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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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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

第1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abstract: through analyzing the safety of road-involved project of high pressur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main measures on risk control in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關鍵詞: 高壓燃氣管道;涉路工程;主要風險;防控措施

key words: high pressure gas pipelines;road-involved project;key risk;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e9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20-0099-02

1 高壓燃氣輸送管道主要風險特征和風險事件

1.1 管道運輸是五種運輸方式之一,輸送介質為天然氣。高壓燃氣管線具有壓力高(高壓a2.5

1.2 主要危險特性:

1.2.1 易燃:天然氣中主要成分為甲烷,屬于甲類火災危險性物質,其閃點很低,為-190℃,在空氣中只要很小的點火能量就會閃光燃燒,而且燃燒速率很快,是燃燒危險性很大的介質。

1.2.2 易爆:天然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爆炸下限較低(3.6%-6.5%v),由于本燃氣管線設計壓力高,一旦發(fā)生泄漏,短時間內會有大量天然氣擴散泄漏到空氣中,在特定條件下,在泄漏源周圍有可能形成爆炸性天然氣團,遇到火源時將發(fā)生造成爆炸和大范圍的火災。

1.2.3 天然氣泄漏形成可燃氣云。燃氣爆炸燃燒產生爆炸沖擊波和大量熱輻射,會對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產生重大威脅,其影響范圍和程度由天然氣泄漏速率以及暴露時間等參數所決定。如浙江省某一輸送壓力3.5mpa,管線直徑800mm的天然氣管道因受擠壓變形后出現管道破裂,導致天然氣泄漏后遇火種發(fā)生爆燃,其爆炸拋射的泥塊達到306m,爆炸火球的輻射熱將距離泄漏點62m的樹木被引燃,距離泄漏點93m的枯草也被點燃。

2 高壓燃氣管道涉路工程主要風險分析

2.1 對公路設施的影響 穿越或跨越設計方案存在缺陷,或施工保護措施不到位、施工組織不合理,會對高速公路及附屬設施造成破壞,常發(fā)生的風險事件有:路基破壞、路面塌陷或起拱,損壞橋涵、排水設施、通訊、電力或其它附屬設施,公路及附屬設施的結構破壞或功能喪失(或降低),公路交通的運營安全保障降低,將直接危及車輛和乘員的安全,還可能引發(fā)其它安全事故。

燃氣輸送工程具有壓力高、輸氣量大、易燃易爆的特點,發(fā)生嚴重安全事件會直接摧毀公路、橋梁或立交等設施。

2.2 對交通的影響 車輛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火花,公路附近燃氣管道一旦出現泄漏,又遇明火,很可能出現強烈爆炸或劇烈燃燒。發(fā)生燃氣泄漏,無論是否引起了火災或爆炸,都要立即封閉交通,直至隱患完全消除。

2.3 對后期管理、運營、改擴建的影響 涉路工程易對公路后期運營管理產生外來干擾,或因改擴建帶來部門間行政糾紛。根據以往典型案例,常發(fā)生的事件有:涉路公用設施的維護、檢修、改建等影響公路的正常運營,嚴重時會中斷交通;發(fā)生公路或涉路公用設施一方改、擴建時,誰遷出,誰補償的問題;出現權利(用地權等)和責任(如一方發(fā)生事故引起另一方損失)糾紛的問題;第三方破壞責任的問題等等。

總結以上分析,高壓燃氣管道敷設在人口稠密地區(qū)、敏感或重要建筑物附近,如果發(fā)生事故易造成嚴重的災害性后果,除人員傷亡和直接的經濟損失外,還會造成極壞的社會與政治影響。

3 主要風險防范措施

3.1 設計上追求本質安全 從設計源頭上追求本質安全,采用新的技術手段、可靠的工藝設計,從材料選用、設備選型、控制手段等多方面進行嚴格篩選,并貫穿到從管道設計、設備材料選用、施工、檢驗、生產、維護到更新改造的全過程。

提高管道及構件的強度、嚴密性和韌性,確保管線系統的安全,從而對周圍建(構)筑物提供安全保證;采用更先進的焊接工藝、更可靠的防腐材料,使鋼管的安全性大大提高,使用年限大大延長;設置爆管保護系統,根據高壓輸氣

管道的壓力突變,及時關閉上下游電液聯動球閥;設置監(jiān)控系統, 提高可控性。

3.2 執(zhí)行安全保護距離 主要通過控制管道與周圍建(構)筑物的距離在一定范圍之外,以此來保證附近建(構)筑物的安全,這種模式為各種條例、規(guī)章和標準、規(guī)范廣泛采用,處理各種基礎設施建設間相互關系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減少了糾紛,實際操作簡單方便。

目前各部委或行業(yè)頒布的有關安全保護距離及各種設施交叉的規(guī)定,已經比較系統、完善,為我們處理涉路工程提供了基本依據,但實施中也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運用。

從公路交通安全性角度考慮,禁止從事危害公路安全或占壓公路建筑控制區(qū)的行為,涉路工程應當遵守有關公路建筑控制區(qū)的要求。《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guī)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qū)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

埋地燃氣管線雖然不屬于“永久性建筑物”或“地面構筑物”,但如與高速路平行敷設管道長度超過一定長度,高速路改擴建壓覆管道將導致無法進行巡檢(燃氣管道日常例行巡檢非常重要),因此與高速路平行敷設段應按建筑控制區(qū)范圍50米控制,穿越、跨越、平行敷設長度較短的可不按此控制。

4 結論

如上所述,管道輸送的是高壓易燃易爆的燃氣,發(fā)生泄漏,短時間會有大量天然氣迅速泄漏到空氣中,當天然氣和空氣的混合物處在爆炸極限范圍內,遇到明火、靜電等點火源(車輛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火花),則可能發(fā)生爆炸。這時的影響范圍非常大,瞬間會形成高溫氣體,造成強的熱輻射和沖擊波,造成災害性的后果。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對易燃易爆品的儲運制定專門保護條款,禁止在中型以上公路橋梁周圍200米、國省縣道公路用地界外100米范圍內設立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設施。

有關公路安全保護距離條款的制定有較強的科學性,一般情況下應據此操作。在許多工程案例中,因管帶走廊實際地形和建筑物的限制,以及從節(jié)約利用土地資源考慮,偏重于采用安全程度高的材料設備而突破安全保護距離的限制。

必須嚴格要求進行完善的、有針對性的涉路工程專項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編寫,確保涉路工程安全可靠;涉路工程實施前簽訂有關協議,明確有關權利責任、改擴建遷出及補償問題、第三方破壞的防范、日常管理維護的協調配合機制等等;公路管理部門建立相關資料檔案,長期保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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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關鍵詞:石油天然氣 管道 安全 腐蝕

一、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問題

管道輸送石油、天然氣具有高效、低耗等優(yōu)勢,但因其具有高能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連續(xù)作業(yè)、鏈長面廣、環(huán)境復雜等特點,決定了其安全管理的極其重要性。石油天然氣管道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問題有:管道破壞嚴重,極易釀成事故。如油氣管線被施工、勘探破壞嚴重;油氣管線被違章占壓。如在油氣管線附近采石、取土、挖塘、修渠、堆物、修筑建筑物等。

應用振動傳感器的管道預警監(jiān)測系統。油氣管道經過挖土、剝管道防護皮、鉆孔等過程或受地震、洪水、滑坡等大地移動、地貌變化、非法占壓和分流等影響的破壞必然伴隨振動、沖擊等物理特征產生。振動信號沿著管道進行傳播,在100,200,300,400,500,800米等距離點上都有明顯的特征,強度隨著距離而衰減。所以可以利用對這些物理特征的檢測實現對管道的監(jiān)控和報警。其原理為:依靠均布在管壁沿線的振動探測傳感器獲取信號,經過系統的信號隔離、放大、濾波等處理,利用模糊識別的方法與現有的數據庫信息進行比較分析,從而進行報警。采用用高靈敏度壓電晶體式振動傳感器進行振源的感應。系統終端內置電荷放大器。實現信號的前級調理和變換。由石油管道監(jiān)測終端、GSM/GPRS無線通信鏈路、監(jiān)控中心構成完整的預警監(jiān)測系統。

二、石油天然氣管道腐蝕的防護措施

1.涂層防護

涂層防護已經被廣泛應用于石油天然氣管道腐蝕控制中。通過涂層把土壤與管道金屬基體隔離開來,避免管材金屬發(fā)生化學反應,同時涂層還可以為附加陰極保護的實施提供必要的絕緣條件?,F在常用的涂層防護主要有:三層聚乙烯/聚丙烯涂層和環(huán)氧粉末涂層等。其中,三層聚乙烯/聚丙烯涂層屬于復合涂層。所謂復合涂層是指將各具特點的單一涂層通過化學粘結或物理疊合等方式粘結為一體,從而形成綜合性能良好的多層涂層系統。三層涂層系統分為聚烯烴外護層、粘結劑中間層和環(huán)氧粉末底層,具有良好的粘結性、抗陰極剝離性、機械性能、防蝕性能、抗?jié)B透性和絕緣性能,因此可以廣泛應用于環(huán)境惡劣且防腐蝕性要求高的地方。雖然三層涂層具有很多優(yōu)點,但也存在一些缺點,如三層涂層的施工工藝非常復雜,在涂有三層涂層的管道上進行焊接,焊縫處容易形成空鼓等。

2.陰極保護

陰極保護在我國已經有五十年的發(fā)展歷史,它通常是作為一種附加保護的方式存在。涂有防護層的管道在運輸、裝配過程中容易出現涂層破損現象,如果不加處理,破損處的管道金屬容易發(fā)生腐蝕。這時采用陰極保護,就可以對破損處的管道金屬提供防蝕保護。陰極保護不會干擾管道附近的地下金屬構筑物,并且具有施工簡單,安裝工作量小等優(yōu)點,同時能防止雜散電流對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干擾。

3. 緩蝕劑防護

緩蝕劑防護是指,在腐蝕環(huán)境中添加少量特殊物質以阻止或減緩管道金屬的腐蝕速度。緩蝕劑防護具有投資少,操作簡單,使用方便,見效快等優(yōu)點,具有廣闊的發(fā)展前景。緩蝕劑利用自身極性基團的吸附作用,吸附于管道金屬的表面。這樣,一方面由于緩蝕劑吸附于管道金屬表面,改變了金屬表面的界面性質和電荷狀態(tài),增加了腐蝕反應的活化能,降低了腐蝕速度;另一方面,緩蝕劑上的非極性基團可以形成一層疏水性保護膜,覆蓋在金屬表面,疏水性保護膜能有效減緩與腐蝕反應相關的物質和電荷的轉移,降低腐蝕速度,保護管道金屬。

三、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

管道及其防腐絕緣層、陰極保護裝置,以及其他防護設施;管道沿線的加壓站、加熱站、計量站、配氣站、處理場、閥室、油庫及其附屬設 施;管道沿線的標志樁、測試樁、圍柵、拉索、標志牌。 輸送石油、天然氣的城市管網和石油化工企業(yè)內部管網不適用本條例;石油、天然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應當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專業(yè) 管理和群眾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 監(jiān)督和管理;石油、天然氣管道(以下簡稱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管道輸送的石油和天然 氣都屬于國家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盜竊、哄搶、破壞。任何單位 和個人都有保護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義務,對于危害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并 向有關部門報告;管道沿線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管道沿線群眾進行有關管道安全保護的 宣傳教育,并負責協調解決有關管道巡查、維修和事故搶修的臨時用地、雇工等事項。

管道建設企業(yè)和管道運營企業(yè)(以下統稱管道企業(yè))負責所轄管道及其附屬設 施的安全運行,其職責是:在建設管道時,對管道包敷防腐絕緣層,加設陰極保護裝置; 管道建成后,將埋入地下的管道位置書面通知有關部門,并設置永久性標志;對易于遭到車輛碰撞和人畜破壞的局部管道,采取防護措施,并設置標志;嚴格執(zhí)行管道運輸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對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定期巡查,及時維修保養(yǎng);管道出現泄漏時,及時進行搶修;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向管道沿線群眾進行有關管道安全保護的宣傳教育;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管道企業(yè)為了巡查和維修管道,需要征用埋設管道的土地時,應當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辦理征地手續(xù)。管道企業(yè)依法征用的土地,使用權屬于管道 企業(y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當地農民在征得管道企業(yè)同意后,可以在征地范圍內 種植淺根農作物,但管道企業(yè)對在管道巡查、維護、搶修過程中造成農作物的損失,不予賠償。

第3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論文摘要 通過對杭甬客運專線HYZQ-2標段外岙一號隧道下穿天然氣管道安全施工方案的總結,介紹了近距離天然氣管道進行隧道開挖施工的方法,通過地表防沉降措施和隧道開挖安全防護措施的實施,確保了隧道施工過程中天然氣管線的安全。

一、工程概況

圖1.1天然氣管道過隧道頂部的橫斷面

外岙一號隧道位于浙江省慈溪市茶亭南外岙自然村。隧道起訖里程:DK111+345~DK111+494,全長149m。經過現場勘查,在外岙1#隧道山頂有一直徑Ф30cm的慈溪天然氣管道,該段天然氣管道設計壓力為4Mpa,管道在隧道線路里程DK111+410,方向大致與杭甬客專線路方向垂直。管道在山頂埋深約1.2m,距離DK111+410隧道斷面洞頂垂直距離約14m(附斷面圖)。進出口距離管道的距離分別為65m和84m。

外岙一號隧道位于剝蝕低山丘陵區(qū),相對高差約60m,自然坡度15°~30°,植被發(fā)育,主要為楊梅樹林。

圍巖分級:Ⅴ級圍巖129m,Ⅳ級圍巖20m。

二、施工技術方案

根據國務院2001年第313號令《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在管道中心線兩側或者管道設施場區(qū)外各50米范圍內禁止爆破。

因此,外岙1#隧道在施工中,大于50m范圍以外采用控制爆破,孔深控制在0.75-1m,周邊眼單孔裝藥量控制在0.1kg/m,斷面開挖取0.15kg/m。嚴格控制裝藥量,控制隧道安全震動速度小于1cm/s。

距管道距離小于50m范圍不采取任何爆破作業(yè),采用鉆孔灌膨脹劑再用鑿巖機進行開挖和破碎巖石的施工方法。

進入天然氣管道下部施工前,考慮到隧道開挖后可能會產生地表沉降,影響天然氣管道的安全。因此,設計方案采取鋼桁架懸吊天然氣管道的方案施工,確保隧道在開挖過程中管道不因地表沉降而受到影響。

三、主要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

㈠巖石破碎方法及施工工藝

由于在50m范圍內不能采取炸藥爆破的方式進行開挖作業(yè),因此為了天然氣管道的安全,我們采用兩種方案進行開挖:一:鉆孔灌膨脹劑對巖石迫裂的辦法進行開挖和破碎作業(yè);二:當遇到比較破碎的巖層,灌注膨脹劑迫裂的效果不理想,采取人工風鎬配合破碎機進行開挖。

迫裂法作用機理:膨脹劑灌入孔中,發(fā)生水化反應,放熱、固結、體積膨脹,對孔壁施加壓力,將孔壁外的巖石破裂。

1、主要工藝流程

⑴炮孔布置

膨脹劑迫裂法布孔參數如下:

炮孔按梅花形排列,以利于把巖石破碎成小塊,見下圖3.2

圖3.2爆破布孔圖

⑵孔距 α=Κ×d,d為孔徑,k值按下表選取

混凝土的K值(孔徑≤50mm)

表1

混凝土種類

含筋率/kg.m-3

標準k值

素混凝土

10~18

說明:把巖石視作混凝土來考慮,標準值先選取,視破碎情況做調整

⑶最小抵抗性和排距是介質強度、自由面狀況、孔徑的函數,一般可參照下表選取

最小抵抗線值

表2

破碎對象的名稱

W值/cm

破碎對象的名稱

W值/cm

軟巖

40~60

中、硬質巖石

30~40

⑷孔深L=αΗ,H為被破碎體高度,α為經驗系數,對厚巖α=1.05

⑸每米炮孔裝填量及參考單耗,見下表

每米炮孔用藥量

表3

孔徑/mm

30

32

34

36

38

40

42

44

46

48

50

用藥量/kg.m-1

1.1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3.0

3.3

單位體積破碎用量

表4

介質種類

備 注

軟質巖石破碎

8~10

全斷面每延米需要2100kg,按109m暗洞計算,整個隧道要228噸膨脹劑。

中質巖石破碎

10~15

硬質巖石破碎

12~20

⑹膨脹劑迫裂法裝填及養(yǎng)護工藝如下:

①拌料 散裝粉狀膨脹劑,嚴格按選定水灰比,一般控制在0.28~0.33用人工或手提式攪拌機拌勻,攪拌時間不超過1min,攪拌好后馬上裝入孔中。筒裝膨脹劑只需將之放入盛水容器中浸泡直到不發(fā)生氣泡為止,一般4~5分鐘即可。

②裝填 攪拌好的漿體必須在5~10min內裝完,然后用塞子封口。

2、安全注意事項

因膨脹劑對皮膚有腐蝕作用,要避免直接接觸,沾上要立即用清水洗凈、裝填作業(yè)時,裝填人員要戴防護眼鏡,作業(yè)人員避免進入已裝填好的區(qū)段,以防噴孔傷人。

㈡圍巖支護方法及工藝

1.開挖方式

隧道的施工方法與支護參數及輔助施工措施密切相關,根據監(jiān)控結果合理調整支護參數,從而確保施工安全及天然氣管道的安全。

外岙一號隧道隧道主要以Ⅳ、Ⅴ級圍巖為主,Ⅳ級圍巖共長20m、Ⅴ級圍巖共長129m。

Ⅴ級圍巖開挖采用CRD法,Ⅳ級開挖掘進方法采用三臺階七步開挖,開挖掘進的方式全部采用鑿巖機對隧道斷面內的巖層進行機械破碎,裝載機裝碴,自卸車輛進行運碴出碴。

機械開挖掘進中堅持“短進尺、強支護、勤量測、緊襯砌、快封閉”的原則。

2.支護方法

2.1.為保護洞頂天然氣管道,施工中注意事項:

2.1.1.隧道施工應堅持“機械掘進、短進尺、強支護、早封閉、勤量測”的原則。開挖進尺嚴格控制在50cm,嚴禁塌方發(fā)生。

2.1.2.開挖方式均采用機械開挖,不采取爆破。

2.1.3.工序變化處之鋼架(或臨時鋼架)應設鎖腳鋼管,且必須對鎖腳鋼管進行注漿,以確保鋼架基礎穩(wěn)定。

2.1.4.當現場導坑開挖孔徑及臺階高度需進行適當調整時,應保證側壁導坑臨時支護與主體洞身鋼架連接牢固,橫向鋼支撐可根據監(jiān)控量測結果適當調整其位置。并考慮側壁導坑自身的穩(wěn)定及施工的便捷性。

2.1.5.鋼架之間縱向連接鋼筋應按要求設置,及時施作并連接牢固。

2.1.6.臨時鋼架的拆除應等洞身主體結構初期支護施工完畢并穩(wěn)定后,方可進行。

2.1.7.施工中,應按有關規(guī)范及標準圖的要求,進行監(jiān)控量測,及時反饋結果,分析洞身結構的穩(wěn)定,為支護參數的調整、澆筑二次襯砌的時機提供依據。

2.1.8.隧道施工以前須提前通知天然氣管道的產權單位,在產權單位允許后方可施工。開挖過程中嚴密監(jiān)控,特別在天然氣管道中心5m范圍內設置警戒線,避免在開挖過程中施工機具接觸天然氣管道。對原有的天然氣管道警戒標志應該防護保留,并派專人定期檢查。管道開挖出來以后不能長期暴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及時處理。

2.1.9.制定詳細周密的安全方案進行備案。在隧道施工期間,派專人攜帶便攜式燃氣檢測儀在隧道施工場地周圍不停檢查空氣中天然氣濃度,出現異常立即停止施工,找出解決方案。

2.1.10.隧道施工結束后對施工范圍內的管道用2cm厚的鋼管做保護套管,以防止一旦發(fā)生天然氣泄漏爆炸不至于從隧道頂部炸開,確保隧道貫通鐵路通車后的運營安全。

2.1.11.雙口掘進的匯合點要距離管道斷面20m以外,防止施工機械同時震動對管道造成破壞。

2.2.初期支護

初期支護是復合式襯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控制圍巖下沉變形,外岙隧道工程初期支護主要采用直徑22mm,長4m的錨桿、28cm 厚噴射混凝土、I20工字鋼支撐及掛鋼筋網。軟弱破碎圍巖地段支護及早封閉成環(huán)。

在開挖每循環(huán)進尺0.6m后,停止掘進,先進行I20工字鋼環(huán)向封閉支撐,在兩側拱腳及時施作直徑50mm的鎖腳鋼管,同時進行環(huán)向注漿錨桿施工,讓山體圍巖與工字鋼及錨桿系統形成一個整體。待這一個支護循環(huán)施工完畢后再進行下一個循環(huán)的機械開挖掘進。

2.3.砂漿錨桿支護

砂漿錨桿采用螺紋鋼筋現場制作,長度為4m。錨桿采用錨桿臺車或風動鑿巖機鉆孔,鉆孔前根據設計要求定出孔位,鉆孔保持直線并與所在部位巖層結構面盡量垂直,并保證注漿的飽滿度。

2.4.鋼支撐

鋼架由型鋼彎制而成。鋼架在洞外加工廠利用臺架按設計加工制作成型,初噴混凝土之后在洞內進行安裝,與定位鋼筋焊接。鋼架間以混凝土噴平,鋼架與巖面之間的間隙用噴射混凝土充填密實,并使鋼架埋入混凝土中,鋼架拱腳必須放在牢固的基礎上,架立時垂直隧道中線,架設時中線、高程和垂直度由測量技術人員嚴格控制,并將錨桿與鋼架焊接連為整體,鋼架靠近圍巖側的保護層厚度不小于40 mm。

2.5.鋼筋網

鋼筋網選用HPB240鋼筋 , 鋼筋直徑6 mm或8 mm,鋼筋網由縱橫鋼筋加工成方格網片,鋼筋相交處可點焊成塊,也可用鐵絲綁扎成一體,網格間距200 mm—250 mm,保護層不小于20 mm,均在加工場統一加工成型后再運至洞內安裝。

2.6.濕噴纖維混凝土

外岙一號隧道Ⅳ、Ⅴ級圍巖支護設計中,臨時支護封閉掌子面采用素噴混凝土,Ⅳ、Ⅴ級圍巖段采用改性聚脂纖維(鋼纖維)噴射混凝土。

3.二次襯砌

二襯采用自行式全斷面液壓鋼模襯砌臺車,襯砌臺車長10m。

四、確保隧道施工安全的主要技術措施和其它保證措施

㈠主要技術措施

1.監(jiān)控量測

監(jiān)控量測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圍巖穩(wěn)定狀態(tài)和支護、襯砌可靠程度,獲取二次襯砌及仰拱施作時機,確保施工安全及結構的長期穩(wěn)定性。在隧道施工期間實施監(jiān)測,提供及時、可靠的信息用以評定隧道工程在施工期間的安全性,并對可能發(fā)生危及安全的隱患或事故及時、準確地預報,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發(fā)生的同時指導設計和施工,實現“動態(tài)設計、動態(tài)施工”的根本目的。

監(jiān)控量測主要做好這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和產權單位簽定安全監(jiān)控協議,由他們委托浙江逸欣天然氣公司負責管線的調查(包括:管道的材質、管壁的防護、焊縫情況)和監(jiān)控管道位置的變化(包括:管道的下沉和擾動)等。二是,由我們自己做好隧道內、外的監(jiān)控量測工作,及時掌握隧道拱頂變化、凈空變化、地表沉降情況,為安全施工起到指導作用。

具體操作流程為:

1.1. 監(jiān)控量測斷面及測點設計

凈空變化、拱頂下沉和地表下沉(淺埋地段、管道頂部及前后5m斷面)等必測項目設置在同一斷面,其量測斷面間距及測點數量根據圍巖級別、隧道埋深、開挖方法等按表6進行,洞口及淺埋段量測斷面間距取小值。

必測項目量測斷面間距和每斷面測點數量

表6

開挖方法

每斷面測點數量

Ⅴ級

5

三臺階七步法

CRD法

Ⅳ級

10

臨時仰拱臺階法

沉降觀測按圍巖級別確定,本隧道Ⅴ級按5m、Ⅳ級按10m布設一個監(jiān)測斷面。隧道洞口里程、隧線分界里程、明暗分界里程、有仰拱和無仰拱陳其變化歷程及隧道襯砌沉降縫兩側均設置一個斷面。除變形縫外每斷面布置2個沉降觀測點,分別布置在隧道中線兩側各4.6m處,變形縫處每個觀測斷面布置4個沉降觀測點,分別布置在隧道中線兩側各4.6m和變形縫前后各0.5m處。

1.2 .主要監(jiān)測項目測點布置

①水平收斂

測方法采用水準抄平方法,基準點分別設置在洞內和洞外(用于校核),視線長度一般不大于30m,監(jiān)測誤差控制在1.0mm以內(高程誤差0.7mm),必要時采用冗余觀測方法來提高監(jiān)測精度。測點布置如圖1、2所示。

②拱頂下沉

在確定監(jiān)測的斷面隧道開挖或初噴后24小時內,在隧道拱頂部位埋設1個帶掛鉤的測樁(測樁埋設深度約15cm,鉆孔直徑約20cm,用早強錨固劑固定),并進行初始讀數。監(jiān)測儀器采用水準儀和水準尺。

③地表沉降

隧道淺埋地段地表下沉的量測與洞內凈空變化和拱頂下沉量測在同一橫斷面內。監(jiān)測斷面垂直于隧道軸向布置,監(jiān)測斷面橫斷面方向應在隧道

中線兩側每隔2~5m布設地表下沉測點,每個斷面設5點,中心點在隧道拱頂正上方,直到拱腳與水平方向45度夾角的地層滑動線與地表交點,在最外測點以外至少5m設兩個不動點作為參照基點,通過精密水準儀量測不同時刻測點的高程即可得到測點在不同時間段內的下沉值,如圖三所示。另外,在沿著管道縱向每5米懸吊點的桁架上做好標記,測好桁架完全受力時的初始讀數,之后開挖至管道下方前后20m范圍每天測兩次,根據鐵四院的設計參數,地表沉降按最大值2cm來考慮加固管道。

2.地質超前預報

2.1隧道地質超前預報的目的

TSP203探測系統可預報施工隧道掌子面前方以下不良(或特殊)地質問題:1)軟弱巖層的分布,2)斷層及其破碎帶,3)節(jié)理裂隙發(fā)育帶,4)含水情況,5)空洞,6)圍巖類別,即可以預測即將開挖隧道相關地質結構及其周圍地質狀況,同時也可以對力學參數(動態(tài)彈性摸量、剪切摸量、泊松比、密度、彈性縱波速度、彈性橫波速度等)進行評估,有利于及時預報隧道掌子面前方的地質狀況,以便正確指導隧道施工。

3.防止地表下沉的技術措施

隧道開挖后為了防止拱頂下沉而導致地表下沉,一方面我們在天然氣管道下方前后10m范圍將鋼拱架的間距調整到0.5m,另一方面采取在初期支護內圈增設Ⅰ20的工字鋼做護拱,護拱的間距等同初期支護的工字鋼架的間距,以增加拱圈的剛性,避免拱頂圍巖柔性變形產生拱頂下沉導致地表下沉。

由于隧道埋深只有14m,在隧道施工過程中地表可能產生沉降,由此,可能導致天然氣管道產生較大的變形,甚至開裂。因此,在隧道中線左右各17.5m(鐵四院提供的參數)范圍外的不動點

處設置兩個混凝土支墩,支墩為門式框架墩,上面架設桁架梁將管道懸吊起來,使地表的下沉不帶動管道的下沉,確保施工過程中天然氣管道的安全輸氣。避免由于任何原因對天然氣管道輸氣造成影響。(后附桁架設計圖)

㈡安全保證措施

1、天然氣管道事故應急預案

發(fā)生事故時要迅速切斷氣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qū)域,迅速撤離、疏散現場人員,設置警示標志,同時設法保護相鄰裝置、設備,關停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qū)域,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引發(fā)次生災害;設置警戒線和劃定安全區(qū)域,對事故現場和周邊地區(qū)進行可燃氣體分析、有毒氣體分析、大氣環(huán)境監(jiān)測和氣象預報,必要時向周邊居民發(fā)出警報;及時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滅火、堵漏等),并組織實施;現場救援人員要做好人身安全防護,避免燒傷、中毒等傷害;保護國家重要設施和標志,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干線等造成重大影響。

2. 通風技術措施

由于隧道是雙口掘進,根據存在天然氣管道的特殊情況,進口、出口各設置兩臺110KW×2的通風機。為了減少風阻,在保證有效凈空的情況下,選用大直徑(1.5m)的風管。嚴格控制通風時間,確保置換掌子面附近足夠的施工距離。

因DK111+410里程處的天然氣管道在隧道頂部14m處,為防止天然氣管道因施工發(fā)生開裂,導致天然氣滲漏進隧道,在隧道內設置氣體濃度檢測儀,隨時隨地對隧道內的空氣濃度進行檢測??諝鉂舛纫坏┏霈F異常,立即停止施工,所有人員撤離現場,關閉電源、火源,在施工現場內停止使用手機,防止發(fā)生爆炸事故。

3.隧道工程各分項工程質量保證措施

3.1.隧道開挖保證措施

開挖支護是隧道工程的質量控制的源頭,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是保證開挖支護質量。堅持“先治水、短進尺、強支護、早封閉、勤量測,快成環(huán)、早襯砌”的原則開挖過程中嚴格按設計控制開挖斷面,每開挖循環(huán)均測量放樣標出隧道中線位置和開挖輪廓,嚴格控制超挖。當出現超挖時,采用噴錨等永久支護體系時,多次復噴,直至大面平順。

根據地質預報了解的前方圍巖情況,選擇適宜的開挖方案。

開挖過程中鋼架或臨時支撐,重視鎖腳錨桿(管)的施工,以確保鋼架基礎穩(wěn)定,確保下一個工序的安全施工,要及早封閉成環(huán),必要時增設臨時仰拱,保護基底。

3.2.砂漿錨桿施工措施

砂漿錨桿長度根據圍巖狀況及設計確定嚴格按交底長度下料,錨桿打設角度與巖層層理相匹配,錨桿角度盡可能與巖層面垂直多穿巖層,呈梅花形布置。要求錨孔內砂漿飽滿,保證錨桿、砂漿、圍巖間的粘結力。

3.3.噴射混凝土施工措施

噴射混凝土采用濕噴工藝,按初噴和復噴組織施工。噴射混凝土由混凝土拌合站拌合。初噴在清幫、找頂后立即進行,初噴混凝土厚度4~5cm,及早快速封閉圍巖。復噴在拱架、掛網、錨桿施工完成后進行。

3. 4.襯砌混凝土施工措施

二次混凝土襯砌采用襯砌臺車進行。混凝土襯砌施工采用輸送泵灌注,拌合站集中拌和,嚴格按混凝土配合比生產,混凝土輸送車輸送。

擋頭模板及臺車下緣注意模板拼縫防止漏漿,確保施工縫質量。

采用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強度,控制襯砌混凝土強拆模時間,嚴禁提前拆模。

隧道襯砌前,必須將隧道底部和墻腳的虛碴、浮碴清除干凈,確保仰拱及隧道的拱墻襯砌置于堅實的基礎上,避免襯砌不均勻下沉開裂。

添加粉煤灰等改善混凝土性能,盡量降低水灰比,控制水泥用量。

采用泵送混凝土工藝,周密組織混凝土運輸,防止混凝土離析,最大限度的縮減混凝土運輸時間和澆筑間歇時間,并加強混凝土灌注過程中搗固,確?;炷翐v固質量,保證襯砌混凝土的密實度。

控制混凝土入模、拆模時的環(huán)境溫度與混凝土溫差在規(guī)范范圍內。

4.監(jiān)控量測質量保證措施

認真加固拱腳,加強縱向聯結等,上臺階初支要清除拱腳積水與淤泥,通過打設超長拱腳錨桿或擴大拱腳減少下臺階開挖后的下沉量。使初期支護與圍巖形成完整體系。

盡量單側落底或雙側交錯落底,避免上半斷面兩側拱腳同時懸空;控制落底長度,視圍巖情況采用1-3m,不大于6m。

找出每道工序的合理施工時間,各工序嚴格按標定時間進行控制,從而縮短循環(huán)作業(yè)時間,減少開挖面土體的暴露時間,支護及時封閉成環(huán)。及時監(jiān)控量測圍巖,觀察拱頂,拱腳的收劍情況,據此調整初期支護參數。

合理進行圍巖支護:采用聚丙烯纖維混凝土、錨桿、鋼筋網及鋼架進行聯合支護,并緊跟開挖掌子面,并根據具體情況在隧道底部打設錨桿,或在隧道頂部打入超前注漿小導管支護,并盡可能使初期支護在開挖面周壁迅速閉合;襯砌結構盡早閉合,膨脹巖隧道開挖后,圍巖向內擠壓變形一般是在四周同時發(fā)生,所以施工時要求隧道襯砌及早封閉,要求隧道開挖能盡快形成全斷面,以便快速完成隧道斷面的二次襯砌施工。

五、天然氣管道加固方案

1. 為防止隧道在開挖過程中出現垮塌,天然氣管道采取桁架吊頂的措施進行加固。以隧道線路中線線為中點,沿天然氣管道左右各17.5米,總長35米的范圍設置三角桁架,桁架的設計詳見附件。

2.桁架的支撐采用門式墩,在35米的范圍兩頭各設置一個,墩基礎采用明挖擴大基礎,基礎置于硬質基巖上。墩身采用鋼筋混凝土,高度約1.5米。門式墩結構尺寸詳見附件。

3.桁架架設完畢后,每隔5米設置一個吊點。在吊點的位置開挖出天然氣管道,管道埋深約1.2米,開挖至1.0米時候,更換工具,采用木制鍬進行開挖,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鐵質工具破壞管道外面的絕緣漆,產生火花。

4.天然氣管道在吊點進行吊裝時候,管道外應該先包裹一層橡膠絕緣套管,防止鐵質吊裝設施直接管道發(fā)生摩擦,保護天然氣管道。

5.管道吊裝完畢后,及時對開挖出的管道進行原土回填,避免管道長期暴露。

6.在施工過程中,對隧道頂天然氣管道采用柵欄進行封閉,并指派專職安全員進行巡邏檢查,禁止閑雜人及明火等進入管道防護區(qū)域。

7、按鐵四院的設計方案施工地表沉降值最大不超過2cm,而管道不允許有沉降變形,因此在每個吊點處的管道上面安裝一個與之相連接并露出地面的測點,一旦檢測到管道有下沉,立即用懸吊點的緊線器緊鋼絲繩,確保管道沉降量為零。

8.隧道施工完畢后,對隧道頂35米范圍內的天然氣管道采取換管措施,并加設2cm的套管,具體換管方案由具有相關資質的浙江省煤電研究設計院設計。

六、鋼桁架的設計方案

計算過程 (鋼 柱)

截面類型= 16; 布置角度=0; 計算長度:Lx=1.46, Ly=2.00; 長細比:λx= 4.9,λy= 18.9

構件長度=2.00; 計算長度系數: Ux=0.73

Uy=1.00

截面參數: B1=450, B2=450, H=700, Tw=14, T1=20, T2=20

軸壓截面分類:X軸:b類, Y軸:b類

驗算規(guī)范: 普鋼規(guī)范GB50017-2003

強度計算最大應力對應組合號: 27, M=-166.42, N=303.64, M=-1088.08, N=-297.48

強度計算最大應力 (N/mm*mm)=189.67

強度計算最大應力比 =0.925

平面內穩(wěn)定計算最大應力 (N/mm*mm) =138.74

平面內穩(wěn)定計算最大應力比 = 0.677

平面外穩(wěn)定計算最大應力 (N/mm*mm) =145.39

平面外穩(wěn)定計算最大應力比 =0.709

腹板容許高厚比計算對應組合號: 18, M=40.76, N= 192.20, M= -149.06, N= -61.17

GB50017腹板容許高厚比 [H0/TW] =64.12

GB50011腹板容許高厚比 [H0/TW] =70.00

翼緣容許寬厚比 [B/T] =13.00

強度計算最大應力 < f= 205.00

平面內穩(wěn)定計算最大應力 < f= 205.00

平面外穩(wěn)定計算最大應力 < f= 205.00

腹板高厚比 H0/TW= 47.14 < [H0/TW]= 64.12

翼緣寬厚比 B/T = 10.90 < [B/T]= 13.00

壓桿,平面內長細比 λ= 5. < [λ]= 150

壓桿,平面外長細比 λ= 19. < [λ]=150

均布荷載下最大撓度計算:

經公式Ymax=ql4/8EI計算得最大撓度19.6mm<δ=20mm

風荷載作用下柱頂最大水平(X 向)位移:

節(jié)點( 30), 水平位移 dx=0.042(mm) = H / 75441.

風載作用下柱頂最大水平位移: H/75441< 柱頂位移容許值: H/150

經過計算,設計的桁架受力、滿荷載下的最大撓度以及風荷載下的水平位移均滿足要求。

七、結束語

事實證明這種近距離高壓天然氣輸氣管線的隧道開挖及安全防護方案是安全的,用監(jiān)控量測來預控沉降變形的措施是切實可行的。鋼桁架懸吊輸氣管線起到了安全儲備的作用,相當于新奧法施工隧道二次襯砌的作用機理,有效的防止了管道的沉降變形,確保了輸氣管道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

參考文獻

⑴《石油天然氣保護條例》(國務院2001年313號令)

⑵《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切實做好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fā)2005年第85號文件)

第4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一、工作目標

嚴厲打擊盜搶國家油氣資源、破壞油氣設施及擾亂油氣企業(yè)生產經營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清除占壓輸油氣管道的違法建筑,強化油氣治安管理和油氣企業(yè)內部防范管理工作,從根本上鏟除涉油涉氣違法犯罪的直接誘因和油氣安全隱患,建立氣田和輸油氣管道安全保護長效工作機制。

二、整治重點

(一)整治的重點地區(qū)

蘭成**輸油管道大足段(郵亭)及氣井21個(涉及三驅、季家、龍崗、寶興、彌陀等鄉(xiāng)鎮(zhèn),統稱河包氣田),大足天然氣公司輸氣管網沿線(涉及龍崗、棠香、龍水、中敖、三驅、郵亭、玉龍、石馬、金山、萬古、復隆、彌陀等鄉(xiāng)鎮(zhèn))。

(二)整治的重點問題

1、非法占壓輸油氣管道、危及管道安全運行問題;

2、私拉亂接、非法占用油氣企業(yè)水、電、氣資源問題;

3、嚴重擾亂氣井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問題;

4、非法收購、販運、倒賣成品油問題。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9月份)

各街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辦事處)要結合實際,制訂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成立專項行動協調辦公室。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要組織力量明察暗訪,摸清氣井區(qū)域及輸油氣管道沿線地區(qū)的廢舊金屬收購站點、非法占壓輸油氣管道建筑、加油站和氣站周邊違章建筑及油氣工程施工案件、糾紛的底數,并逐一登記造冊,突出重點,明確主攻方向。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至11月下旬)

各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部門要圍繞工作目標,全面開展專項行動。在此期間,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將適時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各地區(qū)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初)

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工作總結。

四、工作措施

(一)實行政府負責的整治工作責任制

蘭成**輸油管道和氣井輸氣管道經過的街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辦事處),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重點責任單位。各重點責任單位要將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落實責任,確定1名分管領導為專項行動負責人,并制訂實施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加強對重點地區(qū)的檢查、督導,采取有針對性措施,逐一清理存在的隱患,整治發(fā)現的問題,保障我縣輸油管道和主要供氣井的安全,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因工作不力導致油氣(井)和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問題突出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要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搞地方保護主義,慫恿支持涉油涉氣違法犯罪活動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集中清理,重點治亂,根除涉油涉氣違法犯罪活動

要大力整頓本地區(qū)的加油站點和油品零售網點,嚴厲查處收購、銷售非法小煉油廠、土煉油爐煉制油品的行為,嚴查運油車輛,截斷不法分子非法販運原油和成品油渠道,對非法販運原油和成品油的車輛,一經發(fā)現即予查扣,非法販運原油、銷售成品油所得堅決予以沒收,并依法嚴加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占壓輸油氣管道的違章建筑堅決予以拆除。

(三)廣泛宣傳,大造聲勢

專項行動中,各街鎮(zhèn)鄉(xiāng)要加強宣傳工作,公布舉報電話,充分發(fā)動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專項行動,積極提供油氣違法犯罪線索。要深入宣傳《刑法》、《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理保護條例》、《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

(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有關規(guī)章制度。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和部門要針對專項行動中發(fā)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制定、修訂、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二是建立石油天然氣基礎設施保護機制。石油、天然氣部門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定期檢驗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各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要完善輸油氣管道安全保護責任制,建立專群結合的輸油氣管道巡護隊伍。三是建立石油、天然氣安全保衛(wèi)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要建立由行政領導負責,有關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影響油氣生產治安秩序的突出問題。四是建立聯動機制。要針對涉油涉氣違法犯罪的突出問題,由縣公安部門牽頭,協調開展專項行動,跨區(qū)域跨部門聯動,整體作戰(zhàn)。五是要開展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油氣區(qū)活動,共同營造安全穩(wěn)定的油氣區(qū)環(huán)境。

五、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由縣公安局牽頭,縣計經委、縣貿易局、縣監(jiān)察局、縣安監(jiān)局、縣國土房管局、縣建委、縣環(huán)保局、縣市政局、天然氣公司為成員單位,建立我縣整治油氣(井)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聯席會議制度,成立大足縣整治油氣(井)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工作辦公室,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及督導檢查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由縣公安局副局長雷兵任主任,治安大隊大隊長王勇任副主任,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二)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實施綜合整治

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和部門在這次專項整治工作中,既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又要協同作戰(zhàn),密切配合,實施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公安機關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嚴打方針,積極參與、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重點打擊打孔盜油盜氣,破壞油氣生產設施、電力設施等嚴重涉油氣刑事案件。同時,要積極配合安監(jiān)、國土房管、建設、市政等部門,堅持拆除占壓輸油氣管道的違法違章建筑。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儲油儲氣鄉(xiāng)鎮(zhèn)的消防檢查,及時發(fā)現并督促有關部門整改隱患。治安部門、內保部門、轄區(qū)派出所要加強油氣企業(yè)周邊公安基礎工作和企業(yè)內部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指導企業(yè)大力開展巡邏守護工作,督促企業(yè)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縣計經、國土房管、建委、環(huán)保局、市政等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依法查處無證、侵權等違法行為,整頓和規(guī)范油氣區(qū)用電用地建筑秩序,加強對油氣井、輸油氣管道企業(yè)的質量監(jiān)督和違章建筑查處。

3、縣安監(jiān)部門要組織技術人員對我縣石油管道、天然氣管網占壓事故隱患進行深入分析研究,認真梳理,逐一落實責任。要積極會同國土房管、建委、消防部門,依法查處占壓輸油氣管道、在輸油氣管道附近挖砂取土、建筑等危及石油天然氣安全的違法行為,堅決拆除非法占壓管道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無事故。組織開展對我縣石油、天然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督查活動,監(jiān)督企業(yè)制訂輸油氣管理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管道運行安全監(jiān)測控制設施和設置警示標志,督促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此項工作由縣計經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建委、縣環(huán)保局、縣市政局等部門配合。

4、縣貿易局要整頓加油站點、油品零售網點,進一步規(guī)范油品運輸、經銷、儲存等經營秩序,嚴厲查處打擊收購、銷售非法小煉油廠、土煉油爐煉制的油品。

5、石油天然氣企業(yè)要加強內部安全保衛(wèi)工作,要組織開展內部安全保衛(wèi)工作大檢查,堵漏洞,治亂點,除隱患。加強職工教育,加強保衛(wèi)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三)嚴格情況報告制度

各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在專項行動期間,每半個月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重大情況及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要隨時報告。聯系電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43781048、43781051,節(jié)假日電話43781010;聯系人:王勇、胡魯進、王立業(yè)。整頓工作結束后,請各成員單位和有關街鎮(zhèn)鄉(xiāng)在12月前將工作總結報縣整治專項行動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迎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聯合檢查。

第5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關鍵詞:燃氣管網安全問題對策

前言:

隨著近幾年天然氣的大量應用,我國南方許多城市已開始發(fā)展和使用管道燃氣,在管網大面積的敷設和投入使用的過程中,受使用年限的增長、管線腐蝕、第三方破壞等因素影響,造成燃氣泄漏、發(fā)生事故時有發(fā)生,事故嚴重威脅著管網周邊環(huán)境安全。如何防范、降低此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居民用戶和燃氣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已成為當前燃氣行業(y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城鎮(zhèn)燃氣管網運行的不安全因素

1.1 地下相關管線建設與施工缺少規(guī)劃與監(jiān)管,影響燃氣管道安全。近幾年,由于天然氣在現代城市得到迅速應用,而相應的規(guī)劃與管理無法及時健全,形成了地下燃氣管道與電力、通信、供水、排水等管線相互并行、交叉共存的情況,造成部分管線在安全距離、最小覆土厚度、防腐與絕緣等達不到安全要求,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在施工前期就已埋下了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城鎮(zhèn)施工沒有完全納入建設規(guī)劃監(jiān)管的范圍內,導致了第三方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頻繁施工,地下管線檢修、改造,地上單位或個人擅自在燃氣管道上或管線保護范圍內亂搭亂建,擴建各種違章建筑,施工作業(yè)中卸載、挖方、鉆探等作業(yè)均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管線造成物理損壞,一旦燃氣管道被損壞,造成燃氣大量泄漏,其后果難以預料。

1.2 現有管線受周邊工業(yè)生產負面影響,處于不安全狀態(tài)。由于燃氣管線、閥門井大部分處于交通主干道,長期受重車碾壓造成管線路面塌陷、井斜等現象,后期運行中受到雨水的長期沖刷,加劇管道和閥門受損的可能性。生活垃圾和工業(yè)垃圾的持續(xù)產生,燃氣管道及閥門井被大面積的工業(yè)廢品、建筑材料占壓、掩埋,形成難以解決的市政問題。這種種的惡性影響,不僅給燃氣公司帶來的管理和維護上的困難,更重要的是燃氣設備因長期處于受壓而形成不可控的狀況,從搶修應急的角度來看,也將會耽誤寶貴的應急處理時間。

1.3 管線長期受腐蝕減短實際使用壽命,慢性產生安全隱患。目前燃氣管道大多采用鋼管和PE管做為主要材料,雖然PE管材由于其優(yōu)異的綜合性能在城市埋地燃氣管網大量使用,但受施工及運行安全需要,還是有部分的鋼質管道在建設與使用。因此,城市埋地鋼質燃氣管道防腐的問題成為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指標。實際建設中,或多或少將沒有做好防腐處理的,或將已被損傷防腐層的鋼管直接埋設地下,造成已損防腐層的鋼管直接與土壤接觸,同時,加之所區(qū)域屬于工業(yè)城市,多伴有酸雨,管道長期處于弱酸性土質中,從而加速了管線的腐蝕,使原計劃使用25~30年的管線只能用10多年,甚至更短的時間。如果母材局部損傷的部位,會因管線銹蝕穿孔而在3~5年內出現綠豆大的氣孔,造成泄漏的安全事故

2安全運行對策

2.1加強城鎮(zhèn)地下管線管理,規(guī)范地下管線規(guī)劃建設行為,合理開發(fā)、利用和保護地下管線的空間資源,各類管線的走向、位置、埋深應當綜合規(guī)劃,具體提出以下實施建議:2.1.1沿道路建設的管線,走向應平行于規(guī)劃道路中心線,并符合公路法規(guī)有關控制距離的要求,避免干擾交叉;

2.1.2同類管線原則上應當合并建設,架空線路應當逐步進入地下;

2.1.3新建管線讓已建成的管線;臨時管線讓永久管線;非主要管線讓主要管線;小管道讓大管道;壓力管道讓重力管道;可彎曲的管道讓不宜彎曲的管道。

2.2針對第三方在燃氣管道附近動土作業(yè)或建筑施工,燃氣公司可依據各省出臺的相關保護條例作為理論支持,以《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為例,在第五章“設施保護”均做了明確規(guī)定。

從安全角度出發(fā),提出幾點具體預防對策供參考:

2.2.1管道的初始鋪設中可在管道與地面之間加設防腐加厚橡膠

提示帶,寬度可加致40~45cm,為普通警示帶的2~3倍。

2.2.2對施工范圍內的管線進行準確的定位,并在管道的正上方

插警示標,提示施工方作業(yè)對管道進行規(guī)避。

2.2.3派人實時監(jiān)控,密切關注施工動態(tài),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

必要的溝通與協商。

2.3針對管線及閥門井受壓及被埋,制定如下措施;

2.3.1對坍塌的路段立即進行填方,按照管道鋪設要求進行填土

和水泥加固;特別是重車流多等重點路段的穿越道路應當做加固處理,閥門井井圈可采用在增加約50cm環(huán)形、深度為50~60cm的鋼筋水泥加以固定井圈,對局部加固非常實用。

2.3.2對于路面嚴重塌方的地點要及時架設安全標識,防止車輛

的繼續(xù)傾軋導致管線安全狀況嚴重惡化。

2.3.3巡線人員及時上報閥門井、路面下沉或坍塌情況,并盡快

組織修復工作。

2.3.4對于被習慣性垃圾堆放掩埋的閥門井附近,協同市政部門修建垃圾集中堆放點,通過廣播、標語引導市民修正垃圾傾倒的習慣。

2.3.5對于新簽訂供氣的用戶,可通過簽訂保證閥門井附近清潔的協議條款,樹立用戶保護供氣設備和閥門井的安全意識。

2.4;管道的運行壽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管道的防腐狀況,因此,針對管線長期處于腐蝕環(huán)境而縮短壽命,必須建立一套嚴謹、切合實際的管理體制,加強管道的防腐管理。

2.4.1在巡檢部門增加防腐層管理內容,對管線的防腐資料,包括土壤腐蝕情況、管段防腐材料、等級、缺陷與修復情況等進行記錄,為管道的定期檢測提供原始依據。 2.4.2積極應用現代的管道檢測技術,以定期檢查與抽查結合、地面檢測和重點部位開挖探查結合的方式,進行防腐層檢測和陰極保護檢測。由于在管道埋地之前,無法準確預測雜散電流干擾源對管道的實際干擾程度,因此,按常規(guī)慣例,管道埋地后根據實測結果對陰極保護措施進行適當調整。

2.4.3在特殊部位加強陰極保護,如管線穿跨越工程水泥套管內,根據經驗,套管內易于積水,由于套管的屏蔽作用,使得干線上的保護電流對于套管內介質形成的小腐蝕環(huán)境不起作用,必須對套管內的管線進行單獨的保護,采用管線上敷鋅帶陽極的陰極保護方式。

2.5加強管網的日常巡查與維護力度,加強管網的安全宣傳。管

理標示不詳、閥門井的積水、路面受損等問題常有發(fā)生,因此,只有加強每天的巡查力度,才能又好又快的發(fā)現和解決問題。巡檢人員的日常管理,可通過購置SCADA系統,對配有手持GPS定位系統的巡線工作人員進行實時監(jiān)控,以保證巡查檢的有效性。

第6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關鍵詞:地鐵施工 ; 次高壓燃氣保護;探討

中圖分類號:U213+4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當一個城市人口達到300萬人以上,地區(qū)生產總值達到1000億以上,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100億以上,地鐵單向高峰預測客流達到3萬人次/小時以上,這樣的城市繁華地段就有必要修建地鐵。由于城市建設在前,地鐵修建在后,城市地鐵施工必然要遇到各類管線的遷改或保護,在方案選擇時要綜合考慮經濟、技術、現場條件及社會資源等因素,尤其是遇到燃氣管線時,必須要謹慎確定方案。深圳地鐵5號線太安站對次高壓燃氣管道,采用原位就地保護施工,做了一次成功的實踐案例。

二、 工程概況

太安站位于深圳市羅湖區(qū)東曉路,為地下三層島式車站,是深圳地鐵5號線與規(guī)劃7號線上下平行換乘站,車站分為折返線段304.818m及車站范圍316.58m,總長621.4米,基坑寬20.4m,基坑深24.5~25.1米。負一層為站廳層、負二層為 5號線站臺層、負三層為7號線站臺層。

車站周邊房屋密集,居民和企事業(yè)單位房屋共25棟,離車站基坑一般為4~10m,最近只有1.5m。

次高壓燃氣管線位于該車站中部布心路北側輔路綠化帶下,由于一期交通疏解將綠化帶作為道路,已對管線進行了砼箱涵包封處理。

該次高壓燃氣管是給羅湖、布吉、蓮塘供氣的主干管,用氣戶數約20萬戶,其中工商業(yè)用戶較多。布心路兩閥門之間約5公里遠。

次高壓燃氣管參數:L360MB(×52)直縫雙面埋弧焊鋼管,D406.4×7.1,管線壓力為1.6kg/cm2。見圖1

三、方案比選

方案一、大遷改,最初的方案是把次高壓燃氣管遷出車站范圍,經太白路、東樂路繞行改移,但由于沒有合適的地理位置,滿足不了次高壓燃氣離民房區(qū)的最小安全距離,且投資較大。

方案二、小遷改,先施做一段車站頂板,然后先改移到蓋挖頂板上,待車站主體完工后,再回遷到原來位置。見圖2

深圳市地鐵公司組織多次多方研究,認為該方案需要:一是停氣遷改,由此帶來的影響是20萬用戶的生產生活沒有保障,要用瓶裝氣先進行臨時供應,政府資源滿足不了;二是帶氣作業(yè)遷改,要求以作業(yè)點半徑150M范圍內不能有火種,不能通行機動車輛。鑒于塘朗車輛段高壓燃氣管帶氣改移施作過程中動用了大量的社會資源,而太安站周邊人員、房屋更加密集、周邊交通更加繁忙,帶氣改移會存在較大的風險。

方案三、通過深圳市軌道辦主持的業(yè)主、監(jiān)理、設計、施工單位會同深圳市燃氣集團公司多方論證,在遵循有關燃氣保護條例的前提下,遵守燃氣維修的有關規(guī)定,并實地參觀LNG碼頭燃氣作業(yè)現場。政府聘請國內專家組就該次高壓燃氣保護方案進行評審,評審意見為:在充分考慮了可操作性和可實施性的基礎上,確定采用原地支托保護方案。支托保護結構由設計單位設計,現場施工安全措施由施工單位確定,經專家審查后實施。

采用就地保護方案,除主體圍護結構施工難度大,次高壓燃氣管道保護要求高外。安全的高風險,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施工管理及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施工方法

受次高壓燃氣管道橫跨車站的影響,車站地下連續(xù)墻在次高壓燃氣管道處不能封閉,存在沉降、涌水、突泥、坍塌風險;次高壓燃氣管道在空氣中,受熱脹冷縮的影響,有變形、開裂的風險;跨燃氣管道作業(yè)有撞擊、墜落的風險;車站石方開挖震動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燃氣泄漏的風險;燃氣管道的沉降、變形監(jiān)測及調整等一些難題的解決,是該方案成功與否的主要因素。

太安站次高壓燃氣管道保護采用在距車站圍護結構約5m以外設置一跨簡支梁形式的兩片三排單層加強型(TSR 雙弦桿)貝雷架組合橋,作為支托保護橋主要受力構件,兩片梁之間采用型鋼上、下橫梁連接,上、下橫梁是懸吊支托直接受力構件。每片貝雷架組裝好后進行預架設,并檢查撓度值≤30mm。

次高壓燃氣管道要進行三次支托轉換;第一次懸吊支托轉換,人工間隔掏挖管下土體,安裝懸吊支托體系將次高壓燃氣管道轉換到支托保護橋上。第二次支托轉換,待管下車站主體蓋挖頂板完成后,設置臨時素混凝土支墩,墩頂通過支托體系與管道傳力后,拆除上述保護橋和支托體系,將次高壓燃氣管道轉換到主體結構上。第三次支托轉換,待回填到次高壓燃氣管頂,再掏挖臨時支墩處并回填砂,拆除支托體系,恢復原狀。

五、施工工藝流程

次高壓燃氣管原位帶氣支托保護施工流程圖如圖3。

主要做法

1.燃氣管道位置處地下連續(xù)墻施工

燃氣管道位置處圍護結構地下連續(xù)墻,采用倒掛逆作法施工。因其對次高壓燃氣管保護影響較大,如基坑開挖后止水措施不及時,容易引起圍護結構滲漏、涌水、突泥、坍塌,地表沉降也會危及次高壓燃氣管道。

1)倒掛法分段施工地下連續(xù)墻,先施工冠梁,冠梁內預埋地下連續(xù)墻鋼筋接駁器,開挖前根據地下水情況采用超前注漿止水。每開挖1米左右后(當穿越淤泥、粉砂層等軟土層時開挖后立即安裝擋土模板,膠合面板加Φ48鋼管背檀),采用機械接頭接長鋼筋,橫向鋼筋與地下連續(xù)墻工字鋼接頭鋼板焊接,接長鋼筋籠安裝好后立模澆注砼。

2)注漿止水和加固土體

開挖前預注漿止水,在地下連續(xù)墻未封閉的缺口處采用超前小導管預注漿止水和加固土體,孔深20m,縱向三排。

補償注漿,土石方開挖后如果發(fā)現滲漏水,立即采用鉆孔小導管注水泥水玻璃改性三液漿止水和加固土體??咨?m,豎向間距1m,橫向間距0.5m。

3)擋土板施工

地下連續(xù)墻缺口處開挖高度約1m后,當遇淤泥、粉砂等軟土層時分兩次開挖,每次開挖為0.5m,先用膠合板和Φ48鋼管背楞組成擋土板,對向缺口進行初步擋土,防止缺口處坍塌。

2.燃氣管道的保護

支托完成后,立即進行保護箱安裝,然后填充珍珠巖,避免次高壓燃氣管線長期暴露在外,同時采用防曬簾布對燃氣管道進行遮蓋,防止太陽光暴曬。

3.震動控制

根據高壓燃氣保護條例,次高壓燃氣管兩側50m內禁止爆破,雖采用蓋挖工法,爆破飛石不會危及管道,但爆破振動會危及管道安全。為確保次高壓燃氣管道安全,決定采用挖機帶液壓破碎錘開挖石方,其振動比爆破小得多,不會危及次高壓燃氣管道安全。

4.泄漏監(jiān)測

現場安裝了天燃氣漏氣自動報警裝置,漏氣監(jiān)測探頭設在保護橋范圍燃氣管上方,自動報警裝置設在現場指揮部辦公室,安裝好后先進行調試,調試時采用小瓶裝天燃氣放在管下模擬漏氣,自動漏氣監(jiān)測人員由現場24小時值班安全員負責,發(fā)現報警立即通知項目部應急小組成員和燃氣集團應急小組成員,啟動應急預案。

5.變形監(jiān)測和變形調整

為確保施工期間次高壓燃氣管變形不超過規(guī)定允許值,必須加強現場監(jiān)測,監(jiān)測各工序施工期間的沉降變形數據,監(jiān)測數據每天報燃氣集團、燃氣監(jiān)理、主體施工監(jiān)理、業(yè)主等,并將數據與設計允許變形值進行比較,以便指導施工及管線調整。

監(jiān)測分施工單位監(jiān)測與第三方監(jiān)測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保證管線安全。

1)管線沉降監(jiān)測點布置,詳見圖:

圖7施工監(jiān)測點布置 圖8監(jiān)測點固定示意圖

2)管線沉降允許值

根據設計圖,管線沉降允許值如下表:

3)變形調整

(1)由于管線自身變形、懸吊支托裝置變形、頂板上基坑回填土、地下連續(xù)墻、土體失水等原因,引起管線沉降超過允許值,將進行調整,調整前請專家分析確定,嚴禁現場私自調整管道高程。

(2)懸吊期間調整采用懸吊花藍螺栓直接進行調整。

(3)管線調整時請燃氣集團監(jiān)護人員現場監(jiān)督。

6 .結束語

在人口密集、交通量大的繁華城區(qū),對(次)高壓燃氣管道進行原位帶氣懸吊支托保護,避免了停氣改遷時給居民和商業(yè)用戶帶來生活和生產上的影響。如果停氣遷改要送大量瓶裝氣,必須重新建立大型配氣站和購置送氣設備,成本非常大;帶氣改遷(每次需一個月時間)時要疏散周邊150m內行人和居民、阻斷城區(qū)主干道交通、動用大量交通、消防、急救、公安、政符相關職能部門的社會資源。最主要是避免了帶氣改遷時的漏氣爆炸的風險,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均很明顯。

從資源利用來說,原地支托保護主要所需物資是貝雷片,是可以租賃重復使用,大大減少資源耗費。而停氣改遷和帶氣改遷都會一次投入大量資源,這些資源一般不會重復使用,資源耗費很大。通過深圳地鐵5號線太安站次高壓燃氣原地支托保護實踐,可見在城市工程施工中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借鑒使用。

參考文獻

[1]《深圳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保護辦法》深建燃[1999]12號

[2]深圳經濟特區(qū)燃氣管理條例

[3]深圳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4]《公路橋涵鋼結構與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JTJ025-86)

[5]《建筑基坑支護工程技術規(guī)范》(YB9258-97)

[6]《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GB50028-2006

[7]《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251-2003

[8]《原油和天然氣輸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 穿越工程》SY/T0015.l-1998

[9]《鋼質管道及儲罐腐蝕控制工程設計規(guī)范》SY0007-1999

[10]《埋地鋼質管道聚乙烯防腐層技術標準》SY/T0413-2002

[11]《鋼質管道熔結環(huán)氧粉末外涂層技術標準》SY/T0315-1997

第7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近年來,我們按照創(chuàng)建“和諧模范油區(qū)”的總體要求,堅持綜合施策,齊抓共管,有效遏制了各類涉油案件和矛盾糾紛的發(fā)生,保持了油區(qū)治安形勢的持續(xù)穩(wěn)定,從實踐中探索出了油區(qū)治安管理的新路子。

一是要高度重視,思想認識到位。思想是行動的先導。石油是國家的重要礦產資源,對國民經濟發(fā)展乃至國家經濟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性。現河采油廠地處位置石油資源豐富,是勝利油田的主產區(qū)之一,加強油區(qū)治安管理,事關油田生產建設,事關經濟社會發(fā)展,事關社會大局穩(wěn)定。為此采油廠上下各級組織把創(chuàng)建“和諧模范油區(qū)”、維護油區(qū)治安管理、油田上產量實現跨越式發(fā)展的全局來認識”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的一項政治責任,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判形勢,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治安保障,維護了油區(qū)穩(wěn)定。

二是要規(guī)范程序,服務措施到位。規(guī)范的程序是減少涉油矛盾糾紛發(fā)生的根本基礎。我們依靠原有建立的“油地結合”服務辦公室,把涉油服務與調處化解涉油矛盾糾紛結合起來,把靈活執(zhí)行政策與考慮涉油矛盾糾紛的特殊性結合起來,依法規(guī)范石油勘探開發(fā)運作程序,既全力支持了油田開發(fā)建設,又充分考慮了群眾的切身利益。涉油鄉(xiāng)鎮(zhèn)充分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在接到“油地結合”辦公室統一核發(fā)的鉆探油井項目建設批復和施工許可證后方可允許鉆前隊伍進駐;定期對本轄區(qū)施工的鉆井隊、施工隊、試油隊、修井隊的井場逐一排查,劃定施工區(qū)域,督促企業(yè)設置隔離墻,規(guī)勸群眾遠離施工現場。

三是要注重實效,管護責任到位。全面防范是做好油區(qū)治安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堅持以專業(yè)管護為主導,以有償承包管護為補充,以打擊防范為保證,以共建共治為基礎,實行“縣包區(qū)塊、鄉(xiāng)包井、村包段、人包線和定井線、定人員、定職責、定獎懲”的“四定四包”管護負責制,把管護責任落實到專業(yè)管護隊,承包到具體管護人。采取巡查看護的辦法,構筑點上防、線上巡、面上控的管護網絡,壓縮涉油違法犯罪空間。地企雙方不斷加大技防建設投資力度,在油區(qū)推行電子巡查、視頻監(jiān)控、智能管理等技防手段,努力實現技防網絡全覆蓋,提升油區(qū)管護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四是要適時整治,依法打擊到位。依法嚴厲打擊涉油犯罪是油區(qū)治理的首要環(huán)節(jié)。采油廠綜治部門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打現行、破積案、追逃犯,以提高打擊實效來遏制涉油違法犯罪活動。綜治部門和油田公安機關加強信息溝通,緊密配合,以打孔盜油、暴力哄搶原油、里勾外連倒u原油及破壞油田生產設施等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為重點,集中優(yōu)勢兵力,適時開展涉油案件破案專項戰(zhàn)役,集中偵破了一批涉油刑事現案和積案,嚴厲懲處了一批涉油違法犯罪分子。對無理組織煽動群眾阻車斷道、制造事端干擾破壞油田正常生產秩序的,及時立案偵查,依法從重打擊。嚴肅辦案紀律,杜絕以罰代刑、降格處理,辦人情案,關系案。同時,采油廠綜治辦針對油區(qū)治安實際,定期不定期對油區(qū)的廢舊金屬收購站(點)、貯油坑、收油點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徹底治理偷盜原油根源。

第8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由于對國際經濟交往所實施的政府控制(以下簡稱政府控制)在當今主要表現為各國政府從本國利益出發(fā)所實施的單邊控制,所以,由此而引發(fā)的國家之間的沖突就不可避免。這種沖突對國際經濟交往造成許多不應有的障礙,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并不能達到實施控制的國家所追求的目標,只是無謂地造成國際關系的惡化。因此,探討這種沖突的產生根源,尋求這種沖突的解決方法,就成為各國政府和學者們所共同關心的問題。當然,在國際社會還是以國家為構成單元、而每個國家都以追求自身利益為目標的情況下,國際經濟交往的政府控制所產生的沖突(以下簡稱政府控制沖突)是無法根本消除的;我們現在所能夠做到的是如何盡量減緩這種沖突。政府控制沖突從表現形式上看,可分為管轄沖突和非管轄沖突。所謂管轄沖突是指不同的國家對同一國際經濟交往主體同時進行控制(管轄)所產生的沖突,其特點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對同一國際經濟交往的主體都享有控制的權力,所以這種沖突的實質為權力行使上的沖突;而非管轄沖突是指一國行使政府控制并未對他國的管轄權構成妨礙,但卻影響他國的實際利益,從而引起國家間的對抗。不同的政府控制沖突有其不同的產生原因,因而也需要有不同的解決方法。

一、管轄沖突及其解決

(一)管轄沖突的產生原因

政府控制的管轄沖突是一種常見的沖突,例如,一國對其海外投資者的投資所得要行使稅收管轄權,而資本輸入國對同一投資者的同一所得也要行使稅收管轄權,這就產生了兩個國家在稅收管轄權方面的沖突。管轄沖突的最為典型的一件事例大概就是80年代初發(fā)生于歐美之間的關于前蘇聯的天然氣管道工程的沖突。當時,西歐的許多國家支持本國的公司參加蘇聯的天然氣管道工程,但美國卻從政治利益考慮而竭力反對西歐國家參與這項工程。1981年末,美國商務部下令禁止美國的設備和技術參與蘇聯的天然氣管道工程;1982年6月,又進一步規(guī)定禁止美國私人和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外國公司、以及根據同美國公司簽訂的許可協議或生產協議而進行生產的外國公司向蘇聯提供石油和天然氣設備。這是美國第一次禁止美國公司的外國子公司轉出口源于美國的貨物以及使用了美國的原器件或技術資料而在其他國家制造的貨物。根據美國的上述規(guī)定,即使美國股東對一個外國公司的持股率低于24%,這家外國公司也要處于美國法的管轄之下;而且,美國的這些法規(guī)不僅約束準備與蘇聯達成的有關天然氣管道工程的協議,同時也約束已經同蘇聯方面達成的有關協議。

在美國公布了上述規(guī)定后不久,一些外國政府就開始作出強烈反應。法國政府要求DresserFrance公司(一家美國公司的法國子公司)履行已同蘇聯方面簽訂的設備供貨合同;英國政府則援引其《貿易利益保護法》(ProtectionofTradingInterestsAct)要求JohnBrownEngineering公司(一家同美國通用電器公司有生產協作關系的英國公司)拒絕執(zhí)行美國的上述規(guī)定;意大利政府總理在訪問美國時聲稱,美國的這種控制措施將損害西方國家的商業(yè)信譽;歐共體也公開批評美國的做法,指責美國在采取如此重大的措施之前未同盟國協商,并指出歐共體規(guī)范其國民和公司的行為的利益要高于美國外交政策的利益。

在美國管轄與本國管轄的沖突之下,西歐國家的公司當然選擇接受本國的管轄。于是,美國政府便開始對不接受管轄的外國公司實施制裁。DresserFrance等公司被列入抵制名單,禁止其從美國進口貨物。后來,這種制裁有所松動,改為禁止這些公司從美國進口源于美國的與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和開采有關的設備和技術。美國的制裁進一步引起西歐國家的不滿。在西歐國家的集體壓力之下,美國政府于1982年年底取消了出口制裁措施,但同時宣稱,美國已從西歐國家得到允諾,后者將加強戰(zhàn)略物資的出口管理,并不再與蘇聯簽定新的與石油和天然氣管道工程有關的供應合同。但英、法等國卻隨后聲明,這只是美國單方面的意愿1.

天然氣管道事件所引發(fā)的管轄沖突產生了極其廣泛的反響。許多西歐國家的公司開始考慮同美國公司建立資本和技術合作關系是否有益,因為它們感到這種合作關系會因為美國政府的出口控制政策而變得難以依賴。

可以看出,政府控制的管轄沖突所產生的根源主要在于國家管轄權種類的不同。在國際法上,國家管轄權有兩種基本類型,即屬人管轄權和屬地管轄權?;趯偃斯茌牂?,一國可對本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實行管轄,而不管其位于何處;基于屬地管轄權,一國可對本國領域內所有的人行使管轄,而不管其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2.如果各個國家對特定種類的國際交往行使同一類型的管轄權,那么在很多情況下就不會產生管轄沖突。例如,對于跨國投資所得,如果每個國家都基于屬地原則來行使管轄權,那么,跨國投資者就會在稅收方面僅接受東道國的管轄,而不會產生管轄沖突。但事實上,每個國家?guī)缀醵际菍Ω鞣N形式的國際經濟交往同時主張屬人管轄權和屬地管轄權,這就會不可避免地產生政府控制方面的管轄沖突。例如,對于跨國投資所得,幾乎是每個國家都同時主張居住國稅收管轄權和收入來源稅收管轄權。基于前一種管轄權,一國將就本國納稅居民的全部所得征稅,而不管這種所得是在本國取得還是在外國取得;而基于后一種管轄權,一國將就所有在本國取得的收入征稅,而不管取得收入者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是納稅居民還是非納稅居民3.在其他形式的國際經濟交往中所產生的管轄沖突也基本上是由于兩個以上的國家同時主張不同類型的管轄權所導致的結果。例如,對于一項國際技術轉讓活動,技術輸出國可基于技術的供方為本國公司這一因素,而對這一交易行使屬人管轄權;而技術輸入國則可基于技術轉讓合同是在本國履行的這一事實,而對這一交易行使屬地管轄權。如果技術輸出國要求技術的供方必須對技術需方使用技術的范圍加以限制,而技術輸入國則禁止技術供方對需方的技術使用加以限制,那么就會不可避免地出現政府控制的管轄沖突。

即使各國對同一類型的國際經濟交往行使同一類型的管轄權,也不能完全排除管轄沖突的可能性。例如,就一項國際貨物貿易合同而言,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屬國都可依據屬人管轄權而對合同關系加以控制。于是便很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況:根據一方當事人的屬國的法律,合同是有效的,當事人必須予以履行,否則就須承擔違約責任;而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屬國的法律,合同是無效的或者說合同是不允許被履行的,這樣,當事人就沒有義務履行合同。在前面所假設的技術轉讓活動中,也可以由于技術輸出國與技術輸入國同時基于屬人原則主張其管轄權,而產生管轄的沖突。

屬人管轄與屬地管轄的并存已經使得管轄沖突的出現成為不可避免的事情,而保護主義管轄權的出現則使得政府控制方面的管轄沖突更為復雜化。所謂保護主義管轄權,是指一個國家基于某項活動對本國的利益產生了或即將產生重大影響這一事實所行使的管轄權,也稱效果管轄權。保護主義管轄權不考慮行為人的國籍,也不考慮行為人的所在地或行為的發(fā)生地,而僅以行為的效果是否及于本國作為考慮的因素。它的出現是因為傳統的屬人管轄和屬地管轄原則不能滿足國家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保護主義管轄原則在刑事管轄方面早已得到確立,不僅多數國家的國內法將外國人在國外所從事的危害本國利益的犯罪置于本國法律的管轄之下4,許多國際公約例如1970年制定的《關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1979年制定的《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也都確立了保護主義管轄原則。在刑事犯罪的管轄方面,盡管引入保護主義管轄原則,各國的沖突并不十分激烈,但將保護主義管轄權引入國際經濟交往領域,就會經常引起政府控制的管轄沖突。在天然氣管道事件中所出現的美國與西歐國家之間的管轄沖突,主要是西歐國家的屬人主義管轄權與美國的保護主義管轄權的沖突。西歐國家要求本國的公司履行其已經同前蘇聯方面簽訂的有關合同,是在行使屬人管轄權;而美國政府禁止某些西歐公司同蘇聯進行與天然氣管道工程有關的貿易活動,既缺少屬人管轄的基礎(因為這些公司并不是美國公司),也缺少屬地管轄的基礎(因為這些公司所從事的活動是在美國領土之外),所以,美國政府對這些西歐公司實施控制,實質上是在主張保護主義管轄權。

保護主義管轄有時被解釋成屬地管轄的一種特殊的形式。依據這一原則,屬地管轄中的“地”包括行為發(fā)生地和效果出現地。這樣,盡管一項行為是外國人在國外所為,但只要行為的效果及于本國,那么,本國對此項行為所行使的管轄也是一種屬地管轄。但由于這種“屬地管轄”的含義與傳統的屬地管轄相比,相去甚遠,所以極少有人把保護主義管轄權稱為屬地管轄權。而實踐中人們對保護主義管轄權最常用的稱謂卻是“域外管轄權”(Extraterritoriality),或“長臂管轄”(long-armjurisdiction)。保護主義管轄也是一柄雙刃劍。幾乎每個國家都反對其他國家以保護主義的管轄來妨礙本國的屬人管轄權或屬地管轄權的行使,但幾乎又是每個國家都不愿意放棄保護主義管轄。西歐國家和日本等國一方面反對美國在外貿管制法、反托拉斯法等領域實行保護主義管轄,另一方面卻在本國的有關法律中確立了保護主義的管轄原則。作為歐洲共同體(現歐盟)組建基礎的《羅馬條約》的第85條和第86條在確立反不當競爭法的基本框架時也規(guī)定了保護主義管轄,因為按照這兩條的規(guī)定,某項行為只要是對歐共體市場產生了限制競爭的效果,那么就在禁止之列。歐共體競爭法的保護主義管轄通過歐共體委員會的決定和歐共體法院的判例得到進一步的確認。1971年,歐共體法院曾判令一家美國公司(國際商業(yè)溶劑公司)支付罰款,因為這家美國公司指令一家意大利的子公司停止向歐共體內的廠家提供某種產品,而歐共體委員會和歐共體法院都認為這一行為構成了歐共體競爭法所禁止的濫用優(yōu)勢地位5.

(二)管轄沖突的解決方式

由于政府控制的管轄沖突產生于不同國家對同一國際經濟交往同時行使管轄權,所以這類沖突只能通過國家之間協議劃分管轄權、或一國對他國的管轄優(yōu)先的確認或默認來加以解決。

1.管轄權的協議劃分

國家之間通過協議來劃分彼此對某類國際經濟交往的管轄權是解決政府控制沖突的最為理想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體現了國際法中的國家原則和平等互利原則;而且由于協議劃分管轄權是有關國家通過國際條約的方式對彼此的權利義務關系的確認,所以容易得到實現。國家之間通過協議來劃分管轄權的成功例證是國家之間通過條約對稅收管轄權的劃分。國際社會很早就致力于通過締結國際條約來解決跨國稅收的管轄沖突問題,19世紀末就出現了有關稅收問題的雙邊條約。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國際聯盟財政委員會曾主持制訂了關于防止雙重課稅和稅務管理協助的協定范本6.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隨著國際經濟交往、特別是國際投資活動的增多,如何劃分稅收管轄權以解決雙重課稅的問題就更加迫切,于是,有關國際稅收問題的雙邊協定便大量出現。目前在這方面有兩個比較有影響的協定范本,一個是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所制定的《關于對所得和資產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范本》(ModleconventionfortheAvoidanceofDou-bleTaxationwithRespecttoTaxesonIncomeandonCapital,簡稱經合范本),一個是聯合國稅收條約專家小組所擬定的《聯合國關于發(fā)達國家與發(fā)展中國家間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范本》(ModleDoubleTaxationConventionbetweenDevelopedandDevel-opingcountries,簡稱聯合國范本)。盡管這兩個范本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但對有關國家締結國際稅收協議卻有重大影響。

各類國際稅收協定最基本的作用是確定各締約國在有關稅收方面的管轄權的范圍。國際稅收協定所涉及的跨國所得可大致分為營業(yè)所得、投資所得和勞務及其他所得三類。對于一般營業(yè)所得,稅收協定通常規(guī)定屬地優(yōu)先原則,即承認收入來源國的稅收管轄權的優(yōu)先地位,其條件是這類所得必須是通過常設機構的活動而取得的。對于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投資所得,通常按收入分享原則由收入來源國與居住國分別行使稅收管轄權。先由收入來源國按照限制稅率征稅,然后由居住國按照本國稅率補征差額稅款。對于從不動產取得的所得、以及從轉讓不動產所取得的資本利得,一般規(guī)定由不動產所在國行使稅收管轄權。關于勞務所得,國際稅收協定通常將其分為獨立個人勞務所得和非獨立個人勞務所得。前者是指從事專業(yè)性勞務或其他獨立性質的活動而取得的所得;后者是指由于受雇而取得的薪金、工資和其他類似報酬。一般規(guī)定,在收入來源國停留不超過183天的對方國家個人的所得應由對方國家(居住國)征稅;但在收入來源國有固定基地的獨立勞務所得和受雇于收入來源國的非獨立勞務所得應由收入來源國征稅。

劃定各締約國的稅收管轄權已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雙重征稅的可能性,但在沒有確定對某種所得的獨占性的稅收管轄權之前,重復征稅仍有存在的可能。為此,國際稅收協定一般都要對避免雙重征稅的辦法作出專門的規(guī)定。經合范本和聯合國范本都推薦了免稅方法和抵免方法,但實踐中以采用抵免方法的稅收協定居多。例如,中、日兩國政府之間的稅收協定規(guī)定,中國居民從日本取得的所得,按照協定規(guī)定對該項所得繳納的日本國稅收數額,應允許在對該居民征收的中國稅收中抵免;日本居民就其從中國取得的所得向中國繳納的稅收數額,應允許在對該居民征收的日本國稅收中抵免。

通過稅收協議來劃分有關國家的稅收管轄權是一種解決稅收方面的政府控制沖突的成功方法。它帶來三個方面的積極后果:第一,確認了締約各方的稅收管轄權的范圍,減少了政府控制方面的沖突,表現出締約各方對對方的尊重;第二,比較合理地劃分了締約各方的稅收利益;第三,使得國際投資者的稅負趨向合理,便利了國際投資和相關國際經濟交往的發(fā)展。通過協議來劃分管轄權的做法在其他領域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例如在國際投資保護方面,在訂有雙邊投資保護協議的國家之間,其實是肯定了東道國的屬地管轄優(yōu)先原則。只有當東道國對外國投資者的管轄違背了國際法原則或規(guī)范,投資者的屬國才可以依據屬人管轄原則,向東道國提出權利主張。協議劃分管轄權的方式也可以適用到其他一些領域。例如可以考慮在競爭法領域中也確立屬地管轄優(yōu)先的原則,由不當競爭行為的發(fā)生地所在國來受理和解決糾紛;只有當行為地所在國對案件的處理違背了它所承擔的國際義務時,才可由被害人的屬國依據屬人管轄原則來行使權利。當然,這樣做的前提是各國的有關實體法的內容大體一致,或者說存在最低國際標準,否則,不同國家對相同案件的處理就會出現不同的結果。

2.管轄讓步

在國家之間無法或尚未就管轄權的劃分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應倡導管轄讓步原則。所謂管轄讓步不是指有關的國家均放棄管轄,而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對同一國際經濟交往的當事人的行為均有管轄權的情況下,承認某一國家的管轄權的優(yōu)先地位,而由其他國家放棄管轄權。那么,如何確認某一國家的管轄的優(yōu)先地位呢?比較可行的標準就是“最密切聯系”原則,即考慮哪個國家與特定的國際經濟交往當事人的特定行為有最密切的聯系。

在國際合同的準據法的確認方面存在著國際公認的最密切聯系原則,即當合同當事人未就合同的準據法作出選擇時,或當事人對準據法的選擇被認定無效時,由合同爭議的處理機構選擇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作為合同的準據法。確立這一原則的基本假設就是每一國際合同關系都在某一特定的法律的支配之下,如果合同的當事人對這一法律沒有明確指出,那么它就應該是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那個國家的法律。我認為這一原理也同樣適用于政府控制領域。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同時對某一實體或行為具有管轄權時,應該由與該實體或該行為有最密切聯系的那個國家來行使管轄。

美國曾在反托拉斯法的實施方面實行簡單的“效果原則”,即:只要某項行為損害了美國的商業(yè)利益,美國就有權對其加以管轄。但從本世紀60年代開始,美國通過判例的積累,開始強調只有當一項被指控的行為對美國的商業(yè)利益造成實質性(materialandsubstantial)的影響時,美國的反托拉斯法才應主張域外效力。在70年代的一個著名的(TimberlaneLumberCo.v.sBankofAmerica)的審理過程中,美國第九巡回法院法官喬伊(Choy)進一步提出了在主張美國的反托拉斯法的域外適用時所應考慮的因素。他指出,由于國際事件的特殊性,應將美國的利益與其他國家的利益加以比較,以考察某一事件對美國利益或與美國的關聯是否如此重要,以致使美國有理由伸張其域外管轄權。由于喬伊法官的這一主張不僅要求考慮被指控的行為對美國利益的影響,也要求考慮這一行為對其他國家的影響,并通過對美國和外國的影響程度的比較來確定是否行使域外管轄權,因而具有合理的成分,被稱作“管轄上的合理原則”(與美國反托拉斯法的實體法上的“合理原則”相對應),受到美國司法界的普遍重視。美國法院在運用管轄上的合理原則時,通常會考慮:行使域外管轄權與外國法律或政策的沖突程度;當事人的國籍或從屬;公司的地址或主營業(yè)所的位置;不同國家行使管轄權對當事人的有效約束程度;被指控的行為對美國的影響及對其他國家的影響的比較;當事人故意損害或影響美國的商業(yè)的范圍以及這種影響的可預見程度等等7.

美國在反托拉斯法的域外適用方面從“簡單效果原則”到“合理原則”的轉變表明在政府控制上有一種客觀要求,即一國不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條件地主張自己的管轄權。當由其他的國家行使管轄權更為合理時,一國應尊重其他國家的管轄權的行使,而放棄自己的管轄權。在確定由哪個國家行使管轄權更為合理時,美國的司法界已提出了若干需要考慮的因素,但我認為,這些因素的地位不應該是等同的,也就是說,不應該簡單地以關聯因素的多少來認定到底應由哪一國家來行使管轄權。有的因素,例如“行為地”,由于對有關國家的利益會產生重大影響,所以應該比其他因素具有更重的分量。同時,在比較一項被控制的行為對不同國家的影響時,不僅應考慮該行為本身對不同國家的不同影響,而且還要考慮當一個國家對該行為行使管轄后對其他國家的影響。還以天然氣管道工程為例,如果僅考慮西歐國家的公司參與前蘇聯的天然氣管道工程這一行為本身,那么就應該認為,這些行為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利益或外交利益構成傷害;而對西歐國家來說,這些商業(yè)行為對其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沒有什么特別的影響。但是,如果就此確認美國對這些西歐國家的公司的管轄,則將導致對這些西歐國家的利益的傷害,而這種傷害要大于西歐公司同蘇聯的商業(yè)交往所可能對美國利益帶來的傷害。西歐國家對美國單方面行使管轄權的堅決抵制就表明了這一點。

管轄讓步在某些領域中可能更為容易實現。例如在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的政府控制方面,很少出現國家之間的管轄沖突。當一個國家對某一有爭議的合同關系實行管轄時,很少有其他的基于屬地或屬人原則對該項合同關系也享有管轄權的國家強行主張其管轄權。一國是否愿意在管轄方面作出讓步,顯然取決于被管轄的對象對本國利益的影響程度。避免在影響程度方面產生誤解是一國在管轄讓步問題上作出正確選擇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就合同條款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并簽字,即為合同成立?!痹摲ǖ牡谒臈l又規(guī)定:“訂立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不得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边@樣,如果一家中國公司同一家外國公司在國外訂立了一份口頭合同,按照我國上述法律條款的規(guī)定,這一合同是不成立的。即使該合同的準據法不是中國法,但中國法律要求有中方當事人參加的涉外經濟合同的訂立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因此,中國法律關于合同的書面形式的要求,具有強行法的性質,不因合同的準據法為外國法而影響其適用。但如果這一口頭合同被享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認定有效,我國似乎就不宜硬行確認該合同關系的不成立。在適當的時候作出管轄上的讓步,并不簡單地意味著一國權利或利益的喪失,就如同四處主張管轄權并不一定帶來權利或利益的增大一樣。有效的規(guī)則的確立不僅會帶來國際社會總體利益的增長,也會帶來各個成員國家的利益的增長。

3.確立屬地管轄優(yōu)先原則

如果國家之間無法或尚未就管轄劃分問題達成協議,而且又都不肯作出管轄讓步,那么在政府控制的管轄沖突出現的時候,就只能實行屬地管轄優(yōu)先的原則,即: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對同一國際經濟交往的當事人的同一行為同時主張管轄權時,依屬地原則行使管轄權的國家應優(yōu)先行使管轄。

承認屬地管轄優(yōu)先,主要有兩方面的理由:第一,一項行為通常對行為地產生的影響最大;第二,行為地所屬國家對行為人的管轄通常最為有效。這里所說的行為地指的是行為發(fā)生地。當一項行為的結果地與發(fā)生地不一致時,應該是存在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為結果地。因為一項行為對發(fā)生地總是有影響的,所以,行為發(fā)生地也總是行為結果地或結果地的一部分。如果以行為結果地作為屬地管轄的標準,那么,某一行為結果地不一定是受該項行為影響最大的地域;該地域所屬的國家也不一定能對該項行為或行為人行使最為有效的管轄。

屬地管轄優(yōu)先也許是各國所必須接受的現實。一個國家可以對他國的屬人實行管轄,但卻很難對他國的屬地行使管轄。屬地管轄應該是最初的管轄原則。領土是國家存在的物質基礎,又是國家權力的行使空間。在國際交往不很發(fā)達的時候,國家管轄權的含義應該等同于一國在其疆域之內的最高權力。即使在今天,從各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我們也可以看出,屬地管轄占據主要地位,而屬人管轄則是輔的。一國對其位于國外的國民的控制同該國民所在國的控制比較起來只能是居于第二位的。所以,當政府控制方面的管轄沖突出現時,屬地管轄優(yōu)先是比較易于實現的,甚至不需要完整、嚴密的理論的支持。

二、非管轄沖突及其解決

(一)非管轄沖突的產生原因

在政府控制方面的非管轄沖突是指一國對某一國際經濟交往的當事人及其行為行使獨占性管轄而與其他國家產生利益沖突。如果一國在行使其獨占性管轄權時并沒有違背其依照習慣國際法或國際條約所承擔的義務,那么就應該是無可指責的;即使這種管轄權的行使對其他國家的利益帶來不利的影響,其他國家也不能依據國際法來主張其權利。比如,如果一國所建立的反傾銷制度沒有違背該國所承擔的條約義務,也不違反一般的國際法規(guī)范,那么該國政府責令本國的進口商就某項貨物的進口繳納一定數額的反傾銷稅,就是完全正當的,盡管征收反傾銷稅的結果會帶來出口國的利益損失;同樣,如果一國政府依據其出口管理法而禁止某類技術的出口,盡管與技術進口國的利益發(fā)生沖突,也不能認為違法的??梢哉f,政府控制方面的非管轄沖突不是有關國家的權利上(法律上)的沖突,而是利益上的沖突,它產生于國家之間的利益的不一致。

(二)非管轄沖突的解決方式

既然非管轄沖突在實質上是不同國家之間的利益的沖突,所以,解決這類沖突的途徑就應該是不同國家的利益的協調。具體的解決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取消不必要的政府控制

對國際經濟交往實施政府控制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因此,如果某項政府控制無助于這一目的的實現,那么這項政府控制就應該予以取消。所以,問題的關鍵在于確認某項政府控制是否可以真正起到維護本國的利益的作用。在這方面有以下兩個問題需要考慮。

第一,實施政府控制與不實施政府控制,究竟怎樣做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本國的利益。以美國對社會主義國家所實施的出口控制來看,立法者考慮問題的出發(fā)點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存在對美國的利益構成威脅,因此必須控制對社會主義國家的出口,特別是那些具有軍事用途的物品和技術的出口,這樣才能扼制社會主義國家的“擴張”,維護美國的國家安全。但也有一些西方人士對此持不同的觀點。他們認為,對社會主義國家不應該扼制,而應該融合。應使這些國家的經濟與西方國家的經濟聯系到一起,并保證這些國家的政局的穩(wěn)定,這樣才能使這些國家在國際社會中成為有責任感的成員,才能避免發(fā)生劇烈的國際沖突8.因此,應擴展同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際經濟貿易交往,而不是過多地限制這種交往。如果從我們的觀點出發(fā),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完全可以和平共處,不應該基于政治目的而實施出口控制,平等的國際經濟交往可以增進各國的利益并有助于維護國際和平。我們當然不能要求美國政府完全接受我們的觀點,但美國也許應該通過對其西歐盟國的做法的考察來考慮調整其出口控制政策。西歐國家與美國實行同樣的社會制度,但這些國家的出口控制政策特別是近二三十年間的對社會主義國家的出口控制政策卻要比美國寬松得多。究竟是西歐國家的做法還是美國的做法更有利于本國的利益,通過認真的比較大概不難得出結論。

第二,實施政府控制所期待的利益與可實際獲得的利益,究竟以哪一種利益為著眼點。由于各種因素的卷入,一國實施政府控制所期待的利益往往與實際所獲得的利益存在著差距。在這種情況下,實施政府控制的國家更應該著眼于可實際獲得的利益。如果期待利益與可實際獲得的利益相距較大,而可實際獲得的利益與實施控制的代價相比并無明顯的效益,那么就應該放棄這種控制。在前面所列舉的天然氣管道工程事件中,美國禁止其本國公司向前蘇聯方面提供與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采有關的技術和設備,是期待著西歐國家能采取合作的立場,期待著其出口管制能對西歐國家的公司構成約束,從而阻止蘇聯獲得有關的技術和設備。但其實際效果卻是:美國公司的出口利益受到損害;蘇聯從西歐公司獲得了所需要的技術和設備;西歐盟國對美國的政策表示出強烈不滿;外國公司對于同美國公司的合作產生懷疑。對于這樣一種實際的后果,無論美國政府是否有所預見,都表明其決策的失誤。

2.確立統一的國際標準

確立政府控制的國際標準可以使政府控制的實施條件趨于一致,可以對各個國家的利益予以平衡,從而減少政府控制方面的利益沖突。例如,通過確立實施反傾銷法的條件,就可以使各國的反傾銷實踐大體相同,當一國實施其反傾銷法時,利益受到影響的國家就不會感到受到挑戰(zhàn)。確立國際標準的最為理想的方式是締結國際公約,通過公約來使眾多的成員國接受某項標準,再通過成員國的反復、經常的實踐擴展這些標準的影響范圍,最終使其成為普遍接受的國際法規(guī)范。國際社會在通過公約方式確立國際標準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功。關貿總協定以及烏拉圭回合多邊談判所達成的新的協議在有關政府控制的國際標準的確立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其主要表現可歸納為兩個方面:

第一,在外國人和外國貨物的待遇方面,確立了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標準。關貿總協定的最初文本即已在國際貨物貿易方面確立了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倕f定的第三條規(guī)定:“一締約國領土的產品輸入到另一締約國領土時,不應對它直接或間接征收高于對相同的國內產品所直接或間接征收的國內稅或其他國內費用”:“一締約國家的領土的產品輸入到另一締約國領土時,在關于產品的國內銷售、兜售、購買、運輸、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條例和規(guī)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應不低于相同的國內產品所享受的待遇”,這些規(guī)定可保障外國進口產品在進口國的經銷過程中免遭歧視待遇??倕f定的第一條規(guī)定:“一締約國對來自或運往其他國家的產品所給予的利益、優(yōu)待、特權或豁免,應當立即無條件給予來自或運往所有其他締約國的相同產品。”這一規(guī)定旨在消除締約國之間以及締約國與非締約國之間在進出口貿易控制方面的差別待遇,使所有締約國都獲得同等的貿易條件和機會。烏拉圭回合談判所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也都在不同的范圍確立了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例如,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三條規(guī)定:除了某些例外情況,“每一成員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對其成員國的國民所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對其本國國民所提供的待遇”;協議的第四條規(guī)定:“就知識產權的保護而言,一個成員國向任何其他國家的國民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優(yōu)待、特權或豁免都應立即無條件地適用于所有其他成員國的國民?!蓖ㄟ^確立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標準,可使得一個締約國的國民和產品,在特定范圍內,在另一締約國獲得非歧視性待遇,這也意味著在政府控制方面,外國人和外國產品不會受到歧視,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政府控制方面的利益沖突。

第二,在一些具體的控制措施方面確立了相應的標準。確立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標準可在政府控制方面獲得一種公平,但這種公平是比較有限的。因為它只能達到“非歧視”這一水平。如果一個國家在貨物流通管理、知識產權保護和投資行為的規(guī)范方面實行的是較低水準(以是否有利于國際經濟交往為標尺,并同多數國家的實踐相比較),那么,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并不能使得國際經濟交往的政府控制水平趨向一致;相反,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的適用倒可能帶來不公平的后果。如果一個國家對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20年,而另一國家的保護期限是10年,那么,后一國家的國民的專利權在前一國家可獲得20年的保護,而前一國家的國民的專利權在后一國家卻只能獲得10年的保護。為此,許多國際條約在確立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的同時,也對某些政府管理措施制定了具體的標準。這類標準可稱作最低標準,滿足這些標準是各締約國的義務,但各締約國自可實行更高的標準。例如,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就知識產權的保護確定了一系列具體的標準,但同時又在第一條規(guī)定:“成員國可以在其國內法中規(guī)定比本協議所要求的更為廣泛的保護,其條件是這樣的保護不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但成員國沒有義務一定要這樣做?!弊畹蜆藴实拇_立可在一定程度上統一各國的實踐(包括對國際經濟交往所實施的政府控制),減少由于各國標準不同所引起的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所確立的最低標準包括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保護期限和保護方式等等。在保護范圍方面,知識產權協議明確將“未公開的信息”列為知識產權的范疇;在保護期限方面,協議對每一類可確定保護期限的知識產權都規(guī)定了最低的保護期限;在保護方式上也作了許多具體的規(guī)定。例如,協議的第二十一條禁止對商標實行強制許可;協議的第三十一條對專利權的強制許可規(guī)定了嚴格的適用條件。烏拉圭回合談判所通過的其他一些協議,例如反傾銷協議、反補貼協議、政府采購協議等也都為某些政府控制措施的實施條件規(guī)定了具體的標準。相信這些協議的實施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國際經濟交往中政府控制方面的利益沖突。

3.通過磋商來協調彼此的利益

前面已經提到,一國對國際經濟交往所實施的控制如果沒有違背其國際法上的義務,即使給他國利益帶來不利影響,在國際法上也是無可指責的。但這并不表明實施控制的國家可對其他國家的反應不予理會,因為其他國家通常會就此采取相應的舉措,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會由此而引發(fā)為國家之間的對抗。任何一種對抗都意味著彼此的利益損失,所以通過磋商來協調彼此的利益就成為一種必要。

1996年5月15日,美國以所謂“中國沒有令人滿意地履行1995年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為由,公布了一份總額為30億美元的對中國進行貿易制裁的初步清單,聲稱如果中國不采取措施,美國將從6月17日起對價值約20億美元的中國出口美國的商品征收懲罰性關稅。美方宣布,自清單公布之日起,將有30天時間供“公眾評論”以及舉行“公開聽證”。在評論和聽證的基礎上,將把制裁總額壓縮到20億美元左右。

美國依據其國內法對“拒絕給予知識產權以充分有效保護”的國家實施貿易制裁或以此相威脅已成為其近年來常用的做法。美國的這種做法是否違背國際法已在國際社會引起廣泛的爭論。即使拋開這一點不談,美國的這種做法能否實現預期的利益也是很有疑問的。就在美國方面公布其對華貿易制裁清單的當天,中國的外經貿部即公布了中國對美貿易的反報復清單。中國外經貿部在其發(fā)表的公告中指出,鑒于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無視我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以及為保護知識產權而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單方面宣布對華實施貿易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關于“任何國家或者地區(qū)在貿易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qū)采取相應的措施”的規(guī)定,為維護國家和民族尊嚴,對于美國的貿易制裁措施,我國將不得不采取相應的反報復措施。中國的反報復措施包括:對原產于美國的農牧產品、通訊設備等除正收進口關稅外,加征稅率為百分之百的特別關稅;暫停進口產于美國的電影、電視片及錄像帶、錄音帶、激光唱盤、激光視盤等音像制品;暫停受理和審批美國農藥、藥品制造商根據我國農業(yè)化學物質產品和藥品行政保護條例所提出的申請;暫停受理和審批美商在華投資設立商業(yè)、旅游、內外貿企業(yè)并暫停受理和審批美國商業(yè)、旅游、內外貿企業(yè)在華設立分支機構和代表處。中方同時宣布,以上措施將于美國對華出口產品貿易報復措施生效時生效。中國外經貿部在同日發(fā)表的聲明中指出:中美雙方在知識產權領域存在的分歧只能通過平等協商來解決,而不是采取施壓和報復的強權手段,對抗是絕對沒有出路的。在中國的嚴正立場面前,美國同意回到談判桌邊。6月13日至17日,中美兩國政府的談判代表在北京進行了建設性的磋商,并最終達成一致。美國承諾將中國從特別301重點國家名單中去掉和取消貿易報復;中方同時取消相應的報復措施。實踐再一次證明,平等協商是解決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的有效方法。

4.推進區(qū)域經濟一體化進程

區(qū)域經濟一體化是指同一區(qū)域內的數個國家通過締結條約而協調各成員國的經濟貿易政策,逐步消除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和非貿易壁壘,從而形成一個超越國界的商品、資本、人員和勞務等自由流通的統一的經濟區(qū)的過程。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以來,已出現了多個在國際經濟和政治領域產生重要影響的區(qū)域性經濟組織。自80年代中期以來,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的進程明顯增快。區(qū)域性經濟組織對國際經濟和政治關系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從政府控制角度來看,區(qū)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要作用在于消除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和非貿易壁壘,便利成員國之間的各種經濟交往,這就意味著各成員國對區(qū)域內的國際經濟交往的政府控制的削弱,由個別國家的政府控制轉向區(qū)域性經濟組織的集體控制。區(qū)域性經濟組織通常采取自由貿易區(qū)的形式,而自由貿易區(qū)的特點是:成員國之間相互減免關稅,取消非關稅壁壘,實行貿易自由化;相互提供投資方面的優(yōu)惠措施,減少投資障礙,追求投資的自由化。如北美自由貿易區(qū)協議即明確規(guī)定,美、加、墨三國之間將在10年內減免大部分進口商品的關稅,取消配額限制等非關稅壁壘措施;對投資者相互給予國民待遇,也不再規(guī)定諸如出口比例、原產地限制、貿易收支、技術轉讓等方面的歧視性條件。

關貿總協定對建立關稅聯盟和自由貿易區(qū)這類國際經濟組織是持鼓勵立場的9.一體化國際經濟組織的積極作用,在于它可以在組織內部削減甚至取消國家間的貿易壁壘,消除不合理的政府控制,便利國家間的經濟交往,這與關貿總協定的宗旨是一致的。當人們還無法在全球范圍內消除國家之間的貿易壁壘時,在區(qū)域范圍內完成這種實踐也是應該提倡的。但是,區(qū)域化經濟組織的建立也可能帶來消極的影響,即區(qū)域化經濟組織的各成員國在取消彼此之間的貿易壁壘的同時會作出排他性的安排,阻礙非成員國的商品的進入,因此,關貿總協定對建立一體化經濟組織的支持是有條件的,即這類組織的建立不得妨礙與其他國家之間的貿易,對此,總協定第二十四條第5款還作出了專門的規(guī)定。

區(qū)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建立,可在組織內部減少政府控制方面的利益沖突和管轄沖突;但與此同時,也應警惕由此而產生出新的政府控制沖突,即區(qū)域性國際經濟組織與其他國家在國際經濟交往的政府控制方面的沖突。許多國家組建區(qū)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增強國際競爭能力,對付貿易保護主義。在這種情況下,就容易出現不合理的政府控制,從而出現新的沖突。

注釋:

①有關“天然氣管道事件”的詳細情況,可參閱GaryK.Bertsch&StevenElliott-Gower,Ex-portControlsinTransition,DukeUniversityPress,1992

②見詹寧斯·瓦茨修訂《奧本海國際法》(中譯本),王鐵崖等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頁。

③見高樹異主編《國際經濟法總論》,吉林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367—371頁。

④見J.G.Starke,AnIntroductiontoInternationalLaw,(1977Edition),p.297。

⑤見曹天玷主編《現代競爭法的理論與實踐》,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126頁。

⑥見葛惟熹主編《國際稅收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4年版,第369—370頁。

⑦見A.D.Neale&D.G.Goyder,TheAntitrustLawoftheU.S.A.,CombridgeUniversityPress,p.351。

第9篇: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范文

1.1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有可能發(fā)生在城市供氣系統的重大事故,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wěn)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fā)展,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統籌安排,協調配合。分級管理,分區(qū)負責。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在轄區(qū)內在供氣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或者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時,進行搶修救援,防止事故發(fā)生或防止事故擴大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所指的供氣事故指用于本區(qū)境內天然氣、液化氣輸送管道、儲氣、加氣站等設施及終端用戶所發(fā)生的泄漏、燃燒、爆炸、中毒等事故。

1.5事故分類

供氣事故按其產生原因及影響程度分為3個等級:

(1)特別嚴重(Ⅰ級):指在居民密集地區(qū),輸氣設施發(fā)生泄漏引發(fā)火災、爆炸,造成重大傷亡(死亡30人以上)及財產損失的事故。

(2)嚴重(Ⅱ級):指輸氣設施發(fā)生泄漏、引起燃燒、爆炸,死亡人數3人以上30人以下,對周邊影響不大的事故。

(3)一般(Ⅲ級):指輸氣設施發(fā)生泄漏但能及時搶修,沒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終端用戶發(fā)生中毒、爆炸、燃燒,死亡人數3人以下的事故。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區(qū)政府成立供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本區(qū)供氣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其組成如下:

總指揮:區(qū)政府分管副區(qū)長

副總指揮: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局長

成員: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區(qū)財政局、區(qū)安監(jiān)局、區(qū)衛(wèi)生局、公安分局、環(huán)保分局、交警支隊大隊等部門負責人。

應急指揮部職責

(1)決定本應急預案的啟動和停止;

(2)指導和協調區(qū)供氣系統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區(qū)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了解掌握區(qū)供氣系統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qū)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4)其他有關城市供氣系統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區(qū)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長兼任。

區(qū)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職責:

(1)負責收集、分析、報告本區(qū)供氣事故信息;

(2)向各成員單位傳達應急指揮部的工作指令并監(jiān)督落實;

(3)收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領導匯報工作進度;

(4)協調成員單位做好應急工作,配合供氣企業(yè)做好管網、設施搶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事故發(fā)展趨勢、災難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搶險救援對策和措施,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組織事故調查;

(6)負責事故信息報送和;

(7)辦理應急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指揮部成員部門的職責

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負責組織協調供氣企業(yè)和各相關部門做好現場搶險修復的應急救援工作;

區(qū)財政局

負責安排區(qū)級供氣事故應急資金預算,審查應急治理項目用款計劃,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并對其使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區(qū)安監(jiān)局

負責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區(qū)衛(wèi)生局

負責搶救傷員、醫(yī)療救護、災區(qū)防疫;

公安分局

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查處破壞供氣設施的案件;

環(huán)保分局

負責對水污染、環(huán)境污染的監(jiān)測及治理;

交警支隊大隊

負責事故地區(qū)交通管制。

2.4供氣企業(yè)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區(qū)人民政府、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制定的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yè)具體情況,制定科學地、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對用戶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5專家組及主要職責

由城市供氣設施的設計、施工、運營和電力工程,衛(wèi)生防疫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參加領導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預防行動

(1)根據事故級別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預警公告。

(3)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tài),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tài)進展情況。

(5)針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3.2預警級別及

按照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把供氣突發(fā)安全事故的預警分為三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黃色(Ⅲ級)、橙色(Ⅱ級)、紅色(Ⅰ級)。根據事態(tài)的發(fā)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Ⅰ級、Ⅱ級、Ⅲ級分別由省、市、區(qū)按級別預警信息。

3.3預警內容

預警信息的內容包括事故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qū)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范圍估計及應對措施、機關等。預警信息后,需要變更預警內容的,應當及時變更公告。法律、法規(guī)對突發(fā)事件預警級別和另有明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氣系統發(fā)生事故后,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供氣單位立即進行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并立即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報告。

4.2分級響應程序

4.2.1Ⅰ級、Ⅱ級響應行動

本區(qū)發(fā)生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事故后,供氣企業(yè)按照本單位應急處置方案在第一時間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迅速上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立即報告區(qū)政府和市建委,請求啟動上級政府相關應急預案。與此同時本區(qū)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牽頭,組織成立本區(qū)供氣突發(f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本區(qū)突發(fā)供氣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2.2Ⅲ級響應行動

本區(qū)發(fā)生一般(Ⅲ級)事故后,供氣企業(yè)按照本單位應急處置方案在第一時間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迅速上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分析研判,認為必要時立即報告區(qū)人民政府建議啟動本預案。區(qū)政府依據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報告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啟動本預案時,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牽頭,成立區(qū)供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全區(qū)供氣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

4.3信息報告

供氣系統事故發(fā)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供氣企業(yè)報告事故情況。供氣企業(yè)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派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處理,當事故等級為Ⅲ級或Ⅲ級以上超出自身處理能力時,供氣企業(yè)應立即上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和上級單位,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

供氣企業(yè)事故報告應依具體情況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報告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發(fā)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6)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事故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4響應行動

4.4.1供氣企業(yè)接報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tài)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搜集工作;

(4)服從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tài)趨勢及狀況。

4.4.2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tài)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3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盡快上報區(qū)人民政府、市建委和上級主管單位。

4.5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合理安排人員,保持通訊渠道暢通、信息溝通及時。

4.6指揮協調

4.6.1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接到供氣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4.6.2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參加應急處置的工作,并將情況上報區(qū)人民政府、市建委。

4.6.3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7擴大應急

因突發(fā)安全事故情況嚴重,本區(qū)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時,本區(qū)應急指揮部和區(qū)人民政府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建委報告,請求緊急支援和啟動上級相關預案。

上級專業(yè)應急救援隊伍來到事故現場后,本區(qū)供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本區(qū)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進行供氣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助行動。

4.8新聞報道

區(qū)供氣事故信息的公開要報區(qū)政府決定。區(qū)新聞辦對區(qū)供氣事故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guī)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等應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信息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9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5應急結束

5.1總結評價

5.1.1事故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交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5.2.1供氣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各項規(guī)定。

5.2.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應利用通信和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收集、掌握信息并加以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準確、及時、全面地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咨詢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礎材料、數據、情況。

6.2應急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yōu)化、強化以消防等專業(yè)隊伍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網絡。充分發(fā)揮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參與供氣事故的應急工作。各類搶險救援隊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備先進的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訂各類應急處置專業(yè)技術方案,并積極開展專業(yè)技能培訓和演練。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預案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領導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應急培訓與演習

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結合本區(qū)供氣供應的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相關局辦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進行應急培訓、演練活動,不斷提高本區(qū)的應急響應能力。

供氣企業(yè)對所有參與供氣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骨干人員進行培訓。

6.4.2宣傳教育

公眾信息交流的對象應包括一般公眾和新聞界,主要內容是供氣安全使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和供氣企業(yè)負責進行。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qū)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修訂或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本區(qū)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