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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活動。
第三條公路工程應按本辦法進行竣(交)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條公路工程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
交工驗收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及設計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階段施工或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竣工驗收是綜合評價工程建設成果,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條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的依據是:
(一)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批準的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文件;
(三)批準的招標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六條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負責。
竣工驗收由交通主管部門按項目管理權限負責。交通部負責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相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竣工驗收工作。
第七條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工作應當做到公正、真實和科學。
第二章交工驗收
第八條公路工程(合同段)進行交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完成;
(二)施工單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
(三)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合格;
(四)質量監(jiān)督機構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必要時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檢測任務),并出具檢測意見;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內容編制完成;
(六)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總結。
第九條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驗收條件后,經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由施工單位向項目法人提出申請,項目法人應及時組織對該合同段進行交工驗收。
第十條交工驗收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檢查合同執(zhí)行情況;
(二)檢查施工自檢報告、施工總結報告及施工資料;
(三)檢查監(jiān)理單位獨立抽檢資料、監(jiān)理工作報告及質量評定資料;
(四)檢查工程實體,審查有關資料,包括主要產品質量的抽(檢)測報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數量是否與批準的設計文件相符,是否與工程計量數量一致;
(六)對合同是否全面執(zhí)行、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按交通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格式簽署合同段交工驗收證書;
(七)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辦法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參加交工驗收。擬交付使用的工程,應邀請運營、養(yǎng)護管理單位參加。參加驗收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各合同段參建單位完成交工驗收工作的各項內容,總結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的經驗,對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
設計單位負責檢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與設計相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監(jiān)理單位負責完成監(jiān)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項目法人檢查施工單位的合同執(zhí)行情況,核對工程數量,科學公正地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竣工資料,完成交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十二條項目法人組織監(jiān)理單位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要求對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監(jiān)理單位根據獨立抽檢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當監(jiān)理按規(guī)定完成的獨立抽檢資料不能滿足評定要求時,可以采用經監(jiān)理確認的施工自檢資料。
項目法人根據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及平時掌握的情況,對監(jiān)理單位所做的工程質量評定進行審定。
第十三條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采用所含各單位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驗收結束后,由項目法人對整個工程項目進行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評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工程質量等級評定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質量評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為合格,小于75分的為不合格。
第十四條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項目法人應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要求及時完成項目交工驗收報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向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向相應的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質量監(jiān)督機構應向交通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的檢測報告。交通主管部門在15天內未對備案的項目交工驗收報告提出異議,項目法人可開放交通進入試運營期。試運營期不得超過3年。
第十五條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由施工單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公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通車試運營2年后;
(二)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并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
(三)工程決算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辦法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已經審計,并經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認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內容完成;
(五)對需進行檔案、環(huán)保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六)各參建單位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內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報告;
(七)質量監(jiān)督機構已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檢測鑒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第十七條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后,項目法人應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申請驗收。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于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及時退回并告知理由;對于符合驗收條件的,應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
(二)聽取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工作報告;
(三)聽取質量監(jiān)督機構的工作報告及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四)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審查有關資料;
(五)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并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六)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辦法對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
(七)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八)形成并通過竣工驗收鑒定書。
第十九條竣工驗收委員會由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質量監(jiān)督機構、造價管理機構等單位代表組成。大中型項目及技術復雜工程,應邀請有關專家參加。國防公路應邀請軍隊代表參加。
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接管養(yǎng)護等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二十條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職責是:
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對工程實體質量及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對各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工程質量和建設項目等級,形成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項目法人負責提交項目執(zhí)行報告及驗收所需資料,協助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工作;
設計單位負責提交設計工作報告,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監(jiān)理單位負責提交監(jiān)理工作報告,提供工程監(jiān)理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施工總結報告,提供各種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分采取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交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0.2,質量監(jiān)督機構工程質量鑒定得分權值為0.6,竣工驗收委員會對工程質量評定得分權值為0.2。
工程質量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為優(yōu)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為合格,小于75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竣工驗收委員會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辦法對參建單位的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yōu)良的為好,大于等于75分為中,小于75分為差。
第二十三條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綜合評分采取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0.7,參建單位工作評價得分權值為0.3(項目法人占0.15,設計、施工、監(jiān)理各占0.05)。
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yōu)良的為優(yōu)良,大于等于75分為合格,小于75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負責組織竣工驗收的交通主管部門對通過驗收的建設項目按交通部規(guī)定的要求簽發(fā)《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通過竣工驗收的工程,由質量監(jiān)督機構依據竣工驗收結論,按照交通部規(guī)定的格式對各參建單位簽發(fā)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對不具備交工驗收條件的公路工程組織交工驗收,交工驗收無效,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六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對未進行交工驗收、交工驗收不合格或未備案的工程開放交通進行試運營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試運營,并予以警告處罰。
關鍵詞:建筑結構 檢測鑒定
引言:“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建筑業(yè)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yè),它的發(fā)展與壯大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發(fā)展速度。建筑結構檢測鑒定是建筑業(y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長期以來并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工程質量事故屢屢發(fā)生。我國加入WTO后,人們對結構鑒定意識的不斷提高,建筑工程結構檢測工作逐步被人們所重視。建筑物診治需要運用到檢測鑒定技術,是一個技術難度大、決策過程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集材料科學、物理科學、工程力學、結構工程學、施工技術等多學科于一體。和老中醫(yī)看病一樣,結構醫(yī)生對建筑物進行檢測鑒定的過程也可以分為“望、聞、問、切、診”五個步驟。
1.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yè)現狀
建筑結構鑒定檢測行業(yè)的發(fā)展與改革開放有直接關系,近三十年來,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yè)規(guī)模由小到大,工作類型由單一到綜合,檢測鑒定市場化概念已經形成,從只能檢驗砂石、水泥、磚瓦、鋼材發(fā)展到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礎檢測、主體結構檢測、幕墻檢測、鋼結構檢測、建筑工程結構可靠性檢測鑒定、建筑節(jié)能檢測、室內環(huán)境檢測、建筑智能檢測。建筑企業(yè)試驗室屬于第一方試驗室,即企業(yè)為了保證自身承包的工程質量而設立的試驗室,由于其自身性質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們的發(fā)展,使其在經濟實力、檢測能力、規(guī)模和技術力量等環(huán)節(jié)處于劣勢,在檢測鑒定市場所占分額很小。但是這種情況正在改變, 企業(yè)的試驗室正在逐步分離出來, 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檢測鑒定機構。但是長期處在政策保護下,相比其他檢測鑒定單位效率低下,技術水平不高,服務意識差,自身競爭能力差。這種情況是我們國家特有的, 各級監(jiān)督機構設立的建筑結構檢測鑒定機構還或多或少的在代替政府,行使一部分政府職能,例如區(qū)域性質的產品認證,抽檢、建筑主體結構驗收鑒定、新產品推廣應用等.相信這種狀態(tài)還會持續(xù)下去。
2.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yè)困境
2.1檢測鑒定工作是受政策影響程度很高的行業(yè)。它的產生和發(fā)展都是政策導向的結果,首先面對的就是政策風險問題。我國的檢測鑒定的標準、規(guī)范的制定和執(zhí)行與國際接軌程度不高,目前使用的檢測標準與國際標準相差很遠,隨著我國入世,各種標準都面臨更新和接軌問題。在這種標準的演變中,原有的設備、技術力量、運作方法都會進行較大的變動。檢測鑒定行業(yè)必須面對來自以上政策的變動帶來的風險。
2.2從行業(yè)形成到發(fā)展到今天,檢測鑒定機構中都是作為建筑行業(yè)的附屬部分出現,還沒有真正形成獨立運作的管理體系。但是隨著入世的沖擊,檢測鑒定機構按國際通用要求管理模式的經驗十分缺乏。因此整個行業(yè)正面臨著行業(yè)升級轉型的階段。
2.3檢測鑒定市場十分混亂。雖然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yè)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國家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行業(yè)的全面開放,以及建筑結構檢測鑒定的市場化,導致建筑工程現場檢測市場更加混亂。雖然建筑結構檢測鑒定的委托方雖然已明確為主要負責單位,但還是有相當一部分仍然是施工單位為委托方,在共同利益的驅動下,施工方和檢測鑒定方之間難免有著更多的“貓膩”,為工程質量留下了諸多隱患。
2.4結構檢測鑒定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從目前情況來看,檢測鑒定市場不管是否已經推向中介市場,建設部和各地建設主管部門都出臺了各種文件和措施,規(guī)范質量檢測鑒定行為,明確檢測鑒定機構應當對檢測數據承擔法律責任,以保證建筑結構檢測鑒定的科學性和公正性。但效果并不理想,工程質量問題的出現,人們一般只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責任,而檢測鑒定單位的責任并沒有引起重視。
3.解決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3.1檢測鑒定機構強化單位的內部管理
建筑結構檢測鑒定機構須建立現代的企業(yè)管理觀念,借鑒國內外先進企業(yè)的管理手段促進檢測鑒定機構健康快速發(fā)展。鼓勵檢測鑒定單位加大進行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及國家實驗室認可工作,同時建立健全的檢測鑒定的管理體系。保證每項檢測鑒定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檢測工作的每個環(huán)節(jié)。
3.2密切配合工程建設的各相關單位,嚴格執(zhí)行建筑結構鑒定見證取樣送檢制度工程質量好差要靠數據說話,檢測鑒定機構對工程質量負有重要的責任和義務。檢測鑒定機構要增強檢測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強化工程質量意識和監(jiān)控質量為主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配合建設、監(jiān)理、施工、監(jiān)督等各方面,從工程建設的每個環(huán)節(jié)上,把住質量關,真正發(fā)揮檢測鑒定工作對工程質量的控制和保證作用;并落實到實處,具體做到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見證人員的見證下,施工單位以及現場試驗人員對建設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現場取樣,并封閉送至法定的建筑結構檢測機構進行鑒定。
3.3明確建筑結構檢測鑒定單位的法律責任
建筑結構檢測鑒定市場要改變現狀,首先需要政府主管部門明確檢測鑒定單位在建設工程中承擔的法律責任,近年來,建設部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陸續(xù)出臺相關文件及措施來規(guī)范質量檢測的行為,并明確檢測機構雖然不是質量行為責任主體,但是工程建設的重要參與方,必須進行相應監(jiān)管,工程質量檢測鑒定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范和標準進行檢測鑒定,并對出具的檢測報告負責。再次,建設單位委托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保證其合理收費,從而確保工程檢測單位能夠為工程的質量負責,杜絕出具虛假報告的現象。
3.4提高檢測鑒定意識,降低政策風險
我國建筑工程結構檢測鑒定行業(yè)缺乏的是通過質量體系的運作以保證檢測鑒定權威性及公正性。所以需要加強政策上的引導,加大推行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yè)類的標準和規(guī)范,追求與國際高水平接軌。部分采用國外先進標準,引進國外先進的儀器設備,投入建設和開發(fā)國內檢測儀器設備,并且加強檢測鑒定人員的技術學習和技術素質。通過不斷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大力推廣先進理念,力求盡快縮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降低我們建筑工程結構檢測行業(yè)在政策變動帶來不可預見的風險。
5.結語
總之,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yè)面對的不僅僅是也業(yè)內日益激烈的競爭,更應清醒的認識到來自國外同行的競爭。建筑結構檢測鑒定作為建設工程上一個重要的主體,在為建設工程建設提供一個重要的科學依據的同時,應該承擔起它所應承擔的重大責任,為建設工程材料的質量負全部責任,保證建設工程長期有效使用。檢測鑒定行業(yè)應該積極應對入世的困難,樹立起全面質量意識、借鑒現代企業(yè)管理經驗、強化服務和人才意識,我國的檢測行業(yè)才能適應將來的國際競爭,才能保證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參考文獻
[1]彭煌;徐勁;黃達;;基于虛面導荷的膜結構檢測鑒定方法[A];第全國結構工程學術會議論文集(第Ⅲ冊)[C];2010年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控;驗收
1 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1)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jiān)理工程師(建沒單位項目技術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yè)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建筑工程質量的基礎,因此,所有檢驗批和分項工程均應由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前,施工單位先填好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并由項目專業(yè)質量檢驗員和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分別在檢驗批和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中相關欄目簽字,然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應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施工單位首先要依據質量標準、設計圖紙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驗收。
(4)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5)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后,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由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應按照承包合同的權利、義務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對總承包單位負責,亦應對建設單位負責。因此,分包單位對承建的項目進行檢驗時,總包單位應參加,檢驗合格后,分包單位應將工程的有關資料移交總包單位,待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參加驗收。
(6)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協調處理。
(7)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2 工程質量不合格的處理
當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理:(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當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辦法:一般情況下,不合格現象在最基層的驗收單位――卡速批時就應發(fā)現并及時處理,否則將影響后續(xù)檢驗批和相關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驗收。因此所有質量隱患必須盡快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這正是GB 5030ff--2001以強化驗收促進過程控制原則的體現。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分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指在檢驗批驗收時,其主控項目不能滿足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或一般項目超過偏差限值的子項不符合檢驗規(guī)定的要求時,應及時進行處理的檢驗批。其中,有嚴重缺陷的應推倒重來;有一般缺陷的通過翻修或更換器具、設備予以解決,應允許施工單位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后重新驗收。如能夠符合相應的專業(yè)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則應認為核檢驗批合格。
第二種情況,是指個別檢驗批發(fā)現試塊強度等不滿足要求等問題,難以確定是否驗收時,應請具有資質的法定檢測單位檢測。當鑒定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該檢驗批仍應認為通過驗收。
第三種情況,如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況,該檢驗批可以予以驗收。一般情況下,規(guī)范標準給出了滿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設計往往在此基礎上留有一些余量。不滿足設計要求和符合相應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兩者并不矛盾。
第四種情況,更為嚴重的缺陷或者超過檢驗批的更大范圍內的缺陷,可能影響結構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若經法定檢測單位檢測鑒定以后認為達不到規(guī)范標準的相應要求,即不能滿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儲備和使用功能,則必須按一定的技術方案進行加固處理,使之能保證其滿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這樣會造成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變結構外形尺寸,影響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為了避免社會財富更大的損失,在不影響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條件下可按處理技術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責任方應承擔經濟責任,但不能作為輕視質量而回避責任的一種出路,這是應該特別注意的。
3 嚴禁驗收
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存在嚴重的缺陷,經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嚴禁驗收。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齡理規(guī)范》(訊50319―2000).北京: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2001.
[2]《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50243―2002).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2.
【關鍵詞】 土建工程;監(jiān)督管理;質量控制
1 土建工程質量的問題及原因
1.1質量問題
土建工程是交通工程中必不可少的建設項目,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往往會因為施工管理監(jiān)督的不到位、技術上和材料不合格等因素給工程建設帶來危害,小則出現建筑質量不合格,大則出現重大事故。因此,土建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和管理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應該大力抓好、抓緊和抓牢,嚴把質量關。
1.2原因分析
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有多種情況,歸納主要有以下幾點:違背建設程序。施工單位不按照相應的施工規(guī)范和規(guī)程運作工程項目;沒有認真進行地質勘察,提供準確的地質資料;基礎沒加固和處理好;設計時考慮不周,設計的結構構造不夠合理;原材料和制品不合格;施工管理出問題,施工單位不按照圖紙施工;各種自然條件的影響。
2 工程的質量控制
工程質量控制是工程項目質量的標準和考核,對工程建設和項目管理起著指導作用,是工程建設的重要技術環(huán)節(jié),是工程完成好壞的主要因素。要建設質量合格的項目,必須從各個方面實際抓好質量關,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2.1加強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制度
一般土建工程都是通過招投標方式來確定由誰來設計、施工、監(jiān)理的。招投標工作應當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業(yè)主的規(guī)則公平合理地進行。招投標應全面實行市場化、社會化,讓更多的單位或個人參與競爭,這樣才能真正找到一個水平高、實力強的企業(yè)來進行設計、施工、監(jiān)理。
2.2原材料檢驗
土建工程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施在工之前進行嚴格的檢驗,只有原材料的各種技術性能都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具體要求后才能使用。施工建設單位在采購原材料的時候,應該嚴把原材料的質量關、高度重視原材料的使用認證,避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2.3強化工程設計
工程設計應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工程建設前的設計,這是最關鍵的。第二階段的補充完善設計也很重要,設計部門應經常到所在施工現場,與施工單位進行溝通交流,隨時解決工程變更問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使工程具有合理性和實用性,保證工程達到優(yōu)良標準。
2.4加強施工隊伍建設
施工單位的施工水平、施工素質,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的成敗。施工單位的素質建設也是對施工順利完成的保證,好的施工單位才能有資質承接大的項目建設。
2.5控制好工程進度
工程進度是制約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合理的安排是加快施工建設的重要手段。要提高工程質量,就必須使工程進度服從工程質量,在充分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合理地安排工程進度。
2.6發(fā)揮監(jiān)理的作用
監(jiān)理工作是工程管理的核心,是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監(jiān)理應具有很高的專業(yè)技術水平,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建設單位對監(jiān)理單位應以合同進行監(jiān)督,提高監(jiān)理的業(yè)務素質。
總之,工程質量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涉及很多方面的因素,要徹底解決工程質量問題,必須從每一個細節(jié)做起,嚴把質量關。
3 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
3.1工程實際監(jiān)督
實行工程質量監(jiān)督是督促工程建設各參建單位搞好工程質量及工程質量控制的政府監(jiān)督行為,因此在工程建設項目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要重點把好“三關”,即開工關、施工關、竣工關;用好“三權”,即質量監(jiān)督權、質量否決權、質量仲裁權;抓好“三重”,即工程建設的重點工作、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體現質監(jiān)工作的“三性”,即權威性、科學性、公正性,要把質量監(jiān)督貫穿整個工程項目中。
工程項目開工前,質量監(jiān)督站根據業(yè)主向其申報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申請手續(xù),對施工建設單位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檢測各方逐一進行資格審查。實行簽字負責制度,出了質量問題,直接追究責任人。并對試驗室進行監(jiān)督檢查,看其是否按照規(guī)范、標準進行試驗檢測,檢驗頻率是否滿足,數據是否真實可靠。
把監(jiān)督監(jiān)理工作作為重點,實現現場監(jiān)督。監(jiān)理人員除了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件進行檢查,還要對其在崗情況、日志記錄情況、旁站情況、簽證情況等進行抽檢,著重檢查監(jiān)理審批的開工報告、工序自檢報告、中間交工報告、中間后臺計量等資料。
加強施工現場的抽檢,增加監(jiān)督的力度。對易出現質量隱患或對質量有疑問的部位、地方及時安排工地現場抽檢,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下發(fā)《監(jiān)督工程師通知書》,責成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糾正。 總之,質量鑒定是質量監(jiān)督工作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為保證質量鑒定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科學性,必須嚴格鑒定程序,以數據說話,確保鑒定結果真實可靠。
3.2綜合監(jiān)督管理措施
在工程建設中,人是起主導的作用,是質量檢查的直接因素,是工程建設的主體。因此,建設項目的監(jiān)督就是從管理人員開始,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要健全崗位責任制,用制度法規(guī)約束人;要選擇和培養(yǎng)管理人員;要選用人員穩(wěn)定、技術力量強的施工隊伍。
以人為本不緊是建設中安全的口號,也是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管理人員應該做好監(jiān)督工作,對不合格或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應及時讓施工單位修改方案或停止其施工。
在加強人員管理的同時還必須綜合考慮施工現場條件、建筑結構形式、機械設備功能、施工工藝和方法、施工組織與管理、建筑技術經濟等各種因素,使之合理裝備、配套使用、有機聯系,充分發(fā)揮效能,這樣才能獲得好的經濟效益。
4 結語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及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因施工質量缺陷而產生的投訴處理行為。
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投訴處理的綜合管理工作。各區(qū)、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負責管轄范圍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投訴處理的管理工作。
市、區(qū)縣(市)、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根據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負責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投訴處理工作。質量投訴處理機構(以下簡稱處理機構)的地址、聯系電話應向社會公布。
三、本辦法所稱施工質量投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組織(以下簡稱投訴人)通過信函、電子郵件、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依法委托的處理機構反映在建設過程中或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缺陷的行為。
四、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
五、本辦法所稱投訴處理,是指處理機構對直接受理或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工程質量投訴,依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等標準、規(guī)定,按投訴處理程序調查核實,責成責任單位對質量缺陷進行限期修復和對投訴雙方發(fā)生的分歧進行調解的行為。
六、房屋建筑工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對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售房單位(開發(fā)商)對房屋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七、施工質量投訴處理工作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及時、就地依法解決的原則。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受理或上級轉辦的工程質量投訴,一般應交辦相應的處理機構辦理,處理機構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交辦部門回復辦理結果;處理機構自行受理的工程質量投訴,應按規(guī)定程序直接辦理。
八、投訴人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竣工保修期內發(fā)現建筑工程存在施工質量缺陷時,可與工程建設單位(開發(fā)商)或受其委托的質量保修單位(以下簡稱保修責任單位)先行聯系,協商處理。保修責任單位不按規(guī)定履行保修責任的,投訴人可向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依法委托的處理機構投訴。
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投訴事項,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九、下列情形不屬于施工質量投訴受理范圍:
(一)超過保修期限或不屬于保修范圍的;
(二)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的;
(三)不具實名或匿名投訴,且投訴內容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
(四)投訴人與所投訴房屋無產權關系且未受產權人書面委托的;
(五)涉及經濟賠償或提出退房、換房等要求的;
(六)因用戶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使用功能以及裝飾裝修不當引起的;
(七)處理機構已經受理但尚未超過處理期限的重復投訴;
(八)投訴人對投訴處理、復查、復核意見不服,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的重復投訴;
(九)其他不屬于工程施工質量缺陷范疇以及依法不屬于投訴處理機構職責范圍的投訴。
十、對非產權人舉報且涉及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的匿名投訴,處理機構應及時派人進行核實,根據核實的情況作出妥善處理。
十一、投訴人采取走訪形式提出投訴的,應當到處理機構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并出示身份證明,進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投訴登記。內容主要包括:
(一)投訴人姓名、住址、聯系電話及與產權人關系;
(二)工程地址、名稱、竣工時間、建設單位名稱;
(三)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四)工程施工質量缺陷描述及相關證明材料;
(五)請求處理的具體要求;
(六)與保修責任單位先行聯系的情況說明;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據或資料。
由委托人進行投訴的,人應當向處理機構出具委托書以及相關身份證明。
投訴人通過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其他方式進行投訴的,應后續(xù)補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投訴登記。
十二、對于不屬于施工質量投訴受理范圍的,處理機構應告知投訴人通過下列渠道或方式投訴:
(一)對超過保修期或不屬于保修范圍的,投訴人應向產權單位或其他有權處理的部門反映;
(二)投訴人要求施工質量缺陷責任方進行經濟賠償或提出退房、換房等要求的,應依法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
(三)通過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其他渠道或方式反映。
十三、施工質量投訴處理程序。
(一)處理機構受理投訴后,應確定具體處理人員,核實投訴情況,并向保修責任單位發(fā)出質量缺陷處理通知書,責成其限期查明原因并修復。
(二)保修責任單位應到現場核查情況,在規(guī)定期限內予以修復。投訴人及工程施工質量相關各方應共同配合做好修復工作。
(三)修復完成后,保修責任單位應組織投訴人和有關單位共同驗收,并將修復情況書面報告處理機構。
(四)處理機構做好質量投訴處理記錄。對于上級交辦的投訴,應將處理情況反饋交辦機關。
十四、涉及可能影響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的質量投訴,保修責任單位接到投訴處理機構質量缺陷處理通知書后,集投訴人及有關單位到現場調查并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抓緊落實。其基本程序為:
(一)保修責任單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不低于原設計單位資質等級的其他設計單位,以下簡稱設計單位)提出修復方案。
(二)制定修復方案前需要進行檢測或鑒定的內容,由設計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范標準確定。
(三)如需檢測、鑒定,由保修責任單位與投訴人共同委托法定檢測機構實施。
(四)保修責任單位組織實施修復。
十五、由設計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范標準確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檢測或鑒定的內容,其檢測或鑒定費用由保修責任單位先行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十六、投訴人要求對設計單位確定的檢測或鑒定內容以外的其他內容進行檢測或鑒定,應與保修責任單位協商。對于保修責任單位認為不需要檢測鑒定的項目,或不需要檢測鑒定已能確定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或者已有檢測或鑒定報告但投訴人有異議的,投訴人可與保修責任單位共同委托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或者鑒定。在保修責任單位先行墊付有關費用的同時,投訴人應提供等額擔保,檢測或鑒定費用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保修責任單位已承諾按規(guī)定履行維修責任,但投訴人對其維修的程序或方式、方法等存在分歧的,處理機構應進行調解。經調解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投訴處理人員制作調解書,當事雙方應簽字認可并嚴格執(zhí)行。
十八、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投訴處理終結:
(一)投訴所反映施工質量缺陷已得到修復;
(二)投訴人撤訴;
(三)投訴在處理過程中進入訴訟程序或因其他原因移交其他部門處理;
(四)投訴人與保修責任單位就維修的程序或方式、方法等存在較大分歧,經調解無法達成一致;
(五)當事人在按調解意見執(zhí)行時又提出異議,經處理機構調解仍存在較大分歧,無法達成一致。
處理機構應在質量投訴處理記錄中登記上述情況;對于第(四)、(五)種情況,處理機構應制作投訴處理意見書,書面回復投訴人,建議通過仲裁或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十九、處理機構做出處理并書面答復后,投訴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該處理機構的上級行政機關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復。
投訴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該復查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核意見,并予以書面答復。
投訴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處理機構和行政機關可不再受理。
二十、對質量問題嚴重、互相推諉、不履行保修責任或多次修理仍未解決質量問題的相關責任單位,處理機構應予以批評,并給予不良行為紀錄及公開曝光。發(fā)現存在違反工程質量管理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處理機構應做好執(zhí)法檢查筆錄,提出行政處罰建議,并移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二十一、處理機構在處理工程施工質量投訴過程中,不得將工程施工質量投訴中涉及到的檢舉、揭發(fā)、控告材料及有關情況隨意透露或者轉送被檢舉、揭發(fā)、控告的人員或單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打擊報復、迫害投訴人。
關鍵詞:工程材料;質量檢測;檢驗方法
由于材料質量造成工程中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任何一個部位出現問題,那么都會給工程的整體質量帶來嚴重的后果,直接影響人民的生命安全,甚至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加強工程材料檢測工作,可以提高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降低造價,推動施工技術進步。本文就工程材料的質量檢測談一些體會。
一、影響的工程材料質量因素
1.由于工程材料供應沒有計劃、堆放不規(guī)范及管理不善等因素,因而是鋼筋、水泥等工程材料銹蝕、受潮,降低了材料原有的性質,縮短了材料的使用壽命。
2.由于工程材料檢測不及時,存在錯檢、漏檢等情況,因而把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當作合格的工程材料來使用,遺留下了一定的質量隱患。
3.調查不充分,未能因地制宜,判斷失誤,從而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二、保證工程材料質量的措施
1.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合同管理。在工程材料的質量檢測中, 首先要求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要求施工企業(yè)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負法、手段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上加強管理,同時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監(jiān)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并明確監(jiān)理方在材料監(jiān)理方面的責任、權限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等。
2.明確材料檢測程序,制定材料檢測細則所謂的明確材料檢測程序,制定材料檢測細則,具體做法就是針對每個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材料檢測規(guī)劃和細則,明確材料檢測程序。在材料檢測細則中,要明確材料檢測師的職責、工作方法、步驟、手段以及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保證質量應采取的措施等。
三、工程常用的材料性質和檢測項目
工程常用材料的基本性質可分為物理性質(如密度、堆積密度、孔隙率、密實度、吸收率、抗凍性、導熱性等)、力學性質(如抗壓、抗拉、抗彎、抗剪等強度)和工藝性質。修建市政工程首先要把好材料關,合格優(yōu)質的材料加上成熟的工藝和熟練的技能,就能確保市政工程質量。對市政工程建設常用的鋼材、水泥、砂、碎石、回填土、瀝青等,首先要知道材料必檢的項目,才能對材料合格與否作出準確的判斷,以下列出幾種常用材料的必檢項目:
1.鋼筋原材料:拉力試驗、冷彎試驗、縮性試驗;
2.鋼筋焊接(搭接焊):抗拉試驗;
3.水泥(常規(guī)五大指標):細度、初凝時間、終凝時間、安定性、強度;d) 砂:級配、含泥量、細度模數;
4.碎石:壓碎值、含泥量、針片狀含量、級配;
5.回填土料:液塑限試驗、擊實、GBR試驗;
6.瀝青(常規(guī)三大指標):針人度、軟化點和延度。
四、工程材料檢測要求
1.鋼筋原材料檢測:應以同廠別、同爐號、同規(guī)格、同一交貨狀態(tài)、同一進場時間,每60t為一驗收批,不足60t時,按一驗收批檢測,鋼筋的物理性能和化學成分各項試驗,如有一項不符合鋼筋的技術要求,則應取雙倍試件(樣)進行復檢,再有一項不合格,該驗收鋼筋則判為不合格。不合格的鋼筋不得再使用,并要有處理報告,以防止其混入其他批量中。
2.袋裝水泥檢測:應以同一水泥廠、同標號、同一生產時間、同一進場日期的水泥,200t為一驗收批,不足200t時,亦按一驗收批檢測。
3.散裝水泥檢測:應以同一水泥廠生產的同期出廠的,且同品種、同標號的水泥,以一次進廠(場)的同一出廠編號的水泥為一批,但一批總量不得超過500t。同時,還要注意水泥的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硅酸鹽水泥為1個月),過期必須做復檢,連續(xù)施工的工程相鄰兩次水泥試驗的時間不應超過其有效期。
4.砂、碎石或卵石檢測:應以同一產地、同一規(guī)格、同一進場時間,每400m3或600t為一驗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時,按一驗收批檢測。
5.石油瀝青檢測:以同一產地、同一品種、同一標號,20t為一驗收批,不足20t時也要按一驗收批檢測。
6.路基填筑土壓實度檢測:路基填筑土壓實度檢測一般采用灌砂法,當壓實層頂面不再有輪跡時,檢測頻率為2000m3檢測8點,不足2000m3時,至少應檢測2點。
五、工程材料的檢驗方法
檢驗方法有書面檢驗、外觀檢驗、化學性能檢驗、物理性能檢驗、機械性能檢驗和無損檢驗等。
1.書面檢驗,就是通過隨樣提供的材料質量保證資料、第三方檢測試驗報告、實驗報告等進行審核,取得監(jiān)理、總包、施工方共同認可方可使用。
2.外觀檢驗是對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外形幾何尺寸、標識、腐蝕情況、損壞及包裝情況、焊接外觀及保溫情況、包裝情況進行直觀檢查,看其有無質量問題。
3.化學性能檢驗是借助化學%考/試大%試驗和化學試劑及儀表儀器對材料樣品的化學成份進行鑒定測試。
4.物理性能檢驗是借助儀器、儀表、光學、試驗機等對材料樣品的物理特性進行鑒定測試。
5.機械性能檢驗是借助力學機械及測試設備和儀表儀器對材料的樣品的力學特性進行鑒定測試。
6.無損檢驗是利用超聲波、X射線、表面探傷(著色、磁粉、滲透)等檢測器具和儀器儀表進行鑒定測試。
六、工程常用材料現場質量控制措施
1.按施工計劃結合施工方法要求,組織各種材料進場,按總體平面布置堆放,不同品種、不同規(guī)格的材料分別堆放,并準備好防雨覆蓋設施,特別要防止水泥受潮變質和鋼筋銹蝕。
2.調查土料場蘊藏數量及開采、運輸條件,并對工程主要材料(水泥、鋼材、瀝青、碎石、砂)進行室內試驗,及時出具試驗報告,堅持做到用數據說話。
3.對路基土首先應進行土場調查、土壤分類、土壤塑性指數和土壤顆料分析,進行土壤天然含水率、分路段或分層用土的最大干容重和最佳含水量的試驗,并確定各種用土的重型擊實際準,做好試驗路段,擬定好施工技術控制指標。
4.對各類混凝土構造物中所用的鋼筋種類、鋼號和直徑,應堅持做到符合設計文件的規(guī)定,其技術標準符合部頒標準,焊條、預埋件的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規(guī)范規(guī)定。
5.根據市政工程質量監(jiān)理要求,堅持做到對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驗,堅持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預制構件不準安裝,在現場要掌握工程質量動態(tài),及時發(fā)現和提出施工中的質量隱患和預防措施要求。
6.對材料或半成品構件(涵管、預制梁、蓋板等),訂貨前要取得供貨廠家的產品合格證書及試驗報告,進行采樣試驗,驗證其質量可靠性。
7、材料倉庫、現場材料堆放處均應設立標示牌,寫明品種、產地、規(guī)格、檢驗狀態(tài),嚴格按“三檢檢制”執(zhí)行,工作程序必須認真執(zhí)行ISO 9000標準,使原材料自始至終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做到可追溯。
一、已完成的工作
(1)注冊建造師、監(jiān)理工程師等執(zhí)業(yè)工程師的注冊、變更工作。今年以來,共初審申報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三批共21人、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六批共51人、申報一、二建造師變更注冊二批共21人,初審申報監(jiān)理工程師變更注冊8人、初始注冊三批共11人。
(2)監(jiān)理、檢測和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yè)的資質申報、升級等工作。上半年新設監(jiān)理企業(yè)申報資質1家,監(jiān)理企業(yè)申報資質丙級升乙級2家,監(jiān)理企業(yè)申報資質延期7家,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yè)申報資質1家。
(3)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執(zhí)行《建筑法》、《招投標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按照上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扎實開展工作,及時轉發(fā)《__省建筑市場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考核辦法》和《__省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新文件精神。
(4)加強外來建筑業(yè)企業(yè)的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規(guī)范外來施工、監(jiān)理、檢測企業(yè)的執(zhí)業(yè)行為。
(5)嚴格執(zhí)行新的《__省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制度》。今年上半年共上報3起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均按照《公示制度》進行了嚴肅處理。
(6)認真履行監(jiān)管職責,確保建設工程質量。一是按照《__省建筑市場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考核辦法》,及時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制訂了新考核辦法,并要求各縣、市建設局進行了制訂相關考核辦法。今年6月初,我們組織三個檢查組,按照考核辦法要求對各縣(市)建設局進行考核,即將發(fā)出考核通報。二是認真組織質量大檢查,及時清除質量隱患,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上半年先后共組織開展了3次全市性質量大檢查,及時消除了質量隱患。上半年共檢查在建項目61個,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35份,下發(fā)停工整改通知書12份,工程項目質量安全責任人不在現場履行職責告誡書55份,不良行為告知書3份,發(fā)現隱患工程13個,已處理到位11個,還有2個正在處理中。預計在7月底召開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半年形勢分析工作會議,對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工作作具體安排。三是落實省廳督查組第一季度質量安全督查中提出的被查工程項目存在的問題處理建議,在4月15日召開的全市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上對這些項目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通報,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現東方明珠小區(qū)等4個項目均已整改到位,對情況比較嚴重的地王大廈工程的項目開發(fā)、施工、監(jiān)理單位和項目經理、項目總監(jiān)記錄上報嚴重不良行為各一次,
(7)按時按質完成房屋安全鑒定工作。上半年共鑒定房屋140余起,鑒定的項目社會反映良好。1、鑒定范圍不斷擴大。許多縣(市)要求我們將工作范圍延伸到縣(市)。2、鑒定工作及時。3、嚴格鑒定質量。為確保質量我們嚴格專家鑒定、嚴格按規(guī)范執(zhí)行、每處必到現場查勘。
(8)認真做好對上級督辦或群眾舉報投訴的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上半年共接上級及群眾舉報的工程質量問題8起,件件都得到落實。
二、存在的問題
(1)工程建設質量通病及監(jiān)管死角依然存在。我市建設工程質量一直比較穩(wěn)定,但質量通病也一直存在。也有個別建設業(yè)主為逃避監(jiān)管,不辦理開工手續(xù)就擅自開工,加之參與的施工企業(yè)質量保證體系不完善,極有可能給工程帶來安全隱患。
(2)建筑市場行為監(jiān)管需進一步細化、深化。按照有關規(guī)定,我們不宜對外地進邵企業(yè)進行嚴格審查,只作一般備案登記,導致一些外來建筑施工、監(jiān)理、質量檢測單位在備案后即出現大牌子小隊伍、技術力量及管理服務不到位、私下掛靠、惡性壓價競爭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較為普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牢記監(jiān)管職責。
(2)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不斷完善工程質量檢查、監(jiān)督、制約機制和市場準入機制,加強監(jiān)理單位的資質、監(jiān)理人員的持證上崗管理,從嚴查處不履職不盡職的監(jiān)理企業(yè)。建立質量責任主體信用體系,強化業(yè)主和監(jiān)理單位的質量責任主體的作用,加強施工現場實物監(jiān)督程序管理力度,確保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100%。
(3)規(guī)范施工許可管理。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制度。對房地產及其他項目,在提供優(yōu)質服務的同時,要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致力營造公平、公正的開發(fā)建設環(huán)境。切實強化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制度。
關鍵詞: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問題
中圖分類號:U412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fā)展,我國的公路建設工作也得到了一定的發(fā)展。而且隨著我國科技的不斷進步,新型的材料、新型的工藝和新型的技術不斷的出現并且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推動了我國公路建設的發(fā)展。同時,這對于公路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的工作要求也是越來越高。公路工程的質量對于整個工程建設具有決定性的作用,首先公路工程的質量與公路的投資收益相關,更為重要的是其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目前,國家對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非常重視,在此形勢下探討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將闡述作者對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的理解并提出幾點在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大家一同探討。
1.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的內容
1.1、施工前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
施工前的質量監(jiān)督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監(jiān)督招投標活動,主要是監(jiān)督施工招投標工作,將質量監(jiān)督與市場監(jiān)督結合起來,促進市場的有效運作與競爭的良性運轉,使質量監(jiān)督更為有效;二是監(jiān)督設計、勘察文件的審查工作,如果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定的勘察和設計文件,要及時指出,退回不合格文件,并要求相關單位按照規(guī)定進行修改;三是監(jiān)督合同文本,主要是監(jiān)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在合同條款中將質量監(jiān)督的法制化和規(guī)范化落實,通過合同來實現對建設主體的約束作用。
1.2、施工中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
作為工程質量監(jiān)督的重要組成,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質量監(jiān)督的工作必須要落實到,必須要做到實事求是,并且要及時主動。常用的監(jiān)督的方法主要包括駐地進行監(jiān)督、巡視監(jiān)督、聯合檢查和聯合進行監(jiān)督等,這些監(jiān)督的方法的適用性和作用都不相同。駐地監(jiān)督方式是隨著工程質量要求的提高而出現的一種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方式,主要是安排幾名質量監(jiān)督人員在工地常駐,其優(yōu)勢在于可以在第一時間發(fā)現和處理公路工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能夠將質量隱患及時消除,也是目前特大型橋梁工程和高速公路常用的監(jiān)管方式。
巡視監(jiān)督是最早被采用的質量監(jiān)督形式,主要是安排1~2位工程監(jiān)督人員每月對監(jiān)督的工程進行至少兩次巡視,如果發(fā)現問題立刻向相關單位提出,然后提交巡視報告。其優(yōu)勢在于時間短、人員少,可同時進行多個項目的巡視;但其缺點在于監(jiān)督力度不夠,檢查不夠全面,難以發(fā)現深層次的問題。聯合大檢查是由地方各級部門組成檢查組,根據人員特點對其監(jiān)管內容進行分工,對試驗室工作、資料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的檢查,完成檢查之后,集合各個單位對檢查結果和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并且結合施工實際進行評定。聯合監(jiān)督方式指的是由地方監(jiān)督站安排監(jiān)督工程師駐地或者巡視監(jiān)督,省站根據地方站的監(jiān)督情況有針對性的安排巡查工作。這種方式一方面能夠節(jié)省人員費用,為省站節(jié)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能夠培養(yǎng)地方站的監(jiān)督能力,實現對工程的規(guī)范化管理。
2.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中存在的問題
2.1、質監(jiān)機構定位不準確
首先,質監(jiān)機構權限與責任不對等。質監(jiān)機構在政府委托范圍內對各參建單位的工程實體質量、施工工藝及質量管理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負有質量監(jiān)督責任。但質監(jiān)機構受政府委托范圍的限制,往往一方面對一些影響工程質量因素無權監(jiān)管,如勘察設計質量;另一方面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權限重復,造成質量監(jiān)督職能重疊,造成資源浪費、職責不清。而在出現質量問題時往往只追究質監(jiān)機構責任,權限與責任不對應問題較為嚴重,損壞了質監(jiān)機構形象,無法體現質量監(jiān)督工作的權威性與一致性。其次,質監(jiān)費用不足制約了質監(jiān)機構的生存空間。質監(jiān)機構通常采用其他辦法來收取費用或者通過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容易產生執(zhí)法腐敗、經費來源不明等現象,影響質量監(jiān)督工作的公正、公平。第三,質量監(jiān)督與檢測混編。目前我國公路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有的設立在質監(jiān)機構中,有的是質監(jiān)機構的下屬單位,通過檢測費用來補充質監(jiān)機構正常運轉費用;部分省質監(jiān)機構甚至出現質量監(jiān)督人員與檢測人員混編,出現一套人馬、兩個職能部門的情況,造成了質量檢測領域部分監(jiān)督工作人員既是監(jiān)督者,又是被監(jiān)督者,容易產生違背市場經濟法則、滋生行敗等現象,造成質量檢測市場管理混亂與壟斷,質量監(jiān)督與質量檢測界限模糊,不利于政府質量監(jiān)督工作有效、權威地開展。
2.2、工程質量檢測技術有待提高
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需要秉承公正、科學、權威的原則,但是在質量監(jiān)督領域權威性的樹立需要先進的設備和一流的技術作為基礎。目前,在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方面,我國的工程質量檢測技術還比較落后,而且檢測儀器較為缺乏,進行現場實測時還要借助建設方提供的儀器進行檢測,這樣不可避免會帶來一些問題。如果工程的某些指標無法達到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建設方可能會以自己儀器存在問題為由進行推脫,而監(jiān)督部門無法提供具體數據,難以在第一時間做出工程質量是否合格的判斷,這將影響到政府質量監(jiān)督部門的權威性。
2.3、質量鑒定制度不合理
高速公路建設質量監(jiān)督控制包括施工許可、設計文件審查、市場準入制度及質量等級鑒定制度等。其中施工許可、設計文件審查、市場準入制度等是事前質量監(jiān)督,主要起到預防控制的作用;質量鑒定制度是事后質量監(jiān)督,起到對工程成品質量評定作用。質量鑒定是質監(jiān)機構對施工中的工程質量進行分部核定和單位工程最終核定后出具的等級證明文件。當前的質量鑒定制度不利于政府質量監(jiān)督這一行政執(zhí)法工作的開展。
3.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質量監(jiān)督管理質量的措施
3.1、準確定位質監(jiān)機構
目前質監(jiān)機構的職能主要體現在施工、監(jiān)理、試驗檢測的市場管理,參建單位質量管理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鑒定等三個方面,都體現著政府行政職能。政府部門應通過整合監(jiān)督資源、減少職權重疊、推諉扯皮現象,擴大質量檢測的職能范圍。將工程建設的施工許可、設計文件審查、施工過程監(jiān)督、工程質量鑒定等質量控制制度與工程質量監(jiān)督、各參建單位機構及人員的市場準入等質量管理職能進行結合,形成全面覆蓋、完整統(tǒng)一的政府質量監(jiān)督體系,實現質量監(jiān)督工作無縫對接,突顯質監(jiān)機構質量監(jiān)督工作全面性和專一性,從而形成質量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不減、監(jiān)管強度加大、次數減少的好現象,從而全面有效地控制公路工程質量。
3.2、培養(yǎng)高素質的質量監(jiān)督人員
公路項目的質量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綜合性很強,涉及面很廣,所以對項目監(jiān)督管理隊伍的選擇要十分慎重。質量監(jiān)督管理工作者必須具備扎實的專業(yè)技術能力以及良好的思想素質,能夠與時俱進,勇于創(chuàng)新實踐,努力提高自身的業(yè)務水平。更重要的是,公路項目監(jiān)督管理負責人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始終將國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做負責任的管理者。
3.3、完善的市場機制
建設單位落實貫徹項目法人責任制度,建設單位主要負責項目的質量、進度及成本要求和目標,負責管理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總負責;質量監(jiān)督機構重點監(jiān)督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行為、設計單位資質、信用,施工以及監(jiān)理單位資質、信用等方面。對于一些質量問題與質量事故,必須嚴肅地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與追究。
3.4、加強工程試驗測試工作
應該合理地利用先進的檢測設備與檢測手段為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提供便利,提高質量監(jiān)督工作的技術水平以及檢測結果的準確性。施工建設單位應該保持較高的自檢頻率,質量監(jiān)理單位也應該保持一定的抽檢頻率,同時公路建設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也要進行不定期的巡回檢測,對于出現質量問題的公路建設項目及時發(fā)出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反饋跟蹤制度。先進的質量檢測技術與設備,準確性高的檢測手段,能夠提高檢測數據的認可度與準確性,更好地保證質量監(jiān)督工作水平,提升監(jiān)管工作的效率,讓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更為公正,合理。
結束語
目前我國的公路建設發(fā)展迅速,工程質量監(jiān)督也向著法制化、正規(guī)化的方向發(fā)展,相信通過相關部門的不懈努力,目前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中存在的問題將會逐步得到解決,我國的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水平將會得到極大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馮漢軍. 關于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問題的思考[J]. 廣西質量監(jiān)督導報,2014,02:49-50+52.
[2]黃元領. 農村公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探討[J]. 民營科技,2014,01:147.
如今的工程建設日趨復雜化,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較多,工程施工的具體環(huán)境也較為復雜,工程質量管理人員在進行工程質量評價時缺乏科學、統(tǒng)一的評價標準,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價的客觀性、公正性。
二、加強項目管理模式下質量管理的措施
1.提高項目經理管理水平
項目經理的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職工的施工積極性,影響到工程的施工效率與施工質量。首先,一個合格的項目經理不僅要具備較高的組織、協調能力,而且應具備較強的責任意識與敏捷的思維。其次,項目經理需具備較強的施工技術,他們應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掌握工程各個環(huán)節(jié)上的施工技術,這樣才能夠對工程的總體施工進行合理規(guī)劃并有效監(jiān)督,同時,當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時,能夠了解問題的關鍵所在,以便及時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補救,以確保工程質量。第三,應樹立全局意識。項目部門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政府相關行政部門等有著密切聯系,因此,項目經理應樹立全局意識,與上述單位搞好關系,共同維護彼此的利益關系,在相互合作中提高工程質量。
2.加強職工培訓力度,提高其質量意識
工程建設職工的質量意識對工程建設的質量起著重要作用,因此,提高職工的質量意識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舉措。首先,各項目部應定期召開質量專題會議。[2]通過專題會議向職工講解有關工程質量的知識,讓每個職工充分認識到自身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重要作用,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一舉一動都直接影響著工程的質量,讓“工程質量無小事”的觀念深入到每個職工的內心,讓職工在具體工作過程中切實樹立質量意識。第二,各項目部應加強對職工的培訓力度。讓職工通過培訓及時了解、掌握工程建設信息,提高施工技術,為提高工程建設質量打下基礎。第三,及時開展作業(yè)質量研討會。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針對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及時開展作業(yè)質量研討會。例如,針對焊接技術達不到相關施工設計要求的問題,項目部應及時開展焊接質量研討會,邀請具有豐富焊接經驗的電焊工對具體施工過程中的焊接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并就焊接技術、焊接材料、防護措施等方面展開交流,促進職工在相互交流中提高施工技術,確保工程質量。第四,嚴格要求工程施工人員持證上崗。各項目部應要求各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尤其是那些需要特殊技術、高空作業(yè)的崗位,務必要求有資質者上崗,這不僅是滿足工程技術上的需要,而且是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
3.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
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施工產品質量管理體系是提高項目管理模式下質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首先,應建立完善的施工產品質量檢驗程序,遵循職工自檢——彼此互檢——專業(yè)檢查的程序,鼓勵職工對自己每日完成的工作主動進行檢查,確保自身工作符合相關標準及施工合同要求,同時做好詳細記錄,以供日后檢查、參考使用。在此基礎上,各項目部應組織從事相同作業(yè)的職工對彼此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價,吸取對方的優(yōu)勢,并就產品質量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交流、探討,促進共同進步。最后,在完成自檢、互檢程序后,專門負責質量檢查的項目質量監(jiān)管人員應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標準及施工合同要求對施工產品進行質量檢查,嚴把產品質量關,切實做好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做好施工材料質量控制工作
施工材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施工產品的質量,為此,各項目部門嚴把施工材料質量關,按照相關標準、通過正當渠道采購施工材料。首先,應按照企業(yè)采購標準、規(guī)定,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設計方案等要求進行采購。在采購過程中,相關采購人員應嚴格審查產品說明書、產品質量檢測報告、質量鑒定書、質量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等,確保采購產品的質量。其次,重要材料應先進行取樣試驗,而且樣本的選取必須具有代表性。第三,尤其要注重新材料的使用,在其投入使用前,應先對其進行質量鑒定與試驗,并將鑒定試驗報告呈送給項目設計部門批準,經項目設計部門批準后才能進行采使用。第四,對采購的施工材料應進行合理保管,確保材料質量不因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而發(fā)生變異。第五,嚴格按照施工材料的檢驗項目進行材料質量檢驗。
5.加強對施工設備的維護
施工設備是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的物質保障,它對施工產品的質量產生重要影響。各項目部門應加強對施工設備的質量控制,具體來說就是嚴格控制施工設備的類型、性能參數與施工的具體要求相匹配。[3]首先,應選用符合規(guī)定的施工設備,確保設備質量。其次,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需要設定合理的性能參數,保證施工質量。第三,應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維護,這不僅有利于確保施工質量,而且有利于維護職工人身安全。
6.完善相關制度,加強質量管理
施工產品的質量保證離不開健全的制度建設,各項目部門應完善質量管理制度,促進質量管理的規(guī)范化。首先,項目部門應建立嚴格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與部門生產紀律,規(guī)范職工的作業(yè)活動,提高部門質量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其次,各部門應建立質量獎懲制度。對符合施工要求的職工進行一定的獎勵,對違背施工標準、破壞施工質量的員工進行懲罰,通過獎罰分明的獎懲制度,切實提高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職工的質量責任意識。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