授型的課堂教學模式。教師還可以指導學生在課外運用寫學術論文、讀書以及答疑等形式來進行教學。在這種情況下,教師可以按照不同的內容、難度以及章節(jié)來靈活采用具體的教學方式。除此之外,教師要在教學過程中顯得深入淺出,盡可能運用比較淺顯易懂的口語來教學,多運用生活中的內容和事例來分析和講解,這樣就能夠刺激學生,強化了課堂教學的趣味性以及吸引力。從語言學的相關教材來看,書中存在大量的專業(yè)術語,因此在語言學教學的過程中要盡可能多地運用該專業(yè)語言來授課,這樣會收到較好的教學效果。專業(yè)語言教學只能傳遞較少的信息量,但是學生可以很好地掌握專門術語。同時綜合運用漢語來開展語言學教學,學生可獲取較大的信息量,而且還能夠提升學生的專業(yè)語言實踐能力[3]。因此,在語言學教學過程中應該盡可能地多用專業(yè)語言,適當?shù)赜脻h語解釋補充在教學中遇到的難點和重點。此外,還可以要求學生在教學中用專業(yè)語言討論相關問題,如果確實有困難,可以適當?shù)剡\用漢語表述。

3.引導學生盡可能多地參加實踐。學生只有在實踐中才能更好地發(fā)現(xiàn)語言學學習中的問題,設法解決問題,從而全面提升自己的語言學能力。所以,在語言學教學過程中,教師需要鼓勵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實踐教學中去,讓學生盡可能地運用所學的語言學知識和理論來討論相關的語言現(xiàn)象,還可以讓學生查詢多種資料,寫出相關論文,或者參加社會調查,撰寫相關的調查報告,使學生盡可能多地整理新出現(xiàn)的詞語。讓學生走向社會生活,比如開展本區(qū)域內的方言調查,搜集、整理和分析評析多種廣告用語等。

4.確立正確的語言學教學理念。從語言學學科建設來講,一般意義上的語言學教材涵蓋了語音學、詞素學、句法學等知識,還有語用學、語言與社會、語言與文化以及文體學等相關語言知識的實際應用[4]。此外,還有新近出現(xiàn)的認知、心理以及計算機語言學等。從這些可以看出,實踐促生了多種理論,理論的正確性可以極大地促進語言學的實踐發(fā)展,語言學理論可以使得人們更好地認識多種語言現(xiàn)象。例如,語音學中的否定前綴變化很好地遵照了發(fā)音方法的省力原則,在《語言與社會》中,可以看到薩皮爾·沃爾夫所提出的語言決定論以及語言相對論的發(fā)展理論,這些都可以為教師分析語言和文化之間的關系提供參考。因此,在語言學理論教學過程中要教授給學生更多認知知識,從而更好地認識和了解語言現(xiàn)象,在此基礎上深化對語言的認識。

三、語言學在高校專業(yè)教學中的運用

語言學的分支學科比較多:語義學、音系學、構詞學、語音學、構句學和語用學等,教授要很好地運用這些知識來更好地指導自身的“教”和學生的“學”。

1.語音學知識在專業(yè)教學中的運用。首先,教師要理解元音與輔音所存在的本質區(qū)別:元音在發(fā)音時從肺部呼出的相關氣流,在經過咽喉、鼻子或者口腔的過程中,沒有受到任何類型的阻攔。但是在輔音發(fā)音的過程中,可能會受到多種形式的阻攔[5]。這樣就可以引領學生來切實體驗元音以及輔音在發(fā)音過程中的區(qū)別。如此一來,學生就可以很容易記憶這兩類音,也會使得教師講解和解釋相關的語音學知識較容易,學生也能夠準確把握元音與輔音現(xiàn)象的規(guī)則。

2.構詞學知識在專業(yè)教學中的運用。要會分析詞素,運用所學習的構詞原理來指導專業(yè)詞匯的“教”和“學”,這樣就能將枯燥無味的記憶詞匯活動變成學生喜歡的活動。

3.構句學知識在專業(yè)教學中的靈活運用。在構句學原則中,它的參數(shù)理論是名詞及名詞詞組格所授予的毗鄰條件中,毗鄰條件規(guī)定格的授予者與格的接受者需要毗鄰。例如相關副詞在句子中的位置要符合語法規(guī)定,如果遵照毗鄰條件,該語法就能夠較好地解釋,因為它不涉及到格授予的毗鄰條件。

4.語用學知識在英語教學中的運用。在語用學領域內,語境、會話原則、關聯(lián)理論以及言語行為理論等都可以很好地提升專業(yè)教學有效性[6]。教師在向學生解釋語言環(huán)境中的不同含義時運用此類知識,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學生學習語言學的興趣。

四、結束語

在開展高校語言學教學的過程中,教師要根據課堂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認真分析和深化語言學教學的認識。要認真考慮學生的學習需要以及教學目的,綜合地安排課堂教學內容,采用多種教學方法。學生也要積極地配合教師的教學活動,不斷地活躍語言學的課堂教學氣氛。此外,教師也要從多方面來培養(yǎng)和提升學生的語言學興趣,不斷深化對語言與文化、語言與社會等的把握和思考,通過撰寫論文和社會調查報告來增強自身的學習能力以及探究能力,為更好地解決語言學教學問題提供有益的參考。

參考文獻:

[1]王天昊,孫宇.談“魚”、“漁”、“欲”兼得原則——高校英語專業(yè)語言學課程教學模式探索[J].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0(02):37-38.

[2]蘇德.以多語教育促進和諧社會與文化建設——兼論少數(shù)民族雙語教育研究范式[J].民族教育研究,2013(3):26-30.

[3]張明芳.項目學習在英語語言學教學中的應用研究[J].河北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12(8):89-91.

[4]胡壯麟.系統(tǒng)功能語言學家的超學科研究[J].外語與外語教學,2013(3):1-5.

第6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關鍵詞:高校 社區(qū) 團委管理 資源整合

作為高校學生活動的組織者,當下高校團委的主要工作范圍仍集中在校園之內。盡管廣大學生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獲取社會信息,通過各種途徑了解深入社區(qū)了解生活,但是就現(xiàn)狀而言,這些手段仍然帶有強烈的主觀性和單向性,很多團學組織組織的活動甚至過于形式化,其只注重一時的效果和影響,忽視了學生活動教育功能的長效性。很多高校團學組織工作的狹隘與短效歸咎于學校內部人員、資金、環(huán)境的限制,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實際上大學生最直接、最具體、最具影響力的環(huán)境就是其所駐社區(qū)。社區(qū)的機構、組織、設施設備能夠為區(qū)內大學的多種團學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支持;社區(qū)能為大學生了解社會、服務社會,培養(yǎng)多種社會生活能力,提供最便捷、最直接的空間;社區(qū)內還有來自各界的居民,他們掌握著學校教育無法提供的教學資源,都是團學組織可以充分利用的人力資源;社區(qū)內蘊藏著豐富的德育資源,能為大學德育提供各種有益的支持,可以說社區(qū)是區(qū)內大學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托。所以,高校應該積極利用這一資源,采取多樣的措施,把團學組織工作的范圍由校園之內拓展到社區(qū),從而打破學生與社會生活相隔離的狀況,充分發(fā)揮社區(qū)資源與學校資源的德育功能、科研功能、實踐功能,切實提高團學組織工作的實效性。

一、依托社區(qū),發(fā)揮社區(qū)資源的德育功能

學校作為一個重要的教育機構,不僅是一個傳授知識的地方,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學校更是一個成長的平臺,一個“微型的社會”。通過教學活動,學校教給學生知識、發(fā)展個性、培養(yǎng)能力,與此同時,學校還要通過一系列德育活動,幫助學生樹立道德觀念、紀律規(guī)則、社會秩序等觀念和意識,這些活動有常規(guī)的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包括了滲透德育工作的各項學生活動,而學生活動的開展主要依靠團委、學生會和各類協(xié)會,但是學校和團委的力量畢竟有限,就目前德育效果來說也不是非常理想。好的德育工作應該是開放性的,正如班華所講:“開放的德育,就是要面向社會、面向生活。開放主要是思想的開放,也就是讓學生沖破狹小的思想空間,在開放的社會實踐中吸納新的時代精神,鍛煉思想批判力、道德選擇力和創(chuàng)新力”。因此,團委應該充分利用自身優(yōu)勢,發(fā)揮學生領導的作用,調動一切力量,依托社區(qū)來開展各項活動。如我校團委利用周末時間組織在校學生參觀社區(qū)醫(yī)院,聽取醫(yī)院部分醫(yī)生、護士的從業(yè)經歷和工作感受,從而對醫(yī)護工作的崇高使命和重大責任有了深刻的了解;開展社區(qū)義務癥療活動,一方面展現(xiàn)了當代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意識,另一方面也讓在校學生受到了良好的社會公德教育,對學校德育工作的順利開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區(qū)校合作,發(fā)揮學校教育資源的科普功能

社區(qū)科普教育的根本任務是把人類已經掌握的科技知識和生產技能,以及從科學實踐中升華出來的科學思想、科學方法和科學精神,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傳播到社區(qū)的方方面面,為社區(qū)成員所了解、所掌握,以增強社區(qū)成員的科學素養(yǎng)、文明程度。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與進步,“科普”的內涵越來越豐富,影響與作用也越來越大,作為科普工作的重要推手,高校在我國社區(qū)科普工作中發(fā)揮了巨大作用,這里面就有各高校團學組織的巨大貢獻。以我校為例,自2004年開始,我校團委根據社區(qū)需要派出科技人員,深入社區(qū)開展家庭健康咨詢、疾病預防宣傳、中老年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疏導咨詢、計算機知識培訓等活動;團委攝影協(xié)會則利用自身的先進的電教設備、標本室,每季度為社區(qū)xx學校舉辦各種形式的科學普及講座;我校青年志愿者更深入社區(qū)企業(yè)參與調研,為部分工廠、企業(yè)成長出謀劃策,發(fā)表了一系列具有針對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強的建議。

三、深入社會,發(fā)揮社區(qū)資源的實踐功能

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設標志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鄉(xiāng)村城鎮(zhèn)化,家庭現(xiàn)代化的逐步實現(xiàn)給我們創(chuàng)造了一個全新的生活環(huán)境,人們吸收知識的途徑亦超越書本,超越課堂。綜觀諸發(fā)達國家,學校在大學生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正日趨減弱,而深入地實踐活動成為眾多高校學生獲取知識的主要途徑,德國要求在校學生在大學3、4年級學習期間,到指定的企業(yè)、機構去兩次,任務是參與生產勞動;而英國的教育類大學生參加教育實習的時間是我國高校師范類學生實習時間的4倍。信息時代要求人們多方位、多角度的汲取知識,以改善知識結構,社會的發(fā)展要求教育走社區(qū)化的道路,而教育社區(qū)化的前提是人們改變傳統(tǒng)教育觀念,樹立社區(qū)教育的新觀念。所以,高校團委應進一步整合資源,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積極組織廣大學生深入基層,廣泛參與實踐活動,我校團委自2008年起多次組織學生往社區(qū)各化工廠、診所、藥店、醫(yī)院進行社會調查、生產實踐,并要求學生在實踐后進行反思總結,形成調查報告、實踐心得等文字材料,這些活動一方面極大地豐富了學生的社會經驗,使他們在走向社會之前就能具備一定的實踐能力,因而得到廣大學生的積極響應。

因此,結合本校實際工作經驗,筆者認為,高校團委利用自身優(yōu)勢,合理整合社區(qū)資源與學校教育資源,不僅能拓寬高校團學組織的工作范圍,更能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更大的力量。

參考文獻:

[1]袁貴禮.利用周邊社區(qū)資源開展大學德育的基本原則[j].黑龍江高教研究.2007.(7)

[2]班華.德育理念與德育改革——新世紀德育人性化走向[j].南京師大學報(社科版).2002.(4).

第7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關鍵詞]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區(qū)托管;寬嚴相濟;幫教

[中圖分類號] D912.7 [文獻標識碼] A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根據蘇州市金閶區(qū)檢察院的辦案統(tǒng)計,每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案件總數(shù)的1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成為我國當代司法實踐中一個重要課題。但目前,我國的青少年司法制度還不完善,各地發(fā)展不均衡。蘇州市金閶區(qū)檢察院在自身探索實踐的基礎上,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積極探索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的基本框架

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是指檢察院在審查未成年人案件時,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其法定人及本人同意,吸收社區(qū)力量共同成立觀護小組,在審查的法定期限內對其進行教育、管理和考察。最后,視其在托管期間的表現(xiàn),決定是否對其提起公訴。在整個制度中的設計過程中,充分吸收了刑事和解、恢復性司法和心理矯正等先進理念,使得該制度更加全面和科學。其他包括以下內容:

1. 適用對象與適用條件

適用“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系初犯或偶犯;(3)認罪態(tài)度較好,主動退賠贓款贓物,或者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取得被害人諒解,并給予相應經濟補償。酌定條件有:(1)犯罪情節(jié)較輕,社會危害不大,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具備社區(qū)托管條件。符合以上條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其法定人及本人同意,可以適用該制度。

2.機構設置與協(xié)調

檢察機關在公訴科內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檢控組”,由辦案經驗豐富的女檢察官擔任辦案人員。主要職責是專門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審查,與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機構進行溝通與對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適用社區(qū)托管制度作出初步決定。在合作社區(qū)專門成立“觀護小組”,由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人員與社區(qū)、或者學校人員三方組成?!坝^護小組”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區(qū)托管的主要監(jiān)督和實施機構,此小組依托社區(qū),成為社區(qū)和檢警聯(lián)系的渠道。

3.社區(qū)托管的內容

社區(qū)托管的目的在于對未成年人進行考察和幫助,考慮到未成年人自身的特殊性,主要從三個方面入手:(1)心理輔導,為了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夠消除自卑、抵觸社會的心理,改過自新,重新樹立信心,我們?yōu)槠溥M行心理疏導,矯正其心理和行為,必要時,聘請專業(yè)心理咨詢師為其進行心理咨詢;(2)思想教育,采取個別說教和趣味宣傳的方式,引導他們深刻認識自己的罪行,增強法制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觀念;(3)公益勞動,勞動是最好的教育,通過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的勞動能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體會到勞動成果帶來的肯定和自信,也能鍛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自制力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摒棄好逸惡勞的不良習慣。

二、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的合法性

作為基層檢察院,我們深知依法治國、依法辦事的重要性,所以該項制度,從開始醞釀到最后成形,一直在現(xiàn)有法律框架內進行探索。

1.符合國際刑事司法準則

19世紀末、20世紀初,便宜主義隨著目的刑理論取代報應刑理論的變遷應運而生,并逐漸被國際社會所接受。與此相應,在犯罪與刑罰上適當采取非犯罪化、輕刑化、非監(jiān)禁化的刑事政策也成為世界化的趨勢。我國參與制定并簽署的《聯(lián)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guī)則》(即《北京規(guī)則》),要求對觸犯法律的未成年人給予“有效、公開、合理、公正”的待遇,盡量減少司法干預,確立了“既保護青少年的成長,又維護社會的安寧秩序”的原則。

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規(guī)定,對嚴格遵守托管期間規(guī)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決定,其本質就是對多數(sh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非犯罪化、非刑罰化、非監(jiān)禁化處理,使未成年人盡量少受或不受正式審判程序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2.符合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guī)定》等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對未成年人的專門辦理原則、“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并要求充分照顧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特點,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2007年1月實施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中也明確規(guī)定,要在檢察工作中進一步完善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第11條著重強調了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從寬處理原則。

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就是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適用輕緩刑事政策,能讓其在檢察機關和社區(qū)的教育和考察下,努力進行各種形式的自我改造,真正做到“教育、感化、挽救”。

3.不損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社區(qū)托管作為法定程序以外的程序,很容易被人質疑它的合法性,我們認為該制度只有征得犯罪嫌疑人及父母的同意的情況下才適用,同時將被害人同意作為參考因素,所以不損害他們的利益,也沒有損害司法權威,應該是合法的。

檢察院有決定或不的權利,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權,對一些未成年人案件,雖然構成犯罪,但綜合各因素,可以做出不決定,這是訴權的權力所在,也符合法律規(guī)定。

三、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的創(chuàng)新性

由于地域的差異,我國少年司法制度呈現(xiàn)出漸進性改革的特點,有的地方成立專門了少年法院、少年法庭。社區(qū)托管制度將對象明確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對少年司法制度的一種創(chuàng)新、嘗試和探索,符合了工作機制創(chuàng)新的要求,也符合了當今司法改革的發(fā)展方向。

1.是對未成年人酌定不情節(jié)的具體化

法律規(guī)定了很多酌定量刑情節(jié),比如認罪態(tài)度良好,有悔改表現(xiàn)等??梢哉f,社區(qū)托管就是把這些酌定情節(jié)從抽象化到具體化、感性化的過程。高檢院《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guī)定》第16條第4款,規(guī)定了可以結合社會調查等,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況,為辦案提供參考。但該規(guī)定是一個靜態(tài)的考察,而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中的考察是個動態(tài)、全程、立體的考察,更具有實踐意義。我們參考了臺灣地區(qū)的做法,設計了一系列具體的、量化的表格,比如情況調查表、每周匯報問卷、社會調查報告等,通過這些細化的材料可以很清晰地反映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情況、并據以判定他的認罪態(tài)度、悔改表現(xiàn)是否良好。

2.引入對檢察院“訴權”的監(jiān)督

我們對每一個適用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的案件,都需向人民監(jiān)督員辦公室備案,對于最終決定不的,啟動人民監(jiān)督員監(jiān)督程序,接受人民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雖然目前的人民監(jiān)督員僅僅適用在職務犯罪案件上,但未成年人案件要接受社會監(jiān)督,納入人民監(jiān)督員監(jiān)督范圍具有可操作性。

3.吸收公眾對刑事案件的參與

在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中,我們吸收了社區(qū)公眾參與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他們憑著良知判斷未成年人在托管期間的表現(xiàn),并影響著檢察官的判斷。

四、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的現(xiàn)實意義

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挽救是全社會的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支持。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體現(xiàn)了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的全方位的社會化,體現(xiàn)大治安、大司法、大檢察的理念,具有很好的現(xiàn)實意義和標桿作用。

1.著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幫助

在現(xiàn)實的辦案實踐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實施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事實上是放棄了對其的監(jiān)督和管理,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處于一種失察、失管和失教的無序狀態(tài)。未成年人意志不堅定,容易受外在的影響,如果繼續(xù)放任,容易使他們產生麻痹心理,心存僥幸,不會真心悔過,更不會矯正自己的行為。同樣對于最終決定相對不的未成年人,也有這個問題,他們回到社會,比平常的人多一些潛在的犯罪危險性。

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在托管期間,成立觀護小組,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日常的監(jiān)督、幫教、管理;對于做出相對不決定后成立幫教小組,繼續(xù)實施幫教措施,可以既有組織保障、又有措施落實,有效解決取保候審階段和不訴后幫教盲點問題,對未成年人實施了全方位的關護和教育。

從另一方面來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不后,避免了監(jiān)禁,也能防止未成年人因判刑監(jiān)禁而沾染刑事犯罪污點,或者受到犯罪的交叉感染,有利于其改造和健康成長,對預防和減少犯罪起到積極作用??梢哉f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調和了情與法的沖突,彌補了剛性法律的固有缺陷,一部良好的法律不僅應該具有原則性和穩(wěn)定性,更應該充滿人文情懷,能夠體現(xiàn)法律對人與社會的尊重和關懷。

2.有效發(fā)揮社會力量的作用

在目前司法力量還不是十分充裕的現(xiàn)實情況下,動員和發(fā)揮社會力量加入到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挽救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義務之一?!段闯赡耆吮Wo法》第48條明確規(guī)定了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協(xié)助有關部門教育和挽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但由于以前對此規(guī)定也沒有相應的措施,使得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變成了司法機關一家的事情。

蘇州市金閶區(qū)檢察院在頒布《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執(zhí)行社區(qū)托管合作制度的實施細則(試行)》之后,該區(q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以文件的形式向全區(qū)政法各部門、各街道綜治委(辦)轉發(fā)了該制度,要求積極支持和參與該項工作。因此調動廣大的社會基層力量不再是一紙空文,充分利用社區(qū)貼近犯罪嫌疑人生活的優(yōu)點,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點對點的實時幫教和考察。對于檢察院來說,將考察職責一部分交給了社區(qū),就能夠有更多的精力放在其他工作上,并能夠充分調動社區(qū)的積極性,共同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符合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

第8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內容提要: 量刑程序改革是我國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一個重大舉措,欲使這一改革健康穩(wěn)步地進行,應當實行幾個觀念的轉變:從對行為的關注轉變?yōu)閷π袨槿说年P注;從對抗轉變?yōu)楹献鳎粡母爬ㄐ哉埱筠D變?yōu)榫唧w請求;從法定轉變?yōu)椴昧?;從嚴格證明轉變?yōu)樽杂勺C明;從結果公正轉變?yōu)槌绦蚬?;從矛盾轉變?yōu)楹椭C。

當前,我國正在進行一場有關量刑程序的重大改革。最高法院在部分地區(qū)的法院著手進行了量刑程序改革的實驗,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了有關量刑程序改革的試行意見。同時,陳衛(wèi)東教授等學者也在展開這方面的實驗和研究。(注釋1:據筆者了解,最高法院目前在全國128個基層法院展開了量刑程序改革的試點工作。陳衛(wèi)東教授在安徽省蕪湖市中級法院、陳瑞華教授在北京市東城市法院組織進行了量刑程序改革的審判嘗試并就此問題召開了專家研討會。)這一改革標志著刑事司法改革正在向縱深階段發(fā)展,可以看作是刑事司法改革由結構層面向技術層面的轉變。然而,量刑程序究竟應當如何改革,的確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不論在理論界還是司法實踐部門都引起了很大的爭論。因此,對影響量刑程序改革的一些重大理念問題進行研究,對于推動這一改革的健康、深入、穩(wěn)步地進行,對于厘清理論爭鳴中的是是非非無疑具有重大的意義。

一、從對行為的關注轉變?yōu)閷π袨槿说年P注

量刑程序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現(xiàn)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相對分離,而產生兩者分離的正當化根據應當是兩個階段所解決的問題不同。

在刑事訴訟審判程序中,法官首先要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進行審查。具體而言即逐一對照刑法條文中某個或某幾個犯罪的構成要件,從而得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觸犯了何種罪名的法律結論,這一訴訟階段被稱為刑事訴訟的定罪階段。在對被告人定罪之后,法官還必須決定“如何對犯罪人進行處理”,是將其投入監(jiān)獄還是施行緩刑?如果投入監(jiān)獄,具體判多長時間的刑罰?是否判處罰金以及罰金的具體數(shù)額?這一階段就是刑事訴訟的量刑階段。

刑事訴訟定罪階段和量刑階段的關注點是不同的。在定罪階段,法官主要是對犯罪人的犯罪行為進行評價;在量刑階段,法官則是針對實施犯罪的行為人進行評價。從法官的角度而言,刑事審判中從定罪到量刑的轉化實際上是建立在從對犯罪行為的評價到對行為人的評價這樣一種理念轉變的基礎之上的。

截然不同的評價機制自然需要通過相對獨立的程序來實現(xiàn)。量刑程序的獨立性是與刑罰的個別化緊密相聯(lián)的。量刑程序對犯罪行為人的個體關注,反映在刑罰上即刑事訴訟對刑罰精細化和個別化的追求。也就是針對每一個不同的被告人制定個性化的刑罰策略,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刑罰的功能。例如,同樣是盜竊了價值相等的財物,一個行為人是因為家里非常貧困而要給其身患重癥的老父親治病不得不鋌而走險,另一個行為人則是為了自己揮霍而實施盜竊行為。與后者相比,前者無論是人身危險性抑或是重新回歸社會的成本都要小得多。將兩人都定為盜竊罪是無可厚非的,但判處同樣的刑罰顯然就是不適當?shù)牧?。這就說明,犯罪個體之間的差異,包括年齡和前科記錄等都只是針對量刑程序才有價值,如果僅僅從盜竊行為本身進行考察,二者并無異處。

筆者認為,只有實現(xiàn)了從關注行為到關注行為人的理念上的轉變,切實認識到量刑程序的重要意義,才能使量刑程序擺脫被邊緣化、虛置化的尷尬境地。扭轉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長期存在的“重定罪、輕量刑”的錯誤觀念。將刑事量刑程序真正定位為對犯罪人人格進行多角度評價,對其人身危險性進行全面評估的定量程序。刑事社會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李斯特先生就曾指出:“應被處罰的不是行為,而是行為人?!币虼怂M一步認為,刑罰的輕重不能僅僅根據犯罪的客觀危害事實,而應該以犯罪人的人格、惡性及反社會的強弱為標準對犯罪人進行分類,并據此實行刑罰個別化[1](P.283)。

基于從關注行為到關注行為人的這一觀念的轉變,在進行量刑程序的改革過程中,就應當特別強調以下幾點:

首先,無論定罪程序的繁簡差異如何,刑事訴訟都應當有獨立的量刑程序,以對行為人進行評價;

其次,獨立的量刑程序并不要求案件具有法定的量刑情節(jié)。任何與犯罪人人格和人身危險性相關的信息都可以成為量刑綜合衡量的依據;

再次,獨立于司法之外的對被定罪之人的人格特征和人身危險性進行全面科學評估的社會調查報告顯得特別重要。應當考慮委托社區(qū)或者其他相應的社會工作部門進行這方面的工作;

最后,被告人認罪案件和被告人不認罪但已被證實為犯罪的案件在量刑程序的設置上應當有所不同,因為前者行為人的主觀惡性顯然要小于后者。筆者主張,對于被告人認罪的案件,不必實行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絕對分離,特別是如果將來建立了控辯協(xié)商制度,完全可以根據控辯雙方的協(xié)議直接量刑。而對于被告人不認罪的案件,應當在定罪程序結束后,進入獨立的量刑程序,將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嚴格分開。

二、從對抗轉變?yōu)楹献?/p>

以被告人是否認罪為標準,刑事訴訟審判程序可以劃分為被告人認罪程序和不認罪程序。其中被告人不認罪程序通常被視為具有高度的對抗性??剞q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針鋒相對,不斷地提出動議,不斷地表示反對。各方在闡述己方觀點的同時極力地挑戰(zhàn)和否定對方提出的證據和主張。美國電影中律師睡醒后第一句是“我反對”的情節(jié)雖有夸張的成分,卻無疑將法庭上控辯之間的直接對抗展現(xiàn)得淋漓盡致。

在定罪階段,特別是對于被告人不自愿認罪的案件,充分地法庭對抗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皩箍梢允箓€人的能力提高到某種階段,以致能借別人的眼睛來透視真實,能夠在‘人情法理’范圍內盡量變得大公無私和擺脫偏見的羈絆?!盵2](P.34)此外,高度的對抗為控辯雙方自由表達訴求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空間,其在保障當事人權利和防止司法腐敗方面亦發(fā)揮積極作用。

與定罪階段不同的是,在量刑階段,控辯雙方并不需要進行對抗,而是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展開合作。這是因為:量刑程序重在對犯罪行為人個體的評估,法官需要的是盡量全面地獲得與犯罪人有關的信息。包括犯罪人犯罪前的一貫表現(xiàn)、家庭經濟狀況、是否有與犯罪有關的特殊經歷、犯罪后的認罪表現(xiàn)等。法官獲得的犯罪人信息越全面,據此做出的量刑判決就越是有針對性。在量刑階段,控辯雙方只需要盡可能多地向法官提供與犯罪行為人個人有關的信息,以保障有利于己方的犯罪人信息在法官面前得到了充分地披露。而不需要否定或論證對方信息真實與否。一言以蔽之,控辯之間通過合作保障了披露信息的完整性,而并非要求雙方針對對方提供的信息進行抗辯。從控辯雙方的角度而言,刑事訴訟量刑程序的獨立化要求當事人轉變定罪程序中的對抗觀念,轉為接受合作的理念。

基于由對抗向合作的理念轉變,筆者主張在量刑程序改革中,以下幾個問題是需要予以重視的:

其一,摒棄定罪階段控辯對抗的固有模式,將量刑程序設計為控辯雙方合作模式,控辯雙方不再為舉證和質證進行對抗,轉為各自盡披露犯罪人信息的義務;

其二,在量刑階段不設置法庭辯論程序,控辯雙方只需就己方證據和信息各自表述,且據此提出相應的量刑建議或請求即可,而沒有必要讓控辯雙方針對對方的量刑建議或者請求展開辯論;

其三,應當賦予法官在量刑問題上以自由裁量權,控辯雙方針對量刑所披露的犯罪人信息和量刑事實,以及有關犯罪人人格的社會調查報告,應當成為法官在量刑時重點考慮的依據;

其四,在量刑程序中應當打破傳統(tǒng)的控、辯、裁之兩造對抗、審判居中的三方結構。被害人的參與、社會調查員的報告都應當成為量刑程序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三、從概括性請求轉變?yōu)榫唧w請求

與民事訴訟起訴書中明確提出的具體訴訟請求不同,在我國現(xiàn)階段,刑事起訴書都是以“被告人應當以某罪追究刑事責任,請依法判決”的字樣提出概括性的追訴請求。產生這一差異的主要根源在于刑事訴訟中長期以來不承認訴權的存在。現(xiàn)在看來,這一傳統(tǒng)的思維定式,是到了該打破的時候了。為此,筆者曾專門撰文,主張在刑事訴訟中引入訴權理論[3]。如果將犯罪視為是犯罪人個人與國家之間產生的刑事糾紛,那么檢察官和被告人作為糾紛的雙方都應當享有訴權,并依據訴權參與刑事訴訟活動。在檢察官的起訴活動中,量刑建議權是其國家訴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只有承認了刑事訴權,特別是國家訴權的存在,量刑建議權才有其產生的理論基礎。檢察官提出的具體量刑請求才有實際運作的制度空間。否則,探討檢察官提出具體請求的改革方案無異于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難以具有長久的生命力。

從刑事量刑制度改革的視角分析,賦予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權,使其在起訴時從提出概括性請求轉變?yōu)榫唧w請求,具有重要的意義。從法官角度看,檢察官行使量刑建議權,在起訴時提出的具體量刑請求是法官據以行使量刑裁判權的前提和基礎。這是因為,司法具有被動性和中立性的基本要求。量刑權作為法官裁判權中的有機組成部分,當然不能由法官自行啟動,而是要通過檢察官行使量刑建議權,以訴權啟動裁判權的模式回歸到司法權運行的常態(tài)。此外,訴權具有制約審判權的基本職能。法官針對檢察官具體的量刑請求進行判決,有助于將其量刑權納入到訴權制約的范疇之中。

對被告人方角度而言,獲知檢察官所提出的具體請求,與其有權獲知被起訴的罪名一樣,都屬于當事人訴訟知情權的一部分。因此,實現(xiàn)從概括請求到具體請求的轉變,除了符合訴權啟動裁判權的基本規(guī)則之外,還豐富了訴權的具體內容。而具體的量刑請求使被告人明確了案件判決可能的量刑幅度,使其對判決結果的預期更加理性。

在由概括性請求向具體量刑請求轉變的過程中,必然會出現(xiàn)一系列與之相關的程序設計問題。例如量刑建議書的提交時間,是與起訴書一起提交還是在定罪程序結束之后提交;再如量刑建議書的提交形式,是作為起訴書中的一部分內容還是獨立起草的訴訟文件等。

筆者主張對于量刑請求權的具體制度設計,不可一概而論,而是應當對現(xiàn)有刑事案件進行合理地分類,并在分類的基礎上,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做出有差異化的制度設計,以便于有效地調配司法資源,避免刑事量刑程序的機械化。筆者的基本思路是:對于被告人自愿認罪的案件,量刑建議書可以在提交起訴書的同時提出,而且可以作為起訴書的附件;對于被告人不認罪的案件,量刑建議書只能在定罪程序完結且宣告之后提出;在被告人不認罪案件的量刑階段,應當設立辯護律師與被告人的溝通程序,在檢察官宣讀量刑建議之后,經辯護律師申請,辯護律師可以同被告人單獨接觸,根據檢察官的量刑建議,同被告人就是否重新認罪進行交談,以獲取從輕處罰的機會。

四、從法定轉變?yōu)椴昧?/p>

罪刑法定原則是現(xiàn)代刑法的一條基本原則,然而這一原則在刑事訴訟中只能在定罪階段被嚴格遵守,即法官定罪階段對犯罪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要嚴格依照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構成要件進行確定。也就是說,在定罪問題上,法官沒有任何自由裁量的余地。

而到了量刑階段,罪刑法定原則僅僅在控制量刑幅度上起作用,而對于法官具體確定何種刑罰,罪刑法定原則便無用武之地??梢哉f,在刑事量刑程序中,具體刑罰的確定實質上由法定走向了裁量。因為,量刑程序是針對個性化的被告人進行全面的人格和人身危險性評估的程序。其評價的依據不能局限于法定的量刑情節(jié)。鑒于社會生活的復雜性,立法無法窮盡所有可能對評價犯罪行為人人格和人身危險性的影響因素,因而也就無法做出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換言之,當前刑事司法改革中提出的規(guī)范法官裁量權的問題實質上就是法官針對量刑問題進行的自由裁量。

由此可見,建立獨立的量刑程序,實現(xiàn)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分離便具有重大意義。惟如此,法官才能將法定無裁量的定罪觀念轉變?yōu)榘l(fā)揮法官司法裁量職能的量刑觀念。也只有完成了從法定到裁量的觀念的轉變,法官在量刑之時才不會依照固有的定罪觀念對孰是孰非的問題窮追不舍。

基于從法定向裁量的觀念轉變,檢察官在量刑階段提出的量刑建議就不應當是一個絕對確定的刑罰,而應當具有一定的量刑幅度。倘若將量刑建議的刑罰絕對化,則法官的司法裁量權也就喪失了權力運行的空間。同時,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應當符合合法性原則,即具體的量刑幅度應當保持在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法定刑期之內,不得超越刑法規(guī)定隨意擴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當然,正如孟德斯鳩所言“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經驗,有權力的人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會休止?!盵4](P.46)在賦予法官量刑裁量權的同時如何防止權力被濫用歷來是司法改革研究的熱點問題。筆者認為,在定罪量刑程序分離之后,明確司法裁量權就是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權,以訴權制約裁判權為理論支點,從規(guī)范檢察官的量刑建議權入手,通過確定檢察官量刑建議的幅度,審查其量刑建議幅度的合法性,從而間接地規(guī)范法官司法裁量權的適用,不失為一種新的思路。

五、從嚴格證明轉變?yōu)樽杂勺C明

嚴格證明和自由證明指的都是證明的程度,即待證之事實,必須證明至何種程序,始能評價為“已經證明”?嚴格證明因其既是諭知有罪判決的前提,也是保證無罪推定原則的門檻[5](P.360),而在各國刑事訴訟定罪程序中普遍適用。在我國,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是“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一規(guī)定便是嚴格證明模式下證明標準之最高表述。相對而言,自由證明并不要求法官心證達到確信無疑的程度,只要法官在心證上認為“很有可能”或“大致相信”足矣[6](P.216)。

在刑事量刑程序的改革中,應當實現(xiàn)從嚴格證明向自由證明的轉變。這是因為,在定罪程序中,確定一個被告人是否有罪,必須按照現(xiàn)行立法規(guī)定,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但是量刑程序更多的是通過針對犯罪人的自身情況進行量刑,而法官在量刑問題上本已享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而在量刑程序中實行嚴格證明標準沒有必要。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由于一直實行定罪量刑合一的審判程序,而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也沒有針對量刑程序的證明標準做出專門化的規(guī)定,這就直接導致了實踐中定罪與量刑適用了完全同一的證明標準,這顯然不符合基本的訴訟規(guī)律。要改變這一現(xiàn)狀,就必須要對量刑程序進行改革,將量刑程序從定罪程序中剝離出來,轉變定罪程序中嚴格證明的固有觀念為自由證明。這種觀念的轉變,可以有效地糾正長期以來實踐中存在的量刑階段證明程度過于嚴格的做法,真正順應刑事訴訟發(fā)展趨勢。

然而這一結論只能局限于死刑以外的案件中,對于死刑案件,在要不要判處死刑的問題上,還是應當實行嚴格證明的原則,尤其是檢察官必須就被告人“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問題進行充分的證明。筆者認為,落實這一嚴格證明的程序機制,可以采取合議制的一票否決制,即合議庭成員中,只要有一個成員不同意判處死刑,就不作出死刑判決。這一做法,既符合有關國際公約的規(guī)定,(注釋2:1984年5月25日聯(lián)合國經社理事會通過的《保護死刑罪犯權利的保障措施》第4條規(guī)定:“只有在對被告的罪行根據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而對事實沒有其他解釋余地的情況下,才能判處死刑?!保┰谄渌鼑乙灿邢鄳牧⒎ɡ晒┙梃b。(注釋3:例如,《俄羅斯聯(lián)邦刑事訴訟法典》(2001年12月5日俄羅斯聯(lián)邦委員會批準,2002年7月1日生效)第301條第4款規(guī)定:“只有在所有法官一致同意時才能對犯罪人判處死刑?!保?/p>

基于量刑階段由嚴格證明向自由證明的轉變,在量刑程序的具體構建中以下幾個問題值得關注:

首先,在量刑階段,不必設立證據能力規(guī)則,也不必設立與之相適應的程序審查機制。量刑法官需要不受限制地接觸信息,是量刑階段應當遵循的一項原則,絕大多數(shù)國家有關證據能力或者可采性的規(guī)則均是針對定罪程序而言的,其效力不應及于量刑階段。因此,不具有相關性的品格證據雖然不能在定罪階段出現(xiàn),但完全可以被法官作為衡量被告人主觀惡性的重要依據;傳聞證據規(guī)則、意見證據規(guī)則雖然在定罪階段應被嚴格適用,但在量刑階段不應當禁止;即使是非法證據在定罪階段被嚴格排除在證明被告人有罪的體系之外,但在量刑階段亦可成為證明相關取證人員有違法取證行為的根據,因而可以作為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理由。

其次,在量刑階段,除死刑案件外,一般無須設置證明標準的規(guī)定。因為證明標準只在嚴格證明之下才有意義,在自由證明模式中,證明標準便無用武之地。

最后,在量刑階段,亦不應當設置證明責任的規(guī)范。隨著定罪階段由法定向裁量的過度,即使沒有證明責任的分配規(guī)范,法官的釋明義務,也能為最終的量刑尋找到合理的根據和解釋。

六、從結果公正轉變?yōu)槌绦蚬?/p>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重實體輕程序的現(xiàn)象一直都存在,在量刑程序中也不例外。法官在追求結果公正的同時,往往忽視了對程序性公正的兼顧。由于我國定罪程序與量刑程序之間沒有明顯的界限,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并不刻意區(qū)分哪些是定罪事實、定罪證據,哪些是量刑事實、量刑證據,這就決定了法官在定罪的同時往往對案件的量刑也達成了初步的意見。此外,由于我國尚未完成判決書說理制度的改革,無論是定罪部分的理由抑或是量刑部分的判決理由在刑事審判書中都難覓蹤影。對于法官究竟為何要做出這樣的量刑決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法官也不會就此做出說明。因此,對于被告人而言,其只知道確定性的判決結果,而對判決的理由一無所知。這一制度缺陷產生的直接弊端就是當事人對司法公信力的質疑。

由是以觀,在量刑程序的改革中,要明確從追求結果公正到追求程序公正的價值觀念的轉變,將量刑程序進行透明化改造,變法官不公開的量刑過程為公開的,有控辯雙方當事人積極參與的法定量刑程序。這一觀念的轉變,對司法權威的樹立以及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將會產生巨大效應。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減少二審上訴和抗訴案件的數(shù)量。這是因為,以前法官針對量刑程序所進行的類似于黑箱操作式的審理模式使當事人,無論是檢察官還是被告人都無法準確地獲知法官據以量刑的依據。由于獲得信息的不充分會直接影響到檢察官和辯護人對法官量刑的推測,從而更容易產生僥幸心理,并在這種心理的支配下選擇上訴或抗訴。反之,如果量刑完全在公開和透明的程序下進行,使得檢察官和被告人一方能夠充分、明確地獲知法官量刑的基本依據,那么其就會對控辯雙方的力量對比以及案件事實作出更為準確的判斷,由于信息不充分而產生的僥幸心理就會大幅度減少。提出上訴或抗訴案件的數(shù)量自然也就會隨之下降。另一方面,可以減輕刑事案件產生的民怨民憤,減少社會公眾和輿論對司法的壓力。筆者認為,目前實踐中民怨沸騰的案件多是一些造成嚴重后果的惡性刑事案件,這些案件經過輿論的炒作,往往會給法官造成強大的外部壓力,或多或少地會對法官的公正判決產生消極的影響。而這些案件,在定罪方面產生的爭議較少,大部分的爭議都是產生在量刑問題上,特別是在是否適用死刑的問題上。將量刑結果公開化,轉變追求結果公正的訴訟理念,樹立追求程序公正的基本理念,利用程序的公正性來吸納社會不滿。

反映在具體的改革制度設計中,筆者主張實行全面的刑事判決書說理制度,不僅對刑事判決的定罪部分要有明確的法律分析和事實判斷依據,而且在量刑部分也要針對案件的量刑結果以及量刑程序中控辯雙方出示的量刑證據的采納情況予以說明。

七、從矛盾轉變?yōu)楹椭C(代結語)

量刑程序中蘊含著各種不同的矛盾,例如對于未成年犯罪人,是將其投入監(jiān)獄還是對其施行緩刑。如果將其投入監(jiān)獄,則有可能因為交叉感染而增加改造自新的障礙,如果對其施行緩刑,雖然能夠避免其在監(jiān)獄羈押過程中可能面臨的不良影響,但如何對其進行改造,防止其再次危害社會等都是在量刑程序中必須要面對的矛盾。再如,除了關于犯罪人個人的矛盾之外,還存在家庭、社會與個體之間的矛盾。如果犯罪人在犯罪之前是家里的主要經濟來源,那么在其執(zhí)行刑罰期間,整個家庭必然會遭遇經濟困難,甚至會由此引發(fā)新的矛盾產生。

因此,欲通過量刑程序改革實現(xiàn)化解社會矛盾的目標,就必須正視量刑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各種矛盾。只有明確了矛盾的存在,并且對矛盾的形成過程做出了正確的分析判斷,才有可能最終解決刑事量刑程序中出現(xiàn)的矛盾。一味地回避已經出現(xiàn)的或潛在的矛盾,對最終化解矛盾毫無益處。

筆者認為,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指導下來推進刑事量刑制度的改革,就必須正確面對量刑制度改革中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矛盾,并且積極地去分析問題,化解矛盾,最終達到和諧法制的基本目標。從矛盾到和諧的觀念轉變,正是刑事量刑制度總的指導思想,也是量刑制度改革本身的意義所在。

量刑制度的改革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綱要”確定的重大司法改革舉措,也是理論界近期討論的焦點問題。它不僅關系到刑事審判程序改革的成敗,對刑事司法改革的深度也具有重要的影響。正因為如此,量刑制度的改革顯然無法一蹴而就。筆者在此僅僅是想尋求一種觀察量刑問題改革的理論視角,試圖通過對刑事量刑制度改革需要轉變的七個觀念的論證,回答為什么要進行量刑程序改革以及改革的基本思路問題。

注釋:

[1]張文等:《人格刑法導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美]朗L富勒:“對抗制”,載哈羅德伯曼主編:《美國法律講話》,陳若桓譯,三聯(lián)書店1988年版。

[3]汪建成、祈建建:“論訴權理論在刑事訴訟中的導人”,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期。

[4][法]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彭盛譯,當代世界出版社2008年版。

第9篇:和諧社會調查報告范文

關鍵詞:高校擴招;畢業(yè)生就業(yè);教育質量;教育公平;高教體制改革

Abstract: By analyzing the 3 hot issues, i. e. graduates unemployment, declining quality and equity, caused by the dramatic expansion of enrolment in the past 6 years, the author discloses deep-seated conflicts facing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 today and further points out that the source of the above-mentioned deep-seated conflicts is its starting and involvement in a four fold transitions, i. e. , transition from elite to mass higher education in its nature; from under-developed agricultural and commodity economy to a globalized, open market economy in its clients; from social margin to social center in its status and from a rigid control mechanism under planned economy to a new system to be adopted to a totally new environment.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are the major player in the four fold transitions but lack of motivation, dynamics, capacity and potentials due to the seriously lagged behind reform and transition of the governmen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in higher education. Renovation of values and conceptions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deepening its system and mechanism reform and innovation are the key to way out.

Key words: expansion of college enrolment; employment of graduates; education quality; education equity;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reform

一、擴招——一石激起千重浪

經過1999年以來近6年的擴招,中國高等教育終于改變了它自誕生百年以來的精英教育性質,進入國際公認的大眾化階段。它不僅每年為數(shù)以百萬計的青年學子提供了可能改變他們一生命運的圓夢機會;而且,對我國從根本上促進社會公平,變人口大國為人力資源強國,增強總體競爭力,保證中國經濟穩(wěn)定、健康和持續(xù)的發(fā)展,實現(xiàn)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和創(chuàng)新型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重大戰(zhàn)略意義。不管當時的驅動因素有哪些,決策程序有何缺憾,發(fā)生于中國現(xiàn)代化進程不斷加速,國際競爭日益激烈,老百姓迫切希望通過獲得滿意的教育改變其經濟和社會地位背景下的擴招,將以金色的一頁,載人中國教育發(fā)展的史冊。

然而,一石激起千重浪。連續(xù)幾年的擴招帶來了部分大學畢業(yè)生就業(yè)難和失業(yè)的狀況,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深受“學而優(yōu)則仕”和計劃經濟體制下考上大學就等于當上國家干部,就是當然的“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思維定勢影響的學生和家長,對此缺乏思想準備,難以接受這一現(xiàn)實。有調查顯示,34.7%的畢業(yè)生因為畢業(yè)時找不到工作而后悔上大學。①勞動就業(yè)中重關系、人情,缺乏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使來自弱勢群體家庭的畢業(yè)生更加感到失望。政府官員因此擔心這種狀況持續(xù)下去會影響社會安定,并將每年畢業(yè)生就業(yè)率作為考核學校的一項重要指標,致使有的學校和畢業(yè)生不得不以作假應對。熱衷于炒作社會新聞,過度商業(yè)化,并常常對一些特定領域里的特定問題缺乏真知灼見的一些媒體(包括某些具有官方色彩的媒體),對擴招只看負面,不及其余,甚至于質疑是否擴招闖了禍。

為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弄清楚的一個問題是,以數(shù)量擴張為特征的擴招是否有必要,是否錯了?高等教育走出精英階段,向大眾化和普及化發(fā)展,在世界范圍內已經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1998年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的《世界高等教育宣言》就是一個明證。它提出,只要學業(yè)合格,人人應當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并重申這是當今一項基本人權。它呼吁各國教育體制應當通過改革變得開放、靈活以方便學生進出。不應忘記的是,一年后中國政府作出擴招的歷史性決策時,中國經濟已經經歷了20多年的持續(xù)高速發(fā)展,快速從農業(yè)和不發(fā)達工業(yè)社會向工業(yè)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經濟轉變。而中國高等教育仍停留在為農業(yè)和不發(fā)達工業(yè)社會服務的精英階段,在亞洲各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中的排名,僅高于幾個不發(fā)達國家,如不丹、尼泊爾、孟加拉;同中國立志追趕的已經跨過大眾化并向普及化發(fā)展的發(fā)達國家相比,則整整落后兩個時代。[1]中國擴招決策不是早了,而是遲了;不是錯了,而是順應潮流、反映歷史發(fā)展規(guī)律的英明之舉。即使從控制高等教育發(fā)展速度的傳統(tǒng)理論角度來看,此次擴招也無可厚非。如果說中國過去25年的經濟平均增長率為10%,以1983年全國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在校生數(shù)233, 52萬人為基數(shù),并以相同口徑和年增長率10%計算,2006年中國這一部分的大學生數(shù)應為1900.9l萬人,現(xiàn)在實際為1997.85萬人。[2]這說明,20多年來高等教育發(fā)展平均速度與經濟增長平均速度基本持平。1999年后的跨越式發(fā)展速度多少帶有對以前歷史性缺失的補償。

二、擴招激起和催化了中國高等教育面臨的深層次矛盾

擴招決策有無缺憾?古今中外,凡影響未來子孫后代的重大決策,總難免缺憾,在目前中國的決策機制和環(huán)境中更是在所難免?;仡欉^去,擴招決策最大的缺憾在于,對數(shù)量的大幅擴張并由此引發(fā)中國高等教育的深層次矛盾缺乏深入的研究、預想和相應對策。深入剖析擴招后引起的就業(yè)、質量和公平三大熱點問題,人們不難發(fā)現(xiàn),不觸動和解決中國高等教育面臨的眾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就難以找到從根本上解決矛盾和問題的出路和辦法。

l,就業(yè)。畢業(yè)生就業(yè)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毋庸置疑,畢業(yè)生就業(yè)難既與經濟發(fā)展規(guī)模、速度、結構、技術含量和勞動制度、市場的發(fā)育及公平有關,又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社會、文化和心理問題。從高校的辦學理念和管理體制進行反思,人們不得不面對一個令人尷尬和不解的現(xiàn)象,一方面相當比例的畢業(yè)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又有相當多的用人單位招不到合格、合適的畢業(yè)生。北京華風科技公司人事干部趙鍇認為:“有人說,中國的大學生找不到工作是因為人太多了,而就我個人的就業(yè)經歷和曾經招聘過幾百人的一點點經驗告訴我,人多遠遠不是問題的核心,因為你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10個公司中有9個公司說找不到好的人才、適合本企業(yè)的人才、—看就喜歡上的人才。”麥肯席公司2005年11月對80多位人力主管調查后的結果顯示,只有不到10%的求職者符合外資公司的會計、財務、工程等崗位的要求。大多數(shù)人缺乏的是語言和文化溝通能力。由此可得出結論:除了水資源、能源和基礎設施之外,人才仍然是中國經濟增長的最大瓶頸。[3]

中國經濟高速運行20多年,經濟結構已發(fā)生重大變化,民營經濟已占半壁以上江山②,外資合資企業(yè)舉足輕重,勞動力市場的結構、行情與要求與過去已不可同日而語,當代大學生求職必須經受市場的挑選和檢驗。然而,中國高校為畢業(yè)生作好了準備嗎?它是否了解并認真考慮了校園之外的快速變化,并在專業(yè)、課程、學校管理、學生能力和人格的培養(yǎng)、師資素質提高和培訓等方面作出了必要的調整、革新和改革?學校是否有足夠的自主權?不觸及這些深層次的矛盾,相當比例的畢業(yè)生失業(yè)的狀況就會一直存在。

2.質量。人們普遍認為,擴招導致中國高等教育的質量下降。其根據是短時期內的數(shù)量擴張造成了教室、圖書館、實驗室和師資等資源緊張,教育部并為此發(fā)起了對全國高校五年—輪的類似資質認證的質量評估。但是,當今質量和質量保證問題還遠遠不止這些。雖然質量是一個相對的、常常是極具爭議的概念,在中國高等教育服務對象和賴以生存的環(huán)境發(fā)生了深刻變化,人類社會開始向信息社會和知識社會過渡的今天,談及高等教育質量,首先仍要弄清楚以下問題,即何謂質量?什么社會、什么時代的質量理念、觀念和標準?誰來評價和保證質量?質量評估的指揮棒要把學校引向何方?入門資質認證是一回事,日常質量評估和質量保證與之又不完全是一回事。沒有必要的理念和體制創(chuàng)新,能否為當今中國高等教育的質量保證提出富有前瞻性的思路、標準和建立相應的公正、公平、透明和權威的評估機制?

3.公平。盡管擴招為不同社會群體提供了更多的入學機會,促進了社會公平,但在入學成本和社會可承受能力之間又出現(xiàn)了新的公平問題。據報道,目前維系中國高等教育正常運轉的經費大約需要 4000億元,而國家現(xiàn)有的實際投入只有800億元,高?,F(xiàn)在向銀行借貸的總金額已經超過了1000億元,差額部分靠各高校收學費填充。高校生均每年所需費用,高的超過1.4萬元,低的在1萬元左右,按25%提取,每個學生每學年的學費定在3500元。[4]如果按照每名貧困大學生每年平均支出7000元計算(含學費、生活費和住宿費),—個學生本科4年最少花費2.8萬元,相當于貧困縣一個農民35年的純收入,這還沒有考慮吃飯、穿衣、醫(yī)療、養(yǎng)老等費用。[5]高等教育成本由國家、學生、家長、社會共同分攤,是世界各國普遍接受的原則。問題在于:(1)成本分攤不等于國家可以抽身或逐步降低自己的份額和責任。(2)經費分攤機制必須考慮社會尤其是不利群體的承受能力。經濟合作組織(OECD)衡量成員國在高等教育中的公平狀況用了兩個指標,一是各國高等教育大眾化和普及化的程度及機會的公平性;二是各國國民接受這一機會的成本和能力,即一個國家的學費和上學的其他費用扣除所有形式的資助的凈成本占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瑞典、芬蘭、荷蘭等國這一比例低于10%,美國、加拿大 17%,英國25%,新西蘭33%,日本44%。[6]如果將 4000億,扣除國家撥款800億元后的經費由2300萬名學生分攤,中國人均分攤的經費可達13913元,相當于2004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113%;如果與年收入不超過3000元的農民家庭比,此比例即使不是世界最高,也是最高之一。因此,要解決公平問題,需要回答如下問題:高等教育究竟是什么?它在實現(xiàn)我國所確立的一系列戰(zhàn)略目標,如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創(chuàng)新型社會等進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國家的責任是什么和是否已經到位?財政撥款是否應當有章可循和有章必循?政府、學生、家長、社會分攤的比例應如何確定和控制,公平如何得到保證?

三、四重過渡——中國高等教育面臨的眾多深層次矛盾的源頭

擴招突顯和激化了中國高等教育眾多深層次矛盾,但它并不是矛盾的源頭。源頭是中國高等教育先后開始了它的四重過渡的進程,即性質上從精英教育向大眾化高等教育過渡;服務對象從不發(fā)達的農業(yè)和產品經濟向開放的面向全球的外向型經濟過渡;高等學校的地位從社會邊緣向社會中心過渡;其賴以生存的體制從中央集權的計劃體制緩慢地向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過渡。每一重過渡都對中國高等教育的現(xiàn)有辦學理念、體制、運行機制、教育和教學內容、師資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變革的要求,使中國高等教育面臨辦學理念、模式、體制等方面眾多的矛盾。

大眾化首先意味著數(shù)量的擴張,而且,這一擴張將是一個不短的進程。毛入學率跨過15%只是這一進程的開始,重要的是我們應認識到,量的積累必然引起質的變化。馬丁·特羅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大眾化理論時就曾提醒人們,量的增長必將引起教育觀念的改變,教育功能的擴大,教育模式多樣化,學術方向、課程設置、教學方式與方法、入學條件、管理方式以及高等教育與社會關系等一系列的變化。北美和歐洲發(fā)達國家高等教育大眾化的歷史表明,舊有的適應精英高等教育的辦學模式難以完成而且也不應該由它們來承擔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使命,必然并且實際上創(chuàng)造出了新的辦學模式,新的撥款機制和運行機制,新的五花八門的專業(yè)、課程,適應服務對象的更加開放、多重、緊密的互動和聯(lián)系,體制內的溝通、互認和為每個人提供多重流動、深造機會的立交體系,這些創(chuàng)新有些是政策設計的結果,有些則是民權和教育民主化運動逼出來的。[7]其中有一點是值得肯定的,沒有這些相應的創(chuàng)新和變革,大眾化就不可能順利進行。世界銀行瓦格納博士說,當今高等教育大眾化的問題來自于規(guī)模上已實現(xiàn)了大眾化,但理念上仍停留在精英階段的體制。 (高等教育)內在的理念,目標和行動的變化沒有及時跟上其近來發(fā)生的規(guī)模、結構、經費和管理的外在變化。此論實乃點睛之筆。

面向產品經濟的精英高等教育的專業(yè)、課程設置和評價標準等可以多年不變,鐵飯碗制度保證了每個畢業(yè)生成為“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和接班人”?,F(xiàn)在,市場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的主導運行機制,畢業(yè)生就業(yè)都要經過市場檢驗、篩選和錘煉。市場經濟中勞動力市場的普遍特征是變化快、起伏大、要求越來越高。而且,隨著技術含量和自動化程度的提高,就業(yè)崗位并未相應增加,導致競爭日益激烈。中國經濟對外開放和對外依存度的大幅提高③,又對大學畢業(yè)生和高校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受聘者除了具備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外,還必須具備一定的對外交流能力,包括語言和溝通能力,對國外文化和社會的了解和理解能力,了解國際上本專業(yè)和行業(yè)中一些基本的游戲規(guī)則等。中國已大幅度融人世界經濟,這些變化對大學生素質和中國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強烈要求。但是,我們尚沒有作出相應的改革,遠遠不能適應已經快速變化了的服務對象和勞動力市場的要求。這也正是一方面大學畢業(yè)生求職難,同時又有眾多中外用人單位招不到合格人選的根本原因。

中國社會發(fā)展變化之快,常令世人矚目。現(xiàn)在,互聯(lián)網網民已達1.3億人。[8]隨著新一代互聯(lián)網 (IPV6)的啟用,中國將加速向信息社會和知識社會過渡。以知識創(chuàng)新和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為己任的大學和高校,將逐步過渡到社會進程的中心,并為推動這一過渡發(fā)揮無可替代的作用。高等學校是信息、知識、文化和人才的蓄水池,是知識創(chuàng)新和人才培養(yǎng)的主力和基地,是推動國家和社會發(fā)展的智慧庫和發(fā)動機。由于歷史的原因和政治的考量,教育領域內的計劃管理體制改革步履緩慢,高校應當享有的自主權沒有得到落實,使得已經走上四重過渡的高校嚴重缺乏順應潮流,對社會環(huán)境和服務對象的急遽變化及時、適度作出反應的能力、動力、活力和潛力,從而處于被動地位。因此,高校尤其是重點高校必須重新定位。

四、更新理念,深化體制改革——化解深層次矛盾的根本之道

四重過渡的產生有早有遲,進度有快有慢,每一重過渡引起的深層次矛盾既相互交叉,又互聯(lián)互動。如果說向新的體制過渡的主體既包括政府,又包括高校,其余三重過渡的主體則都是高校。不同過渡引起的深層次矛盾的背景、內涵、要求和深度不一定相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這就是都從不同層面、不同視角、不同方面要求過渡的主體在辦學理念、模式、管理、學科、課程、師資、評價、學校與政府的關系、學校與社會的聯(lián)系和互動、科研和科研成果的轉化、國際合作與交流等方面進行革新和變革,要求對高校賴以生存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從而為高校的革新和變革創(chuàng)造條件,培育和激活高校的活力、動力、能力和潛力。從這個意義上講,高等教育的體制創(chuàng)新和改革是其他三項過渡能否順利進行和成功的條件和保證。

中國高校今天面臨的種種困境和深層次矛盾說明,它們已經自覺不自覺地踏上了四重過渡的征途,走上了四重過渡的立交。由于體制改革和過渡的滯后,高校沒有或缺乏足夠的自主,以便當機立斷,確定和變更自己的方向和速度。猶如坐在各自校車駕駛員位置上的校長,他可以點火、啟動、運行,但方向盤卻由一個并不在他們車上的人控制。這種游戲的尷尬和危險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深化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讓政府適應已經變化了的環(huán)境,從根本上改變計劃經濟時代對高校的控制模式,學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立法、執(zhí)法、撥款和監(jiān)控、信息服務、咨詢等硬、軟兩手對高校發(fā)展方向、速度、規(guī)模、質量進行宏觀調控和引導,培育高校應對快速變化環(huán)境的動力、活力、能力和潛力,把決定高校的辦學理念和模式的權力和責任交給高校。即國家應當通過體制創(chuàng)新和改革,重新劃定高校與政府之間的管理權限和責任,把“方向盤”交還給高校和校長。同時,政府要做好以下工作:建好“立交”,保證質量、互通和安全;建立規(guī)則,獎懲嚴明,保障暢通;標明方向,及時提供“路況”信息,進行引導。

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高校校長容易產生—種學校方向和大事等待上面決策,自己無能為力的被動心態(tài),坐在駕駛員位置上卻無權完全掌控方向盤多少成了一種常態(tài)。高校校長走上四重立交并掌控“方向盤”,恐怕最重要的事是選準前進的方向,即知曉世界高等教育發(fā)展和改革的大趨勢、大方向,并從本國、本地區(qū)、本校的實際情況出發(fā),確定本校的辦學理念和戰(zhàn)略,并制定出本校的“GPS路線圖”。

綜觀世界大勢,結合中國高等教育面臨的四重過渡的特殊矛盾,我認為了解和認識全球范圍內影響各國高等教育發(fā)展和改革的四大理念,對于中國高校順利踏上四重過渡,通過立交,具有相當?shù)尼槍π院椭笇б饬x。

1,高等教育大眾化。當前擺在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門面前的一個需要明晰的問題是,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是否應當堅定不移地穩(wěn)步進行下去?答案應當是肯定的。而且,無論從我國建設學習型社會、小康社會、創(chuàng)新型社會和和諧社會的四大戰(zhàn)略目標出發(fā),還是從國際比較的角度,仍然有一定的緊迫感??纯次覈苓叺娜毡尽㈨n國,以及我國臺灣地區(qū),高等教育基本普及,招生趨于飽和,其人口中學歷層次的大幅提升對提升本國、本地區(qū)的競爭力和產品技術含量、質量、檔次,提升本國和本地區(qū)公民的生活水平、總體素質和文明程度、適應和迎接信息社會和知識社會的挑戰(zhàn),都產生了正面效應。④當前,畢業(yè)生就業(yè)難問題并沒有從根本上影響人們接受高等教育的強烈愿望和要求。我國擴招引起的一些問題并非其本身特有和必然的,通過總結經驗教訓,可把擴招變成一個不僅是數(shù)量擴張,也是一個學校明確定位、方向,更新理念,提升質量和深化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隨著我國經濟總量酌增長,發(fā)展戰(zhàn)略的調整,人事、勞動制度改革的深化,勞動力市場的完善,社會文化心理的演變和進步,這些問題是可以克服的。

2.高等教育國際化。雖然不同國家、學校和個人對國際化的理解、定義、期盼可以大相徑庭,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經濟全球化的加速發(fā)展和各國經濟相。互依存度的提高,一方面帶動和推動了人才和勞動力的跨國流動,跨國辦學和研發(fā)活動,學分、學歷、學位的互認,不同管理文化的接觸和碰撞;另一方面又對人才和勞動力的素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激化了各國和高校之間教育、教學改革的合作和競爭。不管承認與否,高等教育國際化的要求和挑戰(zhàn)已經現(xiàn)實地擺在我們面前,區(qū)別在于是主動迎接挑戰(zhàn),還是被動應付。發(fā)展中國家尤其是處于后進和劣勢的國家普遍擔憂,接受這一理念可能意味著教育主權的喪失,意味著國外、境外文化和意識形態(tài)的侵入以及本國文化和傳統(tǒng)的衰敗等。這種擔心當然并非空穴來風。但具體到一個主權國家是否—定會發(fā)生,是否一定是消極面大于積極面,則取決于一個國家的具體立法、政策和高校知己知彼,取其長補己短的水平、知識、眼界、能力和智慧。

對于我國來說,我認為,接受國際化理念的根本目的是從本國實際出發(fā),了解和借鑒國際上被實踐證明是先進的辦學理念、模式和管理技術,以提高我們的辦學水平和質量,把我們的學生培育成不僅在國內,而且在國際上也具有一定競爭力的人才。這就要求我們要參照國際上通行的要求和標準,改革和調整學科、專業(yè)和課程的設置,加強外語技能的培訓和學生對外國文化的理解、交流和溝通能力,加強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辦學、合作研究,吸引和增加外國留學生并在校內營造出不同文化相互接觸、相互碰撞的氛圍;同時,大幅度提高教師和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水平。若非如此,我們就不可能實現(xiàn)將人口大國變成人力資源強國的目標。

3.高等教育多?;?、網絡化和終身化。[9]信息社會和知識社會的臨近使終身教育理念成為指導各國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的共同理念。信息網絡技術的快速進步和廣泛運用為高等教育的多模化、網絡化、終身化提供了理想的手段、橋梁和途徑。中國是終身教育理念的發(fā)源地之一。中國已經提出了建設學習型社會并在不同類型和層次學校之間建立起立交橋目標。但實際狀況是,由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滯后,適應大眾化高等教育的辦學模式,特別是在發(fā)達國家已通行多年的開放靈活的雙模制辦學理念和實踐在中國尚未引起人們的注意;便于終身學習和成績累積的學分制尚未普遍推行;國內學校之間的學分、學歷互認尚需時日,實現(xiàn)終身學習的諸多環(huán)節(jié)還受到種種限制。對絕大多數(shù)的普通高校來說,接受終身教育和學習社會的理念,意味著辦學不能僅面對18—2l歲年齡的青年人,還要靈活開放,走多?;?、網絡化和終身化道路,滿足千家萬戶、不同個體的學習需求。美、澳、加近乎百分之百,歐洲50%以上的高校已實行雙模制辦學多年,這些國家接受高等教育人口的比例是我國的6一11倍。⑤當然,不同類型、層次的高校實踐這一理念的途徑和方式應因時、因地、因校而異。

4.高等學校的法人化。我國高等學校法人化的理念已經確立,并作為一個目標寫進了1993頒布的《中國教育發(fā)展與改革綱要》。需要認真反思的是, (1)一些國際機構和早已確立法人地位并享有比我國高校多得多的自主權的眾多國外高校為何近年來重提法人化。[10]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工業(yè)化時期形成的機制和享有的有限自主權已經不能適應今日快速變化的環(huán)境。任何束縛高校手腳,不利于高校活力、能力和潛力發(fā)揮的體制和政策,都與時代的要求背道而馳。過去的幾年中,一向對高校辦學、人事、財務等控制極嚴的日本科技文部省,不顧學校和社會上相當一部分人的反對,把日本國立大學轉變?yōu)樗^的“獨立的行政法人”,把真正的決策權力和責任下放給了大學,就是一例。(2)中國高校的法人地位何以至今沒有或者沒有完全確立。以追趕世界一流為己任的9所重點高校校長2005年在南京聚會時仍在呼吁高校應享有自主權。其根本原因是長期形成的計劃管理體制對高校的控制模式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變,成為高校接受新的辦學理念,奮力革新,爭得主動,以適應快速變化環(huán)境的體制性障礙。已經踏上四重過渡征途和走上四重過渡立交的中國高校,如果不能完全操控本校校車的方向盤,“道上”和“橋上”的事故必然叢生,學校被動,“交通管理部門”和“交警”同樣或更加被動。實際上,這種狀況已經顯現(xiàn)。

總之,更新理念,才能明確方向。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才能培育和保證高校迎接四重過渡挑戰(zhàn)的動力、活力、能力和潛力,實現(xiàn)中國高等教育不僅在量的方面,而且在質的方面的一次歷史性飛躍,帶來實現(xiàn)從高等教育大國到高等教育強國的希望。

注釋:

①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開展的一項由8777人參與的調查.結果顯示,34,7%的受訪者在談到自己的大學生活時.都覺得后悔(資料來源:《中國青年報》,2006年8月14日)。

② 2006年民營經濟藍皮書《中國民營經濟發(fā)展報告(2005—2006)》預測.“十一五”(2006—2010年)時期,中國民營經濟將持續(xù)高速增長,占國民經濟的比重進一步提高.全部民營經濟將可能達到GDI’的3/4。民營經濟 2005年已經占我國GDP總量逾6成(資料來源:新華網?2000年9月21日)。

③ 對外依存度是各國廣泛采用的衡量一國經濟對國外依賴程度的—個指標,是用—一國進出口總額除以該國的 GDP。中國2004年的對外依存度為70%左右。2005年.我國進出口總額達1.4萬億美元,對外依存度還在上升.規(guī)?;摹爸袊圃臁敝辽贋閲鴥刃略隽?000萬個就業(yè)崗位(資料來源:《世界財經報道》.2005年12月 8日)。

④ 日本、韓國25—34歲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已超過50%以上(資料來源:Education at a glance,OECD, 2005);臺灣高等教育普及率已達60%(資料來源:A Model of University Incorporation in Taiwan:From Trend of University Governance,Szu-Wei Yang. President of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2006 Conference,成功大學)。

⑤ 據2005年全國人口調查統(tǒng)計,我國具有大學程度(指大專及以上)的人口數(shù)為6764萬人.占我國總人口的 5%。據經濟合作組織2005年的教育統(tǒng)計,一些主要發(fā)達國家24歲以上人口中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已占 30%一55%不等(資料來源:Education al a Glance, 2005)。

參考文獻:

[1][7][9][10] 王一兵,高等教育大眾化國際化網絡化法人化——國際比較的視角[M]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02.

[2] 中國教育成就(1949—1983)[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教育部.2005年全國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Z].2006.

[3]環(huán)球時報.2006-08—16.

[4]教育部副部長:高校學費偏高超過百姓承受能力[N].中國青年報,2005-09-08.

[5]中國優(yōu)秀特困高考生調查報告[N].新京報,2005—08—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