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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變化的細膩性,主要體現在一些特殊情感要求下的情感變化與描繪。在掌握作品基調的基礎上,隨之而來的便是對情感變化的細致處理,它一方面要求不放松對一字一句的情感體驗和處理,另一方面又從整體表現上要求精益求精的細致雕琢。對于情緒單一的作品,情感把握較容易,如一些簡短的山歌《小河淌水》、《槐花幾時開》等;但對于復雜多變的作品,則需要演唱者細致琢磨,精心雕刻,才能準確把握作品的情緒,比如一些歌劇的詠嘆調《快樂的理發(fā)師》、《人們都叫我咪咪》等,特別是大家熟悉的歌劇作品《白毛女》選段,其中喜兒的情緒轉變就相當突兀,因為隨著人物故事發(fā)展的不斷深化,喜兒的角色特點也在不斷發(fā)生變化,從家中的寶貝到受盡地主迫害,到被逼迫藏入深山,再到最后的重獲新生,其中既包括快樂的情緒,也包括悲傷、憤怒、懷疑和感恩的情懷,這些情緒的變化都需要演唱者認真琢磨,認真錘煉,才能很好地把握與詮釋。
二、抒情性特點的轉化
為了表現聲樂作品的情感,如何把握歌詞與音樂的相互關系呢?筆者認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運動性
運動性是指聲樂音響的運動過程,這個過程主要通過音樂基本組織手段的有機結合,表現為旋律的高低起伏、節(jié)奏節(jié)拍的疏密和強弱規(guī)律、和弦的諧和與不諧和等特性,并通過這些特性來表現相應的感情運動。同時,聲樂藝術中歌詞的情感特征和表現意義也正是通過音樂音響的運動特征來得到進一步深化的,使歌詞與音樂構成一個有機的統(tǒng)一體,此時歌詞語言的運動和情感表現,完全被音樂的運動所同化,或者說音樂音響運動的情感力量,已經成為歌詞語言運動和情感表現唯一的牽引力和內驅力。因為聲樂藝術的本質特征決定了它在內容與形式方面的兩種契合選擇:形式構成和內容構成。所謂形式構成是指歌詞牽引著音樂音調的高低起伏、強弱變化,最突出的例子就是一些說唱歌曲,如“中國好歌曲”中的《老子今天不上班》,就是一首典型的根據歌詞的“說法”來配樂發(fā)展的歌曲;還比如《說聊齋》,就是借鑒了山東方言的音調配成的一首歌曲。內容構成則是指音樂牽引著歌詞內容和思想情感,使其進一步深化發(fā)展,構成聲樂藝術的內在思想和情感特征,大部分聲樂歌曲都是這種形式,如《長城謠》、《我愛你,中國》等。
(二)整體性
整體性是指歌詞與音樂的契合關系。歌詞與音樂的契合是要建立一個有機運動的整體,而有機運動所體現的則是兩者在契合過程中的具體結構方式。從情感表現的角度看,歌詞的情感和意境最終要通過音樂來加以體現,這是歌詞向音樂轉化的必需過程。歌詞、音樂具有自身的表現方式,因而在契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排異性,這就需要排異體之間的相互選擇和契合,否則便難以構成整體性。歌詞的表現主要從字或詞組聲調選擇開始,因為它的語意是通過聽覺來把握的,剔除其在與音樂契合中不符合樂音運動的聲調的字或詞,使字詞與音樂更好地結合。由此可見,歌詞轉化為聲樂藝術的音樂,字與聲的關系是核心。從歌唱藝術的發(fā)展歷史看,不論是字支配聲,還是聲支配字,總是體現著字與聲的辯證發(fā)展,體現著歌詞與音樂的整體性,體現著人之情感表達的豐富性與多樣性。歌詞與音樂的字聲結合,是兩個創(chuàng)作主體間對立與統(tǒng)一的辯證關系,這里有揚有棄,有規(guī)律有變化,通過字聲的有機結合,使二者在音樂音響的運動中達到一個新的高度,構成聲樂藝術的作品之情。最常見的例子就是一些歌曲的填詞演唱,比如歌曲《送別》,就是把一首典型的美國民間歌曲,經過填詞改編后,成為了中國家喻戶曉的經典歌曲。這其中的過程有揚有棄,拋棄了美國原有的歌詞,填進中國自己的語言,從而實現“中國語言”與“外國音樂”的完美契合。
(三)變化性與階段性
聲樂藝術的音樂情感通過歌詞情感的具體化表現為運動的整體性,這一整體性存在,并不是以整體來體現整體,而是以變化和不同的情感階段來達到整體表現的意義。因為歌詞情感表現自身就存在階段性,由不同的情感階段匯聚為一個整體。歌詞情感表達的階段性,也正是音樂深化情感表現過程的理性依據。因而,音樂在依據歌詞做情感具體化表達時,則以變化性與之相匹配,以顯示不同情感的特殊性。如節(jié)奏的變化、速度的變化、力度的變化及調式的變化等,使之與歌詞的情感表達的強度、力度、速度等相適應,這也正是歌詞與音樂契合過程中的辯證關系。聲樂藝術的情感特征轉化為以音響運動為主線的形式,本身就存在著對立因素的統(tǒng)一,這里既有音樂自身在形式方面的對比因素,也有歌詞在形式和內容方面與音樂相對立的因素,如字的語音聲調、結構與段落、語意概念、情感特征等。這些因素都將成為歌詞與音樂契合過程中的著力點。音樂自身的發(fā)展手段中對立因素的統(tǒng)一,表現在音響運動的基礎上,以和的觀念融字的聲、結構、語義、情感于一身;而為了避免單一,則表現為聲音的變化性和階段性,而這種變化又為音樂提供了新的繁多和新的統(tǒng)一,這就是聲樂藝術能夠將詩情與曲情融合為整體情感而存在的辯證關系,不應將歌詞在歌曲藝術中的意義僅僅看作是給曲調情感穿上可辨識的外衣,或是給曲調情感當向導,歌詞的本質意義是抒情。我們在學習或演唱歌曲時,一些難度較大的聲樂作品總是旋律起伏較大,歌詞內涵豐富,如《十送紅軍》、《公仆贊》、《百姓是天》等。對于復雜多變的作品,則需要對音樂更加細致琢磨,精心雕刻,才能準確把握詩情情緒,特別是大家熟悉的歌劇《江姐》,其中江姐的人物形象非常有力度,隨著人物故事發(fā)展的不斷深化,江姐的角色特點也在不斷發(fā)生變化,從領導革命斗爭到最后被捕,其中既包括快樂堅定的情感,也包括憤怒斗爭的情緒,這些情緒的變化都體現在歌詞中,因此與之相對應的音樂也需要認真琢磨,認真錘煉,才能更好地把握與詮釋歌詞各種情感的變化性與階段性表達。在聲樂藝術中,詩情(歌詞)與曲情(音樂)的契合關系,既包括二者之間的運動關系,也包括整體性選擇關系和相互的變化互補關系,“曲情”為“詩情”增加了色彩,有“詩情”的音樂也更能打動人,更能唱進人的心坎里。
作者:胡艷妍 單位:駐馬店職業(yè)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