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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O213.1文獻標識碼: A
跟蹤審計就是運用審計的方法對工程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和管理,主要包括項目施工前的招投標審計,施工中簽證費用審計以及結算總價的審計監(jiān)督和管理。以有效的控制工程的投資額,節(jié)約資金,避免浪費,并對其進行真實的反映為目標,從而,達到維護合法權益,加強建設工程的管理,增加投資收益的目的。
一、跟蹤審計的特點
跟蹤審計是社會發(fā)展下,對以往的建設項目審計的創(chuàng)新和完善,其審計的內容更全面,實施更為及時,形成了自身的優(yōu)越性。(1)呈現出一定的動態(tài)性。傳統(tǒng)的審計是對建設工程完工后的一次性結算審計,沒有施工前的預防和施工時期的監(jiān)督管理,是靜態(tài)的審計。跟蹤審計是分三步走的審計,包括施工前的預防和施工時期、完工結算時的監(jiān)督,因此,呈現出一定的動態(tài)性,可以把審計工作做得更細,能夠運用前后對比法分析,審計做得比較全面和到位。(2)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全面的審計。傳統(tǒng)的審計只是對事后的結算做統(tǒng)一的審計,由于工程的復雜和反復,很難正確的區(qū)分和判斷。跟蹤審計能夠從施工前開始,直到施工結束,把工作做了細分,使審計工作更全面。(3)對施工全過程的審計,包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傳統(tǒng)審計只把施工階段作為審計的對象。(4)效率較高。跟蹤審計可以做到在施工現場簽證,避免了長期積壓出現的相合推諉的現象,提高了效率。
二、目前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1.跟蹤審計從業(yè)人員良莠不齊。跟蹤審計需要對建設項目整個過程做到審計的監(jiān)督和管理,包含的內容較多,所以對審計能力及人員的數量都有很高的要求,需要大量的作業(yè)人員和專業(yè)的素質技能來滿足審計工作的要求,審計人員應該具備良好的專業(yè)素質,同時還需要有數量的業(yè)務能力和協(xié)調溝通能力。但目前跟蹤審計機構有限,不能滿足市場的要求,并且從業(yè)人員的水平一般,有些根本沒有受過專業(yè)的培訓,對審計工作認識較片面,不能夠準確的把握審計的內涵,以至于,不能正確的處理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使審計工作達不到預期的效果?,F有的跟蹤審計機構不會把優(yōu)秀的人員派駐跟蹤審計現場,往往派一些應屆畢業(yè)生、或者非專業(yè)出身的人員做跟蹤審計,他們對跟蹤審計的工作要求、工作目標不了解,不知道該做什么,造成審計工作的混亂和不專業(yè)。
2.跟蹤審計的收費不夠合理,跟蹤審計屬于發(fā)展的初級階段,相關的收費標準不夠完善。江蘇省出現了傳統(tǒng)審計收費比跟蹤審計收費高的怪現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審核跟蹤審計收費標準,和某些地區(qū)相比較低,但是高于國家發(fā)改委的價格。同樣要求跟蹤審計常駐現場,工作要求比監(jiān)理還高,但比起監(jiān)理的收費,審計收費不足它的十分之一,但往往在工作中,審計把監(jiān)理的部分工作做了。價格不合理造成某些機構拒絕做跟蹤審計。
3.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完善,影響跟蹤審計工作的進行。在跟蹤審計方面,國家沒有出臺專門的規(guī)定,沒有明確跟蹤審計的內容,也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和具體實施條例,所以,出現了跟蹤審計的作業(yè)質量差,不能夠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4.項目建設單位對跟蹤審計的認識偏差,委托內容不合理。跟蹤審計屬于審計發(fā)展的新事物,造成很多的建設單位對跟蹤審計的作業(yè)內容不清楚,不知道具體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從而使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受阻。在跟蹤審計的過程中,對跟蹤審計人員的要求不合理。由于建設單位不了解跟蹤審計的流程和內容,有些建設單位要求跟蹤審計人員必須常駐現場,必須安排土建人員與安裝人員各若干名。這就造成了很多跟蹤審計機構不愿意做跟蹤審計。
三、解決跟蹤審計問題的對策
1.加強跟蹤審計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跟蹤審計人員的素質和專業(yè)水平;加強跟蹤審計職業(yè)資格證的審查力度。對現有的跟蹤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增加專業(yè)知識和實際操作的能力,增強作業(yè)的能力,明白怎樣處理發(fā)生的問題,以便可以及時有效的解決,同時,要提高跟蹤審計人員的各個方面的能力,增強實際的工作能力。完善跟蹤審計職業(yè)資格證審查機制,提高資格證獲得者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水準。對擁有跟蹤審計職業(yè)資格證的人員實行不定期的抽查考試,保證跟蹤審計人員的質量,只有合格的跟蹤審計人員才能做好審計的本職工作。所以,要提高跟蹤審計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完善機制。
2.完善跟蹤審計的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使審計工作能夠健康有序的進行。跟蹤審計是傳統(tǒng)審計的創(chuàng)新,解決了傳統(tǒng)審計不能夠解決的難題,并對建設項目的審計的發(fā)展有促進作用,此外,通過對建設項目的監(jiān)督和管理,可以做到減少資源的浪費,提高資源的使用率。所以,要確保跟蹤審計的合理健康的工作,這就必須完善跟蹤審計的法律法規(guī),做到在工作中,有法可依,依法執(zhí)行。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蹤審計的規(guī)章制度,制定出具體的跟蹤審計的實施辦法,做到跟蹤審計的每一步問題和責任都有健全的審計程序,提高審計的質量,規(guī)范跟蹤審計中的違法行為,使跟蹤審計工作能夠有效地進行。
3.明確跟蹤審計的合同工作內容。審計部門在簽訂合同時,應該把跟蹤審計的具體工作內容編寫出具體的文字范本,加入到合同里面,作為合同的一部分,這樣就可以在實施工作中做到有目的、有計劃的進行,最重要的是可以讓項目建設單位知道跟蹤審計的工作職能和具體的任務,從而避免出現項目的建設單位對跟蹤審計的工作職能不清楚,而做出錯誤的指示,對跟蹤審計工作造成影響。從而,不利于該行業(yè)的正常發(fā)展,也起不到真正的審計監(jiān)督和管理的作用。跟蹤審計是社會發(fā)展的新生事物,很多企業(yè)都不太清楚,所以,跟蹤審計應該多做宣傳,提高自己的影響力,并且讓社會了解和更好的接受,從而,能夠合理有效地做自己的本職工作。在進行作業(yè)時,要注意企業(yè)的形象,要有長遠目光,樹立企業(yè)形象,提高知名度。
4.要健全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檢查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等規(guī)章制度,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審計復核是審計法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審計質量內部控制中十分重要的一環(huán),是審計質量的最后一道關口。審計復核應該成為審計項目的必經程序,任何審計項目都不能有例外,要健全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檢查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等規(guī)章制度,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復核具有全面性的同時也具有突出的問題和主要的矛盾。根據常規(guī)的程序,想要降低審計風險,就要找到審計風險的實質性問題,要注意對問題的事實是否清楚、審計取證是否充分、完整和履行法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復核;在定性和處罰處理方面要嚴格的遵守法律的程序進行復核的過程;要在錯綜復雜的事實面前,善于從法律角度和當前經濟轉型體制轉軌的實際情況去深入研究和分析,從中找到本質的問題。
四、結束語
把科學發(fā)展觀作為審計工作的靈魂和指南,作為促進審計事業(yè)的科學發(fā)展的基礎,充分把握科學發(fā)展觀與審計工作的內在聯(lián)系。審計機關把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作為的一項長期任務和中心工作,所以,我們要有保持頭腦清醒,認真研究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技術和方法,努力提高審計工作水平,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建設又好又快的發(fā)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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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工程審計; 優(yōu)勢; 區(qū)別; 建議
【 abstract 】 below the author expounds mainly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of audit tracking audit problems, detailed track audit and tells the traditional auditing difference of method, advantages and carry out some Suggestions of the track audit.
【 keywords 】 engineering audit; Advantages; Difference; suggest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與傳統(tǒng)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區(qū)別
1.1審計介入時點與審計狀態(tài)
跟蹤審計要求審計人員提前或同步介入建設項目,深入現場,對從項目決策到工程竣工驗收的全過程進行及時審計,是對同一項目不同時點多次介入,多次審計,體現了跟蹤審計的過程性和動態(tài)性。審計的內容、資料明顯多于竣工決算。傳統(tǒng)竣工決算審計一般是事后開展的審計,審計范圍一般只涵蓋了施工和竣工結算兩個階段,且是一次性靜態(tài)審計。
1.2審計效果
跟蹤審計的內容不僅包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建設項目的管理,還包括設計、施工、監(jiān)理、質量監(jiān)督等單位和部門的職責履行和人員配備情況,是全方位的審計。通過對上述審計事項的跟蹤審計,做到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及時發(fā)現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項目建設風險??⒐Q算審計作為事后審計,往往對已造成的投資損失無法有效整改,只能以總結經驗教訓為主,審計效果明顯弱于跟蹤審計。
1.3 審計方式
跟蹤審計的審計方式主要是定點審計、定期審計、駐場審計以及上述方式互相結合的方式等,以現場審計為主。傳統(tǒng)建設項目審計大多采用送達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方式,以現場審計為輔。跟蹤審計除了依據國家、企業(yè)頒布和制定的法規(guī)、制度等必須執(zhí)行的強制性依據外,還可以依據行業(yè)的先進指標、社會公允價格等非強制性依據,審計結論大多以建議的方式供建設單位采納。而傳統(tǒng)竣工決算審計的審計依據以強制性為主,審計結論要求建設單位必須全面執(zhí)行。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優(yōu)勢
2.1 規(guī)范建筑市場,預防滋生腐敗
近年來,建筑市場中不可否認地存在一些權利尋租、惡性競爭等不規(guī)范的市場行為。跟蹤審計使審計監(jiān)督介入到項目建設流程之中,增加建設市場的透明度,從而使建筑市場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規(guī)范和改善。同時,審計監(jiān)督貫穿于建設項目全過程,能夠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各控制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問題,揭示苗頭性和趨勢性問題中蘊含的風險,督促參建各方履行自覺約束和規(guī)范自身行為,和諧建設、施工、監(jiān)理、設計等單位的關系,從而達到規(guī)范管理流程,形成有效地制衡機制,將審計由“秋后算賬”轉變?yōu)椤胺牢⒍艥u”,從而在源頭上減小了腐敗行為的發(fā)生。
2.2 使審計工作更好地適應相關法律要求
目前,我國與建設項目相關法律在執(zhí)行過程中,與《審計法》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jié)現象。例如,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yè)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了工程價款,如果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結果與合同相沖突,那這樣的審計結果往往難以落實,因為這涉及到《合同法》與《審計法》的沖突問題,使審計工作處于較為尷尬的境地。通過跟蹤審計,審計人員可以提前介入建設項目,對關鍵控制環(huán)節(jié)進行跟蹤審計,在恰當的時點發(fā)表審計意見,從而規(guī)避審計工作于其他法規(guī)制度的沖突。
2.3 營造了和諧的審計環(huán)境
跟蹤審計主要是針對建設項目風險提出預防性的意見及建議,參建各方因問題尚未發(fā)生,無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而能夠以平和的心態(tài)接受審計的意見和建議。在這種情況下,建設單位甚至有可能會主動要求審計,發(fā)自內心的歡迎審計,從而較好的緩和了審計與被審計之間的緊張關系,同時也為審計工作營造了和諧的審計環(huán)境。
2.4 使審計工作更富有成效
跟蹤審計是從項目立項到竣工驗收全過程的動態(tài)監(jiān)督,包括工程造價控制、項目內控制度、建設資金等內容。在這個過程中,跟蹤審計能夠把握最佳審計時機,及時發(fā)表審計意見,便于問題的糾正和整改,特別是對項目前期決策工作的跟蹤審計,能夠最大限度的體現審計的價值,發(fā)揮最大審計效力。
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3.1 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難以滿足跟蹤審計的需求
跟蹤審計的內容貫穿于建設項目全過程,涉及到投資管理、工程技術、財務、金融、法律、企業(yè)管理、計算機等多個方面。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能從建設項目的微觀管理上發(fā)現問題,還要能夠從宏觀政策、體制、機制上,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風險,并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同時還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協(xié)調溝通能力。目前,投資審計人員無論從數量還是自身素質上都難以滿足跟蹤審計工作的需要。人員數量和審計任務量之間的矛盾,使審計人員疲于應付,造成跟蹤審計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再者,審計人員一般擅長工程造價審核,施工經驗不足,且普遍缺乏建筑、結構設計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很難在建設項目的設計階段、施工階段提出有見地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3.2 傳統(tǒng)的審計效果評價觀念制約跟蹤審計工作開展
傳統(tǒng)的建設項目審計中,通常把審計工程造價、查出損失浪費和違規(guī)違紀問題作為衡量審計人員業(yè)績的標準。在建跟蹤審計“事前控制、防范風險”等特點的影響下,其審計成果更多地表現為完善制度、程序、堵塞管理漏洞等方面,這種既成事實的可量化審計成果較少。如果一定要用傳統(tǒng)績效標準來衡量的話,會出現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無論問題性質還是金額可能都不如傳統(tǒng)審計明顯,會影響審計人員積極性,一定程度上制約在建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
3.3 操作上的缺位和越位并存
在跟蹤審計的實踐中,由于審計資源及建設體制等諸多限制,審計人員絕大多數選擇在施工階段介入建設項目,對項目決策等前期工作關注較少,造成審計監(jiān)督上的缺位。同時還存在審計人員未能準確把握住審計關鍵環(huán)節(jié),錯過了跟蹤審計的介入的最佳時點,從而造成跟蹤審計缺位。另外,跟蹤審計不僅應重視工程造價審核,更應重視跟蹤審計的監(jiān)督和咨詢,但對發(fā)現的工程建設管理問題,未通過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去解決,而是越俎代庖直接下達指令進行管理,造成跟蹤審計人員的定位出現偏離,侵入到建設項目管理流程中的現象也比較常見,導致建設項目管理的內控失效,引發(fā)各方利益的沖突。
3.4 較大審計需求與較高審計成本的矛盾
跟蹤審計與竣工決算相比,在審計目標、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上,都有了較大的拓展。這勢必引起審計人員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的努力,審計成本也會隨之上升。但是,審計成本是有一定額度的,在較高的審計成本下,審計程序的開展就必須有取有舍,不可能面面俱到,這樣可能會造成一些關鍵環(huán)節(jié)漏審,導致審計風險增大。
四、開展好跟蹤審計的幾點建議
4.1 進一步完善與跟蹤審計相關的法規(guī)制度,轉變審計績效評價觀念
為了確保跟蹤審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更好地為工程建設項目服務,相關部門及行業(yè)協(xié)會應結合《合同法》《招投標法》等建筑相關法律,進一步完善跟蹤審計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跟蹤審計程序和具體實施辦法,使跟蹤審計全面與招投標、合同簽訂、財務核算等管理行為相協(xié)調,為跟蹤審計人員提供具體規(guī)范的行為準則,確保跟蹤審計工作到位不越位。同時,要更新績效評價觀念,樹立科學的跟蹤審計績效評價觀,對跟蹤審計成果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促進跟蹤審計健康發(fā)展。
4.2 合理定位跟蹤審計介入項目管理的深度,把握審計相對獨立性原則
在跟蹤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必須合理確定介入深度,握好監(jiān)督者的角色定位,不偏離方向,不逾越定位,依法獨立開展審計監(jiān)督工作。切實做到審計關口前移,從決策階段開始,從源頭抓起,強化事前監(jiān)督,在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嚴把立項關、設計關、招投標關和合同簽訂關。跟蹤審計應保持審計的獨立性,以書面形式下達跟蹤審計意見書的方式,為項目建設各方提供可供采納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做到審計工作不干涉建設項目的具體業(yè)務。
4.3 準確把控跟蹤審計介入時點
跟蹤審計應綜合考慮建設項目規(guī)模、周期及審計資源等相關要素后,科學確定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點。但不論是從項目立項時介入,還是施工階段介入,或是其他時點介入,跟蹤審計都應保持連續(xù)性,確保審計工作的軌跡有效貫穿預定的審計事項。此外,還要保證跟蹤的適時性,對項目建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重大活動及時跟進,對建設單位的要求及時回應。
4.4 爭取參建各方的理解、配合以及建設單位的重視與支持
建設、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可能對跟蹤審計、審計模式還不熟悉、不了解。因此,在開展跟蹤審計之前,有必要就跟蹤審計的作用、目的、審計程序及審計依據等內容,向各參建單位的負責人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講解和宣傳,使參建人員認識到跟蹤審計工作的目的是幫助建設項目加強投資控制、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建設工期,與建設各方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官林鎮(zhèn)基礎設施、房屋建筑工程BT項目,于2010年8月,經市委市政府批復,同意《官林鎮(zhèn)關于實施BT項目的報告》及相關項目的建設,項目總投資概算約5億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資約3億元。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啟迪大廈、光產業(yè)園、生物科技園及其他公建等。官林鎮(zhèn)生物科技園工程為本次BT項目建設內容之一,主要包括:辦公樓、會所、生物科技園廠房等,建筑面積11.5萬,總投資約1.4億元。除土建工程外,還包括安裝工程、室內外裝飾工程、科技園區(qū)市政道路、景觀等配套工程。
二、跟蹤審計基本情況官林鎮(zhèn)生物科技園BT項目跟蹤審計工作,2010年10月,經市審計局采用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我公司為本項目跟蹤審計比選中標單位。鑒于本項目已經開工建設,為了使跟蹤審計工作不影響項目建設實施,我們根據《局政府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組建跟蹤審計小組,迅速、認真開展本項目跟蹤審計工作,審計小組配備的審計人員:主審,助審。主審駐場時間每周一、三、五上午;土建助審每天駐場,安裝及市政助審駐場時間每周一、三、五。
根據《宜興市審計局政府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針對各施工階段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工程的特點,我單位編制了切實可行的跟蹤審計方案。跟蹤審計組將跟蹤審計的工作要求及時向建設單位及施工、監(jiān)理單位進行通報,充分交流,力爭跟蹤審計工作得到參建單位的理解與支持。自進駐施工現場,實時了解工程進展情況,掌握隱蔽工程實施情況,嚴格按照跟蹤審計方案開始跟蹤審計。主要開展工作如下:1、建設單位按跟蹤審計組的要求提供設計圖紙、招投標文件、投標報價書、設計變更資料、現場簽證資料。2、跟蹤審計在工程實施階段,跟蹤審計組現場駐點,實時了解工程進展情況,掌握隱蔽工程及正常工程計量情況,定期參加項目工地例會,參加與項目有關的方案論證、設計變更等會議,并出具跟蹤審計意見單。3、本項目每月定期召開計量會議,由跟蹤審計組主持,建設單位、監(jiān)理、施工單位參加,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造價問題進行討論;4、對設計變更和合同外工程“先審計,后施工”的原則,5、實施階段性結算審計。要求建設單位督促施工單位定期或按約定形象進度將結算分合同內和合同外兩部分簽字蓋章后報送建設單位審計科和跟蹤審計組;建設單位審計科和跟蹤審計組按規(guī)定流程完成階段性結算審核,與施工單位進行對賬并出具審定單,報審計中心復核審定。
三、跟蹤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及采納的情況
自2010年10月進場,直至項目停工,官林鎮(zhèn)生物科技園BT項目跟蹤審計組,通過對該工程的施工過程、材料設備采購、施工合同執(zhí)行情況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按照“跟蹤審計、分期報告、迅速反饋、及時糾正”的原則針對的發(fā)現的問題,定期或不定期的提出跟蹤意見和建議。官林鎮(zhèn)生物科技園BT項目跟蹤審計期間,共發(fā)出跟蹤審計意見單12份,共提出意見和建議28條,建設單位采納建議和意見25條,有效規(guī)范了建設程序,節(jié)約工程投資,保證了工程質量。
1、本項目采用BT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根據BT協(xié)議,各單體工程施工前需簽訂單獨施工合同。因本工程工期要求緊,在未簽訂單體施工合同前已開工建設。根據審計組根據基建管理規(guī)定,要求甲乙雙方在已經開工的情況下,盡快完成施工合同簽訂,規(guī)范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建設單位采納了審計意見,及時簽訂了施工合同,加強了施工合同管理。
2、生物科技園BT項目占地面積大,單體建筑多,基礎土方工程開挖、運輸、回填對造價影響大,2010年10月進場時,項目剛開工,現場尚未大面積開始,跟蹤審計組要求甲乙雙方及時完成場地標高測量,為工程結算收集第一手測量資料。
3、根據室外工程設計圖紙,主要反映道路及雨污水,未考慮供水管道、供電管道、弱電管道、通訊管道,為使道路水泥穩(wěn)定碎石基層不受破壞,建議建設單位完善室外綜合管網圖紙,對過路管道采用預留方式,從而減少未來供水管道、供電管道、弱電管道、通訊管道實施過程中可能對道路的破壞影響。
4、根據本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材料工程結算時按施工期間價格執(zhí)行,本工程合同工期365天,跨越12個月,材料價格處于波動期,材料調價差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審計組建議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完善施工用材料計劃上報及計劃執(zhí)行情況檢查,有效解決工程結算時,材料價差調整基礎數據積累工作。有效減少材料差調整扯皮現象。
5、加強設計變更、工程簽證臺賬管理。跟蹤設計組建立了設計變更、工程簽證臺賬,對發(fā)生的變更、簽證及時審核,主要審查其變更的程序是否合法、參與現場簽證會勘計量,掌握真實數據。
6、嚴格工程計量、進度款支付審核管理。
四、協(xié)審工作成效、業(yè)績及亮點
(一)協(xié)審工作成效、業(yè)績
1、跟蹤審計工作成效。生物科技園BT項目跟蹤審計按照“跟蹤審計、分期報告、迅速反饋、及時糾正”的原則,針對跟蹤審計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定期或不定期的列出意見和建議。本項目共發(fā)出跟蹤審計意見單12份,工提出意見和建議28條,建議和意見采納25條。主要內容:工程建設管理、工程資料報送、工程簽證計量、已完工程價款審計等。節(jié)約建設資金、減少損失28.5萬 元。
2、結算審核工作成效。生物科技園BT項目,送審價2510萬元,審核造價1566萬元,核減額為943.9萬元,核減率39%。審核結論得到了雙方的一致認可,并經審計中心復核審定。
(二)協(xié)審工作亮點
1、制定并運用跟蹤審計作業(yè)流程
跟蹤審計作業(yè)流程意義:項目參建主體各自職責、權利、義務不盡相同,對項目實施過程中投資、質量、工期、安全事項處理、履職情況,存在主次、先后、決策與咨詢等關系,多數情況下各方目標一致,但也有沖突矛盾之時,如何規(guī)范參建主體的行為,有效開展跟蹤審計工作是跟蹤審計組首先要思考的問題。 跟蹤審計組駐場后,首先召集各相關單位召開跟蹤審計交底會議,明確跟蹤審計組的在本項目與其他相關單位的組織關系。并交流和學習了跟蹤審計組根據審計目標要求,對項目各審計要素制定的審計流程和審計的表式。該BT項目跟蹤審計組成功應用了審計組織工具,制定了《生物科技園BT項目跟蹤審計標準作業(yè)流程》除改變長期以往由于審計和被審計以及參建主體各方存在對立、抵觸、不協(xié)調、辦事效益低下等情況,有效的規(guī)避了審計的風險,改善了審計工作環(huán)境。同時在后期項目清算中也發(fā)揮了作用。
跟蹤審計標準作業(yè)流程示例如下:
2、爭對中間停工特殊情況設計現場清查表式,解決實際進度與結算審核對應關系。
生物科技園BT項目因乙方資金困難無法完成合同項目,并提出放棄履行。由于項目停工,現場尾工工程量以及各種措施性項目會成為工程結算審計難點。跟蹤審計組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各專業(yè)人員制定計劃、明確任務分工,落實責任。按計劃時間進場進行詳細、細致、科學勘查取證。形成《已完工程清查記錄表》各方簽字確認成果表,為階段工程清算提供詳細、真實的數據依據,確保了項目審計質量和審計工作的順利。
【關鍵詞】跟蹤審計;社會中介機構;監(jiān)控模式;主要監(jiān)控內容;相關影響
一、社會中介機構跟蹤審計工作質量監(jiān)控新模式的主要內容
為指導社會中介機構的跟蹤審計工作,審計機關應積極開展監(jiān)控模式創(chuàng)新,設置跟蹤審計聯(lián)絡員(以下簡稱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積極引導社會中介機構人員根據跟蹤審計項目的總體目標,制定跟蹤審計項目的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跟蹤審計各階段的基本要求和時間節(jié)點,為各階段把握工作質量、促進跟蹤審計工作規(guī)范化提供依據。
(一)總體設想
依靠計算機技術,開發(fā)跟蹤審計監(jiān)控軟件,創(chuàng)建社會中介機構跟蹤審計質量計算機監(jiān)控平臺(除特別說明外,以下簡稱“平臺”),探索建立“國家審計機關牽頭組織審計項目+社會中介機構具體實施審計項目+平臺監(jiān)控”的跟蹤審計運行新模式,加強對中介機構參與跟蹤審計執(zhí)業(yè)行為的全程監(jiān)控,降低跟蹤審計風險,提高跟蹤審計項目質量。
(二)跟蹤審計監(jiān)控新模式的工作原則
跟蹤審計監(jiān)控新模式將按照“把好入口、管好過程、考好業(yè)績”的原則,實時、全過程地監(jiān)控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質量。
具體來說,在平臺上引進競爭方式,組建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采取招投標方式安排委托審計項目,確保社會中介機構選擇和委托審計項目安排的公開、公正性;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參與跟蹤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專業(yè)人員將按照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上傳審計工作記錄和其他能夠證明跟蹤審計情況的相關資料,確保上傳記錄的隨時性、閱讀便利性、不可修改性;跟蹤審計項目完成后,平臺和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及時對社會中介機構參審人員的工作情況評分,減少考評過程中主觀因素的干擾,確??己嗽u分結果的客觀公正性。
二、跟蹤審計質量監(jiān)控新模式下應完成的幾項主要工作
(一)組建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
為把好社會中介機構資質準入關,首先,通過平臺接受社會中介機構報名,由平臺進行資料完整性的初步審核;其次,按照規(guī)定的資質條件和審核程序,經審計機關、財政部門、監(jiān)察部門三家共同進行實質審核,如果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以聘請行業(yè)專家進行審核評價,提出評價結論,審核合格的進入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只有進入備選庫的社會中介機構,才能獲得審計機關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項目的委托審計資格。
為保證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社會中介機構專業(yè)資質審核的時限一般為兩年。對出現過重大審計質量事故、多年跟蹤審計項目評價效果差的社會中介機構,應剔除出社會中介機構備選庫。
(二)改進委托審計項目的分配方式
一是平臺隨時接受其他部門委托審計項目的自動申報,或審計機關綜合管理部門根據電話通知等方式的委托審計項目申請,在平臺進行登記。
二是由平臺對一段時期內(一般為一個月)的委托審計項目,按照歸并同類業(yè)務等原則進行打包,但委托審計項目投資額累計超過一定數量的,可以縮短打包周期。單個項目金額超過某一限額的,或委托審計項目有特別時間要求,必須及時安排委托審計的,應當單獨打包。
三是由平臺對已經打好的委托審計項目包進行自動編號。
四是由平臺按照電腦搖號方式,隨機確定社會中介機構與委托審計項目包的對應關系,從而完成委托審計項目的分配,以保證客觀公正性。
五是實行項目安排輪空制,即通過平臺,對于一家社會中介機構已經連續(xù)兩次或一年內累計四次審計同一家被審計單位,再出現同一家被審計單位的委托項目,該社會中介機構不能中標該項目,其委托審計項目選擇資格自動排除在外。
(三)細化國家審計機關與社會中介機構之間的合同條款,明確劃分雙方工作職責
認真修訂國家審計機關與社會中介機構之間的委托合同,細化相關責任條款,進一步明確雙方不同的工作職責和權利義務關系;在合同中規(guī)定委托審計工期、質量要求、違約責任、協(xié)議的有效期限和中止、審計費用以及其他等有關內容,具體明確社會中介機構負責人和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機關要求,分別簽署審計業(yè)務承諾書,如社會中介機構出現審計工作嚴重違反合同的,審計機關可終止履行合同,社會中介機構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強化培訓,全面提高社會中介機構人員的綜合素質
從審計思想觀念、審計工作規(guī)范、審計廉政紀律等方面,審計機關應加強與社會中介機構之間的溝通,積極引導社會中介機構在審計職業(yè)道德和審計業(yè)務等方面,加強對參審人員的培訓力度,建議社會中介機構采取措施,穩(wěn)定跟蹤審計參審人員隊伍,努力提高社會中介機構相關人員的綜合素質。
(五)建立投資審計咨詢專家?guī)?/p>
由于社會中介機構執(zhí)業(yè)行為存在趨利性,其審計行為追求的目標與國家審計機關的工作目標不盡相同,因此,國家審計機關在跟蹤審計模式設計以及專業(yè)工作質量上,不能完全依賴社會中介機構,要做到不僅從工作程序上,而且從專業(yè)工作質量上保持對社會中介機構的監(jiān)控態(tài)勢,應當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從社會上聘請專門人才,建立投資審計領域的咨詢專家?guī)?,發(fā)揮咨詢專家在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監(jiān)控社會中介機構工作質量過程中的專業(yè)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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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用遠程審計管理平臺,加強雙方的信息溝通,強化審計機關的指導和監(jiān)督
一是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要積極利用平臺,定期或不定期地上傳審計工作記錄和其他能夠證明跟蹤審計情況的相關資料,及時報送跟蹤審計信息,提出需要審計機關支持和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對于特別緊急的事項,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除在平臺上提出問題外,還應通過手機短信、電話等形式及時告知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
二是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要通過平臺,從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跟蹤審計工作重點和切入點的確定、跟蹤審計的現場實施、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協(xié)調、跟蹤審計成果的反映等方面,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跟蹤審計情況的實時監(jiān)控。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的具體監(jiān)控工作,一般以社會中介機構編制的審計實施方案為依據,對照跟蹤審計各階段預定審計任務的不同時間節(jié)點,分析跟蹤審計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
三是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要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參審項目的業(yè)務指導,做好與相關方面的溝通協(xié)調,積極支持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及時解決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提出的問題和困難,督促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按照委托協(xié)議的要求,履行相關職責。未在上述期限內完成工作的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應在平臺上說明原因。
四是對上述委托審計過程中需要審計機關領導決定的事項,審計機關領導一般應在一周內研究解決;對于涉及重大政策等情況需征求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職能部門意見的,由審計機關負責牽頭召開專題協(xié)調會,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應負責整理協(xié)調會議形成的決議,經審計機關審閱后,以審計機關名義送交有關部門和被審計單位。
五是在跟蹤審計項目結束時,社會中介機構應按照審計機關審計檔案管理的相關要求,認真做好審計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六是審計機關相關審計科室根據項目特點和社會中介機構的不同情況,在管理平臺上編制《委托審計項目臺賬》。
(七)設計科學合理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時考核評分體系,實行委托審計項目獎勵制度一是平臺應建立社會中介機構跟蹤審計項目質量的實時考核評分體系,為實行社會中介機構淘汰機制提供客觀的評價資料。具體來說,就是應構建跟蹤審計項目過程(事中)評分和跟蹤審計項目結果(事后)評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質量考核評分盡可能做到以客觀評分為主,并兼顧主觀評分。筆者的設想是,質量考核評分按照6:4的比例劃分客觀評分和主觀評分。其中,客觀評分工作由平臺對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方案、撰寫審計過程記錄及跟蹤審計工作情況月報、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撰寫審計報告、報送審計信息數量等方面的及時性進行自動評分;主觀評分工作主要針對跟蹤審計項目過程中的審計信息報送質量、收集審計證據或資料、跟蹤審計質量、跟蹤審計成果運用以及社會中介機構與審計機關、被審計單位和相關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等情況,由審計機關聯(lián)絡員在平臺直接填寫;然后,平臺將客觀評分與主觀評分進行組合,得出該跟蹤審計項目的總體評分。
在匯總每個社會中介機構完成的年度委托審計項目得分的基礎上,計算該社會中介機構的年度跟蹤審計項目的平均得分。
為提高社會中介機構報送審計信息的質量和審計工作成果,審計機關應建立審計信息采納結果和審計工作成果獎勵制度。具體來說,在年度跟蹤審計項目平均得分的基礎上,對審計信息采納率和審計工作成果排名不同名次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不同程度的加分,加分后的結果為年度跟蹤審計項目綜合得分。
二是實行委托審計項目獎勵制度,即對在年度跟蹤審計項目綜合得分和質量檢查中排名前三名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委托審計項目獎勵,選擇獎勵審計項目的權限在年度內的使用時間由社會中介機構自行選擇。
(八)對社會中介機構跟蹤審計項目的質量檢查
為提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工作質量檢查的公正性,一般采取審計機關、財政部門、監(jiān)察部門三家聯(lián)合檢查方式,對社會中介機構所從事的委托審計項目進行抽查。如有必要,也可采取外聘專家方式,對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工作質量進行評審。檢查周期一般以兩年為限,特殊情況下可臨時組織委托審計項目質量檢查。
(九)充分發(fā)揮國家審計機關和行業(yè)協(xié)會的作用
根據跟蹤審計項目社會中介機構工作質量考核評價結果,建議在全市國家審計系統(tǒng)范圍內,將因違反審計廉政紀律或審計重大責任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一些社會中介機構,列入“黑名單”,在一定時期內取消或永久取消其在全市國家審計行業(yè)的準入資格。
積極發(fā)揮審計行業(yè)協(xié)會的作用,通過定期舉辦社會中介機構業(yè)務沙龍等形式,創(chuàng)造社會中介機構共同交流的平臺,為提升跟蹤審計質量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撐。
三、社會中介機構跟蹤審計工作質量監(jiān)控新模式運行可能產生的相關影響
(一)實時掌握社會中介機構人員跟蹤審計工作的工作狀況
在系統(tǒng)運行過程中,參與跟蹤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根據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及時上傳審計實施方案、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過程中形成的部分審計電子證據,有利于審計機關跟蹤審計聯(lián)絡員,隨時掌握社會中介機構人員在跟蹤審計項目中的工作情況。
(二)有利于促進審計機關跟蹤審計聯(lián)絡員與社會中介機構人員的良好溝通
在跟蹤審計過程中,社會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可以實時地將審計中需要審計機關支持、配合、指導、咨詢的事項,通過掛在平臺上,審計機關跟蹤審計聯(lián)絡員基本可以做到“全天候”回復,保證雙方溝通的及時性及工作效果。
(三)有利于明確跟蹤審計項目中社會中介機構的責任
【關鍵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踐研究
一、跟蹤審計的發(fā)展及現狀
縱觀我國政府審計的發(fā)展脈絡,無論是早期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還是近期的建設項目管理審計,基本審計方式都以事后審計為主,審計的重心停留在合法合規(guī)性方面,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審計價值并沒有完全得到實現。事后審計對象往往是既成事實的建設項目,很難進行事先的預防和控制,反饋的信息也嚴重滯后,審計工作在規(guī)范建設管理方面未能起到應有的作用。由于事后審計無法深入現場核實與確認審計信息,尤其是隱蔽工程的真?zhèn)?,如果信息失真可能會導致的審計結論失偏,不僅影響了審計有效性目標的實現,甚至存在巨大的審計風險。
20世紀90年代后期,跟蹤審計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事后審計的上述弊端。隨著國家審計的不斷前進發(fā)展,政府投資項目審計開始著眼于能夠“未雨綢繆”的跟蹤審計,審計介入項目的時間點也逐步前移,從事后審計慢慢向事中審計,甚至是事前審計過渡。尤其是“5.12”汶川地震之后,審計署調集全國的審計力量對災后重建工作進行全面的跟蹤審計,開啟了一個全新的審計模式。在此之前只有奧運會工程、三峽建設工程、西氣東送工程等中央特大投資項目采取過這種方式。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跟蹤審計充分發(fā)揮審計機關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發(fā)現和處理在災后重建過程中一些制度障礙或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題,促進其很快得到解決,推動災后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作為一種“非常規(guī)”的審計方式,跟蹤審計的這些應用,為其進一步發(fā)展總結積累了大量經驗。
2011年7月,審計署了《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以下簡稱《規(guī)劃》),制定了今后一段時期的審計工作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強調要充分發(fā)揮審計在推動科學發(fā)展、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中的建設性作用。其別強調要繼續(xù)積極開展關系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督促相關單位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完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廉政建設,促進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跟蹤審計作為近幾年才出現的新的審計方式,在理論研究中,普遍對跟蹤審計的作用和重要性給予了認可,但在理論探討、實踐應用、評價體系、管理模式等方面尚存在諸多空白,對跟蹤審計模式仍眾說紛紜,在實踐中也有很多不同的做法,沒有形成清晰的、公認的、具有指導性的操作模式。如何面對著當前蓬勃發(fā)展的跟蹤審計業(yè)務需求,構建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跟蹤審計模式已經成為當前審計機關無法回避的一個重要問題。
二、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程序和方法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按照規(guī)定程序,對建設項目從立項至項目竣工驗收全過程實施的審計監(jiān)督與服務,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與竣工結算階段。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為了及時堵塞漏洞,減少損失浪費,促進提高項目經濟效益,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充分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的預警作用,防止和杜絕腐敗現象的發(fā)生,保證建設項目高效、優(yōu)質、有序地進行。因此,在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時,必須采取科學有效的程序和方法。
(一)合理確定項目,量力而行實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
審計機關應根據政府年度重點建設項目投資計劃,選擇具有全局性、影響廣泛、群眾關注、投資規(guī)模大的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要考慮重要性和效益性原則,重點放在涉及國計民生、影響大的重點項目上。對資金量小、周期長、次要環(huán)節(jié)、審計力量和能力不及、以及審計風險大的建設項目不應采取跟蹤審計。
此外,審計機關可以把跟蹤審計項目作為投資審計深化的一個點,通過跟蹤審計,全過程地了解和及時發(fā)現當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或是已經出現的問題,針對一些典型性的問題,延伸到其他建設項目中,進行專項調查,進而從宏觀層面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
(二)因事而異,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方式
建設工程跟蹤審計模式,按跟蹤審計的介入點,可分為全程介入法、適時介入法和重點介入法。
1.全程介入法
全程介入法是對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一種審計模式,即對工程項目從立項論證開始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目前,人們在理論探討中,提到的跟蹤審計大多是指這種模式。全程介入法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審計工作,涉及審計知識、經濟管理知識、工程施工技術知識、工程概預算知識、財務知識及相關法律知識等。
2.適時介入法
適時介入法是選擇工程建設活動的適當時段跟蹤審計介入的一種審計模式。采用適時介入法要選好介入點,抓住工程建設活動的重要過程。
跟蹤審計作為一種績效審計的一種模式,應綜合考慮被審計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建設周期、建設要求、審計資源和審計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確定審計介入的時間:是從立項時介入,還是從開工時介入,是從概算編制后跟蹤資金運行路線,還是從施工合同簽訂后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建設項目情況的不同選擇的方式也就不同。在當前跟蹤審計的實踐中,采用適時介入法,大多是把建設工程開工建設點作為介入點,對工程施工過程進行跟蹤審計。
3.重點介入法
重點介入法是選擇工程建設活動的重點環(huán)節(jié)實時審計的一種審計模式。在進行施工過程跟蹤審計時,只選擇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影響較大及事后不能審計或審計難度較大的內容作為審計跟蹤點,規(guī)定其作為必須審計的內容。對于其他工程內容及其管理活動,有關單位和部門可按正常施工程序進行,審計也可根據審計資源情況和審計便利條件,不定時地進行抽查。
采用重點介入法,審計部門要充分了解、分析工程建設的全貌,找出可能出問題和應該關注的環(huán)節(jié)作為重點,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應特別關注工程在建階段,要熟悉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將施工中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和建筑主材作為重點。重點介入法是一種離散的跟蹤審計方法,需要縝密地規(guī)劃和組織及相關方的配合。
建設工程跟蹤審計與傳統(tǒng)的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相比,在工程建設活動過程中增加了工作量。協(xié)調好跟蹤審計方與工程建設活動各方的關系問題,是實現跟蹤審計目的的前提。這不僅僅是工作方法的問題,還受到很多客觀因素的約束。
建設工程跟蹤審計模式在具體應用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充分考慮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綜合分析,全程介入法跟蹤審計應用于投資大、規(guī)模大、影響大的建設工程項目為宜;適時介入法和重點介入法對中小型建設工程、改建和擴建工程具有較好的實用性;適時介入法再輔之以重點介入法,例如采用適時介入法從工程施工開始介入跟蹤審計,在施工前期的過程中確定一個或幾個審計關注的環(huán)節(jié)為重點介入法的內容,然后綜合加以實施,能達到較好的審計效果,在目前可以廣泛采用。
(三)采取多樣的審計組織方式
由于跟蹤審計的執(zhí)行具有明顯的市場化特征,這就意味著其組織方式選擇是多樣化的,這也是由審計需求的多樣化與審計資源的有限性所決定的。在人員的配備上,多行業(yè)、多專業(yè)人員的配備是當前大多數跟蹤審計項目所要求的,而這種要求與專業(yè)審計人員的短缺常常使審計機關陷入兩難境地。這種情況下,審計機關必然去尋求市場的幫助。根據審計外部項目的特點、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及審計機關自身的資源情況,跟蹤審計組織方式可靈活選擇:在部分專業(yè)人員短缺的情況下,外聘專業(yè)人員是不錯的選擇;在人員緊張、項目負擔過重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項目的重要性情況,選擇委托或是外包方式;在審計環(huán)境和審計條件出現變化的情況下,部分項目外包也是可以采用的??傊?,靈活多變的審計組織方式是實踐的必然要求。
(四)明確范圍,突出重點,抓住跟蹤審計關鍵環(huán)節(jié)
跟蹤審計的范圍應包含從項目建設前的方案論證到竣工驗收建成后發(fā)揮效益的全過程。但從目前現實情況看,一般將跟蹤審計的范圍確定為從項目立項至竣工交付較為可行,重大項目可增加項目竣工后的效益評價內容。
1.以工程資金為主線,把好財務審核關。以資金為主線,關注建設資金的籌集和走向,重點檢查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核算的合規(guī)性、項目資金撥付的及時性、各項資金管理內控制度的完善性,關注超標準支付、截留、轉移、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問題。
2.以現場審核為手段,把好五大審計關。
一是概(預)算審計關。主要是對項目概算的執(zhí)行情況和調整概算的合理、合規(guī)、真實性進行審計監(jiān)督。以防止政府項目超規(guī)模、超投資、超標準問題的發(fā)生。近年來,很多市政府項目已逐步推行“代建制”,跟蹤審計中重點對代建單位概算控制措施,控制程序和手續(xù)進行審計,較好地履行了跟蹤審計的事中監(jiān)督職能。
二是招投標審計關。重點審計招投標程序是否規(guī)范,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是否規(guī)范合理,招標咨詢機構是否符合資質要求,編標單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并關注是否存在不招標或不規(guī)范招標的問題。
三是工程合同審計關。主要包括合同條款制定和合同履行情況兩部分的審計。一方面防止因合同內容或表述有誤或遺漏造成國家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另一方面對擅自違背合同約定,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偏差和不到位的問題及時糾正。同時要求建設單位在合同上明確國家審計對工程造價審計結果權威地位,使跟蹤審計成為整個建設過程中必不可缺的控制環(huán)節(jié)。
四是隱蔽工程和變更簽證審計關。跟蹤審計要隨時了解和掌握隱蔽工程施工情況,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做好影像記錄等現場取證。要明確建設單位完善變更簽證的申報程序,報送提出變更的原因和依據,派員參加涉及變更的工程例會,在掌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做好記錄,對不合理的變更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出具審計意見單,為竣工決算審計做好準備。
五是材料采購審計關。審計小組應對大宗材料的詢價、定價及進場材料質量進行跟蹤了解,抽樣檢查,對材料設備的招投標或認質認價,選擇重點,采取多種辦法進行充分的市場詢價,向建設單位提出審計建議。
3.以規(guī)范管理為目標,抓參建單位嚴格履職。跟蹤審計深入工地現場,能隨時發(fā)現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提出針對性較強的審計建議,促進職能部門加強制度化管理。審計中應將監(jiān)督項目各參建單位的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重點之一。著力解決建設管理不到位、專業(yè)崗位力量不足、目標形同虛設的問題。在具體項目跟蹤中重點關注監(jiān)理單位是否按要求配備專業(yè)工程師、前期勘察是否按規(guī)定聘請監(jiān)理等問題,確保跟蹤審計取得實效。
三、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應處理好各種關系
1.正確處理好與建設單位的關系。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成為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huán)節(jié),審計人員頻繁進入工地現場進行審計,提出審計建議,客觀上造成有的建設單位對審計的依賴,甚至提出過多的純服務性工作,使審計人員很被動,容易偏離監(jiān)督者的定位,而進入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人員一旦越位,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利制衡機制就會缺失。為此必須和建設單位明確跟蹤審計的職能范圍,界限要清晰,執(zhí)行要嚴格。審計人員也要準確把握監(jiān)督與服務,監(jiān)督與管理的關系,在行使職權和審計經費、人員管理方面充分體現審計的獨立性。
(一)跟蹤審計環(huán)境有待優(yōu)化
跟蹤審計的過程性和全面性決定了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范圍大、周期長、環(huán)節(jié)多、環(huán)境復雜。盡管許多高校已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但建設項目眾多管理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尚未合理界定,高校決策層、基建、財務、審計、監(jiān)察、資產等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配合有待加強。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建設管理者往往把建設管理部門的造價控制職能與審計部門的造價咨詢和評價職能混為一談,把造價管理的職責理解成審計的職責,認為跟蹤審計是建設管理部門下面的造價控制組。高校校長經常把建設項目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施工時把工期放在首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這樣往往會導致工程時間緊、設計粗糙。校長最關心的是校舍是否安全、學生能否按時入住,而對建設項目的造價并不是很關注。施工單位往往會抓住學校這個弱點,在施工中頻繁變更,漫天要價。由于跟蹤審計的介入,限制了簽署聯(lián)系單的自由度,增加了建設管理部門的工作量,若因變更價格談不攏,施工單位便以停工要挾,認為是跟蹤審計影響了工程進度,矛盾便集中于內部審計部門,給跟蹤審計工作造成巨大壓力。
(二)跟蹤審計力量有待提升
近年來,各高校不同程度地開展了審計隊伍建設,但離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需求仍有一定距離。一是審計力量的不足制約著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隨著高校辦學規(guī)模逐步擴大,很多高校都在進行新校區(qū)建設,建設項目投資大,跟蹤審計任務繁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方面受到制約,部分高校還采用紀監(jiān)審合署辦公的形式設立內審機構,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二是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素質與跟蹤審計要求不適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備工程、管理、經濟、法律、信息系統(tǒng)等方面的專業(yè)知識,熟練掌握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但是,現階段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受傳統(tǒng)結算審計思維的影響嚴重,知識結構以會計為主,工程技術專業(yè)人才、復合型人才缺乏。據調查顯示,浙江高校內審人員中74.5%的專業(yè)類型為會計師類、審計師類、經濟師類等,45.5%的專業(yè)類型為會計師類,而工程師類內審人員只有4.8%,從事基建工程審計和修繕工程審計的內審人員嚴重缺乏。[2]三是對社會審計機構的監(jiān)督和管理尚需加強。目前,許多高校由于自身審計人員少,大多數委托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在實際工作中,缺乏對社會審計機構選用、質量評估等具體管理辦法,也沒有精力對社會審計機構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二、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構建
(一)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構建的意義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高校審計部門及由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對高校建設項目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及竣工驗收等各階段業(yè)務管理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連續(xù)、全面、系統(tǒng)的審查、監(jiān)督和評價。[3]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高校建設項目的規(guī)范管理、提升績效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1.有利于規(guī)范管理高校建設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金額大、控制環(huán)節(jié)多、計價次數多、處理關系復雜等特點,傳統(tǒng)的結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難以適應高校建設項目審計的要求。全過程跟蹤審計克服了事后監(jiān)督的局限性,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到項目建設的各個重要階段和關鍵環(huán)節(jié),對建設項目的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結算等各項工作,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時發(fā)現、糾正建設項目管理中出現的漏洞和問題,并向建設管理部門及時、準確、持續(xù)地反饋審計意見或建議,促進建設管理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風險。2.有利于提升績效全過程跟蹤審計注重對高校建設項目的前期決策、設計、招投標的跟蹤審計以及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有利于提高項目論證的可靠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從單純的合同執(zhí)行審計延伸到合同簽訂前對合同條款的審計,防止了因寫入不合理條款而使高校建設資金損失的問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經常到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了解具體的施工過程,能及時對工程變更簽證事項的合法合規(guī)性、材料設備價格的合理性、隱蔽工程驗收情況等進行審計,為后期的審計結算確認簽證,并將問題和矛盾提前解決,避免事后相互扯皮。3.有利于預防腐敗造成高?;I域腐敗案件頻發(f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監(jiān)督,決策、管理、監(jiān)督三者之間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高校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使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建設過程,通過對物資采購、設計、招投標、施工、監(jiān)理等各方面的行為進行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的各個階段筑起了一道嚴密的防線,對權力形成制約,促使建設項目的各參與方一開始就依法規(guī)范自身的行為,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通過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jiān)督和控制,能有效預防舞弊案件的發(fā)生,使審計由“秋后算賬”轉變?yōu)榉牢⒍艥u,從源頭上控制腐敗行為的發(fā)生。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關鍵控制點
根據高校建設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結合我國部分高校跟蹤審計工作的實踐,可以將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分為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竣工驗收等五個審計階段。在實施審計時,可以在每個審計階段設置審計工作關鍵控制點[4],有助于審計人員選準介入時機,把握審計重點和難點。1.投資立項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決策程序。審查建設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規(guī),建設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較、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決策,是否經有效批復。(2)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擬建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建設功能是否符合學校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學科發(fā)展規(guī)劃和校園建設總體規(guī)劃,投資規(guī)模是否適度。(3)審查投資估算。審查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是否合理、資金來源是否落實,投資計劃是否得當。2.勘察設計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設計招標文件和設計合同。審查勘察設計等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內容、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完整、準確,是否符合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投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是否客觀、公正、嚴密。(2)審查設計方案。審查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是否通過招投標方式征集;設計方案的論證,是否貫徹了優(yōu)化設計和限額設計的原則;是否組織有關權威專家對圖紙進行會審。(3)審查概(預)算編制。審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是否按程序進行評審,編制方法是否合適;概(預)算內容是否真實、全面,有無漏項或增項;編制原則和計價依據是否現行適用;設計概算與投資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圖預算與設計概算是否符合。3.施工準備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招標文件。審查施工、監(jiān)理、代建等單位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招標文件內容是否完整、嚴密,其中的暫定價、指定價等的確定依據是否明確;程序是否合法合規(guī),評標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審查合同。審查合同是否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內容與招投標文件內容是否一致,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合理,有無遺漏關鍵性內容,有無不合理限制性條件;合同條款表達是否清楚。(3)審查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審查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內容是否完整,編制說明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項、重項;招標控制價編制的依據、內容、取費標準和計算方式是否正確、合理。4.施工實施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隱蔽工程。審查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如隱蔽工程現場簽證的程序和手續(xù)等;隱蔽工程驗收是否由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審計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簽證,否則不予承認;隱蔽工程記錄的內容是否詳細,與工程造價有關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審查主要材料及設備。審查材料招投標情況,建設管理部門是否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公開招標,對于不需招標的其定價方式是否與審計組共同確定;材料、設備的采購是否進行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價格確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設備進場使用或安裝前,是否根據合同約定對品牌、規(guī)格、型號、數量、價格進行確認。(3)審查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查所報進度是否與實際工程進度及實物工程量相符;進度款計量計價方式及支付辦法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復申報、虛報的現象,工程預付款是否按合同約定扣回等。(4)審查工程變更和簽證。審查工程變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規(guī)范,要嚴格控制由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變更、簽證的手續(xù)是否完備;簽證內容、簽證材料價格是否真實;簽證是否及時,事后補簽不予承認;是否符合簽證批準權限;簽證計量計價方式是否與合同有關條款相符。(5)審查索賠費用。審查索賠證據是否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確實存在,是否反映實際情況;索賠證據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賠的工程量計算、套價、取費和工期是否合理。5.竣工驗收階段關鍵控制點(1)審查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竣工結算資料是否完整,實際施工是否與竣工結算資料相符;工程造價結算方式與合同條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計算是否符合定額中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計量單位是否一致,計算結果是否準確;竣工項目的單價計量、定額套用、相關規(guī)費和稅金的計價標準是否準確、合理。(2)審查竣工財務決算。審查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依據和編制條件是否符合規(guī)定,數據填報是否真實、完整和準確;建設項目的內容與批復的概(預)算投資是否相符;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是否真實,有無虛列來往帳隱瞞、轉移、挪用結余資金的行為,債權債務是否及時清理;交付的資產是否符合交付條件,核算是否準確;工程項目完成投資是否超概算。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運行程序
根據上述審計階段的關鍵控制點,結合審計工作的常規(guī)程序[5],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運行程序可劃分為三個步驟。1.審計準備(1)確定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依據學校年度審計計劃、年度建設項目工作計劃及相關規(guī)定,綜合單項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審計立項,并確定跟蹤審計工作方案,并報學校批準。(2)成立審計組。根據學校批準的跟蹤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完成社會審計機構的選聘、委托和合同簽訂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會審計機構和高校審計部門共同組成的審計組。2.審計實施(1)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根據立項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實施。(2)下達審計通知書。向高校建設管理部門下達全過程跟蹤審計立項通知書和實施細則,明確告知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關鍵控制點的業(yè)務活動、具體送審要求以及相應的審計時效承諾等事項。(3)送交送審資料。對于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細則列為關鍵控制點的業(yè)務活動,建設管理部門應對送審內容進行審核,并根據審計時效承諾,提前送交送審資料。(4)出具審計意見書。收到建設管理部門相關業(yè)務活動的送審資料后,審計組按照規(guī)定的審計時效承諾,及時出具審計意見書。(5)反饋意見落實情況。送審業(yè)務活動審計完成后,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將相關業(yè)務資料以及審計意見的采納與落實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審計組備案。(6)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審計組聽取被審計對象意見后,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對于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開展竣工結算審計。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管理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結算送審資料,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8)開展財務決算審計。在財務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財務決算送審資料后,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3.審計終結(1)出具造價審計意見書。高校審計部門出具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計意見書,用于工程款項的尾款結算和審計費用的結算。(2)出具最終審計報告。高校審計部門出具最終的審計報告,如實反映跟蹤審計過程中已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和尚未整改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和建議。(3)歸檔審計資料。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完成后,審計組對建設工程各階段的審計成果資料進行收集、匯總、整理和歸檔。
三、提升運行效果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基礎
為了使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更好地服務于高校建設項目,應建立一套系統(tǒng)的規(guī)章制度。1.建立健全校內跟蹤審計規(guī)章制度高校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制度以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管理辦法和標準,圍繞高校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在校級層面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如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暫行規(guī)定、實施細則等,界定高校審計部門、建設管理部門、社會審計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明確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范圍、目標、主要內容及操作規(guī)程,形成完整、規(guī)范、操作性強的跟蹤審計管理工作流程,既為建設單位制訂項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據,也為審計部門提供衡量的標準;建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如變更聯(lián)系單管理辦法、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具體制度,與跟蹤審計形成良好的制度銜接,使審計目標與建設目標協(xié)調一致,促進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的和諧進行。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蹤審計相關規(guī)章制度當前,高校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基本上以委托社會審計機構或聘請社會審計人員的形式來開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會審計的相關制度顯得十分必要。高校審計部門要細化對社會審計機構選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參與審計組的管理辦法。加強對委托社會審計的合同簽訂、過程監(jiān)督、報告核實、質量評價等重要管理環(huán)節(jié)的制度建設,以確保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質量,如制定審計組崗位職責制度、重點審計環(huán)節(jié)工作流程、審計工作匯報制度、審計交叉復核制度、委托跟蹤審計質量考評制度、審計組廉潔自律制度等。
(二)夯實跟蹤審計隊伍,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關鍵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由高校審計部門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完成,但要求跟蹤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工程造價審計、財務審計及法律、經濟等相關學科的專業(yè)知識,而且還要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職業(yè)技能和豐富的實踐經驗。1.加強在職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yǎng)高校要為在職內審人員開展職業(yè)規(guī)劃和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內審人員的業(yè)務能力;鼓勵內審人員要勤下工地,掌握現場第一手資料,做好調查、咨詢、協(xié)調溝通等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審計實戰(zhàn)經驗;要經常與兄弟高校及社會審計機構之間開展橫向審計業(yè)務交流,為內審人員提供學習新思想、新經驗、新方法的平臺。2.適當引進具有實際施工管理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充實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完善和優(yōu)化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yè)知識結構。3.聘請社會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yè)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組,或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社會信譽良好的社會審計機構實施審計,不僅可以減輕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蹤審計的效率。為此,在開展社會審計機構的招標過程中,要加大對社會審計機構的信譽、審計業(yè)績和質量、審計人員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等方面的考核,選擇更優(yōu)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另外,社會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一般都具有專業(yè)傾向性,在不同的審計領域其實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據技能匹配原則,選擇與跟蹤審計內容匹配的社會審計機構,聘請與審計任務要求相適應的專業(yè)審計人員,從而提升審計效果,保證審計質量。
(三)控制委托審計過程,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保障
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委托審計已成為高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huán)節(jié)。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頻繁互動,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監(jiān)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人員一旦越位,全過程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力制衡機制就會不復存在。因此,要強化對委托跟蹤審計過程的監(jiān)督、檢查與控制。1.做好關鍵環(huán)節(jié)的直接控制把關做好建設項目的委托跟蹤審計,除了受托社會審計機構按合同履行職責外,高校審計部門還必須做好關鍵控制點的直接把關,如工程量清單審核、招標控制價編制、合同審核、隱蔽工程簽證、工程量變更簽證、材料價格簽證、工程進度款審簽、竣工結算審計等關鍵環(huán)節(jié)。2.加強對委托跟蹤審計的復核、檢查高校審計部門要組織審計組進行定期匯報,討論、詢問有關問題,促進審計的深化和補漏;對審計內容相同的項目,要組織審計組集中對賬,進行橫向比較,揭示差異,促進平衡。另外,高校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抽查工作,抽查結果與審計人員的業(yè)績考評及社會審計機構的聘用、報酬掛鉤。3.明確跟蹤審計的角色定位高校審計部門要建立事前議事機制,使審計人員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設管理部門的職責。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避免口頭答復的做法,對需要回答的問題,要通過議事機制來妥善處理。4.提高委托跟蹤審計的時間效率高校建設項目有工期要求,每個環(huán)節(jié)具有時效性,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應先于或同步于項目建設的進度,才能及時跟進,發(fā)現問題、分析解決問題,控制風險。跟蹤審計要為提高建設項目的效率服務,而不是影響工程進度。
(四)科學評價審計成果,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動力
審計的基本職能能否實現以及實現的程度是判斷和衡量審計績效高低的重要標準。傳統(tǒng)的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及內部審計,多以事后審計為主,而這種事后審計對于審計績效提升的不利影響在于,即使通過審計發(fā)現問題,但糾偏成本很高,或木已成舟而于事無補,不利于全部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跟蹤審計是一種動態(tài)、全面的過程審計,是中國國家審計實踐創(chuàng)新的一種形式,有利于預防、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問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審計署在《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中提出,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特大型投資項目、特殊資源開發(fā)與環(huán)境保護事項、重大突發(fā)性公共事項、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執(zhí)行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據此審計機關對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項目陸續(xù)成功開展的跟蹤審計實踐,對于內部審計部門和社會審計機構實施或參與跟蹤審計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當然跟蹤審計在我國的實踐時間不長,積累的經驗不多,也無國際慣例可資參考,因此進行跟蹤審計的理論探討與實踐探索極為必要。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來說跟蹤審計的成本會高于傳統(tǒng)的事后審計,成本的提高往往會部分,甚至全部抵消其帶來的經濟效益。如果僅僅處于查錯糾弊的考慮而對所有經濟活動采用跟蹤審計,不僅跟蹤審計本身會產生巨額成本,而且對正常生產經營可能造成中斷等隱性成本都會大幅提升,甚至會產生審計成本高于其帶來效益的現象。因此只有對那些金額高、性質特殊、只有通過全過程、全面審計才能保證高效運行的項目才適合采用跟蹤審計。鑒于此國家審計機關應選擇涉及重大資金或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工程等項目或事項作為跟蹤審計的對象,而內部審計部門則宜選擇資產占比高或者預期收入占比高的項目作為跟蹤審計的對象。
科學界定跟蹤審計的監(jiān)督權范圍和監(jiān)督程序非常重要。作為獨立發(fā)揮經濟監(jiān)督職能的第三方,審計主體并不是經濟活動的管理者或監(jiān)工,因此對于跟蹤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應該與管理者取得聯(lián)系井以書面形式反映,而不應參與決策或直接干預經濟活動,不能混淆其經濟監(jiān)督職能與管理者的經營管理職能。在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與管理者可能會產生沖突,即使不發(fā)生沖突,也會因其參與經濟活動之中而可能影響其獨立性,進而影響其審計意見的客觀公正及審計績效。所以一方面,必須做到“到位、不越位,履職、不失職”;另一方面,在審計主體與管理者之間應建立并保持順暢的溝通機制,把跟蹤審計的價值及時輸送到經濟活動中。
【關鍵詞】跟蹤審計;建設;經營
一、跟蹤審計的涵義和內容
所謂跟蹤審計,其實質是實時審計,又被稱為同步審計。這種審計方法的使用,始于20世紀90年代后期?;仡櫖F有的理論文獻,對跟蹤審計的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而且多數都是將其限定在“建設項目審計”的范疇。
一種觀點認為,跟蹤審計是指將建設全過程劃分成若干階段或期間,審計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或期間的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并及時作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存在的問題,改進、完善建設工作;使建設實施得以規(guī)范、有序、有效運行,取得最佳的效益。并認為,“跟蹤”是指一種審計方式,公共工程跟蹤審計是一種能夠有效容納效益審計內容的審計方式。
另一種觀點認為,跟蹤審計是指審計人員旨在提高被審計對象的績效(這里的績效既指經濟效益,也指被審計對象的合規(guī)性、合法性等),對被審計對象進行適時評價、持續(xù)監(jiān)督和及時反饋的一種審計模式。與傳統(tǒng)的審計模式相比,跟蹤審計從立項起就開始審計,并視項目的進展情況分階段進行審計,使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有機結合起來。筆者較認同此觀點,認為跟蹤審計是一種審計模式,是審計部門用來實施審計項目的一種方法,從內容上說包括對資金的跟蹤、對基建項目的跟蹤、對案件線索的跟蹤、對經濟責任的跟蹤以及對整改情況的跟蹤等方面,體現“從上至下或從下至上、由點及面、全方位以及時間跨度大”等特點,從本質上講,是將審計工作程序作用于對象治理的一種路徑選擇。我公司目前在審計工作中主要采取的即是該種觀點認同的方法,同時在某些具體項目工作中也兼顧采用第一種觀點認同的做法。
二、跟蹤審計的作用
在傳統(tǒng)審計中,無論是對財會(專項)資金還是對重點建設項目的投資審計,都是事后審計為主,審計的重心停留在合法合規(guī)性方面,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查出了一些問題,但往往因“木已成舟”損失無法挽回,審計價值無法完全實現。因此審計應能夠最早的預警風險,揭示危害,提前預防和查出“病害”,并及時提醒消滅,從而維護資金與財產安全。跟蹤審計,通過全過程的跟蹤方法,最大程度地做到信息的及時反饋,能夠使審計擺脫“事后諸葛亮”,真正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從目前我單位的審計實踐來看,其作用已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跟蹤審計切實提高了資金在實際項目中的使用效率,較好地杜絕了擠占、挪用和損失浪費行為。
與傳統(tǒng)的資金專項審計相比,跟蹤審計較早的介入資金的收支審批程序,并跟隨資金的流向即“資金去到哪里,審計跟蹤到哪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資金使用的合法性。例如,審計發(fā)現中曾發(fā)現本公司一新建設項目部分專項資金在項目未開工的情況下被提前支付,跟蹤資金流向發(fā)現,以供貨商組織原材料為由提前支付材料款,審計人員通過追蹤資金進一步發(fā)現私營供貨商現金流緊張,供貨渠道存在風險,及時提出資金存在流失風險的預警,最終追回資金,把可能出現的項目資金流失問題消滅在了萌芽狀態(tài)。事實證明,審計工作與建設項目與重大經營管理工作的同步實施、相互融合和彼此促進,能夠有力保證審計人員掌握相關信息的詳細性、客觀性和豐富性,進而給上級領導與決策機構提出科學合理的建議。
(2)前移審計關口,有利于控制建設項目投資成本。
跟蹤審計體現了前饋和后饋有機結合的特征和優(yōu)勢,使審計在建設項目中得以充分發(fā)揮其監(jiān)督作用。前饋,就是輸出的結果剛要發(fā)生,尚未實際發(fā)生時,提前進行反饋。前饋解決了由于反饋延遲等原因而引起的控制失調現象,能更好地發(fā)揮控制功能,因而有預測和防范作用。對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能夠在項目籌備初期就開始介入,通過資料收集、對法律法規(guī)的研究等充分預見到項目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對投資的合理性進行分析,從而避免因投資決策失誤造成巨大損失。充分的前期準備工作也為后續(xù)開展審計提供較好的支持,做到有的放矢。跟蹤審計雖不全在問題發(fā)生之前進行反饋(即提出意見),但由于問題剛剛發(fā)生之時便進行了反饋,因而大大縮短了反饋時間,使苗頭性問題及時解決。同時對以后的建設進程起到預警、預防的作用。例如,在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經常工作在施工現場,對施工人員素質是否適應,所有材料物質是否達標,操作工藝和隱蔽工程是否按照設計要求進行等問題,均可在第一時間提出意見或建議,從而對工程質量問題達到更好的監(jiān)督;另外,跟蹤審計的提前介入必將打破以往固有的權利制衡模式,一些人很可能會懾于這一嚴密的監(jiān)督防線而夾住“狐貍尾巴”,結果是即保護了個人又避免了資產流失,使審計由“秋后算賬”變?yōu)榉牢⒍艥u,從而從源頭上控制腐敗的滋生。
從本企業(yè)發(fā)展過程來看,以往一些項目建設前期決策準備不足、工程實施不規(guī)范、工程管理不完善等問題十分普遍,造成投資損失浪費的現象嚴重。自開展審計關口前移工作以來,將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監(jiān)督有機結合起來,使審計工作更好的發(fā)揮了促進與控制的作用,減少了不菲的損失浪費。
(3)跟蹤審計能夠更好的發(fā)揮信息系統(tǒng)審計的作用,幫助審計快速找到重點,鎖定線索。
跟隨建設過程,有利于規(guī)范建設項目工程管理。相對于其他被審計對象,建設項目具有周期長、規(guī)模大、造價組成復雜等特點。在當前信息化飛速發(fā)展的情況下,為更好地實現企業(yè)建設與經營工作審計的“真實、合法、效益”的審計目標,信息系統(tǒng)審計或計算機審計越來越成為有效的審計手段。對被審計單位業(yè)務跟蹤,即在數據分析的基礎上,通過跟蹤被審計單位的業(yè)務過程和數據處理流程,發(fā)現信息系統(tǒng)存在問題的一種方法。例如,我公司通過建立一套完善的ERP系統(tǒng),結合購銷合同,從源頭上避免了以往曾出現或發(fā)生過的隱瞞,虛報、謊報的違規(guī)漏洞現象。
(4)跟蹤審計有助于改進提升審計整改的效果,確保審計建議和審計決定落到實處,杜絕被審計單位“整而不改”的敷衍行為。
當前實施的審計項目很多都是“一錘子買賣”,問題揭示了,整改情況匯報了,但是問題整改的實際效果如何沒有后續(xù)跟蹤,因此常出現同一類 “年年審、年年有”的問題。監(jiān)督關鍵環(huán)節(jié),有利于防止建設項目的腐敗行為。近些年來,工程建設領域存在著較為嚴重的腐敗現象,腐敗行為防而不止,堵而不絕,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之一,是對項目實施過程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體制,未能形成權責明確、相互制衡的決策、管理和監(jiān)督體制。審計是重要的監(jiān)督部門,實行跟蹤審計,形成權力制衡機制,有利于從源頭上預防腐敗。跟蹤審計中審計單位介入建設過程,對工程招投標、材料采購、工程簽證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和遏制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
我公司在跟蹤審計工作中的一項主要內容就是對往年及當年審計所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持續(xù)地監(jiān)督檢查,尤其是對關系到企業(yè)重大建設與發(fā)展方面的政策性問題。
三、當前跟蹤審計應注意的問題及建議
(1)不斷完善企業(yè)審計法規(guī)體系建設,做到有法可依
修訂后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規(guī)定和要求。跟蹤審計是審計模式的重大創(chuàng)新,使審計的程序、主要內容和方法等都發(fā)生了很多變化,審計人員的很多一貫做法也要為新的要求所替代,使跟蹤審計從一開始就能夠按照規(guī)范的要求,健康、有序地運行。
(2)做好審計定位,確定審計重點
跟蹤審計,尤其是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參加建設項目的責任主體包括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供貨商、監(jiān)理以及建設單位委托的社會審計人員等,審計作為建設項目獨立第三方,其目的是提供外部監(jiān)督,提出審計建議。因此,開展審計時要明確,審計人員是監(jiān)督者,不是決策者,要正確處理監(jiān)督與決策的關系,確保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否則,不但會影響建設項目本身的工作,更會影響到最終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可重點圍繞資金、管理和程序等較為擅長的方面開展全面審計,而對于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等專業(yè)內容,建議其他主管部門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審計單位進行必要的抽查。
財務報表是企業(yè)財務報告的中心組成部分,是由一系列指標的貨幣金額組成的表述。它反映了企業(yè)某個時點的財務狀況,或在一段期間內的經營成果,是企業(yè)向外界傳遞會計信息的主要手段。檢查企業(yè)財務報表中資產、負債、損益項目的真實合法效益性,核實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是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重點之一。在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中,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失真,會計造假的現象時有發(fā)生,甚至采取十分隱蔽的手段粉飾財務報表掩蓋經營虧損或其他財務問題。因此在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應該掌握識別企業(yè)虛假財務報表的一些技巧。
第一是關注銷售收入、現金流入、應收賬款、存貨、稅金之間的勾稽關系。銷售收入的變化必然對應現金流入、應收賬款、存貨及稅金的增減變化,從增減變化的合理性中初步辨別銷售收入的真假,若企業(yè)銷售收入的變動與現金流入、應收賬款、存貨、稅金之間的變化明顯不合理,就要進一步關注企業(yè)是否存在虛構銷售業(yè)務,虛增銷售收入,提前確認尚未實現的銷售收入或延期確認已實現的收入,利用關聯(lián)方交易中的不公允定價調節(jié)收入,虛構銷售退回沖減銷售收入,多轉、少轉銷售成本等問題。
第二是分析費用構成及其增減情況,關注各項費用的計提和使用是否符合會計準則和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是否存在虛列費用支出套取轉移資金以及資本性支出費用化的問題。
第三是關注在建工程、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增減變化,分析其合理性。如果企業(yè)在建工程長期只增不減,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呈現無規(guī)律性增加,就要進一步調查是否存在為了包裝經營成果,故意減少期間費用的攤銷的問題。
第四是關注對外投資與投資收益、財政性借款與財政性補貼的關系。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上對投資收益記錄不相符合的,應調查投資收益具體來源,確定投資收益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對損益表反映有財政補貼收入的,要分析補貼收入與企業(yè)經營規(guī)模、國家政策扶持的可能力度進行比較分析,防止企業(yè)將財政負債進行收益化處理,虛增利潤總額。關注企業(yè)投資收益的核算方法是否正確,金額是否真實,有無人為調節(jié)以虛增利潤的情況。
(3)合理評價審計風險,明確各方責任
風險評估是跟蹤審計的基礎,審計人員作為獨立的一方較早的介入項目,勢必會增加審計風險。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這一問題最為突出,跟蹤審計中必然會遇到建設項目的協(xié)調會議,審計人員不參加就無法了解到項目的主要情況,如果參加與會各方可能會要求審計人員提出意見,那么就會面臨一定的審計風險,很有可能淪為其他各方的“合謀工具”。因此,實踐中審計人員應嚴格依照法規(guī)或指南要求,獨立開展工作,審計費用嚴格與被審計單位分開,通過合同或者其他書面形式明確各方責任。審計人員一旦發(fā)現問題,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反映,不直接干涉建設單位的管理和決策。
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有效地降低了兩個方面風險。一是避免了與合同法、招標法沖突的風險。跟蹤審計從傳統(tǒng)的單一合同執(zhí)行審計擴大到合同簽訂前對合同條款的真實和合法性審計,防止了因為某些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條款明顯沖突或因部分重要合同條款缺失而致使國家建設資金損失的問題。根據以往竣工決算審計的實際情況,可將“接受審計后再進行最終結算”的內容經協(xié)商后列為合同條款,使合同內容不與審計法沖突,而且成為審計的依據。二是極大地避免了對工程成本的檢查風險。審計人員經常深入到工程現場,能夠觀察到物資進出、設備安裝、建設施工的具體過程,及時對設計變更事項的合法合理性進行審計,對材料設備價格的合理性進行審計,對簽證單、驗收單、進貨單及相關事項包括隱蔽工程等進行審計,從而減少審計人員因不了解實際情況所帶來的檢查風險。
(4)現階段,跟蹤審計介入時間沒有一個明確規(guī)定,全國各地審計部門的做法不一,跟蹤審計所關注的內容和做法也有著較大差別。有的地方幾個月集中一次到現場進行審計,關注的主要是建設資金的使用、工程程序的合規(guī)合法性;有的對建設項目各個重點節(jié)點進行連續(xù)審核,對工程結算進行全面審查;有的則全過程地參與建設項目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業(yè)務把關,包括對所有合同內容的審查、所有工程變更的審核、所有隱蔽工程的現場查驗、大宗材料的價格及質量把關、工程結算價格的審定等;有的甚至對工程設計方案、概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提出審核意見。不同階段介入進行實時跟蹤,審計效果就有所不同。除此之外,部分投資項目還存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地塊動拆遷等環(huán)節(jié),這些項目前期工作對建設項目實施起到前置的決定性作用,理論上,跟蹤審計應該對這些前期工作進行關注。
(5)充實跟蹤審計力量,提升審計人員的技能
跟蹤審計與傳統(tǒng)的審計方式相比,其范圍大大超越了財務收支的范圍,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沒有相應的知識技能很難達到理想的審計效果。我公司除了引進所需的復合型人才、加強對現有審計人員的培訓之外,還通過專家人才庫,與社會中介機構的專家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合作關系,通過招投標與信譽良好社會審計機構合作,共同開展跟蹤審計工作,通過這種業(yè)務實踐的不斷磨合來全面提高本企業(yè)審計人員的素質。
四、結論
綜上所述,跟蹤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在審計方法創(chuàng)新中的又一自我探索、實踐和延伸,理論上是應對事后審計面臨挑戰(zhàn)和開創(chuàng)審計新局面的合理選擇,同時也是審計部門自身不斷完善和發(fā)展的需求。實踐中雖然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需要不斷地摸索和解決,但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方式,其自身的優(yōu)點也在不斷展現,也將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利于促進審計在各經濟活動治理中作用的發(fā)揮。
參考文獻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專業(yè)性較強的工作,能在項目建設中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可以及時有效的防止項目實施中的出現問題,邊施工邊整改,同時也對建設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以及穩(wěn)定市場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建設項目工程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法規(guī)制度的剛性約束不強
建設工程項目包括確定項目、項目設計、施工及竣工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在每一項工作中,都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章制度進行制約,為整個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律依據,使得工作能順利進行。就目前我國的對施工項目的法律分析,雖然規(guī)定對項目的國家審計,但是對跟蹤審計的規(guī)定比較模糊,制度等還不明確。出現了部分建設工程項目沒有跟蹤審計的現象,項目工程跟蹤審計的范圍比較小,沒有充分發(fā)揮審計的作用。
(二)操作規(guī)程制度不明確
在一個工程項目中會涉及到較多的方面,對審計人員的工程建設專業(yè)知識要求高,所以應有明確的操作規(guī)程來規(guī)范要求審計人員。但現階段還未形成很有效的操作規(guī)程,對跟蹤審計的內容、方法以及程序等方面沒有很好的制度規(guī)范,以致于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工作中很難做到定位準確,不越位不缺位。
(三)審計力量不足
跟蹤審計業(yè)務包括的方面比較多,工作量相對較大,需要較多的時間。在進行跟蹤審計的時候,需要有較多的審計人員,并且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要具有較高的政策性,并且還要具備一定的知識儲備量及長期的工作經驗,了解一定的工程管理的知識,不僅要熟悉會計、審計等知識,還要對建設項目管理流程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合理的建議及意見,充分發(fā)揮事中審計的作用。
(四)建設工程單位對審計工作配合不足
大多建設工程單位對跟蹤審計工作也比較重視,能意識到跟蹤審計的重要性,但是對跟蹤審計工作應該如何配合還不太了解。如涉及到特殊專業(yè)分包的情況,建設單位也只是把談判的結果上報到審計工作人員,對于變更的必要性的研究過程,以及其論證過程中的細節(jié)問題,還有特殊分包的細節(jié)問題,這些細節(jié)問題審計工作人員是不清楚的,導致了跟蹤審計工作的難以深入開展。
二、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對策
(一)完善規(guī)章,規(guī)范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行為
建設工程單位應依據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應注意審計工作的逐漸完善,不斷總結工作經驗,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跟蹤方案,逐漸完善規(guī)章制度。明確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的職責,明確跟蹤審計工作的操作規(guī)范,對跟蹤審計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在審計工作中要確保跟蹤審計的有效性,使得跟蹤審計工作逐漸走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
(二)準確定位,抓住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重點
跟蹤審計是建設工程過程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工程審計與工程管理的聯(lián)系比較緊密,審計工作人員在工程現場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確保工程建設項目有序進行。但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容易從監(jiān)督的角色變?yōu)楣芾斫巧?、決策角色,準確定位就成為搞好跟蹤審計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1.決策階段
在投資項目確定之前,要對項目進行可行性及審計,這是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在這個環(huán)節(jié)中我們要明確投資方案,這項決策也是后期設計及施工方案的重要指導原則。
2.設計階段
在建設工程項目已經落實的基礎上,就需要對項目進行具體的實施設計工作,這項工作直接關系到項目的投資效益問題,所以,在這個環(huán)節(jié)是非常重要的。在這個環(huán)節(jié)中需要對施工圖設計及工程量清單進行審計。對于施工圖而言,主要是看施工圖中有沒有明顯的錯誤之處,是否符合最初的設計理念,施工圖的設計的各項標準是否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例如,環(huán)保標準,抗震標準等等。對于工程量清單的審計,由于這項工作涉及到后續(xù)工作比較多,在審計過程中要具體詳細,以嚴謹的態(tài)度深化工作內容。
3.招投標階段
此階段的審計工作主要對招投標程序是否依據法律程序進行審計,同時要審計招投標公示時間是否按規(guī)定執(zhí)行,以及中標價格是否符合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等等。這項審計工作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繼續(xù)審計,避免出現一些違法亂紀的現象發(fā)生。
4.施工階段
在施工過程中,要明確工程進度,要嚴格審核工程變更,降低投資風險。針對隱蔽工程要做到及時驗收,盡量要取得有力的資料,為以后的工程結算提供依據。對于施工材料的價格也需要經常調查,尤其是價格浮動比較大的材料,要嚴格按照市場價格按批次計算。
5.竣工決算階段
在整個工程實施完成后,要對工程項目的所有支出費用進行統(tǒng)計,包括土地費用、勘察設計費用、購買設備的費用、項目監(jiān)理費用等等,這些費用是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在對竣工決算審計時主要是核對工程量的增減變動,確認材料的單價,檢查簽證項目手續(xù)的完整性等等。
(三)提高審計隊伍的力量
建設工程項目涉及的專業(yè)比較廣,所以,對審計工作人員的要求較高。審計單位應注重工作人員的培訓與教育,可以定期進行培訓工作,靈活掌握多學科的知識,提升工作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同時,可以積極引進高素質的綜合性型人才,不斷提高審計隊伍的整體水平。