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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學前融合教育 質量 評價
分類號G760
特殊兒童的受教育權益問題雖日益受到重視,但保障特殊幼兒的入園機會以及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目前仍然面臨重重困難。作者認為,在目前考慮學前教育立法之際,應該同步考慮如何保障適齡特殊幼兒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其中,切實之舉是探索實施學前融合教育的具體內容和方法,并把其整合進學前教育質量評估體系之中。這對待案的《學前教育法》不僅是有益且必要的補充,也是改變全國特殊幼兒命運的重要機遇。對普通幼兒園而言,開展融合教育實踐這樣的壓力也會轉變?yōu)檫M一步改進觀念、提升質量的動力。
1 普通學前教育對質量的界定、解析和評估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在學前教育質量及其評價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且成果頗豐。就托幼機構教育而言,“質量”主要指結構性質量和過程性質量。國內外幼兒教育專家對質量的共識是:評價學前教育質量應側重于對過程性質量的評估。但毋庸置疑,結構性質量與過程性質量不是割裂而是相互發(fā)生作用的;某些結構性質量,尤其是班級空間格局、區(qū)角規(guī)劃和材料提供對過程性質量有著重要影響。因此,有些學者認為用總體環(huán)境質量可以更貼切地表述學前教育質量的內涵。Harms等(2005)編制的《幼兒學習環(huán)境評估量表(修訂版)》(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ECERS—R)是體現這一理念最具代表性的產物。ECERS—R包含七個子量表,即從空間與設施、日常照顧、語言—推理、活動、互動、作息結構、對家長和教師的支持等七個維度對幼兒的學習環(huán)境(主要是班級)的質量進行評價。ECERS—R的判斷標準包括:選擇性、獨立性、自由創(chuàng)造、多樣化、計劃性、積極氛圍、監(jiān)督管理和成人角色。值得一提的是,自1970年代起,美國在幾項全國性長期研究中均應用了ECERS或ECERS—R作為對托幼機構教育質量的最權威的評估,可以說,ECERS—R是美國乃至世界范圍內應用最廣泛的學前教育質量評價工具之一,
國際幼兒教育領域的學者們基本公認,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Children,NAEYC)推廣的發(fā)展適宜性教育實踐(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DAP)最確切地代表了高質量學前教育的內涵。DAP背后所支持的理論主要包括皮亞杰、維果茨基及杜威等所倡導的建構主義教育方式。NAEYC倡導DAP的原因主要是想避免幼兒教育工作者和家長進入“拔苗助長”(即小學化教育傾向)的誤區(qū),一味強調幫助幼兒發(fā)展基礎學科的各項技能。相反,DAP通過創(chuàng)設富有吸引力的適宜環(huán)境讓幼兒發(fā)揮“與生俱來的”學習興趣和動力,鼓勵其主動參與游戲活動,讓他們能自然地培養(yǎng)良好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社會交往能力,為今后的學習和發(fā)展奠定健康、堅實的基礎。但是,Copple和Bredekamp也補充說明:DAP并不意味著“集體教學”和“基礎學科教學”就是錯誤,或所有的游戲和活動都必需由幼兒主動發(fā)起的;DAP也不局限于某種特定的教育方法,相反,教師需要根據幼兒的發(fā)展水平和特點靈活使用多種教學方法。因此,教師的角色是“支持者”(facilitator)。優(yōu)秀的幼兒教師的最大特點是“有意識性”(intentional),即根據幼兒的年齡、發(fā)展和文化背景等特點有目的地選擇教室布置、區(qū)角規(guī)劃、材料投放;選擇主題和相關的教學目標和內容;以及選擇如何、何時與幼兒互動——交流信息、提問、糾正或提供反饋意見等_2 J。值得一提的是,ECERS—R所代表的質量概念與DAP關于高質量的定義完全吻合,因此得到了眾多幼兒教育專家的認同和推廣。
2 學前特殊教育對質量的界定和評估
與普通學前教育相比,有關什么是高質量的學前特殊教育(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ECSE)及與之對應的評價方法與內容的探討較少,相關研究亦顯貧乏。主要原因是影響學前特殊教育的理論和實踐較少。其中,斯金納和巴甫洛夫的行為主義理論和班杜拉的認知一行為理論對學前特殊教育的課程設計和教育實踐影響最深,具體體現在學前特殊教育強調個體化的干預和評估,并且不斷檢驗干預的效果。其次,布朗芬布倫納(Bronfenbrenner)的生態(tài)系統(tǒng)理論最能解釋支持或影響特殊幼兒是否有效地接受各項教育服務的不同因素及其關聯性。因此,學前特殊教育強調家長在幼兒評估和干預中的參與以及對家長的培訓和支持;注重相關服務人員的專業(yè)交流和協作;重視幼小銜接問題。此外,學前特殊教育也受建構主義理論的影響,鼓勵特殊幼兒通過積極發(fā)起游戲活動、有意識地參與活動并與同伴的互動來促進發(fā)展。從這一意義上說,發(fā)展適宜性教育也適用于特殊幼兒教育。因此,學前特殊教育的服務項目繁多、內容廣泛(如游戲治療、行為分析治療、職業(yè)治療)、形式多樣化(家庭為主的、機構為主的、普通或特殊幼兒園為主的),強調個別化目標的實現,以及通過支持家庭和維護家庭利益來促進特殊幼兒的發(fā)展。
通常,對學前特殊教育服務質量評估的內容集中體現在法律(如《特殊兒童教育法》,即IDEA)已規(guī)定的實施細則上。但這些細則往往強調是結構性質量,而非過程性質量。從過程性質量的角度而言,最具權威的標準來源于全美特殊兒童協會幼兒教育分會于2005年推廣的“有效實踐”(Recommended Practices)?!坝行嵺`”總共有240條標準,包含五大領域:評估、兒童為中心的實踐、家庭為基準的實踐、跨學科的服務模式和科技實踐?!坝行嵺`”驗證了影響學前特殊教育理論的實踐效果。有些主要以行為主義理論為引導的實踐,有大量的實證研究為基礎,如積極行為支持(Positive Behavior Suppont)、強化(Reinforcement)以及以同伴為中介的策略(Peer—mediated Strategy)等;有些則以理論為主要支持,實證研究較少,但是在實踐中一般得到一致的認可(如,合作教學、對家長的支持等)。但總體而言,針對這些實踐并無相關的質量評估工具和方法,相關的質量研究也未曾查到。
3 學前融合教育的定義及其對質量的新挑戰(zhàn)
近年來,在世界范圍內,提倡學前融合教育的呼聲不斷高漲,進入普通托幼機構接受學前教育的特殊幼兒人數不斷增長。最終,隨著各國政府支持融合教育的政策陸續(xù)出臺,學前普教和特教開始面臨著一個共同的挑戰(zhàn)——解答什么是有質量的學前融合教育。值得一提的是,國內的文獻常使用“全納教育”來指稱融合教育。兩者區(qū)別是:前者作為融合教育的一種形式,強調不管特殊幼兒的殘障程度如何都應進入普通幼兒園,在任何時段都與普通幼兒一起參與任何活動。而后者則允許根據特殊幼兒的情況,通過各種靈活形式使其在普通幼兒園接受教育。事實上,在中國已經出現了包括半日融合半日個別化指導,幼兒園以外的專業(yè)康復機構訓練與幼兒園融合相結合,或者反融合,即普通班幼兒到資源教室與特殊幼兒一起進行游戲活動等多種形式。因此,融合教育的說法更符合中國國情。
隨著探討的深入,學者和家長們提出了一系列關心的問題:(1)如何能確保特殊幼兒和普通幼兒同時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2)是否使特殊幼兒進入高質量的普通幼兒園便能確保他/她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3)針對不同特征和需求的特殊幼兒,其教育質量指標是否相同?專家們普遍認為:普通幼兒教育的質量指標和發(fā)展適宜性教育同樣適用于特殊幼兒教育,它也是融合教育的基礎條件?;谄胀▽W前教育與學前特殊教育存在很多共性,許多專家積極倡導兩大課程的融合并在實踐中不斷驗證其可行性。
但是,學前特殊教育和普通學前教育在核心的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上的確不同。單純地發(fā)展適宜性教育(DAP)無法完全滿足特殊幼兒的教育需求。首先,兩者的出發(fā)點不同。學前特殊教育認為需要對特殊幼兒的缺陷進行預防性的干預(即積極地預防因已存缺陷造成的對其它領域發(fā)展的負面影響)和彌補性的補救。因此,個體化的、目標導向的、系統(tǒng)化的干預是它的核心特點;而且,普遍認為越早干預效果越好。相反,DAP強調的是幼兒自發(fā)的、興趣為導向的、游戲為主的建構主義式教育。雖然,DAP也強調個體適宜性教育,但是它的含義僅指靈活安排環(huán)境、材料、課程和教學方法來適應不同發(fā)展水平的幼兒。由此可見,盡管DAP強調的個體適宜性為融合教育奠定了基礎,但是它的個體化含義還很模糊,這與學前特殊教育中的個別化教育還是有區(qū)別。后者需要通過對個體幼兒的現有發(fā)展水平和優(yōu)勢做綜合性評估,然后再確定符合其需要的教育目標、內容、方法和情境等。而且,評估要求是多元化的和跨領域的團隊合作形式,并須定期執(zhí)行來檢驗干預的效果,以便隨時對教學方法做出調整。其次,從教學方法而言,學前特殊教育需要具備有效性(effectiveness)、效率性(efficiency)、功能性(func—tional)、規(guī)范化(normalized),即干預方法能使幼兒有效地習得技能,能有效率地使用干預方法,習得的技能便于在真實的生活情景中運用,并且,干預方法的選擇以接近普通自然的方式為導向。由此可見“個別化”是融合教育的核心和關鍵。能否處理好這個核心問題是確保不同的特殊幼兒在普通幼兒園接受高質量學前教育的關鍵所在。
目前,較為一致的觀點是:融合教育并非簡單指特殊幼兒進入普通幼兒園的班級中參與游戲和學習活動;反之,它是通過具體的教育實踐和相關服務支持來體現的。但是,特殊幼兒在普通幼兒教育環(huán)境中所需的相關服務的概念和質量指標的解析相當欠缺。更重要的是,這些質量指標和服務概念如何在普通幼兒園教育中具體展現,又該如何有效地評價其融合教育實踐的質量水平?長期以來,大家對學前融合教育的理解和解釋不盡相同,這對推廣本來就錯綜復雜的融合教育服務體系和其質量提升都帶來了困難。因此,對融合教育作出完整的定義用以引導質量界定和評估工作是極其必要的。
自IDEA2004頒布后,美國學前特殊教育出現了以幼兒發(fā)展和學業(yè)成就為導向的發(fā)展趨勢。這一發(fā)展趨勢促使美國學前普教和特教開始聯手制定融合教育的定義和質量標準,以避免實踐工作者進入誤區(qū)。終于,在2009年美國特殊兒童協會幼兒教育分會(DEC)和全兒教育協會(NAEYC)聯合發(fā)表了關于早期融合教育的立場聲明:“早期融合教育包含了一系列的價值觀、政策與教育實踐,以支持每位嬰幼兒及其家庭,無論其能力如何,都能作為家庭、社區(qū)和社會的完整一員,廣泛參與各種活動和情境。
同時,此聲明強調了從以下三方面來判斷融合教育效果的理想性:第一,特殊幼兒、教師和家長具備歸屬感和成員權利;第二,發(fā)展積極的社會關系和友誼;第三,最大程度地開發(fā)幼兒的潛能。該文進一步指出以下三大特征可用來衡量特殊幼兒是否享受到高質量學前融合教育。第一,可接近性,即特殊兒童能夠自由地使用她/他的教育環(huán)境和環(huán)境中的各項設施和活動。第二,參與度,即環(huán)境和活動的設計能保證特殊兒童有意義地參與游戲和學習活動。第三,支持性,即建構一個完整的支持系統(tǒng),以實現以下目的:(1)培養(yǎng)和促進教師和家長的專業(yè)能力;(2)出臺合理的政策和資源保證措施,以促進家園合作和專業(yè)人士協作;(3)構架多種特殊兒童服務模式并提高相關服務人員專業(yè)水平。
的確,此定義反映了學前教育與學前特殊教育通過多年實踐經驗累積的對有質量的融合教育的共識。它為實施有質量的學前融合教育指明了發(fā)展方向。同時,也讓專家們看到了目前所有的質量標準不足以合理地評估學前融合教育。因為學前融合教育代表了廣泛、復雜的實踐系統(tǒng),導致幼兒教師和專家們均缺乏對服務質量內容的共識。其中,最大的矛盾莫過于如何確保個體化的干預和發(fā)展目標在普通教育服務體系中發(fā)揮最大化利益。這個矛盾可能會因為中國的國情(如班額大和集體教學)而變得更加突出。
4 中國文化情境下學前融合教育質量評價的理論構想
目前在中國,特殊幼兒連入園都困難重重,何來有質量的學前融合教育之談?撇開法律和政策的支持與落實不談,我們的具體困難有:(1)班級規(guī)模大;(2)集體活動過多,缺乏對個別兒童的關注和支持;(3)普通教師缺乏融合教育的經驗和方法;(4)專業(yè)教師缺乏,也沒有相應的職稱系列;(5)特殊設備缺乏;(6)沒有適合特殊兒童的課程和評估工具;(7)政府雖重視但資金投入和具體實施計劃不到位;(8)沒有相關支持和服務等等。普通幼兒園即使接受了融合教育的價值觀,學習了融合教育的方法,也無法有效地推動和確保特殊幼兒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因此,即使特殊幼兒克服重重困難、通過種種途徑而進入高質量的普通幼兒園,也往往只能得到低質量的學前教育。
重重困難恰恰折射出對實施融合教育和理論創(chuàng)新的極度渴求。國內長期以來對高質量學前教育的定義、評估和指導中并沒有包含特殊幼兒的需要。在這個講究評價的教育時代,最能影響幼兒園定位和教師行為的,無疑是對其進行的評價的導向、內容和指標。由此可見,對高質量的學前融合教育進行界定并制定相關評估標準意義重大。作者認為,推行學前融合教育的當務之急是探索中國文化情境下學前融合教育質量的理論基礎,并且把這些內容體現在質量評估項目中,通過教育評估來促進教育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進而在實踐中檢驗理論的有效性,并逐漸豐富實施融合教育的具體方法和內容。為此,在對國外多年實踐經驗和相關研究以及國內融合教育的初步探索進行綜述的基礎上,作者提出中國學前融合教育質量評價的理論雛構如下。
第一,質量的前提條件:融合教育源自教育公平的思想,即保障所有兒童的基本教育權。作為基礎教育重要部分的學前教育,它的基本教育權利包含個體適宜性、文化適宜性和發(fā)展適宜性的要求。同時,它還包含避免社會性排斥要求。學前融合教育是一種以價值觀為主導的教育政策和實踐。認同與實施學前融合教育,首先須肯定的是它的價值觀,其次才是它的實踐方法和有效性。中國的文化傳統(tǒng)和當代教育改革的走向(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均證明這一前提是正確的和堅實的。
第二,質量因素關系結構:高質量的融合教育反應出一系列互相關聯的因素。布朗芬布倫納的生態(tài)模型為融合教育實踐提供了指導框架。根據這一模型,特殊幼兒在融合教育中的體驗受到以下因素的影響:融合策略實施(Microsystem),家庭觀點(Mesosystem),社會政策(Exosvstem)以及社區(qū)和文化(Macrosystem)。這些因素互相影響,相互牽制,動態(tài)地影響特殊幼兒的受教育質量。同樣,在中國要實現有質量的學前融合教育,需要動員全社會,建構起一整套的教育服務體系和支持系統(tǒng)。
第三,質量方向和定位:美國特殊兒童協會幼兒教育分會和全兒教育協會于2009年對融合教育和相關特征(即可接近性、參與度和支持系統(tǒng))的定義為中國的學前教育工作者實施有質量的學前融合教育明確指出了質量的方向和定位。
第四,質量關鍵內容:融合教育質量的關鍵取決于教育過程殊幼兒與普通幼兒和成人的互動質量,以及相關的針對特殊幼兒的教育策略和支持系統(tǒng)的有效落實。在此理念指導下,來自其它國家的教學策略和方法的有效性、效率性、功能性和普遍性均有待進一步的化驗證。幼教專家和教師們須不斷研發(fā)促進特殊幼兒交流、參與的教學策略和適合國情的相關支持系統(tǒng)。
第五,質量關鍵難點:如何平衡參與普通幼兒班級的教育和個體化教育的最大程度實現是學前融合教育的重點和難點。在中國的國情下,如何協調和平衡兩者的沖突,需要通過大量的個案研究來探討明確。
參考文獻
1 BHanns T,Clifford R M,Cryer D.Early childhood en—vl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 edition.New York:Teachers College Press,2005.
關鍵詞:治理;城市治理;城市規(guī)劃
中圖分類號: TU99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引言
作為20世紀90年代流行起來的理論,“治理”(governance,也譯為‘管治’)一詞折射了當代經濟和社會的重大轉型。20世紀后葉,以國家為基本依托的統(tǒng)治體系開始動搖,繼市場失靈后,政府也出現失靈,福特主義與福利國家的危機使人們意識到無論是新自由主義,還是國家主義都是在政府和市場之間的不完善抉擇,政府、市場、社會的重新組合勢在必行。治理理論就是對于社會轉折造成的各種不可治理性(ungovernability)的回應。
2治理的理念
治理一詞較早出現于1989年世界銀行的關于非洲問題一份報告中,關于治理的概念有多種定義,其中較為廣泛認同的是全球治理委員會給出的定義。即“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協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xù)的過程。這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guī)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4個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規(guī)則,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治理過程的基礎不是控制,而是協調;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門,也涉及私人部門;治理不是一種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續(xù)的互動?!敝卫黼m尚無統(tǒng)一定義,但通觀各類定義,其概念中所具有的共通特征可簡單概括為多元化、網絡化、分權化、協同治理等。
城市治理就是治理理念在城市層面的運用和體現。在治理概念本身尚無明確統(tǒng)一的定義的情況下,關于城市治理的概念目前自然也尚無一個權威的統(tǒng)一說法。盡管如此,通觀各個學科的討論,由于都是基于治理的理念來研究城市層面的問題,其基本價值取向是一致,孫榮等將其概括為:公私合作、多元合作、效能公平、止于至善。
3城市治理理念之于城市的意義
3.1城市治理理念之于城市的意義
城市治理理論的首先提醒我們今后城市政府的改革應由原來單純的行政改革轉向治理改革。城市政府為實現善政的目標,之前的改革主要是行政改革,將注意力集中于政府行政內部,旨在提高行政活動的合理化和效率化。這在今后雖仍然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甚至可以說是實現善治的基礎,但面對日益多樣化的社會的需求,即便再善政的政府也同樣會出現政府失靈。因此今后的城市改革不僅只是城市政府獨善其身的行政改革,更應面向實現城市善治的目標,展開城市治理改革,即將包括市場系統(tǒng)、社會系統(tǒng)在內的多種力量納入公共管理的視野,使其各司其位、各盡其職,公私合作、多元合作協同完成城市的公共事務的管理和運營。
4 基于城市治理理念的21世紀的城市規(guī)劃
在世界由20世紀的現代社會向21世紀的后現代網絡社會轉換中,城市規(guī)劃也需重新調整自身的結構體系,以應對時展。面向解決后現代網絡型社會城市公共事務治理問題的城市治理的理念對于21世紀型城市規(guī)劃體系的構建同樣具有指導意義?;诔鞘兄卫砝砟钊毡窘ㄖW會會長佐藤滋指出21世紀型城市規(guī)劃應具有以下4點特征。
首先,應對地域性和場所性,在多樣主體的相互作用下,實現城市空間的自然演化、生成。
其次,并非在事前確定城市的未來藍圖,而是通過城市的動態(tài)發(fā)展過程把逐漸演化生成的城市空間作為城市應有的面貌。
再者,挖掘城市的多樣性、復雜性等,實現城市空間的文化魅力。
最后,為引導以上目標的實現,基于地域社會的自律性,來準備多樣的制度和方法。
我國目前的城市規(guī)劃仍是以行政主導為特點,新出臺的規(guī)劃法雖也在強調公眾參與,各級政府部門也開始推動公眾參與事業(yè)的發(fā)展,但目前的參與程度和范圍、形式等都十分有限,甚至還談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公眾參與,行政一元獨大的狀況依舊十分突出。所以目前的首要任務是限制公權力和創(chuàng)造利于公眾參與規(guī)劃全過程的規(guī)劃治理體系。
感謝東京大學國際都市規(guī)劃·地域規(guī)劃研究室博士孫立對本文資料收集與整理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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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行政領域,治理是相對于統(tǒng)治而言的一個概念。它代表著一種新的管理模式,意味著“公共行政主體的多元化、公共事務責任的重新分配、公共行政的多向性和互動性”,以及政府作用的重新定位。它建立在對傳統(tǒng)等級官僚制模式和自發(fā)市場模式反思的基礎上,伴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擴展和信息社會的到來而產生。
在解決公共領域的各種問題中,政府、社會、公民個體到底誰該負責、如何負責,政府與市場、政府與公民社會,甚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責如何劃分,彼此如何溝通和協作,都是治理理論和實踐所要涉及的內容。
它是“個人和公共或私人機構管理其公共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xù)的過程。它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guī)則,也包括人民和機構同意的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各種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治理理論在世界范圍獲得推崇,但治理實踐本身卻充滿爭議。治理偏重直接民主,卻仍需要間接民主;提倡多中心治理,但官僚制這一組織方式仍然發(fā)揮著重要作用;重構合法性的同時,縮小了公共責任的范圍;分權提高了社會自主自治程度,卻也帶來了分散主義、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這中間的度如何把握,由此產生的爭議和分歧,應采用何種形式,如何化解,這在世界各國見仁見智。
在走向理想化的治理社會,構建科學合理、且能受到社會普遍認可的治理體制機制之前,每個社會都要經歷權力和智慧的博弈,經歷曲折和鎮(zhèn)痛。所以治理是結果,更是一個過程。在我國如此,在西方國家亦如此。
當前,中國政府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zhàn)略目標,如何才能因地制宜,實現這一目標?首先要對治理本身有清晰、理性的認識。而治理理論和實踐發(fā)端于西方,為此,本期我們追根溯源,邀請多位專家分別從當代西方治理理論的源流、趨勢,治理理論的主要內容,治理實踐的特點,治理進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乃至中國治理實踐與西方治理實踐的聯系和區(qū)別入手,拋磚引玉,希望能引發(fā)各界對治理理論和實踐更深入、廣泛的研究和討論,最終對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踐有所助益。
―人民論壇“特別策劃”組
當代西方治理的理論與實踐表明,良好的治理既需要國家、社會與公民等治理主體的能力發(fā)展,同時又是國家治理體系整合的結果,需要有良好的本土化能力。所以,我們不能過分地強調治理理論的神奇效果,它仍然只是一種公共事務管理模式。而這種管理模式,正如杰索普(Jessop)指出的那樣,“市場、國家和治理都會失敗,這沒有什么可驚奇的”。
―佟德志
治理理論認為,那種“只有政府才具有公益心和使命感”的認識是片面的,社會組織和公民也有相當的責任心和道德感,也有為社會、為他人(當然最終也為自己)服務的動機。社會組織和公民廣泛參與公共服務過程,與其說是一種制度安排,不如說是一種內在人性的趨動。治理理論關心公共事務管理責任在國家與社會、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的重新分配,認為公共責任有從政府部門轉移到非政府部門的趨勢。
―郎佩娟
日本的福利改革是一場既涉及到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宏觀領域的變化,又與個人生活、家庭、地區(qū)等微觀現實生活密切相關的具有挑戰(zhàn)意義的改革。雖然它只能是一場不徹底的改革,但在部分領域,如地區(qū)福利建設、普遍主義福利機制建設、居民參與、市場參與等方面,確實也發(fā)生了一些令人矚目的變化,有的甚至涉及到了地方改革以及市民與行政關系轉變等深層問題,因此,也不能忽視這些轉變所具有的社會轉型的含義。
―宋金文
目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fā)展到了新的階段,積累了一些較為嚴重的經濟社會問題,政府治理面臨巨大的壓力。相較于西方社會,我國社會治理實踐中的公民參與發(fā)展時日較短,發(fā)展程度較低,需要改變、改善的空間也較大。為應對經濟社會轉型中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西方國家治理的經驗,為公民參與治理提供更多的機會與平臺。
―胡稅根 李幼蕓
【關鍵詞】元治理;治理理論;善治;公民社會
一、“元治理”理論的內涵及其基本理論視角
治理理論是20 世紀80 年代興起的公共管理領域最有影響的理論之一。在著名政治學者俞可平的《治理與善治》一書中,他認為治理一詞的基本含義是指“官方的或民間的公共管理組織在一個既定的范圍內運用公共權威維持秩序,滿足公共的需要”。治理是一種公共管理活動和公共管理過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權威、管理規(guī)則、治理機制和治理方式。
在治理理論中,“元治理”這一理論尤其引人關注。從20世紀90年代以后,由于全球化的發(fā)展,世界各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等互動愈加頻繁,國際社會此時呈現的是一種復雜化、動態(tài)化和多樣化的形態(tài)。因此,這時的國際社會要求的不僅僅是依賴和建立在單一主體和單一的治理模式之上的治理,而更要求政府、市場和公民社會三者的共同協同治理。在這種情況下,新的治理理論的需求應運而生。由此,英國著名政治理論家杰索普就提出了“元治理”這一理論。
所謂“元治理”,就是“治理的治理”,它旨在對市場、國家、公民社會等治理形式、力量或機制進行一種宏觀安排,重新組合治理機制。這一理論的提出,就是對治理理論的完善。它的進步意義就在于,它更強調政府在治理中的作用,強調政府是治理的三方主體中進行協調的最主要主體。
在保留了原先治理理論的理念基礎上,元治理進一步強調了政府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和地位。杰普索指出:“雖然治理機制可能獲得了特定的技術、經濟、政治和意識形態(tài)職能,但國家(政府)還是要保留自己對治理機制開啟、關閉、調整和另行建制的權力?!痹卫砝碚撛谥卫砝碚摰幕A上,重新定義了政府的角色。元治理認為,政府在新的社會治理的結構中,應該被視為“同輩中的長者”,它的責任不僅僅是作為一個權威的機構,更重要的是指導社會的行進以及為了社會運行確立行為準則,盡管它并不能具有所謂最高的絕對權威。
與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一樣,政府治理同樣也會遭到失敗的挑戰(zhàn)。因此,在治理的過程中,當治理各方的談判或者協作遇到了瓶頸,由于他們各自的立場、地位的不同,各自的利益和考慮角度各異造成的分歧。這就會使得原本順利的治理過程遭遇困境,由此就達不到原先預期的治理目標和目的。治理理論強調的是多元主體共同治理,要想在這種多元化的治理體系中達到一個平衡和協調,就要有一個機構來協調各方、做好相應的安排工作。這個機構就是政府,由政府擔任治理中協調主體的治理就是“元治理”了。但是我們要知道,政府擔任這樣重要的責任并不是說我們需要構建一個至高無上、控制一切的政府,而是我們需要政府擔任制度的制定設計、提出遠景和規(guī)劃的任務,使得整個社會體系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中不斷完善和發(fā)展。
二、“元治理”下我國政府在“善治”中的作用。
自從有了“治理”的概念,人們便期望尋找到一種途徑由“治理”發(fā)展成為“好的治理”,這種管理模式往往就被我們稱為“善治”。
概括地說,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善治的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一種新穎關系,是兩者的最佳狀態(tài)。
善治的前身其實是善政,最開始的善政被我們理解為“良好的政府”或者是“良好的統(tǒng)治”。它包括的要素主要有:嚴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員、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務。而在治理理論的發(fā)展下,對善政的要求也慢慢變得更高。由此便產生了“善治”這一說法。善治理論與實踐的產生和發(fā)展,其現實原因就是公民社會的日益壯大與發(fā)展。我們可以看出,在治理的過程中,善治其實是國家權力向社會的回歸,善治的過程就是還政于民的過程。
從“元治理”的視角下探討我們的政府如何更好達到“善治”,就必須要明確“元治理”和“善治”這兩者的關系,明確“元治理”在“善治”中起到的作用。我們從現實出發(fā),在當今這個飛速發(fā)展的社會,我國從改革開放以來,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從封閉、半封閉的傳統(tǒng)社會向開放的現代社會轉變,這兩大轉變就使我們的社會、經濟結構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目前,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都迸發(fā)出了巨大的活力,由此帶來的利益追求也由過去單純的追求國家利益逐漸演化出個人也可以追求自己努力得來的個人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社會形勢正面臨著更加復雜、多變和動態(tài)的形勢,若我國政府想要達到“更好的治理”,就要在治理的改革中注重“元治理”這一理論的加深實踐。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在這樣多元發(fā)展的社會中,我們的確需要多方共同的治理。但是前文也提到過,要達到各方的協調,政府必須作為一個主體來指導工作。我們已經知道,“善治”就是使得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過程,而政府的“元治理”無疑是在這一管理過程中的指導者和協調者。
關鍵詞:知識經濟;治理;公共治理
一、治理的興起是知識經濟發(fā)展的必然趨勢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公共行政的發(fā)展從傳統(tǒng)公共行政到新公共行政,再由新公共行政到新公共管理的治理,這些行政范式的轉變都根源于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西方發(fā)達市場經濟國家行政模式的轉變根源于市民社會的充分發(fā)展和公共領域的崛起。當中國市場經濟與市民的社會發(fā)展已經初具規(guī)模時,公共行政模式不做相應調整,必將使中國公共行政發(fā)展陷入困境。在當今的時代狀態(tài)下,市場經濟與信息技術這兩種力量從根本上改變了歷史發(fā)展的速度、路徑、性質,由于市場力量的擴展和知識經濟的結構,現代社會的發(fā)展從空間和時間上出現了一種伸縮現象,由于技術的飛速發(fā)展而使得時間被大大壓縮;由于市場經濟的發(fā)展而使得空間被大大擴展,即市場全球化使得單一國家市場、社會、政府的涉及領域逐漸擴大。這種特異的現象在學界被稱為“共時擠壓性”。而當代中國公共行政正處于這一歷史情境之中,正是這一特性,為起步較慢、摸索著前進的中國公共行政發(fā)展帶來困難。
中國由計劃經濟體制轉化為市場經濟體制,其結果不僅僅是經濟體制的轉變,在公民與國家及政府的關系上也發(fā)生了深刻變化。從公民的立場上,他們開始重新界定國家與政府的作用,并且普遍關注經濟、教育、醫(yī)療、福利等方面問題,他們把政府放于批判與比較的視野中進行審視,形成了對于國家與政府的公共性、合法性方面的挑戰(zhàn)。
在釋放了經濟職能的同時,國家和政府也深刻地感受到了公民對于高品質的社會服務的需求。而傳統(tǒng)的行政模式越來越無法滿足這種需求。為此,政府開始在某些領域推出,讓市場經濟支配下的社會體系自發(fā)地完成這些功能。首先,政府釋放具有經濟性特征的社會事務,例如,政府實行的事業(yè)單位企業(yè)化、放開對電信通訊行業(yè)的壟斷、結束福利分房商品房貨幣化等等;其次,政府開始釋放一些公共性的領域,例如高等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公路鐵路等。國家這樣的釋放性活動,使得一些介于民間和政府之間的半民間半官方的組織產生,如慈善性機構、學術團體、公民的自主組織、非盈利性咨詢服務組織等。以上這些現象的存在說明公共領域已經形成,也意味著公共行政中的“公共”已開始回歸于社會。
由于知識經濟與社會的發(fā)展,國家處于一種特殊擠壓環(huán)境下,公共行政領域開始出現政府及被稱為“第三部門”的多元行政主體。這就意味著為適應當前行政主體多元的變化趨勢,中國的行政發(fā)展必須實現其發(fā)展范式的轉換——從傳統(tǒng)的管理走向現代治理。
二、治理理論的一般闡釋
治理一詞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臘語,原意是控制、引導和操縱。長期以來,治理與統(tǒng)治一詞交叉使用,用來表示國家更確切地說是政治活動,并主要用于與國家的公共事務相關的管理活動和政治活動中。
與此同時,對于治理概念,諸多機構與學者進行了詳細闡發(fā),其主要的代表性觀點如下:全球治理委員會在其1995年發(fā)表的《我們的全球伙伴關系》的研究報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xù)的過程;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guī)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理論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羅茨認為:治理意味著“統(tǒng)治的含義有了變化,意味著一種新的統(tǒng)治過程,意味著有序統(tǒng)治的條件已經不同于前,或是以新的方法來統(tǒng)治社會”。
同傳統(tǒng)的統(tǒng)治相比,治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內涵。兩者之間的區(qū)別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權威的合法性,雖然治理和統(tǒng)治概念都必須涉及到權威概念,但在治理理論中不再像統(tǒng)治概念那樣僅僅政府具備擁有權威的條件。也就是說,治理雖然需要權威,但這個權威并非一定是政府機關,而統(tǒng)治的權威一定是壟斷權力的政府。我們知道,統(tǒng)治的主體必須是社會的具有權威的政治統(tǒng)治組織,然而,治理的主體則體現為多元性,可以是政府機構也可以是私人部門,還可以是一種關系即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合作、政府與非政府的合作。二是權力的多向性,在統(tǒng)治的模式中,權力始終表現為集權,它為自上而下的、是單向的,公共行政忠實于政治權威,通過頒布規(guī)章、制度、法律來制定政策和實施政策,對社會公共事務實行管理。與此不同的是,治理則是一個民主、上下參與的互動管理過程,它主要通過話語民主、協商民主、伙伴關系、確立認同和共同的目標等方式實施對公共事務的管理。治理的實質在于建立在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認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擁有的管理機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權威,而是合作網絡的權威??梢?,公共管理治理應是指在社會公共事務領域中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政府和公民共同參與、相互協作的雙向互動的管理過程。治理的直接目的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為此必須超越政府與市場、公與私的傳統(tǒng)二分法模式,并積極探索、采用新的公共事務管理技術。治理的主體可以是政府機關,也可以是私人機構、非政府公共機構或各種機構之間的聯合。公共權力在政府與社會、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去中心化的重新分配使得治理具有較為明顯的新型民主價值。
三、治理理論對中國公共行政發(fā)展的啟示
1.明確定位政府與社會的關系
“共時擠壓性”改變了政府與社會和市場的關系,政府與社會、市場之間的雙向互動得以強化,以往建立在傳統(tǒng)的政治權威、經濟權威、社會一體化基礎上的全能型政府管理模式已難以適應社會公共行政管理的要求。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當逐漸退出微觀市場領域而集中力量履行有限的管理職能即“經濟調節(jié)、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做到只“掌舵”而非“劃槳”。具體來講,政府要逐步放棄微觀經濟管理職能,不再直接經營管理企業(yè),把權力交給市場;提供優(yōu)良的投資空間,把投資的權力還于社會及公民,激發(fā)和挖掘社會的投資潛力;把資源配置等應由市場才能做好的事情交給市場,使政府真正成為“裁判員”,而不是“運動員”;進一步放權給市場,政府將主要集中精力在加強與改善宏觀經濟調控上,按照建立統(tǒng)一、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的要求,大力整頓市場秩序,規(guī)范市場,創(chuàng)造一個有效率的市場環(huán)境;政府要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為企業(yè)提供良好的外部服務,如法律服務、政策服務、信息服務等。
2.規(guī)范市場邊界、政府邊界、公共領域邊界的界定
政府治理的合作和不可分割性這樣的特質決定了行政實踐中三個邊界的劃分以及行政約束的形成。三個邊界,即市場邊界、政府邊界和公共領域邊界,這三個邊界的界定能夠促使治理范式各個主體間相互約束,保證公共行政的民主、公平、公正。其一,市場邊界的規(guī)定,決定了應選擇市場導向模式,私人性決定了市場運行的基本規(guī)則是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市場競爭的原則決定了社會資源在配置過程中最大的合理化,這為市場的優(yōu)勢,界定其邊界則是政府在治理過程中自覺借用市場力量及時調節(jié)和干預市場的公共性;其二,政府邊界的規(guī)定,決定了應選擇績效導向模式,即政府行為具有先天性不足,因此,建立在政府邊界基礎上的績效導向的基本思路,就是旨在克服政府效率低下時,應用市場的手段來分化其公共權力;其三,公共領域邊界的規(guī)定,決定了應選擇客戶導向模式。公共領域的界定使得公共服務以客戶為導向,無論市場、政府都要了解公民需要,要聽取顧客的呼聲,建立公民的抱怨追蹤體系,賦予顧客更大的選擇權力等。
3.多元化治理促進第三部門建設
風險管理理論伊始于商業(yè)銀行,并隨著商業(yè)銀行管理理念、方式的進步而不斷發(fā)展,現已形成相對獨立而完善的理論框架。全面風險管理(ERM)理論體系的首要組成部分是全面風險觀,它也是全面風險管理的前提與基礎。整體化風險管理理論是其核心管理理念。此外,還有全面風險管理理論框架體系及其配套設施。第一,全面風險管理的風險觀是風險具有雙側性。現代全面風險管理認為風險就是結果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導致人們無法準確預測事物的發(fā)展方向。阿瑟•威廉姆斯在《風險管理與保險》中,將風險定義為“在給定的情況下和特定的時間內,那些可能發(fā)生的結果間的差異”,具有“雙側”性質,將不利的趨勢與有利的趨勢都視為風險。與傳統(tǒng)的風險定義相比,雙側風險定義更適合風險管理,可以為資源優(yōu)化配置提供理論依據。第二,整體化風險管理理論。該理論的形成也經過了長期的發(fā)展,KentD.Miller認為風險整合管理是在綜合考慮各種風險的基礎上建立一套具有前瞻性、預測性的管理體系[1]。JerryMiccolis將其定義為基于企業(yè)現有資源,對企業(yè)發(fā)展目標構成不利影響或者積極影響因素[2]。LisaMeulbroek認為是整合企業(yè)各項風險管理,形成系統(tǒng)的管理框架,創(chuàng)造整體管理效益的過程,是對影響企業(yè)目標及價值的各種因素的識別、評估、管控,最終實現企業(yè)的經營目標[3]。WilliamH.Panning則認為全面風險管理是促進管理者實現企業(yè)價值最大化而統(tǒng)一思維、測定和管理方式的過程[4]。2001年北美CAS(CasualtyActurialSociety,北美非壽險精算師協會)提出了全面風險管理概念,將其定義為對潛在風險進行評價、控制、監(jiān)測的過程,這一過程將會提升企業(yè)長期或短期的價值。
2004年9月,COSO委員會頒布了《全面風險管理—整合框架》報告,將其定義為為了識別和管控影響企業(yè)目標的因素而實施的貫穿于企業(yè)戰(zhàn)略制定到經營活動整個過程的理念[5]。第三,全面風險管理框架體系是全面風險管理理論的重要組成。企業(yè)全面風險管理目的在于確定并管控企業(yè)經營活動中潛在風險,以最小成本實現企業(yè)經營目標。該理論涵蓋企業(yè)各個部門,因而其框架體系也應該是全方位、持續(xù)的動態(tài)管理過程。全面風險管理的框架體系主要有: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管理過程及其他相關的配套設施。風險管理策略是事前對可能的風險進行財務上的處理,達到風險管理目標。風險管理過程是進行風險成本管理和有效資本配置方案確定的過程。風險管理過程應有的步驟為:其一,確定組織戰(zhàn)略目標。戰(zhàn)略目標是組織基于其所擁有的各種資源下的綜合分析和愿景預測,長期引232導企業(yè)的全方位管理運營活動,也指導著全面風險管理活動。其二,風險評估。全面精確的識別風險因素,需要合理的風險評估模型提供必要基礎,以提升風險管理的效果。風險評估應包括以下過程:一是風險因素識別。此因素既包括威脅性的,也包括機遇性的,只要它們的存在對實現組織戰(zhàn)略目標產生影響,就需要進行風險評估。二是風險因素排序。將識別出來的風險因素根據其影響程度排序,指導人們應對風險。三是風險因素分類。根據風險對組織目標可能帶來的威脅或者機遇,將風險因素分類為可利用的或者需要控制的。其三,是風險處理,包括風險控制和風險利用。風險控制是管理不利于組織戰(zhàn)略目標實現的風險的管理步驟。運用情景分析、風險指標或早期預警系統(tǒng)確定并評估風險因素,最終給出最優(yōu)解決方案。風險利用則專注于優(yōu)化組織內機遇性的風險因素,以使組織承擔的風險有更高的效益。四是管理監(jiān)控。風險對組織戰(zhàn)略目標的影響會隨著環(huán)境的變化而變化,要求風險管理是一個動態(tài)持續(xù)的過程。此外,風險管理效果監(jiān)控有助于全面風險管理過程在動態(tài)的循環(huán)過程中不斷得到充實和完善。第四,為了保證風險管理效果的有效實現,完整的配套設施是全面風險管理過程必不可少的。全面風險管理的配套設施包括:一是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已經是現代企業(yè)管理不可或缺的內容,更是董事會的重要職能之一。二是內部控制。為了確保企業(yè)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需要對潛在的風險構建內部控制制度,監(jiān)督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三是組織和部門管理。一個直接對董事會負責、與其他組織部門保持密切聯系與合作的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是全面風險管理必備的配套措施。四是數據和技術資源。風險管理部門可通過會計系統(tǒng)和前臺交易系統(tǒng)獲得相應的數據,并通過相應的技術途徑實現風險分析和處理。五是積極組合管理。組合管理是將風險與公司的目標結合,將風險因素進行組合管理,充分利用風險的天然對沖效應和分散化效應,實現風險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全面風險管理理論應用于公共
危機治理的可行性公共危機治理是涉及多方社會主體的系統(tǒng)性工程,需要在高效、合理的決策組織下形成制度性的系統(tǒng)規(guī)范。發(fā)源于商業(yè)銀行的風險管理理論在企業(yè)內部已有相對成熟的發(fā)展,值得在公共危機治理中進行嘗試。第一,風險管理理論在商業(yè)銀行內部發(fā)展成熟,有一定的管理實踐基礎,形成了風險識別、評估、控制和恢復為主的過程管理,其模式比當下的應急式風險管理更加科學,有助于全面預防和控制危機。第二,全面風險管理有助于提高政府公共危機管理的主動性與時效性。一方面,全面風險管理要求應對危機的各個主體更加主動地適應規(guī)范,最大限度地規(guī)避或管理風險。另一方面,該管理體系也使政府能夠在縱向和橫向對公共危機進行更全面的管理。第三,西方國家在公共危機治理上有類似的經驗。西方各國公共危機的發(fā)展完善過程中,或多或少吸收了全面風險管理理論的內容。美國的危機治理體系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得到了極大的完善。在組織結構上,成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整合國防機構、情報機構進行輔助,以應對戰(zhàn)爭危機管理。還成立了一體化危機管理機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負責對大型災害的預防、應對、恢復的全方面工作,直接向總統(tǒng)匯報。城市社區(qū)組織與民眾對危機的積極響應是美國危機治理的一大特色,在社區(qū)層面有社區(qū)危機反應團隊、醫(yī)療預備隊、街區(qū)守護者等志愿組織,形成了危機管理的多元主體。
三、全面風險管理視角下公共危機治理機制的重構
全面風險管理理論來源于企業(yè),但其全面風險觀、整體化風險理論、風險管理框架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給公共危機治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第一,應急管理理念向公共危機治理理念的轉變。目前,政府對于公共危機的管理,急需從國家管理、應急管理的方式向全面公共危機治理轉變。根據整體化風險理論及風險管理框架的內容,公共危機治理應該建成一個以政府為主導,NGO組織、企業(yè)、公民能夠制度化協同的開放型組織網絡。它將以公共危機預防和治理為目標,對公共危機進行整體性管控,最終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這是一種制度創(chuàng)新和體制突破,有助于我國實現公共危機管理的跨域。第二,公共危機治理的動態(tài)化過程框架。公共危機的爆發(fā)是一種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必須以全主體、全風險、全過程的危機管理理念,將風險管理、風險要素管理、應急管理和災害管理整合進公共危機治理框架之中,形成動態(tài)循環(huán)的治理框架。一是危機條件下的社會主體管理,包括政府、企業(yè)等機構與公共媒體之間的管理;二是風險管理,重點是風險的監(jiān)測、評估;三是風險要素的管理,主要是對風險要素的識別以及風險要素的防控;四是風險過程管理。在常態(tài)管理中,危機管理應該包括危機過后的風險管理、準備階段的危脅要素管理及恢復階段的災難管理。
危機時刻則應該將應急管理區(qū)分為常規(guī)應急和非常規(guī)應急;五是引入學習反饋機制。通過制度確保在危機治理過程中持續(xù)學結應對危機的新方法、新經驗,并促進這些方法、經驗暢通的共享。作為危機治理反饋總結環(huán)節(jié),將有助于提升整個危機管理過程的處置能力和效率,為應對更復雜的公共危機事件奠定基礎。第三,公共危機治理過程的執(zhí)行思路。我國公共危機管理中,政府以外的民間慈善組織、志愿團體以及國外的救援和志愿團體等社會組織都有所參與,但也僅僅是危機事件后某一個階段的臨時投入,而且是建立在強大的政治動員或感召之下的參與。這種參與往往缺乏組織性、專業(yè)性和持續(xù)性,導致社會組織無法有效發(fā)揮其靈活性、規(guī)模性、可及性等方面的優(yōu)勢。公共危機治理思路首先在于調整政府部門、社會團體、企業(yè)、公民等相關主體的關系,在法律和管理層面明確各個主體的權責。針對不同的主體設定相應的行政程序、行動準則及相關規(guī)范,同時在組織、管理體系上體現公共危機治理的多元參與,為各個主體全程參與、相互協同提供平臺。一方面,相關法律法規(guī)需要逐步完善,解決好各類法律、法規(guī)相互銜接配套問題。另一方面,建立相應的政策架構,制度化地引入NGO以及其他社會團體的持續(xù)參與,形成組織化程度較高的制度體系。
四、全面風險管理視角下公共危機治理的實現路徑
公共危機治理不是一個靜態(tài)的、獨立的過程,是一種動態(tài)的、全方位合作的體制?,F行公共危機應急管理體系中,急需以平戰(zhàn)結合、統(tǒng)分結合為原則進行權力配置,按照分級分類、條塊結合的網絡化管理方式進行體制的調整。突破現行行政命令式的公共危機應對體系,使組織結構由垂直型向扁平型公共治理體系發(fā)展,建立政府與社會共治危機的復合型組織合作模式。第一,建立綜合協同的核心治理機構。公共危機治理需要組織結構具有相當程度的彈性,并且盡可能的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以保證危機治理的效率[7]。需要組織結構扁平化以及組織方式網格化。既要保證各個應急主體的獨立性,還要保證應急主體之間的協同性。因此需要設立常態(tài)性的,單獨的危機管理部門作為核心機構,在戰(zhàn)略高度指導和決策公共危機治理活動。根據西方國家的危機治理經驗,多元化主體是公共危機治理機構的組成形式,有助于協調各個主體的行為,形成合力,最大程度的發(fā)揮核心治理機構的“大腦”作用。
公共危機治理的公共性需要每個主體都具有履行義務的意識,尤其是不能出現各自為政的狀況。我國現行的公共危機治理體系中,各職能部門和不同險種的管理在中央和地方層面都缺少具有綜合決策、全面協調功能的常規(guī)性核心機構,各部門主體的職責、角色和組織機制不夠清楚明確,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危機管理資源的浪費?;诖?,我國公共危機治理的核心機構應該分為三級,即中央——區(qū)域(或省級)——地方。各個層級均設置其公共危機治理的核心機構,明確其組織結構和組織職能。各層級本身具有獨立應對一定程度公共危機的職責和能力,各級別核心機構又可協同,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合作網絡,以應對更大范圍和程度的危機。一是國家公共危機治理機構。該機構是全國最高的危機治理領導協同機構,由國務院和各個部位組成,形成整合全國范圍應急資源的協調機構。其職能在于集中規(guī)劃全國公共危機治理的方案,集中調配和整合全國各地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形成全國性的公共危機治理力量。二是區(qū)域或省級公共危機治理機構。該機構可以是區(qū)域性的幾個省份共同的應對機構,也可是某一個省份的危機治理機構。區(qū)域性針對類似于長三角、珠三角、環(huán)渤海等災害具有共同性,需要共同應對的省份。這些省份面臨的公共危機往往具有共性,依靠單一省份無法有效應對,需要組成區(qū)域性公共危機治理機構,統(tǒng)籌整個區(qū)域的危機治理資源。三是地方公共危機治理機構。該機構是國家和區(qū)域公共危機治理機構的延伸。平時主要職能是對風險因素的預測、管理,對公共危機治理措施的演練和宣傳。戰(zhàn)時則是根據國家和區(qū)域危機治理機構的統(tǒng)一部署進行危機應對和處置,是公共危機應對的基層組織。以上三種危機治理機構是各自層級的最高級危機應對機構。這種核心機構的治理機制將逐步發(fā)展,實現制度化、法制化,能夠將分散的社會資源和力量整合,可以解決部門分割、各自為政的弊端,有助于加強各機構之間的協調合作,形成政府主導。第二,建立動態(tài)適應性的決策領導體制。公共危機決策具有獨特性,是非程序化的決策[6]。政府不是決策的唯一主體,應該將眾多主體納入到決策范圍,充分發(fā)揮各方的優(yōu)勢。這就需要摒棄傳統(tǒng)的決策模式,通過決策程序再造來優(yōu)化決策程序。公共危機多元治理主體需要通過協商形成共識方案,明確不同時間各個主體職責,在各主體之間形成明確的決策、行動方案,而總體性、全局性的指揮決策由核心機構統(tǒng)一決定。
二十世紀以來,伴隨著全球化的擴張,信息化時代和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各個國家相繼進行政府改革。從新公共管理模式的產生、發(fā)展和質疑,到PerryHicks提出整體性治理模式。新公共管理正在逐漸被整體性治理所取代,整體性治理使政府管理從分散走向集中,從局部走向整體,從殘缺走向整合,整體性治理模式不斷在各項管理工作中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本文結合整體性治理產生的背景和主要思想,對新公共管理到整體性治理作一個淺要分析,以期能為管理者提供一些理論參考。
關鍵詞:新公共管理;整體性治理;分析
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西方各國就相繼進入了新公共管理的實踐模式。然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新公共管理逐漸顯露出其局限性。于是在美國,在新公共管理的基礎上衍生出了新的實踐模式,即新公共服務。其代表性人物RobertDanHate認為,新公共服務才是真正的公共行政模式。而在英國,英國學者和管理者則對新公共管理提出了批評,并且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新的實踐模式,即整體性治理,其代表人物是Per-ryHicks。目前,整體性治理正在成為政府治理的新趨向。本文將對其進行簡單地介紹和分析。
一、整體性治理理論產生的背景
整體性治理理論的產生來源于新公共管理的衰落和信息技術的發(fā)展。新公共管理實踐模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十分強調分散性。通過將權力大、結構龐大、等級高的部門分散,使其在內部達到一個各部門相平衡的結構,然后重新對各部門進行信息和管理系統(tǒng)的規(guī)定,從而以不同的控制形式對各部門加強管理。第二,注重內部之間的競爭。對于新公共管理實踐模式來說,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公共結構中,購買者和提供者是隔離開來的,從前的等級式的資源分配被新公共管理的競爭機制所取代。這種模式的優(yōu)點在于資源的供應開始多樣化。第三,注重激勵的作用。在新公共管理實踐模式中,激勵機制被廣泛的應用,在分散的公共服務和專業(yè)精神上,進行具體的績效獎勵,多勞多得得到了有效的實踐。然而,在過去的二十多年里,新公共管理的不少運作方法已經被停用,新公共管理的分散性、競爭性和激勵性已經造成關鍵部分停止運轉,政府內部變得分散和無序。信息技術的發(fā)展,即數字時代的來臨,作為整體性治理理論的第二大背景,信息技術當之無愧的成為了當下公共服務系統(tǒng)理性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以及現代化變革的中心。當前社會,信息技術被廣泛的應用到各行各業(yè),并發(fā)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信息技術還在公共管理中占據著核心位置。第一,電子信息系統(tǒng)改變其人才結構。政府重要的一個職能就是管理,其中就包括公民的各項信息記載。最初,工作人員以紙質記載為主,發(fā)展到如今的以電子信息系統(tǒng)記載為主。信息技術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政府對信息技術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大。第二,信息技術改變其組織結構。以往的政府機構以等級官僚制進行結構架設,而隨著信息技術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現在的政府的組織形式以信息技術為主導。第三,信息技術提高政府工作能力。信息技術對于抓取信息,并對信息進行分析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做決定的能力,從而使政府工作效率更高。第四,信息技術影響政策變化?;谛畔⒓夹g的功能,通常一旦信息技術系統(tǒng)發(fā)生變化,那么意味著大多數政策也會發(fā)生變化。
二、整體性治理理論的主要思想
(一)重新整合。
在整體性治理理論中,重新整合是與新公共管理相對立的。整體性治理理論的重新整合主要涉及到七方面。第一,部門之間碎片化。即將功能相似的部門重新進行合并、整理、組織成一個全新的部門,重視微觀層面的地方機構,新的政府結構以社區(qū)為基礎。第二,大部門式的集中治理。管理的集中性是重新整合的一大重點。對于一些大的部門及重要部門來說,分散管理使機構內部之前分工不明確,工作效率低下,集中管理有利于改變分散管理所帶來的情況。同時基于信息技術的融合,能夠使集中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第三,政府重新化。這思想,主要是將私有收歸國有,加強政府的管理職能。比如,美國對兩萬八千名機場安全人員的公共部門活動,從曾經外包的私人承包商手中,將此權利重新交給公共部門聯邦文管系統(tǒng)。第四,加強中央秩序。新公共管理模式使政府在日常管理中變得分散以及無序,整體性治理思想強調加強中央秩序,有利于改變由分散和競爭導致的無政府主義現象。第五,壓縮行政成本。整體性治理降調集中性,因此,大大的減少了行政支出和花費。第六,重塑行政服務鏈。基于信息技術的支撐,在行政服務工作中,能夠對公務支撐功能、處理事務的系統(tǒng)進行重新設計。第七,網絡簡化?,F代政府通過網絡的高度連接,使其在內部結構中更加精簡和完善,在與外部的聯系中也更加緊密。
(二)整體性治理。
第一,信息的搜尋和提供。整體主義是以需要為基礎。政府的信息系統(tǒng)就是以此基礎建立,能夠滿足公民和企業(yè)對政府機器中的措施,表達出來以及提交相關報告。而信息技術的互動性還可以自動根據公民的需要和興趣,提醒工作人員對其做出整體性的調整。第二,組織重建以公民和功能為基礎。第三,一站式服務,將分散的服務功能集中起來進行不同問題的解決,從而使公民的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第四,數據庫的統(tǒng)一,在新公共行政管理中,不同的信息掌握在不同部門的信息系統(tǒng)中。而在整體性治理中,強調數據庫的統(tǒng)一性,使政府在進行重大決策和預測公民需要時,能提供有效的數據支撐。第五,靈活的政府結構。對于一個靈活的政府結構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監(jiān)視預報系統(tǒng)和預測系統(tǒng)。通過這兩個系統(tǒng)能夠及時對意外發(fā)生事件進行考慮。這有利于政府在進行決策和實踐時,注入靈活應變的系統(tǒng),增強其靈活性,取得更為有效的結果。
三、新公共管理到整體性治理的簡要分析
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整體性治理不是對新公共管理的全盤否定,而是對其進行了修正。新公共管理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產生,站在經濟和社會的角度來對公共服務提出了治理模式。然而,西方社會正在發(fā)生變革,從原先的生產者社會到當前的消費者社會轉變。這樣的改變,使其對公共服務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整體性治理則需要站在技術的角度來進行理解。其治理方式和運作方式都與信息技術有著緊密的聯系。信息技術要求管理功能能夠越發(fā)集中化、整體化、整合化,與新公共管理理論相悖。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論逐漸被整體性治理理論所取代。整體性治理立足于政府內部的運作和部門的整體運作兩方面,主要解決新公共管理所帶來的碎片化管理和政府空心化問題。整體性治理能夠提供比新公共管理更有有效的公共服務,并且用極低的成本產生更好的社會效果。整體性治理的整合概念還集中體現在,整合不同層次的治理、整合內部功能的協調性、整合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的關系。通過從層次、功能、部門三方面入手進行整合,從點到面,整合手段從平面延展到空間,理念也越發(fā)趨于多元化。從而使整體性治理更加符合現代信息技術的發(fā)展,使整體性理論比新公共管理理論更加符合社會發(fā)展要求。另外,整體性治理理論還有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礎,就是以官僚機制為組織載體。而新公共管理則不是以此為基礎。完善的官僚機制是行政現代化的標志。因此,整體性治理理論以官僚機制為基礎,還有利于建構現代化的官僚制,其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才能更加符合現代化行政的要求。結束語:總而言之,整體性治理更加符合當前社會、政府公共職能的管理。我國社會正在進行全面轉型,公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正在不斷增長。面對這樣的挑戰(zhàn)和困難,政府要結合整體性治理模式,對政府內部機構進行重新整合,集中治理。同時還需要加強政府和非政府之間的整合,讓公共服務的外包工作透明化,讓公共服務朝著多元化發(fā)展。
參考文獻:
[1]竺乾威.從新公共管理到整體性治理[J].中國行政管理,2008,10:52-58.
第 1 章 緒論
1.1 選題的背景與意義
1.1.1 選題背景
1.1.2 選題意義
1.2 國內外研究綜述
1.2.1 國外研究綜述
1.2.2 國內研究綜述
1.3 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第 2 章 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論解析
2.1 核心概念解析
2.1.1 公共服務
2.1.2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2.2 基本理論解析
2.2.1 新公共管理理論
2.2.2 新公共服務理論
2.2.3 公共治理理論
第 3 章 淄博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介紹
3.1 淄博市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1 必要性
3.1.2 可行性
3.2 淄博市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措施
3.2.1 購買公共服務的宏觀做法
3.2.2 購買公共服務的具體實踐
3.2.3 購買公共服務的管理考核辦法
3.3 淄博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成效
3.3.1 促進市場競爭更加充分
3.3.2 讓群眾享受到更為專業(yè)的服務
3.3. 有效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第 4 章 淄博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4.1 存在的主要問題
4.1.1 社會組織被認可程度低,公信力不足
4.1.2 政府人員購買意識薄弱
4.1.3 程序不規(guī)范,標準不統(tǒng)一
4.2 存在問題的原因
4.2.1 社會組織力量欠缺,規(guī)范化程度低
4.2.2 政府部門權責不清,改革動力不足
4.2.3 缺乏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保障
4.2.4 評價和監(jiān)督體系不健全
第 5 章 國內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經驗借鑒
5.1 國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
5.1.1 英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
5.1.2 美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
5.2 國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
5.2.1 上海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
5.2.2 廣東省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
5.3 對國內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經驗總結
5.3.1 重視制度建設
5.3.2 嚴格的購買流程和完備的評估、監(jiān)管體系
5.3.3 注重培育社會組織,資金來源多元化
第 6 章 淄博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對策建議
6.1 培育壯大社會組織
6.1.1 加大財力物力支持
6.1.2 提高社會組織的人員素質
6.1.3 擴大社會組織影響力
6.2 暢通信息互通機制
6.2.1 強化政策執(zhí)行過程的反饋機制
6.2.2 建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交流平臺
6.2.3 積極吸納公眾的意見建議
6.3 政府轉變購買公共服務觀念
6.3.1 加強自身理論學習
6.3.2 學習先進地區(qū)經驗
6.3.3 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
6.4 制定合理完善的配套制度
6.4.1 充實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
6.4.2 完善信息公開制度
6.5 建立健全監(jiān)督評價體系
6.5.1 加強內部監(jiān)督評價體系
6.5.2 完善外部監(jiān)督評價體系
結束語
主要參考文獻
致 謝
中文摘要: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研究最早起源于西方國家的福利制度改革,通過在服務供給中引入競爭機制,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效率。在政府私有化程度較高的美國和英國等國家,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作為提供社會福利的方式之一,從而彌補政府失靈和政府干預的缺陷。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fā)展起來,并逐步讓越來越多地發(fā)達國家用來進行政府管理。政府通過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以此達到削減經費、減少成本、提高行政能力的目標。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屬于新公共管理運動內容,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西方新公共管理運動精神。
我國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研究并沒有向西方發(fā)達國家那樣較早的開始。我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經歷了向西方社會管理制度模仿學習,到適應自身社會發(fā)展并逐漸完善和創(chuàng)新的過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公眾需求出現了更為多元化的趨勢。目前我國基層政府越來越多的采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進行社會公共管理,一方面可以促進政府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另一方面能夠有效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但因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在我國起步較晚,各項制度建設和市場培訓還不夠完善,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一定的不足。
本文在新公共管理理論、新公共服務理論、公共治理理論的理論基礎上,通過文獻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比較分析法,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從內涵、相關要素、基本理論等方面進行細致深入的學習研究。通過論述近年來淄博市深入探索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從社區(qū)養(yǎng)老、教育培訓等領域開始日益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項目和措施,分析淄博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取得的效果及不足之處。緊接著在英國、美國和上海、廣州的典型案例分析的基礎上,學習到先進國家和地區(qū)的經驗做法。它們的成功主要在于重視制度建設、規(guī)范的購買流程、完善的監(jiān)督評價體系、注重社會組織培育等方面。在此基礎上,集合淄博市自身特點和不足,尋求出優(yōu)化淄博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解決途徑。要通過培育壯大社會組織、暢通信息互通機制、政府轉變自身觀念、建立配套的規(guī)章制度、完善監(jiān)督評價體系等方面,實現淄博市政府的高效、優(yōu)質的管理,彌補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中的不足。
管理是指政治統(tǒng)治者的地位保護盒階級壓迫功能逐漸淡化,代之以將行政權力主要運用在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政治意志執(zhí)行過程。政治是國家意志的體現,而管理則是這一意志的執(zhí)行。對于什么是治理,許多機構和學者都作出了自己的界定。比較典型的是全球治理協會和世界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的定義。全球治理協會的定義是:治理是個人與機構、官方和私人治理其共同事物的總和,多種多樣互相沖突的利益集團可以借此走到一起,找到合法的辦法。它是一個持續(xù)不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既可以是對立的或各異的利益彼此時應,也可以是人們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世界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的定義是:治理是運用政治權威管理和控制國家資源,以求經濟和社會的發(fā)展。具體而言,治理是有許多不具備明確的等級關系的個人和組織進行合作以解決沖突的工作方式,它靈活的反映著多樣活的規(guī)章制度甚至個人態(tài)度,以上定義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治理理論的主要特征,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 自我調節(jié)的協作方式。即國家、組織、個人之間通過談判實現自動協調目的的方式。
2 多樣化的行動者。國家責任范圍逐漸縮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責任,包括政府部門、私營部門、第三部門以及廣大公眾都可以參與治理。
3 互動過程。致力于集體行動的組織依靠互相依賴的權利和資源關系實現互相促進和支持,形成協作性的合伙伙伴關系。
4 國家的主導角色。國家在制度設計和戰(zhàn)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這是其他機構不能代替的,國家的作用充分體現在其宏觀調控和組織協作上。
二、善治的內容
善治是指一種良好的治理。這是治理理念和相關機制建立并運用到實踐中所導致的良好的績效。它應該是社會治理發(fā)展的目標。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夠收獲到良好的技校,這種績效表現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過治理達到了公民與公共機構之間的良性互動,公民的責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對公共事務有著廣泛的參與,社區(qū)團結性達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過多元角度的參與和互動,社區(qū)和組織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機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務。經濟效果主要是指通過治理直線了社區(qū)和組織資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確定了良好的經濟收益,給社區(qū)居民帶來了更好地福利。而社會效果則包括文化觀念、環(huán)境保護、社區(qū)安全、鄰里照顧等方面都產生良好的小郭,社區(qū)成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個國家而言,職責意味著國家實現有效的制度構建、公民創(chuàng)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著國家不僅在經濟上去的穩(wěn)定而快捷的增長,而且在綜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質量得到了不斷提升,社會和自然都實現了和諧共進的目標。
三、公共治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