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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耕地水保方式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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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耕地水保方式研討

本文作者:蔣應洪 單位:貴州省水土保持技術咨詢研究中心

貴州省是水土流失較嚴重、生態(tài)環(huán)境較脆弱的省份之一。全省水土流失總面積為7.32萬km2,主要發(fā)生在陡坡耕地、荒山荒坡、溝道、疏殘幼林地、部分喬木純林地等地類和人為活動頻繁的開發(fā)建設項目區(qū);坡耕地是產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地類,尤其是陡坡耕地和新開發(fā)的坡耕地,地塊坡度較大、排水等水系配套設施不完善、雨水沖刷力度較大,松散的表土及泥沙容易被雨水帶走,在地勢低洼的梯田、沖溝、渠道、江河、水庫等淤積,造成水土流失,破壞水利設施,降低沖溝、渠道、江河的泄流能力,加劇洪澇災害。盡管近年來國家先后在貴州省實施了長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盤江石灰?guī)r地區(qū)水土保持綜合治理試點工程、中央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水土保持項目以及水土保持面上治理等綜合治理工程,坡耕地綜合治理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坡耕地水土流失仍呈加劇趨勢,必須搞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因地制宜地修建土、石坎,合理配套水系、道路等設施,才能有效地將積水排走,減小雨水的沖刷范圍,并降低雨水的沖刷力度,減輕水土流失。

貴州省山多地少,是糧食產量較低的省份。隨著農村城鎮(zhèn)化進程的推進,建設項目不斷增加,大量良田被占用,而新開發(fā)出來的坡耕地,由于土壤肥力低、耕作條件差,因而糧食產量較低,以種植玉米為例,新開發(fā)的坡耕地產量為4875kg/hm2,而一般坡耕地單產6000kg/hm2。為保證糧食產量,必須加強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改良土壤、保護表土,配套合理的水系、道路設施。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將耕地由小塊變大塊、陡坡變緩坡,不僅可改善農業(yè)生產條件,提高耕地的綜合生產能力,而且可為發(fā)展特色產業(yè)、農業(yè)現代化創(chuàng)造條件,增加群眾收入,使他們有更多的時間來學習科學技術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同時分享經濟發(fā)展帶來的好處,然后全心全意投入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浪潮中來。

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貴州省開發(fā)建設項目的不斷增加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坡度較緩、較肥沃的土地不斷被占用。為保證糧食生產,國土部門對坡度較陡、土質較差的荒草地進行開發(fā),雖然土地面積未減少,但土地質量大幅度下降。為提高土地質量,增加糧食產量,水利、國土、農業(yè)、煙草等部門相繼對土地進行了整治。國土部門的土地整理項目、農業(yè)部門的農業(yè)綜合開發(fā)項目及煙草部門的現代煙草農業(yè)項目雖然目的不同,但選點標準大同小異,都選擇集中連片、坡度較緩、交通方便的坡耕地進行治理,重復治理現象突出。由于各部門未能實現資源共享,加之為追求經濟利益,各設計單位專業(yè)設計人員配置不全,存在一個設計人員從頭到尾負責一個項目的現象,導致道路、水系等配套設施布設不合理,實施后對坡耕地的治理效果不明顯。如國土部門的土地整理項目,很多設計是照套照搬的,不少項目實施后出現蓄水池無法蓄水、排水溝布設不合理、生產道路分布不均、坡度較陡等現象,不僅土地整理效果不明顯,反而增加了地表擾動,增加了水土流失量。

新開發(fā)的土地大部分為坡耕地,由于多數配套設施不合理、交通不便利、坡度較陡,各部門均不選擇對其治理,而集中連片、坡度較緩、交通方便的坡耕地均得到治理。因此,貴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主要集中在集中連片、坡度較緩、交通方便的安順市、遵義市和銅仁市,而畢節(jié)市、興義市由于坡耕地較為分散、凌亂、坡度陡、交通不便,所以未得到治理。

國家有關坡耕地治理的政策或文件對各省要求標準一致,如《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水利部關于開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作的通知》(發(fā)改農經[2010]655號)以及《關于抓緊做好2011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水保生便字[2011]5號),都要求項目規(guī)模達到333.3hm2,后來增加到417hm2、投資1250萬元,但各省未能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補充文件。貴州等喀斯特地區(qū),受山多坡陡、交通不發(fā)達等條件的制約,對相同面積的坡耕地進行相同標準的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治理難度較大、投資偏高。就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而言,首先是項目選點難,其次是治理費用高。貴州坡耕地雖多,但大多數坡度較陡,且較分散,尋找集中連片417hm2的坡耕地在貴州很難;由于選擇的坡耕地坡度相對較大,加之交通不發(fā)達、材料運輸難,導致治理費用偏高。在治理417hm2不超過1250萬元,并要求配套完善水利、道路設施的情況下,只能降低材料價格、減少工程量,其結果就是偷工減料、治理面積不足、治理效果不明顯等。

建議

貴州的坡耕地坡度較陡且分散,坡度相對平緩、集中連片的坡耕地較少,各相關部門在選擇項目時,應在充分了解規(guī)劃目標后,按先易后難原則,優(yōu)先選擇水土流失較為嚴重、坡度較緩、用料方便、當地政府重視及群眾積極性高的的地塊,確保項目實施后在較短時間內帶來收益的同時,能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各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合作,實現資源共享,促進項目整合。各部門應提前將實施項目的計劃上報政府,政府應加強各部門之間的相互溝通、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如出現同一部位實施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時,政府應將不同項目的資金、技術、實施的措施等進行整合,既可提高治理成效又可緩解資金不足等問題。

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不能同時限制資金和治理面積,也就是說資金的投入強度和治理面積的多寡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決定。只有這樣,當地政府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門才會把項目定在水土流失較嚴重的部位,在設計時才會從實際出發(fā),結合當地的農業(yè)產業(yè)結構,根據實際地形因地制宜地布置土、石坎,嚴格按照集雨匯流面積和作物需水量確定蓄水池的位置及容積,按照洪峰流量確定排水溝的斷面及長度,按照地塊的輻射面確定田間道路等,這樣實施后方能“田成方、路相通、渠相連”,保持水土;國土部門在實施土地開發(fā)項目時,應避免開發(fā)坡度大于25°的地類,并對開發(fā)的土地配套完善的水系和道路設施,從而減輕水土流失和對生態(tài)的破壞。

結語

坡耕地是貴州省耕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坡陡量大,配套設施不完善,治理任務十分艱巨[2]。因地制宜開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是減輕水土流失,改善生態(tài)壞境和農業(yè)生產條件,確保糧食安全的有效手段。在實現資源共享,促進項目整合的同時,必須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合理布設不同措施,以確保工程效益長期穩(wěn)定發(fā)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