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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ourism Developmen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Yunnan Province
—a Case of Kunming Diao
DENG A-lan,ZHAO Hong-mei
Abstract: A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eing paid into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urism has become a major trend. In such a background, it is critical to establish a good interactive mechanism between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Yunnan province. This paper takes Kunming Diao as an example to discuss the evaluation, the current state and problems of its development and give some advices for all above.
Key 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Kunming Diao;Tourism Development
一.引言
“非物質文化遺產”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相對于“物質文化遺產”而言,指的是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它的提出大大拓展了人類文化遺產的內涵,表明文化遺產開發(fā)與保護的視角已從只重視有形文化遺產的開發(fā)與保護轉移到更多地關注無形文化遺產上來。
而縱觀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理論與實踐,雖然像昆曲、古琴這樣世界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已得到有效的開發(fā)和保護,但更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卻在 “申報熱”、“旅游開發(fā)熱”的背后陷入了窘境:重視申報、開發(fā)膚淺、保護滯后,從而空有頭銜而失去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列入保護名錄的現實意義。事實上,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 “口傳心授” 的特點,其保護更有著必要性和迫切性,其有效開發(fā)必然需要建立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就地方而言,如何利用旅游的形式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得以保護性開發(fā),值得進一步探討。
二.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fā)
(一)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
云南位于中國西南邊陲,資源豐富,民族眾多,各民族在悠久的歷史發(fā)展進程中創(chuàng)造了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截至2012年, 全省共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70項、省級項目217項、市級項目3000余項、縣級項目8000余項,初步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內容涵蓋民俗、手工技藝、美術、曲藝等各方面(見表1)。
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齊全,分布廣泛,級別較高,民族特色鮮明,原生態(tài)性強,為云南非物質文化旅游的開發(fā)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近年來,云南省開展了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文藝匯演、非物質文化遺產節(jié)慶旅游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迅速發(fā)展,成為了云南省以創(chuàng)新思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途徑。
(二)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fā)原則
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fā)只有遵循一定的原則,才能更好地指導實踐,實現開發(fā)與保護的共贏。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特殊性,在開發(fā)中應特別強調以下原則:
第一,以人為本原則。文化的人本規(guī)定性是文化最本質的規(guī)定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人所創(chuàng)造、為人所擁有、以人為載體,其旅游開發(fā)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即要注重當地社區(qū)居民的參與和受益,一方面充分保障傳承人基本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尊重傳承人對自身所傳承的文化進行靈活運用、適當創(chuàng)新的權利,避免片面、膚淺地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標簽化,致使傳承人僅成表演的工具。
第二,分類開發(fā)原則。云南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齊全,而不同類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又具有不同特色,不能一概而論。
第三,原真性原則。原真性(Authenticity)原意為原本的、真實的、可靠的、非復制的等等。
第四,體驗性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活態(tài)文化且資源本身具有無形性。旅游者只有置身于它存在和發(fā)展的動態(tài)過程中,才能對其有全面、深刻的了解。
三.個案分析: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之昆明調
(一)昆明調的產生與發(fā)展
昆明調泛指昆明地區(qū)的漢族山歌、小調,民間有調子、民歌等多種稱謂。
它流行于昆明市區(qū)及呈貢、晉寧等滇池周圍的漢族地區(qū),在昆明附近的部分少數民族中亦有傳唱。據明楊升庵《觀秋千》詩“滇歌焚曲齊聲和,社鼓漁燈夜未央”詩句及清陳鼎在《滇黔游記》記載,昆明調歷史淵源至少應在清以前。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傳承和保護 運行機理 問題分析
【中圖分類號】G1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0139(2012)03—0100—6
引言
在漫長的人類歷史長河中,中華民族創(chuàng)造了豐富多彩、彌足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活態(tài)文化,不僅蘊涵著華夏民族厚重的文化底蘊,更承載了民族文化淵源的基因,它與物質文化遺產共同構成中華民族寶貴的文化財富。
近年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卓有成效地全面展開,并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由此前單項的選擇性的項目保護,逐步走向全國整體性、系統(tǒng)性的全面保護階段。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文化生態(tài)環(huán)境發(fā)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強烈沖擊,依靠口授身傳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精湛的傳統(tǒng)技藝瀕臨滅絕;大量極為珍貴的實物與資料遭到嚴重破壞;濫用濫發(f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經常發(fā)生。同時,由于沒有完全厘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運行機理,對非遺傳承和保護的主體、客體、載體、路徑等方面含混不清、認識模糊,因而當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工作面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機理分析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主體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實務工作中,有兩個主體,即傳承主體和保護主體。非遺的傳承主體是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即在文化遺產傳承過程中直接參與制作、表演等文化活動,并愿意將自己的高超技藝或技能傳授給指定人群的自然人或相關群體。傳承人掌握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知識和精湛技藝,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活的寶庫。在傳統(tǒng)社會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傳統(tǒng)文化遺產的傳承過程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為人類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fā)展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主體呈多元化,如各級政府、學術界、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商界人士以及一般民眾。其中各級政府是非遺保護最重要的主體,沒有政府的主導,非遺的保護工作必將寸步難行,同時學術界如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有關專家學者的參與對非遺的保護也起到積極作用,他們?yōu)榉俏镔|文化遺產保護提供理論和政策研究,為非遺保護工作的開展提供科學保證。此外,新聞界、社會團體、商界及民眾也是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他們的參與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廣泛輿論和資金支持,這也符合我國非遺保護工作應該遵循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原則??傊?,多元化的保護主體能綜合運用其行政、經濟、媒體、專業(yè)技術等資源,在政策、融資、輿論、法律以及學術等各個層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支撐。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客體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客體也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即非遺傳承的對象和非遺保護的對象,根據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規(guī)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對象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即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tǒng)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tǒng)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對象是指非遺的傳承對象和非遺傳承人,二者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同等重要,有效地保護非遺傳承人實際上也是在保護非遺的傳承對象,在實務中往往由于忽視對非遺傳承人的保護而最終導致非遺傳承對象的滅絕,給非物質文化遺產帶來巨大損失。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載體
非物質文化與物質文化最大區(qū)別在于傳承的載體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以人為載體,具體來說是各民族或族群,它屬于該民族或該族群全體^們,是滿足廣大人們大眾需要的文化,具有很強的大眾性。非遺是傳承人對精神文化的延續(xù)和傳遞,依靠傳承人的口傳心授來進行傳承,載體與對象是分離的,傳承過程是人與人的精神交流,即口述、身體示范、觀念及心理積淀等形式進行的。因此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保護傳承人就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他們被稱為“人類活財富”、“人類活珍寶”。非物質文化是以“活的形態(tài)”出現,與人本身是密不可分,是以人為本的活態(tài)文化,它是人類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各國或各民族的生活方式、智慧與情感的活的載體,是活態(tài)的文化財富。_旦這種活的載體消失,非物質文化便失去了傳承渠道,其傳承鏈便發(fā)生斷裂,依附于人身上的這種非物質文化就隨之消失。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路徑
[關鍵詞]地方高校圖書館 非物質文化遺產 白鶴梁題刻
[分類號]G258.6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tǒng)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具有無形性、活態(tài)性、傳承性等特征和歷史傳承、審美藝術、科學認識、社會和諧等重要價值。我國是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十分豐富的國家。位于重慶涪陵長江江心的白鶴梁題刻記載了1200多年來長江72個枯水年份的水文信息,空前規(guī)模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和葛洲壩電站的設計,賴此得到了計算水量的史料數據;它對研究長江水文、區(qū)域及全球氣候變化的歷史規(guī)律有重要的科學價值,是“世界水文資料寶庫”,又是集文學、書法、繪畫、石刻等藝術為一體的“世界水下碑林”。受長江三峽水利工程的影響,白鶴梁將永沒庫底。為此,位于三峽庫區(qū)的長江師范學院圖書館為白鶴梁題刻的搶救性保護做了大量工作。筆者曾在該館從事圖書資料管理工作10余年,也曾參與白鶴梁題刻保護的相關工作。本文將結合筆者自身的工作經驗和體會以及該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整體思路和具體實踐,探討地方高校圖書館應如何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發(fā)揮重要作用,以期為地方高校圖書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一些參考和借鑒。
1 圖書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
1.1 保存、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圖書館的重要職責
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圖書館有四項職能,其中保存人類文化遺產位居第一。圖書館自誕生之日起就擔負起保存人類文化遺產的神圣使命。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傳播與研究,使圖書館的知識組織與知識服務研究植根于本民族深厚土壤中,是圖書館正視知識文化、維護文化多樣性的選擇,也是圖書館義不容辭的職責。高校圖書館特別是地方高校圖書館除了為學校教學科研提供保障之外,還應肩負保存地方文化傳統(tǒng)、為本地政府提供決策所需的信息資源、為本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服務、支持地方建設的社會職能。
1.2 有助于拓寬圖書館學知識研究領域
與物質文化遺產相比,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更多、更鮮明的跨學科、跨領域的文化特征和知識屬性,因此,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與現象,需運用多門學科領域的知識,需要與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民俗學、教育學、語言學、心理學、美學、藝術學、文獻學、信息技術等學科進行交叉研究。圖書館學正是與許多學科發(fā)生交叉或關聯(lián)的一門學科。圖書館將活態(tài)知識適度地納入研究范疇,可擴大圖書館學知識研究領域,開拓學術視野,增強圖書館學研究的活力。圖書館學本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更應有學術的自覺,到生動豐富的民間社會活動中尋找研究課題,促使圖書館學在不斷解答問題中得到發(fā)展。
1.3 圖書館的經驗和方法可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借鑒
目前,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對滯后,且處于無序狀態(tài),迫切需要有關部門的組織領導和專業(yè)人員的業(yè)務指導,對流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圖書館作為保存人類文化的重要部門,具有科學組織、科學分類、科學研究各種文獻的經驗與方法,諸如文獻分類法、版本法、主題法、目錄、索引等比較完整的科學的圖書館學研究方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研究等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和借鑒意義。數字圖書館的現代技術手段可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其所需的各種技術,即將處于隱性、零散狀態(tài)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進行概念化、顯式化、形式化的本體化加工處理,使之成為可交流、可共享的顯知識產品,為其保存、利用提供條件。
1.4 地方高校圖書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優(yōu)勢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機構;同時,鼓勵學術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等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地方高校圖書館作為高校的學術性研究機構,總體來講,其優(yōu)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4.1 豐富的地方文獻資源
地方文獻是指記載一定地區(qū)范圍的自然、社會、風土人情等特定資料,含有某一地區(qū)豐富的地方文化、自然和社會信息,是研究地方文化傳承、發(fā)展、變更的重要史料。非物質文化遺產涵蓋于地方文獻內容之中,是地方文獻的一種表現方式。地方高校圖書館是為學校的發(fā)展服務的,其文獻信息資源建設與學校的辦學定位始終應保持一致,即為地方經濟文化發(fā)展服務。地方文獻作為研究地方經濟文化發(fā)展的重要載體,理應是地方高校圖書館的收藏重點。為打造館藏地方特色,長江師范學院圖書館自2001年升本以來,突擊性收藏地方志3000余冊、中文書刊1.5萬余冊,成為該館的一大亮點。而當地文化館、博物館、公共圖書館則相差甚遠。區(qū)縣公共圖書館中條件最好的涪陵區(qū)圖書館也只是零星收藏有一些方志、縣志。涪陵區(qū)文化館、博物館僅僅依靠政府有限的撥款維系著日常運轉,談不上對地方文獻的收集整理。不僅如此,高校圖書館的性質決定了其館藏文獻信息資源層次高、內容豐富等特點,可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確認、項目申報及論證工作、民族民間文化研究提供切實的文獻資源保障。
1.4.2 高素質的人才資源 人才素質決定著圖書館的服務能力。以長江師范學院圖書館為例,該館自2002年成立烏江流域經濟文化研究中心以來,十分重視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引進、外聘、培訓等方式,擁有一大批專兼職高層次研究人員,其中包括外聘的教授3名、博士生導師2名、碩士生導師5名,本校的專兼職教授17名、博士碩士研究生19名。他們當中不乏計算機專家、圖書情報專業(yè)的專家和文獻信息資源收集、整理、開發(fā)利用的專家。他們不僅熱衷于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宣傳、研究等工作,還具備相關的知識積淀,是參與非物質文化保護的堅強后盾。此外,學生社團和本館職工也是不可或缺的人才資源。經過4年的努力,該中心已發(fā)展成為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而當地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至今尚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初、中級職稱的工作人員達78%。可見,地方高校圖書館具有明顯的人才資源優(yōu)勢。
1.4.3 現代化的服務能力 為適應我國高等教育發(fā)展的需要,目前我國高校圖書館絕大多數實現了網絡化、現代化管理,信息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如長江師范學院圖書館信息存儲容量達22TB,實現了業(yè)務管理自動化,采用圖騰集成管理系統(tǒng)處理采訪、編目、典藏、流通、公共檢索、連續(xù)出版物管理等業(yè)務;電子閱覽、視頻點播、信息檢索、文獻傳遞、用戶培訓等服務實現了網絡化;開通網上圖書館、手機短信、科技查新、定題跟
蹤、信息推送、館際互借等服務。而涪陵區(qū)圖書館、涪陵區(qū)文化館、涪陵區(qū)博物館至今還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化管理,有的部室還要借助手工借還,正在學習、借鑒長江師范學院圖書館的成功經驗,向現代化、網絡化管理的目標邁進。
1.4.4 得天獨厚的地域優(yōu)勢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個地區(qū)、一個民族的文化符號和生命記憶,主要還是藏于民間,具有明顯的區(qū)域性特征,帶有強烈的地方色彩,這些古老的文化因子在農耕大地上被傳承下來,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最大困難就是要提高群眾對非物質文化的保護意識。地方高校圖書館地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腹心地帶,對本地區(qū)的非物質文化比較了解,方便從事田野調查、民間資料采集整理以及開展對群眾非物質文化保護的普及宣傳教育。與其他高校圖書館相比,區(qū)域位置決定了地方高校圖書館在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3 地方高校圖書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采取的措施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認為:“保護”是指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命力的各種措施,包括遺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傳承(特別是通過正規(guī)和非正規(guī)教育)和振興。筆者認為,地方高校圖書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采取如下措施:
3.1 立檔保存:對無形文化遺產的有形物化
保存是基礎,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首要程序。保存不是封存,是將傳統(tǒng)文化元素有效地保護起來,供研究人員及后人研究借鑒。地方高校圖書館首先應通過多種途徑采集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組織專業(yè)人員深入民間實地考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普查要堅持全面性、代表性、真實性的原則。全面性是指兼顧城鎮(zhèn)和鄉(xiāng)村、兼顧不同人群的全面調查和采錄;代表性是指在全面掌握某地區(q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蘊藏情況的基礎上,選擇有代表性的民俗事象,加以認真、科學地采錄;真實性是指普查時要忠實地采錄講述者講述的原貌,按照民間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現形態(tài),保持原狀、不加修飾地將其記錄和描述下來。符合這三原則的采錄成果,才是真實而有價值的,才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凡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均在普查和保護之列。普查還要掌握科學方法。根據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調查方法,如重點走訪、抽樣調查、開小型調查會、觀摩民間藝術家的表演、參與民俗節(jié)慶活動等。調查采訪者以筆錄、攝影、錄音、錄像等方式真實地記錄現場考察成果,同時還要注意搜尋民間傳抄的唱本、長詩、鼓詞、皮影腳本、經書等手抄本。要對采集到的口頭文學、民間藝術品、民俗事物、攝影攝像等進行詳細登記。普查之后,要進行總結評估,寫好調查報告,對遺產進行登記、分類、整理,對普查結果進一步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檔案化。同時,也應進一步挖掘現有館藏的地方文獻資源內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收集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申遺材料和保護過程的檔案,如申報項目的文本附件、音像資料、數字化多媒體等。然后,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將收集整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轉化為文字、光盤、磁帶等,或建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數據庫。有條件的地方高校圖書館,還可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或民俗博物館。長江師范學院圖書館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白鶴梁相關資料進行真實、全面、系統(tǒng)的記錄,建成白鶴梁專題數據庫;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將其轉化為文字、光盤、磁帶等物化資料,并按照專題集中的原則,使用圖騰集成管理系統(tǒng)軟件分編入藏:①進入編目系統(tǒng),將文字資料做成機讀MARC記錄,在MARC記錄的010字段標注含光盤、磁帶或圖片集,210字段標注光盤X片、磁帶X盒或圖片X張,MARC做好后,打印書標貼于文字資料上;②進入書標打印系統(tǒng),依據做好的文字資料的條碼號,在含光盤或磁帶的專用書標上打印出該文字資料的索書號和相應的光盤號、磁帶號或圖片集號,在文字資料和光盤、磁帶或圖片集上分別貼上該專用書標;③再次進入編目系統(tǒng),在MARC機讀記錄中打開館藏信息,在下掛數據記錄中添加光盤號、磁帶號或圖片集號;④進入典藏系統(tǒng),將分編好的文字資料分配給“非遺”書庫,并將圖片、磁帶或光盤移交“非遺”書庫保存。
3.2 價值研究: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精髓
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歷史、文化、審美、教育、科學、經濟等多方面的價值。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精髓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比如,正因為葛修潤等科學家研究發(fā)現了白鶴梁的重要價值,國家才不惜耗資1.89億元修建“水下博物館”,既將其妥善保存,同時又開發(fā)其旅游價值。可見,價值研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搶救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是一個實際操作的問題,更是一個需要澄清理論觀念的問題。理論上模糊不清,就難以對保護對象做出科學的界定和評估。地方高校圖書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做好保護前的甄別鑒定、價值評估等先期工作,有的放矢地進行保護和合理利用。一般來講,只有具備如下三個條件的文化形式和產品,才是急需得到搶救與保護的:一是具有民族獨特性,深深扎根于文化傳統(tǒng)或有關地區(qū)文化歷史之中;二是具備一種或多種科學的、獨特的、珍貴的價值;三是具有鮮明的個性化特征,同時表現出創(chuàng)造者豐富的想象力和高難度的技藝,是同類文化樣式的典范。長江師范學院圖書館積極組織專家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價值研究,或與其他有關機構進行合作研究;用錄像和記錄等方式將民間藝人的技藝整理、保護下來,組織專家對傳承人的成就和傳承工作進行學術性、專業(yè)性的分析和評估;支持項目申報、論文撰寫、論著出版等工作。該館相關課題有184項(國家級12項),發(fā)表相關學術論文400余篇,出版專著、編著30余部;其中白鶴梁題刻研究成果有曾超的專著《三峽國寶一白鶴梁題刻匯錄與考索》(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周晏的論文《白鶴梁蒙文題刻背景追述》(《三峽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6期)、李勝的論文《白鶴梁石刻題名人考按五十六則》(《三峽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1期)和《釋文校讀記》(《重慶社會科學》2005年第10期)等。此外,該館學者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原則,在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理論研究的同時,還親自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使遺產價值理論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和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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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繼承發(fā)展”的工作方針,健全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制。充分挖掘我縣豐厚的人文歷史底蘊,梳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fā)展脈絡,延續(xù)文化生態(tài)的基因,充分發(fā)揮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傳統(tǒng)文化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為增強我縣文化競爭力,加快推進文化名縣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1.長遠規(guī)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全局觀念,統(tǒng)籌規(guī)劃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與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相銜接、相配套,做到立足長遠,切實可行。同時分階段提出目標、任務和要求,循序漸進,逐步實施。
2.點面結合、講求實效的原則。堅持試點先行與面上推進相結合,重點搶救與整體保護相結合,典型示范,積累經驗,以點帶面,逐步建立比較完備、規(guī)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
3.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充分發(fā)揮各級政府的核心和主導作用,制定規(guī)劃、組織力量、落實經費、加強指導。縣文化行政部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要與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時,要堅持政府保護與民間保護相結合,財政投入與社會資金投入相結合,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保護工作。
4.屬地管理、分級保護的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chuàng)造、積累、傳承的,具有很強的地域特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實行屬地管理,由所在地保護為主,上級指導和支持為輔。建立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分級負責保護責任制。
二、工作目標
通過五年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完善的非遺保護縣鄉(xiāng)兩級工作機構及保護制度,完成省市級非遺保護項目“八個一”工程,建立系統(tǒng)的非遺宣傳展示體系,開發(fā)一批非遺旅游景區(qū)、產業(yè)基地,建設非遺生態(tài)保護區(qū)。力求做到以下三個確保:
(一)確保名錄內非遺項目得到傳承保護,不遺不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式、內容、技藝、流傳范圍等均有明確詳細的記錄,有可供查閱及教學的文字、圖片、音像檔案,大力推進優(yōu)秀項目的傳承。
(二)確保重點特色非遺項目精品培育成功,以點促面。通過精品非遺項目的培育,積累發(fā)展做強的經驗,以精品項目的交流展演,促進各項非遺項目質量的全面提升,打造非遺項目名片,做大做強文化品牌。
(三)確保生產性非遺項目產業(yè)化發(fā)展有所突破,凸現價值。在傳統(tǒng)傳承的基礎上,引進現代工藝方法,挖掘非遺項目的內涵,擴展非遺項目的生存空間,合理開發(fā)商業(yè)價值,重點非遺項目產業(yè)化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形成文化產業(yè)大發(fā)展局面。
三、工作任務
通過循序漸進,分步實施,注重搶救保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生態(tài)、現時性、完整性,優(yōu)先搶救保護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且處于瀕危狀態(tài)的品種、項目和傳人。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注重傳承創(chuàng)新、合理開發(fā)和保護我縣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下五套體系:
(一)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制度保護體系。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健全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三級責任明確、運轉協(xié)調的保護工作機制,創(chuàng)造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傳承人生存發(fā)展的良好制度環(huán)境,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網絡化。
(二)構建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保護體系。在非遺資源全面調查的基礎上,通過設立縣級保護項目名錄管理體系,命名傳承人,建立傳承基地、傳承教學基地、民間藝術特色村和民間藝術家,建立民俗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等途徑,使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從而推動國家、省、市級名錄的申報工作,使我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走上一個新臺階。
(三)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平臺展示體系。以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三級民族民間藝術活動為展演平臺,以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中心以及各類民間博物館為展示平臺,以對外交流與邀請其他優(yōu)秀非遺項目來我縣表演為載體,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和展示,使全縣主要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得到展示和弘揚。
(四)構建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推廣體系。通過各類博物館、民俗館等場館的實物與錄像展示,并利用各種媒體、三年一屆的書畫節(jié)和每年的“文化遺產日”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保護工作進行系統(tǒng)的宣傳展示。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網站,擴大影響力,打造我縣民族民間藝術的形象和品牌。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培養(yǎng)人民群眾的保護意識。
(五)構建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yè)運作體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外貿、會展等相結合。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合理開發(fā)利用。培育民間藝術經典旅游景區(qū)和民間藝術產業(yè)基地,使之成為文化產業(yè)新的增長點。
四、保障措施
(一)依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省、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和規(guī)章,因地制宜地制定相應保護辦法,國家和省級非遺項目要成立專家委員會,同時成立相應工作小組。對列入縣級規(guī)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點扶持項目、研究課題等均要制訂具體的保護計劃、工作重點、完成期限和保護措施。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監(jiān)督,加強對有關法規(guī)實施情況的執(zhí)法檢查,嚴厲查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
(二)健全非遺保護工作機制。建立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統(tǒng)一協(xié)調解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相關部門的工作目標責任制,落實責任,有效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對列入縣級規(guī)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點扶持項目、研究課題等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有償使用原則,依法征收和管理資源開發(fā)補償費。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制度
中圖分類號:G718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2-1578(2016)06-0004-01
1.包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制度研究的重要意義
文化遺產是指人類過去的生活中產生、使用,經過歷史汰洗留存到現在并且應該被傳諸未來的一種共同財產。非物質遺產系指在歷史、藝術、人種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或文學方面具有特殊價值的傳統(tǒng)和民間文化表現形式,與物質文化遺產相比,非物質文化遺產更注重以人為載體的知識技能的傳承。所謂非物質性,并不是與物質絕緣,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質形態(tài)存在的精神領域的創(chuàng)造活動及其結晶。
包頭剪紙、九原區(qū)梅日更召信俗、固陽縣莜面飲食制作技藝、東河區(qū)面塑、達爾罕茂明安聯(lián)合旗和九原區(qū)的哈布圖 哈撒兒祭祀、土默特右旗的坐腔、二人臺牌子曲、二人臺、民間吹打樂、五哥放羊傳說、計氏羊皮畫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發(fā)展包頭文化產業(yè)的重要資源。而包頭大多活態(tài)傳承人都年事漸高,隨著傳承人的離世,許多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技藝、藝術也會隨著他們的離世而失傳。
因此,包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制度研究對于解決包頭非物質文化傳承危機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同時,包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制度研究也將豐富包頭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助推內蒙古乃至全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發(fā)展。
2.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制度的國內外研究現狀
世界范圍內,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制度上,日本、韓國等走在了前列。日本最早提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工作也比較超前。1950年了《文化財保護法》,并不斷完善。日本將傳承人認定區(qū)分成個人認定、團體認定和綜合認定。目前國際上對傳承人的認定采此法的較多。韓國1962年頒布了《文化財保護法》,政府大力宣揚韓國傳統(tǒng)文化的保護,公眾參與熱情也很高。在1993年舉行的第142屆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理事會上提出"普及無形文化遺產制度"的提按,并被采納。韓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取得較大成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分工設置比較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有完備的認定制度。意大利整體化保護方式,趨向于維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性完整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文化生態(tài)環(huán)境等等打包一體化保護。這種保護形式其實有利于針對非遺傳承人的系統(tǒng)且全面的保護。法國沒有明文規(guī)定對傳承人的保護,但在整體上有許多間接保護行為,實際上形成了對非物質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如對合理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個人免相關稅收,給與津貼或獎勵等等手段倡導民眾保護傳統(tǒng)文化。
21世紀初,我國開始關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研究可具體分為三個方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原則研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措施研究。其中普遍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最關鍵的保護措施是健全傳承人制度。李曉秋和齊愛民《商業(yè)開發(fā)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異化"與"反異化"----以韓國"人類活的珍寶制度"設計為視角》(2007)認為韓國的"人類活的珍寶制度"對于傳承人的保護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許多學者就日本各時期《文化財保護法》傳承人認定制度進行詳細的介紹,進而展開學術分析,探討我國如何借鑒日本經驗展開非遺保護。如劉曉峰的《誰是"人間國寶"? --日本"重要無形文化財"的傳承人認定制度》(2009)。我國目前還沒有在全國范圍內的法律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進行立法保護,但在各省各部的許多地方立法或者政策立法上有不少嘗試。我國傳承人的認定體系是是官方與民間兩個認定體系交叉并存,沒能形成統(tǒng)一標準化體系。認定制度較簡單,就是書面材料加逐級上報。
關于包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制度的研究幾乎為空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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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渭南市;非物質文化;保護;傳承;思考
中圖分類號:G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4)15-0231-02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tǒng)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fā)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當前,隨著經濟的全球化和社會的現代化,我國文化遺產生存環(huán)境漸趨惡化,保護現狀堪憂。2003年10月,旨在保護以傳統(tǒng)、口頭表述、節(jié)慶禮儀、手工技能、音樂、舞蹈等為代表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在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上通過。為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推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古代文明為中華民族留下了極其豐富的文化遺產。五千年的中華文明發(fā)展歷程,給我們留下了極為豐富的文化遺產,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入選“非遺”項目最多的國家。渭南市有著悠久文化歷史傳統(tǒng),轄區(qū)內擁有1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95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居陜西全省之首,也處于全國前列。
一、渭南非物質文化遺保護的現狀和意義
近年來,渭南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傳承、宣傳、保護工作,通過不斷的探索實踐,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全市普查各類非遺線索多達9126條,已挖掘整理項目600余項,涵蓋10余個門類。全市擁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12項,占陜西省國家級項目總數的18.75%;省級95項,占全省省級項目總數的19.27%,名列全省首位;市級213項;縣級400余項。目前,我市共有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11人,省級69人,市級412人。
因為渭南有著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所以在渭南探索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義深遠。首先,可以提高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認知。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人們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知道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激發(fā)社會有意識的區(qū)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其次,有利于提升渭南文化形象。渭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居于陜西省首位,陜西又是我國的文化大省,渭南的非遺保護工作直接為提升渭南市文化形象和建設文化強市有著積極的作用,為我國西部地區(q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可借鑒素材。第三,有利于形成文化歸屬感。人類學家泰勒在其著作《原始文化》一書中指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雜整體?!狈俏镔|文化遺產傳承著中華先祖?zhèn)儎?chuàng)造的優(yōu)秀文化,有著很強的民族性和代表性,能夠不斷激發(fā)我們學習優(yōu)秀、保護優(yōu)秀文化的意識,也是一個地域民族文化心理,有著很強的凝聚力。
二、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有利條件分析
(一)普查工作情況分析
渭南市專門成立了專門機構具體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挖掘、整理組織、協(xié)調、指導和實施等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分階段、分時限、逐步推進的原則,明確了每個階段的工作任務,使整個普查工作有章可循、有序開展。聘請有關專家學者,舉辦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和普查人員培訓班,先后有百余人取得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證。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的認證普查,可以有效的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被流失。
(二)傳承機制條件分析
經過努力,形成了橫向和縱向交匯覆蓋的保護傳承機制,首先形成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其次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命名和保護工作。這兩項工作的開展,為傳承機制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活態(tài)保護機制分析
建立了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長期展示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保護工作剪影、保護工作成果和具有代表性的相關實物與資料,同時為傳承人提供技藝技能展示展演的平臺。
三、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實意義及困境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的文化資源。隨著工業(yè)化的不斷深入,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流入開發(fā)商業(yè)化的模式,如:渭南市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華縣皮影,經調查得知,純手工雕刻一平米的價格約萬元,然而機器加工而成的大約五百元,相差近20倍。市場化、產業(yè)化的大環(huán)境下,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的變化,許多文化遺產的命運正在發(fā)生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已刻不容緩。我們知道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祖先留給人類的共同財富,發(fā)掘它、傳承它、保護它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和使命。
從“非遺”自身發(fā)展條件看,原材料缺乏、傳承人缺失、市場萎縮是普遍面臨的問題。首先,保護經費不足。盡管中、省對一些項目撥付了項目保護扶持資金,且逐年增加,但不是所有項目都給保護扶持資金,市、縣因財政原因目前還難以給予撥付保護扶持資金,形成了大部分項目難于保護的現狀。其次,項目傳承后繼乏人。目前,大部分項目傳承人年齡偏大,而項目的保護對象又大多集中在農村,生活的壓力和經濟建設的需求使農村中青年人大多進城務工,造成傳承人隊伍青黃不接,后備隊伍嚴重匱乏。第三,本土根脈日趨薄弱。以傳統(tǒng)劇目華縣皮影戲與華陰老腔為例,雖然每年演出場次不少,但大多是參加對外交流與旅游景點的演出,在本土農村的演出已很少。第四,現代文明的沖擊。隨著人們現代文明生活進程的不斷加快,對衣食住行的物質需求及精神文化需求也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固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毫不例外的受到沖擊。
四、關于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對策建議
(一)思想為先導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tǒng)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fā)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我市經濟、社會、文化的全面協(xié)調發(fā)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市的文化生態(tài)也正在發(fā)生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傳承生存環(huán)境也正在受到威脅。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瀕臨消亡,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傳承后繼乏人等問題。因此,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級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fā)展”的方針,形成保護和傳承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教育是重點
充分發(fā)揮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優(yōu)勢,搞好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思想品德教育。各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和教育部門,要利用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對廣大青少年進行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思想品德教育。通過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講座、專題實物展示以及專題興趣小組等活動,增進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對渭南歷史文化的了解,對祖國歷史文化的了解,激發(fā)廣大人民群眾和廣大青少年的愛國主義熱情和民族自豪感。
(三)機構是基礎
發(fā)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建立協(xié)調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制,是非遺保護的基本保障。各級政府要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市、縣(市、區(qū))兩級政府要通過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協(xié)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各級文化部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牽頭部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縣(市、區(qū))兩級要抓緊建立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認真抓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各項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投入是前提
全市各級政府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納入文化發(fā)展綱要,明確近期和中長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范圍、保護措施和保護目標。通過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逐年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投入。同時,要通過政策引導,鼓勵社會捐贈和贊助,調動社會團體、企業(yè)和個人資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良性投入機制。
(五)落實是關鍵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市、區(qū))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要加強指導、檢查、監(jiān)督。對發(fā)現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不能切實履行職責、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工作的,要按程序給予變更責任單位或變更責任人。對不履行職責,造成保護不力的,要責令改正,并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六)人才是核心
加強非物質文化保護工作,隊伍建設是基本保證。我們要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工作隊伍的培訓力度,積極組建一支業(yè)務素質好、年齡結構合理的非物質文化保護隊伍,通過和當地非遺保護企業(yè)、院校開展非遺人才培訓,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才培訓體系,確保非遺保護與傳承工作后繼有人。
論文摘要:公眾的保護意識制約著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進展,這一觀念沒有得到普遍的重視,大部分研究者更多的是從宏觀上去把握和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巨大工程,這是與國外保護策略的不同之處,也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滯后的原因之一。筆者試圖從公眾的保護意識方面來探討如何更有效的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自古暨今,中國文化的主導者們“教民追孝”,“孝性”是中華民族精神最重要的特征,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和民族像中華民族這樣如此偏愛傳統(tǒng)文化和祖宗留下來的器物,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正是基礎這種“孝性”,這一行為能夠在20世紀末和21世紀,終于形成氣候并引發(fā)出一系列重大的實踐行動,并不是偶然的,或“頭腦發(fā)熱的”。20世紀初期,有識之士就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和意義,并呼吁民眾加以保護,且提出了一系列的保護措施,但由于戰(zhàn)亂、絡繹不絕的社會動員和革命運動使人們無暇顧及這一領域;隨著改革開放深入,西方文化的沖擊,民眾對自己是從哪里來,要到哪里去的探尋更加迫切,極力尋求打下生命烙印的記憶,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保留住這一記憶之一,它“不僅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而是一項舉國上下全民參與代代接替的、長期的宏偉的歷史性任務。”)參見劉愧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保護的整體性原則》一文,《廣西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4期。)然而,從近些年的保護狀況來看,雖然出臺了非常細致的、具有法律效益的保護策略和措施,卻并沒有有效的抑制非物質文化遺產消失的速度。筆者認為,問題的出現除了關乎有形的“政策”,更關乎無形的公眾保護意識。
一、重視“上”“下”層的協(xié)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是民族或族群,它屬于該民族或族群的全體人們,它具有很強的公眾性。而公眾意識就是這些民族或族群的自我意識,它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起著基礎性的作用。保護世界各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保持世界文化多樣性的舉措,這也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但是目前在國內許多單位或地區(qū)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尤其是廣大人民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內容以及重要意義認識不充分,他們不知道保護什么?能不能保護?怎樣保護?
一個世紀以來,不少研究者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收集、整理、研究之中,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做了許多有益有價值的工作。然而,專家、學者們的保護往往帶有一定的功利性,他們熱衷于“填補空白”,戴著“藝術之墨鏡”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某些因素加以改造和利用,以“變異”的形式存在于“象牙塔”層面的交流與合作。“然而,在民間藝術活動被大量地用以為創(chuàng)作材料而遭到掠奪性開采的同時,它們本身卻仍然被視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視為必須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擁有藝術價值的對象。”(注:參見傅謹《藝術學研究的田野方法》一文,《草根的力量》,廣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這種漠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狀態(tài),脫離保護主體的基礎意識層即公眾保護意識的所謂“保護”,跟不上非物質文化遺產消亡的速度。
政府的政策有利于保護,也有利于公眾保護意識的提高,然而,過于的依賴政策,也會導致公眾保護意識的淡薄。2004年8月28日,中國政府加入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6年5月國務院下發(fā)《關于公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公布了51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2007年6月確定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26名。應該說,國家政府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然而,鮮明的“等級制”保護策略,有時會削弱民眾的保護意識,他們會認為名錄下的遺產才是需要保護的,或者“高等級”的遺產才是保護的對象。我們似乎走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公布名錄和傳承人”本意是要提高公眾的保護意識,而實際的實施過程中反而卻消減了這種意識,因而,關鍵不是政策的出臺有多少前瞻性,專家、學者們的研究有多重大的意義,而是實際操作中,重視政策、研究成果與提高公眾保護意識的協(xié)調,告訴人們?yōu)槭裁匆Wo并熱愛這一類型的文化,增進保護的緊迫性的認識。
二、提高公眾保護意識的三層舉措
提高公眾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國家社會的自覺意識)其實就是一個全民性“文化自覺”的過程?!胺俏镔|文化遺產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它不是‘死文化’而是‘活文化’,其區(qū)別與物質文化遺產的本質特點就是依附于特定的民族、群體、區(qū)域或個體存在,并流傳至今。”(注:參見喬曉光《關注母親河》一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剪紙國際學術研討會文集》,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要講究“活”性,以“人”為本,離開了對人的關注與重視,就是舍本逐末。提高“人”的保護意識雖然是針對全體公眾,但具體操作還應具有科學性和循序漸進的過程,筆者認為應該有三個遞進的層面,它們所針對的受眾不同,得到的效果有差異,而結合實施則可以提高全民的保護意識。
1、提高傳承人和相應的專業(yè)人員的保護意識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大部分領域是由傳承人的口傳心授而得以代代傳遞、延續(xù)和發(fā)展的,他們“掌握著祖先創(chuàng)造的精湛技藝和文化傳統(tǒng),他們是中華偉大文明的象征和重要組成部分。當代杰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是我國各民族民間文化的活寶庫,他們身上承載著祖先創(chuàng)造的文化精華,具有天才的個性創(chuàng)造力。……代代相傳是文化乃至文明傳承的最重要的渠道,傳承人是民間文化代代薪火相傳的關鍵,天才的杰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往往還把一個民族和時代的文化推向歷史的高峰?!保ㄗⅲ簠⒁娭袊耖g文藝家協(xié)會編《中國民間文化杰出傳承人調查、認定、命名工作手冊》,2005年版,第11頁。)保護和延續(xù)非物質文化遺產關鍵是要保護傳承人,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由于傳承人的聲譽和所處的特殊位置,除了要傳授特定的“文化”外,還需傳播延續(xù)這類“文化”的意義。然而,對于部分傳承人而言,他們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所從事的是我們所認為的“文化”,這種最直接的能提高公眾的保護意識的途徑應是要得以重視的。此外,近兩年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遺產和傳承人名錄后,有部分沒有被列入名錄的傳承人通過媒體渠道道出了自己的抱怨:“國家不重視,我們如何來傳承”,過于依賴政府政策和帶有功利性的保護意識,不僅不能使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的保護,更會加劇它的消亡。 轉貼于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從對瀕危形態(tài)的搶救,到對消亡形態(tài)的搜集整理研究,再到活態(tài)形式的扶持振興與開發(fā)利用,都離不開相應的專業(yè)人員參與和必要的理論知識指導。較之目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艱巨任務,其研究的專業(yè)隊伍及其分布狀況很不均衡,傳統(tǒng)文化藝術研究領域比較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大多集中于部分大都市和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且年齡普遍偏高,他們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來長期進行實地調研。而現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絕大多數集中在“地方和基層”,其保護只有等待“有識之士”來發(fā)掘,或利用地方僅有的具有一定專業(yè)知識的人員在維持,這使得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處于“非專業(yè)”狀態(tài),不可避免的帶有一定的功利性。培養(yǎng)專業(yè)人才輸入基層、培訓地方固有的人才以及成立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組織,是有效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公眾保護意識的有力保障。
2、重視教育的傳播方式
教育是人類文化記憶傳承的重要方式,在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教育活動也成為支持、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項重要工作。由于嚴重缺乏專業(yè)研究隊伍,一些教育機構尤其是高等院校開始設立相關專業(yè),開展本科、碩士甚至博士學歷教育,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發(fā)展培養(yǎng)急需人才,發(fā)揮高校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重要橋梁作用。同時,鼓勵和支持一些優(yōu)秀的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知識納入中小學的教學計劃、編入教材,組織參觀學習活動等,來激發(fā)青少年熱愛祖國傳統(tǒng)文化的熱情,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但是,在地方專業(yè)人員極度匱乏,特別是在一些較為偏遠的鄉(xiāng)村,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根源地,教育工作者自身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不足,沒能力從理論上對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課程做系統(tǒng)規(guī)劃的情況下,就在學校教育全線鋪開,極有可能使效果“事與愿違、南轅北轍,甚至有可能在實施保護的良好愿望之下,由于不能按照科學思想辦事,缺乏必要的專業(yè)理論指導,帶來不必要的遺憾,釀成不必要的禍端?!保ㄗⅲ簠⒁妳俏目啤兑匀藶楸荆悍俏镔|文化遺產的保護及其根本性原則》)
重視教育,更應該重視教育的傳播途徑。筆者認為,就我國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應采用自上而下的傳播方式。一方面要培養(yǎng)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高級專業(yè)人才,在全國范圍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調查、登記、攝像、錄音、認定、建檔等工作,摸清家底;另一方面,要在本科、專科教育層面大力宣傳和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因為這一層面的很大一部分畢業(yè)生都將是面對基層和地方的;再次,要對中小學有志教授和傳播的教師進行培訓,創(chuàng)造和提供機會讓其再學習,他們是提高公眾保護意識的“傳承人”。只有提高了具有一定文化知識的人群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才能避免“一哄而上”,進而從整體上提高全民的保護素質。
3、保存與建立原生態(tài)生存環(huán)境
保存和建立原生態(tài)生存環(huán)境與提高公眾保護意識是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關系。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需要關注的是隱含在物質層面之后的寶貴的精神內涵和歷史傳統(tǒng),這就離不開它的原生態(tài)環(huán)境。事實上,在市場經濟的制約下,要想完整的保存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生態(tài)生存環(huán)境是不可能的任務,只能是有限的條件內相對的實施,設立生態(tài)博物館提供了這一相對的可能性。
生態(tài)博物館是將自然生態(tài)資源與民族傳統(tǒng)文化資源相結合實行整體性保護的一種新型博物館,又稱作“沒有圍墻的活體博物館”。建立生態(tài)博物館,越少參與經濟利益,就越有利于保護原生態(tài)環(huán)境,一方面要喚起原居民保護與保存?zhèn)鹘y(tǒng)文化的精華的意識,加大政府和民間的經濟投入;另一方面,它能提升原居民的責任感、遺產內聚力和保護意識。此外,這種“博物館公園”的形式,必然會吸引大量的海內外游客及來訪者,除了在進園前的強制性“教育”外,生態(tài)博物館還以其獨有的魅力促成和提高他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及其保護的意識。
關鍵詞 文化生態(tài)區(qū) 舟山海洋文化 海島 原則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文化生態(tài)區(qū)的概念來源于美國人類學家斯圖爾德(Julian Steward)提出的"文化生態(tài)學"理念。它是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tài)傳承、整體性保護、可持續(xù)性保護的重要方式,是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
舟山海洋文化的豐富性和完整性,造就了舟山海洋文化在中國海洋文化發(fā)展歷史長河中的重要地位和獨特作用??v觀全市,海島民間風俗大同小異,基本相通,均有一定的古民居遺存在區(qū)域內。
一、在打造海島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的具體過程中應注意把握的幾項原則
1、開放性原則。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牽涉廣泛,其目的在于創(chuàng)造一個有利于文化健康而又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它的建設將為整體性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提供最佳保障。
2、發(fā)展性原則。作為生活方式的非物質文化,是昨天的實錄,是今天的現實,也是明天的預示。把它固化在昨天,或者鎖定在今天,都是不恰當的,也是辦不到的。應以發(fā)展的眼光去看待非物質文化。當然,如何把握其正確的、合乎民眾意愿和事物發(fā)展規(guī)律的發(fā)展方向,是一件并不容易看清和辦到的事情。
3、主體性原則。要以人為本,保障和實現文化生態(tài)保護實驗區(qū)內民眾的基本文化權利。只有在民眾的現實生活環(huán)境中,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得到長期有效的保護。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的核心是生活在保護區(qū)內的廣大民眾,動力來自于民眾,目的也是為了民眾,只有一切從民眾長遠和根本的文化利益出發(fā),文化生態(tài)保護的目的才能達到,文化生態(tài)的保護才能持久。
4、民主性原則。要特別尊重寓于非文化遺產中的廣大民眾的價值觀,這是保護文化生態(tài)的核心要務,也是這項事業(yè)成功的關鍵,更是真正貫徹民眾主體性原則的前提和基礎。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在講話中指出,民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持有者,是構建和調適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各種關系的主體。因此,尊重民眾對文化權益的訴求,是開展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工作的基礎。
5、科學性原則。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實施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注重原生態(tài)、原真性保護,堅持保護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遵循統(tǒng)籌規(guī)劃、協(xié)調發(fā)展。正確處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發(fā)展經濟、發(fā)展旅游和文化創(chuàng)新的關系,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
二、打造海島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的幾種做法
打造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就要從各類本土文化中深入發(fā)掘和正確認知文化特征,在作出準確可靠解讀基礎上,對文化個性給予明確定位;并注意保持這種原有文化特征,維護好生成它的區(qū)域格局、風貌以及空間特征、整體環(huán)境、人文精神等,以留住文化個性;努力傳承和弘揚這種文化特色,忠實地維護生態(tài)文化,以固化區(qū)域特色??蓮囊韵聨讉€方面來入手:
1、保護并利用好古民居
傳統(tǒng)民居建筑群,是豐富的文化旅游資源,不但要科學地保護,同時要整合和合法合理地利用好,使其得到長期生存與持續(xù)發(fā)展。
古民居要存活下去,需要政府重視、地方努力、群眾支持,從上到下形成保護氣氛,更需要創(chuàng)新思路。要開發(fā)利用好大量“屋大人少”或已成“空巢”的傳統(tǒng)民居。與其棄用閑置,在風吹、雨淋、日曬、腐朽、蟲蛀等侵害中自然損毀,日漸變成殘垣斷壁,最終成為廢墟而興嘆,不如及早規(guī)劃、及早行動。根據自身實際和人文特色,作為文化生態(tài)示范區(qū)“延伸”的景點,既守護又開拓地加以利用。
2、做好生產性方式保護及利用
文化生態(tài)保護實驗區(qū)內,往往遺留著大量的傳統(tǒng)手工技藝,采取生產性方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自身價值,可將其轉化為經濟效益和經濟資源。如定海區(qū)白泉鎮(zhèn)金山社區(qū)創(chuàng)建的“以文養(yǎng)文”方式為我市“非遺”保護傳承工作提供了新的經驗。
3、合理開發(fā)相關旅游資源
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是集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于一體的文化形態(tài),是文化遺產的整體性保護、科學性保護和傳承發(fā)展的優(yōu)良土壤,更是反映地域特色的極有吸引力的旅游資源。
在今天這樣一個商品經濟社會,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的名號無疑具有很高的商業(yè)價值,旅游業(yè)的介入將不可避免。生態(tài)保護區(qū)建設的結果有可能造就一個個以傳統(tǒng)文化為賣點的新興旅游區(qū),進而加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商品化和現代化。若保護得好、開發(fā)利用得當,無疑將會為我市的旅游業(yè)增添無盡的魅力和效益。
所以,應最大限度地優(yōu)化整合和合法合理地科學利用人文歷史資源,有選擇地將典型集中、且具有一定代表性、人文歷史底蘊深厚、突出各個歷史時期文化內涵的文化原生態(tài)區(qū)域,在保護的前提下,先行建立示范區(qū),取得經驗,以點帶面,即以文化生態(tài)區(qū)保護區(qū)示范點為主,形成各有特色、遙相互應的保護網絡和文化旅游網絡。
4、重視和扶持非遺傳承人
對傳承人的重視和扶持,就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根本保護。相對于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tài)”的文化,文化生態(tài)保護實驗區(qū)應以傳承人為核心主體。
①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人,他們的地位要得到尊重,政府要給予獎勵和生活津貼為他們排憂解難。發(fā)揮他們的積極性,建立相應的平臺,讓他們施展才干。通過傳授、培訓以及宣傳,使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得到更好的傳承。
②充分調動民間文化藝術、民間收藏等協(xié)會組織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人的積極性,因為是他們占領和堅守著大片的業(yè)余文化陣地。不應漠視這些隊伍中的人才與藏品。
5、全面發(fā)動人力保障
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建設是一項系統(tǒng)的社會工程,涉及領域多,涵蓋面廣,時間跨度長,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也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
設立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不但需要大量專業(yè)的工作人員,要開展保護實驗區(qū)范圍的保護工作從業(yè)人員的專業(yè)培訓工作。所以,各級文化部門要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舉辦各類培訓班,提高保護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主動與有關院校合作,在有條件的院校和科研機構設立相關專業(yè),培養(yǎng)專業(yè)人才,為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建設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實際工作中往往還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需要當地干部群眾的覺悟與配合、理解和支持,以長遠的眼光看護自己的家園。所以,還要充分發(fā)揮民間的力量。
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走出適合本地情況的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建設的路子,使之真正成為“保護生態(tài)、延續(xù)民俗、傳承文化、體現特色”的示范區(qū),從而使具有獨特價值的舟山海洋文化葆有旺盛的生命力,為建設和諧文化發(fā)揮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十一五”時期文化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
[2]《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可行嗎?》作者:吳效群
[關鍵詞]遼寧;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
[中圖分類號]G12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2)04 — 0058 — 03
生產性保護是目前針對傳統(tǒng)技藝、傳統(tǒng)美術和傳統(tǒng)醫(yī)藥藥物炮制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近幾年的保護實踐工作中總結出來的科學有效的保護方式之一。實踐證明,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如果這種方式能夠科學合理、有效地運用到保護實踐中去的話,必將對整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的發(fā)展及社會經濟的可持續(xù)性發(fā)展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生產性保護是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一種方式,在保護的實踐中是有許多現實問題需要引起關注,并加以深刻認識,這樣才能保證這種方式科學有效地運用,從而指導實踐工作深入地開展。
一、關注手工制作環(huán)節(jié)、堅守手工特色底線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以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為核心,以有效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為前提。生產性保護是針對部分具有生產性質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的一種保護方式,其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都是不斷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能力?!段幕筷P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要堅持正確的方向。要“嚴格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fā)展的規(guī)律,處理好保護傳承和開發(fā)利用的關系,始終把保護放在首位,堅持在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利用,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方式的多樣性,堅持傳統(tǒng)工藝流程的整體性和核心技藝的真實性,不能為追逐經濟利益而忽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反對擅自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統(tǒng)生產方式、傳統(tǒng)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边@其中重點談到了生產性保護要堅持傳統(tǒng)工藝流程的整體性和核心技藝的真實性,反對擅自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統(tǒng)生產方式、傳統(tǒng)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產生是以手工生產方式為現實基礎的,其當代存續(xù)以至發(fā)展同樣無法脫離這一基礎。從根本上說,對人類傳統(tǒng)文化形態(tài)包括非物質文化形態(tài)造成沖擊,使之日趨‘遺產化’的一個原因在于現代文明一味倚重大工業(yè)生產方式?!狈俏镔|文化遺產的傳統(tǒng)生產方式、工藝流程及核心技藝正是體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手工生產特色??梢哉f,生產性保護一定要關注手工制作環(huán)節(jié),堅守手工特色的底線,避免“遺產化”。然而,守住底線并不是意味著不要創(chuàng)新發(fā)展,而是要在堅守手工制作底線的前提下,引入現代的、與時俱進的設計理念,提高自身的品質。《文化部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指導意見》中強調要“鼓勵和支持傳承人在傳承傳統(tǒng)技藝、堅守傳統(tǒng)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的基礎上對技藝有所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鼓勵和支持傳承人在制作傳統(tǒng)題材作品的同時創(chuàng)作適應當代社會需求的作品,推動傳統(tǒng)產品功能轉型和審美價值提升?!?/p>
生產性保護是對傳統(tǒng)手工技藝的生產方式、傳統(tǒng)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的保護,離不開傳統(tǒng)的手工生產工具。“傳統(tǒng)手工技藝的獨特性,或者區(qū)別技藝高下的水平都體現在手工技藝上,這是毫無疑問的。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普遍改進和提高了生產工具,但是不管生產工具多大程度上提高了生產率,或者是多大程度上達到一種先進性,最后完成還是離不開手工技藝?!?比如,岫巖玉雕、阜新瑪瑙雕的雕刻工具較比以前有很大的改進,提高了工作效率,雕刻的時間也節(jié)省了很多,但是工具再改進,表達手工技藝本質的手的創(chuàng)造還是不能丟掉的。在比如說剪紙、刺繡、皮影制作、書畫裝裱等,目前很多地方為了追求經濟利益,采取了工業(yè)化批量生產,也同樣精致美觀,跟手工的沒有什么區(qū)別,但是,它在存在的本質的意義來說是完全不同的。這就是其本質的生命和非生命的區(qū)別。所以傳統(tǒng)手工技藝一定不能丟掉手工這個核心環(huán)節(jié),寄寓作品生命的手工的創(chuàng)造一旦丟失,作品就會失去靈魂,傳統(tǒng)手工技藝也就必然瓦解,這是很重要的?!艾F在傳統(tǒng)的手工技藝作品也強調商品性和市場,這些都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傳統(tǒng)的手工技藝作品、產品也要通過市場來擴大影響,通過市場來進入受眾的手中,所以市場、商品這些都不必回避。但是我們不能脫離手工,以機器或者其他便捷的生產方式實現產業(yè)化、商品化、市場化,這樣反而最終損害了我們傳統(tǒng)的手工藝?!?/p>
二、原材料的選擇與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