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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律師申請書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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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律師申請書

第1篇:公職律師申請書范文

2015年5月3日晚上10點,在鄭州艾思文化藝術培訓學校做全職教師的吳梅梅回到家,一屁股坐在沙發(fā)上,再也不想起來了。別人休閑她工作,站了一天講臺,累得腿都不能打彎。

這時,老公李浩和朋友喝完酒也回了家。吳梅梅撒著嬌,讓他幫自己煮包方便面。李浩拿了幾個蛋黃派,敷衍說:“湊和一下吧,明天一早要上班,我想早點休息。”

吳梅梅有點生氣,“一連上了六節(jié)課,都快累成狗了,讓你煮包方便面都不愿意。當初我怎么會嫁給你呢?”

李浩也惱了,“掙那點錢夠干啥的?早讓你辭職。累是你自找的?!?/p>

老公不心疼自己,還責怪自己,吳梅梅氣結于心,遂點開微信,寫下一段文字排遣郁郁之氣,“連站了三天的講臺,人被累成了狗,掙仨核桃兩棗的錢,還受了一肚子氣,這樣的日子,唉!”她還自拍了一張苦瓜臉配圖。發(fā)完微信,她心里舒坦多了。

第二天早上,吳梅梅邊吃早飯邊看手機微信??戳撕糜寻l(fā)的兩條評論后,她臉色突然煞白,心怦怦直跳。有條評論寫著:“掙得少又受氣,只能說明你能力有問題,如果過不慣這樣的日子,請另謀高就!”這位網(wǎng)名“歲月如歌”的好友又加了一條,“微信是公共平臺,應傳遞些正能量的東西,請各位老師自律!”

吳梅梅之所以驚慌,是因為“歲月如歌”正是她所在學校的校長胡劍平。沒想到造成了誤會,后悔也晚了,她只怪當時氣昏了頭,絲毫沒想到朋友圈里很多好友是同事。

胡劍平四十多歲,十年前辭去教師公職,開辦了輔導學校。近兩年經(jīng)營大不如前,效益接連下滑,老師們?nèi)诵母樱瑓敲访肪构_吐槽,擾亂軍心。胡劍平很生氣,趁機想攆走吳梅梅,殺雞駭猴。

這邊,吳梅梅忙在微信里解釋:“胡校長,我一向尊重您,發(fā)微信是因為家庭方面的事情……請您諒解?!?/p>

上班后,她仍不踏實,想找胡劍平談談,沒想到卻收到了胡劍平的短信:“請你下午到財務室領取3000元補償金,并到人事部進行工作交接。”吳梅梅從頭涼到腳。

評論屬性是個人還是校方?

得知妻子被辭退,李浩驚詫又氣惱,“他這樣辭退你符合《勞動法》嗎?咱不能這樣就算了。”

律師的協(xié)助下,吳梅梅向二七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稱:她2009年5月6日受聘至學校,要求確認從那時至2015年5月3日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索要2012年至2015年5月3日之間未簽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支付拖欠的工資及經(jīng)濟補償金、加班工資、在職期間的未休年假工資,以及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共計4萬余元。

6月28日,仲裁結果出來了:確認吳梅梅和學校存在勞動關系,裁決學校支付吳梅梅2.5萬元。

對于這個結果,胡劍平并不認可,7月12日向法院遞交了訴狀。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胡劍平與吳梅梅互為微信好友,但更具有管理與被管理的勞動關系。吳梅梅發(fā)表的微信內(nèi)容并未指向具體的人或事,胡劍平的評論卻明確指向工作。由于其特殊身份,作出的該項表達顯然異于一般評論,且他在隨后的評論中,要求所有員工自律發(fā)言,進一步印證了該評論是代表校方的行為。而根據(jù)雙方提交的證據(jù)顯示,吳梅梅始終未作出辭職的明確意思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