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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報》創(chuàng)刊于1949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主辦,于2012年1月起更名為《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本刊為半月刊,主要刊登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省地方性法規(guī)、省政府規(guī)章,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的非密級普發(fā)性文件,并選登部分省級部門文件。同時還圍繞省政府中心工作,辟有“政務信息、政策動向、領導論壇”等欄目?,F(xiàn)用名:《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
中共江西省委文件、省政府文件、省政府辦公廳文件、政務信息、政策動向、領導論壇等。
地址:南昌市紅谷灘區(qū)臥龍路999號,郵編:330036。
1.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以內(nèi),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
2.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應是一篇能客觀反映文章核心觀點和創(chuàng)新觀點的表意明確、實在的小短文,切忌寫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選擇與文章核心內(nèi)容相關的具有獨立性的實在詞。
5.正文標題:內(nèi)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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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軍人家屬隨軍政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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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fā)展溫泉旅游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zhèn)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統(tǒng)計工作的通知
江西多措并舉貫徹落實國家移民后扶政策
上半年江西固定資產(chǎn)投資運行情況分析
江西開放型經(jīng)濟難點及對策
對興國縣“十二五”扶貧開發(fā)工作的思考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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