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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合同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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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合同

第1篇:風險合同范文

下面先舉兩個例子:

實例一:

1994年,某省糧明化工廠利用加拿大政府貸款通過藍天公司分批從該國王牌公司引進280萬美元的化工設備,在商訂合同時,精明化工廠為協(xié)調配套設備資金及建設情況,在合同裝運條款中加列了“賣方在裝運前內通知買方,并取得買方的同意,方可進行裝過”的條款。賣方對此無異議,并如期簽定了合同,日后,賣方按合同變求開始備貨,在首批貨物中,30%為外購貨,70%為自己生產的產品。完成備貨后,王牌公司向藍天公司發(fā)出裝運通知,但是,精明化工廠以配套資金沒有到位,附屬設施沒法開工為由,拒絕賣方發(fā)貨。

后經多次協(xié)商,精明化工廠同意在王牌公司同意支忖每年2萬美元倉儲費的前提下,接受第一批貨物。鑒于當時當地化工市場的情況,為避免損失,精明化工廠不再同意接受后幾批的貨物。最后,該合同以精明化工廠另外找到新的買家,才得以繼續(xù)執(zhí)行。

案例二:

1990年,某地一進出口公司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合同規(guī)定:品質為適銷品質,以98%的純度為標準,雜質小于2%,運輸方式為海運,支付方式采用遠期匯票承兌交單,以給予對方一定的資金融通。合同生效后兩個月貨到買力,對方以當地的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質量比原訂規(guī)定低,黃曲霉菌累超標為由,拒收拾物。經查實,原貨物品質不妨礙其銷售,對方違約主要是由于當時市場價格下跌。后經多次商談,我方以降價30%完成合同。

從上述兩個案例中不難看出。有的合理巧妙地利用了“風險條款”,有效地保護了自己的利益;有的明知風險條款的存在,但為促成交易成功,同時對風險估計不足,也存有僥幸心理,而輕易跳進對方埋下的陷阱。所以,只有把握住“風險條款”,才能把握住商機,在商戰(zhàn)中立于不敗之地。案例一中,“經買方同意賣方方可裝運”的條款屬于“風險條款”。但作為買方,在該條款訂立之初,完全出自客觀原因。確為協(xié)調各部分資金及工程建設情況,也被賣方接受。隨時間的推移。在市場出現(xiàn)不利的情況下,該條款又使買方成功地減少了倉儲費,推遲了合同執(zhí)行時間,順利地轉賣給其他客戶,從而規(guī)避、轉移了風險,收到了當初沒有預想到的結果。由此可見,合理巧妙地利用風險條款對于保護一方利益既是可行的又是有效的。但該案例也慕露出買方的一些問題:一是買方前期調查不深入,市場預測不準,造成該頂貸款合同沒成功。二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自己的信譽,為以后的貿易帶來了負面影響。相反,作為賣方,當初接受該條款時,并沒有充分考慮該條款的風險及對自己的不利后果。在合同實施時,也沒有適時把握這條款,只把它作為貿易合同中一般的裝運通知條款來看待,事前沒有征得買方同意就開始備貨,直到裝運前才通知買方,致使買方拒收貨物,最后不得不自食惡果,承擔倉儲費及長時間占壓資金的損失。

案例二中,支付方式、品質條款,對于出口方來講均存在很大的風險性。品質方面,雖考慮到了農產品的品質在備貨時很難準確把握,用“適銷品質”來補充,但沒有采用品質增減價條款具體地說明在品質出現(xiàn)不同程度的不符時的處理方式。另外,玉米本身具有易滋生黃曲霉菌的特點,長時間的運輸更加快其增長速度。對于這種可以預料但難以避免的狀況,在品質條款中沒有任何說明。這些都給對方拒收貨物提供了機會。在支付方式上,遠期匯票兌交單,貨到付款,雖是我國對南美貿易中普遍采用的方式,但這種方式過于注重促成合同的成立,風險性極大,特別容易被對方惡意利用。在市場形勢對其有利的情況下,往往都是以其它條款為由或拒收貨物,或大幅度壓價。該案便屬典型的惡君利用“風險條款”的例子。

如何規(guī)避風防

國際貿易合同商談中,條款的訂立會直接影響到買賣雙方的利益,在具體貿易中,應盡量避免易產生糾紛的“風險條款”。合理把握條款,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是簽訂合同成敗的關鍵。具體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選擇好貿易伙伴。誠實可靠是交易成功的基礎,加強資信調查是確定交易伙伴的重要方法。在調查中要重點了解對方的企業(yè)性質、貿易對象的道德、貿易經驗等,特別是貿易伙伴的資金及負債情況,經濟作風及履約信用等。

2.嚴格審查,把握好合同條款。實事求是地訂立合同,做不到的條款堅決不訂。

3.嚴格履行合同,防止任何與條款不符的風險發(fā)生,不給對方以可乘之機。

4.適時地轉嫁風險。對于自己不擅長的條款內容,利用合同將其潛在的風險轉移出去。例如,可把有關運輸的問題交給運輸公司辦理,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風險。

5.充分利用完善的國際貿易保險體系,將可預測的風險用較低的代價轉移走。

一個軟條款帶來4萬美金的損失

信用證中的軟條款指主動權掌握在開證申請人手中;受益人無法控制的條款,或意思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因難以滿足這種條款,往往會給受益人支全收匯造成相當大的困難和風險。以下案例中的一個軟條款使我方出口公司損失了四萬美金。

第2篇:風險合同范文

關鍵詞:施工合同; 風險; 應對方法

Abstract: In this paper, from the angle of market development analysis of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coping methods from construction contracts contract signing to each stage,for reference only.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risk;coping method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目前,建筑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如何加強企業(yè)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和規(guī)避市場中的合同風險,已成為每個施工企業(yè)的當務之急。

下面,我從施工企業(yè)市場開發(fā)的角度談談從合同訂立到合同簽訂過程中格階段所存在的風險特征及應對方法。

從建筑施工合同的招標到最終履行過程分析,承包方風險呈現(xiàn)順次遞延、逐漸增加和最終顯現(xiàn)的特征。

施工合同訂立階段,主要是要約風險。訂立施工合同要經過要約邀請、要約和承諾階段。業(yè)主往往利用承包方急于中標的心理,通過編制招標文件、對信息形成高度壟斷,進而主導訂約過程,簽訂有利于自己一方的合同。承包方在急于中標的情況下,通常主動或被迫承認業(yè)主所有要求,放棄自身的一些重要權力。從表現(xiàn)形式上看,承包方對風險具有主動接受性。在這一階段,風險主要來自以下幾方面:

一是來自業(yè)主主體資格及相關資信方面。發(fā)包方不具備主體資格。就是說發(fā)包方沒有依法成立,這種情況現(xiàn)在不多見,但并沒有完全消失。虛假項目法人沒有獨立的項目運作資金和相應管理能力,甚至是為了規(guī)避可能承擔的責任而設立,實際上也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資格。承擔這類項目法人的施工項目,可能隨時被強令停工,甚至承包方的工程款都難以收回。即便通過訴訟,受到損害的權利也難以救濟。

從項目本身來看,項目可能存在未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建設用地的征用工作沒有完成,施工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等情況。承擔這樣的工程不但面臨停止施工的危險,嚴重的還要已經施工的部位。承包方還可能遇到費用不能結回的風險。

上述風險應當說是淺層的,較容易辨識和防范,但是許多人的確疏于相關情況的核實調查工作,盲目投標,給后續(xù)的施工生產埋下極大的風險。應對這種風險,承包方要在購買標書前對業(yè)主單位及項目信息進行詳細考察和分析,弄清業(yè)主單位性質、業(yè)主誠信度、資金來源、項目規(guī)模及項目合法性,只有各項要求符合施工企業(yè)市場開發(fā)有關規(guī)定才能決定是否參與投標。

二是來自招標文件方面。招標文件是反映業(yè)主意圖和要求的要約邀請,以此傳達出對未來投標者提出要約的條件、要求和限制。分析起來看,其中可能有如下風險:

違法要求。如要求承包方進行墊資施工,或者變相要求墊資施工,對主體工程肢解招標、指定分包等。

顯失公平的要求。如提前工期獎勵很小,而延誤工期則處以高額罰金等。故意隱瞞對業(yè)主提出要約有重大影響的細節(jié)問題,使承包方產生誤解。資金、地質情況,項目所在地的自然環(huán)境狀況等。

對中標后產生法律后果的重要問題。如一些業(yè)主要求承包方提供低價中標保證金,直到施工驗收完畢才可提取等。

應對這種風險,承包方首先應熟讀招標文件,必要時請律師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核,對違法要求或中標后有法律后果的條款堅決要求業(yè)主刪除或修改;對顯失公平的要求要據理力爭;對業(yè)主故意隱瞞的重大細節(jié)問題應及時請業(yè)主澄清。以上風險的處理達到我方要求后方可進行投標。

在合同簽署階段,大量風險來自投標文件。該階段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將承包方的承諾進行確認;另一些則是由于承包方的過失或屈服于發(fā)包方的壓力等原因新增的風險。在這一階段,風險主要來自以下幾方面:

一是業(yè)主不采用建設部的示范文本,而是選用其它文本或采用自己撰寫的文本。即使選用示范文本,也對文本進行節(jié)選,刪除發(fā)包方承擔相關義務方面的條款內容,或者在簽署合同時,對相關重要的內容不進行填寫,不進行明確,以確保己方的利益,為以后對合同進行有利自己的解釋做好準備。 二是在合同文件體系中,業(yè)主在所簽署的不同文件中,不斷對文件進行修訂,通過施加壓力逐步增加承包方的風險。實踐中也經常出現(xiàn)文件相抵觸或從邏輯上無法解釋的效力問題。此時業(yè)主往往自行解釋,以自己的解釋為準,而此種解釋大都對承包方不利。

三是黑白合同。個別的發(fā)包方利用優(yōu)勢地位與承包方簽訂內容不同的兩份合同,一方面應對監(jiān)管部門,一方面對承包方進行權利限制。這樣的合同一般都是背離招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甚至存有違法要求,這樣的合同充滿了風險,是利用合同轉嫁風險的極端表現(xiàn)。

在合同內容方面應注意以下問題:

根據以往經驗,在合同內容方面以下問題應引起承包方的注意:

一是技術供應問題。施工圖紙供應不及時,這是施工中常遇到的問題。有時個別圖紙即使到達現(xiàn)場,但由于圖紙不系統(tǒng),承包方無法正常和系統(tǒng)地組織施工,也會造成工期和成本的損失。

在技術供應方面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業(yè)主現(xiàn)場工作人員對承包方提出的技術問題不進行解決或不正確、不及時解決,并嚴重影響施工生產問題,監(jiān)理工程師也有類似問題,但在大多數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條款。

二是施工準備不充分的問題。由于業(yè)主提供的施工現(xiàn)場不具備施工條件,合同約定的開工期限又不允許順延,致使承包方進場后,無法迅速展開施工,致工期損失和人員設備的窩工。如果合同中對施工現(xiàn)場的描述不夠準確詳盡,之后又得不到相應的簽證,工期和經濟損失則很難避免。

三是地質資料不準確的問題?!暗刭|資料不準確”是業(yè)主和承包方都不可能完全預料到的風險,應當合理分擔。但在招標文件中業(yè)主所提供的資料往往都將風險轉移給承包方。

四是工程計價方式問題。實踐中,對于設計工作達到一定的深度,邊界條件較清楚,工程量變化不大,施工難度小的項目,業(yè)主一般都采用固定價合同方式,以求得自身風險最小,承包方風險較大,并且以較低的報價中標。承包方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很難變更承包價。在這種合同條件下,承包方的索賠機會幾乎沒有。投標這樣的工程,承包方將面臨投標時間過于短暫、無法進行深入工作的風險,有價值的重要信息掌握不準確和不充分的風險,工作質量低下的風險。

五是預付款、進度款問題。主要是業(yè)主不兌現(xiàn)承諾,不撥付預款。一般情況下,發(fā)生此問題,主要是合同對發(fā)包方違約的后果責任沒有約定,或者是沒有嚴格的、細致和量化的規(guī)定。也有的是承包方在有約定的情況下,沒有主張權利,不進行抗辯,或者失去時效,從而利益受到損害。

對于工程款,之所出現(xiàn)拖欠,承包方的權益受到損害,主要也是由于缺少細致的合同條款約定,特別是缺少對發(fā)包方逾期撥款的大力度的、量化的、可操作的制裁措施,這導致發(fā)生爭議時,承包方沒有相應的合同條款支持,承包方又沒有采取有效的對抗措施。這樣發(fā)包方在違約后沒有后果責任,給承包方造成損害。

六是工期問題。招標文件中,業(yè)主對工期已經做了要求,但一般而言,該工期已被壓縮。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工期滯后的可能性非常大。承包方一般主要是工期風險,發(fā)包方則主要是工期利益。合同中業(yè)主往往對逾期交工處以重罰,所以這一風險也就很大。施工時防范工期風險只能是合理的和有效的施工組織。而最為重要的是,在投標之際就應當科學測算,權衡利弊,量力而行。工作中常有對開工和竣工發(fā)生爭議的情況,主要原因是合同中沒有明確這些重要概念,界定比較模糊。承包方應當力主對此予以明確,并要規(guī)定必需辦理相關手續(xù)。

七是工程變更問題。有的施工合同對工程變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以及對設計變更相關手續(xù)的取得等程序性問題,如現(xiàn)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fā)、確認等,沒有細致的約定。這導致工程變更出現(xiàn)許多問題,發(fā)生爭議,而承包方又難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承包方合同中的進度計劃,如果與投標時編制的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有出入,出現(xiàn)工程變更時,就無法依據審核過的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進行工期的索賠或增加工程價款。

八是不可抗力問題?,F(xiàn)實情況下,不可抗力還很多,要根據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進行約定。在這一方面,存在問題較大的是對不可抗力不進行量化的約定,比如降雨量多大,持續(xù)多長時間才是不可抗力。沒有這樣的約定,發(fā)包方就不會認賬,就無法達成共識,也就難以避免承包方的風險。

九是合同履約保證金問題。這是業(yè)主對承包方最有威懾力的武器之一,也是承包方在施工中經常受制于人的主要原因之所在?,F(xiàn)在大多數施工合同中,對業(yè)主在何種情況下,以何種程序執(zhí)行履約保函未做任何限制性規(guī)定。一些沒有信用的業(yè)主,動輒以執(zhí)行保函相威脅,迫使承包方就范,有的甚至對發(fā)生一些小的合同糾紛,也采取先入為主的策略,執(zhí)行全部的保函金額。承包方如要保護自身利益,所付出的成本相當高。

十是材料價格風險。近年來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國家經濟結構在進行一次大的轉型,由于多種原因,國內出現(xiàn)通貨膨脹的傾向,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PPI(工業(yè)品出口價格)連創(chuàng)新高,導致油料、鋼材、水泥等大宗材料價格持續(xù)上漲。在施工合同中有實力有誠信的業(yè)主一般會提供油料、鋼材等主材的供應,相對材料價格風險較小。而一些沒有實力的業(yè)主往往不提供主材,而且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不進行材料價格調差,而業(yè)主也不會采納承包方提出讓其供應主材的意見,進行風險分擔,這對我們來說是最大的風險,對于這中情況我們應根據工程規(guī)模、工期長短、自身實力以及市場走向等進行綜合分析,確定風險規(guī)模,是否滿足自身承受能力。

另外,在應對材料價格風險中,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申請資金進行大宗材料的囤積,提前化解風險。二是依據國家或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價格調整文件進行法律維權。

總結:提高施工企業(yè)的合同風險管理水平,高度防范和規(guī)避合同風險,能夠有效的維護施工企業(yè)的應有權利,對實現(xiàn)合同公平、公正也有著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 陳正.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

第3篇:風險合同范文

關鍵詞:合同;法律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TL37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企業(yè)合同管理是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定,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所進行的一系列的活動。實現(xiàn)合同的全過程管理,是企業(yè)經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yè)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

一、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涵義

人們從不同的角度論述問題,對合同法律風險有不同的理解。有論者給出這樣的規(guī)定:指在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利益損害或損失的可能性。也有論者認為,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是指合同從訂立、存續(xù)到終止的全過程中,由于合同主體違法或合法的作為亦或不作為,將導致與其期望目標相背離的、對企業(yè)不利的法律后果的可能性。綜合人們的不同理解,這里給出這樣的規(guī)定: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是在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確定過程中,由于合同主體不按法律要求作為導致合同當事人一方或多方利益被損害或損失發(fā)生的可能性。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簽訂和履行合同,對企業(yè)來說,是從事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和對外業(yè)務往來的經常性的事情。合同是實現(xiàn)當事人利益的法律工具,各方當事人通過合同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最終能夠得到一種靜態(tài)的財產歸屬或其它方面的利益,正是簽訂合同的目的。通過合同,交易雙方或多方的意思表達得以確定下來,固定下來,供各方遵照執(zhí)行。但合同是企業(yè)在法治經濟條件下從事經濟活動以獲得經濟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據,同時也是法律糾紛和法律風險得以產生的重要源頭。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很可能由于形勢的變化,或由于各方對合同條款內容的不同理解而發(fā)生糾紛。當合同確定的利益的取得或實現(xiàn)出現(xiàn)障礙時,一種源于合同的法律風險就迎面而來。實際上,一個合同從訂立、生效、履行到終止,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然而在日常的經濟交往中,許多企業(yè)由于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對合同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不強,這就可能會使企業(yè)陷入合同法律風險之中。不僅處理這些糾紛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且處理的結果還有可能產生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重視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問題對企業(yè)的生存和健康發(fā)展具有重大意義。

二、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形成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協(xié)議,合法的合同中,合同簽訂雙方的關系是受法律保護和制約的,如果企業(yè)對這一點認識不足,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做一些違法違規(guī)或是違約侵權的事情,就會引發(fā)企業(yè)的法律風險。

2、合同審查不規(guī)范

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guī)范,法律的嚴謹性要求合同在制定的過程中,其所使用的專業(yè)術語、法律語言等必須規(guī)范,因此,合同條款、內容中的專業(yè)術語、文字及關鍵字的措施都要十分準確、嚴謹,而在實際的工作中,由于合同制定后的審查不力,相關的專業(yè)術語、關鍵字使用不規(guī)范,就會造成“一字之差,謬之千里”的現(xiàn)象,給企業(yè)帶來法律風險。

3、合同執(zhí)行缺乏嚴肅性

另外,由于對合同的法律效力認識不足,有些企業(yè)只將合同當做是雙方之間的一個普通約定,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中的具體內容、條款的要求不重視,合同執(zhí)行缺乏嚴肅性,十分容易造成違約侵權的現(xiàn)象,引起糾紛,給企業(yè)帶來損失。由于我國風險理論的研究發(fā)展較晚,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才有一些理論工作者將風險問題和如貝葉斯法、決策樹法等風險決策的方法介紹多國內,之后,風險管理才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因而在企業(yè)中普遍存在著對風險認識不足、不全面的現(xiàn)象,企業(yè)管理者和工作人員或者是認識不到風險的重要性,或者是將風險與損失劃等號,對風險采取一味的回避態(tài)度。這就使得企業(yè)對包括合同法律風險在內的各種風險管理不力,缺乏對合同法律風險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在風險形成時,不能對風險進行較好的化解,進一步擴大了風險的影響范圍,增加了風險的破壞力,使企業(yè)面臨更加嚴重的困境。

三、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1、加強法律教育,提高全員法律意識

從以上對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形成原因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引發(fā)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的原因中,最基本的原因是企業(yè)管理者和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因此,在對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中,首先應該加強對企業(yè)全員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力度,提高企業(yè)全員的法律意識,通過舉辦合同法律知識講座、發(fā)放合同法學習資料等方式開展各種法律教育活動,對合同的種類、主體、合同法條款等進行講解,使企業(yè)全員能夠更為全面對認識到合同和合同法,樹立其正確的法律觀念,從基礎上對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進行防范,提高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的整體管理水平,從而將合同法律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

2、優(yōu)化合同簽訂流程,確保合同合理合法

由于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了法律效力,為了盡可能地減少由合同簽訂帶來的法律風險,企業(yè)應當優(yōu)化合同的簽訂流程,在合同簽訂前,首先應當做好事前的準備工作,做好對市場、產品、客戶的調查,以調查的實際資料作為分析的參考資料,遴選和確定出合同簽訂的對象,從而再做出最終的決策,確定合同簽訂的方式、內容和簽訂對象。在合同草擬、制定時,合同中一些專業(yè)性強的條款、內容要參考相關專業(yè)人員的意見,對制定好的合同進行嚴格的審查,確保合同中的專業(yè)術語等嚴格遵循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等的要求,確保合同中的文字使用準確,尤其是關鍵字的使用要嚴謹、規(guī)范。

3、加大合同執(zhí)行力度,正確處理糾紛

合同簽署之后,企業(yè)還應當做好合同履行的工作,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因素較多,有時可能會出現(xiàn)合同履行達不到預期目標,或是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在出現(xiàn)這種情況時,企業(yè)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而在出現(xiàn)合同內容需要變化或者解除等情況的時候,企業(yè)應當確保合同變化或解除的過程合法,盡量減少糾紛。而由于簽約雙方意識上的差異,在合同履行或者合同變化、解除時,雙方或多或少總會存在爭議,在處理合同糾紛時,雙方可以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穩(wěn)妥解決,對于一些協(xié)商無法解決的爭議,則可以訴諸法律手段,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時,其相關的過程、程序等都要依法進行,以防范和化解合同法律風險。

4、做好合同履行記錄,跟蹤合同履行全過程

合同的履行是雙方利益實現(xiàn)的必經程序,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簽訂一個好的合同只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合同的履行才是至關重要的環(huán)節(jié)。結算前的法律審查是合同全過程管理的重要一環(huán),也是合同關閉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轉變職能的重要體現(xiàn)。合同能否按照約定履行直接關系到企業(yè)利益實現(xiàn)。嚴格的合同履行可以有效的促進精細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合同管理在合同履行階段的價值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根據項目的內容和特點對其進行監(jiān)管,督促對方履行義務,確保項目的進度和質量。二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與原方案不符的情況時,做好方案調整后的認證工作,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xù),防止發(fā)生糾紛時無據可查。三是當出現(xiàn)對方違約事項時,應積極行使法定或約定的權利,搜集相關證據,以便將來追究對方相應的違約責任,為減少損失打下基礎。

結束語

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對企業(yè)的發(fā)展有著十分關鍵的影響,加強企業(yè)合同的管理,規(guī)范合同業(yè)務能夠有效地提高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的控制水平,保障企業(yè)的自身權益。在企業(yè)對合同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中,應當不斷完善企業(yè)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簽訂流程,加強對企業(yè)全員的法律教育,提高全員尤其是企業(yè)管理層的法律意識,確保企業(yè)合法經營,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促進企業(yè)健康持續(xù)發(fā)展。

參考文獻

[1]秦松濤.論企業(yè)合同法律風險與防范.鄂州大學學報.2012(1).

第4篇:風險合同范文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xié)議書》(合同編號為 ,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于 年 月 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F(xiàn)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范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xiàn)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qū)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愿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第5篇:風險合同范文

作為一種創(chuàng)新的工程承包、維護和資產管理方式,基于產出和性能的道路合同模式(OutputandPerformanceBasedRoadContract)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逐步形成。2005年9月,世界銀行正式示范文本,并在南美、南亞和一些非洲國家得到快速推廣。在這種模式下,項目的結算不以投入的資源或已完成的工程量為依據,而是以道路為使用者提供的服務水平為依據,從而保證了投資的長期收益,因此該模式更多地在國際金融機構出資的項目中得以應用。在OPRC模式下,項目在設計、投資、建造和維護等方面的風險大都轉移至承包商身上,降低了業(yè)主的管理難度,提高了管理效能,因此對業(yè)主而言更容易接受。對承包商來說,深入認識此類項目的特點,辨識并應對其中的特定風險,對項目的承攬和實施都將大有裨益。

一、OPRC項目實例簡介

中國河南國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于2013年中標實施利比里亞68公里OPRC道路項目,該項目由世界銀行出資,是西部非洲首批采用世行標準OPRC模式管理的項目之一。項目合同工期為10年,其中建設期2年、常規(guī)維護期8年、周期維護期1年。建設期的工作內容包括:道路全線的施工圖設計、填挖方160萬方、各類管涵2000米、新建橋梁1座、修復橋梁5座、級配碎石30萬方、瀝青混凝土20萬噸,以及相關道路附屬設施;常規(guī)維護期主要是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水平對道路資產進行維護;周期維護期(合同周期的第8年)需要在全線行車道加鋪5公分的瀝青混凝土。與傳統(tǒng)FIDIC合同模式不同,該項目合同規(guī)定,建設期、常規(guī)維護期和周期維護期的付款比例分別為合同金額的52.1%、28.3%和19.6%,支付的依據不是按照承包商已投入的資源或已完成的工程量,而是對整條道路按照每連續(xù)5公里進行分段,對應不同的結算比例,在承包商完成該段的全部作業(yè)內容后,按照服務等級水平對該段成品道路進行評價和結算。服務等級水平包含四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道路的可用性、耐久性、道路用戶服務和舒適措施和管理性能,以上四個方面主要是從道路的投資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角度,將成品道路視為具有商業(yè)價值并需要長期維護的資產,對其產出和性能進行評價。

二、OPRC項目特定風險解析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作為一種新型的合同管理模式,O-PRC打破了基于投入進行管理和結算的傳統(tǒng),更多地強化產出的目標和效果,并要求項目各方以最終的產出和性能作為依據進行管理。OPRC與FIDIC合同,或設計—建造—移交(De-sign-Build-Transfer)、設計—建造—運營(Design-Build-Operate)/設計—建造—運營—維護(De-sign-Build-Operate-Maintain)等模式最主要的區(qū)別在于風險的分攤和結算的方式。在OPRC模式下,出資方和業(yè)主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管理資源并降低管理風險,而承包商則需在整個項目生命周期中承擔更多的風險,其特定風險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設計該項目的招標文件對設計標準有詳細規(guī)定,但除了概念設計和簡單的交通量數據外,并未提供更多的參考文件。為了準確計算出可靠的報價,承包商需要在3個月的投標準備期內對項目全線進行勘察,完成初步設計并提供相對詳細的工程量,這對承包商的勘察設計能力是一個很大的考驗。該地區(qū)地形起伏大,植被茂密,一旦初步設計出現(xiàn)較大偏差,特別是對不良地質和石方挖填路段的測算,以及對設計年限內累計交通量的預測出現(xiàn)偏差,將會影響對項目的整體報價。另一方面,投標期間初步設計的費用也需要計入標價,如果該項目未能中標,那么這部分費用將全部由承包商來承擔。項目中標后,承包商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細化并做出施工圖設計,設計的進度和成果的提交都需要嚴格按照服務等級水平的要求來進行,否則不但會影響分段結算,更會拖延整個項目的進展。

(二)投資OPRC項目對承包商的投資能力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首先,承包商在完成建造期全部施工任務后,如果服務等級水平滿足要求,可以得到合同金額51.2%的支付。通常情況下,建造期需要投入的成本將占合同金額的70-80%,這就導致整個項目的資金回收期大幅延長。其次,在建造期內,由于OPRC項目執(zhí)行分段驗收和計量支付,一段道路需要在路基、路面、排水和附屬設施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驗收,這就要求項目前期就投入全套的施工設備及配套資源,不利于項目的成本控制。第三,由于項目合同期長達10年,10年內的物價和匯率波動以及可能出現(xiàn)的政治和社會動蕩都將對項目的運行產生影響,這樣的波動或動蕩卻是無法準確預測的。以上三類因素構成了OPRC項目特定的投資風險,這種風險將伴隨著項目運行的整個生命周期。

(三)建造該項目所在地區(qū)年降雨量4000毫米以上,雨季長達半年以上,對項目的質量、工期、成本和安全控制極為不利,加之工程量較大,質量控制與其他三大控制之間的協(xié)調成為一大難題。建造期內,OPRC項目的咨詢工程師可以根據承包商提交的《質量控制方案》和服務等級水平要求,對質量問題開出《不符合項報告》并限期整改,這些報告以及處理的情況也將計入服務等級水平的考核體系并影響到最終的結算。一般情況下,如果建造期內承包商對質量的控制不夠嚴格,那么質量問題有可能在通車后的8年內暴露。質量風險在傳統(tǒng)的FIDIC項目中體現(xiàn)的并不突出,因為FIDIC模式下的項目維修期一般是一兩年,而在OPRC模式下,質量風險將完全被轉移到承包商身上,如果在建造期內未能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那么由此埋下的隱患將在之后長達8年的維修期內陸續(xù)爆發(fā),無論是維修還是重做,都將對項目的效益乃至企業(yè)在當地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四)維護在OPRC項目的維護階段,承包商負責進行道路資產管理和服務等級水平跟蹤。例如,該項目合同規(guī)定,承包商要在8年的常規(guī)維護期內,按季度對整條道路的服務等級水平進行評價并提交報告,以此作為結算的依據。在常規(guī)維護期內,影響道路資產服務水平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包括但不僅限于交通量、降雨量、交通事故等。雖然合同中也規(guī)定,承包商可就超過一定限度的實際交通量或降雨量提出索賠,而且也不需要對由于社會車輛交通事故對服務等級水平造成的影響承擔責任。但這種長達8年的道路資產管理和服務等級水平的跟蹤,是傳統(tǒng)模式中承包商從未遇到的新課題,也必然帶來新的風險。此外,在第8年的周期維護期內,承包商還需要投入資源,在全線行車道加鋪5公分的瀝青混凝土。

三、OPRC項目特定風險應對

河南國際自2006年起進入利比里亞承包工程市場,積累了相對豐富的當地經驗。在該項目的運行過程中,面臨OPRC項目這些區(qū)別于傳統(tǒng)模式的特定風險,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設計對承攬OPRC項目的承包商來說,一個強有力的、熟悉當地情況的設計團隊至關重要。為了在短時間內完成初步設計,并且降低投標成本,河南國際在投標伊始就與南非一家專業(yè)咨詢設計公司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由河南國際利用其在利比里亞的當地資源,進行外業(yè)勘察并搜集地質、水文和交通量等數據,南非公司利用其技術力量對數據進行整理并編制初步設計報告。在這種合作模式下,由于承包商對當地的環(huán)境相對熟悉,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外業(yè)數據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南非公司熟悉設計規(guī)范的優(yōu)勢也可得以發(fā)揮,河南國際前期只需支付南非公司部分費用就可以拿到初步設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投標成本。該項目中標后亟待開工,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優(yōu)化和細化,并以最經濟和最快速的方式進行施工圖設計,河南國際有了在投標期間與南非公司合作的經驗,通過雙方的積極工作,深化設計任務得以順利進行,而且在促成咨詢工程師對設計方案的批復過程中,南非公司還充分發(fā)揮了其在咨詢服務方面的優(yōu)勢。

(二)投資OPRC項目的實施需要承包商具有開闊的視野和清晰的戰(zhàn)略。項目前期的投入相對較大,承包商需要根據項目的實際特點并結合母公司的整體財務狀況,創(chuàng)新使用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方式為項目的運行提供財務保障。在實施OPRC項目的同時,還要利用為該項目投入的設備和人力資源,積極開拓周邊地區(qū)市場,以減輕母公司的投資壓力。在項目管理層面,由于分段驗收的要求,該項目團隊在計劃管理上狠下功夫,一方面協(xié)調好各種資源,保證節(jié)點目標的順利實現(xiàn);另一方面做好成本管理,努力提高各項投入的收益率。由于OPRC項目對業(yè)主、咨詢工程師和承包商三方都是一個相對新生的事物,在項目初期,三方就驗收和結算形式的細節(jié)問題多次溝通,最終促成了各環(huán)節(jié)的順利進行。在該項目的投標期間,承包商意識到物價和匯率的波動會對項目的最終收益造成較大影響,為降低投資風險,承包商在投標期間詳細測算現(xiàn)金流,并在標價計算中考慮了回收資金的折現(xiàn)率。另外,在投標和合同談判中,承包商還對合同調價指數的權重及來源給予了高度關注,目的是在未來的結算中,調價系數將充分反映資金回收時的客觀情況。

(三)建造在OPRC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建造的質量、進度、成本都將直接影響到項目的收益,鑒于這種高度的相關性和敏感性,該項目在三大控制上都建立了完善的體系,特別是在質量控制上,通過編制符合相關規(guī)范要求的質量控制方案,以分部、分項工程為單位,融入測量、實驗、檢測等各方面的力量,保證質量控制能夠按照計劃進行。通過堅持做好施工自檢記錄,詳細記錄每一個流程,形成可追溯的體系,真正將質量責任落到實處。承包商的以上措施不僅贏得了業(yè)主和咨詢工程師的信任,也極大地降低了維護期的風險。

(四)維護OPRC道路資產評價的依據是道路的服務等級水平,對服務等級水平的評價不僅需要一些表觀數據的采集,還需要利用先進儀器采集道路的平整度、強度等數據,通過這些數據分析道路的使用情況。在承包商與南非咨詢設計公司的合作協(xié)議中,已將這些內容寫入合同,以專業(yè)和全面的服務評價服務等級水平。為了盡可能準確地記錄交通量,承包商在征得咨詢工程師和業(yè)主批復后,采用了在觀測點預埋傳感器的形式進行觀測。降雨量記錄和交通事故報告則分別通過月報和快報的方式及時送達各相關方,做到在長達8年的維護期中有章可循、有據可查。河南國際意識到,在維護期內的道路資產管理僅靠承包商是遠遠不夠的,道路使用者的參與更為重要。承包商多次通過社區(qū)活動和路演,宣講道路安全知識,并以多種形式履行社會責任,贏得了沿線居民和當地政府的贊同,這也對道路的管理起到了良好作用。同時,承包商還積極與當地公司開展道路維護方面的合作,利用當地公司的優(yōu)勢來保證項目維護期的穩(wěn)定運行,盡最大的可能降低社會和政治風險。

第6篇:風險合同范文

關鍵詞:伊朗 回購合同 商務風險 對策

伊朗油氣資源豐富,根據 CIA(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數據,伊朗原油已探明儲量為1376億桶,位居世界第三;天然氣已探明儲量29.61萬億立方米,僅次于俄羅斯的47.57萬億立方米。豐富的油氣資源,日益嚴厲的國際制裁,愈演愈烈的伊朗核問題,使得伊朗備受關注。

我們注意到,盡管由于國際制裁的影響,歐美等西方公司目前停止參與伊朗油氣領域投資,但以中國三大石油公司(中國石油、中石化及中海油)為代表的中國企業(yè)近年在伊朗簽署多項重大石油合同,中資企業(yè)在伊油氣領域投資規(guī)模獲得突破性進展。據報道,中石油目前在伊朗在執(zhí)行項目四個,包括MIS項目、三區(qū)項目以及2009年簽署的北阿扎德甘項目和南帕斯11期項目。其中,規(guī)模較大的南帕斯11期項目及北阿扎德甘項目預計投資分別達到50億美元、20億美元。

此外,中石化Yadavaran一期項目預計投資20億美元。保守估計,未來十年中,僅中石油、中石化兩大集團在伊朗投資規(guī)模將達到上百億美元。中國石油公司在伊朗的發(fā)展,是我國能源行業(yè)堅定實施“走出去”戰(zhàn)略的成果,是國際政治、經濟發(fā)展的產物,對于保障我國能源戰(zhàn)略安全意義非凡,也為中國石油公司在伊發(fā)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然而,機遇必定伴隨著風險與挑戰(zhàn),只有規(guī)避了風險,克服了挑戰(zhàn),機遇才有了現(xiàn)實意義。油氣投資所面臨的風險有系統(tǒng)性、立體性,在投資立項、執(zhí)行合同及結束合同的每個階段,面臨合同風險、執(zhí)行風險以及回收風險等諸多不確定因素;從專業(yè)類別上區(qū)分,又有地質風險、鉆井風險以及商務風險等。伊朗回購合同是伊朗油氣對外合作的唯一方式,研究伊朗油氣投資的風險就是研究伊朗回購合同的風險。本文著重研究的是伊朗回購合同的商務風險及對策。

1、伊朗回購合同的發(fā)展

伊朗回購合同(Buyback),可直譯為“買回”合同,實質是通過伊朗國家石油公司(NIOC)授予國際石油公司一種有限獲利的風險服務合同。即NIOC與合同者簽訂服務合同,由合同者提供技術、資金等將項目建成并移交給NIOC。NIOC通過報銷可回收成本、支付一定報酬將項目買回。一般情況下,建成移交后,合同者僅提供一定的技術支持等服務,不再擔任作業(yè)者。伊朗回購合同與許可證合同、產品分成合同有本質區(qū)別,合同者僅獲得約定收益,無權分享額外收益。

羅承先等人綜述了伊朗石油天然氣的儲量、勘探開發(fā)和生產現(xiàn)狀,對伊朗引進外資開發(fā)油氣資源的作法和進展做了回顧。W.J.H. Van Groenendaal2006年對伊朗回購合同做了總體回顧,對合同框架及經濟評價做了介紹。郝衛(wèi)東等(2005)對開發(fā)階段的回購合同模式的開發(fā)期限、合同者投入回報、成本回收方式、報酬費及回收限制進行了簡單介紹,通過舉例對回購合同進行經濟評價,并對回購合同經濟評價提出了一些建議。

馬宏偉(2007)結合多個已經簽訂的伊朗回購合同樣本及與伊朗談判的結果,就開發(fā)油田回購合同的關鍵商務條款進行了分析,有助于快速談判及商務決策對風險的把握。分析的關鍵經濟條款包括,合同收益率、資本投資上限、成本回收上限、銀行費用、報酬費/資本成本、產量測試、實際報酬費調整、投資/回收剖面形狀和開發(fā)生產計劃。這是國內出現(xiàn)的較早的對回購合同系統(tǒng)分析的作者。馬宏偉(2007)對伊朗新一輪的回購合同模板做了研究。

美國Conoco公司是第一個簽署伊朗回購合同的公司。受克林頓政府1995年實施的“伊朗-利比亞制裁法案”(ILSA)影響,該合同被迫取消。法國公司TOTAL等后來接手了Conoco公司放棄的南帕斯2、3階段的合同。自此,國際石油公司,尤其是歐洲公司在伊朗上游的業(yè)務獲得進一步的發(fā)展[8],法國Total、ENI及Repsol。亞洲的印度及日本石油公司也曾參與部分項目。

2、伊朗回購合同的特點

經過多年發(fā)展,回購合同的特點被歸結為“五個一定”,即在“一定”的時期內,支出“一定”的投資額,完成“一定”的工作量,達到“一定”的產量目標,并獲得“一定”的報酬。僅當前四個“一定”全部實現(xiàn)的時候,“一定”的報酬才能實現(xiàn)。

在此框架之下,國際石油公司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油價過低、投資超限、工程延期、產量過低及過高的操作費等。

隨著我國企業(yè)在伊朗投資規(guī)模的急劇擴張,加強回購合同風險管理研究,是實現(xiàn)中方利益的必然前提。目前對回購合同的風險多集中在回購合同本身所附帶的風險,對于經營風險、回收風險認識遠未達到具體化、系統(tǒng)化。在此,筆者結合回購合同執(zhí)行經驗,對回購合同面臨的商務風險做重點闡述,以期對回購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提供有益的參考。

3、伊朗回購合同商務風險及對策

1)控制投資超支風險就是保護回購合同的生命線。資本上限是合同雙方對合同總投資的預期,超過約定資本上限的投資無法回收,是回購合同的最致命風險,也是諸多回購合同執(zhí)行困難甚至失敗的最重要原因。目前資本上限確定實行“預估-調整”機制,即在合同簽署時先預估投資總額,在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內,根據國際招投標結果確定資本上限,這一改進雖被視為回購合同重要改善,但依然不能消除資本上限超支的風險。主要應對措施應包括:第一,項目工作全力推進,確定資本上限的期限盡量延長。期限越長,資本超支的不確定性就越小,風險自然降低;第二,大額招投標工作范圍務必明確、完整,隱性合同支出情況必須清晰。通貨膨脹、結算貨幣匯率、適用稅率變化、資源國社會保險費率變化風險承擔方式必須明確。

2)合同超期風險的責任、界定機制必須清晰。一般回購合同有勘探期、建設期、回收期以及合同總期限的規(guī)定。因合同者原因造成的合同延期,直接后果是項目管理費用不可回收,其他成本不允許計提利息費用。合同期的超期,則會導致大額成本在合同期末依然無法回收。值得注意的兩點包括:

第一,總合同期的規(guī)定與特殊情況下合同延期兩者的關系必須在合同明文中予以明確。經過努力,回購合同可留有“特殊情況下合同雙方談判合同延期”的條款,似乎對合同超期留有余地,但這決不可成為合同者樂觀的理由。因為,合同中同時有“無論如何合同期不得超過N年”的規(guī)定。當合同者、NIOC分別朝著有利于自己方向解釋時,合同期延期將成為重大爭議。

第二,根據回購合同的發(fā)展趨勢,尤其是國際制裁加劇,伊朗對外合作受限的形勢下,合同商有機會爭取超期內管理費用依然為可回收成本。管理費用占總投資的10%左右,超期內管理費用的回收,無疑會直接影響經濟效益的實現(xiàn)。

3)當地采購比例51%不是高壓線,合同者有爭取的空間?;刭徍贤话阋?guī)定伊朗本地采購必須達到資本上限的51%,同時規(guī)定了相應的獎懲機制。合同執(zhí)行期間,合同雙方成立專門的伊朗當地采購分委員會,監(jiān)控當地采購執(zhí)行情況。針對當地采購比例風險,建議應對措施包括:第一,對當地采購的定義必須清晰,嚴謹。伊朗自然人、法人提供的商品及勞務屬于當地采購的范疇,合資、合伙主體中伊朗法人份額也應予以計算;更重要的是,伊朗本地市場無法提供的商品及勞務也應視為伊朗本地采購。第二,當地采購的比例限制爭取降低,獎懲機制程序加以明確,避免獎懲嚴重不對等現(xiàn)象出現(xiàn)。

4)墊資是伊朗國家石油公司轉嫁合同風險,侵占合同者利益的慣用手法。NIOC和國際石油公司共同持有回購合同權益的情形非常普遍。在此情形下,NIOC慣用的策略是“只進不出”,即NIOC在整個合同期內追求“零現(xiàn)金流出”,NIOC相應份額的投資要求外國投資者墊付,但墊資利息遠遠低于回購合同約定的內部收益率(近年該指標一般在14-16%)?;刭徍贤墓逃酗L險之一就是全部風險由合同者承擔,但合同者收益決不會超過約定內部收益率。以低于約定收益率的成本為NIOC墊資則進一步增加了合同者風險,并直接壓縮了合同者本項目的收益率。通過一項墊資要求,NIOC一舉實現(xiàn)兩大目的,即輕易獲得與其信譽等級不匹配的低融資成本,進一步侵占墊資方應享有的原本就有限的收益。墊資所帶來的收益率量化分析,將另文討論。對于墊資,合同者須堅守以下原則,第一,盡可能的拒絕墊資要求,盡可能的壓縮墊資額度,盡可能的將墊資利息提高到合同約定的內部收益率水平;第二,墊資償付方案、擔保措施必須可行。NIOC一般以項目投產后其相應份額的油氣收入作為償付來源,無其他保障措施。一旦項目出現(xiàn)銷售市場無法落實,油氣收入不足等情形,不僅合同者自身投資無法回收,墊付的成本的償付也立刻落空。合同者為此承擔了NIOC全部的該項風險。

5)主合同與銷售協(xié)議脫節(jié),隱含致命回收風險:回購合同成本回收、報酬費收取來源僅為本合同所產生的油氣銷售收入。銷售協(xié)議是回購合同主合同的一個附件,但其意義遠非如此。在銷售渠道無法落實的情況下,合同者看到的回收前景非常不現(xiàn)實??赡艹霈F(xiàn)的糟糕結局是,隨著主合同的執(zhí)行,合同者投資大規(guī)模展開,但銷售協(xié)議遲遲無法落實,回收來源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由于合同者已經發(fā)生的大規(guī)模投入,終止合同已經不可能,為落實銷售渠道,銷售協(xié)議談判陷入全面被動。因此,主合同的談判與銷售協(xié)議的談判必須同時進行,否則將錯失良機,直至陷入危機。

6)系統(tǒng)、規(guī)范處理伊朗社會保險費(Social Security Organization,“SSO”)事關回收大局。伊朗SSO費用包括合同SSO和個人SSO。其中合同SSO是指,所有伊朗境內開展的服務,要繳納合同額7.78%至16.67%的合同SSO。主合同商在每筆分包商發(fā)票付款時,須扣留發(fā)票金額的5%,并扣留最后一筆發(fā)票全額。合同結束,分包商憑SSO機構簽發(fā)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向主合同商申請釋放之前扣留款項。在回購合同期末,主合同商憑所有合同的SSO繳納證明及員工SSO繳納證明向SSO機構申請回購合同本身的SSO證明,并作為回購合同成本回收及報酬費收取的支持文件。否則NIOC一定不會同意成本足額回收。尤其要注意的是非伊朗籍員工SSO的處理。SSO法規(guī)明確,如果非伊朗員工能證明自己已在其他國家社會保險系統(tǒng)的覆蓋之下,且經伊朗駐該國領事館公證、認證,可以免交伊朗個人SSO。但執(zhí)行過程中,免交絕非易事,合同期末拿到SSO清繳證明困難重重。如果外籍員工繳納本部分員工,首先成本增加,其次NIOC會對其合理性予以質疑,進而拒絕確認為可回收成本。穩(wěn)妥的辦法是,通過律師,取得SSO機構對此問題的書面確認,并就該確認與NIOC探討,取得其對SSO處理方案的書面認可。

總體來講,伊朗回購合同框架清晰,但風險點具有隱蔽性。加強回購合同風險的系統(tǒng)研究,在其框架范圍內尋求合同者利益最大化,是實現(xiàn)我們在伊朗預期利益的前提,也是中國石油海外事業(yè)科學發(fā)展的必然要求。回購合同風險多樣,涉及經濟利益巨大,需要我們不斷深化認識,本文通過對回購合同商務風險的分析,希望有助于海外石油工作者增強談判好、執(zhí)行好回購合同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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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羅承先. 伊朗石油工業(yè)現(xiàn)狀與引進外資情況[J]. 當代石油石化, 2005, 13, (8), 41-44.

[3]郝衛(wèi)東,王玉生,尹秀玲.回購合同模式及其經濟評價方法研究[J].石油化工技術經濟,2005(6):26-29.

[4]馬宏偉.伊朗回購合同關鍵經濟商務條款分析[J].國際石油經濟,2007(7):50-56.

第7篇:風險合同范文

一、合同債權轉讓的條件

(一)須存在有效的合同債權

(二)合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達成轉讓協(xié)議

合同債權轉讓協(xié)議應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原合同依法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轉讓協(xié)議也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否則不產生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原合同應當依法進行審批、登記手續(xù)的,合同債權轉讓協(xié)議也應當進行相應的審批、登記手續(xù),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

(三)轉讓的合同債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

不得進行合同轉讓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種:(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主要有:合同的標的與當事人的人身關系相關的合同債權,不作為的合同債權,與第三人利益有關的合同債權。例如,特定演員的演出合同,不得轉讓。(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3)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當事人不得轉讓。

(四)合同債權轉讓協(xié)議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法》第80條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薄皞鶛嗳宿D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p>

(1)債權轉讓的通知應當在到達債務人時產生法律效力。

(2)債權轉讓通知應當由債權人對債務人發(fā)出。

(3)合同債權轉讓通知的時間,應當在債務人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之前進行,如果通知到達債務人的時間晚于債務人的實際履行的,對債務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二、債權讓與合同中轉讓人、受讓人的法律風險

(一)轉讓人的法律風險

1、表見讓與,即當債權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后,即使讓與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債務人基于對通知事實的信賴而向受讓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見讓與情況下,債務人向受讓人清償債務后,債權人無權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2、債務人與受讓人惡意串通,如受讓人與讓與人簽訂分期支付轉讓對價的合同,并約定支付首期(很小數額對價)對價后若干日內,讓與人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債務人立即向受讓人履行全部債務,然后受讓人玩失蹤而損害讓與人的利益。

(二)受讓人的法律風險

1、受讓的債權難以實現(xiàn)。如受讓人接受了申請法院執(zhí)行的債權憑證、生效判決書項下的債權,但債務人下落不明而無法實現(xiàn)債權;或者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受讓人取得該債權時就已喪失了勝訴權,導致債權成為“自然債務”而難以實現(xiàn)

2、《合同法》規(guī)定,債權轉讓的,債權人應當通知債務人,但由于規(guī)定過于簡略,實踐中容易出現(xiàn)以下問題:

(1)在法律對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沒有做出規(guī)定,讓與合同雙方也沒有約定的情形下,債權人有時不知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或者怠于履行通知的義務,致使債務人不知向受讓人清償債務,使債權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法律對于債權人采取何種形式通知債務人并未做出明確規(guī)定,通常債權人可采用口頭、書面、公告等形式。采用口頭通知的,如電話,因為不易留下證據,債務人為了達到拖延履行義務的目的,往往會否認收到了通知,受讓人不能及時實現(xiàn)債權;公告也是通知的一種形式,通常是在債務人下落不明或債權人無法找到債務人情況下采用,但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的債權時則有特別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第六條規(guī)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后,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通知義務?!痹趯徟袑嵺`中,法院往往把這條的適用對象擴大至資產管理公司或銀行對一般受讓人的債權轉讓行為中。由于公告也視為通知,在債務人無法找到的情況下,給受讓人實現(xiàn)受讓債權也會帶來巨大困難。

3、受讓債權存在瑕疵。由于債權讓與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一性,因而債權原有的瑕疵也隨之轉移于受讓人,債務人接到讓與通知后,對讓與人的一切抗辯,均可對抗受讓人,并且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同時到期的債權的,還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4、債權二重讓與的風險。因債權讓與并不要求公示,受讓人就無從知道債權是否已被重復讓與,當債權人就同一債權重復讓與其他人時,受讓人難免會受到損害。

三、債權轉讓法律風險的防范

(一)針對表見讓與的風險,讓與人應本著謹慎的原則,慎查合同的生效條件,在未如數收到受讓人對價的情況下,不向債務人送達債權讓與的通知,這樣也可以防范受讓人與債務人惡意串通,損害債權讓與人合法權益的風險。

(二)受讓人對債權讓與法律風險的防范

1、避免簽訂已過訴訟時效或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讓與的風險,受讓人在與債權人進行談判時,應盡量聘請律師參與談判和調查,要求債權人提供催收債權的通知,以及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往來信函,由律師判斷該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從而確定是否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前受讓人還應自行或聘請律師調查債務人的相關情況,如住所、財產狀況等,如經調查發(fā)現(xiàn)債務人住所無法找到同時其財產下落不明的,即使債權轉讓的對價很低,受讓人也不應貪圖紙上富貴而簽訂合同,避免利益受損。

2、對于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轉讓合同中應做出明確約定,要求債權人須于合同簽訂后×日內通知債務人,并約定通知的形式。在接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或國有銀行轉讓的債權時應特別注意,由于他們的利益受到“國寶級”的特別保護,因此不要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陰招和美麗的謊言,而輕信債務人的地址明確且隨時能找到債務人。因為如前所述,審判實務中法院往往對《規(guī)定》擴大適用,即使債務人下落不明或已不存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或國有銀行的公告仍被認可履行了通知義務。因此,在與國有銀行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洽談債權轉讓事宜時,更應聘請律師把關。

3、為防止受讓瑕疵債權,受讓人在受讓債權前應進行充分調查了解,包括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等,并要求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為避免債權二重讓與的情況發(fā)生,受讓人必須注意落實以下防范措施:

(1)設立債權人保證條款,如:債權人明確聲明合同項下的債權無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且權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強制執(zhí)行的情況或已設擔保;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債權人沒有與第三方簽訂過本合同項下債權讓與合同;并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8篇:風險合同范文

本文選題為承包商施工合同風險管理,目的在于探討承包商如何通過認識施工合同管理的風險來源,做好風險防范措施,以便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增強承包商的競爭力,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關鍵詞】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一、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內容

(一)進度管理

施工進度管理是指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按經審批的工程進度計劃,采用適當的方法定期跟蹤、檢查工程實際進度狀況,與計劃進度對照、比較找出兩者之間的偏差,并對產生偏差的各種因素及影響工程目標的程度進行分析與評估,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調整工程進度計劃,使工程進度在計劃執(zhí)行中不斷完善,直至按設定的工期目標(項目竣工)即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增加工程造價的條件下提前完成。

合同工期確定后,工程施工進度控制的任務,就是根據進度目標確定實施方案,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控制和調整,以實現(xiàn)進度控制的目標,具體的講,進度控制的任務是進行進度規(guī)劃、進度控制和進度協(xié)調。

(二)質量管理

工程施工中的質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施工合同的質量控制涉及許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個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會使工程質量無法達到預期的標準。質量控制是在明確的質量目標條件下通過行動方案和資源配置的計劃、實施、檢查和監(jiān)督來實現(xiàn)預期目標的過程。承包商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圖紙質量等級以及工程師的指令認真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隨時接受工程師對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竣工工程等質量的檢查、驗收與監(jiān)督。

(三)合同價款管理

施工合同價款,是按有關規(guī)定和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出來的,用以支付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這是合同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根據是否經過招投標,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分為兩種情況: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與承包商根據招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依據審定的預(概)算書,由發(fā)包人與承包商在書面合同中約定。規(guī)定合同價款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工程價款的調整程序:承包商應當在合同約定的調整因素的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將其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發(fā)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當合同規(guī)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情況發(fā)生后,承包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知發(fā)包人,或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調整報告,發(fā)包人可以根據有關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和調整的金額,并書面通知承包商。

二、施工合同風險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風險來源分類

1.來自工程本身的風險

現(xiàn)代工程規(guī)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術,特殊的工藝,特殊的施工設備,工期緊迫?,F(xiàn)場條件復雜,干擾因素多;施工技術難度大,特殊的自然環(huán)境,如場地狹小,地質條件復雜,氣候條件惡劣;水電供應、建材供應不能保證等風險。

2.來自合同條款的風險

①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否合理是承包商能否贏利的一項重要因素。

②合同類型??們r合同對于承包商來說,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如物價波動、氣候條件惡劣、地質地基條件差及其他意外困難等。單價合同有利于減少投標階段承包商因不能合理預見合同履行中可能發(fā)生的不確定因素而產生的風險。成本加酬金合同對承包商來說風險很小,但利潤也相對較低。

③工程款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等支付時間及方式給承包商帶來的風險。

④工程變更風險。作為承包商,工程變更直接影響其自身利益。

⑤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嚴密,致使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合同存在單方面約束性,雙方責權不平等。合同內沒有因第三方影響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的約定條款等。

3.來自承包商自身的風險

承包商的能力、資信、企業(yè)規(guī)模、管理水平、目標與動機、目前經營狀況、過去同類工程經驗、企業(yè)經營戰(zhàn)略等。承包商的施工工藝、施工技術、設備水平等是否能滿足工程建設項目的要求;承包商報價風險,報價太高可能失去中標機會,報價太低可能賠本或廢標;承包商的資金風險,資金是否雄厚,如果承包商沒有一定的資金儲備,可能在建筑市場立足較難。

4.來自發(fā)包人方面的風險

來自發(fā)包人的風險主要有:發(fā)包人的資質信譽風險,發(fā)包人的注冊資本、建設期資金渠道、銀行貸款的條件、經濟狀況以及以往的經營狀況、履約能力、管理水平和能力,發(fā)包人的目標和動機,期望對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涉及訴訟的情況、發(fā)包人對承包商的信任程度,發(fā)包人對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要求等。

5.來自經濟、自然方面的風險

經濟方面的風險主要有:要素市場價格的浮動,如勞動力、材料設備市場價格上漲,直接增加成本;由業(yè)主供應的設備或材料質量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通貨膨脹、匯率調整、工資和物價上漲等。物價和貨幣風險在承包工程中經常出現(xiàn),而且影響很大。

發(fā)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時可能帶來承包商的風險。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二)施工合同風險防范措施

對于承包商,在任何一份工程施工合同中,問題和風險總是存在的,除了成本加酬金合同不承擔風險,沒有絕對完美和雙方責權利關系絕對平衡的合同。對分析出來的合同風險必須認真研究對策,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視合同風險防范。

1.研究招標文件,確定是否投標

投標之前,承包商要對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吃透發(fā)包人意圖和要求,進行招標文件的總體檢查,包括文件的完備性,工程招標的法律條件,然后分三部分進行全面分析:

①招標條件分析。分析的對象是投標人須知,通過分析不僅掌握招標過程和各項要求,對投標報價工作作出具體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標風險。

②工程技術文件分析。即詳細勘察現(xiàn)場,進行圖紙會審,工程量復核,圖紙和規(guī)范中的問題分析。在此基礎上進行材料、設備的分析,作實施方案,進行詢價。

③合同文本分析。分析的對象是合同協(xié)議書和合同條件。重點分析合同范圍、類型、合同工期、質量、支付方式、違約、索賠、爭議處理等合同條款。

仔細研究和分析招標文件后,認真分析自身的情況:本公司的優(yōu)勢和劣勢、技術水平、施工力量、資金狀況、同類工程經驗、現(xiàn)有的在施工程數量等。調查了解發(fā)包人的資信狀況,系統(tǒng)調查該工程投資主體及資金到位率等諸多方面情況,明確參加投標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標可能性的影響因素,根據本單位施工經驗及人員、設備、資金、戰(zhàn)略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投標。

建筑市場是買方市場,投標報價的競爭異常激烈,承包商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經營狀況不飽滿的情況,選擇投標與否的余地很小。一般情況下,只要接到業(yè)主的投標邀請,承包商都積極響應參加投標。這主要是基于四種考慮:第一,參加投標項目多,自然中標機會也多;第二,經常參加投標,在公眾面前出現(xiàn)的機會也多,起到了廣告宣傳的作用;第三,通過參加投標,積累經驗,掌握市場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競爭對手的慣用策略;第四,承包商拒絕業(yè)主的投標邀請,有可能破壞信譽度,從而失去收到投標邀請的機會。

2.認真編制投標書

承包商要盡可能在投標書中做出響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條款,根據發(fā)包人提出的要求,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履約的風險。投標書中尤其注意施工工期的承諾要切合實際。工期短、造價低、質量好是人們對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提出的三大基本要求??s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業(yè)經常性的實際支出,從而降低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但合同一經簽訂,施工企業(yè)就要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但是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影響施工生產,給履約帶來種種困難。若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違約處罰,影響施工企業(yè)的信譽,給企業(yè)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在編制標書時,不要為了中標而編標,不顧工程中標后的投入代價有多大,任意承諾提前工期,給今后施工生產保工期造成壓力。致使企業(yè)為了確保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不計成本保工期,擴大了成本的開支,使本該盈利的工程變成虧損項目。對多數工程來說,合同中一般規(guī)定對提前完工工程項目,有獎勵,若能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務,不但節(jié)約了投入,而且還能得到甲方的獎勵,取得名利雙收的功效。

3.依法簽訂合同

《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笔袌鼋洕欠ㄖ平洕?,對合同的約定內容的法律作用也越來越被當事人所重視。涉及施工階段的法律、法規(guī)是保護工程承發(fā)包雙方利益的法律依據。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這些法律法規(guī),才能加強用法律保護自己利益的意識,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風險。

4.使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完整,條款齊全,雙方責任明確、平衡,風險較小,對一些不可避免的風險,分擔比較公正合理。雙方應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將合同條款認真研究,逐條推敲。除執(zhí)行通用條款外,對工程的一些具體要求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要特別注意合同用語的嚴密性,不能使用“爭取”等不規(guī)范用語,前后條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項約定都必須非常具體。例如:一方面是具體開工條件方面的約定。由發(fā)包人完成的施工場地“三通一平”,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點,開通的時間、路面的要求;施工場地的面積和應達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響開工的責任等,如果由于發(fā)包方的原因導致承包方不能如期開工,則工期順延。另一方面是合同價款的約定。如果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如建筑規(guī)模擴大,裝飾水平提高,主要材料價格超過合同價款內相應價格一定幅度因素,不包括在風險范圍內,在合同條款中必須注明: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約定方法可采用系數法,即以合同價款為基礎,確定一個百分比率,作為計算風險費用的方法。也可采用絕對值法,如將風險費用定為若干萬元;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辦法。如遇設計有重大變更,采用原合同造價的計算方法調整,主要材料價格變動超過合同價款內相應價格一定幅度時,采用超過部分按實調整方法等。通過合同談判,使發(fā)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認識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擔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并對工程風險通過合同條款在合同雙方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5.建立信用擔保制度

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發(fā)包人和承包商是平等的法律關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擔保制度時必須遵循對等原則,即發(fā)包人和承包商必須按照規(guī)定提供信用擔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擔保時要求對方提供信用擔保。

6.通過購買工程保險轉移風險

工程保險是承包商轉移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當出現(xiàn)保險范圍內的風險,造成財務損失時,承包商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以獲得一定數量的賠償。一般在招標文件中,發(fā)包人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種類,并在工程開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險作出審查和批準。通常承包工程保險有:工程一切險;施工設備保險;第三方責任險;人身傷亡保險等。承包商應充分了解這些保險所保的風險范圍、保險金計算、賠償方法、程序、賠償額等詳細情況。

7.承包商可以將一些風險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轉嫁風險。或建立聯(lián)合體,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承擔風險等。

綜上所述,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風險,就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標文件,把標書做到最優(yōu),合同報價最合理:加強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場的價格動態(tài):在執(zhí)行合同的全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和分析工程風險:推行索賠制度:管好分包商減少風險事件。

注釋

[1]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參考教材編寫委員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1

第9篇:風險合同范文

一般情況下,可以將合同的管理過程劃分為5個階段:準備階段、招評標階段、決標和合同簽署階段、合同實施階段、完工驗收和決算階段,在各階段中,由于工作質量或是其他的情況都有可能導致變更、索賠的出現(xiàn)。

1.1準備階段此階段是合同管理的一個基礎階段,若是招標的文件不夠科學、準確,編制的合同文件也較為粗糙,就會導致該工程的合同管理出現(xiàn)先天不足的情況,實施的過程中變更以及索賠是絕對無法避免的,甚至會使其變更、索賠金額比例大大提高。

1.2招評標階段此階段對合同管理的好壞也會產生直接性的影響。若是對投標人其資質的預審不夠認真、嚴格,使得資質不達標的投標人入圍并且中標,則會產生嚴重的后果。其后的工程施工過程中,合同工程的質量、進度以及投資都是難以控制的。其次,招評標階段所使用的補遺以及答疑的材料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若是合同文件不夠全面、嚴密,在實施過程中,也會出現(xiàn)對合同中的一些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情況,從而引起索賠。

1.3合同簽訂階段此階段是合同雙方相互承諾、簽約的重要階段。在此階段中,雙方應在不對招標文件的內容產生實質性更改的前提下,對評標中所提出的一些問題或是評標中所發(fā)現(xiàn)潛在問題,在合同談判的過程中,有必要以書面的形式對其加以澄清,從而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變更、索賠。

1.4合同實施階段此階段是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關鍵階段。前三個階段中所隱含的問題都會在該階段全部暴露出來,并且還可能由于一些意外事件的出現(xiàn),或是管理協(xié)調的不善,導致部分原本不應該發(fā)生的變更、索賠出現(xiàn)。

1.5完工驗收和決算階段此階段對該合同工程是否達到所預期的經濟目標的一個總結。尤其是完工決算,其主要是對工程合同中的經濟往來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做一次性的清算。首先,施工單位提出決算申請書,然后經過項目部、監(jiān)理工程師以及內部審核,按照合同條款,對所完成的工程量和費用進行逐項的核實,變更索賠就是審核的重點。

2控制變更索賠風險的對策

2.1控制變更索賠的源頭水利工程質量的高低和設計時制定的質量標準兩者間有著直接的聯(lián)系,而變更量的程度大小能對設計質量造成很嚴重的影響,因此預防變更出現(xiàn),首先就要保證設計的質量。一般而言,為了保證工程的設計質量,會采取如下措施:①設計招標公開化,與中標者簽訂相關合同;②業(yè)主和設計單位簽署資金限額設計合同書,優(yōu)化管理方法;③給勘察設置一個恰當的工作周期;④業(yè)主和設計單位簽署供圖合同書;⑤業(yè)主設置一些恰當的建議獎懲方法。

2.2選擇合適的施工隊伍控制變更索賠的主要依據是編制優(yōu)秀的招標文件,就合同文件而言,重要構成成分的招標文件是業(yè)主就水利水電合同工程想投標者的邀請約定,這也相當于投標者對工程作出的承諾,同時也是挑選投標者的參考標準。假若招標文件里面的所標定的合同條款不完整、不全面、文字有歧義,在執(zhí)行合同的過程中就會出現(xiàn)甲乙雙方對合同條款解釋不一的現(xiàn)象。為了保證合同的嚴謹性,一般都會采取下面的措施:①在招標文件中設計科學合適的工作周期,且要有人性化;②合同中的內容盡量引用規(guī)范的文本內容,避免出現(xiàn)歧義,在簽署之前,最后讓專家審查一遍;③各段工程的施工標段要科學、合乎時間邏輯,保持各段獨立,避免施工干擾的出現(xiàn)。

2.3轉嫁風險損失在雙方簽署合同之后,兩方相應需要承擔的義務以及風險就已經被明確劃分,并具有法律效益,同時雙方各自的權利也被明確規(guī)定,不能出現(xiàn)越俎代庖的現(xiàn)象。然而,在每個工程的施工過程都是一段漫長的工期,在這個過程中若是發(fā)生了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事故災難都是在簽署合同前不能預料的,所以為了避免這些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就要依據合同的相關條款,讓簽署的某方購買相應的保險。

3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