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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影響下會計核算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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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影響下會計核算論文

一、新舊賬戶結轉調整

新制度增刪了部分科目,原有的科目核算范圍也有所改變。

1.新制度取消了“暫付款”科目,該科目中原記錄的屬于尚未收回的出租、出售物資款項應轉入新設科目“應收賬款”中,屬于采購物資預付款項的轉入新設科目“預付賬款”中,剩余的轉入新設科目“其他應收款”。同時,由于新制度擴大了“雙分錄”的核算范圍,在“預付賬款”余額增加時還應將與其相對應的結余轉入資產(chǎn)基金中。

2.新制度取消了“庫存材料”科目,增設“存貨”和“政府儲備物資”科目代替原來“庫存材料”的核算內容,其中“存貨”用以核算單位自用而儲備的價值較小的材料、燃料等物資,“政府儲備物資”用以核算應急或救災儲備物資等。

3.新制度縮小了“固定資產(chǎn)”科目的核算范圍,原來通過本科目核算的那部分行政單位直接負責維護管理,且為社會公眾服務的公共基礎設施改在新增科目“公共基礎設施”中核算。本例民政局的固定資產(chǎn)有2000000元屬于單位自用建筑物和辦公設備,此外,有價值為4000000元的一個兒童福利院和一所價值為6000000元的敬老院,屬于社會公共福利設施,其價值應從“固定資產(chǎn)”科目轉入“公共基礎設施”科目中,此外,新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原來和固定資產(chǎn)價值對應的固定基金余額應轉入“資產(chǎn)基金———固定資產(chǎn)”科目,和公共基礎設施對應的轉入“資產(chǎn)基金———公共基礎設施”科目中。

4.原制度中負債類科目“暫存款”核算行政單位各項應付未付款項,為了更加清晰地反映這類事項,新制度刪去了該科目,并新增“應繳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賬款”、“應付政府補貼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代替之。

5.新制度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統(tǒng)一核算應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報酬,包括工資、福利、獎金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相應地取消了“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和“應付其他個人收入”三個和職工薪酬相關的科目。

6.在新制度頒布以前,行政單位會計核算重心是收、支預算執(zhí)行情況,因此造成很多行政單位存在未入賬的資產(chǎn)和負債。新制度要求行政單位在核算收入支出的同時,還要全面核算資產(chǎn)和負債。各級行政單位在執(zhí)行新會計制度時,應全面盤查本單位的資產(chǎn)負債情況,存在未入賬的應按照新制度要求及時入賬。假設本文案例中的民政局通過盤點,發(fā)現(xiàn)有一批價值300000元的物資未入賬,系社會愛心人士捐贈給困難群眾的生活用品,按規(guī)定應計入“受托資產(chǎn)”。此外,敬老院當年新增加60000元的床鋪、柜子等家具也未入賬,符合固定資產(chǎn)價值標準,應計入“公共基礎設施”科目,這批家具的款項并沒有支付給銷售商,所以賬上還應該補記負債。

7.新制度中凈資產(chǎn)類不再有“結余”科目,其余額應相應轉入新增科目“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和“其他資金結轉結余”中。

8.按照新制度規(guī)定,“現(xiàn)金”科目名稱變更為“庫存現(xiàn)金”,核算內容不變。

二、基建并賬調整

如果行政單位存在單獨核算的基建賬,按照新制度規(guī)定,還要定期與單位大賬合并。合并時,應按基建賬科目性質,增加或減少大賬中與之對應的科目余額,所產(chǎn)生的借貸方差額貸記或借記大賬中“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科目。

三、編制2014年期初資產(chǎn)負債表

由于從2014年1月1日開始,所有行政單位都要按照新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為了填制2014年資產(chǎn)負債表月報表和年報表的年初數(shù)一欄,還必須按照新制度規(guī)定的資產(chǎn)負債表格式和編制方法,根據(jù)調整后的科目余額編制2014年1月1日的資產(chǎn)負債表,編制結果如表4所示。在新舊賬表資料轉換調整完成以后,從2014年起,行政單位應按照規(guī)定年限按月計提固定資產(chǎn)、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的賬務處理為借記“資產(chǎn)基金———固定資產(chǎn)(公共基礎設施)”,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本文案例沒有涉及無形資產(chǎn)的會計處理,如果行政單位存在未入賬的無形資產(chǎn),按照新制度要求,應按其凈值登記新賬,借記“無形資產(chǎn)”,貸記“資產(chǎn)基金———無形資產(chǎn)”科目,并從2014年起在規(guī)定年限內按月平均攤銷,攤銷時借記“資產(chǎn)基金———無形資產(chǎn)”,貸記“累計攤銷”科目。除了調整相關賬表資料以外,行政單位還應該及時調整和更新會計信息系統(tǒng),轉換電子數(shù)據(jù),保障新舊賬套順利、及時、有序過渡。

作者:劉艷麗 單位: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管理與經(jīng)濟學院會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