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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的分類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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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第1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制度體系

一、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的必要性

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蝕性,會對人員、設備、環(huán)境造成傷害或損傷的化學品。這些危險化學品在其生產、經營、存儲、運輸、使用和廢棄的過程中,如果處理不當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對人類和環(huán)境造成危害。隨著化學工業(yè)的發(fā)展,涉及到的化學品的種類和數量也顯著增加,很多危險化學品的易燃易爆性、反應性和毒性本身就決定了事故的多發(fā)性和嚴重性?,F代化學工業(yè)的生產呈現出設備多樣化、復雜化以及過程連接管道化的特點。如果管線破裂或設備毀壞,會有大量易燃氣體或液體瞬間泄放,迅速蒸發(fā)形成蒸氣云團,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下限。論文參考。云團隨風漂移,飛至居民區(qū)遇明火爆炸,會造成難以想象的災難。多數危險化學品對人體有害,由于設備密封不嚴,人員操作失誤或處理不當等因素,容易發(fā)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導致人員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態(tài)環(huán)境也會受到嚴重污染。正是危險化學品的固有危險性使我們在利用其益處的同時,也有可能受到傷害。因此,必須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監(jiān)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帶來的對生命、財產、健康及環(huán)境的傷害和損失。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制度體系不健全

針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jiān)管我國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規(guī)體系,并相應出臺了一系列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規(guī)定和標準,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危險化學品名錄》等,這對有效控制和預防危險化學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我國現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制度體系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制度建設本身存在著立法滯后、制度體系標準矛盾、與國際不接軌等突出問題。

化學工業(yè)經過數十年的發(fā)展,至今為人們所知的化學品有500-700萬種之多,并且每年以數萬種的速度產生新合成化學品,其中絕大多數都應該屬于危險化學品。國家現行最新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和《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臺的,嚴重滯后于經濟的發(fā)展,導致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新化學品沒有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要求進行注冊登記,造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的漏洞,存在著極大的安全事故隱患。

現有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著原化工部、交通部、環(huán)保總局等部門制定的相關的規(guī)定和標準.而這些規(guī)定和標準之間存在著互相不協調甚至矛盾的問題,讓執(zhí)法者無章可循,讓企業(yè)無所適從。危險化學品鑒別分類管理上缺乏多部門共同認可的權威的鑒別分類機構,各部門按照行業(yè)特點自行制定標準,造成了實際監(jiān)管的難度。

我國作為危險化學品進出口大國,與國際化學品管理體系不接軌。國內外危險化學品分類標準不同。危險化學品出口企業(yè)的產品直接采用國外的配方、說明書和標簽,在在登記中時由于國內外危險化學品分類標準不同,導致產品歸類不同,危險化學品標簽差異明顯,給安全監(jiān)管帶來困難。部分國外已禁用或嚴格限用的化學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國仍有一定量的生產,給人體健康和環(huán)境造成嚴重危害和潛在危害。

2、危險化學品安全登記監(jiān)管難度大

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實行登記注冊制度,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是一項告知性備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約手段。在登記開展過程中,很多企業(yè)積極性不高,認為登記工作進行與否對企業(yè)的影響不大,不能積極響應和認真配合。

危險化學品登記對象為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使用劇毒化學品和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國家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立化學品登記機構,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在實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中很多不構成重大危險源,達不到登記注冊條件,市級和企業(yè)沒有明確的登記監(jiān)管部門,缺少技術支持指導,監(jiān)管體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監(jiān)管盲區(qū)。同時存在監(jiān)管部門不同,信息交流困難的問題。例如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企業(yè)需要公安部門進行登記,劇毒化學品使用企業(yè)的名單一部分掌握在安監(jiān)部門手中,還有一部分為公安部門所掌握。實際登記過程中就有一個互相協調、溝通及資源共享的問題。論文參考。

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不完備

危險化學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過程中如有不慎,會造成的大量危險化學品泄露,發(fā)生危險危險品事故,會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財產的損失,對大氣、水體、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響惡劣的松花江污染國際事件,暴露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問題嚴重。雖然我國也出臺了一系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規(guī)和要求,各部門、企業(yè)組織人員編寫了應急預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沒有太多的實用價值,沒有針對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沒有按照要求認真進行演練。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還是處于手忙腳亂,臨時抱佛腳,倉促面對的現象,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是一個多部門合作,分工明確,綜合協調的體系,而今我國目前的對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處理還處于各部門各自為政,各掃門前雪的狀況,沒有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體系。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的對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體系

根據我國目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現狀及未來的發(fā)展趨勢,吸取國外的先進行管理經驗及國際慣例,與國際化學品管理體系接軌,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體系,使得執(zhí)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強,實用性強,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修改,消除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滯后于實際情況的弊病。

一是盡快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部分條款,盡快修訂新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目錄》,當前應對不在《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化學品實施新的化學物質申報審查制度,完善新化學物質申報監(jiān)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關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規(guī)章,在危險化學品鑒別分類技術、危險化學品限量標準、重大危險源鑒別標準、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等方面需加強研究,統一監(jiān)管標準;三是在危險化學品分類制度、標簽和標志、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等標準上,需進一步和國際通行做法接軌。從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產法>為總綱,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為核心,以相關配套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地方性法規(guī)為基本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規(guī)體系。實現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的全過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全程監(jiān)管

繼續(xù)大力推行化學品登記制度,從法律形式上固定下來。進行化學品登記管理是各國加強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國外絕大多數工業(yè)發(fā)達國家及一些發(fā)展中國家,如歐盟、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和韓國等,都制定或實施了化學品登記制度或新化學品申報制度。我國應將危險化學品登記證作為一種行業(yè)準人憑證和化學品生產企業(yè)進入市場的首要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和儲存條件的企業(yè),將不能通過登記審核,也就不能領到證書。沒有證書的企業(yè),可以不予發(fā)放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商登記證等,可以取消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或儲存等工作的資格。

危險化學品涉及的部門多、行業(yè)多、環(huán)節(jié)多,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管的顯著特點,因此政府和企業(yè)都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對全部危險化學品采取登記管理,建立本地區(qū)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數據庫和動態(tài)統計分析信息系統,對管轄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廢棄等環(huán)節(jié)進行實時的監(jiān)管。各部門的協調、合作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順利進行的關鍵。環(huán)保、經貿、公安、交通、質量技術監(jiān)督等部門要加強聯系,建立綜合協調機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生產、運輸到廢物處置全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

第2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進口企業(yè)(以下統稱登記企業(yè))生產或者進口《危險化學品目錄》所列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國家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登記實行企業(yè)申請、兩級審核、統一發(fā)證、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登記機構

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中心),承辦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辦公室或者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辦公室),承辦本行政區(qū)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第六條 登記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二)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內容審核、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管理與維護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登記系統)以及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的動態(tài)統計分析工作;

(四)負責管理與維護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咨詢電話,并提供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

(五)組織化學品危險性評估,對未分類的化學品統一進行危險性分類;

(六)對登記辦公室進行業(yè)務指導,負責全國登記辦公室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定期將危險化學品的登記情況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并向社會公告。

第七條 登記辦公室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本行政區(qū)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二)對登記企業(yè)申報材料的規(guī)范性、內容一致性進行審查;

(三)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

(四)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信息支持;

(五)協助本行政區(qū)域內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開展登記培訓,指導登記企業(yè)實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第八條 登記中心和登記辦公室(以下統稱登記機構)從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登記人員)應當具有化工、化學、安全工程等相關專業(yè)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經統一業(yè)務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 登記辦公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3名以上登記人員;

(二)有嚴格的責任制度、保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和數據庫維護制度;

(三)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設施。

第三章 登記的時間、內容和程序

第十條 新建的生產企業(yè)應當在竣工驗收前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進口企業(yè)應當在首次進口前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第十一條 同一企業(yè)生產、進口同一品種危險化學品的,按照生產企業(yè)進行一次登記,但應當提交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有關信息。

進口企業(yè)進口不同制造商的同一品種危險化學品的,按照首次進口制造商的危險化學品進行一次登記,但應當提交其他制造商的危險化學品的有關信息。

生產企業(yè)、進口企業(yè)多次進口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種危險化學品的,只進行一次登記。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登記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分類和標簽信息,包括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類別、象形圖、警示詞、危險性說明、防范說明等;

(二)物理、化學性質,包括危險化學品的外觀與性狀、溶解性、熔點、沸點等物理性質,閃點、爆炸極限、自燃溫度、分解溫度等化學性質;

(三)主要用途,包括企業(yè)推薦的產品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等;

(四)危險特性,包括危險化學品的物理危險性、環(huán)境危害性和毒理特性;

(五)儲存、使用、運輸的安全要求,其中,儲存的安全要求包括對建筑條件、庫房條件、安全條件、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件、溫度和濕度條件的要求,使用的安全要求包括使用時的操作條件、作業(yè)人員防護措施、使用現場危害控制措施等,運輸的安全要求包括對運輸或者輸送方式的要求、危害信息向有關運輸人員的傳遞手段、裝卸及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六)出現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儲存、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傷等化學品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方法,應急咨詢服務電話等。

第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登記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登記企業(yè)通過登記系統提出申請;

(二)登記辦公室在3個工作日內對登記企業(yè)提出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通過登記系統通知登記企業(yè)辦理登記手續(xù);

(三)登記企業(yè)接到登記辦公室通知后,按照有關要求在登記系統中如實填寫登記內容,并向登記辦公室提交有關紙質登記材料;

(四)登記辦公室在收到登記企業(yè)的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登記材料和登記內容逐項進行審查,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符合要求的,將登記材料提交給登記中心;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登記系統告知登記企業(yè)并說明理由;

(五)登記中心在收到登記辦公室提交的登記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登記材料和登記內容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通過登記辦公室向登記企業(yè)發(fā)放危險化學品登記證;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登記系統告知登記辦公室、登記企業(yè)并說明理由。

登記企業(yè)修改登記材料和整改問題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第十四條 登記企業(yè)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3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本標準對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使用進行了具體規(guī)定。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寫

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國家經貿委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管理規(guī)定

3術語

3.1危險化學品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和腐蝕品。

3.2重大危險源

指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4一般規(guī)定

4.1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執(zhí)行國務院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其它款項。

4.2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4.3分公司所屬的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

4.4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安全知識、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4.5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檢查,不得拒絕、阻撓;對檢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和運輸工具應停止使用。

4.6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統一由分公司供應處負責,銷售由銷售公司負責。

5生產、儲存和使用

5.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5.1.1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

5.1.2工廠、倉庫的周邊的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

5.1.3有符合生產或者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5.1.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5.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或改擴建應報所在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可行性研究報告。

5.2.2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者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標。

5.2.3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

5.2.4安全評價報告。

5.2.5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5.2.6符合5.1條件的證明文件。

5.3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向國務院質檢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開工生產。

5.4生產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實行安全注冊登記制。注冊登記時,生產和使用單位須填寫《化學品安全登記申請表》、《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工作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報分公司安環(huán)處,由安環(huán)處統一到湖南省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辦理。

5.5危險化學品在出廠時,生產單位應向用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產品包裝上應加貼或者栓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并提供應急服務電話。使用單位應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簽,作業(yè)場所有表示化學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的標識。

5.6沒有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證書》和沒有提供“一書一簽”的產品,生產單位不得銷售,證書每5年復核一次。

5.7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fā)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5.8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其生產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許可證,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對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危及社會安全的不合格產品嚴禁銷售,否則造成后果由生產單位負責,同時追究銷售單位的責任。

5.9危險品化學生產單位的新工人,必須做就業(yè)前體檢,發(fā)現職業(yè)禁忌癥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崗位作業(yè)。對作業(yè)工人要定期體檢,發(fā)現職業(yè)病、職業(yè)健康損害、職業(yè)禁忌癥者,要根據《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5.10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5.11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5.1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5.13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的要求。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

5.1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雙發(fā)、雙人保管制度。

5.15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為從事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用具。

5.16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應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17遇水、熱、潮易燃燒、爆炸或發(fā)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易積水的地方。

5.18受日光照射或受熱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禁止靠近熱源,存放處的溫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點和熔點。閃點在450C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得露天存放。

5.19化學性質與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與其它危險化學品同存一庫;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庫。

5.20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當根據消防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

6經營

6.1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6.1.1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6.1.2主管人員和業(yè)務人員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

6.1.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6.2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銷售。

6.3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憑本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級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

6.4領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持使用單位證明到供應處領取,實行兩人制。

7運輸

7.1危險化學品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從事運輸危險化學品。

7.2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應當對其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市級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yè)。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必須掌握的知識包括: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fā)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7.3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7.4危險化學品的托運,只能委托有運輸資質的單位;托運時,托運人應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wěn)定劑的,應告知承運人。

7.5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漏。

7.6裝卸運輸危險物品應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庫內搬運一律采用防爆型電瓶車、叉車,進入倉庫內的機動車輛其排氣管必須裝防火罩。裝運時,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7.7互相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化學性質、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不得混合裝運。

7.8遇熱、遇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降溫、防潮措施。

7.9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或停放。卸完物品后應徹底清掃。

7.10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標志,必須符合國家GB13392—92的規(guī)定。

7.11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車、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8劇管理

8.1劇管理必須遵守4~7項各款之規(guī)定。

8.2劇包括:氰化鉀、氰化鈉、氰化銀、氰化亞銅、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亞砷酸酥)、五氧化砷、亞砷酸鈉、鉀、砷酸三鈉、砷酸二氫鈉、氯化汞、硫酸二甲酯、疊氮化鈉及其它屬國家規(guī)定的劇物質。

8.3需要劇的單位必須提前半年向供應處報計劃,由供應處負責采購。

8.4使用單位領取劇時,須經公安處審批并備案。經審批后持公安處介紹信(介紹信上注明兩個領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稱、級別和數量)到供應處辦理開票手續(xù)。并將領料單與介紹信一同交供應處安全保衛(wèi)科簽字蓋章后,兩名領料員(必須是介紹信上所注明的兩人)同時到倉庫領取物品,并在發(fā)放登記簿上簽名。發(fā)料時,須有兩名保管員在場。雙方當場確認數量,出庫后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

8.5劇應放置在保險柜內,并建立雙人雙鎖保管制度。發(fā)放完后,保管員須將原包裝進行密封,存放原處。單位保管人員、班長、安全保衛(wèi)人員、單位領導每季度應對本單位劇進行一次檢查,做好記錄,并對領發(fā)過的進行復稱盤點,建立轉帳臺賬。

8.6發(fā)現劇被盜、丟失,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8.7分公司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劇安全管理制度。

9事故應急救援

9.1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各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分公司安環(huán)處備案。

9.2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報告分公司有關處室。

9.3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有義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10檢查與考核

第4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危險化學品在其生產、儲存、運輸及應用的過程中,由于各種環(huán)節(jié)中管理或者設計使用上存在漏洞,導致各種特、重大事故頻繁發(fā)生。因此,有必要構建相對完善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體系,從而盡量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帶來的損失。

2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辨識危險源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第一步。英國是最早系統地研究重大危險源控制技術的國家,1976年英國重大危險咨詢委員會(ACMH)首次提出了重大危險源的建議標準,1979年又對標準進行了修改,ACMH等機構在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方面極富成效的工作,促使歐共體在1982年6月頒布了《工業(yè)活動中重大事故危險法令》(82/501/EEC),簡稱《塞維索法令》。1992年美國政府頒布了《高度危險化學品處理過程的安全管理》(PSM)標準,在標準中提出了130多種化學物質及其臨界量[1],隨后美國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EPA)頒布了《預防化學泄漏事故的風險管理程序》(RMP)標準,對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提出了規(guī)定。國際勞工組織認為,各國應根據具體的工業(yè)生產情況制定適合國情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參考國外同類標準,結合我國工業(yè)生產的特點和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情況,以及1997年由原勞動部組織實施的重大危險源普查試點工作中對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試點的情況,國家經貿委安全科學技術研究中心提出了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和國際組織都采用限定某種物質及其數量的方法作為辨識重大危險源的出發(fā)點,為了與國際接軌,本標準采用了類似的方法,提供了爆炸性化學物質、易燃化學物質、活性化學物質和毒性化學物質的名稱及其臨界量[2],在國外的有關標準中,雖然都包括以上4類物質,但有的并沒有明確細分。本標準臨界量是參照了歐共體的標準,同時結合我國現有的有關法規(guī)及實際生產技術水平來制定的。

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

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關鍵措施之一。早期的風險評估主要關注的是對人類的風險,隨著人類對環(huán)境風險的不斷重視,目前的風險評估同時將環(huán)境風險作為重點評估領域[3]。近幾十年來,國際上化學品風險評估技術有了顯著的進展,Seveso指令中的風險評估方法一是甄別企業(yè)主要風險并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二是進行安全分析,主要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可能性分析,一般分析危害發(fā)生的前提條件、故障樹分析(faulttreeanal-ysis);企業(yè)主要事故分析,對可能發(fā)生的主要事故進行場景描述并進行計算機模擬;制定應急預案[4]。REACH法規(guī)框架下的化學品安全評估是基于歐盟化學品風險評估技術建立的,主要包括數據采集、效應評估、PBT(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毒性)和vPvB(高持久性和高生物蓄積)評估、暴露評估、風險表征等5個部分[5]。對比歐盟,我國現有的化學品風險評估總體上處于較低水平,綜合評估較少,深度不夠,普及程度低,缺乏完善的評估程序和方法,雖然國家的《化學品危險性評價通則》給出了基本評估程序,但是該標準屬于綱領性的標準,內容較粗,無法按其進行實際的評估;與此同時,對于評估的各項內容,國家也沒有出臺統一方法,這些不足對化學品綜合風險評估的推廣有很大的限制。

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政策法規(guī)

解讀好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有助于相關的使用、管理、執(zhí)法等部門更好地貫徹法規(guī)政策,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落到實處,保障危險化學品生命周期的人員和環(huán)境安全。在從運輸角度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方面,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下設的危險品運輸專家委員會頒布的UNRTDG,是一個國際性的危險品運輸分類和標記體系,為危險貨物在世界各地的安全運輸提供了一套統一的管理框架。依據UNRTDG并結合不同運輸方式的具體特點,有關國際組織分別制定了不同運輸方式下的技術規(guī)則,主要包括適用海運、空運、鐵路、公路、內河運輸的《國際危規(guī)》,其技術內容中對危險品的分類、包裝和標簽的規(guī)定和UNRTDG基本一致,但是由于運輸方式和運載工具的不同,對于運輸作業(yè)程序的要求也不同。針對危險化學品整個生命周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運輸、使用、儲存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下設的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專家委員會于2011年對GHS進行了第四次修訂,GHS制度主要是針對在國際貿易中各國法規(guī)的危險性分類和標簽要求不同而提出的,是指導各國控制化學品危害和保護人類與環(huán)境的規(guī)范性文件,其提供了化學品危害性的統一分類和危害信息統一公示制度兩大部分內容[6]。UNRTDG和GHS是面向全球范圍建議實施的,而REACH和CLP是由歐盟提出并要求強制實施的。REACH指令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guī)。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及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huán)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7]。CLP法規(guī)即歐盟1272/2008號法規(guī),是針對歐盟化學品分類、標簽、包裝的一部法規(guī)[8]。CLP是歐盟也是全世界第一部為落實聯合國GHS的獨立完整的法律,在內容上填補了REACH針對分類與標簽內容的缺失,對REACH法規(guī)起到了鞏固作用。目前對于GHS的實施,各國的情況各不相同,美國勞工部下屬職業(yè)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公布了GHS指導性文件[9];日本于2005年10月公布了自己的GHS分類手冊,其中具體介紹了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環(huán)境危害3類危害標準[10]。國內對于危險化學品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此項新《條例》是依據GHS定義的,是我國危險化學品管理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體現,新危險化學品名錄從原來的3800多種增加到了7000多種[11]。修訂后的《條例》涵蓋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及廢棄全過程的管理,增加了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管理?!稐l例》確定了統一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確定和調整機制,危險化學品名錄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并適時調整,建立了生產許可證制度。

5危險廢物的管理對策

危險廢物管理是危險化學品管理的一部分,危險廢物的豁免管理制度是降低危險廢物總體環(huán)境風險的有效手段。美國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體系較為完善,美國固體廢物環(huán)境管理的基本法規(guī)是《資源保護與再生法》(ResourceConservationandRecoveryAct,RCRA)[12],其中SubtitleC專門針對危險廢物環(huán)境管理方面。美國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USEPA)陸續(xù)發(fā)現,某些廢物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因此,EPA根據實際情況多次對鑒別法則進行修訂,通過補充排除和豁免條款,將某些廢物排除出危險廢物管理或豁免某些管理環(huán)節(jié),并相應建立管理要求。美國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主要包括類別排除、危險廢物小量生產者的有條件豁免、低風險豁免、混合和衍生條件下的豁免、廢物產生源個體豁免五大類[13]。歐盟也有危險廢物豁免管理,但在技術體系上還遠達不到完善的程度。我國危險廢物環(huán)境風險管理及危險廢物豁免理論和實踐的研究還處于初級階段,遠未達到有效應用的階段。目前,尚缺乏危險廢物的環(huán)境風險評估與豁免標準,也沒有建立完善的危險廢物豁免體系[14]。雖然有些地方管理部門已經認識到實施危險廢物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基礎研究和方法學支持,在制定相關的法規(guī)標準時往往缺乏針對性和可行性。近期,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的黃啟飛等研究人員選取染料涂料類廢物、廢礦物油、電鍍污泥和廢酸廢堿等4類典型危險廢物進行研究,并得出了此4類物質的豁免量限值。對低風險的危險廢物實行過于嚴格的管理,會給社會和危險廢物生產者增加不必要的高額處理處置費用。如果這些低風險的危險廢物能夠得到妥善管理,是不會對人體和環(huán)境造成危害的。

6結語

第5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Analysisof32AccidentsofHazardousmaterialstraortation

SunMeng,EngineerWeiLijun,seniorEngineerWuZongzhi,Prof.

(NationalCenterofSafetyScience&amTechnology,StateEconomic&amTradeCommiion)

Atract:Basedontheanalysisofthecausesof32accidentsofHazardousmaterialstraortation,thispaperconcludedsixkindsofaccidentreaso,thenputforwardrelevantcountermeasuresofaccidentprevention.

Keywords:Hazardousmaterials,traortation,accident,analysis,prevention,

我國石化企業(yè)十多萬家,可生產化工產品五萬多種,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存在著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危險性。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為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不但要依法安全生產,依法監(jiān)督管理,還要研究事故預防工程技術措施及安全管理對策措施,為國家的立法、企業(yè)安全生產和政府的監(jiān)督管理提供參考方案和決策依據。

本文通過對32起典型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事故的統計與分析,剖析每起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并進行歸納匯總,以期能吸取事故教訓,為事故預防提供對策措施。

一起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事故的發(fā)生,其原因往往是復雜的,多種的,而非某個單一的原因造成的。這些原因可分為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或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不過這種劃分有時不容易把握。這是因為,哪個原因是主要原因、次要原因、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并不是絕對的。從不同的層次、不同的角度分析,其結果可能是不一樣的。而且這樣劃分事故原因,對于事后預防、采取對策措施并沒有特別大的幫助。

為了便于事故原因的分類分析及預防措施的制定,這里把事故原因的分類進一步的細化,分為管理原因、人的失誤(包括違章行為)、設備設施的缺陷、環(huán)境方面的原因(又包括道路狀況、地形、人群、天氣狀況(溫濕度、風霧、雨雪、晴陰、時間等))、交通事故引發(fā)危險品事故、救援不當導致事故擴大等六類。

按照上述事故原因的分類,本文在對32起典型事故逐一分析的基礎上,把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原因分成六類進行匯總分析如下。

一、管理原因

根據責任劃分,管理原因可分為二個方面,一是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管理原因,二是企業(yè)方面的管理原因。企業(yè)方面主要指托運方(貨主)和承運方(運輸公司、個體運輸戶)。

一)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部門方面的管理原因

a.危險品運輸資質的管理是薄弱環(huán)節(jié)

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事故的發(fā)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企業(yè)或運輸公司沒有危險品運輸資質,駕駛員沒有運輸危險的的資格,因而在運輸過程中由于設備的缺陷、人員的違章、對運輸的危險品理化性質一無所知,最終導致危險品事故的。

b.某些鐵路道口的管理管理不善,設施不全

在分析的32起事故中,有3起事故是危險化學品車輛與火車相撞的。主要原因是鐵路道口管理不善,設施不全,沒有專人看管,甚至是無人看管的非法道口,因為種種原因存在多年,導致多起汽車與火車相撞事故。

c.修車鋪、加油站等臨時停車地點疏于管理

在修車鋪、加油站等臨時停車地點發(fā)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對這些地點的從業(yè)人員也應該進行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對危險品運輸企業(yè)從資質認可到日常監(jiān)管全過程控制,對涉及危險品運輸有單位部門進行全方位控制,包括托運方、承運方、搶險單位、修車廠、修車鋪、加油站、鐵路道口等。

d.某些乘客或司機違章攜帶易燃易爆品

近年來,客車由于乘客攜帶、客車捎帶或客貨混裝導致的危險品火災爆炸事故經常發(fā)生,特別在春運期間尤其嚴重。雖然政府有關部門大力宣傳,三令五申,加大監(jiān)管力度,但仍無法杜絕這類事故的發(fā)生。

二)企業(yè)方面的管理原因

a.不執(zhí)行或不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危險化學安全管理法規(guī)、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無視危險品運輸資質的要求,把危險品等同一般貨物運輸,是這類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b.企業(yè)危險化學品運輸制度不健全,沒有制定針對性的安全對策,危險化學品運輸無章可循,也是事故發(fā)生的重要原因。

c.危險化學品的裝載、包裝不合格,如超載、超高、過量充裝、混裝、包裝有漏洞等,是事故發(fā)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d.駕駛員及押運人員培訓教育不夠,沒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格,可以從多個方面導致危險品運輸事故的發(fā)生。加強對駕駛員及押運人員培訓教育,嚴格持證駕駛,可大大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e.在運輸危險化學品前沒有事先對道路、天氣等進行調查,沒有慎重選擇路線,沒有充分考慮到天氣可能發(fā)生的意外的變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也導致了一些事故的發(fā)生。

f.企業(yè)違章自制、改裝危險化學品容器,使存在多處缺陷的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容器投入使用,也是導致事故發(fā) 生的一方面原因。

g.企業(yè)由于沒有制定或沒有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檢查維修制度,沒有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嚴格的定期全面檢查、維護及日常出車前的逐項檢查,從而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h.由于沒有加強車輛中途活動的管理,也導致一些意外事故的發(fā)生。運輸危險品的車輛在中途隨意改變路線,隨意停車,在不安全的修車鋪修車等,增大了事故發(fā)生的機會。

g.承運方(運輸公司或個體運輸戶)安全意識淡薄,利令智昏,沒有化學危險品準運證,仍承接危險品運輸業(yè)務。也導致一些事故的發(fā)生。

二、人的失誤

人的失誤按失誤者的身份可歸納為裝車人的失誤、押車人的失誤、開車人的失誤、修車人的失誤等四類。下面按照這四類失誤逐一歸納分析。

a.裝車人的失誤

裝車人的失誤主要有:超重裝載;超高裝載;過量充裝;沒對危險品容器采取緊固措施,使其在路上顛簸碰撞,甚至掙脫約束滾下車;危險品容器的閥門沒有擰緊,以致發(fā)生泄漏。

b.押車人的失誤

押車人的失誤主要有:指使司機違章隨意停車;搭乘無關人員;擅離職守,使危險貨物失去監(jiān)控,油罐壓力升高不及時排放,最后導致超壓爆炸,或貨物落下發(fā)生事故等。

c.開車人的失誤

開車人的失誤即駕駛員的違章駕駛或失誤。據統計,80的交通事故是由駕駛員的違章或失誤造成的。開車人的失誤主要以下幾個方面:

l駕駛

疲勞駕駛;或駕駛技術差;在雨天、雪天、大霧天、彎道處、路口等行車不慎,思想麻痹,車速過快;違章超速行車或超車。

l行車路線

行車路線選擇不當,違章從人口密集處通過;或道路不熟,出現意外。

l停靠與搭乘

違章在人口密集處隨意???。違章搭乘無關人員。違章客貨混裝,在客車上攜帶危險品。

d.修車人的失誤

修加人的失誤主要有:車輛維修保養(yǎng)不善,檢查不仔細,使有缺陷、有隱患的車輛上路;電焊工違章在易燃易爆環(huán)境下動火修理運輸危險品車輛,導致起火或爆炸。

人的失誤大都與管理上的原因有著密切的關系??梢哉f,絕大多數的失誤都是由于管理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這也是為什么人們往往把管理原因作為一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減少人的失誤,從根本上還是要法規(guī)、制度的建立健全,執(zhí)法的嚴明,管理的完善,培訓教育的重視等方面著手。

三、設備設施的缺陷

l設備設施的缺陷按直觀的“車上、車下、車本體”的分類方法可分為三類,即車上的危險化學品容器或危險化學品包裝固定的缺陷;車下的道路設施(包括公路道路設施和鐵路道口設施)的缺陷;車本體(主要包括制動、轉向系統、行駛系統(輪胎、拖掛連接處等)、發(fā)動機等)的缺陷。

設備設施的缺陷主要是由于管理原因和人的失誤造成的。主管部門監(jiān)察監(jiān)督不力,企業(yè)領導安全意識淡薄,致使出現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設備;司機及車輛維護人員思想麻痹,檢查不認真,導致有缺陷的危險化學品車輛上路營運。因此,要減少因運輸設備導致的危險品公路運輸事故,首先要加強監(jiān)督管理,保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為合法車輛,危險化學品容器為合格設備。其次為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車況檢查,制定嚴格的日常出車檢查和定期全面檢查制度。其三要對相關人員進行技能培訓與安全意識培訓,提高責任心,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

四、環(huán)境方面的原因

環(huán)境原因包括天氣、地形及路況、人群、時間等幾個方面。天氣狀況有晴、陰、雨、雪、風、霧、熱、冷等;地形及路況影響車輛運動和司機視野,地形還影響到危險品泄漏后的;人群稠密影響到事故后果;時間主要是指白天或夜晚,影響到司機的駕駛和周圍的人員活動情況。

環(huán)境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天氣、地形、人群、時間等客觀上的不利因素,使事故容易發(fā)生或事故后果容易擴大。由于這些不利因素的出現,使正常情況下不會發(fā)生的事故這時就容易發(fā)生了。這就要求我們在運輸危險品時,充分考慮到這些不利因素,預先做好思想上的準備、措施上的準備和設備上的準備。對不確定的不利因素做好預防措施,對已知的不利因素做好針對性的應對措施或消除措施,更加謹慎小心。這樣才能保證危險品的安全運輸。

五、交通事故引發(fā)危險品事故

這里說的交通事故主要指以下兩種類型,一是兩車相撞,一是車輛自行翻倒或車輛撞上其它東西。根據對危險品公路運輸事故的統計分析,有一半以上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發(fā)的。由于罐車(槽車)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是液體,在行駛中液體隨著車體的晃動而晃動,使車輛由于液體的慣性不易把握,更易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可以從“車輛、司機、路況”三個方面來分析。

運輸危險品的車輛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往往會引發(fā)危險品泄漏事故,甚至危險品起火、爆炸事故。所以,控制危險品運輸事故,首先要從控制交通事故著手,加強危險品運輸單位的資質管理,加強駕駛員的培訓與管理,嚴格運輸危險品車輛的車況檢查,慎重選擇危險品運輸路線。控制了交通事故,必然會大大減少危險品公路運輸事故的發(fā)生。

六、事故救援不當導致災情擴大

在以上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中,有一些由于應急救援不當,又導致災情擴大的事故,同時,也有許多成功的搶險救援例子。危險化學品泄漏稅后,如果救援得當,就可以避免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反之,如果在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力量較弱,或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就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第6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5E;控制系統

武漢工程大學第十一期校長基金資助項目立項號:2016023

引言

“8?12”天津港港瑞海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特別重大火謀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難,79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68.66億元人民幣,經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認定此次事故為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這次事故給我國經濟社會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社會反響劇烈,給我國安全生產工作敲響了警鐘。危險化學品的倉儲是事故多發(fā)環(huán)節(jié),是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重點[1]。目前我國危險化學品倉儲的安全工作比較松散,而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所以預防危險化學品倉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以及事故控制也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倉儲生產安全事故控制系統。

1 5E控制系統

通常情況下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不善引發(fā)的,因此事故的預防與控制也是從這幾個方面入手。根據事故發(fā)生以及擴大的機理,從事故5E控制對策(風險評價Evaluation、工程技術Engineering、安全教育Education、安全管理Enforcement、應急救援Emergency)出發(fā),建立危險化學品倉儲生產安全事故5E控制系統,并且利用系統的優(yōu)勢,彌補系統中欠缺的部分,全方面地提高安全水平。在事故5E控制系統中風險評價是前提,安全教育和工程技術是保障,安全管理是重點,應急救援是補救[2]。由此事故5E控制對策為基礎,建立危險化學品倉儲業(yè)安全生產事故5E控制系統見圖1。

圖1 危險化學品倉儲事故5E控制系統

1.風險評價通過定期或計劃性地對危險化學品倉儲安全管理系統進行風險評價,及時查找出潛在的危險和各種有害因素,確立危險等級,并且根據危險等級提出并落實對策措施。

2.工程技術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預防事故的發(fā)生及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

3.安全教育利用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讓危險化學品從業(yè)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且讓從業(yè)人員掌握危險化學品倉儲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

4.安全管理用各項規(guī)章制度、獎懲條例約束人的行為和自由,達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事故的目的[3]。

5.應急救援對危險化學品倉儲可能發(fā)生的各種事故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和培訓,使發(fā)生事故后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事故原因分析

根據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所出具的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原因進行分類見圖2。

圖2 天津港爆炸事故原因分類

通過對導致天津港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基本是事故5E控制對策所涵蓋的幾方面:

(1)風險評價

沒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本單位的港口危險貨物存儲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沒有向公安消防部門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

(2)安全管理

瑞海公司的安全管理及其混亂,違規(guī)存放硝酸銨、嚴重超負荷超量經營、違規(guī)開展拆箱搬運裝卸作業(yè),并且存在野蠻作業(yè)行為,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3)安全教育

瑞海公司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部分作業(yè)人員沒有取得作業(yè)許可證,部分特種作業(yè)人員沒有相關資格證,并未掌握必需的危險化學品防護知識。

(4)安全技術

無證違法經營并且嚴重違反天津城市規(guī)劃,未批先建,邊建邊經營危險貨物堆場,機械設備沒有起碼的防火裝置。

(5)應急救援

沒有按照消防法規(guī)的要求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沒有進行演練,事故發(fā)生后未及時通知周邊企業(yè),導致人員傷亡情況加重。

3 5E控制對策在危險化學品儲存過程中應用

(1)風險評價

風險評價是種客觀而科學評價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yè)安全狀態(tài)的方法,是企業(yè)有目的加強安全工作的依據,并且事故的發(fā)生基本都是因為沒有及時發(fā)現存在安全風險。企業(yè)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和企業(yè)的需求,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評價報告,真實地反映企業(yè)存在的安全隱患,確定安全隱患的狀態(tài),并且制定出包含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合理化的建議的安全方案,最終達到提高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yè)安全水平的目的。雖然目前已經有了安全評價相關要求的規(guī)定,但是針對危險化學品倉儲的風險評價并沒有明確的要求,可以把風險評價這一方法常態(tài)化,這也能減少企業(yè)多次進行完整安全評價的成本,同時便于安監(jiān)機構對企業(yè)的安全風險進行監(jiān)管。

(2)工程技術

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yè)庫房要符合相應化學品的安全消防要求、防毒噴淋系統、消防高壓龍喉、消防水池、消防沙池、干粉滅火筒、閉路電視監(jiān)控、避雷針等,堆放的化學品的數量以及堆放的間距要合適。庫房配備相應的各種泄露報警監(jiān)視系統,目前危險化學品倉儲主要依據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而在倉儲環(huán)境下危險化學品的泄露、反應、燃燒爆炸情況更為復雜,應該盡快推進危險化學品倉儲火災爆炸的研究分析,加強有效阻止化學品火災蔓延的設備及方法的研究。

(3)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的重要手段。建立?;穫}儲企業(yè)嚴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針對當下安全管理的現狀,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7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關鍵詞:事故;危險化學品;鑒定

中圖分類號:O6-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大部分化學品都有害、有毒,且易爆易燃,故可能會在運輸、生產、保存以及使用的過程中因各種因素引發(fā)火災爆炸、泄露,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實際上,在我國目前的安全生產領域當中,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屬于多發(fā)、常見事故。然而,如今我國很缺乏火災爆炸事故現場經驗,大多數研究主要是以理論為著眼點的,這不符合現場應戰(zhàn)的需要。因此,在事故調查分析鑒定的過程當中充分挖掘科學規(guī)律,把經驗概括起來轉變成理論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而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分析鑒定工作亟待科學的方式與合理的程序去開展,一旦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應當嚴守程序開展事故鑒定工作,而這就需要相關人員針對細節(jié)的掌握、程序的設計以及手段的選擇進行深入探索,建設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鑒定實驗室,為事故鑒定提供良好的條件。

1 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的取證和調查

要想做好事故管理工作,擁有良好的事故調查技術是前提。一般而言,事故是由危險因素的能量、性質以及感度組成的。而管理缺陷是推動危險因素發(fā)展成事故的催化劑。筆者將依靠對于事故的調查分析鑒定推論出事故發(fā)生的必要因素。

1.1 現場處理

事故發(fā)生之后,應及時救護受傷害者,按火焰熱輻射牽扯的范疇或化學品泄漏擴散的情形設定警戒區(qū),并針對前往事故現場的主干道的交通進行管制,以最快的速度撤離污染區(qū)與警戒區(qū)的閑雜人員。同時,還要仔細保護好事故現場,盡量別破壞和事故相關的東西,必要時應做好標志。

1.2 收集現場物證、繪圖、攝影

針對現場情況進行錄像與攝影是在現場收集物證的必要前提。一般而言,主要是拍攝現場的一些痕跡,在必要的時候,需繪出事故現場的流程圖、收風向、示意圖等。而在收集物證時則應選用良好的個人安全防護手段,按已有危化品信息挑選耐腐蝕、耐氧化的采集容器與采集袋,盡量維持物件原來的樣子。同時,還需在采集容器與采集袋上貼上標簽,標注好采集地點、時間、參數、采集方法等諸多信息。

1.3 搜集人證與事故事實材料

事故發(fā)生之后,必須及時搜集人證物證,充分考證人證的口述材料的真實性。同時,選用錄音、筆錄等手段針對有關人員與當事人進行取證,從而搜集到證人材料,并將相關材料記錄在冊。此外,還應如實地記錄下事故發(fā)生的相關事實以備查明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2 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中的檢材和分類

所謂檢材,指的是在前期物證采集過程當中所獲取到的檢測材料。因危險化學品是引發(fā)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主導因子,故大多數檢材均和此事故的有關危險化學品存在一定的聯系。按對于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的初步剖析,我們可把檢測材料劃分成和空氣會發(fā)生反應生成的物質B、危險化學品原物質A、和水發(fā)生反應產生的物質C、對附近環(huán)境中別的物質發(fā)生化學反應的物質D、和危險化學物質A發(fā)生化學反應形成的物質F等。按照這種分類方式可選擇不一樣的分析、采集手段,不一樣的量程與精度,當然,也可按檢材的物理性質劃分成液態(tài)、氣態(tài)以及固態(tài)檢材,也可按照狀態(tài)性質的差異挑選出不一樣的收集器皿與采集手段。

3 鑒定方法的選擇及其類別的劃分

事故物證的分析鑒定的方法有許多,其涵蓋了計算機模擬、實驗模擬以及殘留物分析等手段。在實踐操作時,我們可按事故性質以及反映繁雜程度的差異挑選出一種或者多種鑒定方法加以綜合剖析。其中,實驗模擬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故無法以一套實驗材料、器具很好地處理多種別、多狀況的火災爆炸事故;計算機模擬就可做到這一點,其依靠改變參數,能以較快的速度剖析出結果;而殘留物分析這種手段的采用,可將分析結果傳至計算機模擬系統,進而提升其精確度,又叫物證分析,如今最為常用的殘留物分析涵蓋了物理分析、化學分析以及近代儀器分析等。因危險化學品發(fā)生火災爆炸之后會出現很多反應,且形成很多物種,因此,在殘留物分析時會牽扯到諸多化學分析方面,故化學分析在事故鑒定的過程當中至關重要。大家度知道,化學分析方法不同,其分析條件與基本原理也會不一樣。依據其分析所得到的結果的計量學特點,大概可把化學分析方法劃分成三種,即:(1)已獲取到廣泛認同并憑借著標準專業(yè)技術分析方法的形式出現的化學分析方法,毋庸置疑,此分析方法具備合理的測量不確定度與證明過的計量學上的溯源性;(2)得到一個特定技術領域中普遍認同且在國內外權威科技刊物上發(fā)表了的化學分析方法,此種分析方法已得到了普遍的運用,并且時常被當成實驗室間比對實驗與實驗室間合作研究的標準分析方法;(3)部分實驗室中取得的重復性能較佳的且在一個范圍不大的技術圈子當中復現性蠻好的化學分析方法,此種分析方法的溯源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未得到普遍認同,通常適用于實驗室內部控制使用。在鑒定現實事故時,因鑒定分析的結果富有嚴肅的法律意義,故應盡量選擇化學分析的第一種方法;而在行業(yè)間技術研究塔倫、實驗室研究時,選用第二類比較前言的方法較為適宜。

4 建設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鑒定實驗室

按事故鑒定類別的劃分,可從三大角度來配置有關儀表、儀器。在實驗模擬方面,可按高頻事故案例制作器具模型將實驗平臺組裝起來;計算機模擬平臺的搭設的中心在于開發(fā)軟件;在建設殘留物分析平臺上,因化學分析環(huán)節(jié)與危化品種類繁雜、多十分則需很多樣儀器設備,這就讓化學分析儀器儀表的配置工作轉變成實驗室建設的重要部分。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火災爆炸事故的相關特征,化學實驗室在建設時需謹記下面幾點。

4.1 危險化學品的基礎數據

針對危險化學品基礎數據的獲取,一般來說,將介質的相態(tài)作為著手點是比較適宜的。氣態(tài)危險化學品大致涵蓋了液化氣體與壓縮氣體,而在常溫常壓的實驗室條件下獲取到的危險特性數據與基本物性主要有溶解度、臨界溫度等。液態(tài)危險化學品涵蓋了腐蝕品、自燃液體等。其危險特性與物性數據主要涵蓋了沸點、相變溫度、電導率等。而固態(tài)危險化學品主要有過氧化物、易燃固體等,其危險特性與基本物性數據主要有溶解度、沸點、粉塵特性等。為此,在挑選實驗儀器時,一定得嚴格按照實際狀況進行選擇。

4.2 便攜式檢測、檢驗儀器

站在現場采集數據的角度搭配一定種別與數理的便攜式檢測檢驗儀器以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時確保數據采集的真實性。

4.3 大型實驗儀器

為了促使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鑒定實驗室能穩(wěn)居?;肺镄苑治觥z測與分類方面的主導地位,提升公眾可信度,應自科研的角度出發(fā)選擇高精密實驗儀器獲取精確的危險特性數據與物性數據。

4.4 輔助或配套設施

自火災爆炸的危險性與危險化學品的有毒害性著手,重視實驗與物證采集時的安全防護工作,盡量配備有關的實驗室輔助或配套設施。

5 結語

從事故分析、調查、鑒定過程中挖掘出科學規(guī)律,將其上升至理論高度,并指出有針對性的措施以避免重蹈覆轍。為此,研究并鑒定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建設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鑒定實驗室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與探索價值。

參考文獻

[1] 史聰靈,鐘茂華,羅燕萍等.地鐵車廂汽油火災的模擬計算與分析[J].中國安全科學學報,2006,16(10):32—36

第8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各國一般將化學品分為現有化學品與新化學品。所謂現有化學品是指各國化學品法律關于新化學品申報審查制度建立以前已經上市銷售和使用的化學品。新化學品是指在其投產、進口或商業(yè)流通之前,不在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現有的化學品清單之列的化學品,通常是指尚未在該國或地區(qū)生產和使用的新開發(fā)或進口的化學品。20世紀70年代新化學品申報登記制度建立之初,全世界經濟領域中生產、流通、使用的化學品已有近10萬種,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經過了初步的風險評估。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不斷加強對現有化學品的風險規(guī)制,例如,1993年,歐盟了《關于現有化學品風險評價和控制的793/93號條例》;2006年,歐盟通過了一項新的《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和許可的1907/2006號法規(guī)》(REACH法規(guī))。REACH法規(guī)將同時適用于新化學品和現有化學品的管理,該法規(guī)規(guī)定了為期11年的過渡期完成對現有化學品的檢驗和評估,并為過渡期制定了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時間表,要求產量較大的現有化學品需要優(yōu)先注冊;產量較小,但人類較為關注的化學品也應該優(yōu)先注冊。2003年9月12日,原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了《新化學物質環(huán)境管理辦法》(2009年12月30日進行了修訂),對新化學物質實施申報登記和跟蹤控制制度,至此,我國建立了對新化學物質的環(huán)境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制度。但對于現有化學品,我國尚缺乏相關的風險評估信息,風險管理是缺位的。2002年,原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了《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單》(IECSC),到2009年,該名單共收錄45355種現有化學品。此前,主要依據危險化學品分類,我國系統建立了《危險化學品名錄》,共收錄了近4000種危險化學品,而對在《危險化學品名錄》以外的大量生產和使用的現有化學品,未能進行有效的風險評價和管理,導致國際上早已或正在禁止、限制的高環(huán)境與健康風險的有毒化學品,仍在中國個別地區(qū)生產和使用。在現有化學品的規(guī)制方面,我國應當在以下兩個方面加以改進:第一,加速現有化學品環(huán)境風險的評估。鑒于現有化學品數目巨大,我國應當采取優(yōu)先原則,對通常意味著高暴露風險、高產量的化學品優(yōu)先開展制度化或組織化的危害性質測試,為有效地進行風險管理提供科學評估的信息。第二,完善現有化學品的分類管理制度。我國現行《危險化學品名錄》中危險化學品主要依據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中危險貨物一覽表確定,而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的分類體系是為了控制危險貨物安全運輸制定的,對急性毒性以外的其他健康危險性,特別是致癌、致突變和致畸性三種特殊毒性沒有制定分類判定標準。例如,我國危險化學品中的“有”主要是以急性中毒指標LD50為標準,無法充分囊括當今化學品環(huán)境管理主要關注的那些常規(guī)判定為“低毒”甚至“無毒”,但卻以低濃度、生物蓄積性對人類和生態(tài)系統產生長期潛在毒性影響的PBT或EDCs等有害化學品[1]113。因此,《危險化學品名錄》應當根據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修改完善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和管理范圍,并推動對經評估確認的高風險的“優(yōu)先有毒化學品”采取淘汰或限制等風險管理措施。

    二、確立化學品環(huán)境自愿協議制度

    環(huán)境自愿協議是環(huán)境自我管制之一種,所謂社會自我管制系指個人或團體本于基本權主體之地位,在行使自由權、追求私益之同時,亦志愿性地兼負起實現公共目的之責任。在概念特征上,社會自我管制包含著兩個核心內涵:“自愿性”與“公益取向性”。環(huán)境自愿協議(VEAs)包括單邊承諾(UC)、公共志愿計劃(PVS)和協商性協議(NA)[2]。單邊承諾包括單個企業(yè)或者產業(yè)協會的環(huán)境改善計劃;公共志愿計劃是由公共部門設定好一定的加入條件和行為標準,由企業(yè)來選擇是否參與;協商性協議則是由政府有關部門與工業(yè)行業(yè)或企業(yè)經過協商簽署協議,旨在通過協議的實施達到節(jié)能減污和環(huán)境保護的目的。環(huán)境自愿協議體現了當代環(huán)境法中的合作原則,透過規(guī)制者與被規(guī)制企業(yè)的協商與合作,可以有效彌補法律的局限性,實現環(huán)境管理的針對性、靈活性和提高規(guī)制效率。《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以下簡稱《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九條首次規(guī)定了環(huán)境自愿協議制度,在化學品的基本立法中也應確立該項制度。事實上,環(huán)境自愿協議中的“單邊承諾”已在我國化學產業(yè)界得以實踐,“責任關懷”即是一個例證。責任關懷(RC)是全球化工行業(yè)自發(fā)地在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三大方面(簡稱HSE)所采取的行動計劃,旨在不斷改善化工行業(yè)在環(huán)保健康以及安全領域的表現。RC運動由加拿大化學生產者協會(CCPA)于1985年首次發(fā)起,相繼被美國化學品制造商協會(CMA)以及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和地區(qū)性組織化學工業(yè)協會所采納,后在國際化學品協會理事會(ICCA)的正式推動下,至今已在全球5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實施。2007年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yè)協會發(fā)起的中國石油和化工行業(yè)推進“責任關懷”行動正式啟動,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yè)協會與國際化學品制造商協會聯合了《責任關懷實施準則》,該準則包括社區(qū)認知和應急響應準則、儲運安全準則、污染防治準則、工藝安全準則、職業(yè)健康安全準則、產品安全監(jiān)管準則六個方面。2008年5月29日,在國際化學品制造商協會(AICM)組織下,杜邦、拜耳、殼牌、巴斯夫、三菱化學、羅門哈斯等24家跨國化工巨頭在京共同簽署《“責任關懷”北京宣言》,承諾將保障經營過程的安全和環(huán)境友好,通過分享信息,推廣嚴格的環(huán)境、健康和安全管理體系、業(yè)績指標和驗證流程等方式,在中國樹立可靠的化工行業(yè)形象。目前我國承諾實施“責任關懷”的有化工、石化行業(yè)的43家企業(yè)以及南京化學工業(yè)園區(qū)管理委員會等三個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

    三、建立化學品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PRTR)制度

    在化學品的規(guī)制過程中環(huán)境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掌握充分的相關信息,政府才能進行有針對性的規(guī)制;只有化學品信息的充分公開,才能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減少化學品的風險和危害。質言之,化學品信息的申報、收集與公開是政府、企業(yè)與公眾三者之間相互信賴與合作的基石。OECD國家的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PRTR)制度是這方面比較成功的范例(見表2)。PRTR制度是指建立一個從各類排放源向環(huán)境排放和通過廢棄物轉移的各種指定極危險化學物質的報告和登記制度,并將收集的數據向社會公眾散發(fā)和用于化學品環(huán)境管理。雖然各國的PRTR制度不盡相同,該制度的設計取決于各國具體的需要、條件和環(huán)境目標。但是,各國的PRTR制度仍然具有以下四個共通點:①化學物質或污染物的清單;②排放與轉移的多媒介(大氣、水、土壤)或綜合性報告;③由固定或移動污染源報告匯總成污染物數據庫;④污染物資料與數據可以為公眾所獲得[3]。最早的PRTR制度是1974年荷蘭開始實施的“排放目錄制度(EIS)”,1986年美國實施作為PR-TR的“有毒物質排放清單(ToxicReleaseInvento-ry,TRI)制度”之后,該制度在OECD國家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在PRTR制度的發(fā)展歷程中,美國的有毒物質排放清單制度是富有深遠影響的典范。美國1986年制定的《緊急規(guī)劃和社區(qū)知情權法》授權聯邦環(huán)保局制定有毒物質排放清單,每個符合該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企業(yè)必須于1988年及其后每年的7月1日前向環(huán)保局局長和州委派的特定官員提交排放清單上所列的每種有毒化學品排放情況的年度報告。清單上的有毒化學物質從開始的大約329種增加到了2000年的約650種[4]。企業(yè)的年度報告是向公眾開放的,《緊急規(guī)劃和社區(qū)知情權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第十款規(guī)定:“聯邦環(huán)保局局長須根據提交的數據資料,建立全國有毒化學物質存儲數據庫并進行維護,任何人都可以以有償方式通過計算機或其他手段獲得這些數據資料”。目前我國企業(yè)環(huán)境信息以自愿公開為原則、強制公開為例外。《清潔生產促進法》確定了污染嚴重企業(yè)的“黑名單”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yè)必須向公眾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2007年,原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制定的《環(huán)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也只是鼓勵企業(yè)自愿公開環(huán)境信息,強制公開的對象仍然是《清潔生產促進法》所框定的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企業(yè)。我國應當在排污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上創(chuàng)設PRTR制度,目前上海市、天津市被選為試點城市,在全國配合開展化學品PRTR制度的試點工作。

第9篇:危險化學品的分類范文

論文摘要:通過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特點的分析,介紹了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1.問題的提出

危險化學品由于其自身的危害性,使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是一種動態(tài)危險源,一旦發(fā)生事故其涉及面廣.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環(huán)境污染,危害極其嚴重。為了盡可能減少事故發(fā)生.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對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中存在的容易引發(fā)事故的因素及應注意的問題進行探討,以期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運輸工作。

2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特點

危險化學品一般都是工業(yè)原料或產品,因為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能,在接觸和處理過程中必須遵守相應的規(guī)則,以免發(fā)生事故,造成危害。危險化學品運輸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專業(yè)性,主要特點為:

一是品類多,性質各不相同。按照危險貨物的危險性,《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將危險品分為9類共22項?,F有的近3 000種危險貨物和每年不斷新增加的危險品,各有各的物理和化學特性。

二是危險性大。危險貨物在道路運輸和倉儲中危險性很大,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所產生的事故不僅使相關企業(yè)受到損失,還會對公眾安全與環(huán)境安全帶來嚴重威脅,因此備受關注。

三是運輸管理方面的相關規(guī)章、規(guī)定多。危險品運輸除須遵守道路貨物運輸共同的規(guī)章.還要遵守許多特殊規(guī)定。比如,聯合國頒布的《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國際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協議》等;我國制定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標準,如《危險貨物運輸保障通用技術條件》等;行業(yè)規(guī)定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標準,如《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等。

四是專業(yè)性強。危險品運輸除了滿足一般貨物的運輸條件,還要根據貨物的物理和化學性質,滿足特殊的運輸條件。在這方面,國家有專門的規(guī)定和限制。比如業(yè)務轉營,國家規(guī)定只有符合規(guī)定資質并辦理相關手續(xù)的經營者才能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業(yè)務;比如車輛專用,交通部的《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和《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對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狀況和設施作了特別的規(guī)定;再如包括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人員等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并做到持證上崗。

3影響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的因素

3.1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的確定

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包括專項整治內容的制定,其內容包括:危險化學品品名及分類、包裝及標志、車輛等級及設備標準、運輸管理規(guī)定、運輸規(guī)則以及對相關從業(yè)單位和從業(yè)人員的資質要求等,其目的是使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工作的開展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從而建立起比較規(guī)范完善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體系。

3.2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的執(zhí)行

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可以通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系統安全管理是否完備,運行是否暢通,管理命令是否能夠通達表現出來,是否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經營部門、運輸車輛、從業(yè)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其執(zhí)行情況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起著重要作用,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的嚴格執(zhí)行可以把好安全的源頭關。

3.3動態(tài)安全監(jiān)控水平

針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重大事故災難的安全監(jiān)控和應急救援行動,主要包括救災、防災、減災和災后恢復幾個步驟與環(huán)節(jié)。只有建立起一個科學、有效、運轉良好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動態(tài)安全監(jiān)控體系,才能把各類災害應急以及應急過程中的逐個環(huán)節(jié)聯系組織起來,實現有效控制事態(tài),減少事故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災后恢復這3個目標。

3.4人員操作失誤

人員操作失誤與人的文化素質,業(yè)務能力、敬業(yè)精神、情感以及人的生理心理狀祝有關。從業(yè)人員對所裝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點常識都沒有,一旦貨物發(fā)生泄露或引起火災等事故,他們就不知如何處置,不能在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tài)擴大。同時,道路環(huán)境狀況也會影響到操作失誤的頻率,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狀態(tài)都有助于減少人員的操作失誤頻率

3.5人員違章情況

在整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人起著最重要的作用。從業(yè)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了解很少,有的根本沒有這方面的知識,違章運輸,甚至非法運輸;還有些駕駛員,押運員責任心和安全保護意識不強,他們對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運輸的規(guī)定缺乏了解,疲勞駕駛,育口開快車,強行會車,超車,過鐵路交叉口、橋梁,涵洞時不減速,還有的酒后駕車,這些都極容易引起撞車、翻車事故。還有的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野蠻裝卸,不按規(guī)定裝卸,都容易導致事故發(fā)生,造成災難。

3.6應急救援能力

由于交通事故的影響使得化學品運輸事故的發(fā)生具有一定的隨機性,快速,有序、高效的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是減少事故損失、防止重特大事故發(fā)生的重要手段。應急救援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快速、敏捷、高效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中,消防部門是主力軍,公安、交警、交管部門是主要的配合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應急救援隊伍是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的保證

3.7危險化學品的本質屬性

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直接影響到事故發(fā)生的難易程度。具有毒性或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泄漏后,可能直接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環(huán)境污染。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決定著事故的嚴重程度以及破壞程度。

3.8包裝及設備情況

在運輸過程中由于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的事故不斷增加,要針對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選擇合格的包裝容器。如設備質量達不到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防爆炸、防火災、防雷擊、防污染等設施不齊全、不合理,維護管理不落實等;設備老化、帶故障運行,都會加大危險化學品泄漏的幾率。

3.9車輛性能水平

車輛是保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的關鍵因素,車輛自身狀況的好壞和采用的安全科技的含量等因素對運輸的安全都有著直接的關系,如果狀況不好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fā)生。提高車輛的安全性能,是保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的根本途徑

3.(0道路基礎設施水平

道路設施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設施,交通管理設施,防護設施、照明設施、停車設施,其他沿線相關設施及綠化等。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標志不完善,也是導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如在事故多發(fā)地帶,要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在危險路段要設計防撞護欄等。

3.(I環(huán)境條件

環(huán)境條件主要涉及道路周邊環(huán)境(居民、商業(yè)布點、其他設施等)、白然地理條件,交通流量等多個方面的內容如果道路周邊居民多、交通流量大,遇到惡劣的雨、雪、團霧等天氣,就必然會增加事故發(fā)生的概率,并產生嚴重的傷亡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