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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樂教對音樂教育的啟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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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樂教對音樂教育的啟發(f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心理學教授李玫瑾,用“彈鋼琴強迫性殺人”來形容藥家鑫連續(xù)六次的殺人動作。她認為所有人的心理問題都源于其早年經(jīng)歷,藥家鑫那被扭曲的心靈正跟他從小練琴時的不愉快經(jīng)歷息息相關,并指出藥家鑫的殺人行為有深刻的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對孩子心理撫養(yǎng)缺失的背景。青年鋼琴家朗朗是典型的中國式音樂教育下培養(yǎng)出來的成功范例,他談起幼年練琴舊事仍心有余悸:“沒有童年只有鋼琴,練琴練到要自殺,整個家庭差點崩潰,甚至為練琴父子爭執(zhí)逼迫其自殺?!薄陡道准視分杏∠笞钌畹哪^于傅雷的自責。傅聰?shù)耐甓际窃谇俾暫透赣H的責罵中度過的,因為練琴和父親有很多的爭吵。這種遭遇與藥家鑫的童年何其相似?而可怕的是這不但沒有引起琴童家長的警醒,反而被奉若瑰寶,爭先效仿。

許多家庭從4、5歲開始帶著孩子周末背著沉重的琴和譜去學琴。每每把朗朗、傅聰?shù)某晒?jīng)驗作為自己教育的摹本,壓榨孩子所剩無幾的童年和自由。在“琴童沒有童年”的說法下,多少孩子在父母的威逼利誘下,不情不愿的坐在琴凳上機械的練習,從指法練習開始,到能彈奏簡單練習曲已經(jīng)開始厭煩,枯燥乏味的技巧練習花去了無數(shù)屬于發(fā)展兒童天性的時間。至于考級,更是應試教育的產(chǎn)物,含金量極低。筆者對此有切膚之痛:為考級,每天坐在鋼琴邊上苦練數(shù)個小時,手在彈,心在飛,如置牢獄、如坐針氈。小時候寫日記:“討厭父母,討厭鋼琴,恨透了?!蹦浅赡昀墼戮毩暤膸资浊樱m然熟練卻根本不說明孩子真正的琴藝水平和音樂發(fā)展前途。最終的后果只能是“彼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視師長如寇仇而不欲見,窺避掩覆以遂其嬉游,設詐飾詭以肆其頑鄙,偷薄庸劣,日趨下流”[1]。

事實上,也有許多琴童的家長都明白誕生音樂家的概率猶如中百萬大獎,于是美其名曰增加藝術修養(yǎng),若有客來也好奏一曲助興。然而通過學習音樂來陶冶情操,增加藝術修養(yǎng)是否一定就要掌握一門樂器呢?精通樂器演奏就一定能養(yǎng)成良好情操嗎?其實不然,我們最易犯得錯誤就在于將兩者等同起來。考級場上不少技巧嫻熟的考生分不清大小三和弦的區(qū)別,更遑論樂曲的結構、發(fā)展手法。不少藝術團體的專業(yè)演員無法理解何為古典主義藝術,什么叫浪漫主義藝術,更何談藝術修養(yǎng)。即使是音樂學院畢業(yè)的學生,如果幾個月不練琴,客人來了也是洋相百出。一個非職業(yè)的成年人,天天練琴幾乎沒有可能,90%的琴童在放棄練習半年后,連一首完整的曲子都彈奏不出了。其實要培養(yǎng)孩子的藝術修養(yǎng),倒不如更多地讓他學會欣賞音樂的方法:了解中外音樂的創(chuàng)作理論、審美情趣、不同時期的音樂特點,多看畫展,多聽藝術講座,做HIFI發(fā)燒友,加強其理解音樂、品鑒音樂的能力。陶淵明曾把“無弦琴”作為抒發(fā)內心情感抱負的樂器,心中有樂勝過不知所云的手中之音。把眾多精力放在技巧練習上未必能達到提高藝術修養(yǎng)的目的。反而在家長的威逼利誘下極有可能會造成兒童的個性壓抑,在逆反心理下憎惡為他帶來負擔的樂器與家人,養(yǎng)成偏激狹隘甚至是充滿攻擊性的性格。音樂因其“入人也深,化人也速”的特性被視為儒家德行熏陶的重要手段。儒家倡導“寓教于樂”,使其知之、好之、樂之,通過音樂的浸潤獲得心靈的和諧,進而達到“涵泳人格”的目的。[2]從某種程度上說,歐洲古典音樂固然高雅,但由于文化背景有別,理解和欣賞有一定的困難,尤其是比較復雜長大的曲目。稚嫩懵懂的兒童只能機械的按教師的要求反復練習,何談知之、好之、樂之?也就更達不到“涵泳人格”的目的了。

借鑒儒家“美善并重”選擇作品對道德人倫進行塑造,調節(jié)技能訓練式的教育內容對心理、生理的傷害

音樂是用聲音來表現(xiàn)情感,用聽覺來感受的一門藝術。人們不由自主受到音調節(jié)奏的影響產(chǎn)生情緒上的變化,這也是音樂能陶冶情操、塑造人格的原因。而一旦進入樂器的學習,不論是教育者還是被教育者,往往所有注意力都被各種技法所吸引。學樂的目的應是用音樂調節(jié)情緒、修養(yǎng)性情。在這方面中國儒家樂教中重視人倫精神的培養(yǎng)有許多可資借鑒的經(jīng)驗?!抖Y記•樂記》載:“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樂者,通于倫理者也。濕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唯君子能知樂?!痹凇稑酚洝分新暋⒁?、樂處于不同的審美層次,樂屬于最高層次[3]。知聲、知音、知樂是道德人格養(yǎng)成的不同階段。知樂,意味著不僅能夠欣賞樂的藝術形式,同時更能夠體驗樂的人倫內涵。通過對樂的欣賞和思考獲得人倫內涵的審美體驗,既是對道德人格的塑造,也是樂教的最終目標所在。但現(xiàn)實是,許多家長和教師有意無意地對兒童學樂的目的產(chǎn)生偏差。攀比于考級的等級和比賽的成績,導致其接觸作品風格和類型的單一狹隘與對技巧的過度追求。表面上看來兒童學會了大量的演奏技巧和技能,實際上在其內心絲毫沒有對曲子內涵,對音樂情感的審美體驗。此外,在常規(guī)的器樂教學中,有些教師所選用的教材內容嚴重脫離了兒童發(fā)展的心理、生理特點。過分重視曲子的技術難度,追求長、難、大,沖突對比過于強烈,而不考慮兒童的審美趣味和理解能力。教材永遠是《湯普森》《拜厄》《車爾尼》,枯燥乏味的訓練既難以引發(fā)孩子的興趣也無法實現(xiàn)陶冶情操的目的。音樂教育往往淪為純技能訓練;有些音樂會成了體育競技般的賽場。許多國內外音樂教育家曾屢次批評這種現(xiàn)象,日本山葉教學法創(chuàng)始人川上在其著作《兒童是最好的老師》中嚴厲的指出:“用一種和獨奏家、職業(yè)演奏家競爭的錯誤雄心來研究音樂,是一種絕對應該避免的事。”

而儒家在樂教過程中對于作品的選擇則是非常嚴格的,以“盡善盡美”作為選擇和評價音樂的標準。即適用于進行音樂教育的藝術作品,既要有美的旋律形式,又要有善的思想內容,二者須完滿統(tǒng)一?!墩撜Z》云:“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保ā墩撜Z•八佾》)雖然《韶》和《大武》都是周代重要的大型宮廷樂舞。但《韶》樂由于思想內容和藝術形式上達到高度統(tǒng)一;因而為孔子倍加推崇,當他在齊國聽到《韶》樂,竟“三月不知肉味”,而《大武》雖然藝術形式也很美,但由于思想內容反應武功征伐,故而不能成為典范。且音樂要“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當時風靡天下的“鄭衛(wèi)之音”,由于太過刺激不加節(jié)制,易使人亢奮,不利于人格修養(yǎng),社會安定,他便提出了“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論語•衛(wèi)靈公》),對其表現(xiàn)出極大的厭惡。千年來,在儒家文化的信仰下,中國音樂崇尚清靜平和,音樂旋律音調如歌,樂音銜接緊密,線條優(yōu)美流暢,節(jié)奏寬廣自由,強弱對比不大,并特別注意避免小二度半音連接產(chǎn)生的強烈傾向性和尖銳效果。這些特點使得欣賞者的心理節(jié)奏運動也隨之相應自由,呼吸細微綿長,連貫平滑,心態(tài)自然寧靜淡泊。在養(yǎng)成國民善良仁愛、內省自律的性格品質方面具有不可磨滅的功績。可以說儒家樂教對作品內容的嚴格篩選正是其培養(yǎng)出具有良好品質的“君子”的前提和保證,也是我們在教育內容選擇上應該借鑒的精華之一。

借鑒儒家強調情感體驗“重意輕形”式的教學手段,改善重技術輕審美的教學方法

在教學方法上,目前依然有很多教師沿用應試教育的方法一味進行知識灌輸,讓學生死記硬背而忽視學生真正學到多少、學到什么,帶有濃厚的強制色彩。在教學過程中過于強調對兒童技能的訓練,要求的標準往往是“熟練”,忽略了學習過程中對孩子的審美情趣培養(yǎng)和人格塑造。大部分學琴的兒童普遍認為在演奏這些音樂作品時沒有任何豐富的聯(lián)想和情感體驗中,只是在把譜面上的音和演奏記號表現(xiàn)出來而已?!妒酚?#8226;孔子世家》記載,“孔子學鼓琴,十日不進。襄子曰:‘可以益矣?!鬃釉唬骸鹨蚜暺淝樱吹闷鋽?shù)也。’有間,曰:‘己習其數(shù),可以益矣?!鬃釉唬骸鹞吹闷渲疽病!虚g,曰:‘已習其志,可以益矣?!鬃釉唬骸鹞吹闷錇槿艘??!虚g,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遠志焉。曰:‘丘得其為人,黯然而黑,幾然而長,眼如望羊,如王四國,非文王其誰能為此也!’師襄子辟席再拜,曰:‘師蓋云文王操也?!保?]孔子學習音樂,演奏《文王操》,并不停留在對一般的演奏技法和普通內容的理解上,而是重在情感體驗。他從“習其曲(熟悉樂曲)”、“得其數(shù)(熟悉技藝)”仍不滿足,一直到“得其志”(領會人文意蘊)“得其為人(感通人格生命)”方肯罷休。他著力體會的是樂曲所表現(xiàn)的文王的情志和“為人”,并且把自己的情感沉浸、融合進去,“穆然深思”,“怡然高望而遠志”,使他的古琴演奏達到可以從琴聲中想象出文王這個人的形象來的境界。由此精神境界得到陶冶并不斷提升超越。音樂蘊含的人倫內涵得以全部敞開,最終“藝術世界”與“人格世界”合而為一,達到了盡善盡美的境界[5]。從這段記載,不難了解孔子在樂教時不會僅僅是讓學生練熟樂曲,學會些演奏技藝便就此作罷,而是一定要讓他們進一步“習其志”、“得其為人”,把情感的體驗和性情的陶冶作為整個教學的重點。其評價的標準是重“意”的體驗多少,而不是只停留在外“形”的熟練。對于兒童來說,只有具備了一定的審美感知能力,對音樂產(chǎn)生豐富的想象,才能在演繹音樂的同時,在心理上產(chǎn)生美的情感體驗,在頭腦里產(chǎn)生對美的聯(lián)想,在性格上養(yǎng)成美的情操,而不僅僅是一架演奏機器。李玫瑾教授曾痛心疾首的呼吁:“他的父母花費了那么多錢培養(yǎng)這么一位彈鋼琴的兒子,結果是:只有技能,沒有情感;只有動作,沒有觀念;只有逃避,沒有底線;他的行為是在沒有任何殺人示范,也沒有相似的訓練,幾秒鐘內,一下子就是8或6刀,這種動作方式難道與他平時練琴無關嗎?難道與當今社會中許多將藝術變成機械行為的教育無關嗎?”

當全球化時代降臨,社會競爭愈加激烈,生活節(jié)奏不斷加快,精神壓力持續(xù)增大,內心容易失去平衡,從而產(chǎn)生各種心理障礙;人與人之間由于利益紛爭容易喪失信任;急功近利的思想蔓延在社會各個領域,引發(fā)了種種沖突,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受到威脅?!拔覀儐时M了生活里旋律的美(盲動而無秩序)、音樂的境界(人與人之間充滿了猜忌、斗爭)。一個最尊重樂教、最了解音樂價值的民族沒有了音樂,這就是說沒有了國魂,沒有了構成生命意義、文化意義的高等價值?!保?]而這也是藥家鑫之類悲劇產(chǎn)生的巨大推手之一。音樂之美好無須多論,音樂之功能毋庸置疑,只是在不當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扭曲下不但沒有完成陶冶情操、塑造人格的目的,反而成為了摧殘人格、扭曲人性的工具。我國當前的音樂教育過于重視技巧化、知識化、盲目“崇洋”,推崇西方的審美標準和教學模式,這種機械淺薄的音樂價值觀對于人性養(yǎng)成的作用可想而知。學生在這種教育下,學的越多反而精神越緊張、人格越異化。而儒家樂教“美善并重”的評價標準、習樂修身的教育目的、情感體驗式的教育方法以及對教學內容的嚴格選擇均是圍繞著“人倫教化、修身育德”這個核心,以音樂教育為依托,以仁為標準追求人性的完滿,實現(xiàn)從人的個體完善到社會和諧的目的。這對于我們如何調整今天音樂教育評價標準以及內容和手段,培養(yǎng)社會需要的“完善的人”,建立更加和諧的社會不無啟迪。(本文作者:史凱敏 單位:河池學院藝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