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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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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省級期刊

Presentday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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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雙月刊 出版周期
  • 43-1431/D CN
  • 1672-769X ISSN
主管單位:湖南教育廳
主辦單位:湖南師范大學
郵發(fā)代號:42-190
創(chuàng)刊時間:1999
開本:A4
出版地:湖南
語種:中文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影響因子:0.465
數(shù)據(jù)庫收錄:

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維普收錄(中)、知網收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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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簡介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創(chuàng)刊于1985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員會主管,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員會主辦的人文社會科學綜合性學術刊物。本刊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雙百方針”,理論聯(lián)系實際,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學科基礎理論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進學院教學、科研工作的發(fā)展,為教育改革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做出貢獻。本刊發(fā)表該校文科各系所以及校外學者的研究成果,涉及政治、經濟、法律、哲學、倫理學、教育學、社會學、歷史、文藝、編輯學等。還設有黨建研究、書評等欄目。讀者對象為社會科學工作者及文科大專院校師生。曾用名:《法學學刊》,現(xiàn)用名:《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欄目設置

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榮譽信息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訂閱方式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36號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郵編:410081。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社投稿須知

1.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數(shù)據(jù)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性別、職稱、出生年月、所獲學位、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頁地腳處注明論文屬何項目、何基金(編號)資助,沒有的不注明。

2.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1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guī)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3.文稿篇幅(含圖表)一般不超過5000字,一個版面2500字內。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qū)別明顯。

4.文中的圖、表應有自明性。圖片不超過2幅,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

5.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文獻。未公開發(fā)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請采用腳注方式標明,參考文獻不少于3條。

6.來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個工作日內審稿,電子郵件回復作者。重點稿件將送同行專家審閱。如果10日內沒有收到擬用稿通知(特別需要者可寄送紙質錄用通知),則請與本部聯(lián)系確認。

7.來稿文責自負。所有作者應對稿件內容和署名無異議,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復發(fā)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雜志一個版面2500字,二個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數(shù),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況,請在郵件投稿時作特別說明。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shù)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shù)據(jù)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釋義性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不宜列入文后參考文獻的引文和個別文后參考文獻的節(jié)略形式,其序號為①②③……。

10.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是作者撰寫論著時所引用的已公開發(fā)表的文獻書目,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其他未說明文獻〔Z〕。格式與示例如下:

(1)圖書類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其他題名信息(任選)[文獻類型標識].其他責任者(任選).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2)期刊文章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J].刊名(建議外文刊名后加ISSN號),年,卷(期):起止頁碼。

(3)報紙文章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N].報紙名,出版日期(版次)。

(4)古籍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O].其他責任者(包括校、勘、注、批等).刊行年代(古歷紀年)及刊物機構(版本).收藏機構。

(5)析出文獻格式:[序號]析出文獻主要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原文獻主要責任者(任選).原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獻起止頁碼。

(6)電子文獻格式: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載體類型標識].出處或可獲得地址,發(fā)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選)。

(7)文獻重復引用標記:同一作者的同一文獻被多次引用時,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只出現(xiàn)一次,其中不注頁碼;而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角標外著錄引文頁碼。

11.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2.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現(xiàn)供職單位全稱及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13.來稿請注明作者電話、E-mail,收刊人及詳細地址、郵編。

14.其他:請勿一稿兩發(fā),并請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

1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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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36號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郵編:4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