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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險銷售管理辦法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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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險銷售管理辦法

第1篇:人身險銷售管理辦法范文

分紅保險自2000年3月在大陸一經出現,便得到了迅猛的發(fā)展。據中國保監(jiān)會最新統(tǒng)計顯示,2003年一季度,我國實現人身險保費收入927.9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8.34%,其中分紅保險業(yè)務同比增長46.95%,占人身險保費收入的67.04%,在新型產品中占比更是高達96%。但由于投資環(huán)境、投資收益不理想,目前占據保費收入半壁江山的分紅保險令壽險公司處于兩難的境地:如果分紅與承諾的回報率大相徑庭,可能引發(fā)類似“投連險風波”;如果勉強維持高分紅,又勢必保險公司的穩(wěn)健經營。因此,認真研究分紅保險產品面臨的風險,積極尋求對策化解潛在風險就顯得十分必要。

一、目前分紅保險面臨的主要風險

1.誤導風險。本來任何投資都有風險,有沒有紅利可分都屬正常,但遺憾的是,由于推銷分紅保險時出現的誤導宣傳,使投保客戶的分紅預期人為拔高,使保險公司不得不面對巨大的壓力。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兩方面的誤導:首先是人的誤導。盡管保監(jiān)會下發(fā)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但仍有個別人為單純追求業(yè)務發(fā)展,在銷售過程中,片面擴大分紅保險的投資功能,如承諾高回報,隱瞞紅利的不確定性等,誤導消費者;其次是銀行、郵政在銷售時的誤導。有的人員混淆保險與儲蓄的區(qū)別,簡單地將分紅保險與儲蓄的收益率相類比,把分紅產品的收益率簡單地列為本金+保底利率+分紅,有的甚至在銀行門口打出“本金+儲蓄+紅利,一個都不能少”、“銀行保險+分紅保險:客戶是最大的贏家”等橫幅,使客戶誤認為購買分紅保險相當于用保費進行儲蓄和投資,容易產生“買分紅保險比儲蓄合算”的誤解。同時,不能排除部分單位受利益的驅使對客戶夸大回報率的現象。

2.成本風險。主要表現為保險公司經營中的“費差損”風險。壽險公司的經營費用主要由營業(yè)費用、手續(xù)費、傭金組成,目前在各保險公司投資收益大幅下降的同時,經營費用卻呈上漲之勢。據有關報道,2002年我國保險公司的營業(yè)費用、手續(xù)費、傭金同比分別增長了67.45%、 212.99%、28.92%。這是由于一方面,部分分紅產品主要通過銀行、郵政等中介機構銷售,隨著銀行保險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保險公司付給銀行等中介機構的手續(xù)費有不斷攀升的趨勢,如果不及時得以規(guī)范,一旦手續(xù)費超過了當初定價時的費用范圍,就有可能造成該險種的費差損。另一方面,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份額,不斷擴大保費規(guī)模,采取各種措施激勵營銷員,進行各種業(yè)務競賽,大規(guī)模的廣告宣傳,有的公司還采取了有獎銷售等方式,這些都會導致公司的銷售成本增加,額外增加了保險公司的費用支出,有的公司甚至用其它險種的費差益來彌補分紅險種的費差損,長期以往,勢必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危及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發(fā)展。

3.經營風險。從銷售情況看,有的公司在分紅險保費收入中某一較短期限的保單所占比重高達90%以上,大大超出了正常范圍。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發(fā)展的過程中這些保險公司為搶占市場份額,追求保費規(guī)模所致,沒有很好的處理速度與結構、質量、效益的關系,導致公司的粗放式經營,一旦保險市場相對飽和,保費收入的增長不能達到相應的速度,將會出現公司現金流不暢,滿期給付困難的問題。另外,從退保的角度分析,如果分紅結果不理想,客戶會因為實際分得紅利與其預期收益相差過大,造成客戶失去對分紅保險產品的信心,導致客戶的退保風險。同時,由于分紅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一般比別的險種高,如果隨著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的好轉,如股市等其他投資渠道收益上揚時,許多客戶可能會對分紅結果不滿意,而為了追求更高收益,他們可能會通過退保把資金轉移到股市中去。

4.風險。分紅保險的投資收益具有長期性的特點,但由于目前的保險市場依然是一個并不成熟的市場,對于消費者來說,保險仍然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性,大部分消費者缺乏保險知識,風險意識淡薄??蛻羧狈Κ毩⒗硇缘姆治觯瑧延型稒C心理或從眾心理,導致對分紅保險產品認識或判斷上的錯誤,如認為購買分紅保險就是為了投資賺錢,忽視了分紅保險本質上的保障功能,或分紅保險一定會有分紅、紅利演示的數額就是應得的紅利等等,基于上述錯誤認識,客戶往往對分紅保險產品抱有較高的心理預期。而一旦分紅數額與其預期有一定差距時,便容易產生不平衡心理,從而可能導致群體上訪、集體投訴,甚至集體退保等惡性事件的發(fā)生。此外,社會媒介的負面宣傳報導也極易導致分紅險的外生性風險。在目前的社會環(huán)境中,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在獲取信息渠道狹窄的情況下,往往對媒體盲目偏信或唯媒體是從。假如媒體的報道有失偏頗,就可能將事態(tài)引向惡化,對整個保險業(yè)造成誠信危機,影響保險業(yè)的穩(wěn)定、健康、快速發(fā)展。

5.對整個壽險市場和公司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影響。首先,境外分紅保險產品的大發(fā)展是在保障型產品基本飽和之后才出現的,而我國的壽險市場才剛剛起步,目前我國居民的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與發(fā)達國家相比仍有巨大的差距,純保障型的傳統(tǒng)保險其實仍有很大需求。同時,國內大多數的中資保險公司還停留在粗放型的經營階段,在資金運營、財務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加上投資渠道的狹窄及傳統(tǒng)保險覆蓋率較低等情況都決定了壽險產品必然由過于偏重投資功能向保障功能的理性回歸。其次,從目前的經營情況來看,壽險市場的保費結構很不合理。從全國看,2003年第一季度分紅保險保費已占總保險費收入的 67.04%,在新型產品中占比更是高達96%;分紅產品對整個壽險市場的影響力過大且具體對一家保險公司來說,分紅保險的保費過多地集中于一二個產品上,一旦后續(xù)的產品出現斷層,到期分紅時很可能導致保險公司資金的流動性風險,進而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再次,分紅險保費收入的急劇增加,對保險資金的運用增加了壓力。而在現有的政策條件下,保險資金運用既受制于投資渠道的單一,也受控于尚不成熟的中國資本市場的波動。實際上,資本市場不完善和民眾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環(huán)境下,過度經營投資型產品不僅容易增加經營風險,而且一旦不能滿足客戶對于投資收益的心理預期,很有可能形成對整個保險行業(yè)的信任危機。

6.投資收益風險。主要表現在保險資金運用的“利差損”風險。眾所周知,分紅險等投資性保險的順利推廣離不開發(fā)達的資本市場的支撐。只有當資本交易市場完善、投資渠道暢通、有多樣化的投資產品可供選擇時,保險公司才能從投資中獲取既定的收益,保證對投保人投資利益的兌現。但政府部門出于安全性考慮,對保險資金有較多的限制,的保險資金投資僅限于協(xié)議存款、購買投資基金、國債和債券等方面。由于現行的低利率使保險資金用于存款和投資債券的投資收益很低,因此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資金運用的最佳渠道是證券投資基金。然而,據“保險論壇2003年年會”透露的消息,2002年中國保險業(yè)飛速發(fā)展,保費增長了近50%,但投資收益率卻連年下降,2001年是4.3%,2002年下降到3.14%。由于2002年國內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均處于低迷狀態(tài),使保險行業(yè)用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率為—21.3%,浮虧66.7億元,大大低于2001年通過基金獲得的20%的收益率。協(xié)議存款利率也由2001年的5%左右下調至3.4%左右。直至2002年底,全國保險資金平均收益率僅為3.14%,連壽險公司一般演示系統(tǒng)中的低檔收益率都未能達到。同時,一方面我國的相關政策對于保險公司用于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資金比例限定在10%—15%,相對于各壽險公司龐大的保險資金而言,這個比例顯然過低;在扣除2%— 2.5%的保底利率后,可用于分派的紅利金額確實不容樂觀,離客戶的預期可能會有一段距離。換言之,假如保險公司因其他各種因素考慮動用自有資金勉強分紅,勢必加重利差損的負擔,有違當初推出分紅險產品防范利差損風險的初衷,對保險公司今后的穩(wěn)健發(fā)展十分不利。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看出,一方面,由于各壽險公司所推出的分紅產品同質性很高,面臨的風險也很類似,因而上述六類風險是我國保險業(yè)分紅保險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另一方面,由于分紅保險的“紅利”主要來源于利差、費差和死差,而三差中對利潤最大的是利差,其次是費差,也就是說壽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和經營費用在紅利分配中起關鍵作用。

二、保險公司應采取的對策

風險的存在很可能導致群體性上訪、投訴和退保事件的發(fā)生,從而影響的穩(wěn)定。經過“投連險風波”再到“分紅險困惑”,各保險公司必須重新審視和調整壽險產品的發(fā)展思路,認真分析目前分紅保險中存在的風險,采取多種針對性措施,未雨綢繆,積極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分紅保險潛在的風險。

1.改變管理機制,轉變經營理念。要進行根本的產權制度改革,逐漸打破國有資產壟斷的局面,引進多元化的資本力量。解決了利潤目標的也就解決了保險產品創(chuàng)新的動機問題。與產權制度相適應,保險公司也需要將組織結構、考核制度、管理制度、人事制度進行深入改革,通過合資、戰(zhàn)略聯(lián)盟等形式,提高公司自身的經營能力、資本實力,以及人才實力,真正為保險產品創(chuàng)新的數量和質量提供優(yōu)質保證;各公司應認真做好市場調研,開發(fā)滿足人們真實保險需求的保險產品,從而引導市場樹立正確的保險觀念;各公司還應切實轉變“跑馬圈地”、過分強調市場份額的經營理念,建立的核算體系,腳踏實地,精心經營,從而擺脫我國保險業(yè)粗放式經營的模式,在快速發(fā)展的同時,實現速度與結構、質量、效益的有機統(tǒng)一,從而最終樹立盈利是保險業(yè)長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基礎的正確理念。

2.調整險種結構,加快產品創(chuàng)新。就目前的情況看,各壽險公司的保費大量集中于少數幾個險種上,而其他險種的銷售比例偏低,這也是造成分紅險風險的原因之一。對于任何一個保險公司而言,一個或者是一類險種的保費比例過大,顯然是十分危險的。一旦沒有替代性很強的后續(xù)產品連接上,那么保費收入就會波動很大,資金流的連續(xù)性會受到影響,造成到期償付現金流的巨大壓力。所以改善險種結構也是保險公司的當務之急。因而各保險公司應該采取各種措施,堅決避免過度經營分紅保險產品,導致險種結構、保費結構的不合理,同時要進行新一輪的產品創(chuàng)新,回歸保險保障功能,開發(fā)多元化功能的保險產品,避免保費結構中“一險獨大”、經營過程中“大起大落”的局面,分散和化解經營風險,保證壽險業(yè)務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3.積極引導,優(yōu)化產品期限結構。針對分紅險目前保費分布不均衡的情況,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優(yōu)化產品期限結構,防范、分散分紅險的內在風險。保費大量集中于少數幾個險種或期限分布過于不均衡將影響到壽險公司長期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為了更好的防范風險,在今后的銷售中,各保險公司應該在宣傳、激勵等多方面對消費者的保險理念和購買行為、銷售人員的銷售行為進行正確引導,鼓勵購買或銷售期交或者是長期性躉交品種,使險種結構、保險期限結構趨于合理,優(yōu)化保險資金的配比結構,盡量減少潛在的風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