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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文學流行原因與潛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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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文學流行原因與潛在問題

一、網絡文學興起的內在原因

(一)網絡文學受眾角色轉變。相較于傳統文學,網絡文學受眾的功能與角色發(fā)生了遷變,并且成為網絡文學興盛的重要推動力。從功能上來說,網絡文學的受眾是一種“生產性受眾”,是作品積極的創(chuàng)造者。網絡文學是互動敘事類文本,底層邏輯是互動數字敘事(IDN)。IDN消弭了積極主動的創(chuàng)作者和消極的受眾之間的界線,并關注創(chuàng)作者、動態(tài)敘事系統和由受眾轉化而來的參與者這三者之間的新型關系1。換言之,文學作品不再僅僅是作者的個性展現,受眾也成為了創(chuàng)作過程的關鍵一環(huán),影響角色與情節(jié)走向。網絡文學的創(chuàng)作架構打破了傳統文學封閉的創(chuàng)作過程,本尤迪•阿里將其歸納為一種雙向敘事結構。與傳統文學作品依歸的西摩•查特曼的單向敘事結構不同,雙向敘事結構中的受眾能夠對敘事作品交流的方向或者意義的解讀提出自己的見解或作出不同的反饋,從而影響交流過程2。網絡文學受眾因此對于作品有強烈的主人翁意識,這種主人翁意識反向刺激了受眾的閱讀意愿,提高了受眾的消費粘性。從角色上來說,網絡文學的受眾不再是單純的讀者,而是成為了作者的粉絲,網絡文學產業(yè)向粉絲經濟靠攏。網絡文學動輒數百萬字的規(guī)模,三至五年的每日更新形式,使受眾與作者在作品連載期間形成了一種伴生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作者的形象不再扁平,而是變得立體。他們因為生病無法即時更新章節(jié)時,會向讀者請假致歉,甚至“賣慘”尋求安慰。生活中發(fā)生的大事小情,他們也會與讀者交流分享。這種類似真人秀的自我表達,催生了受眾群體中的“飯圈文化”?!帮埲ξ幕币馕吨駸崤c盲目,以起點中文網為代表的數字閱讀平臺因為商業(yè)利益考量,也在刻意塑造這種文化。點擊榜、推薦票榜、收藏榜、月票榜等榜單的創(chuàng)立,點贊、打賞、投票等功能的設置,使受眾為了作家和作品的排名持續(xù)充值投票,強化了受眾的閱讀參與感與滿足感。(二)網絡文學傳播成本低廉。網絡文學低廉的傳播成本,是其能夠迅速擠進內容消費市場的決定性因素之一。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網絡文學傳播的時間成本低廉。手機、平板、kindle等數字媒介構成的掌上閱讀模式是網絡文學的主要傳播途徑。據2017年的最新數據統計,我國7.31億網民中,網絡文學用戶已達3.33億,手機上網閱讀的網民有3.04億3。數字媒介傳播的無紙張化大幅降低了網絡文學作品復制傳播的時間。網絡文學作品普遍每日更新,作者創(chuàng)作完成后,將章節(jié)通過數字閱讀平臺實時分享給讀者,省去印刷書籍編輯審稿校對、出版社印刷、讀者購買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節(jié)約了傳播的時間成本。其次,網絡文學傳播的經濟成本低廉。當下網絡文學有兩種內容消費模式,分別是在線付費閱讀模式和線下出版模式。其中,在線付費閱讀模式契合掌上閱讀媒介,是目前網絡文學最主要的消費方式。網絡文學傳播的低廉經濟成本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網絡文學消費采用的是類似“先嘗后買”的規(guī)則,以小說《凡人修仙傳》為例,小說共約740萬字,前60萬字均為免費章節(jié)。大量的免費章節(jié)使讀者擁有充足的判斷空間決定是否要訂閱余下內容。再者,收費內容的計費標準根據會員等級的不同,每千字從8分到2分不等,一部百萬字的作品,總價上也許和同等字數的印刷書籍相仿。但網絡文學讀者可以選擇逐章訂閱,一旦對作品產生閱讀倦怠或審美疲勞,就可以放棄購買剩余內容,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相較于印刷書籍消費的“一錘子買賣”,網絡文學靈活的消費方式節(jié)約了其傳播的經濟成本。(三)網絡類型文學以及產業(yè)鏈條的成熟。網絡類型文學的成型以及圍繞網絡文學IP衍生的產業(yè)鏈條的成熟,是網絡文學在未來持續(xù)興盛的重要動因。網絡類型文學是指在題材、主題、結構、人物塑造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礎模式,形成相似的審美風貌,存量達到一定規(guī)模,能夠引起讀者較為固定的審美期待的網絡文學范式4。網絡類型文學有鮮明的普羅普主義色彩,很多同門類或同作者的小說,“變換的是角色的名稱,不變的是他們的行動或功能”5。純粹的商業(yè)考量使成功的作品被庖丁解牛,拆解歸納為公式。其他的網絡文學作者只要將各變量稍加更改,適當排列組合之后即可完成新一輪的內容生產。以起點中文網為例,網絡文學被分為玄幻、奇幻、仙俠、武俠等諸多類別,在大類別下還有諸如廢材流、無敵文、學院流等小標簽,受眾在完成當前作品閱讀后,能夠輕松找到類似的替代作品,維持對于網絡文學的閱讀與消費意愿。網絡文學是原生性數字(borndigital)故事,與游戲、影視等數字媒介天然契合,由此衍生出的游戲、影視劇等媒介,能夠幫助網絡文學觸及傳統文學接觸不到的受眾群體。原生性數字故事意味著其生產方式和內在邏輯有鮮明的數字屬性,這是網絡文學全媒介發(fā)展?jié)摿Φ膩碓础鹘y文學不具備這種潛力,僅僅將印刷文本簡單數字化,在敘事上并沒有新的變化6,數字版本的四大名著,與印刷版本在媒介屬性上并沒有什么不同。網絡文學的互動敘事方式與游戲、影視等熱門數字媒介底層邏輯的通暢為其進一步發(fā)展提供了可能。在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下,圍繞網絡文學的文本,運用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二次創(chuàng)作出網絡游戲、全息小說、影視劇等數字媒介形式,不僅能夠形成一條多媒體多平臺的產業(yè)鏈,更能反向刺激提高網絡文學對普羅大眾的觸及率和傳播效能。

二、網絡文學發(fā)展的潛在問題

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架構和傳播樣態(tài)的特殊性源于受眾角色的轉變。受眾規(guī)模的擴大和對作品話語權的增長在提升網絡文學大眾傳播效能的同時,也為網絡文學的發(fā)展帶來了許多問題。相似的情況曾出現在英國通俗文學的發(fā)展進程中。印刷革命使文學在18世紀的英國成為了一種大眾媒介,閱讀大眾第一次對文藝作品產生了實質影響力,通俗文學興起,藝術文學衰落。彼時的很多作家認為對于受眾需求的讓步會在文學領域內產生一種“新的專制”,最終導致作品批判標準崩塌、文學價值受損。因此,對網絡文學潛在問題的探討可以從18世紀英國文學通俗與藝術之爭的相關研究中吸取養(yǎng)分。(一)網絡文學藝術價值受損。網絡文學受眾群體龐大,觀點繁多趣味駁雜,作家因為經濟利益向受眾需求讓步,作品的藝術價值受到侵蝕。歌德曾賦予藝術家與受眾明晰的定義,“藝術家就是其職業(yè)之高標準的代言人,公眾扮演的則是消極的消費者角色?!?網絡文學受眾是生產性受眾,在文學創(chuàng)作過程中是積極的參與者而非消極的消費者。杜威試圖將這種作者與受眾間的新型關系納入藝術的視野,他將藝術視為一種包含創(chuàng)造、傳播和接受的具有主體間性的人類傳播過程。在這種藝術傳播過程中,藝術的創(chuàng)造者、傳播者和接受者都擺脫了消極被動的狀態(tài),成為藝術活動的積極參與者8。然而,當作家將滿足受眾需求納入創(chuàng)作考量,繼而奉為圭臬,本雅明所描述的文學封閉的創(chuàng)作系統被打破,文學的藝術價值也隨之受損,甚至不能再被稱之為藝術。網絡文學閱讀平臺的社交媒體功能使網絡文學作者與受眾實現了即時互動,寫作中的個體創(chuàng)造與經驗轉變成為受眾群體共同的經驗,作品不再是作者精神世界的映射,而是成為了大眾消費品。該現象在18世紀的英國通俗文學發(fā)展中也曾出現,印刷革命使紙張成本降低,受眾群體由貴族向以鄉(xiāng)村教師和農場主為代表的新興中產階級轉向,文學成為一種“大眾媒介”。作家囿于生計,對受眾的需求無條件服從。哥爾德斯密斯曾批判作家對受眾的依存關系,“為了生活而長期堅持寫作的每一位作家,其雄心壯志最終都會淪為貪婪”9。相較于18世紀的英國,網絡時代的閱讀大眾涵蓋群體更廣,對作品的主導權要求更高。他們善于利用數字閱讀平臺的即時互動功能,積極參與作品創(chuàng)作過程,使作品更加符合自身趣味。這使網絡文學進一步偏離文學藝術的傳統邊界,向商品的范疇移動。(二)網絡文學藝術功能受損。網絡文學極端的商業(yè)導向不僅破壞了其藝術價值,更弱化了文學既有的教化人心,提升社會整體道德的責任。理查德.布萊克莫爾認為文學作品的職責是“用人性的美德教化民眾的心智”10,然而,無論是網絡文學閱讀平臺還是作者,都對作品中的價值與意義創(chuàng)造與體現缺乏意愿與能力。一方面,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者沒有門檻,其作者來源復雜、整體寫作水準低下,缺乏文學資格。另一方面,網絡文學閱讀平臺編輯的責任迥異于出版社在內的傳統媒介,他們沒有決定網絡文學能否發(fā)表的權利與義務。平臺的審查機制僅僅針對色情、暴力、反動等違背社會主義基本價值觀的內容,而對作品的價值書寫和意義賦予漠不關心。網絡文學的創(chuàng)作與傳播方式類似民間故事,卻不具備民間故事對社會大眾進行道德啟蒙的作用。恩格斯曾評價德國民間故事,認為其在豐富勞動階層精神生活的使命之外,還應“同圣經一樣使農民有明確的道德感,使他意識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權利和自己的自由,激發(fā)他的勇氣并喚起他對祖國的熱愛”11。換言之,民間故事的通俗元素僅僅是手段,道德啟蒙才是民間故事的最終目的。網絡文學顯然將手段與目的本末倒置,對社會價值語境的塑造無甚幫助,甚至帶來傷害。以《陽神》這部作品為例,該小說在商業(yè)上取得了巨大成功,于胡潤的2017年原創(chuàng)文學IP價值榜上位列第35名。同一個榜單上,2017年風靡全國的電視劇《人民的民義》僅排在第21名,可見《陽神》的商業(yè)價值。然而這部小說的核心矛盾是弒父,作者在相關章節(jié)中詳細描繪了弒父的具體細節(jié)。作品傳遞的價值顯然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也背離了中國儒家思想的道統。(三)網絡文學評判標準失依。當前網絡文學批評的空白,造成了其評判標準的缺位。首先,文學評論界對于網絡文學仍存在偏見,在網絡文學評論中集體失語。目前我國較正規(guī)的網絡文學評論學術雜志僅有廣東省作家協會于2016年創(chuàng)辦的《網絡文學評論》。其次,網絡文學閱讀平臺基于商業(yè)考量,弱化了傳統書評的推薦與溝通功用。從17世紀末誕生之始,書評就是作者與受眾溝通的管道,作用是向受眾解釋作品的美學價值,向作者傳遞受眾的需求。盡管作家群體對于書評的客觀性一直有所詬病,哥爾德斯密斯曾批評書評家是從書商處接受賄賂的“卑鄙的壞蛋”12,但相對其他文學評價媒介,書評,尤其是主流媒體登載的書評,在文學藝術價值捍衛(wèi)與推廣上仍具有客觀性與權威性。以紐約時報的書評和排行榜為例,在自媒介風行,各種推薦及評價媒介層出不窮的今天,依然對書籍的傳播與銷售有著巨大的影響力。網絡文學閱讀平臺認為將審美選擇權和評判權交給受眾能夠刺激他們的消費意愿,在平臺構建時刻意忽視了傳統書評的存在,并用其他功能取而代之。首先,傳統書評的推薦功能被“封推”以及各類排行榜取代。“封推”即網站首頁推薦,作品以書名、封面圖片和內容簡介的形式出現在網站首頁的中心位置,被推薦給讀者。榜單形式更加直觀,出現的作品也更多。以起點中文網為例,現有新書榜、熱銷榜、推薦榜、收藏榜等多個榜單,受眾的點擊、訂閱、收藏等閱讀行為決定作品在各榜單上的位置。其次,傳統書評的解釋溝通功能被互動書評區(qū)取代。網絡文學閱讀平臺沒有設置公共書評區(qū),唯一的書評區(qū)域是在作品頁面中。這有限的評論空間也因其開源的屬性,成為了作者與受眾互動的場所,凸顯的更多是社交媒體的屬性,而非書評的作用。無論是封推榜單,還是互動書評區(qū),具有藝術素養(yǎng)的專業(yè)人士所作出的嚴肅評論都處于缺席狀態(tài)。鑒賞力參差不齊的大眾所做出的只言片語的評論,無法對網絡文學的標準構建起到積極作用,甚至會對其藝術價值的造成傷害。(四)網絡文學偽現實主義危害。藝術作品強大的代入感和共情能力,使其受眾極易對作品內蘊的道德觀和價值觀進行現實主義誤讀,進而加以仿效學習。18世紀的英國文學界深受通俗藝術作品價值觀混淆的危害。哥爾德斯密斯認為年輕人不應閱讀小說,因為小說中充滿了陷阱和錯覺?!八麄兪鼓贻p人對那些根本不存在的美好和幸福充滿渴望”13。數字媒介沉浸與互動的特性使這種混淆與誤讀變得更加危險。波茲曼在著作《娛樂至死》中,從新聞、政治、教育、宗教等方面詳盡分析了電視媒介如何腐蝕美國文化,認為這是繼公元前5世紀雅典人從口頭文化到字母文化的變更、16世紀印刷機出現引發(fā)的歐洲巨變后的西方教育第三次危機。改革開放以來,高速城市化孕育了大量城市青年,然而我國嚴肅文學仍將視線聚焦在鄉(xiāng)土題材,無法滿足這些城市青年“日常生活化審美”的需求。網絡文學的出現填補了“都市文學”的書寫空白,成為城市青年的現實主義文學。然而,網絡文學優(yōu)勝劣汰的叢林法則,使其作品傳遞的并非真實,而是其受眾“最想看的真實”14。眾所周知,青少年是網絡文學的主要受眾。青少年自身的道德觀價值觀尚在建立之中,易受引導誘惑。網絡文學為了滿足受眾獵奇,尋求刺激的需求,自身的內容中有很多暴力和軟色情的成分,這對青少年的成長發(fā)育,道德觀、家庭觀乃至兩性觀的形成都是不良的示范。蒲柏在《愚人志》中認為,文明社會的未來正面臨風險,因為學生是社會的希望,但是他們卻正在被枯燥、愚蠢、毫無創(chuàng)造性的閱讀材料所腐蝕15。蒲柏的觀點不僅是對英國18世紀文學的批判,更是對未來文學發(fā)展走向的預言。

總之,電子技術的革命仍是進行時,數字媒介的發(fā)展遠未達到衰落周期的臨界點。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下,圍繞網絡文學的IP衍生出的產業(yè)鏈條,將在可見的未來裹挾更多的受眾,并對文學的藝術價值和評判標準帶來更大的挑戰(zhàn)。因此,我們需要對網絡文學的流行本質進行深入分析,同時厘清其前進道路上的潛在問題,以此幫助網絡文學健康發(fā)展,成為構建社會主義文化語境以及國家形象的積極因素。

作者:殷如恒 單位:徐州工程學院藝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