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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自立個人事跡材料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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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自立個人事跡材料

第1篇:自強自立個人事跡材料范文

一、勤工助學在資助工作中的育人功能

2007年教育部和財政部聯(lián)合下發(fā)了《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該辦法第4條規(guī)定:“本辦法所稱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依據勤工助學的定義和貧困生的實際,這一資助形式在以下方面作用明顯。

(1)有利于促進貧困生心理健康發(fā)展。貧困生承受著經濟上的壓力,也帶來了較大的心理壓力。部分貧困生有自卑、自閉的傾向,有一些甚至心理扭曲。勤工助學活動調動了貧困生的主觀能動性,使貧困生能夠依靠自身勞動來緩解經濟困難,促進了他們自信心的樹立。勞動中自身價值的體現(xiàn)也給貧困生帶來了心理上的滿足感和成就感, 這也幫助他們勇于正視現(xiàn)實,克服自卑心理。同時勤工助學增加了貧困生與社會的交往,貧困生通過充當不同的社會角色,與更多的人員廣泛接觸,有助于增強人際交往的能力。

(2)有利于加強貧困生意志品德修養(yǎng)。經濟上的資助對貧困生而言是短暫的,而思想上的幫扶對貧困生卻是受益終身。無償?shù)馁Y助形式,有時可能會滋長個別貧困生的依賴思想。 勤工助學,卻能培養(yǎng)貧困生的自強、自立。這種靠自己的才能和勞動而生活的人生態(tài)度,對大學貧困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而能夠在勞動中積極解決問題,承受生活中的艱辛等,更能培養(yǎng)貧困生勇于進取、堅韌不拔的意志品質。

(3)有利于提升貧困生實踐鍛煉能力。大學生知識的獲得多來自于書本,勤工助學活動可以使貧困生在豐富的實踐生活中去體驗、去認識。利用自身已有的知識更好地為實踐服務,發(fā)揮認識的能動作用,從而完成由感性認識到實踐提高的第二次飛躍,使貧困生所學知識在運用中得到檢驗和發(fā)展。在實踐中汲取營養(yǎng)、補充學識、提升素質、增長才干。勤工助學為貧困生拓展了知識面,鍛煉了能力,提高了綜合素質。

二、對江蘇某高校部分貧困生勤工助學情況的問卷調查

參與調查者70%來自低年級(一、二年級),專業(yè)橫跨文、理、教育、管理、工、醫(yī)等。被調查者中95%的貧困生認為有必要進行勤工助學,其中28%的認為非常有必要。而80%的貧困生做過勤工助學,其中27%的經常做。在獲得勤工助學崗位的途徑上,半數(shù)以上的貧困生選擇自己尋找或朋友介紹的;而通過中介聯(lián)系,通過學校聯(lián)系,通過廣告排二、三、四位。目前(或希望)的勤工助學地點統(tǒng)計上,第一位為校外企業(yè)58%,第二位為校外家庭35%,第三位為校內辦公室30%,第四位為校內后勤19%,第五位為校內實驗室18%。在做勤工助學主要目的選擇上,第一位為鍛煉自己實踐動手能力76%,第二位為賺錢以助學74%,第三位為增強社會適應性68%,第四位為擴大交際范圍42%,第五位為培養(yǎng)自信37%,第六位為提高組織管理等綜合素質32%。在勤工助學工作的月收入方面,200元以下55%,200元~500元26%,500元~800元14%,800元以上的5%。在(假如)勤工助學工作中被騙、產生糾紛、傷害后的處理問題上,選擇自己與當事人或其領導交涉43%,選擇法律途徑26%,選擇向學校等相關部門投訴18%,選擇自認倒霉10%。

在對高校開展勤工助學工作的建議這一問題中,貧困生談得最多的是拓展崗位,包括增加崗位數(shù)量和種類,也有貧困生提出特別要增加和專業(yè)相關崗位的數(shù)量。其次的建議在于加強勤工助學工作崗位的宣傳,要設立專門的信息平臺,使大家能安全、及時地了解工作信息。對勤工助學崗位的培訓,也是貧困生很關心的,這包括安全、法律教育以及崗前技能培訓等。貧困生還希望在遇到糾紛、傷害時,高校能積極提供支持,維護貧困生的合法權益。不少貧困生也提到了成立專門的社團組織,聘請專門的老師加以指導。另外,被提及的包括在勤工助學工作中評優(yōu)樹典型、提高工資待遇、崗位設置更靈活以適合課余時間、勤工助學與就業(yè)實踐相結合、在高校打造勤工助學工作特色品牌、提供第三方支付平臺,保障貧困生工資等。

三、結合調查的分析與建議

考慮到對實際工作的指導性意義,問卷更傾向于低年級的貧困生。從問卷結果可以得出貧困生對勤工助學的認同度是非常高的,參與度也很高,對崗位的需要也很是急切。但在崗位信息的提供上,高校發(fā)揮的作用還不夠,大部分貧困生職位的獲得依靠一己之力。更多的貧困生也已不滿足于在校內參加勤工助學,他們希望走出去,接觸社會。經過幾年的宣傳提倡,貧困生對勤工助學的認識也有所提升,勤工助學的意義已經不僅僅停留在賺錢生活上,鍛煉自己實踐動手能力、增強社會適應性、提升交際范圍、培養(yǎng)自信、提高綜合素質也都被廣泛認可。但對于勤工助學所得,按現(xiàn)在江蘇省高校每月每生約800元的平均生活標準,只有少數(shù)同學能完全依靠此項生活,大部分同學的收入只能是生活補助。在產生糾紛、傷害后的問題處理上,貧困生的維權意識增強了,但以個人力量解決的較多,有近半數(shù);還有直接選擇走法律途徑的約四分之一,但考慮到司法成本等因素,最終放棄者居多。學校在此方面建設還不夠,貧困生選擇向學校等相關部門投訴的不多。對高校開展勤工助學工作,貧困生也有很多很好的建議。結合調查和實際工作,高校開展勤工助學可以從以下方面重點著手。

(1)提高對勤工助學工作的認識。高校肩負著國家培養(yǎng)大學生的重任,如何將貧困生培養(yǎng)成為中華民族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的優(yōu)秀人才,值得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資助工作是踐行“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對貧困大學生實施的全面求助。高校在這項工作中,要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重要內容,充分體現(xiàn)社會主義制度的優(yōu)越性。我國老一輩的思想家、革命者,許多都是通過艱苦的勤工助學來完成學業(yè)的,這一光榮傳統(tǒng)需要在新時期、新形勢下進一步發(fā)揚。以勤工助學為載體,通過切實做好資助工作,能夠使貧困生認識到黨和人民對他們寄予的殷切希望,能激勵他們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和熱愛社會主義的熱情。

(2)建立勤工助學社團組織。仿效團委、學生會等學生社團組織建立勤工助學的專門社團組織,如“助學會”。由專門的教師負責,在一定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機制、監(jiān)管體系下,由貧困生形成從主席到各部的組織網絡。社團可聘請一些有專業(yè)背景的校內外老師作為指導老師,包括法學教授、專業(yè)技師、高級實驗員、培訓師等。社團要建立專門的信息平臺,幫助貧困生得到勤工助學崗位信息;定期組織培訓、講座傳授給貧困生相關知識;定期組織交流,使貧困生可以內部互助、幫扶。社團建立專門的部門針對勤工助學中的勞動糾紛、傷害,貧困生參與糾紛調解、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社團內部還可以運營勤工助學工作特色品牌以及建立第三方支付平臺,保障貧困生工資待遇。設立社團基金,鼓勵貧困生畢業(yè)后捐資、捐助,也是很好的運作方法,能培養(yǎng)貧困生的感恩回饋精神。

(3)拓展勤工助學崗位。在校內除了后勤、圖書館,還可以進一步挖掘職位,辦公室人員、輔導員、班主任都可根據情況配備助理。對于實驗室、教研室等和貧困生專業(yè)相關的機構,更需要多開放一些崗位,鍛煉貧困生的動手能力,滿足貧困生的需要。校內的創(chuàng)業(yè)園,也可成立勤工助學基地,學校負責管理,由貧困生自主運作,可建立書報亭、文印室、收發(fā)室、休閑驛站、送奶中心、廢品收購站、小超市等。貧困生走出校園,更多接觸社會,對其自身發(fā)展是很有好處的。高校也應推進勤工助學的社會化,積極同校內外單位、個人開展合作。首先可充分利用原有的就業(yè)實習基地,增設校外勤工助學基地;勤工助學基地也可與信譽好的公司、企業(yè)直接聯(lián)系,或與正規(guī)的中介合作。也可通過開辟網絡實踐平臺,在確保網絡交易安全的基礎上,引導貧困生開發(fā)網絡運營項目,擴展勤工助學崗位。總體上要多方面爭取,拓展崗位,提高待遇,為貧困生提供長期、穩(wěn)定、有保障的勤工助學崗位。

(4)加強過程管理。針對勤工助學工作涉及面廣、范圍大的特點,要加強對貧困生的過程管理。在貧困生獲得崗位時,與他們簽訂承諾書,并聯(lián)系家長、相關老師、人員,提醒這些人對學生進行監(jiān)督。要建立專門的貧困生勤工助學檔案,對他們的思想動向、工作情況、學習成績等進行動態(tài)跟蹤。如貧困生出現(xiàn)不守誠信、態(tài)度不端、成績急劇下滑等問題,及時對這些貧困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并可在適當范圍內進行通報,以督促貧困生修正錯誤、端正態(tài)度、提高認識。同時,通過貧困生勤工助學檔案,還可以收集勤工助學工作中的先進人物、感人事跡,對這些學生進行鼓勵、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