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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文學藝術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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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文學藝術

第1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中國現當代文學創(chuàng)作不乏自然主義的生命觀照,但總是與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緊密相連,在這方面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自然意識流露則如實地顯示了在“少數民族與自然真實交往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可信的自然”,丹麥文學史家格奧爾格•勃蘭兌斯將其區(qū)分為“自然教化思想”與“自然母親的隱喻”兩類本質差異,即中國現當代主流文學創(chuàng)作歸屬于大眾文化的自然主義崇拜,人們渴望從自然生態(tài)中去尋找認同,其自然抒寫蘊含著對現代社會失意人的安慰,“通過喚醒人們對自然親和印象的感知,達到社會教化功能”,匯入了“生態(tài)批評”、“生態(tài)責任”的現代概念,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生態(tài)自然內涵卻截然相反。首先,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從古至今都蘊含著自然主義的神秘特質,并通過歌頌自然傳遞非同一般的隱喻色彩。例如蒙古族草原題材文學常常將未開墾的草地比喻為“處女”,隱喻女性與自然的關系,那些蘊藏著珍貴礦物的土地形象都是友善的,仁慈的,大自然在蒙古族文學中以哺育生命的母親象征出現,認為它們“集溫柔與堅定、激情與秩序、幼稚與成熟為一身”,神秘莫測、不可捉摸,需要善加保護。此類身體化的體認在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中比比皆是,回族文學《疙瘩山》中的自然抒寫以母親的道德使命指代自然延續(xù)物種的母體責任,描寫了回民黃土地膨脹、受孕、分娩、隱退、死亡的全過程,表達自然支配人類的“第二性征”,歌頌自然被動的、服從的、被使用的天賦道德,成為少數民族生態(tài)倫理文學的代表,其母喻范式的益處在于通過自然的無私服務,化解男權社會的極端控制,號召人類承擔起對母性自然的責任義務。古語有云:“近取諸身,遠取諸物”,通過原始自然意象的人格類比來完成人類自身行為的抑制是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慣例,而90年代以后的少數民族文學“對生態(tài)自然的理解與其說是一種態(tài)度與精神,不如說是一種審美風格”。

我國現當代主流文學創(chuàng)作將自然生態(tài)內涵視為反對工業(yè)主義的存在,當自然成為現代人心靈的庇所時,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卻天然具備自然主義的啟蒙性,九十年代以后的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中看不到絲毫對自然主義的消費,而是作為一種審美的愉悅之源而存在。例如土家族文學講究返璞歸真的情性自然,視“無執(zhí)著”為自然的本質狀態(tài),代表名著《梯瑪神歌》展現了土家族人面對死亡的豁達;納西族民間歌謠的審美對象覆蓋了宇宙星空與山川風物,專注于平凡小事,力求呈現人與物的自然性靈,傳遞物我合一的思想;苗族古歌充滿了對客觀自然的模擬,將真實之美視為自然之美,早期的《中麻歌》、《楓木歌》是自然物象的真實;中期的《鑄日造月》、《栽楓香樹》是自然境遇的真實;后期的《遷徙歌》、《神子神孫》則是自然情感的真實。雖然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對自然的審美體驗各不相同,但均取法于天地,立象以盡意。正如榮格所說,自然不能成為人們面對世界工業(yè)化的安慰劑,更不能化身文學炫耀的產物,我們可以如此理解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自然主義精神,即“它是一種不以自然為自然的創(chuàng)作精神”,對于少數民族作家而言,并沒有將自然創(chuàng)作對象與其自身鮮明區(qū)分,少數民族文學的自然主義精神物我不分,不是建立在對自然的虛擬想象與征服之中,相反是人化的、神性的、對生命自然的確證。

二、詩意言說方式:作家最高體的性靈之光

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最擅長的是對自然的詩意言說,原因在于真切可感的大自然不僅存在于少數民族生產生活勞作中,還存在于少數民族的民族命運之中,是民族命運中的一切自然之物給予了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特殊驅動,使之相較大眾文學的自然言說多了一分猶如小兒蒙昧未開又天真無邪的詩意。首先,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天然具備自由野性的特質,云南佤族的《西崗里》意為從山洞走出來的人,描寫了“獵頭祭谷”、“生食動物”的部落生活,但對自然的傾心塑形卻達到了中國文學的極致,佤族的河流、山崗、陽光在文中自由穿梭,即使是最可怕的“人頭祭祀”也因為“山神的節(jié)日”隱去了血腥與荒誕,取而代之的是山里人的歌、大峽谷的驚天濤聲,以及作者在秋天的轉彎處看見的一座座哀傷的石頭。漢族作家遲子建形容他為“最生動的身姿、最沉著的氣度、最遼遠的包容”。此類自然的抒寫在少數民族作家的眼里“既是基于生存厲害關系的表達,又是對人類自然存在的訴說與感情依附”,因此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自然主義情懷源自作家的原始沖動,他們沒有對自然強大的控制欲,依靠自身與自然命運的深刻聯系來反映人與自然的依存。其次,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自然主義思緒是無目的性的自發(fā)抒情,傾向于表達人的內在和諧性以及對土地、生命的真實感知。無目的性是自然主義文學的精髓,即意識到自然外物對身體的作用都是為了讓心靈獲得生而為人的各種影像,布依族文學《洪水潮天》中的砍柴翁在餓死的時候莊嚴地致謝天地讓他看到了神的力量;維吾爾族的《中國土地上的圣戰(zhàn)》雖然是描寫伊犁少數民族反抗封建壓迫的作品,但卻對戰(zhàn)爭做出了超越性的解釋,指出是自然的意志教導我們主宰民族的生命,依靠感覺、快樂以及思想來活著才不會被混亂不堪的心神困擾,對人的自身自然做出了經典的詮釋,絲毫看不到人處于殘酷戰(zhàn)爭中的心理失衡以及與自然的緊張對立關系,自然早已進入了創(chuàng)作者的意識,成為文學思維的高級形式促使作家內化自然與社會的關系,而作為心靈的造景者,少數民族作家的創(chuàng)作使命仿佛就是對自然無止境的觀想涌現,始終保持著最適當的姿態(tài),其恬然閑適的距離化、人文情懷以及審美空間彌漫著浪漫與古典的詩意,“那并不是對生活的短暫溢出或調味,是面對自然真正的謙卑與敬畏”。

從二十世紀開始,我國文學創(chuàng)作接受了西方的心身學說,體現為對哲學的二元論檢閱,在主張物質與思維的同時,大量地參入了對文學功能性的貫徹,對此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卻游離于外,閃耀著最高本體的性靈之光。嚴格意義上來說,中國現當代自然主義作品都是“科學化的自然主義”,以探索自然資料與感官證據來反映世界的合理性,而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卻是體悟性的自然主義,例如拉祜族《扎努扎別》對作家童年田園生活細致入微的描繪,抒發(fā)“哪里有自然哪里就有黃金”的吶喊,表現作家經由自然凈化后對生命價值的沉思,質問讀者人死后會再生嗎?除了穿衣吃飯你還操心些什么呢?土家族《母船》、《百合》寫游子在千里之外懷想故鄉(xiāng)寧靜古樸的生活,展示了土家族人恬淡、和諧的生存樣態(tài),是作家立足于鄉(xiāng)土自在生命的精神回歸。可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的自然主義情懷處處蘊含著作家主體在場的心靈表白與叩問,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對自然詩意的表達,是詩意的自然對少數民族作家心靈塑造的結果。根據20世紀西方文學理論的靈魂學說對文學創(chuàng)作進行的補充,文學既是服從現實物質實體的形態(tài)表征,又是“對作家心身探索中無廣延的、不朽的精神力量的感性解構”,少數民族作家正是受到了自然有形體與無形體的知覺影響,從而塑造了自身的自然觀念、思維以及欲望。

三、結束語

第2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貴州省安順市黃果樹風景名勝區(qū)黃果樹鎮(zhèn)大洋小學561022)

關鍵詞 少數民族地區(qū)教學 現狀策略

《語文課程標準》指出:“語文課程應致力于學生語文素養(yǎng)的形成與發(fā)展。語文素養(yǎng)是學生學好其他課程的基礎,也是學生全面發(fā)展和終身發(fā)展的基礎”。 我校是農村學校,布依族的聚居地,絕大部分學生都是布依族。由于經濟發(fā)展和信息傳遞的落后,多數小學生的漢語言文字的基本能力卻相對很匱乏。針對這一特點,我曾多次對小學語文教學問題進行嘗試性的實踐與探索。目前,我們的工作重點是加強探究、力求處理好這一教學問題。

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發(fā)展,為少數民族地區(qū)的小學語文教學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zhàn),筆者結合我校實際談談如何抓好少數民族地區(qū)小學語文教學策略,本文所述的是我多年在雙語環(huán)境下從事語文教學工作的一點拙見。

一、開展少數民族地區(qū)小學語文教學策略研究的重要性

我國少數民族地區(qū)要徹底擺脫貧窮落后,要優(yōu)先發(fā)展教育事業(yè),語文科在教育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小學語文是培養(yǎng)小學生理解與運用祖國語言文字的基本能力。在學習中,小學生的情感、品德、心理都能得到健康的發(fā)展,為他們將來的認識世界服務社會打下好基礎。

近年來,許多民族地區(qū)的小學教育工作者發(fā)現:民族地區(qū)的小學語文教與學費時費力效果差,主要原因就是少數民族學生受母語影響。為了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激發(fā)他們學習漢語的興趣,教育者應重視民族語文教學策略方面的探索與研究。

二、民族地區(qū)小學生語文科學習的現狀

少數民族學生習慣使用的母語,與漢語差異極大,他們在漢文的學習中,遇到的困難是很多的。少數民族學生使用的語文教材是漢語(而并非母語),語文老師在日常教學中首先要把漢文口譯成學生熟悉的方言才能進行教學,這種教學無形中增加了教師的工作量和學生的負擔。所以,少數民族地區(qū)的語文教與學出現了種種現象。

現象一:某民族鄉(xiāng)小學一至六年級期末統(tǒng)一考試成績表(春季學期)

現象二:某少數民族村完小校領導給教師安排功課前,請大家把自己想教的科目(語文、數學任選一科),用紙條寫給教務處,結果全校16位教師中,有10位明確表示希望安排自己上數學課,有四人表示教哪一科都可以,兩人寫了:“上語文課也可以”。

現象三:某村是少數民族聚居村,2012年有小學畢業(yè)生27人,全部升入鄉(xiāng)中學就讀。但2013年春季學期就有其中的四人輟學;2013年秋季學期又有三人輟學,究其原因,回答幾乎是:老師講課太快聽不懂,學習成績不好,再讀下去也沒有用……

從以上三種現象中我們不難發(fā)現,民族地區(qū)小學語文教學確實存在許多問題:學生年級越低,語文越難教,質量越差;教師教語文科難、煩;小學時語文學習不好,影響到中學以后的各科學習,使學生極易喪失學習信心……

三、民族地區(qū)小學語文教學應采取的策略研究

少數民族學生(如布依族學生)學習漢語最大的障礙就是因語言習慣的差異而帶來的“轉譯”問題,即把聽到的普通話在大腦中“轉換”成母語,并經過“過濾”“ 選擇”才能完全理解,然后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思維。他們的思維需要“轉彎”多,費時也相對較多。布依族學生用母語思維,在造句作文中常出現語序顛倒現象。如布、漢語“直”譯時,漢語的“我媽把新書包放桌子上”。布依語為“媽我把書包新放桌子上”,”Dexbeix geul aol zonglslel mos zos genzzuangz”(布依文)等等。所以,他們在學習漢語時有一個語序由逆到順的調整過程,且單詞還得“對譯”。這樣,他們聽用普通話講的課時需用較多的時間多次轉譯調整才能理解。這既影響了他們處理信息的速度,也造成他們語文學習成績低的主要原因,并且也影響其他科目的學習。思維中轉層次多,速度慢,甚至時有思維“卡殼”(不能將普通話譯成母語)現象,影響了民族學生接受知識的能力。他們如果不改變用母語思維習慣,就很難適應現代科學思維的需要。因此,幫助少數民族小學生改變用母語思維的習慣是民族語文教學中極為重要的任務。

怎樣培養(yǎng)少數民族小學生養(yǎng)成用普通話思維的習慣呢?

(一) 推行““快節(jié)奏求高效率”策略。

對剛入學的民族小學生,還得用方言輔助授課,但隨著時日的增多,師生都要增加使用普通話的頻率、難度。漢語拼音是學習漢語的拐棍,要讓他們掌握好,但也不宜做過高的要求。在現實中,許多教師常因學生接受漢語不快而把教學時間不斷拉長的現象在民族教學中較普遍。對此現象我們不妨引進“快節(jié)奏求高效率”這個概念。

“快節(jié)奏求高效率”在民族教育中應按正常教學節(jié)奏或稍快些的節(jié)奏教授語文課,在完成教材教學的同時,適當加進一些與課文內容相關的,簡單的布、漢對譯練習(或其他民族語言與漢語對譯)以擴展學生的視野。增加認識的詞語應是課文雖暫時還沒出現,但是學生卻容易認識,且對下一步的學習有用的詞語,讓他們對這些詞有初步的認識,且能對譯。如在上第四冊《驕傲的孔雀》時,第一課時是解題,接著讓學生根據拼音朗讀課文。讀完課文后讓大家說說以下詞語的意思:驕傲、炫耀、拖、散步、禮貌、一模一樣、五彩灑金、邁步、掙扎、丑等,這些詞語要讓學生分別用布、漢語說出它們的意思,若學生說不出來,教師要幫助他們認識理解。當學生基本理解后,再提出以下詞語(課文中沒有)自豪、自卑、夸耀、大話、吹牛皮、拽、漫步、閑逛、禮節(jié)、怪模怪樣、五彩繽紛、起步、掙開、丑八怪等等,這些詞語一般只以小黑板展示的方式讓學生認識認識,并與前面要求掌握的詞語稍作對比,如驕傲——自豪,夸耀——炫耀等。通過加強詞匯量的積累,為學生用普通話思維打下基礎。

“快節(jié)奏求高效率”的快節(jié)奏、多信息似乎違反了“量力性”原則,增加了學生負擔。但要看到學生性格活潑,求知欲旺盛,有的教材內容與他們生活距離太遠,說教那些不著邊際的大道理往往使他們的學習興趣減退,慢的教學節(jié)奏使他們難以形成最佳學習心理狀態(tài)。信息量少容易造成他們心理上的放松,緊張度不夠則注意力不容易集中,降低了學習的內驅力,不利于培養(yǎng)良好的學習習慣。

當然,“快節(jié)奏求高效率”應該是高效率基礎上的快,這快的“度”得在實踐中細心觀察,認真把握,多多總結經驗適時調整??傊?,盡力擴大學生知識面,拓寬他們對漢文認識的視野,讓他們在有限的時間內接觸到更多的信息,這是提高他們漢語言實踐能力,盡快走上用普通話思維的有效方法。

(二)從民族教育實際出發(fā),緊跟語文教改浪潮,提倡民族學生對漢語言的自主、合作、探究性學習,力求教得活,學得樂。

1、所謂的自主學習即教師應注意學習是學生的個性化學習行為,不以教師的分析代替學生的閱讀實踐。

學生在自主學習中加深理解和體驗,在閱讀中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獲得思想啟迪,享受美的樂趣。民族地區(qū)學生的自主學習包括的內容是很多的。教師應常提醒學生做學習漢文的有心人,隨時隨地學習漢語文。如在看影視時注意聽影視中人物對白,積累講普通話的經驗,積累詞匯。課堂上,引導學生主動地提出問題,以自己的認識思考問題,嘗試多思、多問問題。如在上第三冊《狐貍和烏鴉》時,在第一課認識生字、詞,基本了解課文大意后,教師打破課后思考題限制,讓學生再讀課文提出自己想問的問題。第二課時同學們提出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如狐貍會說話嗎?聽到烏鴉叫是不吉利的嗎?狐貍會不會爬到樹上吃了小烏鴉?狐貍是好的還是壞的?用布依語說狐貍是什么?這些問題雖然有的幼稚可笑,有的跑離課文題旨,但須認真對待??梢龑麄冇懻摶蛑苯踊卮?,以保護他們的自尊、好奇、探究之心,以及養(yǎng)成自主學習、主動探討問題的習慣。

2、合作學習在民族語文教育中是重要的、很有效的教學策略,應得到重視。社會需要人與人之間的合作,群體間的合作。

要從小培養(yǎng)民族學生的合作意識和團結精神,合作學習是一個不可或缺的有效途徑。民族地區(qū)小學生如何合作學習呢?可讓他們合作進行民族語言與普通話間的對譯;合作進行對話、朗讀訓練;小組討論合作解答問題,自由組合討論學習心得;同學間合作互評互改作文、作業(yè)等等。如在上第六冊《趙州橋》這一課的第二課時中,“有的……有的……還有的……”這一句式較難理解,在老師講解后,部分學生還是不太明白,此時可讓學生同桌間套用這一句,用自己的話說說這段話的意思。這樣一聽一說,說得不全不對的可以補充糾正。經過同桌間的相互提醒、開導,原先不理解的同學終于也弄明白了。在合作學習中,學生積極地承擔個人的責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相啟迪。這樣,他們心情舒暢,極大地激發(fā)了他們用普通話交流、思維的興趣,提高了漢語的學習效率。

3.探究性學習是培養(yǎng)學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有效策略,也是提高民族小學生學習興趣的重要手段。

我們在日常教學活動中,要創(chuàng)設條件讓學生在課堂上“各抒己見”,因為他們只有深入探究,主動求索,才會有所“見”可抒。在小學中、高年級階段,還可試著讓學生將優(yōu)美的少數民族民歌譯成漢語(量不可太多),讓他們在感受美的同時增強民族自豪感,激勵學習信心的同時,嘗試、探討母語與普通話的異同,開發(fā)習作資源,傳承民族優(yōu)秀文化。如在第十冊學習了《古詩兩首》后,告訴他們一些古詩乍見時覺得很難懂,但讀懂后卻讓我們感到這些古詩很美。當地也有不少優(yōu)秀民歌,教師讓學生把平時聽到長輩誦讀的當地民歌,用母語念出他們熟悉的民歌,然后讓他們把這些民歌譯成漢語。學生們興趣很濃,在老師的啟發(fā)下,很快譯出來了。通過探究學習,獲得對漢語言更深廣的認識,克服用普通話思維時的障礙,也使他們得到學習漢語的樂趣。

總之,民族地區(qū)語文教學只有使學生對漢語的認識更深更廣,對漢語言的實踐更深入扎實,使他們養(yǎng)成用普通話思維的習慣,才算是成功的教學。這樣才能為他們終身學習打下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陳紅壽.中國民族教育論叢(五)[M].成教科技出版社,1992.

[2]江平,朱松年.小學語文教學論[M].上海三聯書店,2001.

第3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近年來,**不斷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少數民族語文師資、翻譯力量不斷加強,社會市面宣傳標語、廣告牌匾等蒙漢文字并用率、規(guī)范率保持在較高水平,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得到進一步規(guī)范。但是,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工作仍存在著一些問題,需進一步加強管理,推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進步和發(fā)展。

  一、存在的問題

     (一)蒙漢文并用不夠規(guī)范、并行率不高。一是社會市面用文仍存在蒙漢文字體大小比例失調、翻譯不準確、書寫制作不規(guī)范等問題,如部分公共服務平臺沒有蒙文提示、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qū)公示公開欄沒有使用蒙文、路通標記沒有蒙文提示等。二是各類文件、政策、法律法規(guī)大多為漢文,蒙漢文字并行的文件數量有限,沒有達到《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要求,不便于少數民族群眾理解掌握政策法規(guī)。

  (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力量薄弱。專職翻譯人員數量少,翻譯力量薄弱,翻譯工作未能完全適應社會發(fā)展需要。大部分縣市除政府翻譯室和民族宗教事務局外,其他部門未設置翻譯機構。

      (三)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使用范圍呈縮小趨勢。近年來,受蒙語授課學生考錄難、就業(yè)難、社會語言環(huán)境變化等因素影響,蒙語授課學校生源有所減少,加之社會新生網絡和媒介的影響,導致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學習弱化,使用范圍逐步縮小。

      二、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規(guī)范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使用。一是加大《內少數民族自治區(qū)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貫徹力度,將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經費納入預算,并結合實際制定學習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辦法措施。二是加大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社會市面蒙漢文字并用情況進行治理整頓,對拒不執(zhí)行蒙漢兩種文字并用的單位、商戶,依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通報、處罰。加強廣告牌匾的源頭管理,做到統(tǒng)一翻譯、定點制作、及時審核。三是推進蒙漢文字并行工作,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提高文件翻譯率,確保群眾及時準確掌握政策法規(guī)。

第4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我國西部少數民族地區(qū)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大多數山區(qū)村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為方便各族兒童就近入學,學校布點只能像“滿天星”一樣小而散。這對當地的教育發(fā)展造成了不利的影響。多年來,各級政府對農村校點的建設給予了高度重視,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因農村校點數量多、分布廣、布局散,學校在師資力量、教學水平、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都存在著諸多困難。在這種背景下,進行學校布局調整,推動寄宿制學校建設,對于西部少數民族地區(qū)教育發(fā)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學校布局調整與寄宿制學校相關政策法規(guī)的貫徹落實情況

1.學校布局調整與寄宿制學校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文件,云南省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各級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發(fā)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文件。

云南省關于學校布局調整與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政策法規(guī)主要有:(1)1999年云南省教育工作會議上,云南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以集中辦學為方向,宜并則并,需增則增”的原則。(2)2001年,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基礎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了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具體目標,同時省財政加大對寄宿制、半寄宿制學生的補助力度。該《計劃》還提出:中小學危房改造要堅持與學校布局調整相結合,重點調整山區(qū)村小和教學點。(3)2003年《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教育發(fā)展“十五”規(guī)劃》主要任務和措施中提出,有計劃、分期分批地對全州現有小學實施集中(合并)辦學,調整布點,使全州初中及小學布點逐漸趨于合理,達到提高質量、增加效益的目的,力爭在五至十年內全部調整完畢。《規(guī)劃》還提出中小學危房改造要與學校布局調整結合起來。(4)2006年,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的《西雙版納州關于整合優(yōu)化教育資源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了整合優(yōu)化教育資源的原則、目標和任務,指出以提高辦學效益為目標,以集中辦學為方向,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做到規(guī)模、結構、質量和效益的統(tǒng)一。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學校布局調整政策文本有:(1)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轉區(qū)教育局、區(qū)民委《關于辦好寄宿制回民中小學幾個問題的報告》(1982);(2)自治區(qū)財政廳、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民政廳關于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教)發(fā)[2007]782號〕;(3)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自治區(qū)教育廳全區(qū)第二輪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5]68號〕。

2.貫徹落實學校布局調整與寄宿制學校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取得的效果

調研發(fā)現,云南省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針對學校布局調整與寄宿制學校建設制定了詳細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對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也產生了重大影響。

云南省教育廳編的《云南教育事業(yè)統(tǒng)計快報》顯示,從1997年到2003年,云南省小學教學點數每年都有較大幅度的減少,1998年以后,每年減少一千所左右,有的年份甚至超過兩千所,完小的數量也變化很大。以景洪市勐罕鎮(zhèn)為例,勐罕鎮(zhèn)從2000年起就開始撤并教學點集中辦學,過去山區(qū)有24個村小點,到我們調研時只剩下5個。

瀾滄縣教育局確定的2006年工作重點之一就是抓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項目工程工作,啟動投資為4650萬元(其中硬件建設4300萬元)的“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項目工程”,全縣列入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的學校共29所、52個單體項目,[1]村學校硬件不足的問題得到極大緩解。

云南省的學校布局原則反映了云南地理、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實際情況。在堅持以集中辦學為方向的同時,政府并不排斥和否定比較分散的教學點的作用;還根據不同的條件,提出了“需增則增”的政策。具體情況是:在人口高度分散、適齡兒童達5~6個、村寨離完小太遠的地方,針對少數民族一些人“你有,我也要有”因而不愿到其他村寨上學的心理,針對云南省少數民族大雜居、小聚居及各少數民族文化個性的特點,不強行撤銷校點,必要的還要增加。[2]云南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切實保障了農村山區(qū)少數民族兒童的受教育權利。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政府實施完成了兩輪中小學布局調整,進一步提高了教育資源整合效益。目前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99萬人,經過兩輪學校布局調整,全區(qū)中小學校由2002年的3387所調整到2006年的2794所,減少了593所。其中2006年全區(qū)第二輪布局調整規(guī)劃共撤并小學385所、初中(含九年制學校)62所、高中6所、完全中學6所,完全中學實行高初中分離17所。在校生增加了10.8萬人。截至2006年9月底,全區(qū)國有企業(yè)所辦的102所中小學除有7所中小學撤并、1所學校改制外,已全部移交屬地管理,實現了企業(yè)所辦學校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目標。

寧夏大力推進以資本成本(學校土地、建筑及設備等固定成本)為主的農村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以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建設為重點,帶動撤點、合班、并校,使中小學布點相對集中,以達到資源配置集約化。寧夏先后采取了“撤、并、聯、掛、改”五字調整措施:“撤”,即撤銷“麻雀”學校;“并”,即中心小學或中心學區(qū)兼并周邊鄰近的村小學,形成規(guī)模優(yōu)勢;“聯”,即小學與初中聯成一體,辦成九年一貫制學校;“掛”,即一些交通極為不便的地方,仍然保留教學點,掛靠相距最近的小學管理;“改”,即對已撤并閑置的教育設施,改歸目前發(fā)展滯后的農村幼兒教育或化技術教育學校等,各得其所,從而盤活了基礎教育的大棋局。

2004年“教學點與完小教育成本與效益比較研究”課題組的調研結果顯示:在教育的人力資源利用效率、物力資源利用效率、財力資源利用效率以及教育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上,完小均高于教學點。集中辦學可以提高教育投資效益。[3]調研中我們發(fā)現,中小學布局調整后,集中辦學與寄宿制的優(yōu)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有利于資源的優(yōu)化整合,提高辦學效益

調研中我們考察了一個哈尼族的山上教學點,該教學點只有一個班一位教師,采取復式教學,條件極為簡陋。集中辦學政策把這樣一些不規(guī)范的學校或教學點集中起來,把有限的資金和人力、物力集中起來使用,可以改善落后的教育條件,易于形成規(guī)模,提高辦學效益。

2.有利于提高教學質量

訪談中我們得知教學點的師資很不穩(wěn)定,許多教師千方百計找關系請求調動,這樣就使教學活動不連續(xù),給學生的學習增加了困難。校點集中后,生活和工作的環(huán)境條件得到改善,有利于教師全力搞好教育教學工作。

寄宿制學校還可以為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安心學習的環(huán)境和氛圍,在訪談一所民族中學的同學時,我們聽到了這樣的聲音:學校比家里好,因為在家每天要干很多(家務和農)活,不能專心學習。可見,寄宿制學校使學生能夠排除外界干擾,從而更有利于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

3.有利于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訪談中哈尼族教學點的教師提到:“要給他們講普通話太難了,他們在一個班里面總是說他們自己的話。”教學點的孩子只跟自己民族的或附近地域的人打交道,普通話無從練習。而集中辦學所處的鄉(xiāng)鎮(zhèn)和公路沿線,人流、物流、知識流、信息流等都相對較強,學生能跳出原來生活的小圈子,感受到環(huán)境變化所帶來的積極作用。在一所中心小學訪談時,有個學生說她覺得上學有意思,因為上完課還可以打乒乓球、羽毛球。這是山區(qū)教學點的孩子難以企及的。因此,集中辦學可以使學生得到相對好的教育,得到比較全面的發(fā)展。

二、學校布局調整與寄宿制政策落實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基礎教育布局調整政策是針對沿海平原地區(qū)執(zhí)行計劃生育后兒童減少、教學資源浪費情況,為提高教育投入效率提出的,針對的是全國性的問題。有學者調研發(fā)現,該政策一刀切的執(zhí)行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4]而西部少數民族地區(qū)由于教育基礎比較薄弱,教育資源不足,教育投入短缺,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難。

在我們的調研中,發(fā)現該政策在落實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策不完善導致政策失真

從現有的政策規(guī)定來看,從中央到地方關于集中辦學和寄宿制學校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還太籠統(tǒng),由于政策在執(zhí)行過程中沒有很好的具體化,導致政策到達基層時執(zhí)行不力。如2005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規(guī)定,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由地方承擔,補助對象、標準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墒菍τ诘胤饺嗣裾膫€部門負責,標準如何確定,這些決定政策能否有效實施的關鍵因素沒有做出很明確的規(guī)定。

在訪談中一位中心小學校長指出,“‘兩免一補’政策不是針對學校所有的學生,可是也沒有一個具體的劃分標準。所以是否在政策上應該更明確一點,或者說,瀾滄本來就很貧困,應該就全免,這樣我們工作起來就方便一點。”由于我國各地實際情況不同,所以政策的制定和執(zhí)行往往不能面面俱到,但是政策制定前應盡可能地做好調研工作,盡量避免政策執(zhí)行中的失真。

2.資金投入不足

《景洪市勐罕鎮(zhèn)小學“十一五”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報告指出:“要把校點布局規(guī)劃變?yōu)楝F實,最大的問題與困難就是資金的投入?!痹趯昂槭雄潞辨?zhèn)中心小學校的訪談中,得知校舍建設的錢主要來自項目資金和援助,其余由政府填補。1997年新西蘭對該中心小學有過援助項目,2006年南方李錦記有限公司捐資了26萬,現在工程資金不足的部分由市政府填補,但錢一直沒有撥下來。勐罕鎮(zhèn)中學因集中辦學生源增多,宿舍和食堂需要擴建,可是資金問題一直不能解決。從中央到地方許多政策文件中都提到教育資金的保障,可是實際辦學中籌措資金十分困難??梢姡Y金問題仍是制約學校發(fā)展的瓶頸。

3.集中辦學后的校舍建設仍然不足

《景洪市勐罕鎮(zhèn)中心小學未來使命》報告指出,從2006年9月起勐罕鎮(zhèn)中心小學的教學班級數與班額數都在急劇遞增,在校學生已達1099人。報告指出,目前的困難主要是教室不足和宿舍緊缺,學校不能滿足山區(qū)百姓的需求。我們在云南調研的寄宿制學校中,大多是10人或12人一個宿舍,睡通鋪,更有40人一個宿舍的。集中辦學政策在執(zhí)行過程中沒有很好地與校舍建設工程相配合,導致集中之后出現的問題較多。在寧夏的實地調查中也發(fā)現,多數寄宿制學校食堂的配套設施跟不上,大多數學校沒有學生食堂,寄宿學生沒有開水喝,更沒有熱飯吃,多數是吃從家里帶來的干糧。

4.基建欠債問題

通過對寧夏固原市原州區(qū)教育局的訪談,我們也了解到,寄宿制學校建設帶來的更大難題是基建欠債問題。2004年農村寄宿制學校工程解決了一批學生宿舍,但是以前的寄宿制學校條件很差,“大通鋪”現象嚴重,部分學生在學校周圍農家租住。寄宿制工程的任務很重,初高中增多,寄宿人數增加,而自治區(qū)自身財力有限,寧夏自治區(qū)“普九”欠債高達7.92個億。而截至2006年10月,義務教育基建和設備這部分,主要包括宿舍樓、教學用房、教學樓等建設,寄宿制用房還沒排在最重要的位置。

另外,我們在調查中也發(fā)現,學校布局調整之后,特別是撤并學校、取消教學點之后,許多偏遠山區(qū)的學生因為交通、經濟等條件的限制而喪失了上學的機會,許多孩子因為離學校比較遠,對上學產生抵觸情緒,還有的孩子因為交不起住宿費用而輟學。由此引發(fā)的問題也值得關注。

三、對集中辦學與寄宿制問題的建議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要明確學校布局的指導思想

中小學布局調整首先要保證方便學生就學,無論是擴大學校規(guī)模,還是優(yōu)化教育資源配置,不能以犧牲學生就學、降低普及程度為代價。其次,各地在制定中小學布局調整規(guī)劃時必須實事求是,因地制宜,認真調研,科學論證,做到布局與本地人口出生率的變化、地理環(huán)境、經濟水平、鄉(xiāng)(村)改革實際情況及教育中長期發(fā)展要求等相適應。

2.各級政府、各個部門應分工明確又緊密配合

各級政府應合理制定本地的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明確可行的實施細則,并建立政策保障和監(jiān)督機制。各部門應明確分工,緊密配合,保證教育政策的有力執(zhí)行。如各級政府要和教育、民政、扶貧、土地等部門統(tǒng)一動作,搞好摸底調查,對貧困學生的衣、被、糧食等給予救助,對學校因開展勤工儉學所需地皮、資金等要優(yōu)先安排。

3.切實解決集中辦學的資金問題

集中辦學,需要擴建校舍,增添教學設備,或者新建校舍,擴大寄宿制學校的數量,加大對貧困學生的資助面、資助力度,這些都需要增加資金投入?!秶鴦赵宏P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中規(guī)定:“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對中西部地區(qū),中央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生人數和校舍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分省(區(qū)、市)測定每年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擔。”要切實保障教育經費落實到位,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jiān)督檢查,建立項目進度監(jiān)測和信息反饋制度。

4.發(fā)展一些不宜撤并的教學點

為防止在中小學布局調整過程中出現新的學生失學、輟學和上學難問題,教育部2006年6月曾明確提出在交通不便地區(qū)要保留必要的村小和教學點,切實解決農村邊遠山區(qū)中小學生上學遠問題。保留這些村小和教學點,既是從我國國情出發(fā),解決邊遠地區(qū)學生上學問題的現實之舉;也是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受教育權的必然要求。因此,要重視這些村小和教學點的發(fā)展,給這里的教師以更好的待遇和進修機會,改善教育條件,穩(wěn)定教師隊伍。同時,注意提高復式教學的質量,保障山區(qū)孩子的受教育權利。

參考文獻:

[1]瀾滄縣教育局確定2006年工作重點[EB/OL].lczw.省略/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

[2][3]郭云龍.云南省當前小學學校布局調整問題研究[J].美中教育評論,2005,(4).

第5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喀什第二中學新校區(qū)概況及墻繪理念的提出

喀什市第二中學新校區(qū)坐落于喀什疏勒縣。新校區(qū)于2011年2月開始進行施工建設,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和配套設施建設正在進行。依據喀什地委、行署要求,疏勒新校區(qū)于2013年9月投入使用。然而因為新校區(qū)二期工程還在建設當中,但已于2013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整座校園不論是從地域教學環(huán)境上還是從教育教學理念上都帶有喀什鮮明地域特色。然而能夠更加突出其辦學理念的是把新疆內地初中班搬入新校區(qū)。

具有地域特色的宣傳畫能夠為校園環(huán)境增光添彩,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κ捕行滦^(qū)處于完善階段,將具有代表性的少數民族文化藝術凝練成繪畫語言的形式表現在校園中,會大幅度的提升校園的文化建設面貌。內初班的建入讓新校區(qū)增添了彩色的活力,表現民族的文化風情藝術,各族師生共同參加到這次合作的隊伍中來,增加了少數民族同胞和漢族群眾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密切了我們之間的友誼,促進民族之間血肉關系的形成。

表現題材引源

都說,不到喀什不算到新疆,喀什被譽為是南疆的首府,無論是民族傳統(tǒng),還是地域特色,都能真正的代表純正新疆特色。對于這一方水土的文化教育,教學環(huán)境的營造,校園的設施風貌建設自然應該會有它的獨特性。將具有極強表現力的刀郎農民畫、少數民族繪畫藝術引入校園;將具有濃郁地域特色的文學藝術作品,如《十二木卡姆》、民族民間故事、民族團結故事凝練成繪畫語言將其表現在校園中,這不僅僅是一次校園神圣殿堂的裝扮,而更高層次的是一次師生對民族文化的填補,是一次精神的洗禮。

1.刀郎農民畫

刀郎農民畫那沒有羈絆,不加修飾,貼近心靈溝通的一幅幅畫作正是新疆的縮影。它用極強的繪畫語言激起千層浪,對新疆,對整個中國,乃至世界發(fā)出了嘹亮的吼聲。如今它作為獨立的畫種還在孜孜不倦的詮釋我們新疆的一切。刀郎農民畫做為新疆的縮影引入校園,將為校園增添更多的活力和色彩,讓校園更具有地方的人文性。刀郎農民畫源于生活的奇特構思,具有真理寓意的繪畫理念和校園的教育觀念相吻合;刀郎農民畫那不拘于物的大膽用色,符合成長中孩子的天性;刀郎農民畫與時俱進、長存心意的繪畫思索和校園能夠相輔相成的鏈接在一起。刀郎農民畫對于校園風貌建設來說是必不可

少的。

2.少數民族繪畫藝術,及其它藝術形式

少數民族繪畫藝術是少數民族精神的縮影,記錄了少數民族的歷史與生活,在這些偉大的作品中融入的不僅僅是畫家個人的情感,而更多的是少數民族同胞集體精神的皈依。把描繪少數民族的繪畫作品引入校園有助于學生對作品、對本民族的近一步了解和認知。

少數民族其它藝術形式如《十二木卡姆》。它是對新疆維吾爾族大型古典音樂套曲的稱謂。具有抒情性和敘事性相結合的特點。它在世界各民族的藝術史上獨樹一幟,堪稱一絕。將這樣偉大的音樂作品以繪畫的形式進行表現,是聲與靜、聽覺與視覺、音樂智能與美術智能、虛擬與空間的多層次轉換??梢哉f進行這樣一件有意義的事情會對校園的整體文化藝術氛圍的營造提供有力的幫助。

3.少數民族民間故事

少數民族民間故事一直受到大家的推廣,很多故事都膾炙人口深入人心。世世代代的心口相傳,保留下來的作品早已經是精品中的精品,很多作品已經被編輯成冊或者演繹成影視作品進行宣傳。對于校園環(huán)境的營造,墻體繪畫的表達它具有很強的切入便宜性。這些故事記錄了整個少數民族的歷史與文化,通過短小的預言故事說明做人的真諦,揭示人生的真理,具有很強的教化意義。 民族民間故事通俗易懂,把文字凝練成繪畫的方式加以表現。在實施的過程中不僅能鍛煉師生文學智能向美術智能、文本向圖片的轉換能力,還能夠增加師生對少數民族故事的深入理解。

4.民族團結故事

在喀什民族團結工作的開展是本地區(qū)向前發(fā)展的保障和前提,而最容易的教育切入口在于學校教育。校園進行對古今民族團結故事以連環(huán)畫等形式加以表現,對各民族之間都會起到教育的意義,能夠為營造團結寧靜的校園環(huán)境提供支撐點和平臺。

墻體繪畫設計的實施策略

一個工程的核心在于它的實施策略。工程是否具有新意,是否具有可實施性都在其中。對于具有特色的墻體繪畫設計工程,其策略的重要性更強。可謂整個工程成功與否全在于此。

1.對墻體繪畫的實施場地進行量體(對場地進行遴選)

在新校區(qū)的大面積的建筑中要進行合理的選擇,對于適合表現的墻面、欄桿、黑板、圍墻、石柱、機電箱等場地進行編輯入冊,量體才能夠裁衣,為下一部的工作做好充足的準備。

2.對預用大宗題材進行遴選

對表現對象要有一個篩選的過程。選則具有教育意義并且能夠和校園環(huán)境容納到一起的內容進行表現,對于整個氣氛的營造起到一個奠基作用。在前文中提到,表現內容大致源于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源于已呈現出的繪畫藝術植入校園相應的表現模塊,另一方面把文學藝術進行繪畫語言的總結進行繪畫形式的表現。將已呈現出的美術作品切入其中,要選擇具有代表性,能夠被大家接受的作品。繪畫作品的構圖形式、色調、涵義、內在情感要與校園相對應的板塊相吻合;對于文學藝術形式的作品來說,要選擇易于繪畫表達,情節(jié)簡短寓意深刻的內容。很多文學藝術在生活中都被大家所熟知,那么在進行選擇的時候還應該格外注意能夠和群眾產生強烈共鳴且具有深刻教育意義的作品。這樣的作品已經具有了很強的影響力,和說服性。對這樣的作品進行表現會對所要達到的目標事半功倍。

3.對相關文學作品進行繪畫草稿創(chuàng)作

這個環(huán)節(jié)是針對已進行遴選的文學作品而言,其目的性在于對墻繪的成功表現打下扎實的基礎。這個過程兼并創(chuàng)新與技能。對文學作品而言是從文字轉變成圖像的一個過程,對創(chuàng)作者來說卻是從文學智能向繪畫智能的一個轉變。所以出現一幅好的草稿作品需要具有較豐厚的文學素養(yǎng)還要具有較熟練的繪畫技巧。校園人才輩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會促進教師之間的合作,有助于學生創(chuàng)新能力的提高。

4.制定實施方案細則

這部分內容對實施過程起到很強的導向作用,制定可行的實施方案就像船有了駛向的鐸,馬有了征程的鐵掌一樣重要。對已選擇的繪畫作品或者創(chuàng)作好的草稿作品進行謀篇布局,布局要著重考慮畫面與環(huán)境的協調性,以及環(huán)境氣氛營造的目的。使之達到萬物歸一的更高裝飾層次。

5.對表現工具以及表現方式進行選擇

墻繪的方式有很多種,可以采用純手繪的方式進行,這樣表現出的形象比較生動,有看點。手繪的方式多采用丙烯顏料進行塑造,丙烯有易干、防水、顏色純正、覆蓋力強等有點。純手工的塑造方式適合于表現面積較小且專業(yè)性較強的畫面場景。對于跨幅較大的場景可以采用制造模板,以噴繪的方式進行。這樣出現的效果具有很強的可視性,視覺沖擊力很強。對于表現媒介的選擇要就具體情況而言,成功的選擇表現媒介是設計成功的有力保障。

6.進行有規(guī)劃的施工

在前面的工作都緊鑼密鼓進行完畢時,就開始正式的進入到施工環(huán)節(jié),在這一部分對財力、物力、人力要進行合理的劃分。在施工的每一部分都應該設定相應的指導人員對施工的整體大方向進行把控。做到物盡其用,人盡其責,設計的成功也就指日可待了。

校園墻體繪畫設計的實施意義

校園墻體繪畫在校園文化建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對于新疆喀什地區(qū)的校園文化建設有其極強的特殊性。對于校園墻體繪畫來說,它的實際意義遠遠大于對校園的美化與裝飾作用,從某些方面來講它具有了促進民族團結,歌頌民族文化,凝練民族精神等多方面深層次的教化意義。

(1)從基本的表層含義來講,校園墻體繪畫設計具有裝飾美化作用。俗語這樣說:“人靠衣服,馬靠鞍?!睆钠湟曈X的角度來講,在校園建筑以及校園設施上進行繪畫裝飾,能夠賦予它們更多的活力與色彩。使整個校園的建設裝飾主題更加凝練整體。成為營造教學環(huán)境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2)為學校的教學理念和校園環(huán)境之間搭設橋梁。一座校園達到教學理念和環(huán)境緊密結合的一個高度。需要校園文化為其搭建起橋梁,而這一橋梁的搭建,校園墻體繪畫設計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校園墻體繪畫以它的渲染力能夠使校園環(huán)境和校園精神文明結合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創(chuàng)建一個更好的教學環(huán)境。

(3)有助于民漢之間、學科之間、以及師生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少數民族師生與漢族師生之間充當了互補關系,在操作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工程中會頻繁出現學科間的交流與合作。將文學作品進行繪畫表現需要文學智能與美術智能的轉換。達到文字到圖像,理想與現實的統(tǒng)一,需要文學智能強項的教師與美術智能強項的教師進行深度的交流與合作。在實施的過程中會出現多種智能交叉運用,那就要求不同人才之間的互助進行。要使工程的順利完成需要師生之間的合作,教師是指導的核心,學生則是實施操作的主力軍,只有進行交流才能碰撞出更美妙的火花。而這樣頻繁的交流與合作則會促進民漢之間、師生之間、學科之間的密切與團結。

(4)墻體彩繪的主題和內容助于少數民族精神文化的傳播。在墻體彩繪的主題上多采用少數民族之中的藝術形式加以繪畫表現,這樣對少數民族的文化具有了一個宣傳和傳承的促進作用。提煉各少數民族文化藝術的精髓,從側面來講促使了各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之間的交流。激發(fā)各少數民族對自身民族的認同感,助于校園的和諧與健康。

小結

對于喀什二中的墻體繪畫設計來說,它是民漢之間、師生之間、學科之間交叉搭建橋梁的結晶,每一分創(chuàng)新,每一分呈現都是民族間的融合、師生間的配合構建而成。其意義的重要性不言而知。構建和諧校園文化環(huán)境不能夠只停留在宣傳教育的過程中,進行實踐操作是其有效的途徑。墻體繪畫設計工程的實施為民族團結、文化藝術教育的實踐提供了良好的機會。這項工程一舉雙得,不僅美化了校園,還對其內在的子功能進行了無限的延展。

(第一作者單位:石河子大學

第二作者單位:喀什市第二中學)

第6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關鍵詞:民間文學藝術作品 價值 權利 保護

民間文學藝術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和精神財富。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方法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但時至今日,相關的規(guī)定還未出臺。對民間文學藝術進行保護是許多國家著作權法乃至國際著作權法都認為必要卻又倍增棘手的問題。我國是四大文明古國,擁有眾多的民族和燦爛的文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極為豐富。隨著現代科技技術的發(fā)展和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一方面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正面臨失傳或消亡的危險;另一方面,其潛在的文化價值和商業(yè)價值卻逐漸顯現出來,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權屬問題日益凸顯。因此,為促進民間文學藝術的發(fā)展,同時彌補我國立法的不足,本文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探討民間藝術作品的法律保護問題,以期對民間文學藝術的發(fā)展盡一點綿薄之力。

一、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現狀及其界定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 Folklore) , 英文的本意是指流行于民族中間的文學。我國1990 年頒布的《著作權法》第六條明確規(guī)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但時至今日, 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仍未出臺。關于民間文學藝術, 目前尚無一個統(tǒng)一的概念。一些國家的法律和國際版權公約中,民間文學藝術概念的外延差異也很大。例如:特利尼達和多巴哥1983 年頒布的《民間文學保護法》中,民間文學的范圍卻很窄,該法規(guī)定民間文學藝術必須具備3 個條件:第一,該作品必須存在100 年以上; 第二,該作品必須反映特利尼達和多巴哥的民族文化;第三,該作品必須是特尼達和多巴哥版權法中不受保護的作品。安哥拉1990 年3 月《作者權法》第4 條(F) 規(guī)定到:“民間文學藝術系指我國地域內的、可推定某地區(qū)或某部族共同體之不知姓名作者所創(chuàng)作或集體創(chuàng)作的、代代相傳的藝術及科學作品,其構成傳統(tǒng)文化遺產的基本要素”。多哥1991年6月《版權、民間文學藝術及鄰接權保護法》第66 條規(guī)定:“ 民間文學藝術是本國遺產的有獨創(chuàng)性的合成。本法所稱民間文學藝術,包括一切多哥人或多哥部族共同體的匿名、不知名或姓名被遺忘之作者,在我國地域內創(chuàng)作的、代代相傳的、構成我國文化遺產的基本內容之一的那些文學與藝術產品”。而在突尼斯1994年2月《文學藝術產權法》第2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民間文學藝術,系指代代流傳的,與習慣、傳統(tǒng)及諸如民間故事、民間書法、民間音樂及民間舞蹈的任何方面相關的藝術遺產”。不同國家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規(guī)定了寬窄不一的外延。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早在《跨國版權法》中把保護民間文學作品定義為:受版權保護的民間文學作品包括:“ 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團體所創(chuàng)作的,構成非洲文化遺產基礎的,代代相傳的文學,藝術、科學、宗教、技術等領域的傳統(tǒng)表現形式與產品”。按照這個范圍作詳細列舉,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至少包括六項: (1) 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表達的文學作品(如故事、傳說、寓言、敘事詩、編年史、神話等) ; (2) 藝術風格與藝術產品(如舞蹈、音樂作品、舞蹈與音樂結合的作品、啞劇等),以手工或者其他方式制作的造型藝術品、裝飾品、建筑等; (3) 宗教傳統(tǒng)儀式(如宗教典禮、宗教禮拜的祭奠禮服等) ; (4) 傳統(tǒng)教育的形式(如傳統(tǒng)體育、游戲、民間習俗等) ; (5) 科學知識及作品(如傳統(tǒng)醫(yī)藥品及診療法知識、物理、數學、天文學方面的理論與實踐知識) ; (6) 技術知識及作品(如冶金、紡織技術知識、農業(yè)技術、守獵、捕魚技術知識等) .這些內容中,顯然有一部分是不可能用版權法去保護(但可能受專利法或技術秘密法保護);還有一些甚至是公有領域內的東西,不應當享有任何專有權。由此可見,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是把民間文學作為版權保護對象劃得很寬的一個典型。[1]《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971 年修訂本) 該公約第15 條(4) 則把民間文學視為“ 不知作者的、未出版的”作品[2 ],可見該公約在民間文學作品保護的范圍上作了更為寬泛的規(guī)定。我國是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理應承認其范圍劃分。

我國民間文藝協會認為民間文學的特點是“集體創(chuàng)作,集體修改,口頭流傳,變異性大”。這種觀點顯然是不夠科學的,因為“口頭流傳”在實際上只劃定了以語言形式表達的一部分(或一小部分) 為民間文學作品,而那些純粹的繪畫、雕刻、技藝、建筑藝術、風格等藝術形式則被排除在外。事實上,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還有許多精彩的方面,例如,我國2002 年在駐南斯拉夫使館舉辦的“ 中國京劇人物造型”展覽就曾引起轟動。展出的“ 中國京劇人物造型”選自37 個傳統(tǒng)京劇劇目,都是舞臺人物的立體微縮造型,平均高度約為60 厘米,用多種材料制成,做工精良,表情生動,包括生、旦、凈、丑等各行業(yè)的角色。[3 ] 此外,還有像河北的楊柳青年畫、湖北的大冶木雕、荊州皮影、陜西的剪紙、云南的傣族織錦、敦煌石窟造型等,它們都體現了一定區(qū)域的極富特色的創(chuàng)作藝術,其中手手相傳是使之得以完整、延續(xù)保存的重要因素。如果僅以傳播方法的不同去判別是否為民間文學藝術,必將對某些僅限于特別流傳方式的民間文學藝術產生不公平待遇。

由此可以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就是指:在一國國土上由該國的民族或種族集體創(chuàng)作,經世代相傳,不斷發(fā)展而構成的文學藝術作品。一般認為,它包括語言形式(民間故事、民間詩歌等) 、音樂形式(民歌、民間器樂等) 、動作形式(民間舞蹈、戲劇等) 以及用物資材料創(chuàng)作的形式(繪畫、雕塑、工藝品、編織品等) .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應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 集體性,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由一定區(qū)域內特定的群體經過不間斷的模仿、創(chuàng)新而完成。它基本上是集體創(chuàng)作、集體流傳的特殊的文學藝術形式; (2) 長期性,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形成經歷了一個長期的、不間斷的積累、模仿、創(chuàng)新過程,即經歷了較長的創(chuàng)作期; (3) 變異性,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在長期流傳時為人們所模仿、繼承,同時又為人們所改變、創(chuàng)新,從而在保持、穩(wěn)定其核心特色要素的同時,又歷經了世世代代改變,其內容具有較大的變異性; (4) 繼承性,民間文學作品是經過世代相頌而流傳下來的,其內容和形式上有著一系列相對穩(wěn)定的因素。盡管是不斷變化、不斷豐富,但其在主流和基調有著傳承性。

二、保護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價值抉擇

目前,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否給予保護存在不同認識。一種觀點認為,保護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就是在保護人類創(chuàng)作之“緣”,民間文學作品與現代文化是“源”與“流”的關系。如果人們僅僅注重各種智力創(chuàng)作之“流”的保護,而忽視對它們的 “源”關注,則對知識產權保護而言,不能不說是一個缺陷。[4]因為任何智力成果的產生無不與他人勞動成果相關聯,保護人類創(chuàng)作之“源”就是保護人類創(chuàng)作之“流”。而這也是知識產權立法的要旨所在。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由于為公眾所共同積累、創(chuàng)作,公眾可自由使用,如設定權利保護則不利于人們方便利用,將阻礙文化的交流與傳播。況且,用知識產權保護新的客體時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客體的確定性和主體的確定性。這兩者是成功協調利益關系所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就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而言,由于無法準確界定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傳統(tǒng)知識到底包括哪些傳統(tǒng)成果,它和不受知識產權保護的文明成就的邊界區(qū)分的模糊性使得通過財產權制度來理清權利義務關系的目標落空。至于主體,無論國家、民族、社區(qū)和個人,任何一個主體都很難被確認為某一區(qū)域內傳統(tǒng)知識的唯一的所有人。[5]等等此類問題都需要我們在給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以保護時審慎對待。

我以為保護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價值是無庸置疑的,不因保護過程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而否定。這是因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作為人類的遺產資源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處于公有領域,屬于人人都可自由使用的對象,但正因如此,它們往往成為新的創(chuàng)造性成果賴以產生的基礎,從而給這些資源使用者帶來可成為私權保護對象的“知識產權”。出于對這些處于公有領域的資源的重要性的認識,國際社會僅僅是“保存”它們還不夠,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運用,利用這些共同遺產開發(fā)出具有知識產權的新成果的潛在可能性越來越大,從而讓人們有了更加積極的選擇,即積極地傳承、整理、開發(fā)而不是消極地保存。既然如此,“人人得自由使用”便成為值得懷疑的并有理由加以改變的事實。各國在強調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不僅要使權利人與作為使用者的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保持平衡,而且,還應將“利益平衡”問題進一步上升到權利人與作為其資源提供者的社會公眾或群體之間,而保持這種利益平衡的實質就是要解決作為資源提供者的社會公眾或群體在利用這些資源完成知識產權中分享利益的問題,尤其是那些歷經代代相傳的努力,創(chuàng)造并保護了相關資源的社會群體的利益分享問題。[6]事實上,國際上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逐步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制度及予肯定的原因也就在于發(fā)展中國家認為其在與發(fā)達國家的文化交往中,由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不受版權保護導致發(fā)達國家可以大量無償地使用與開發(fā)其豐富而寶貴的民間文學藝術資源,導致利益獲得不公平。為防止無償濫用、歪曲、篡改其民間文學藝術的現象發(fā)生,實現發(fā)展國家與發(fā)達國家在版權貿易方面的平衡,以突尼斯等國為代表才紛紛了制定版權保護的專門法律并強烈要求國際上認可民間文學藝術的特殊地位。不可否認,民間文學藝術與一般知識產權客體存在一定聯系,如,在智力成果的性質上都具有無形性,都是非物質形態(tài)的特殊財產,同時又具有公開性的特點,其所有人無法憑借傳統(tǒng)民法上的占有方法來控制。第三人對知識產品的利用是否合法,是否構成侵權,全由法律加以規(guī)定。但是,細究知識產權的一般智力成果(即使是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最為接近的科學文學作品)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不同之處還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客體范圍不盡相同。一般作品作為版權保護客體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chuàng)造成果。版權所涉及的有形物在大多數情況下僅僅作為無形產權的載體而存在,“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并不以有關物的滅失為轉移”。而民間文學藝術的客體除了無形的智力成果之外還包括客觀存在的具體之物;它既可能是一種民間文學藝術的表現形式或藝術風格,也可能是已經形成作品的民間文學藝術。由于包含內容眾多,無法像一般作品那樣確定其固定的表現形式。

其次,創(chuàng)新的要求不同。一般作品完成后,其獨創(chuàng)性的內容大多已固定,很難變易。而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則不然,在人類社會發(fā)展的歷史長河中,經長期的傳述,如故事、歌謠的流行,不斷創(chuàng)新和進步,因而它是流動的。而且這種創(chuàng)新和進步并非刻意所追求。事實上,有些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正是排斥這些刻意創(chuàng)新行為的,因為某些不當的創(chuàng)新會破壞掉傳統(tǒng)文化的真實性和原生環(huán)境,使得這些底蘊深厚的傳統(tǒng)文化淪落為“假古董”、“偽民俗”,從而失去其自身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再次,主體不同。一般作品主體較易確定,其權利歸屬于某一個人,而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往往為一個地區(qū)的廣大群體世世代代所積累、創(chuàng)作,因此,這類權利主體往往是一個國家、地區(qū)的群體,是某一民族全體,不為某個個人。

最后,一般作品的版權保護有一定的期限性,而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則隨著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客觀條件的變化,對其不斷增加、添附、補充乃至修改,使得對它的創(chuàng)作在不斷繼續(xù),因而,其保護期難以像一般作品那樣固定一個期限。

當然,是否一定要用著作權法去保護值得探討。

在理論界,通過哪種途徑予以保護存在不同看法:一是專門制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法,如根據著作權法規(guī)定制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條例》,運用行政、民事等手段來保護;二是通過其他部門法律來特別規(guī)定,如文物保護法規(guī)等。在抉擇哪種途徑保護民間文學藝術更適應時,應從與其最密切聯系之法律適用的角度去考察。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系人們文學藝術領域中創(chuàng)造之成果,是用來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要,豐富人們生產、生活,因而,利用現行的版權法律框架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給予全面保護將有利于對民間文學藝術更高水平的認可。尤其對象我國這樣有著深厚文化底蘊的文明古國,應當積極的利用已有的著作權制度,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立法精神及早制定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條例》,以強化與細化其保護。

三、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之立法思考

(一)關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范圍

前面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的界定,僅僅是對其內涵的抽象表述,具有很大的伸縮力和彈性度,因而需要嚴格界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具體保護范圍。

較早在“ 跨國版權法”中保護民間文學作品的非洲知識產權組織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至少包括六項:(1)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表達的文學作品(2)藝術風格與藝術產品,以手工或者其他方式制作的造型藝術品、裝飾品、建筑等等(3)宗教傳統(tǒng)儀式(4)傳統(tǒng)教育的形式(5)科學知識及作品(6)技術知識及作品。顯而易見,這些內容中,有一部分是不可能用版權法去保護(但可能受專利法或技術秘密法保護);還有一些甚至是公有領域內的東西,不應當享有任何專有權。由此可見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是把民間文學作為版權保護對象劃得很寬的一個典型。[7]另外也有些國家不僅把“民間文學藝術”范圍劃得較窄,而且對它提出了特別的保護條件,例如,特利尼達和多巴哥1983 年頒布的《民間文學藝術保護》草案對于具有什么條件的作品才能稱之為“ 民間文學藝術”規(guī)定了三個標準:第一,該作品必須已存在100年以上;第二,該作品必須能反映特利尼達和多巴哥的民族文化;第三,該作品必須是特利尼達和多巴哥版權法中不保護的作品[8]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1982年制定的《保護民間文學表達形式、防止不正當利用及其他侵害行為的國內示范法條》(以下簡稱《示范法條》)第2條規(guī)定:民間文學表達形式包括(一) 口頭表達形式,諸如民間故事、民間詩歌及民間謎語;(二)音樂表達形式,諸如民歌及器樂(三)活動表達形式,諸如民間舞蹈、民間游戲、民間藝術形式或民間宗教儀式(四)有形的表達形式,諸如1民間藝術品,尤其是壁畫、彩畫、雕刻、雕塑、陶器、拼花、木制品、金屬器皿、珠寶飾物、編織、刺繡、紡織品、地毯、服裝式樣;2 樂器3建筑藝術形式。在我國,、科學觀點等一般不屬于少數民族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因此,將這些內容從上面《示范法條》第2條中去掉,余下的就可以作為我國少數民族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范圍。

(二)明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權利主體

民間文學藝術原生作品最初的創(chuàng)作者可能是個人,但隨著歷史的推移,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不斷被人們加工、完善,逐漸成為某一地區(qū)、某一民族的群體作品,創(chuàng)作者的個性特征已無法體現,而只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因此,從理論上講,原生作品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應該屬于產生這些作品的群體或民族,他們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事實上的主體。任何組織包括(政府機關和社會團體)都不能成為民間文學藝術原生作品事實上的權利主體。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作為著作權保護的客體之一,若發(fā)生對其侵權,由誰主張該作品的權利。筆者認為,中國需建立一種以私權利或群體公權利為基礎的傳統(tǒng)知識產權保護機制[9]具體說就是成立非政府的民間組織來代為行使民族民間文化的相應權利,以切實保護民族民間文學藝術發(fā)源地(族群)的集體利益。非政府組織依照法律規(guī)定成立、運作,代表民族民間文化發(fā)源地(族群)對非發(fā)源地或族群之外的人使用、利用該民族文化依法行使相應許可行為或收取合理費用,代表參與訴訟、仲裁等活動。其收取的費用用于該民族文化的保護與傳承。這種模式類似于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見我國《著作權法》第八條)。實踐證明: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如中國音樂作品著作權協會、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等已經大大促進了對著作權人利益的保護和社會公眾權利意識的影響,其運作方式可以為保護民族民間文學藝術提供有益的借鑒。

(三)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相關人的權利

第一、原始版權人的權利。原始版權人享有的權利也包括人身權與財產權兩項。其中人身權包括發(fā)表權、署名權與保護作品完整權。至于為什么不授予版權人“改編權”鄭成思教授在《少數民族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及我國對其保護方式的建議》一文中解釋的很清楚:如果要求作為改編者的藝術家們事先取得許可及事后付酬,有可能妨礙民間文學作品的挖掘、發(fā)揚、提高及傳播,有可能不利于中國文化事業(yè)的發(fā)展?!暗?,當然,改編者必須注明其是根據什么原作品改編的,即” 注明出處“。原始版權人的財產權主要包括其自身的使用權以及由此產生的獲得報酬的權利。當然,這些權利的行使只能依靠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權利的執(zhí)行人非政府間民間團體來行使。

第二、收集、整理者的權利。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著作權法保護,并不是禁止人們運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正常的創(chuàng)作活動,也不是允許任何人對其進行壟斷,而是不允許本民族團體之外的人隨意地使用本民族團體所遺傳下來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因此,對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任何人都可以進行整理。只要整理者在原始素材的基礎上融入了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成果,是在原始素材基礎上,由其“啟發(fā)”而創(chuàng)作出來的作品,整理人就可以對其整理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享有演繹的著作權。著作權理論一般都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整理者對整理本應當享有著作權,但是第三人也仍然可以對同一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再整理,并就其整理本獲得著作權,通過發(fā)掘、整理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授權而擅自地侵犯其挖掘、整理出來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否則同樣構成侵權。另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整理本一經發(fā)表,就視為一般文學藝術作品,按一般文學藝術作品保護其版權。

(四)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期限

著作權的保護都涉及對作品的保護期限,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也不例外。依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對著作權客體的保護期限大多是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也有部分是作品首次發(fā)表后50年?;诿耖g文學藝術作品的延續(xù)性,區(qū)域性和權利性質等牲質。筆者認為,不宜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視為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如果某一作品被確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對其保護期限應為無限。即使經過大量努力,從各方面以大量事實考證出該作品確切的作者,也不能認為該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已等同于一般作品,因為在其流傳的過程中!已溶入了群體智慧,帶有某個民族或群體的特征或風格。這種規(guī)定,有利于防止民間文藝遭受各方面的歪曲、濫用和非法侵害促進歷史文化的長期繁榮和穩(wěn)定發(fā)展,甚至有利于傳播中華文明。對于有的國家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期限規(guī)定為從發(fā)表時起若干年,我認為其至少存在兩方面弊端。首先,從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特點來看,由于民間文藝往往經由幾代人甚至十幾代人努力,不斷豐富和充實,使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期限存在從萌芽時開始計算,還是從發(fā)展成熟時開始計算的矛盾,實質上失去了其起算的時間點,因而,若干年后的終點也就無從確定。其次,若干年也比較難掌握。如將若干年的保護期規(guī)定的太短,等于對此沒有加以保護,因為民間文藝大多需要幾百年的努力才能完成或最終趨于成熟;反之規(guī)定的太長了,若干年的存在也就失去了其規(guī)定的意義。綜上所述,我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期應規(guī)定為無限。

注釋:

[1] 鄭成思《版權法》第162頁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

[2] 鄭成思《版權法》第162頁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

[3] 《人民日報》 2005-05-12.

[4] 鄭成思《創(chuàng)新之“源”與“流”》,載《人大復印資料》第2002年第8期,第62頁。

[5] 韋之、凌樺《傳統(tǒng)知識保護思路》,載《人大復印資料》第2002年第8期,第64頁。

[6] 唐廣良 《三大主題的關聯性》, 載《人大復印資料》 第2002年第8期,第63頁。

[7] 鄭成思《版權法》第125頁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

第7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關鍵詞】廣西毛南族;生態(tài)倫理文化;可持續(xù)發(fā)展

【作者】李廣義,廣西區(qū)黨校哲學教研部副教授,哲學博士。南寧,530021

【中圖分類號】C9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454X(2012)03-0112-006

近年來,生態(tài)倫理文化研究越來越引起我國學者的關注,他們從民族文化中的生存方式、民間文學、原始宗教、習慣法、歷史發(fā)展等各個不同的視角對各少數民族生態(tài)倫理進行詮釋和分析。但我們發(fā)現,有關毛南族倫理文化研究的著述極少,更不用提毛南族生態(tài)倫理文化的研究了,筆者認為在這方面的研究空間非常大。

目前毛南族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面:第一,族源、古代史、民風民俗方面的研究;第二,文學藝術研究;第三,文化和宗教研究;第四,經濟發(fā)展和科技研究;第五,人類學調查、教育和其他方面研究等等。其中,在第四方面有部分文章開始關注毛南族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與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內容。但總的來看,這些有關毛南族地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與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研究大多側重于政策方面,沒有從文化內涵著手,對于提高毛南族群眾的生態(tài)倫理觀念、意識和信念還遠遠不夠,在全國上下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強文化繁榮,以及廣西建設民族文化強區(qū)的背景下,深層次挖掘毛南族有關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的民族特色倫理文化顯得非常必要與及時。

一、廣西毛南族簡介

毛南族是我國56個民族中人口較少的一個少數民族成員。毛南族核心部分應形成于宋代,后經元代持續(xù)發(fā)展,毛南族在苗、瑤、壯、漢族大量遷入人口的沖擊下,在與各族融合中,民族凝聚力增強,形成自己的民族特點和民族心理。最晚到元末明初,毛南族已經形成。[1](p48)2010年11月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時,毛南族共有1072萬人,主要分布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約占毛南族總人口的60%,該縣毛南族相對集中地分布在下南、思恩、水源、上南、洛陽、川山、木論、大安8個鄉(xiāng)鎮(zhèn),其中下南、上南、木論三鄉(xiāng)即過去俗稱的“三南”地區(qū),有“毛南山鄉(xiāng)”之稱。其他的毛南族主要分布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河池市金城江區(qū)、宜州市、南丹縣、都安瑤族自治縣等地方,還有一小部分居住在貴州省南部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平塘、獨山等縣。因為廣西是毛南族的主要聚集區(qū),所以本文以廣西(環(huán)江)毛南族為研究對象。

毛南族是勤勞智慧的民族。他們長期生活在大石山區(qū),在改造自然、發(fā)展生產、創(chuàng)建生活的斗爭中,充分發(fā)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不僅創(chuàng)造了日漸增多的物質文明,而且創(chuàng)造了自己燦爛的民族文化,發(fā)展了自己的精神文明。他們根據山區(qū)的自然條件,除充分利用土地種植糧食作物與經濟作物外,還充分利用山區(qū)得天獨厚的天然飼料,飼養(yǎng)豬、菜牛等家畜,發(fā)展家庭副業(yè)。他們飼養(yǎng)的萊牛,馳名中外,遠銷港澳南洋,聲譽很高,因而博得“菜牛之鄉(xiāng)”的贊譽。毛南族人民還善編織與雕刻。他們編織的花竹帽,帶有精細美麗的花紋圖案,輕便、耐用、美觀,是毛南族歷史悠久的手工藝品;他們雕刻的木面具和墓碑、石桌、石水缸等雕刻制品,刻工精細,造型生動,富有民族風格,充分體現了毛南族人民的藝術智慧。

毛南族人民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中,逐漸形成了自己鮮明獨特的生活習慣。他們習慣于同宗聚居,村落依山而建,住房一般分上下兩層,上層住人,下層關養(yǎng)牲畜和堆放雜物,保持“干欄”建筑的特點。他們歷來以農為主,田峒區(qū)以大米為主食,山區(qū)則以玉米為主食,輔以紅薯、芋頭、小米、南瓜等。他們生活清苦,但能依山區(qū)所產,做出如“毛南粥”、“甜紅薯”等富有山區(qū)特點和民族特色的食品。毛南人喜歡吃酸,有“百味用酸”的傳統(tǒng)習慣。毛南族的傳統(tǒng)服飾與附近壯族大同小異,男女均喜歡穿著藍色和青色的大襟和對襟衫。毛南族除與壯、漢等民族共過春節(jié)、清明節(jié)、中秋節(jié)等節(jié)日外,還有本民族持有的“分龍節(jié)”或稱“廟節(jié)”,每年農歷五月擇日舉行一至兩天的慶?;顒?。多禮好客是毛南人的傳統(tǒng)美德。人們相遇,不論相識與否都予以熱情招呼;來了客人,都讓出最好的臥室,竭力以最好的飯萊款待。[2](p4—7137)

毛南族聚居地大多自然條件惡劣,喀斯特地貌明顯,人口與資源環(huán)境的矛盾尤為突出。山高溝深,缺水缺土,災害種類多,生發(fā)頻率高,分布地域廣。獨特的生存環(huán)境給他們烙上了與自然對話的印記,他們從來不貪婪地向大自然索取太多資源,對自然界從來不是毫無節(jié)制的攫取,而總是出于一種敬意來感謝大自然。這種依賴于自然的生存環(huán)境、生存方式,使他們更懂得珍惜自然資源的重要意義。他們?yōu)榱松?,必須與大自然對話,必須保護維持周圍的資源,這種生態(tài)倫理的觀念具有悠久的歷史淵源。[3](p 22)

生態(tài)倫理文化一直較為成功地維系著毛南族人民與自然環(huán)境的和諧共生關系,對該地民族文化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起了基礎性的支撐作用。它既是毛南族經濟社會生活條件和產業(yè)特點的反映,又是毛南族傳統(tǒng)文化和民族特點的重要內容,具有鮮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色彩。

二、廣西毛南族傳統(tǒng)生態(tài)倫理文化的主要表現

概括來說,毛南族傳統(tǒng)生態(tài)倫理文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毛南族精神文化領域內的生態(tài)倫理文化,包括、文學藝術、民俗文化等;第二,研究毛南族制度文化領域內的生態(tài)倫理文化,包括禁忌制度、村規(guī)民約、法律制度等。

第8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英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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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貴州黔東南州文聯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貴州省凱里市

種:中文

本:16開

國際刊號:1002-1272

國內刊號:52-104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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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刊時間: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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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少數民族文學藝術范文

柳州,位于廣西中部,是一座歷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柳州是中國南方人類的發(fā)祥之地,聞名遐邇的柳江人、白蓮洞人演繹了人類近5萬年的遠古歷史。公元前111年,西漢王朝的潭中縣治所設于柳州,由此掀開了柳州長達2100多年的建城歷史。唐代著名的文學家、“唐宋家”之一的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使柳州在中國歷史上就有很高的知名度。而今,中國對柳宗元文化的研究也多集中于此。

柳州是中國優(yōu)秀旅游城市,擁有豐富的旅游資源和悠久的人文歷史景觀,市區(qū)青山環(huán)繞,水抱城流,有“世界第一天然大盆景”的美譽。柳州主要景點有:白蓮洞――中國南方古人類“柳江人”文化遺址,是一座集旅游、科研于一體的洞穴科學博物館;都樂巖風景區(qū)――溶洞奇秀,別有洞天,鐘乳石千姿百態(tài),巧奪天工,維妙維肖地構成了“大自然的奇幻藝術之宮”,中國電影藝術家趙丹為其題寫“天下都樂”;魚峰山和山下的小龍?zhí)定D―相傳是歌仙劉三姐傳歌和騎魚升天的地方,登上魚峰山旁邊的馬鞍山,可以看到柳州全景;柳侯公園――建有中國唐代文學藝術家、哲學家柳宗元衣冠墓和柳侯祠,是中國著名的文化旅游勝地;大龍?zhí)豆珗@――迷人的湖光山色和古樸的少數民族村寨充滿濃郁的民族風情被譽為“東方奇觀”;箭盤山公園和蟠龍山公園――展現柳州豐富的奇石資源和深厚的歷史文化;三江程陽風雨橋、馬胖鼓樓和侗鄉(xiāng)民舍――中國建筑藝術瑰寶,其中程陽橋與中國的石拱趙州橋、鐵掌瀘定橋、羅馬尼亞的鋼梁諾娃沃橋齊名,譽為世界四大名橋,列為國家文物保護單位;貝江――融水縣最長的一條江流,由于兩岸竹木繁茂,澄清的水面隨著河面的寬窄和光照的程度不同而呈現出不同顏色,神奇而迷人。

柳州居住著48個民族,少數民族風情獨具神韻,壯族的歌、瑤族的舞、苗族的節(jié)和侗族的樓,稱為中國少數民族風情“四絕”。

柳州盛產奇石,享有“中華石都”和“柳州奇石甲天下”的美譽。每兩年一屆的“柳州國際奇石節(jié)”,使柳州成為世界賞石界的中心。

風情柳州風情無限。近年來,柳州經濟健康發(fā)展,有專家說,在全國工業(yè)城市中,柳州的山水最美;在全國的山水城市中,柳州的工業(yè)最強。柳州旅游業(yè)以“風情柳州”為主題,不斷規(guī)范旅游市場,加快旅游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加強景區(qū)規(guī)劃建設,使柳州旅游資源空間布局和產品結構更趨合理?,F在的柳州已經完全有能力接待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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