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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翻譯活動是一個復雜的有機整體,其復雜性在于涉及的因素和關系太多,而且任何一項都不能被孤立的看作唯一的存在或者不予考慮。(邱益鴻,2011)在全球化不斷沖擊下,城市形象的提高已經不再是奢侈的想法而是一個現實的問題。完善的城市公共系統(tǒng)對其文化的外銷至關重要,因此建立全面的城市公共設施標示系統(tǒng)不容耽擱,而其中一項便是合理增加并完善道路英語標示。但是,從對收集到的現有宿州道路譯名的分析看出,宿州的道路譯名存在兩大問題:一是譯名不統(tǒng)一,二是缺乏統(tǒng)一的翻譯標準。凌亂的翻譯自然影響道路名稱最重要的屬性——即區(qū)別指示功能。在中國,規(guī)范道路名稱翻譯的舉措由來已久。早在1978年9月,國務院就頒發(fā)了《國務院批轉關于改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同意常規(guī)的報告》。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深入,越來越多的外國友人來到中國或與中國工商企業(yè)等建立聯(lián)系,在此過程中,為了方便對外交流,中文地名的翻譯在各個方面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中文地名的翻譯也成為當前研究的又一個重點。道路名稱的翻譯意義重大:首先,一個好的道路名稱翻譯有益于整個城市的對外形象,有利于城市吸引外資對發(fā)開放和經濟的發(fā)展;其次,道路名稱翻譯的規(guī)范化可以便利人們的生活,這與我國的民生建設是相輔相成的;最后,道路名稱翻譯有利于促進城市間、城市與國家間的文化交流,符合我國加強文化軟實力建設的戰(zhàn)略目標。2005年宿州市政府了《宿州市地名管理辦法》第八條中:“一地多名、一名多寫應當確定一個統(tǒng)一的名稱和用字。”地點命名如此,翻譯更應當如此,達到統(tǒng)一。基于中國一些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經出臺了關于道路翻譯標準的文件以及筆者發(fā)現很多關于宿州市道路名稱翻譯有誤不規(guī)范的地方,并參考中國其他城市道路翻譯,對宿州市的道路翻譯進行完善與改進,運用相關理論進行翻譯并對宿州市道路名稱及地標建筑名稱進行重新翻譯。
二、宿州市道路名稱的成分翻譯
(一)道路名稱中專名的翻譯
參照北京、上海、廣州、廈門等城市的道路翻譯,專名普遍采用的是音譯。在筆者看來,專名應當采用大量音譯結合少量意譯的方法。介于翻譯的目的之一是促進各國政治、經濟、文化的相互交流與相互融合,所以一個好的翻譯就可以做到既保留了本國的文化不受干擾,又可與外國的文化相融合。對于專名的翻譯有以下四種情況:1.專名已經為一種專有名詞,為外國所知,并且在以英語為母語的國家已經有了固定版本的翻譯,如長江的翻譯為“YangtzeRiver”,孔子的翻譯為”Confucius”,諸如此類的專有名詞若一律采取音譯則會造成誤解。如“珠江大道”就是有特定文化內涵的專名,其翻譯結果不是“ZHUJIANGAVENUE”,而是“PEARLRIVERAVENUE”。結合宿州市的道路名稱,像“賽珍珠路”中的專名“賽珍珠”則應翻譯為“Pearl”而非“SAIZHENZHU”。2.專名富中國特色,集中國文化,融中國傳統(tǒng)于一身。這樣的專名一般采取音譯,這樣可以不破壞中國的文化,并且這樣的詞也一般在英文中找不到對應的詞組。如“林探花路”,其中探花在英文中沒有對應的詞,所以專名應當音譯為“LINTANHUA”,由于其屬于旅游景點,所以為了便于文化的傳播,可以在道路標牌下或旁邊增添對于探花的英文注釋及背景知識。3.專名冗長或意譯過的專名過長。道路名稱翻譯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簡潔易記,這樣才能起到便利人們生活的作用。如“求實路”,專名“求實”與道路本身無直接關聯(lián),這樣的專名若譯成“QIUSHI”會比譯為“TRUTHSEEKING”更容易讓人接受。4.其余專名無特殊情況一般采取音譯。
(二)道路名稱中性狀成分的翻譯
形狀成分一般在道路名稱中起到指示與區(qū)別的作用,意義重大。對于性狀成分的翻譯,筆者認為應當采取意譯的方式。道路名稱翻譯的目的也就是為了給城市提供對外發(fā)展的機會,如招商引資、發(fā)展旅游業(yè)等。因此性狀成分應當采用意譯而不是音譯,這樣才能更便于外國游客或企業(yè)代表更好得理解道路名稱的意思。若直白的使用音譯,往往會造成誤解。
(三)道路名稱中的通名翻譯
通名在道路名稱中起到的是主干支撐作用,是一條路的本質。因此筆者認為道路通名的翻譯應當同性狀成分一樣,采用意譯的方法。下面將做出統(tǒng)一的歸納:大道應譯為AVENUE,縮寫為AVE.;路譯為ROAD,縮寫為RD.;街譯為STREET,縮寫為ST.;巷譯為ALLEY,縮寫為ALY.;高速公路譯為EXPRESSWAY,縮寫為EXPWY.;環(huán)路譯為RINGROAD,縮寫為RINGRD。
三、宿州市道路名稱翻譯規(guī)則
根據大量的分析探討,可以大體得出宿州市道路名稱翻譯規(guī)則,共有三種,分別是:
(一)專名+通名
此類情況將專名和通名分別看作兩個獨立的單詞,并且要求字母全部大寫。由此,宿州大道應譯為SUZHOUAVENUE;馬鞍山大道為MA’ANSHANAVENUE①;賽珍珠路為PEARLROAD;林探花路為LINTANHUAROAD;裕城街為YUCHENGSTREET;金城街為JINCHENGSTREET;市府巷為SHIFUALLEY;京臺高速公路為JINGTAIEXPRESSWAY②或BEIJING-TAIPEIEXPRESSWAY;泗宿高速公路為SISUEXPRESSWAY或SIYANG-SUZHOUEXPRESSWAY。
(二)專名+性狀成分+通名
此類情況一般將專名、形狀成分、通名分別看作三個獨立的單詞,并且要求字母全部大寫。由此,金泰七路應譯為JINTAINO.7ROAD;鞋城一路為XIECHENGNO.1ROAD;金江八路為JINJIANGNO.8ROAD;運糧河西路為YUNLIANGHEWESTROAD。對于此類翻譯爭議較大,主要在于方位和數字名詞的位置,北京的道路名稱多半是按順序來翻譯方位及數字名詞,而香港、廈門等城市則是將方位及數字名詞后置。筆者更傾向于選擇按順序翻譯。如運糧河西路翻譯為“YUNLIANGHEWESTROAD”,若后置則譯為“YUNLIANGHEROADWEST”,翻譯的結果可能為運糧河路西或西運糧河路,與運糧河西路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因此,筆者認為按順序翻譯可以避免產生歧義,減少對行人造成的不便。
(三)零專名+性狀成分+通名
此類情況一般將形狀成分、通名分別看作兩個獨立的單詞,并且要求字母全部大寫。由此,北二環(huán)路可譯為NORTHNO.2RINGROAD;東三環(huán)路可譯為EASTNO.3RINGROAD;車站東路為STATIONEASTROAD;物流北路為LOGISTICSNORTHROAD。
四、結語
城市道路名稱及地標建筑名稱翻譯的優(yōu)劣,關系一座城市對外宣傳及對外交流的效果。因此,地方應用型高校的英語專業(yè)學生有必要為地方外宣和交流做出努力,同時,市政和民政部門可以在廣泛聽取意見后對翻譯成果進行聽證和采納并及早實施、制作雙語地標建筑級道路名稱指示牌。
作者:王子陽 朱珊珊 單位:宿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