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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校園欺凌主題班會一】一、校園暴力的幾種表現(xiàn)
(一)打架斗毆。
打架斗毆是校園里最常見的暴力行為,通常是一些品德較差的大同學,自以為有力氣,就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來毆打校內外的學生。除此之外,還有這伙中學生與另一伙中學生相互毆斗的現(xiàn)象,也稱為學生打群架。中學生打架斗毆破壞了學校的正常秩序,給學校帶來了不好的聲譽,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傷害,其危害性是顯而易見的。
不難發(fā)現(xiàn),中學生打架斗毆的發(fā)生具有時間上的規(guī)律性:
(1)放學 時。中午或傍晚放學,特別是周末中午,一些與校內學生有聯(lián)系的校外少年,還有被學校開除的不良少年,站在門口尋找機會打架。同時,大批學生出校時易因發(fā)生碰撞而引發(fā)打架。
(2)考試結束時。每個學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試后,老師忙于批改試卷,學生普遍松口氣,一些不良學生就惹是生非,易發(fā)生打架斗毆。
(3)秋季開學時。新生剛入學,學校老同學串聯(lián)的,其中有因過去的“仇恨”而算賬的,往往采用暴力攻擊的手段來解決。
(4)課外游樂活動時間。不少學生喜歡到校外去打桌球、玩電子游戲和相聚郊游等。由于社會活動場所管理不嚴,人員復雜,學生之間常因爭輸贏、爭地盤而發(fā)生沖突,導致打架斗毆。
(5)節(jié)假日。由于休息時間,有的學生家長又不在家中,在無事可做的情況下,有的學生就跑到外面去,易發(fā)生打架,甚至相約互斗。
(二)強索錢財。
這是近幾年來發(fā)生的比較普遍且嚴重的校園暴力現(xiàn)象,往往發(fā)生在中小學校門口或附近地區(qū),大年齡的中學生向低幼學生強索錢財,以暴力相威脅,逼迫低年齡學生交出零用錢或學習用品等,并不準他們告訴學校和家長。此類事件不僅摧殘了被襲擊學生的心靈,影響他們的學習生活,而且造成許多家長人心惶惶,對孩子的身心和教育擔驚受怕。
(三)毀壞物品。
有的中學生由于心中的不滿、怨恨等情緒作用,通過毀壞物品來表現(xiàn)和發(fā)泄。在一些中學生里可以看到被學生破壞的課桌椅、墻壁、門窗等,其中一部分就是有的學生發(fā)泄情緒實施攻擊的結果。這類攻擊行為的目標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
(四)爭風吃醋。
青少年生理、心理的早熟使早戀現(xiàn)象越來越呈現(xiàn)低齡化趨勢,而早戀給青少年的成長和生活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但由于中學生心理不夠成熟,往往會因為女生而產(chǎn)生嫉妒、排擠甚至仇恨的心理。小小的矛盾因為缺乏溝通和引導而釀成打架甚至兇殺等暴力事件。
(五)心理障礙。
青少年攻擊行為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這就是由于青少年的精神障礙所引起的攻擊性行為。國內外研究表明,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的一個主要表現(xiàn)就是具有攻擊傷害他人的行為。主要原因是在于他們的意識障礙、幻覺和妄想作用、智力障礙、情緒情感激烈等。在這種異常心理的支配下,青少年患者易與他人發(fā)生沖突,引起攻擊性行為,給他人造成輕重不等的傷害,極端嚴重的可以致人死亡。比如常見的少年多動綜合癥,表現(xiàn)為多動、多話、任性和注意力不集中等,比較嚴重地影響患者的學習和生活,并會干擾社會秩序。有多動綜合癥的少年行為,常有攻擊性,一次性精神癥狀有突然發(fā)怒、行為沖動的表現(xiàn),二次性精神癥狀有明顯的暴力攻擊行為,在生活中顯得喜與人吵架和打架。又如,少年精神分裂癥表現(xiàn)為意志和行為的障礙,造成行為混亂,在興奮之下會傷人或物。再如,少年躁狂癥者有的經(jīng)常惹是生非,發(fā)生打鬧等沖動行為,造成對他人的攻擊。鑒于這些攻擊行為不是一般的品德障礙,而是在精神障礙的情形下發(fā)生的,所以應提醒人們給予特殊的注意。
二、校園暴力產(chǎn)生的原因
校園暴力從根本上說是社會暴力病態(tài)在向校園延伸的結果。如果任由這種勢頭發(fā)展下去,無疑會給在校青少年造成一種不良的暗示:武力比智力更有價值,邪惡比正義更有力量。如果青少年一旦形成這種認識上的偏差,無論對其個人還是對社會而言將是非常危險的隱患。這種由家庭、社會和學校多方造成的校園“惡瘤”,如果不在校園內得到應有的遏制,那么以后社會將會為此付出更昂貴的代價。
(一)家庭暴力是校園暴力產(chǎn)生的根源。
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大多生活在不幸的家庭。他們大多受到極度貧困、父母離異甚至家庭暴力等負面的刺激。家庭生活的不和諧很容易使孩子感到缺少關愛和安全感,從而形成“攻擊性人格”。為此,他們往往采用暴力去欺凌弱小,一方面釋放壓抑,獲取一種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還可借此在同學中樹立“威信”。可見,缺乏關愛、缺少管教是這些孩子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二)老師對學生施行暴力或“冷暴力”也是校園暴力產(chǎn)生的土壤。
老師不論出于什么目的體罰學生,帶來的負面影響都是嚴重的。老師施暴在前,學生想要對抗在后,這也是“榜樣的力量”吧!
現(xiàn)在老師對學生體罰的事件,雖還是時有發(fā)生,但已大大減少,這正是教師觀念進步的體現(xiàn)。而校園“冷暴力”卻常常被忽略。校園“冷暴力”是指在教育過程中,老師對“問題學生”采取不理睬、疏遠、隔離及在語言上進行諷刺等行為。這些看來并沒有什么大不了的舉動,但其殺傷力更大。老師如果對向個性較強的孩子采取“冷暴力”的話,將會極大地傷害孩子的自信和自尊,輕則導致他們厭學,重則造成自閉的后果,還可能會影響到他們的心理健康,極易成為校園暴力的施暴者。
【防校園欺凌主題班會二】一、活動主題:
我將本次活動確定為“拒絕校園欺凌,構建和諧校園”。
二、活動背景及目的:
背景:上半年媒體曝光的校園暴力事件主要有42起,其中初中生參與的校園暴力事件33起,占總數(shù)69%,初中成校園暴力事件高發(fā)階段。我校近期也出現(xiàn)了幾起學生打架斗毆的事件。
目的:通過學習《中小學生守則》的內容,使同學們明禮守法,更好地認識什么是校園暴力,校園暴力的危害性,如何預防和抵制校園暴力,能與校園暴力做合理有效的斗爭,正確處理生活中的各種矛盾沖突,防微杜漸。
三、活動準備:
1、教師準備:給學生發(fā)放《中小學生守則》,人手一份,制作多媒體課件、并搜集典型的校園暴力事例等。
2、學生準備:讓學生宣讀背誦《守則》,事先熟知《守則》內容,并思考校園暴力的表現(xiàn)及怎樣正確處理校園暴力事件,在活動之前讓學生先思考,活動過程中學生能更輕松的接受和理解活動內容。
四、活動過程:
(一)認識校園欺凌
1、部分學生對校園暴力這一詞語還很陌生,或理解不準,所以利用多媒體展示校園欺凌的定義,首先讓學生明確何為校園欺凌。
發(fā)生在學校校園內、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學校的教育活動中,由老師、同學或校外人員,蓄意濫用語言、軀體力量、網(wǎng)絡、器械等,針對師生的生理、心理、名譽、權利、財產(chǎn)等實施的達到某種程度的侵害行為,都算作校園暴力。其主要表現(xiàn)是身體強壯的學生欺負弱小的學生,令其在心靈及肉體上感到痛苦。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復發(fā)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fā)事件。有時是一人欺負一人;有時集體欺負一人。通常欺負者不覺得自己不對,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發(fā)欺凌者。因此,惡性循環(huán)導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圍繞“什么是欺凌?為什么要反欺凌?”與學生進行了面對面的分享:所謂欺凌,簡單來說就是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以多欺少。欺凌不但對“受傷者”造成傷害外,而且對“欺凌者”和“旁觀者”同樣造成傷害?!捌哿枵摺庇捎陂L期欺負別人,內心得到極大滿足,以自我中心,對同學缺少同情心,而“旁觀者”會因為幫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內疚、不安,甚至惶恐?!靶@欺凌”對受害者的傷害也不可小視,受欺凌的學生通常在身體上和心靈上受到雙重創(chuàng)傷,并且容易留下陰影長期難以平復。同時“校園欺凌”也會影響到學校的整體紀律和風氣。所以,學校要嚴厲制止和預防欺凌事件的發(fā)生。
2、觀看校園暴力視頻,學生可以更直觀的感受校園暴力的惡劣性質,進而討論校園欺凌的危害,提出問題“校園欺凌有哪些危害?”
校園欺凌首先給受害者的身體帶來傷害;其次是更為嚴重的心理上的傷害,使受害者產(chǎn)生不安全感,產(chǎn)生恐懼和焦慮。
3、多媒體出示2019年上半年校園暴力事件,并讓學生結合生活實際,想一想,產(chǎn)生校園暴力的原因有哪些。學生會根據(jù)平時的生活實際,總結出一些原因。
1月9日,廣西賓陽縣初中女生打群架,目擊者稱現(xiàn)場慘烈。
2月28日,云南富寧縣一中學女生宿舍內遭圍毆欺凌拍照上傳空間。
4月9日,山東鄒城初二女生宿舍內被毆打被逼下跪。
4月17日,北京105中學一女生遭輪番扇耳光。
4月17日,廣東汕頭多名青少年圍毆一名身著校服男生。
4月19日,湖北紅安00后為爭女朋友斗毆,操板磚砸人手段兇殘。
4月30日,福建南安一初一男生被同校學生及社會青年追打,捅傷。
5月12日,福建晉江學生校外打架一死兩傷。
5月19日,遼寧沈陽寧官實驗學?;@球暴力事件。
6月16日,山東濟南一中學多名學生暴力毆打同校學生。
6月21日,湖南懷化一女生在校園遭8名學姐群毆致耳膜穿孔。
6月26日,河南信陽數(shù)百中學生赤膊群毆。
(二)抵制校園欺凌
此環(huán)節(jié)設置三個問題,這三個問題分別是:
1、同學間發(fā)生矛盾時,作為當事人,我們應該如何解決?
2、矛盾一時難以解開,如何有效扼制校園欺凌的發(fā)生?
3、一旦發(fā)生校園欺凌事件,如何應對?
這三個問題,分別是從學生間出現(xiàn)矛盾時、校園欺凌發(fā)生前、校園欺凌發(fā)生中三個不同階段提出的,能夠讓學生思考在不同情況下如何處理矛盾,并盡可能的避免校園暴力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生校園欺凌,也能夠及時采取措施避免傷害。最后師生共同總結出避免校園欺凌的做法:
從受害者的角度想:不理睬;找老師;懂自救。
從施暴者的角度想:想后果;勿沖動;換位思考。
(三)校園欺凌案列分析
某中學一女生食堂打飯時,和另一名女生發(fā)生口角,沒想到,竟遭到多名女生毒打,其中一位打人后,還做出勝利的手勢。根據(jù)以上案例,你認為應該采取哪些正確方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引案例能夠讓學生設身處地的思考如何保護自己,并引導學生回答:
1、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2、面對不法分子的侵害首先要迅速而準確地作出判斷,然后機智勇敢靈活地與其斗爭;
3、積極尋求家長、學校和社會的保護;
4、受到侵害時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四)總結
關鍵詞:學生;法律意識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在一定意義上講是法制經(jīng)濟,而現(xiàn)代社會也是一個法制社會。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治國方略,法律素質已成為公民的一項基本素質。不知法、不懂法,在當今社會是很難正常生存和發(fā)展的,對跨世紀的青少年一代更是如此。培養(yǎng)學生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是學校德育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一名思想政治課教師更應以加強法制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意識為己任。
一方面中學生正處在身心迅速發(fā)展階段,模仿性強,可塑性大,是形成法律意識、培養(yǎng)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行為習慣的最佳時期;但另一方面,其情緒易偏激、沖動,辦事容易意氣用事,教育困難。我國又處于經(jīng)濟和社會的轉型期,社會各種陰暗現(xiàn)象以及腐朽思潮泛濫,容易使中學生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走向歧徑。目前學校學生違紀現(xiàn)象突出,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fā)生。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近日作了一次問卷調查,內容涉及在押犯犯罪類型、犯罪原因等。調查結果表明,青少年犯罪總體趨勢仍呈上升態(tài)勢,從這一點便充分說明提高中學生法律意識之迫切。
分析一些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差及違法犯罪之根本原因,并非其不知法,因為初、高中思想政治課教材中有不少的法律知識內容。他們知法卻沒有法律意識。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不同的但又有聯(lián)系的兩個概念。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律和法律現(xiàn)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包括人們對法的起源、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xiàn)行法律的要求和態(tài)度,對法的評價和解釋,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以及法律知識、法律觀念等。法律意識的形成離不開一定的法律知識,但是法律知識多的人,并不必然法律意識就強,有些法律專業(yè)的大學生仍然違法犯罪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因此,傳授法律知識不是目的,只是增強法律意識的手段。
因此,作為中學政治課教師應該充分利用教材和學校的條件設備,根據(jù)學生的實際,多形式、多渠道、靈活多樣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中學生的法律意識。
一、在課堂上應強調權利和義務相統(tǒng)一的意識
現(xiàn)在,無論是學校還是家長、社會輿論、司法部門都片面地過分強調青少年權利的保護,忽視義務的履行。而現(xiàn)代社會任何國家的法律都只是保護絕大多數(shù)遵紀守法、履行義務的人的權利,并非無條件地保護任何人的一切權利,權利人濫用權利或不履行法定義務,其權利的行使就必然要受到限制!而我國也不例外。因此筆者認為在高中階段,要進一步貫徹權利和義務相統(tǒng)一的意識。
青少年學生已經(jīng)具備了一定的自我意識,他們喜歡以成年人自居,要求對各種事物發(fā)表自己的見解,因此單純地理論說教很難讓他們信服。學生的這種特點要求教育工作者要拓寬渠道,采取多種學生感興趣的形式進行教育。
二、多種渠道,強化教育效果
1.開展現(xiàn)身說法
這是很有說服力的一種教育形式,其特點在于它的真實性并且貼近學生生活,學生比較容易信服。例如,請失足少年進行現(xiàn)身說法。聽后,一名學生在周記中寫道:原來課堂與牢房僅有一步之遙,今后要做個守紀律的好學生,決不做違法的事。由此可見,這種教育形式比單純的說教更能深入學生的內心,引起思想的震撼與變化。
2.召開以提高法律意識為主要內容的主題班會
學生已經(jīng)具備了一定的思維能力,不滿足于現(xiàn)成的結論,甚至對某些結論持有否定態(tài)度。因此,我認為召開主題班會,讓學生各抒己見,熱烈討論,可相互質疑、批駁。教師在旁引導,從而得出正確的觀點。這種教育方式,可幫助學生澄清疑惑,對所講內容有較全面且深刻的認識。
3.情境感受,在活動中提高法律意識
學生參與活動的過程,也就是學習的過程,而這種過程和以往課堂上的學習過程不同,它不是被動地作為客體的學習,而是主動參與的過程,也就是說學生在活動中是以主體的方式存在的,是主人。這對于學生來說是新奇的,因此他們有興趣加入到活動中來,對活動采取的態(tài)度是認真的、積極的、肯定的。因此,各種活動的開展勢必會對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比如觀看錄像《青少年犯罪啟示錄》,學生們非常地震驚,看到錄像中那一張張曾經(jīng)純真的卻被丑惡扭曲的臉,看到他們失去自由之后的無奈,聽著他們鐵窗內的哭訴,學生們紛紛表示要認真選擇好自己的生活道路,珍惜今天,把握好明天,做一個讓“母親”放心,對社會有用的人。通過這次活動,學生們又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內心產(chǎn)生了巨大的變化,法律意識得到進一步的增強。
關鍵詞:中小學教師;教育懲戒權;適用范圍;實施要求。
中小學教師懲戒權是指中小學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依法擁有的對學生的失范行為進行處理,以避免學生的失范行為再次發(fā)生,促進合范行為產(chǎn)生與鞏固的一種權力,是教師的職權之一。[1]
中小學教育作為一種專門培養(yǎng)人的活動,以影響學生的身心發(fā)展為直接目標,在此活動中,教師擁有對學生的教育權,其中必然也包括對學生違規(guī)行為的懲戒權。因此,目前的任務不是爭論懲與不懲的問題,而是應當思考何種情況下中小學教師可以及如何實施教育懲戒,即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適用范圍及實施要求,從而保障學生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
一、教育懲戒權是中小學教師的合法職權。
教育懲戒是一種正確而且必要的教育方法,教育懲戒權是中小學教師的合法職權之一。
教師懲戒權是教師基于其職業(yè)而獲得的一種職權,主體是教師。但在某些情況下,學校也可能成為教育懲戒的主體。與學校作為主體的教育懲戒相比,教師懲戒權的對象與內容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中小學教師懲戒的相對方一般是針對其管理下的一定班級的學生,目的是為了維持教育活動的正常秩序,常常由教師個人行使懲戒權。在懲戒的內容與方式上,中小學教師懲戒的內容通常是口頭言語責備、沒收、隔離或留校等,對于警告、記過等方式則要報學校同意與批準。
中小學教師之所以要懲戒學生,并不是針對學生本人,根本原因在于學生有失范行為,因此,學生的失范行為是教師懲戒的真正對象??偟膩碇v,學生的失范行為包括兩方面:一是指中小學生在行為的價值取向上與中小學行為規(guī)范的要求不同,甚至相反;一是指中小學生在角色演繹上與其本身的身份不相符合,偏離中小學生行為規(guī)范,對學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2]
二、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適用范圍。
教育懲戒權的適用范圍包括主體的適用范圍和內容的適用范圍兩個方面。主體的適用范圍是指那些主體可以對中小學生實施懲戒,內容的適用范圍則是指在何種情況下,教師或學校可實施何種教育懲戒。在我國,學生的哪些行為適用教育懲戒,目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釋暫無明確規(guī)定,這在某種程度上是造成中小學教師教育懲戒權缺失或教育懲戒權濫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從內容的適用范圍來看,中小學教師懲戒權可適用于如下幾個方面:
(一)學業(yè)型失范行為。
所謂學業(yè)型失范行為主要是指與學生的學業(yè)相關的如曠課、考試作弊、不完成作業(yè)等行為。中小學教師針對此類失范行為實行的教育懲戒一般稱之為學業(yè)型懲戒。通常采用的懲戒形式可包括降級、留級、取消考試成績、留?;蛘n后輔導、不授予畢業(yè)證書等方式。有些學業(yè)型失范行為的懲戒可以由教師個人來實施,如留校或課后輔導,但是有些懲戒則需要教師報請學校同意,由學校來實施,如降級、留級、取消考試成績等。
(二)違紀型失范行為。
所謂違紀型失范行為主要是指學生抵觸學校制定的各種校紀校規(guī),中小學教師為了維護所管理的班級的教學與生活秩序而實施的一種教育懲戒。如,學生破壞課堂紀律、打架、盜竊、故意損毀公物、校園暴力傷害等。對此類行為實施的教育懲戒,一般稱之為紀律性懲戒或違紀型懲戒。如《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中第16—22條,都明確規(guī)定了中學生應當遵守的學校各項紀律及違反紀律將會受到何種懲戒。對于一般性紀律型失范行為,中小學教師可以進行口頭責備、口頭或通報批評、扣減操行品德成績、責令寫悔改書、取消其參加課外活動、責令賠償所損壞公物或他人物品的權利等方式的懲戒。而對于較為嚴重的失范行為,教師則應經(jīng)由學校同意后,以學校名義施以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性處分。
(三)失德型失范行為。
所謂失德型失范行為主要是指學生違反針對一般社會成員所要求的道德行為。如在公共場所不能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紀律,對待長者、老師缺乏尊敬,對待同學缺少友愛,缺少感恩之心,不講誠信,言行不一等。許多學校在制定校規(guī)校紀時,都把失德型失范行為明確規(guī)定為禁止性行為。因此,實際討論中小學生的違紀型失范行為時,也部分包含失德型失范行為。
(四)違法型失范行為。
所謂違法型失范行為主要是指學生違反國家針對一般公民所制定的法律行為。當學生的違紀行為涉及到法律所禁止的內容,如,打架、斗毆造成其他學生輕傷,敲詐勒索、強要強拿等,這些行為已經(jīng)直接觸及到法律的底線,甚至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此時違紀失范行為升格為違法型失范行為。
由于中小學生屬于未成年人,為了保護青少年,公安司法機關往往會對于其輕度違法行為從輕發(fā)落或免于追究,而將其納入學校內部解決的問題。對于學校而言,如果不及時以懲戒等形式對學生的不當行為進行處理,以威懾學生,防止其繼續(xù)惡化,那么學生最終很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不愿意看到的。
三、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實施要求。
教育懲戒的目的是通過給學生精神上的觸動或刺激來激發(fā)學生改正錯誤的決心或行為,但懲戒是一把雙刃劍,教育懲戒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當?shù)慕逃龖徒洳粌H收不到好的教育效果,還可能導致逆反和抵觸心理,甚至會把犯錯誤的學生推向犯罪的深淵。[3]因此,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行使必須要遵循一定的要求。
(一)明確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教育性導向。
明確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教育性導向是實施教育懲戒權法理上的保護,從行為動機的角度給中小學教師懲戒權以合理的注解,充分肯定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教育動因,這是中小學教師懲戒權實施的基本前提。在教學實踐中,廣大中小學教師要深刻認識到教育懲戒只是一種手段,實施教育懲戒的真正目的在于教育學生。馬卡連珂曾經(jīng)說過:合理的懲罰制度不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但合理的懲戒應具有教育性,不能直接對學生的肉體進行摧殘,也不能進行人格上的侮辱或精神虐待,它注重學生在外部強制力量的作用下,通過內心的反省,反思自己的言行,從而自覺接受并幡然醒悟,通過自身努力,樹立正確觀念,養(yǎng)成良好的行為習慣的過程。因此,一定意義上講,教師懲戒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學生的發(fā)展與成長,都是為了保護學生的正當權益,侵害學生的肉體、進行心理懲罰和精神虐待等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二)明晰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厘清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有助于明確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法律責任。從某種意義上講,教師與學生的法律關系中,一方的權利對應著另一方的義務,因此,在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處理上,我們首先應明晰中小學教師具有教育懲戒的權利,學生具有接受教育懲戒的義務;其次,我們還應明晰中小學教師懲戒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關于中小學教師懲戒權性質的認識一直是存在爭議的,有學者認為它是一種權力,也有學者認為它是一項權利。中小學教師懲戒權若是一種權利,那么,據(jù)我國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權利允許放棄或轉讓,行使權利也并不意味著承擔責任,換句話說,教師可以實施也可以不實施教育懲戒,放棄教育懲戒權不屬于瀆職,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中小學教師懲戒權若是一種權力,情況則完全不同,不可以放棄或轉讓,否則就構成失職,教師要依法正當行使教育懲戒權,不用或無度濫用都必須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在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來自學生家長的壓力、社會輿論的負面影響以及教師自我防護心理的增強,許多中小學教師“談戒色變”,他們是不想行使教育懲戒權的,和此時的中小學教師懲戒徒具形式,只有當教育懲戒權既成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又成為其義務時,才能為中小學教師懲戒權成為明晰的教育權奠定執(zhí)行的基礎。
(三)構建制度化的中小學教師懲戒權體系。
構建制度化中小學教師懲戒權體系對于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真正落實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一,要構建系統(tǒng)化的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政策制度。
如,制訂《教育懲戒法》或在《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加入教育懲戒的內容,構建由法令、條例、規(guī)章等組成的系統(tǒng)化的、層次分明的相對完善的法律條例,對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方式、內容、運行機制等進行確定,使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時有章可循,為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提供法理依據(jù),從而保證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有序落實。第二,要構建中小學教師懲戒權行使的程序制度。程序是指主體作出某種行為的步驟、方式、時間或順序等的規(guī)定。有一句諺語:一道合理的程序優(yōu)于一打至善的實體規(guī)則。這體現(xiàn)了行政程序在行政法學中的重要性。在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時,如果沒有公正程序的保障,教育懲戒極有可能會產(chǎn)生不公正的結果,甚至可能會走向無度與濫用。近代中國,傳統(tǒng)的懲戒教育日益發(fā)展成為一種體罰,并成為“徘徊在學校的幽靈”,使學生在“我是為了你好”的理由下,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懲戒教育之所以會演變?yōu)閱我坏捏w罰,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對教師懲戒權的行使缺乏一個有效的操作性的程序規(guī)范,從而讓教師無法把握懲戒的“度”。第三,構建服務于中小學教師懲戒權行使的救濟制度。中小學教師在實施教育懲戒時或多或少總會觸及學生的利益,可能會影響、限制甚至剝奪學生的受教育權或其他正當權利,所采取的管教措施也有可能會使學生承擔不利的后果,侵害其利益,因此,為了保護學生的權益,在承認中小學教師具有懲戒權的同時,也應當有相應的救濟手段與之相配套,完善校內申訴、行政申訴、行政復議等制度,以切實保護學生的合法性權益。
參考文獻:
[1]孫月鶴。教師懲戒權的表現(xiàn)形式與分類[J].中國校外教育(下旬刊),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