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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國步入世界經(jīng)濟體系之后,越來越多的會計師事務所參與了更多的涉外審計業(yè)務.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需要不斷強化其涉外業(yè)務能力,對審計人員的英語應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避免審計人員在和審計對象進行交際時出現(xiàn)障礙及失誤,本文以新時期審計英語的時代要求為出發(fā)點,探討審計英語的翻譯實踐等問題.
[關鍵詞]審計英語;時代要求;翻譯實踐;新時期
一、新時期審計英語的基本特征
在專業(yè)英語翻譯實踐中,一般要對詞匯、長句以及被動句等給予“特殊關注”,以便更好地解決漢譯中出現(xiàn)的典型問題.在新期,雖然審計英語使用特征與翻譯原則并沒有出現(xiàn)較大變化,但隨著我國涉外審計業(yè)務持續(xù)增多,審計人員和審計對象之間的溝通難度越來越大.因此,有必要在審計英語應用和翻譯領域做出更多努力,在充分尊重審計英語語言特征的前提下,對翻譯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消除英漢句法結構差異,體現(xiàn)兩者的共性.在審計英語的實踐當中,語言翻譯是否獨立性被認為是最基本的屬性.因此,要確保翻譯內容具有獨立性與公正性,一般很少以第一人稱以及第二人稱完成語義表達,這樣做的目的在于盡量消減翻譯人員的主觀判斷,確保翻譯內容更加公正和客觀.比如,在審計英語翻譯過程中,與審計業(yè)務有關的詞匯以主語的身份出現(xiàn)時,翻譯工作就要予以特別注意.除此之外,還應關注審計英語翻譯的語義關系,尤其是翻譯詞匯之被動性,以確保翻譯內容更加科學.在當下,審計英語翻譯需要充分考慮翻譯環(huán)境的特殊性,對于高頻率出現(xiàn)的詞匯運用要盡量避免被動性語態(tài)的應用以及審計行為過程中執(zhí)行者的參與,借此讓語義表達更加客觀,最大限度地展現(xiàn)語義表達和詞語的形容性特征.為了使審計英語翻譯更加有效,還要注意審計英語文本形式一般存在于審計法案條例和書面報告當中,因其內容具有較強的專業(yè)性,要求翻譯人員要特別關注詞義表達內的措辭問題,以確保審計英語和法律內容保持一定的關聯(lián),讓翻譯更具專業(yè)性.在審計英語翻譯過程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和法律審計有關的專業(yè)語言.比如,對于出現(xiàn)的client等詞語,在翻譯當中就要特別注意審計專業(yè)詞匯和法律專有詞匯間的聯(lián)系,既要提升其專業(yè)性外,還應確保詞語翻譯之準確性.更為重要的是,在審計實踐中,審計翻譯的有關內容一般還會和部分經(jīng)濟活動保持聯(lián)系.因此,翻譯人員要注意英語詞語題詞內可能涉及的經(jīng)濟學和管理學等內容,以便在進行和經(jīng)濟學有關文章的翻譯時,能夠對出現(xiàn)的bearer(翻譯為“持票人”)等給出正確的解釋.
二、新時期審計英語翻譯的時代要求
審計英語翻譯的目的在于將英語視作平臺,完成對審計理論和審計方法的應用與傳播,讓審計實踐(尤其是涉外審計實踐)在更加廣闊的空間內得到推進[2].在這一過程中,審計人員要進一步認識到審計英語是一門具有特殊用途的英語,更要對這類英語和其他專門英語之間的顯著差異進行研判,以便在國際審計工作中與審計對象開展積極溝通與談判.
(一)強化術語+合理借鑒
在審計英語翻譯過程中,翻譯工作需要借助固定翻譯方法,也就是通過直譯的形式提升翻譯質量.要實現(xiàn)這一點,就需要在強化術語的同時對翻譯技巧進行合理借鑒.在翻譯審計術語的過程中,還應借助固定翻譯模式,以便讓翻譯內容不受審計語境的制約.否則,翻譯工作勢必會受到審計英語自身的影響,且這類現(xiàn)象還能夠給特定語境設計帶來制約.所以,在翻譯實踐中,還應該借助特定語言資源,以此對專業(yè)語句展開分析,在充分結合上下文內容的同時開展翻譯工作.更為重要的是,翻譯人員需要總結和借鑒翻譯經(jīng)驗,比如可以經(jīng)常瀏覽翻譯網(wǎng)站或者詞典查詢有關內容和翻譯技巧,也可按照自身翻譯經(jīng)驗對審計英語翻譯進行總結,以保證翻譯工作更加合理,達到更為理想的翻譯效果.
(二)隊伍建設+能力提升
隨著全球經(jīng)濟一體化進程持續(xù)加深,國際審計實踐表現(xiàn)出多元化的特征.英語是世界級的語言,在跨國審計實踐體系內的應用越來越深入,審計信息的傳播模式也更加暢通.尤其對涉外企業(yè)來說,其業(yè)務項目運作中的專業(yè)審計人才成為越來越重要的資源.為此,在審計英語翻譯過程中,就需要以保證翻譯人員的專業(yè)性為前提,有針對性地進行審計英語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和教育工作,借此搭建更為理想和高效的審計人才群體,為完成更多審計英語翻譯任務奠定人才基礎.
(三)信息客觀+措辭專業(yè)
在運用審計英語的過程中,因其詞匯正式、用詞嚴謹和正規(guī),要求翻譯工作要做到詞意準確.在文體層面上,審計英語是作為一種正式語域變體出現(xiàn)的,很多都與嚴肅的法律條文直接相關.所以,在翻譯實踐中,“準確”之標準不但要在詞義、句義等視角獲得滿足,保證“信息精準”,還應充分考慮文本自身能夠傳遞出的文體信息,達到“措辭專業(yè)”的目的[3].為此,在新時代,審計機關需要針對審計事項向政府部門進行通報,按照審計結果和審計意見完成后續(xù)的工作.比如,審計英語翻譯出現(xiàn)的“announce”一詞,其原意為“宣布或者宣告”.可是,當其出現(xiàn)在審計文本內,就應重點考慮此類文體及其在文內之語境,將其翻譯為“通報”不但與審計法案之用語相符合,還可以準確地體現(xiàn)“審計單位”與“社會組織”的內部關系.
(四)表達準確+結構完整
“準確”的標準指的是努力實現(xiàn)等值翻譯之最佳狀態(tài),“通順”的標準在于提升翻譯所要表達意思的清晰水平與完整狀態(tài).因此,在審計英語翻譯過程中,應該充分分析漢語句子特征與表達偏好.比如,在翻譯“Auditdecisionsmadebyauditinstitutionsshallbeimplementedbytheauditedbodies”時,“madebyauditinstitutions”被視為“auditdecisions”之后置定語.因為漢語中很少出現(xiàn)所謂的后置定語用法,所以在翻譯時,這一后置定語需要進行結構方面的調整,使之與漢語之表達習慣相符合.此外,審計英語偏重被動語態(tài),漢語則更加注重主動語態(tài),在審計英語翻譯過程中需要對此有所體現(xiàn),讓翻譯過來的文本更為通順.
三、新時期審計英語的翻譯實踐
對審計翻譯來說,其基本要求為準確和通順.因此,在充分結合審計語言之特征與審計工作本身特點的基礎上,新時代的審計英語翻譯需要把審計翻譯和審計信息加以整合,確保審計英語翻譯成果更為真實和客觀[4].同時,在審計英語翻譯當中,需要破除翻譯內容的限制因素,以便能夠在現(xiàn)實場景中讓審計英語得到最大限度的還原,為審計英語翻譯質量提升提供更多保障.
(一)長句翻譯
在審計英語翻譯過程中,應依據(jù)英語內容之敘述展開,并按照漢語的表達習慣開展翻譯工作.其中,對翻譯中出現(xiàn)的名詞后置問題,應該予以微觀處理,將后置定語進行前置,使之以名詞形式出現(xiàn),以此獲得更為理想的翻譯結果.期間,審計英語中的并列語句通常借助“and”與“while”加以對接,前者意為并列,而后者就是對比,借助的方法都屬于順序直譯的范疇.例如,對于審計人員的回避,應由審計機關負責人確定;而審計組織負責人的回避,要通過本級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確定.在開展翻譯時,就應該特別注意此類問題.
(二)ESP翻譯
在審計英語翻譯當中,為了達到更加高效傳遞審計信息之目的,更加真實地反映審計英語翻譯的內容,就需要從審計英語的本質要求出發(fā),根據(jù)實際情況優(yōu)化其形式,并在翻譯實踐中盡量保留審計英語的原本含義.審計英語被認為是帶有專業(yè)目的的英語(ESP),因此需要在既定應用范圍內讓特定的社會群體所接受.為了實現(xiàn)這一點,就需要對日常用語的詞義進行分析和研判,以防止審計英語之詞義出現(xiàn)改變卻按照原來的意思進行翻譯,防止出現(xiàn)無法適應特定對象與特定場景的問題.相反,需要按照審計英語的表面意思開展翻譯工作,以便讓翻譯結果能夠更加準確的傳達和審計有關的信息.
(三)詞匯翻譯
對審計英語中的詞匯來說,翻譯工作者需要將專業(yè)用法與之相結合,使之能夠更好地體現(xiàn)文體特征和語境信息.這是因為,一詞多義現(xiàn)象在審計英語翻譯中十分常見,而一旦于審計文本以及語境內出現(xiàn),其專業(yè)屬性就會讓此類詞匯之意義表現(xiàn)出排斥性,因此翻譯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其特定又固定的用法,借此排除詞匯本身之含義.此外,詞匯之特殊含義一般有很多類似的表述,可是詞匯表述能夠排斥其他類似義項的選用.因此,審計詞匯之同義義項以及近似義項之選擇往往帶有專業(yè)屬性.比如“current”具有“目前的、現(xiàn)行的”以及“通用的、流行的”意思,可是在“curGrentaccount”以及“currentassets”中時,鑒于審計文本的語境,“current”就應被譯作“活期(存款帳戶)”或者“流動(資產(chǎn))”.
(四)被動語態(tài)翻譯
在審計英語翻譯當中,翻譯人員需要具有較為扎實的審計專業(yè)知識儲備和審計水平.同時,為了適應瞬息萬變的審計場景,從事審計英語翻譯的人員需要更為廣泛和深入地閱讀與審計相關的諸多文獻,在持續(xù)熟悉翻譯實踐與審計英語特點的過程中,確保譯文更為科學與合理,使審計主體和審計客體均可以接受.其中,在審計翻譯當中,部分被動語態(tài)之使用需要符合審計英語獨立性與客觀性的特點.比如,動作主體需要通過“by”引出,以確保語義可以更為清晰和明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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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玉凌.審計英語的翻譯技巧及應用實踐[J].勞動保障世界,2017(21):69G70..
[3]段靈爽.跨境電子商務的商務英語語言特點與翻譯問題分析[J].英語廣場,2016(2):49G50.
[4]張彩云,楊軍.合作型教學模式在審計專業(yè)英語中的運用[J].廣西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2):126G128.
作者:胡璐 單位:成都信息工程大學外國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