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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運用仲裁知識解決經濟糾紛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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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運用仲裁知識解決經濟糾紛解析

摘要:隨著經濟的發(fā)展,我國社會形式逐漸復雜多樣。法律是管理社會、保障其健康有序發(fā)展的重要的手段,隨著仲裁法的推廣和使用,我國仲裁機構也不斷的完善和進步,其以高效、快捷等優(yōu)勢成為人們解決經濟糾紛的重要選擇。仲裁知識的應用和發(fā)展,有效的保證了我國社會發(fā)展秩序,為我國小康社會的建設提供了穩(wěn)定的發(fā)展環(huán)境。經濟糾紛涉及到雙方的利益,采用一般方式解決會有一定的困難,仲裁知識的應用保證了經濟糾紛的良好處理,協(xié)調了人際關系。本文就如何運用仲裁知識解決經濟糾紛進行簡要的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議。

關鍵詞:仲裁知識;經濟糾紛;措施

就目前來看,隨著經濟的深入發(fā)展我國建筑行業(yè)逐漸興起,新型建筑的施工必然是以拆遷原先建筑為前提的,在進行拆遷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原住民的利益。隨著城市化建設的深入發(fā)展,經濟糾紛的情況屢見不鮮,在進行舊城改造的過程中,都會涉及到各種復雜的合同關系,這種情況不僅影響了施工建設正常運行,還不利于人民群眾利益的保障和社會的有序發(fā)展。仲裁知識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有效的解決了雙方的問題,促進了社會和諧進步。下面筆者對其進行淺析,希望對我國日后仲裁知識的應用和解決經濟糾紛提供良好的幫助。

1仲裁知識的概念

所謂仲裁,是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般為兩方)將爭議提請第三者作出有約束力的裁決的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果對仲裁進行細分,一般有政治方面的國家之間就領土等問題的國際仲裁,有帶行政色彩的勞動爭議仲裁,有商事仲裁。商事仲裁通常又分國際商事仲裁和國內商事仲裁。在我國,國際商事糾紛,當事人一般較多選擇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管轄,其他商事糾紛,當事人較多選擇地級以上城市設立的仲裁委員會(如珠海仲裁委員會)管轄。仲裁具有以下較為明顯的特點:1)仲裁完全出于雙方當事人的自愿,是一種協(xié)議管轄,排除了法院的強制管轄權。當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指定仲裁員,選擇解決爭議的實體法等,體現(xiàn)了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騰騰市場主體的自由選擇權。2)審理案件不公開進行,開庭氣氛比較融洽,當事人可以心平氣和地坐在一起解決問題;同時可以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商業(yè)信譽和商業(yè)秘密,對雙方商業(yè)關系的損害較小。如果糾紛能夠得以圓滿解決,那么商人們不僅可以保護他們的商業(yè)秘密,聲譽和情感,還可以維持其良好的商業(yè)關系。

2仲裁知識和經濟糾紛的關系

現(xiàn)階段,隨著經濟的深入發(fā)展和進步,我國社會改革也越全面,其中涉及的經濟糾紛也逐漸的增多。在以往解決糾紛的過程中,主要采取的是上訴的凡是,雖然該種方式更加的正式,但是其過程復雜,辦事效率低,并且還需要大量的取證調查,需要長時間的審核,這樣就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影響了我國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也不利于合同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仲裁裁決的應用有效的使用,改變了以往采取上訴手段來維權的方式,提高了經濟糾紛的解決效率,進一步保障了雙方的利益。仲裁裁決的在正常情況下,很容易被當事人接受,自覺的履行責任,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及時的履行,會受到法院強制執(zhí)行,法院在進行仲裁審查的過程中,其主要是審查仲裁的程序等問題,而不是虛幻的問題。尤其是在解決境外仲裁方面,仲裁方法與訴訟相比更能得到另外一個國家的認同和承認。根據仲裁的基本特點和其在解決經濟糾紛中的不能代替的作用,現(xiàn)階段在進行舊城改造的過程中,合同雙方可以根據合同來進行相關的仲裁來解決合同的糾紛,并且在合同中明確如果有該類事件發(fā)生時應該按照什么方式進行有效的解決,合同雙方按照什么樣的利益來進行調節(jié),各自得到什么樣的好處和虧損。利用仲裁知識解決經濟糾紛,保障了問題解決的質量和公平,并且由于仲裁方法與其他方法先相比有較大的高效性,極大的提高了經濟糾紛解決的效率,進一步保障了合同雙方的利益。

3為何選擇仲裁解決建設工程經濟糾紛

建筑行業(yè)作為現(xiàn)階段我國經濟發(fā)展的重要支柱,在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同時,也促進了經濟的發(fā)展。但是,由于建筑行業(yè)工程項目具有投資大、工期長等特點,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需要準備的非常細致,并且相關條款的內容必須反復的進行檢查和核實,即使這樣,承包商和業(yè)主在實施的過程中也會出現(xiàn)一些問題。合同畢竟是一種書面的協(xié)議,就算在簽訂之前進行嚴謹?shù)目疾欤诮ㄖ┕さ倪^程中,隨著建筑的實施也會產生一系列的問題,即便開發(fā)商和業(yè)主之間遵守承若和信譽,但是在建筑實施的過程中或多或少的會出現(xiàn)一些合同沒有涉及到的問題,或者隨著施工的開展會出現(xiàn)二者沒有辦法控制的情況發(fā)生。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具有不穩(wěn)定性,因此必然會出現(xiàn)經濟糾紛的問題。

4結束語

綜上所述,仲裁知識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有效的解決了經濟糾紛保證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滿足了現(xiàn)階段社會發(fā)展和經濟穩(wěn)定的需要。其與訴訟相比,仲裁更加的靈活、公平、也更能有效的解決的解決經濟糾紛,提高了時間的解決效率,更能夠適應現(xiàn)階段社會快速發(fā)展的需要,并且最主要的是能夠與各個國家進行接軌,保障了合同的使用,進一步的核實了雙方的利益,促進經濟的健康發(fā)展和我國人民群眾利益的有效保障。

參考文獻:

[1]白冬.論經濟糾紛的訴訟與非訴訟解決模式[J].現(xiàn)代財經,2005,25(2):70-73.

[2]周曉唯,胡強.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法經濟學分析[J].制度經濟學研究,2006,x(3):134-153.

作者:姜立明 單位:黑龍江省大慶市薩爾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