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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風險;成因;防范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由于審計人員本身的失誤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結論不公允、不真實,而對被審單位相關責任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做出不恰當評價的風險。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和審計環(huán)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審計技術力量。如果簡化了審計程序,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使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xù)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會計等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fā)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fā)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不完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guī)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fā)事件,堅持“積極穩(wěn)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因此,為了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第一,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度,避免審計風險。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jiān)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尤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規(guī)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jiān)督形式。
第二,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guī)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干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核關。
第三,有效利用社會審計的工作成果。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yè)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
第四,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yǎng)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yè)培訓,開展后續(xù)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yǎng)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審計風險,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服務。
第五,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chuàng)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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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個人業(yè)績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2-0-02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及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具有審計工作的一般特點,同時還具有其獨特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計的工作要求不同。由于涉及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界定和評價,因此在實施審計時,需要特別講求政策,對審計人員的政策水平要求高。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熟悉財經法規(guī),而且要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經濟工作中心和重點,地方經濟發(fā)展的思路,了解干部管理和監(jiān)督政策和制度。在審計的過程中,必須遵循依法審計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審計的立項依據不同。常規(guī)審計的立項依據除審計法規(guī),審計機關可以自行確定審計項目。而經濟責任審計立項依據主要是組織、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審計提請或委托,并經政府主要負責人批準實施的,其審計服務的對象是干部監(jiān)督部門。
(三)審計的目的不同。常規(guī)審計的對象一般指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活動,財產實物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和有效性。而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是指各級地方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國有企業(yè)法定代表涉及的經濟決策活動、財政財務管理活動,以及監(jiān)督和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作出客觀評價。
(四)審計的時間跨度不同。常規(guī)審計的時間跨度與會計年度相一致,一般為一個預算年度或會計年度。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與被審計領導干部的任職期限相一致,其時間跨度可以分為3年,5年,甚至更長的年份。
二、當前經濟責任審計的不足和問題
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成為基層審計機關一項主要任務,并由離任審計逐步轉入任中審計,該項工作推進正處于一個關鍵時期,但目前還存在審計結果利用率低,審與用之間“兩張皮”等問題。無論是實施該項審計的主體還是審計對象均存在亟待改進的地方。
(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存在的不足。
1.方法傳統(tǒng),內容單一,廣度和深度有待加強。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采用公告審計,查閱,座談,審計公示等方法,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在任期內財政財務基本收支平衡,調查,評價上。對單位的負債,專項資金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缺少具體的量化、對比和分析。
2.審計不能滿足任務要求。一方面審計人員不足,審計力量薄弱,而經濟責任審計時間緊,任務重,無法滿足審計任務的要求,導致審計工作被動應付。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涉及范圍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有熟練的業(yè)務素質,還應該掌握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地方經濟發(fā)展思路,熟悉法律,金融等相關知識,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
3.評價體制不健全,責任難界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細化和完善責任界定不明確,特別是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黨政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事業(yè)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沒有出臺各自不同的評價體制完善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的評價辦法。加之,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難以保證評價質量。
(二)經濟責任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從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看,被審計領導能努力完成各項經濟指標,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違規(guī)違紀問題,有些問題還比較嚴重,且?guī)в衅毡樾?、傾向性特點,有的問題屬屢查屢犯。
1.決算不實,收支違規(guī)現象仍比較突出。存在虛報收入,預算虛假平衡問題。財政收支缺口大,可用財力匱乏。虛增收入、搞虛假平衡,不僅使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不能及時到位,而且又加大了下一年收入任務,形成惡性循環(huán),造成了一定的財政風險。
2.費用控制不嚴,招待費超支現象普遍。財經法紀觀念不強,財政預算管理措施執(zhí)行不到位。近幾年來,為加強財政預算管理,財政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預算管理、會計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有些方面仍沒有執(zhí)行到位。如亂收費、預算外收入未上繳專戶、未按規(guī)定進行政府采購、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公款私存、欠繳稅費、不合規(guī)票據入賬等問題屢禁不止。
三、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思路及對策
審計分析認為,片面追求政績虛增指標,是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前提條件??捎秘斄Σ蛔?,支出控制不力是形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而內部管理松弛,外部監(jiān)督不力,則是導致違規(guī)違紀問題多發(fā)的重要因素。領導重視不夠,制度約束乏力,則是違規(guī)違紀屢禁不止的內在根源。
(一)建立健全“先審后離”制度,強化任期輪審制度。應逐步建立以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審計為輔,對重點領導干部進行任期內輪審的審計模式。建立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是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內在要求。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不能簡單、硬性地要求對所有領導干部進行任期內輪審或“逢離必審”,應有計劃地選擇一批重點地區(qū)、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任中審計,力爭做到在新一屆黨委和政府任期內對上述領導干部輪審一遍。
(二)加強審計計劃管理,審計內容應有針對性。一方面,要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建立被審計單位數據庫,全面了解和掌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按照被審計領導干部工作崗位性質、經濟責任的復雜程度等因素,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的年度計劃。另一方面,要堅持全面審計,不僅要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還應包括各項經濟指標的程度帶來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重點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其次,還要審計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重點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jiān)督要求,廉政建設的執(zhí)行情況。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統(tǒng)籌考慮審計資源和干部管理監(jiān)督的需要,通過加強審計計劃管理和創(chuàng)新組織方式,切實加大對重點地區(qū)、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審計力度,在確定審計數量時,應當量力而行,做到依法審計,確保質量。
(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審計隊伍建設。目前,許多地方已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對加強組織領導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兩辦《規(guī)定》實施以來,多數由黨委或者政府的主要領導同志擔任組長,領導力度更大、效果更好。但是還存在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成員經常變動的,未及時進行調整,未落實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為同級審計機關副職領導或者同職級領導規(guī)定,有的地方未確保審計機關履行經濟責任審計職責所必需的機構和人員等等問題。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和政府的支持,全面落實兩辦《規(guī)定》要求,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科學發(fā)展提供組織和人才保障。同時,要定期開展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論培訓和業(yè)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實施分層次培訓,在培訓基本審計業(yè)務的基礎上,培育一批熟悉工程技術,法律,經濟管理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同時,要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建設。通過加強培訓、研討交流、實戰(zhàn)鍛煉等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政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問題 解決措施
在我國審計工作中,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是一項重大的改革和突破,為我國審計工作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指明了道路,經濟責任審計作為監(jiān)督和管理干部的重要制度,其具有其它審計無法比擬和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確保國家資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還是在完善領導干部監(jiān)督管理工作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已經是當前我國審計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但就目前來看,我國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仍存在諸多不足,因而作為審計人員必須認真分析當前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不足,并針對這些不足找出解決措施,以求使審計工作得到改善。
一、當前我國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不足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我國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面進行了不斷的完善,尤其是審計方法,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多次改進,已經縮短了和國際間的距離。但是在審計實踐中,我們還是發(fā)現了不少存在的問題,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達不到理想要求。筆者認為,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guī)亟待完善
當前,就從滿足我們的實際要求來看,經濟責任審計不管是在立法和在制度規(guī)范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雖然國家近年來修訂和完善了諸多勇于經濟責任審計責任規(guī)范的相關法律條文,但在描述方面大都具有較強的宏觀性,而具有可操控性的內容則相對較少。沒有明確的制度,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必須遵守的準則和審計程序、文書、內容以及書面語言使用等諸多方面進行說明和規(guī)范,導致審計人員難以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可操控性不強,從而給審計機構就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的障礙,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難以得到有效的規(guī)避。
(二)審計方式方法亟待改進和規(guī)范,難以突出審計重點
在審計方法方法來看,主要采用一般的審計方式,而經濟責任審計則是包含了法律、經濟、行政等諸多方面的內容,其具有的復雜性和規(guī)范性可想而知,因而對當前的審計方式方法進行不斷的改進和規(guī)范成為當前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大課題。與此同時,由于審計方式方法的落后,導致審計的內容往往難以面面俱到,尤其是當前的審計主要集中在財政財務的收支審計,而對領導干部是否將經濟責任落實到位與否進行全面有效的審計,加上一些審計人員的素質水平不足,往往只注重財務數據,而難以對其進行理性的分析,只注重問題的發(fā)現,而對責任的所在往往忽略,尤其是將任期審計的項目按照一般的項目進行進行普通的審計,導致審計的效率與質量的低下。
(三)審計隊伍操守與素養(yǎng)有待提高
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方面也是牽制其發(fā)展的重要因素?,F有經濟責任審計隊伍構成中,具有復合專業(yè)背景的從業(yè)人員較少,大多僅有的單科專業(yè)知識,不足以應付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而引致的多元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特別是在面臨涉外受審單位的審計任務時,我國審計人員往往因復雜的外國經濟社會法律事務而顯得手足無措。
(四)審計成果的利用水平低下
一是當前對審計結構的利用不足,往往審計結果的報告要比組織部門的干部選拔和任用要遲;二是審計的結果沒有有效的制度進行保障,而其涉及的范圍又是紀檢、監(jiān)察以及組織和人事等多個部門,導致其運用過程中往往被打折扣;三是對于審計結果的應用鎖采取的衡量標準往往不相同,這主要是因為當前對于審計結果的應用缺乏統(tǒng)一衡量的標準,使得審計結果與促進干部管理和用人機制的改革需要不相符。
二、經濟責任審計解決對策
(一)不斷完善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guī)
在目前的基礎上,對我國當前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不斷完善,對其審計的范圍、對象、程序以及因違法應承擔的相應責任等進行不斷完善,提高審計程序的可操控性,并對各種審計公文體系進行不斷規(guī)范,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對審計方式方法進行改進和規(guī)范,致力于審計重點的突出
在審核方式方法上,應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實際,既要將經濟責任審計和績效審計進行有機的結合,又要做到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與任中任前審計相結合。這樣在確保審計工作面面俱到的同時,將審計重點體現出來。
(三)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利用率
為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利用率,就應結合事實對審計數據進行科學客觀的分析,確保其有理有據,為收閱報告的人員更加透徹和清晰的認識報告審查出來的問題,從而更好地選拔和任用干部。
(四)著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水平
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的提升,應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著力提高其專業(yè)水平,并在選拔過程中對選拔制度和體系進行不斷的完善,以選拔更多優(yōu)秀的審計人員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為這項工作的開展奠定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
三、結束語
總之,經濟責任審計關系到一國經濟運行的整體,也與各受審單位的正常高效運轉密不可分,只有從制度規(guī)范、隊伍建設和過程控制入手,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建設,才能助推其進一步深化發(fā)展和前進,相信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一定會得到質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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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 F830 [文獻標識碼] B
一、引言
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實行審計在我國由來已久,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之下加強對領導干部監(jiān)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經濟工作的評價以及領導干部選拔的重要依據。與一般的審計過程相比,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加復雜,其審計結果更加重要,會直接關系到我國領導干部對的廉潔和高效,直接關系到我國領導干部隊伍的純潔性,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嚴格遵守審計制度,規(guī)范審計程序,保證審計過程的科學嚴謹,審計結果真實可靠,監(jiān)督和引導我國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積極促進地區(qū)經濟建設。但當前我國部分地區(qū)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在審計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嚴重的干擾著我國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正常進行。本文將分析部分地區(qū)在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多年基層審計研究和工作經驗給出具體可行的解決對策,為我國完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提供借鑒和參考。
二、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作用分析
我國是一個民主集中制的社會主義國家,領導干部擔負著經濟建設的重任,領導干部隊伍的廉潔性和高效性直接影響著我黨的執(zhí)政能力,加強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意義重大,具體表現如下:
1.有效加強對領導干部監(jiān)督,防止產生腐敗
通過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有效的加強對領導干部行政行為的監(jiān)督,防止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從根源上防止了腐敗現象的產生,有利于保證我國領導干部隊伍的純潔性。
2.提高領導干部工作效率,積累工作業(yè)績
經濟責任審計不僅僅是對領導干部廉潔性的審計和評價,也包括對領導干部任期內重大經濟建設指標完成情況、重大決策的科學性以及個人廉政高效等多方面做出的綜合審計和評價,通過綜合審計和評價可以有效地提高領導干部的工作效率。
3.加強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內在素質
對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防止的產生,提高領導干部的執(zhí)政能力,保持現有領導干部隊伍的純潔性和高效性。同時,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也是領導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據,通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科學合理的提拔優(yōu)秀領導干部,加強我國領導干部隊伍建設。
三、當前部分地區(qū)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1.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復雜的審計過程,其審計結果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但部分地區(qū)對其認識不足,不能有效的發(fā)揮審計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對領導干部任期工作的一個總結和檢查,沒有將審計上升到監(jiān)督和評價的高度。第二,認為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僅僅是形式主義,沒有將審計工作落到實處,背離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初衷。
2.經濟責任審計范圍不明確,干部管理體制不完善
明確的審計范圍以及規(guī)范統(tǒng)一的審計程序是審計順利進行的基礎。雖然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我國已經推行多年,并且對我國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縱觀幾十年的發(fā)展過程不難看出,我國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有很多不規(guī)范之處,從各地方政府出臺的相關文件可以看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各不相同。另外,不同地方審計程序也存在著不規(guī)范之處。依據國家相關政策的規(guī)定,對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該在任期結束后、職位調動前完成。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干部管理體制不合理,對干部在任期間的監(jiān)督和審計工作比較欠缺,很多領導干部在任期內具有過大的職權,審計部門無法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只能在領導干部調離或卸任之后開展審計工作,嚴重違背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原則。
3.審計人員不足,審計經費短缺
高素質的審計人員以及適度的審計經費支持是完成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支持與保證。與一般的審計工作相比,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加復雜,審計內容不僅僅包括領導干部的財務問題,還要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行政管理以及經濟建設等多方面進行科學全面的審計和評價;同時,我國政府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繁重,相關統(tǒng)計顯示經濟責任審計大體上占縣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總量的50%-60%,有的甚至占70%以上。但與之對應的是當前我國政府缺乏具有綜合素質的審計人員隊伍,不能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人才保證。另外,經濟責任審計時間跨度大,審計內容豐富,必須要以一定的經費支撐為基礎,但部分地方政府對審計部門的經費支持力度太小,不能支持相關審計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完成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審計,造成審計質量低下。
4.評價指標設置不合理,未能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
評價指標體系是審計人員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只有設立完善的評價指標體系才能保證審計過程和結果的科學有效性。但在我國部分地區(qū),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體系設置不合理,很多指標的設置過于陳舊,沒有依據當地經濟發(fā)展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經濟的發(fā)展方向設置科學完善的評價指標體系。另外,部分地區(qū)的評價指標體系也過于單一,僅僅從廉潔從政以及經濟發(fā)展兩方面設立指標,沒有考慮對社會進步和環(huán)境指標,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沒有充分結合當地老百姓的需求和利益,審計過程沒有體現科學可持續(xù)的發(fā)展觀,這種評價指標體系不能體現出領導干部任期內所做工作的長期價值,也不能對領導干任期工作作出科學評判。
四、完善我國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1.強化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
強化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需從三個方面入手。第一,相關領導干部需要端正態(tài)度,為審計人員提供真實可靠的材料,積極配合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第二,審計人員需要提高認識,意識到審計工作所承擔的重要責任以及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學嚴謹的態(tài)度對待審計工作,將審計工作落到實處,防止審計形式主義的出現。第三,上級行政主管單位以及紀檢部門需要加強對領導干部以及審計工作的監(jiān)督,增加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保證審計過程都能按照國家政策和法規(guī)進行。
2.明確審計范圍,優(yōu)化干部管理體制
我國是一個民主集中制的社會主義國家,對領導干的任期的經濟責任審計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而開始的,在過去的幾十年發(fā)展過程中,我國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從開始探索不斷走向完善,各方面體制也不斷走向成熟,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之中,部分地區(qū)還存在審計范圍不明確、審計程序不規(guī)范的現象。國家相關部門必須依據我國當前市場經濟發(fā)展現狀以及建設的需要,加快相關審計立法以及規(guī)章制度的建設,進一步明確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規(guī)范審計程序,保證我國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在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規(guī)范下進行。另外,我國部分地區(qū)干部管理體制不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難以對相關干部起到真正的作用。因此,部分地方政府必須規(guī)范干部管理體制,加強對干部的監(jiān)督與管理,嚴格的執(zhí)行國家對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到事前預防、事中監(jiān)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效結合。
3.加快審計人員培養(yǎng),滿足相關審計經費
與一般的審計工作相比,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加復雜,不僅僅需要考慮到領導干部的個人經濟行為,還需要對領導干部的行政管理行為作出綜合的評價,這就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當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人才還比較欠缺,這一方面需要相關部門加快對已有人才隊伍的培訓和教育,提高現有人才隊伍的綜合素質;另一方面,還需要相關的高校加快經濟責任審計人才的培養(yǎng)工作,為我國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另外,經費不足也是制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相關部門也需要為審計人員的工作配套基本所需資金,保證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4.科學設置評價指標體系,納入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審計內容
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是進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國家和老百姓對領導干部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部分地區(qū)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體系過于陳舊,并沒有依據當前經濟發(fā)展形勢制定全新的指標體系。這就需要相關審計部門的人員積極深入基層調研,補充相關基礎知識,了解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現狀以及未來經濟發(fā)展方向,了解老百姓的基本利益需求,制定完善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另外,部分地區(qū)的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還存在著一些誤區(qū),僅僅關注于評價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的經濟建設相關指標的評價,沒有將社會綜合發(fā)展等指標納入到指標體系之中,這也是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的方面。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立醫(yī)院 內部經濟責任 審計 問題 對策
一、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針對的審計對象是醫(yī)院領導干部,是對其在任職期間及職權管理范圍內所擔負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審查。審計內容十分廣泛,不僅涉及到其管理和資金的使用,還包括因資金運作而做出的決策、制度貫徹落實及相關活動等。同時,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是審計部門的自身法定職能,還是醫(yī)院監(jiān)督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審計結果直接與干部獎懲、任用、選拔掛鉤。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包括醫(yī)院內部審計和政府審計部門開展的專業(yè)審計。無論是審計主體、審計內容,還是其審計的目的都具有特殊性。
二、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一)開展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能有效促進醫(yī)院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斷發(fā)展
醫(yī)院有著豐富的衛(wèi)生、人力等資源,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促使各級領導進一步優(yōu)化醫(yī)院資源配置,不斷提升醫(yī)院管理水平。醫(yī)院的經濟責任審計,是貫穿于各級領導整個任職過程中,也貫穿于醫(yī)院整體的經營活動過程中。因此醫(yī)院開展內部審計,不僅有利于醫(yī)院發(fā)現自身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不斷改進自身經營管理中的不足,同時還有利于醫(yī)院領導自我約束,不斷提升自身的經濟管理水平,作出正確的決策,從而促使醫(yī)院能夠更好地適應市場競爭機制,形成良好的醫(yī)療衛(wèi)生管理體制,促進醫(yī)院經濟和社會效益良性發(fā)展。
(二)開展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有效的加強醫(yī)院的內部監(jiān)督力量
醫(yī)院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醫(yī)院內部監(jiān)督監(jiān)察的一種創(chuàng)新。通過對醫(yī)院各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更好地考察使用干部,從根源上起到了防腐的作用。同時,醫(yī)院采用的公開選拔、競聘等干部選拔機制,需要用審計等手段進行必要篩選監(jiān)督,確保選擇的干部能夠更好的履行職責。對于調離、退休的干部來說,也能夠更好地掌握其任職期間的工作情況,更能合理評判其經濟責任。通過審計監(jiān)督,能夠更好地落實好黨風廉政責任制,有效加強醫(yī)院內部各項監(jiān)督,杜絕各種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發(fā)生。
三、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對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認識和審計人員素質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目前,雖然大多數醫(yī)院開展了內部審計,但是有的領導對內部審計的職能和意義卻了解不深,重視程度不夠,加之缺乏專門的審計人才,多是由財務人員兼任,且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素質不高,加之缺乏相關的培訓學習,導致醫(yī)院內部審計無法發(fā)揮其重要作用,不能有效開展各項審計活動,也影響到了其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另外,還有少數人,法律觀念意識不強,沒有認識到審計工作的嚴肅性,對待工作不嚴謹,甚至,發(fā)生違法違規(guī)行為,例如有的管理者對流失的固定資產,進行財務核銷處理,而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使資產盤點成為形式,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響和審計風險。
(二)醫(yī)院內部審計制度、機構有待進一步完善
醫(yī)院的內部審計內容龐雜,如考核業(yè)務科室領導的工作完成情況和醫(yī)療資源利用情況,醫(yī)院職能部門領導的運行成本使用情況和財經紀律遵守情況等等。雖然很多醫(yī)院雖然制定了內部審計制度,但是還沒有形成一套相配套的、較為完善的審計程序和模式。
(三)醫(yī)院經濟責任有待進一步明確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同于其他財務工作,是一項風險系數高的工作,因為它要評定的不僅僅是業(yè)績,更重要的是對責任人的評定,評價不當可能影響被審計人的前途等等。但是目前大多數醫(yī)院都缺乏一套較為明確的責任劃分體制,對醫(yī)院領導,特別是涉及較多崗位的中層領導干部以及一些業(yè)務繁忙的科室,都沒有明確的落實崗位經濟責任制,忽略了對諸如固定資產監(jiān)管等經濟方面上的監(jiān)管。這就造成了權力和責任不清,固定資產浪費流失嚴重,而且一旦出現問題,無法清楚的界定責任,加上審計手段、會計信息、內控系統(tǒng)等不完善,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和較高的審計風險。
四、強化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領導,提高審計從業(yè)人員素質
醫(yī)院領導應該進一步強化對醫(yī)院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認識到它對促進干部履職盡責的重要意義,真正將審計結果與干部監(jiān)督聯系起來。要將經濟責任審計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保證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促進審計工作更加科學化、規(guī)范化,充分發(fā)揮其在醫(yī)院發(fā)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時要強化專業(yè)人員配備,并加強對審計從業(yè)人員的培訓,強化審計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而作為審計從業(yè)人員自身,也要不斷提升自身業(yè)務水平,為醫(yī)院領導作出正確的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合理評價領導管理效益。另外,在審計過程中要時刻保持客觀公正,不做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進一步完善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和機構
醫(yī)院要嚴格執(zhí)行所國家和單位內部所制定的審計制度,認真履行相關審計程序。要按照“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嚴格組織任命程序。要全面開展審計工作,除了開展效益審計,還要開展其他相關審計,并依據審計結果,對醫(yī)院內控制度、財務制度的嚴密性、科學性和適用性進行評估測試,及時提出相應的改進意見,促使醫(yī)院各項規(guī)章制度能有效進行,使內部審計充分發(fā)揮其約束核心作用。同時要成立專門的審計機構,明確審計部門的責任與權限,配備相應的專業(yè)審計人員,確保醫(yī)院各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充分發(fā)揮審計部門的權威性,有效控制財務風險。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審計評價標準,明確經濟責任制
醫(yī)院要根據各部門職能,進一步明確經濟責任制,明確在財經管理中各級領導的權力和責任,不斷健全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體系。通過對各級領導在任期內經濟責任指標完成情況的審計,進一步強化醫(yī)院各級領導的責任意識,促使各級領導不斷提高自身經濟管理水平和廉政管理,為更好地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創(chuàng)造良好的氛圍,也為責任追溯打下扎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應對措施
一、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常見風險
自世紀八十年代起,我國開始推行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近年來,隨著該項工作的深入進行,經濟審計逐漸進入各大企業(yè),起到了明確企事業(yè)單位領導者的經營管理經濟責任并對其實施監(jiān)管的重要作用。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對單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yè)的資產、負債以及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型,以及對其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進行相關審計[1]。
受到企業(yè)經營業(yè)務、管理控制水平以及審計制度、審計成本和審計能力的制約,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往往存在著一些風險,總的來說,是指審計方面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對被審計對象造成的判斷失誤,產生的結果與企業(yè)真實情況不符,從而造成某種損失的現象,而出現審計風險的環(huán)節(jié)范圍較廣,如企業(yè)財務報表、相關會計資料、人員活動記錄等等。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存在會導致較為嚴重的后果,直接造成審計工作的失敗,發(fā)表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對企業(yè)的經營情況產生十分不良的影響。因此,做好企業(yè)經濟審計風險防范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夠幫助企業(yè)正確決策,并推動我國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審計水平。
二、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
(一)審計體制存在缺陷
由于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在我國發(fā)展時間尚短,基礎較為薄弱,因而我國的審計體制上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在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審計機構與被審計企業(yè)應相對獨立,沒有經濟利益方面的聯系或沖突,方能保證審計結構的客觀公正,而我國進行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體制主要是強制性委托,審計機關缺乏相對獨立性,造成了審計結果不準確的風險。審計體制缺陷還體現在監(jiān)督體系的匱乏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不健全方面:不少企業(yè)缺乏對于領導層的監(jiān)管制度,企業(yè)內部領導獨斷專行現象較為嚴重;國內缺乏明確的審計法規(guī)作為制約,也導致了腐敗現象的出現,對審計結果產生負面影響。
(二)審計手段較為落后
在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手段方面,我國仍然采取傳統(tǒng)的審計方法,不能突出審計的重點,僅僅單純的采取抽樣審計復合審計等基礎方法,通過統(tǒng)計企業(yè)賬目、證書、會計表格等內容匯總成為審計報告,并在過程中允許一定的風險出現,以均衡審計風險與審計成本,必然會造成一定的結果誤差。傳統(tǒng)的審計方法在企業(yè)內部控制測評方面存在著較為嚴重的缺陷,手段上的落后也造成了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潛在風險。
(三)審計人員水平不達標
作為造成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重要主觀因素,我國審計機構工作人員的綜合水平尚達不到經濟責任審計的客觀要求,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均有待提高。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需要審計人員具有審計、經濟評估和會計等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同時也需要審計人員具有法律、工程、機械等方面的知識,對工作人員的知識水平綜合結構方面具有較高的要求,而我國相關從業(yè)人員往往知識結構單一,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審計結構不準確,導致審計上的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應對措施
(一)加強內部控制制度評審
內部控制制度評審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有效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關鍵之一。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加強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zhí)行力匱乏的審計對象的的審計力度。企業(yè)的內部控制一般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兩部分,這兩個組成部分系統(tǒng)的對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進行控制。對會計控制實行符合性測試,能夠使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以及范圍更加明確,有效的提高審計的效率,降低相應的審計檢查風險。對管理控制的評審能夠有效識別企業(yè)經營發(fā)展所面臨的潛在風險領域,從而為量化經營風險以及控制審計風險打下堅實的環(huán)境基礎。而將分線基礎審計模式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聯系賬目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將極大的降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出現的幾率,達到控制審計風險的目的。
(二)改進審計手段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時間長,具體工作事項多,同時相關部門對于審計結果的要求急,因此改進審計手段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迫在眉睫。首先應將賬面審計與實際調查結果相結合,通過相關領導責任人員的實際考察,增加審計線索的來源渠道。制定審計公開制度,加強審計工作與群眾的聯系,從基層了解情況杜絕相關人員違紀瞞報的情況。其次是有效利用審計結果,進步的過程就是不斷發(fā)現以前的錯誤并加以改進,因此應充分利用以前年度審計的結果,了解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參考其對現行審計程度的價值,找尋審計的切入點和重點。最后是加強審計的結合性,做到查一級聯系兩級,查內部聯系外調,查賬目聯系實際,通過豐富的審計資料對審計對象進行徹底的審查,給予其公證全面的評審結果。
(三)強化審計隊伍建設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屬于具有較高風險性的工作,需要相應的審計人員具備極高的政治素養(yǎng),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以及專業(yè)的業(yè)務素質。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水平直接關系到審計風險工作的結果,因此應提高相關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水準,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加大對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培訓力度,從政治思想,道德理念,業(yè)務能力以及現代化科技使用能力等方面進行嚴格培養(yǎng),努力構建一支廉潔,嚴謹,高效的經濟責任審計隊伍,來適應現代經濟審計工作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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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yī)院 經濟責任審計 策略
醫(y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醫(yī)療事業(yè)則對于人們的身體健康起著保障作用。當下我國醫(yī)療事業(yè)正積極發(fā)展,為此,提高醫(yī)院廉政建設則至關重要。要實現醫(yī)院醫(yī)療事業(yè)的長遠發(fā)展,就需要認真審計醫(yī)院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針對醫(yī)院黨政主要干部、醫(yī)院財務管理、崗位監(jiān)督、經濟審計責任等方面進行監(jiān)督,不斷提高監(jiān)督效力。因而在醫(yī)院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能夠為醫(yī)院帶來良好的聲譽,塑造醫(yī)院良好的社會形象,幫助醫(yī)院健康有序地發(fā)展。
一、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缺陷
(一)審計效果滯后
不少醫(yī)院都是執(zhí)行離任后審計制度。醫(yī)院干部退休離任以后,審計部門的審計核查取證工作就變得相當困難,審計效率也不高,審計工作難度更大了,因而出現了不少審計風險。一般來說,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完成以后審計部門應該要寫出審計報告,而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結果是不公開的,而這些審計方式使得經濟責任審計和審計結果監(jiān)督聯系不緊密,造成審計結果不佳。同時,上級主管部門和本部門領導不夠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是導致審計滯后的原因之一。
(二)審計方法落后
當前,經濟責任審計效果不理想是因為醫(yī)院的審計還是以人工為主。醫(yī)院的內部審計無法使用高標準的超常審計方法,例如對重要的疑難事項使用內查外調的強力審計方法。一般審計員只能根據內部資料來審計,對審計工作的開展有一定限制。
(三)審計制度不規(guī)范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規(guī)范的責任管理機制和審計操作規(guī)定沒有被有效體現出來,因而很多審計員不知道怎樣去評估醫(yī)院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經常會遇到財政目標被混淆在一起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體來說,存在漏洞的制度讓審計員不能很好地理解審計方面的一些原則性問題,審計工作出現盲目性也在所難免,審計員也經常面臨評估失誤、審計能力有限等問題。
(四)審計隊伍專業(yè)性不強
醫(yī)院不能因為審計單位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而對審計工作不十分重視,因而審計員的配備也不多。醫(yī)院審計工作人員專業(yè)審計知識單薄,業(yè)務能力較低,沒有很好的綜合分析能力。一些審計員通常是以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處理審計問題,使得審計結果的可信度不高。一些審計員沒有豐富的專業(yè)實踐經驗,不能從法律角度去認識經濟責任審計,因而審計員的工作重心多放在財務方面,事前、事中、事后審計工作不連貫。一些審計員沒有強烈的業(yè)務精神,甚至在審計工作中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使審計質量大為降低。
二、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策略分析
(一)堅持先審后用原則
審計工作者必須要知道,經濟責任審計機制十分落實在于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是否到位。要加強事前審計,針對醫(yī)院領導干部實施任中審計,認真檢查領導干部的腐敗行為。在運用審計結構時要構建聯動機制,進行全面監(jiān)督。加強任中審計,將各項審計工作結合起來是最為行之有效的辦法,如此一來還能將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好處展示出來,提升審計效率。
(二)運用不同的審計策略
第一,轉變審計重點。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時間跨度大,被審單位資料多,傳統(tǒng)的審計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審計職責的要求,必須更新審計模式。要全力推動由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向以管理審計、績效審計為主轉變,由注重揭示查處問題向加強機制和制度建設轉變,由監(jiān)督為主向監(jiān)督與服務并重轉變,積極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面轉型。第二,要想全面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障審計質量,就應該運用信息技術實施審計,以科學的系統(tǒng)管理方法開展審計工作。第三,要加強審計部門、紀檢部門、人事部門的交流學習工作,使之相互借鑒有益經驗,提升審計質量。
(三)構建合理的評估機制
建立科學的評估機制是保障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效實施的重要保障。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就是評價經濟責任,以人在某事所負的責任定性。要堅持從實際出發(fā),以法律政策為準繩,以審計事實為依據,對審計事項做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評價。另外,審計部門要重視計量指標,對醫(yī)療的財務狀況、運營流程、發(fā)展能力進行有效評估。只要科學地做到評價工作和評價目標的一致性,才能很好地得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這也是對審計工作的高度負責。審計時要對醫(yī)院領導干部的職權有清楚的認識,能根據經濟責任來評價所有事項??茖W的經濟責任審計評估機制能夠審計結果更加公正。
(四)提高審計人員專業(yè)素養(yǎng)
完善改革審計工作人員的選拔制度, 強化審計職能, 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 大力培養(yǎng)復合型專業(yè)人才。應經常舉辦經濟責任審計專題培訓并開展理論研討,要十分注意加強對黨和政府重大方針政策的學習,樹立全局觀念,培養(yǎng)宏觀意識,學會歷史地、系統(tǒng)地、辯證地看問題。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審計水平,努力把審計隊伍建設成為業(yè)務精、素質高、作風正的過硬隊伍。同時要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嚴謹細微, 有強烈的責任心與事業(yè)心, 為醫(yī)院的經濟責任工作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 結束語
隨著社會醫(yī)患矛盾的增加,醫(yī)療糾紛事故越來越多,人們對醫(yī)療機制的改革也更加重視了。醫(yī)療機制的公開透明化呼聲日益高漲。通過對醫(yī)院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研究發(fā)現,這項工作的獨特性較多,而且審計工作中的問題也不少。要想徹底根治這個問題,就應該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監(jiān)督方案,提高審計人員審計能力,完善審計方面的規(guī)章流程,讓醫(yī)療衛(wèi)生行業(yè)踏踏實實為人們服務,促進醫(yī)院和諧健康發(fā)展。
參考文獻:
一、向“行政問責”拓展
行政問責制是指社會公眾對政府的行政行為進行質疑,對不履行法定行政義務或未承擔相應行政責任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的一種制度。行政問責制其本質是對責任履行情況的監(jiān)督和對不履行或不恰當履行責任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經濟責任審計是行政問責的一種重要形式?!吨腥A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明確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定位。經濟責任審計在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作出評價的同時,主要對黨政領導干部的個人履職行為進行評價,界定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直接導致或間接影響經濟后果等行為應負有的責任。這一規(guī)定與行政問責的本質要求相吻合,為經濟責任審計向行政問責拓展提供了依據。那么,在對市縣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如何實施“行政問責”?筆者認為,第一明確問責主體?!蛾P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暫行規(guī)定》)明確提出:“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履行本規(guī)定的有關職責”。從以上規(guī)定中可知,行政問責主要是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負責。那么作為審計機關,既要問責又不能完全擔當問責角色,怎樣擺正自己的位置呢?一要嚴格審計執(zhí)法,依法依規(guī)處理審計查出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二要加強審計工作中的透明度,對違紀違規(guī)問題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公開審計結果和整改結果;三要不越權處理,應按規(guī)定及時移送處理至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等問責的相關部門。第二明確問責內容。除正確運用《審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有關問責規(guī)定外,還要關注《暫行規(guī)定》,《暫行規(guī)定》第五條規(guī)定了六種應當對領導干部問責的情形。六種情形中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關的有三種,一是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二是因工作失職,致使本地區(qū)、本部門、本系統(tǒng)或者本單位發(fā)生特別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損失的。三是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jiān)督不力,在其職責范圍內發(fā)生特別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損失的。第三完善問責機制。完善問責機制必須實現三大轉型。一是從行政問責向法律問責轉型。相對于法律問責,行政問責具有彈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法律追究堅持的是誰違了法誰就承擔責任的原則,具有直接性的目標性,其懲罰力度是明顯要強于行政問責的。二是從組織問責向個人問責轉型。有些違規(guī)行為雖然在形式上看并不是個人性質的,看似有組織性、系統(tǒng)性,但實施者卻是具體的人。實施全面問責的必要條件就是“法無例外”,堅持權力與責任相對應的原則,確保所有責任人都受到懲處,避免責任追究“追下不追上”現象。三是從行為問責向后果問責轉型。有些違規(guī)行為從行為上看并不很嚴重,但是后果已經危害到國民經濟的良性發(fā)展、政府運作的有效性。行為問責是追究責任的一種快速反應方式,而后果問責則為紀律追究和法律追究進一步掃清了障礙。
二、向“同步審計”拓展
市縣黨委是一個區(qū)域社會發(fā)展的最高決策層和核心,理應對其所在的市縣區(qū)域社會經濟的發(fā)展負有首要責任?!爸粚徥锌h長不審書記”的審計做法,不利于責任的完全落實。通過開展市縣長(書記)同步審計,將避免“只審市縣長不審書記”所帶來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全面、不客觀,甚至有失公平的弊端。筆者認為,實行市縣長(書記)同步審計;應從以下三方面人手:一是完善規(guī)章制度。市縣黨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應和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同步進行,出臺市縣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的政策性規(guī)定,使其規(guī)范化、制度化,并根據市縣黨委書記的職責特點,制定用于指導審計實踐的工作規(guī)范和操作指南,進一步明確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和審計方法。二是確定重點內容。由于職務分工不同,在對市縣黨委書記和市縣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的具體重點和內容肯定不同。對市縣黨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以黨委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的制定和執(zhí)行為主線,以經濟決策權為重點,側重于檢查出臺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方針政策;本地區(qū)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情況;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戰(zhàn)略的制定情況;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和效果;個人遵守廉政規(guī)定情況等。對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以全部政府性資金為主線,以經濟政策執(zhí)行權為重點,側重于檢查貫徹執(zhí)行國家經濟法律法規(guī)、黨和國家關于經濟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和地方黨委制定的政策措施情況;重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個人遵守廉政規(guī)定情況等。三是明晰權責分工。在對市縣長(書記)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必須采取“誰決策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來明確責任界定問題,要充分認識到權力在哪里,責任就在哪里,確定以責任為導向,在“問效”的基礎上“問責”。市縣長(書記)共同決策的,則由市縣長(書記)共同負直接責任;黨委書記應履行職責而未認真履行的,應負直接責任;黨委書記監(jiān)督管理不力的,應負管理責任,市縣長應履行職責而未認真履行的,應負直接責任;市縣長在執(zhí)行中管理不力的,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向“績效審計”拓展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科學發(fā)展觀的落實,審計工作的重心從真實性、合法性審計逐步轉移到績效審計上來了。當前,在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中拓展績效審計,很有必要。因為經濟責任審計是通過對干部任職期間所負責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進而評價和鑒定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這里的效益性與績效審計的三要素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一致。筆者認為,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向績效審計拓展,應該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建立評價體系。要衡量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須依據一個科學的評價體系,所以,能準確反映市場經濟活動效果、領導干部經濟業(yè)績,能體現科學發(fā)展觀要求的綜合評價體系的建立勢在必行。二要完善法律制度。從目前的情況看,績效審計在我國尚在起步階段,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績效審計的不多?!秾徲嫹ā诽岬搅藢︻I導干部所在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性進行審計,但沒有明確地提到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績效審計,也沒有提到績效審計的內容,這給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進行績效審計帶來了一定難度。筆者建議在今后出臺《經濟責任審計條例》中將績效審計明確寫入,使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績效審計有法可依。三要衡量工作業(yè)績。衡量市縣長工作業(yè)績不僅要看經濟指標,還要看經濟指標變化對社會指標和環(huán)境指標變
化的影響和經濟活動結果對社會事業(yè)發(fā)展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影響。在進行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績效審計時應以促進市縣長提高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為重要目標,并確定以關注重要財政性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查處問題和促進改革發(fā)展、完善制度結合起來的審計重點來衡量工作業(yè)績。
四、向“職務消費”拓展
職務消費,顧名思義就是國家公職人員履行公共職務而引起的各種公務消費開支的總稱,主要表現在公務用車、接待、出差、會務、辦公等費用支出。職務消費本身是跟公務有關且不可缺少的消費;雖然職務消費有其合理合法性,但是職務消費具有隱蔽性、難于界定和發(fā)現的特點,所以容易形成監(jiān)督“死角”。由于有效監(jiān)督不到位,致使職務消費中存在的問題難以得到及時查處和解決,職務消費的腐化問.題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嚴重。因此,在市縣長經濟費任審計中拓展職務消費內容,已經刻不容緩。筆者認為,在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中加強職務消費審計,應從以下四方面人手:一是加強制度審查。比如:在公務接待方面:應在飯店接待地點、接待金額標準、接待陪客人數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公務用車方面,實行車輛編制管理、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燃油。二是加強執(zhí)行監(jiān)督。要加強對經費、票據以及財務制度執(zhí)行等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嚴格報批制度,堵住財務管理上的漏洞,及時糾正各種不規(guī)范行為。三是建立公示制度。要定期對領導干部職務消費進行公示,聽取有關部門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公示市縣長消費情況,尤其是老百姓比較關注的政府部門公車使用、辦公設施、公務接待、出國考察培訓等支出情況,使職務消費透明化、公開化。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對領導干部借職務消費之名,行之實或大吃大喝、鋪張浪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除追究責任外,還要按法紀、黨紀、政紀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五、向“成果利用”拓展
【關鍵詞】 高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反腐倡廉
最近不斷爆出的高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事件,可謂一時成為各大媒體的頭條新聞,在一件件觸目驚心的案件曝光后,留給我們審計人員的是無盡的思考,思考我們應如何做好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讓經責審計工作能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干部監(jiān)督管理的作用,將違紀犯罪扼殺在搖籃中,發(fā)揮“免疫功能”,這也是我們每個內審工作者的最大心愿。
一、高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反腐倡廉的關系
1、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加強干部監(jiān)督管理,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
隨著國家對高校教育的重視,財力投入不斷加大,高校經濟活動領域不斷拓寬,高校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發(fā)展中的重要一員,這為高校領導干部施展才干提供了廣闊的舞臺,但同時我們的干部考察工作也面臨著挑戰(zhàn)。實施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其任期工作業(yè)績作出評價,能夠達到客觀、公正地確認其業(yè)績,全面評價考核干部任期業(yè)績的目的,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據,同時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職責,廉潔執(zhí)政。
2、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具有預警作用
高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學校財務資產、教務、招就、科研等各行政職能部門和院、系、所、后勤主要行政負責人及校辦企業(yè)法人代表任職期間、任職期滿或因調動、退休、辭職、免職、撤職等原因離開現職崗位前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監(jiān)督、評價。
高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是學校權力的擁有者及使用者,是學校事務的決策者、管理者,也是我們高校內部最有可能發(fā)生腐敗的群體,對領導干部開展審計,就是提醒和告誡這些關鍵崗位可能的腐敗者,要嚴格認真履行職責,廉潔自律地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以避免違反廉政規(guī)定,故有預警作用。
通過上述兩個方面的論述,可見高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反腐倡廉之間的關系,二者相互聯系,目標一致。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完善權力運行制約監(jiān)督機制,促進領導干部正確履行經濟責任的重要手段。經濟責任審計拓寬了干部監(jiān)督渠道,為客觀公正地評價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據,增強了領導干部財經法制觀念,維護高校的正常經濟秩序,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干部權力的監(jiān)督,是促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項重要監(jiān)督職能。當前一些腐敗現象的特征和反腐敗斗爭的客觀要求,以及經責審計自身具備的職能優(yōu)勢和針對性、直接性的特點,都決定了經責審計在反腐倡廉斗爭中具有的重要作用。
二、加強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反腐倡廉做好助力
1、發(fā)揮“免疫系統(tǒng)”功能,前移經責審計“關口”
目前,高校的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基本都是在干部離任的時候,組織部門才安排審計部門對其進行審計,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不利于對干部問責制的落實,離任的領導干部或退休或升任了更高的職位,使得其經濟責任造成的后果很大部分由后來者承擔,最終導致問責的板子很難打到位,對領導干部的問責流于形式。
將審計監(jiān)督關口前移能夠彌補離任審計責任界定困難的局限。領導干部問責制強調責任的追究與落實,因而,前移審計監(jiān)督的關口,將任前、任中、離任審計相結合,全過程跟蹤監(jiān)督;將任中審計結果記錄于領導干部任期內的考核檔案,強化了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其經濟責任造成的后果也只能由自己承擔。
審計“關口”由離任前移至任中,并使其審計結果直接關系到被審計領導干部個人的利益,其目的在于警示、教育干部,促進其依法行政、科學決策及廉潔自律。與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由于領導干部還在任職中,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負有責無旁貸的糾正責任,因而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能得到較好的執(zhí)行和落實。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擁有決策地位、掌握著一定權力的領導干部們會感到一種較強的約束力,其當家理財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得到增強,促使其悟盡職守地履行受托經濟責任。這就促使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單位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和審計建議或意見,能夠正確認識并且積極對待,邊審計,邊落實,邊整改,不僅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且還能防止和避免經濟行為的“一錯再錯”。不僅能對干部在渾然不知的情況下犯錯誤及時提醒。而且還能調動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單位配合審計工作開展和落實的積極性,使審計監(jiān)督職能得到充分有效的發(fā)揮。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預防、教育和懲處的多重作用,促進領導干部認真履行經濟責任,增強科學、民主決策和規(guī)范行使權力的意識。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將審計監(jiān)督的關口前移,移到權力可能發(fā)生腐敗之前,移到容易發(fā)生腐敗的環(huán)節(jié)和源頭,把腐敗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對于從源頭防止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潔起到重要作用。
2、把干部的權力關進籠子里,發(fā)揮對權力的制衡作用
審計源于受托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是保證和促進受托經濟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經濟責任和經濟權力具有對稱性,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一方面,委托人將控制經濟資源的權力授予了受托方,受托方因此就獲取了支配該經濟資源的權力。另一方面,受托人由于獲取經濟資源而須向委托人承擔責任。基于委托人的愿望和保證受托人經濟權力運用的適當性,產生了對經濟權力審計監(jiān)控的需要,即委托人借助審計來監(jiān)控受托人經濟權力運用的狀況。對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狀況的審計,從另一個視角來看,就是要對履行責任背后的行權情況進行考察。促進受托經濟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必須保證經濟權力的正確運行。經濟責任審計是現代審計制度在中國的一種創(chuàng)新,經濟責任審計的落腳點是對“人”作出評價。經濟責任審計體現了科學發(fā)展觀“以人為本”的理念,針對“人”進行審計,充分發(fā)揮了其對經濟權力監(jiān)控的特點。經濟責任審計對權力行使者的經濟權力行使狀況進行審查,最終對經濟權力的行使狀況作出綜合評價。高校領導干部的經濟權力是由各單項經濟權力組成,經濟責任審計在對被審計人進行綜合評價時,即可對各單項經濟權力進行直接監(jiān)控。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干部權力監(jiān)控的有效方式。
但凡權力的使用都有相對嚴密而有效的監(jiān)督和制約,高校的領導干部一樣也應遵循這樣的規(guī)則,沒有監(jiān)督制約的權力是隨時可能發(fā)生異化的,腐敗即是權力異化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經濟責任審計將領導干部的責任和權力結合起來,并明確告知領導干部,在行使權力時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要對自己經濟行為的結果負責,落實“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的監(jiān)督問責機制,對履行職責全過程的監(jiān)督使經濟責任審計完善了權力運行監(jiān)督機制。
3、強化對審計成果的運用
首先,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轉化為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將其運用到干部的各項考核之中,包括任前考核、表彰考核和晉級考核。任用、表彰在經責審計中得到較好評價的領導干部。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確有經濟責任問題的被審計者,采取相應的懲處辦法。其次,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到學校管理活動之中。對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給予重視,積極采納,對審計中發(fā)現的普遍性問題提請至校級聯席會議進行研究和處理,著重從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分析這些問題發(fā)生的原因,推動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實現高校內部管理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第三是逐步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在一定范圍內對審計報告進行公告,既可以對高校內部各行政機關、學院領導增強約束力和自律性,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fā)生,減少違紀現象的發(fā)生,又可以接受廣大師生員工的監(jiān)督,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參與反腐倡廉監(jiān)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第四是高校應將審計結果作為對全體領導干部進行反腐倡廉教育的客觀依據,做好宣傳工作。對政績突出、廉潔勤政的領導干部予以正面的、積極的表揚宣傳,而對那些普遍性、多發(fā)性的典型案例,總結教訓,借助適當形式開展批評教育活動,發(fā)揮警示教育作用。第五是將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對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評價作為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的考核內容重要依據之一。重視經責審計成果的利用,不僅有利于審計發(fā)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而且有利于發(fā)揮內部審計在反腐倡廉建設的預防、教育、監(jiān)督、懲處等方面的作用。
4、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查辦案件的能力
內部審計工作與紀檢工作兩者都是專業(yè)性較強的工作。由于工作需要,一名合格的高校紀檢人員必須掌握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原則、方針、政策、方法及其他紀檢工作相關的知識,但在財務會計知識方面就比較薄弱。而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主要偏向于財務會計知識、審計知識,對紀檢知識、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的知識相對缺乏,這使得在審計工作中有可能漏掉某些違法違紀行為的線索,影響了內部審計促進反腐倡廉建設作用的發(fā)揮。為此,有必要加強審計隊伍建設,著重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在紀檢業(yè)務與實踐等方面的學習和培訓,從而提高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發(fā)現案件線索與查辦案件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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