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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公民參與的制度化建設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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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公民參與的制度化建設思考

摘要:公民意識提高得益于技術的進步以及思想的開放,多元化的利益訴求需要從政策中尋找相關依據(jù),作為公眾代表的行政機關在整體上代表著公民的利益,但是伴隨個性化需求的增長,如何糅合多元化的個體利益訴求已然成為擺在行政管理中的一個難題。行政決策的有限理性以及行政機構代表的個體主觀性都會刺激著公民在平等的環(huán)境中參與到具有封閉性的行政管理中,形成多中心治理的格局,但是實現(xiàn)這個預期目標,公民參與制度化建設就具有必要性,文章從制度、文化以及工具等方面宏觀建構制度化途徑。

關鍵詞:公民意識;治理;公民參與;行政管理

一、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現(xiàn)狀分析

開放性的行政管理環(huán)境給予民間社會更多的入口參與到與己相關的行政事務管理中,這種模式打破了政府封閉的管理體制以及管理文化,最大程度的降低了政府在行政決策的過程中所出現(xiàn)的偏差,同時政府也從人民的參與中得到支持和理解,在政策的輸出與反饋的環(huán)節(jié)中把握政策的生命力,然而盡管在現(xiàn)實的行政過程中存在著公民參與行政管理的現(xiàn)象,但是就具體途徑所反映的效果來看,公民參與現(xiàn)狀并不是很樂觀,其中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的意識以及能力不足

行政管理中相關的行政事務雖然與公民生活息息相關,但是并不代表著公民對事務運行的邏輯以及宏觀方面的洞察就達到了一定的水準,而且由于事務的專業(yè)性程度較高,在行政程序上與其他事物緊密的聯(lián)系在一起,沒有接受過專業(yè)訓練以及政策宏觀布局的培訓,公民參與雖然體現(xiàn)了民意,但是公民參與下形成的眾意依舊不能有效的科學的解決行政管理事務。[1]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需要公民有強烈的自我意識與獨立意識,當前的公民參與在多數(shù)人的表態(tài)之下容易形成集體心理,這種心理趨向將改變個別人的觀點,最終雖然是參與到行政管理中,但是公民并沒有一個明確的為公為民的服務意識與態(tài)度。

2、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制度化建設滯后

行政管理中公民政治參與需要有較完善的制度保障,保障公民參與的權利實現(xiàn),保障公民參與的程序完整。雖然行政管理中的聽證制度、咨詢制度以及公示制度初步建立,但是在實際運行中相關制度化規(guī)定還不是很健全。首先是關于公民參與到行政管理中的一些意見反饋以及措施建議,對于這些內容雖然是從程序上得到了認可并舉行了各種活動,但是這些活動的內容是否已經完全的落實,在制度上規(guī)定公民有權參與行政管理,但是對于權力運用之后效果的制度化規(guī)定不明顯,特別是在中國行政官僚主義較為嚴重的政治生態(tài)之下,如何避免公民參與的意見不被領導個人意志抹去,就需要有相關的制度規(guī)定,對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的實效性進行謹慎的管理。

3、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程序化程度不高

公民參與到行政管理,這從預期的效果來看,無論對公民來說還是對行政管理本身而言都是有所裨益的,但是在實際中公民參與是有限的,公民與行政管理缺乏有機的聯(lián)系,在城鄉(xiāng)之間公民參與的力度也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對于行政管理來說,公民參與很大程度上是事后性的,事后的問題引發(fā)矛盾才會導致公民參與到行政管理過程中維護自身的利益,而在事前由于渠道以及公民自身的意識等問題都將影響著公民參與的展開。[2]公民參與到行政管理中并不是完全的按照程序進行,在不透明的行政體制以及行政管理過程中,公眾容易采取非理性的措施去訴求利益的實現(xiàn)。

二、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制度化建設路徑

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的長期效果是有益于行政文明的進步,同時提高行政效率,但是短期的問題仍舊困擾著預期效果的實現(xiàn),無論是人還是機構都需要有完整的制度約束,保證其在程序范圍內展開活動。制度的搭建將有效的弱化公民與政府之間的矛盾,在有序的線性發(fā)展中保證行政效率的提高。文章就公民參與現(xiàn)狀以及行政發(fā)展的階段性提出幾條路徑。

1、加強公民參與意識,提高公民參與能力

當前的行政管理并非完全拒絕公民參與其中,早已存在的途徑給公民一定的表達空間,但是公民參與行政管理的效果并不是很明顯,首先是公民參與意識的問題,大多數(shù)公民沒有思考政府與公民之間的強相關性,官民之間缺少互動,公民忙于自己生活的事務,因此就不會去主動參與到行政管理中,針對這種情況有必要強化公民的參與意識,同時也要開展各種活動,模擬行政管理參與的場景,提高公民的參與能力,只有能力達到一定的水平才有機會參與制定出高水平的政策,才使得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的質量有所改善。

2、健全公民參與機制,破除參與行政體制障礙

公民參與意識以及能力都達到的前提下需要滿足最基本的參與機制,公民參與需要了解到詳細的行政信息,為此信息公開就應該按照一定的程序展開。公民參與需要與行政管理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溝通,表達自己的意見,官本位的政治環(huán)境下,官與民之間的溝通需要有機制保障,同時也要能夠加強公民在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后能夠得到及時的回應,以策應公民參與的實效性。[3]公民參與肯定存在著各種體制性的障礙,這些或多或少的影響公民參與的效果,加強公民參與制度化建設的前提就是要破除舊有體制,破舊才能夠立新,推動公眾參與的程度。

3、拓寬多種渠道,實現(xiàn)公民參與渠道的寬口徑

網絡化時代下,信息來源的途徑較廣,但是有價值的信息較少,特別是對于行政機構相關的信息,涉及到與保密相關的文件,更是很少人知道,對于公民參與行政管理過程中,其實也沒有必要指導機密性的文件,但是至少需要拓寬溝通與信息傳遞的渠道,使各層級的公民都有機會接觸信息,都有可能參與到行政管理中,這是提高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度的前提。當然對于參與渠道的增多可能會存在著信息過載,參與質量降低的情況,這個時候需要有相關的法律保障,提高公民的法治素養(yǎng),保證多渠道公民參與的有序性。

三、結語

行政管理中公民參與是公民表達意見,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徑,同時也契合了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以及國家治理體系的時代強音,以人為本的行政管理將為公民人格的形成以及未來發(fā)展創(chuàng)造有利的條件,但是需要有制度化的保障,有序的公民參與將在制度的護航中得到實現(xiàn),并推動政治文明的整體提高。

參考文獻

[1]田進,楊正.網絡公域政治參與合法化的機制研究:一個合作視角[J].江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03)

[2]萬玲.公民有序參與城市治理的機制創(chuàng)新[J].特區(qū)實踐與理論.2016(03)

[3]李振.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下的公民參與現(xiàn)狀研究[J].管理觀察.2016(14)

作者:劉颯 單位:河南師范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